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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序-陸平:論《蘭亭集序》中的“喻之于懷”和“其致一也”

  • 兰亭集序,王羲之,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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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08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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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陸平:論《蘭亭集序》中的“喻之于懷”和“其致一也”


论《兰亭集序》中的“喻之于怀”和“其致一也”
首发
陆平
南京市金陵中学
本文讨论《兰亭集序》中的两处词语疑难,并对序文结尾表述的写作缘由做出新的理解。
(一)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古文观止》在此句下加注:“我未尝不临此兴感之文,而为之嗟悼,亦不能自解其所以然”。[1]现行教材多承其说,将“喻”字解释为“明白,理解”,把整句译为“不能明白于心”。[2]这种理解有两个问题。
问题之一,是忽视了“心”与“怀”的差别。
“喻”用作“明白”的时候,一般说成“喻之于心”,如以下两例:
[宋]家铉翁《雪庵记》:子之爱雪,乃至是乎!虽然,子见之以目,而未能喻之于心也;见其粗,而未见其精也。雪中有《易》,子知之乎?[3]
[元]吴师道《山意亭记》:仁之根心与生具来。山之接于目,无一日而不见也。善体仁者,得之于目而喻之于心,凡天下之山无小无大,而陈于前者,皆吾为仁之助也。[4]
这是因为古人以心为思维器官,与思想有关的就使用“心”字。“怀”则偏指情意。“喻之于怀”往往涉及情感,如以下两例:
[宋]黄庭坚《答李孚先判官书》:顷蒙赐书勤恳,弃捐漂没,非所当得。但钦佩孝友慈祥之意,不能喻之于怀。[5]
[明]张大复《题江阴迎福禅院莲公诗册后》诗序:又数日而振之以此册见遗,云公西归时,犹复念草堂之约。信知去来自无,人情自有,遂不能喻之于怀。命两侄各写一图,留氷莲菴中。予为诗歌一章送之。[6]
这两例中,“喻之于怀”的“之”分别指代上文的钦佩之“意”与怀念亡友的“人情”。第一例赞美李孚先的“孝友慈祥”,不会说自己不能明白;第二例已言“信知……人情自有”,亦不存在不理解之事。
问题之二,是明白的对象无法落实。
一般认为“之”指代“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但《兰亭集序》前文已经论述了快乐的难以长久和死亡的必然,哀叹“岂不痛哉”,不会不理解前人与自己发出相同感慨的原因。
王祥兵认为“之”是指“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即是王羲之“不能在心里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面对古人的文章叹息哀伤’”。[7]这样的理解与下文“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相矛盾。王羲之不会不理解艺术欣赏中的共鸣现象。于是罗献中和李淑章提出,“不能喻之于怀”与“不临文嗟悼”并列,共同被否定副词“未尝”所统领,即构成两个双重否定的分句。“未尝不能喻之于怀”的含义其实就是“能喻之于怀”(即能够明白于心),亦即“能够理解古人(对死生问题)的感受”。[8]宋桂奇已经指出这样的理解在语法上不能服人,在语意上又使“能喻之于怀”与“若合一契”相重复。[9]这里在语法方面作一个补充说明。李淑章提出的例句是《西厢记》:“你莫不枉相思,枉受苦,枉烦恼?”这句话由“莫不”领起的是三个肯定判断,而《兰亭集序》后一个分句有否定词“不能”。如果按他的理论,“未尝不”与“莫不”相当,那么《兰亭集序》的句子应该写成“未尝不能临文嗟悼,喻之于怀”,或者《西厢记》的唱词写成“你莫不枉相思,不枉受苦,不枉烦恼”。
张兴山还提出新说,认为这里的“之”指代那位已经作古的文章作者,“喻”是使动用法,“不能喻之于怀”应该解释为“不能让他(那位古人)明白我心中的感受”。[10]这种完全脱离“喻之于怀”的介宾后置结构而做出的解释,恰恰说明了“喻”字解释为“明白”时,在落实“之”的所指上的尴尬。
