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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寧:北大秦簡《禹九策》補箋
北大秦簡《禹九策》補箋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李零先生在以“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為主題的北京論壇(2016)分論壇介紹了北大秦簡《禹九策》,對簡文進行了比較詳明的註解,認為該占卜術與九宮、八卦、易象、易數有關;[1]後子居(吳立昊)根據李先生文寫了《北大简〈禹九策〉试析》一文,[2]在李先生注釋的基礎上又做了進一步註解,其文一邊指摘李先生註解“過度解釋”,一邊東拉西扯、氾濫雜蕪,長篇大論又多與簡文內容無關,實屬牽強比附、深文周納;又認為《禹九策》是由多個版本拼合而成,并嘗試“復原”為六個版本,尤荒唐。然其說亦有創獲,如認為《禹九策》與九宮、八卦、易象無關,而與後世簽占有關等等,其註解也間有可取,故本文擇其善或有啟發者而用,涉及關鍵問題之誤則引而撥正,其他氾濫無用之文及謬說不值一辯者則不盡錄。為節省篇幅,李先生之注釋詳塙者亦不再重錄。
序說禹九筴,黃啻(帝)之攴,以卜天下之幾(禨)。禹之三,黃啻(帝)之五,周于天下,莫吉。如若為【1】某人某事,尚吉=(吉。吉)得三壹、五九七、陳頡;不吉,得二四、六八、空㱠(枯)、弔(悼)栗。【2】禹九策:李零:禹九策,筴同策,策是竹籌,用以計數。禹九策指下文標注壹曰至九曰的各章。傳說大禹治水,巡行九州。其巡行路綫,據《禹貢》描述,是按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順序走,從龍門開始,又回到龍門。這種巡行路綫可以畫成九宮圖,與九數相配。
◇按:《禹九策》的占卜是來源于六博遊戲的擲煢求數,配合抽籤占卜,和九宮、八卦、易象無關。[3]它用“九策”為名,當是根據《書·洪範》里所言“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古注認為是“大法九類”,《禹九策》的作者大概是讀“疇”為“籌”,“籌”、“策”同類,才有了“禹九策”這個名目,“九策”即“九籌(疇)”。漢代人認為“洪範九疇”就是洛書,再後,又從“洪範九疇”裡演化出九宮數,宋人又據之繪製成“河圖”,但秦代還沒有這類的東西。九策每策下均有三條或五條占辭,凡四十二條,蓋在擲煢得出數字後,還需要在這些占辭中抽籤,才能得到占辭進行占卜。
黃啻(帝)之攴:李零:黃啻之攴,啻讀帝。攴是枚字所從。枚是明母微部字,攴是旁母屋部字,古音相距較遠。一般認為,枚是會意字。這裡如以攴為枚字的省文,應指木籌。另一種考慮,卜是幫母屋部字,與攴古音相近。攴讀卜,當名詞用,有別於下句當動詞用的卜。”
◇按:傳本《歸藏》里的“枚筮”秦簡本作“攴占”。秦簡《歸藏》里“卜”、“攴”并見,如“師曰:昔者穆天子卜出師而攴占[于禺京,禺京占之曰]:‘龍降於天,而[道里修]遠,飛而中天,蒼[蒼其羽]。’”“卜”、“攴”并見,顯然非一,“攴”不得讀為“卜”,故言“攴”是“枚”省文是,是一種算具或卜具,《書·大禹謨》:“枚卜功臣”,《疏》:“枚是籌之名也”。子居所言“撲”為“棰”本作“箠”,是指馬策,用以刺馬,與占卜無關,亦與《禹九策》之“策”無關。“黃帝之枚”是指黃帝傳下來的一種枚占方法,即下文所言善、惡終、陳頡、空㱠、弔栗五枚,每枚下只有一條占辭,此蓋相當於後世抽簽占中的神煞簽。禹之九策與黃帝之五枚構成一個完整的占卜體系。
以卜天下之幾(禨):李零:幾讀為禨祥之禨,指吉凶禍福。這裏是說,禹九策、黃帝之攴是用來卜問天下的吉凶禍福。
◇按:“幾”當依字讀,《繫辭下》:“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說文》:“幾,微也。”就是指事物的預兆、細微的跡象、苗頭,占卜術就是就是用來預知天下事物的苗頭的。
禹之三,黃啻(帝)之五,周于天下,莫吉:李零:禹之三、黄帝之五,所指不详。一种可能是泛指阳数,三赅三壹,五赅五九七。另一种可能是具体数字:三居正东,当震位,《说卦》有‘帝出乎震’,‘万物出乎震’之说,震是万物之始;五居中宫,为黄帝太乙九宫占的中心。周于天下,古书常见。《吕氏春秋·慎人》:‘夫禹遇舜天也。禹周于天下以求贤者。’周是遍的意思。这里可能是说,单凭禹之三、黄帝之五,要想卜问天下所有的事,未必吉。
◇按:禹之三當是指禹所用之數為三,黃帝之五是指黃帝所用之數為五,《禹九策》的占卜術所規定的占辭條數都是根據三和五設定,可以用來遍占天下之事。“吉”當為“善”義,《诗·摽有梅》:“迨其吉兮”,毛传:“吉,善也。”《广雅·释诂一》:“吉,善也。”均是其训。“莫吉”謂沒有比它更好的了。此數句是說,禹之數三,黃帝之數五,即可涵蓋天下之事物,用於占卜沒有比它更好的了。
禹之數三,黃帝之數五,當是根據戰國時代盛行的陰陽五行學說推演出來的,它的根據就是鄒衍一派的“終始五德”理論。《呂氏春秋·應同》:
“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螾、大螻,黃帝曰‘土氣勝’,土氣勝,故其色尚黃,其事則土。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禹曰‘木氣勝’,木氣勝,故其色尚青,其事則木。”
“終始五德”論以黃帝為土德,以禹為木德。
《禮記·月令》:“孟春之月,……其數八”,鄭玄注:“木生數三,成數八,但言八者,舉其成數。”
《月令》又云:“中央土,……其帝黃帝,……其數五”,鄭玄注:“土生數五,成數十,但言五者,土以生為本。”
《禹九策》所言之數均取其生數,禹為木德,木生數三,禹之數就是三;黃帝土德,土生數五,黃帝之數就是五。《禹九策》占卜術裡面的各種設定都與三、五有關,用於遍占天下事物,沒有比它更好的了,故曰“周于天下,莫吉”。
如若為某人某事,尚吉:李零:尚是庶幾之義。這裏可能是說,如果為某人某事占卜,或許吉。
◇按:此二句當讀為一句,即“如若為某人某事尚吉”,“尚”即古人占卜常用的術語“尚”,經常是以“尚毋”連文,也簡稱“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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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乃峰云:“尚,《說文》:‘庶幾也。’楊樹達先生謂:‘乃有所冀望於人而命之之詞’。如曶鼎銘文‘必尚卑(俾)處氒(厥)邑’的‘尚’即是如此。又如包山楚簡卜筮祭禱簡中常見的‘尚毋又(有)咎’的‘尚’亦當同解。李學勤先生即曾經指出:尚,庶幾。文獻所見古代卜筮辭,多有以‘尚’冠首的語句。這種用法的‘尚’其實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當、應當’,是用以提出希望