因为把“喻”作“明白,理解”讲与上下文义不合,李永祥提出“喻”通“愉”,是愉快的意思。其根据是《庄子·齐物论》“自喻适志与”,《经典释文》引李颐注“喻,快也”。[11]李颐注是承郭象注“自快得意,悦豫而行”而来。郭象注只是在疏解文义,并不能认为“快”就是对译了“喻”。况且《兰亭集序》的“喻”带宾语“之”。“之”无论指代昔人之“文”还是指代王羲之“临文嗟悼”之事,都无法与表示“愉快”的“喻”搭配。不过,李永祥的译文“心中不能释然怡悦”,倒是与下面一种对于“喻”的解释相通。
俞丰认为“喻,晓谕,开导。不能喻之于怀,相当于说无法从心中排解”。[12]宋桂奇把该句译为“不能在心里开导自己”,认为“临文嗟悼”与“不能喻之于怀”是递进关系,“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是用以解释“不能喻之于怀”之原因的。[13]这种对于文意的分析可以信从,但认为“喻”就是开导的意思,还不够严谨。他们的释义依据是《汉语大词典》等辞书。但在《汉语大词典》中,“开导”是与“晓谕”“告知”同属一个义项,是指对他人的教导,不能用于对自身的开解。[14]
我们认为,更妥当的是一些文选对“喻”做出的注释:解,释,放下。[15]“不能喻之于怀”与常见的“不能释怀”的说法相当。“之”就是指“嗟悼”之情,该句可译为“在感情上不能放下那份哀痛”。
《杜诗言志》云:“以君国言之,则胡雏之逆节,乘舆之播迁,庙社之倾败,无以解其忧愤。以己事言之,则葵忠之莫献,直言之见放,遭时之乱离,无以喻其悲怨。以民生言之,则闾阎之凋敝,赋税之烦兴,上官之督责,无以释其哀痛。”[16]可证“解”“喻”“释”相通。
程颢《祭席仁叟文》云:“于聚散之间,尚不胜于凄惨;况死生之隔,何以喻其悲辛?”[17]朱熹《南岳酬唱集序》云:“然今远别之期,近在朝夕,非言则无以写难喻之怀。”[18]可证哀痛之怀可“喻”。
但清人使用“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时,“临文”指面对自己要写的文章,“不能喻之于怀”指自己无法表达心怀。如以下两例:
张贞《奉直大夫工部屯田司员外郎于公墓志并铭》:至是公又卒于官,长子瑸复来问铭于余。於虖!余不敢逆公于生前,自不忍负公于没世。然而吮墨䑛豪,迟迟不下者数日矣。盖以余交公之久,其家门荣盛,历历在目,曾几何时,既铭其弟,又铭其兄,此余所为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者。岂独言之不文,于公兄弟间有愧色邪?[19]
陈庆镛《刘鹤汀先生文集序》:鹤汀先生,余江亭修禊旧友也。……庚子而楚桢携先生遗集示余曰:“先生已归道山年余矣。今将梓诗文以问世。子其叙之!”余思江亭之役,而叹夫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何必独在古人也。[20]
或许当时已经将“喻”理解为“明白”了。
(二)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古文观止》的注“古今同一兴感”,只是笼统地解释了“所以兴怀,其致一也”。[21]对“其致一也”的具体解释,现在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把“致”理解为“情致”,整句译为“这个情致是一样的”。[22]
第二种把“致”理解为“达到”或“达到的结果”,整句译为“它(感慨)达到的结果是一样的”。[23]
第三种理解没有明确注解“致”,只是把整句译为“使人感慨的原因往往是一致的”,“在基调上是一致的”和“大致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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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三种理解用“往往”“在基调上”解释“致”,把“致”等同于“大致”,是错误的。“致”只有构成“大致”这样的词组,才能表示“大体上、基本上”或“大概、大约”的意思。无论是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单用的“致”都不表示“大致”的意思。
第一、第二种理解一度相持不下。阴法鲁主编的《古文观止译注》,把“致”注释为“情致”,但译文却是“引起人们兴叹的原因是一样的”。[25]吴炳伟《古典诗文译注》把“致”注释为“情致”,并存一说为“结果”,译文为“它的结果是一样的”。[26]不过新近出版的《古文观止》译注类书籍,多数取“情致”的理解。[27]
“致”用作“情致”,都表示积极的情态,如“雅致”“景致”等。这一点用《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在“致”字的“情致”义项下所举的例句即可说明:[28]
汉班婕妤《捣素赋》:“盼睐生资,动容多致。”
南朝宋裴松之《三国志·吴志·周瑜传》注引《江表传》:“(蒋)干还,称瑜雅量高致。”
《魏书·茹皓传》:“树草栽木,颇有野致。”
唐王勃《梓潼南江泛舟序》:“鸣弦郎笛,以补寻幽之致焉。”
宋李彭老《摸鱼儿·莼》词:“归期早,谁似季鹰高致?”
《老残游记》第六回:“觉得棉袍子在身上有飘飘欲仙之致。”
《兰亭集序》论及死生之大,生出无限悲痛,不当再言“情致”。
我们再看第二种理解。
《王力古汉语字典》辨析“至”与“致”说:“至本义指到,致的本义是使到。‘使到’分两个方面:使到及于他人,便是送达、给予、献出等义;使到及于自己,便是招来、导致、获得等义。”[29]所以,“致”由“使到”行为的终点引申出“结果”的意思,也由“使到”的起点引申出“目标”的意思。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引《易大传》云:“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一致”和“同归”被置于“百虑”和“殊涂”前,是采取具体措施前确定的目标。司马谈在引用此语后,又说“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百虑”“殊涂”对应阴阳等六家,“一致”“同归”对应“务为治”。可见司马谈是把“一致”当作“目标相同”来使用。由此形成的成语“同归殊途”,就是指为达到同一目的地而走不同的道路,比喻得到同一结局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后世又发展出“殊途同归”,比喻采取不同的方法得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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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结果。[30]对“致”的误解可能由此产生。但这种变化在王羲之时代尚未发生。
兰亭集会上,袁峤之作四言诗云:
人亦有言,意得则欢。嘉宾既臻,相与游盘。微音迭咏,馥焉若兰。苟齐一致,遐想揭竿。[31]
“揭竿”意为手持钓竿,典出《庄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郭象注“小大各有所适也”,所以袁诗用以借指舍弃宏大的追求而得逍遥。魏滂兰亭诗中有“望岩愧脱屣,临川谢揭竿”(“谢”是自愧不如的意思),用意与之相同。袁峤之另有五言诗句“遐想逸民轨,遗音良可玩”,亦表达对逸民生活的向往。“苟齐一致,遐想揭竿”,就是说“我们姑且怀着同样的心愿,去追求古代逸民那样的逍遥”。王羲之的兰亭诗句“乃携齐契,散怀一丘”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32]
另外,王凝之兰亭诗云:
庄浪濠津,巢步颍湄。冥心真寄,千载同归。[33]
这首诗是说兰亭集会的诸人“冥心真寄”,跟千年以前的庄子和巢父有了同样的志愿。可见,王羲之时代仍把“一致”“同归”用作目标相同。
“其致一也”常见于魏晋文献。
晋明帝司马绍遗诏:凡此公卿,时之望也。敬听顾命,任托付之重,同心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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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谋王室。诸方岳征镇,刺史将守,皆朕扞城,推毂于外,虽事有内外,其致一也。(译:诸位公卿都是世人所仰望的。你们为顾命大臣,担当朕托付的重任,同心协力,为王室出谋划策。诸位镇守一方的重臣将帅,刺史将守,都是朕保卫疆土的将帅,镇守于外,事情虽然分为内外,目的却是一致的。)[34]
这段文字是说宗臣公卿和各地守将虽然“事有内外”,但“谋王室”的目标是一样的。“虽事有内外,其致一也”是对两类人的总结,前面应当加句号或冒号。
郭象《庄子注•大宗师》:“安于推移而与化俱去,故乃入于寂寥而与天为一也。自此以上,至于子祀,其致一也。所执之丧异,故歌哭不同。”[35](按:郭注是说《大宗师》所述子祀一直到孟孙才故事,阐释“天人合一”的意旨是相同的。)
释僧肇《物不迁论》:是以人之所谓住,我则言其去;人之所谓去,我则言其住。然则去住虽殊,其致一也。(张春波将“其致一也”解释为“主旨不二”。)[36]
这两例中的“其致一也”都是对文章写作意图的说明。《兰亭集序》的“其致一也”也处于解释兰亭诗编集目的的部分。
程晓《请罢校事官疏》:远览典志,近观秦汉,虽官名改易,职司不同,至于崇上抑下,显分明例,其致一也。(译:远览典籍上的记载,近观秦汉两代,虽然官名变换,职责不同,至于尊崇君上、抑制臣下,确定职分、划清条例,要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37]
高崧《为司马昱致桓温书》:吾与足下虽职有内外,安社稷,保家国,其致一也。(译:我与足下虽然职任分为内外,但安定社稷,保卫家国,目的一致。)[38]
在这两个例子中,“安社稷,保家国”“崇上抑下,显分明例”作为共同目标,被放在了“其致一也”之前。这一结构,与《兰亭集序》最为接近。
《兰亭集序》在“其致一也”前的是“所以兴怀”。一般将其译为“人们兴发感慨的原因”,现在看来是有问题的。清人张贞将此语用于《周雪客秋雨怀人诗跋》:
卷中诸君,半为余缟纻交。今担簦南来,或哭其殡宫,或拜其坟墓,所以兴怀,其致一也,乃不能出一语以吊。[39]
“哭其殡宫”“拜其坟墓”都是“兴怀”(悲悼亡友)的具体方式,与不能写诗祭奠作对比。因此,《兰亭集序》的“所以”,也应该理解为“……的办法”或“用来……的”。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现引相关语句并作译文如下:
【原文】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译文】我经常读到过去人们兴发感慨的缘由,像符契一样吻合,没有一次不面对文章叹息哀伤,不能在心头放下那份情感。我早就知道一死生、齐彭殇的说法是虚幻的。后人看我们今天的作品,也跟我们看待过去人的作品一样。可悲啊!所以把参与兰亭集会的人一一记下,记录下他们的诗作,即使时代改变,遭遇的事情不同,用来引发哀情,这个目的是一样的。后世读到我们诗作的人,也将被这些诗文感动。
“昔人兴感之由”,是认识到了“所之既倦,情随事迁”,快乐必然消亡,甚至“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生命也必将逝去。但昔人的“兴感”之作,多用“一死生”“齐彭殇”的玄学思想来解脱。兰亭诗作,包括王羲之的作品,也多是如此:
王羲之:大矣造化功,万殊靡不均。[40]
谢安:万殊混一象,安复觉彭殇。[41]
庾友:理感则一,冥然元会。[42]
王涣之:超迹修独往,真契齐古今。[43]
另外,孙绰的《三月三日兰亭诗序》中有“于是和以醇醪,齐以达观,泱然兀矣,焉复觉鹏鷃之二物哉”。[44]虽然有学者认为此序不是写于兰亭集会,但此序仍可代表当时用齐物之“达观”求得超脱的文章常套。
但当写作这篇序言时,王羲之吐露了真情。他承认自己在“兴感之由”上能与古人产生共鸣,但“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所以终究“不能喻之于怀”。他不相信昔人通过他们的作品真正获得了对于死亡的解脱,从而断言后人看到兰亭诗文,也会视为“妄作”。肉体的消亡已为必然,连精神超脱的希望也已破灭,所以他大呼“悲夫”。
但是,超脱死亡的必不可能,同时又是因死亡而生感慨的必然。所以王羲之把兰亭诗作编集的目的,定为“兴怀”。
需要说明的是,“兴怀”不同于“兴感”。“兴感”承接上文“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是对死亡的痛彻感悟。“兴怀”则见于前文: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兴怀”是面对陈迹而产生的哀情,远不及“欣于所遇,暂得于己”时的欢乐。但是,能够悲哀,就是生命尚未随化而尽的证明。兰亭诗作的玄学追求已然破灭,但其中记录的好景乐事,又将作为兰亭雅集的“陈迹”,触动后人的悲怀。王羲之在否定了的精神不朽之后,又将希望寄托于情感的传递。这是面对死亡的无奈,也是眷恋人生的执着。故金圣叹评曰:“此文一意反复生死之事甚疾,现前好景可念,更不许顺口说有妙理妙语,真古今第一情种也。”[45]



[1] 吴楚材,吴调侯选《古文观止》,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287页。
[2] 王栋生,朱德勇,汪政,唐江彭,黄厚江,曹勇军编写《语文(必修五)》,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4 年6月,第 89 页。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北京大学中文系语文教育研究所《语文(必修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 30页。
[3] [宋]家铉翁《则堂集》,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9册277页。
[4] 李修生《全元文》,凤凰出版社,2004年12月,第34册258页。
[5] 刘琳,李勇先,王蓉贵校点:《黄庭坚全集·别集第十九》,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第1889页。
[6] [明]张大复《梅花草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第1380册影印明崇祯刻本,第632-633页。
[7] 王祥兵《也谈“不能喻之于怀”》,《语文天地》,2015年第4期,第21-22页。
[8] 罗献中《“不能喻之于怀”之我见》,《中学语文教学》2013年第2期。李淑章《《兰亭集序》“不能喻之于怀”别解》,《北方新报》2015年8月17日第31版。
[9] 宋桂奇《“固”字释义及其他》,《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2014年第5期,第31-32页。
[10] 张兴山《“不能喻之于怀”应如何理解?——〈兰亭集序〉课文辨疑》,《语文月刊》2011年第2期,第67页。
[11] 袁梅,刘焱,李永祥,徐北文注译《古文观止今译(下)》,齐鲁书社, 1983年5月,第521页。钟基,李先银,王身钢译注《古文观止》,中华书局,2011年5月,第471页。
[12] 俞丰《经典碑帖释文译注》,上海书画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18页。
[13] 宋桂奇《“固”字释义及其他》,《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2014年第5期,第31-32页。
[14]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第三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11月,433-434页。
[15]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中文教研室编《作品选讲3》,北京出版社,1984年8月,第340页。温洪隆,邓光礼主编《中国文学作品选·先秦汉魏六朝时期》,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第48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注释《古文观止(七)》,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1月,第491页。
[16] [清]佚名著《杜诗言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244页。
[17] [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661页。
[18] 祝尚书著《宋人总集叙录》,中华书局, 2004年5月,第105页。
[19] [清]张贞《杞田集》,北京出版社《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七辑28册影印清康熙春岑阁刻本,第 646页。
[20] [清]陈庆镛《籀经堂类稿》,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第1522册影印清光绪九年刻本, 第630页。
[21] 吴楚材,吴调侯选《古文观止》,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287页。
[22] 阙勋吾等译注《古文观止·言文对照(下)》,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2年5月,第9页。金启华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上)》,江苏教育出版社, 1983年5月,第414页。裴晋南,李漱卿编著《汉魏六朝文译释》,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3年9月,第307页。
[23] 黄肃秋,李知文选注《历代散文选》,山西人民出版社, 1979年7月,第307页。福容等编《古文名篇赏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1月,第80页。张玉惠等编著《古文百篇评点今译(下)》,四平师范学院中文系, 1981年12月,第4页。曲树程等编著《评注译析古文百篇(上)》,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2年5月,第324页。周荫同著《文言虚字实词义》,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3年7月,第143页。郭隽杰选注《南北朝小品》,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1986年4月,第21页。温洪隆,邓光礼主编《中国文学作品选·先秦汉魏六朝时期》,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7年7月,第489页。
[24] 袁梅,刘焱,李永祥,徐北文注译《古文观止今译(下册)》,齐鲁书社,1983年5月,第521页。崔怡基编著《大学语文简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年6月,第240页。汪政,曹勇军,徐兴无,石群英编写《语文必修五教学参考书》,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第164页。
[25] 阴法鲁主编《古文观止译注(下)》,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1年12月,第527-528页。
[26] 吴炳伟编著《古典诗文译注》,学林出版社, 1987年2月,第124-125页。
[27] 邓英树,刘德煊,黄建宁,徐沛著《古文观止译注》,巴蜀书社,1997年8月,第383页。王志英注评《古文观止注评》,凤凰出版社,2005年6月,第297页。钟基,李先银,王身钢译注《古文观止》,中华书局,2011年5月,第471页。张丽丽主编《古文观止》,北京教育出版社,2015年3月,第14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注释《古文观止(七)》,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1月,第491页。
[28] 《汉语大字典》第3008页。《汉语大词典》第11949页。
[29] 王力,唐作藩,郭锡良,曹先擢,何九盈,蒋绍愚,张双棣编《王力古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00年6月,第1021页。
[30] 刘洁修《汉语成语源流大辞典》,开明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098页。
[31] [宋]桑世昌集;白云霜点校《兰亭考》,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年9月,第17页。
[32] 《兰亭考》,第13页。
[33] 《兰亭考》,第16页。
[34]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晋书》,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1月,第122页。
[35] [清]郭庆藩辑,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中华书局,2012年2月,第283页。
[36] 僧肇著;张春波注解《肇论校释》,中华书局,2010年7月,第27页。
[37] 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三国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1月,第235页。
[38] 《二十四史全译·晋书》,第1605页。
[39] 《杞田集》,第742页。
[40] 《兰亭考》,第13页。
[41] 《兰亭考》,第14页。
[42] 《兰亭考》,第18页。
[43] 《兰亭考》,第21页。
[44] [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月,第72页。
[45] [清]金圣叹选批《金圣叹评点才子古文》,线装书局,2007年1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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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兰亭集序-陸平:論《蘭亭集序》中的“喻之于懷”和“其致一也”;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3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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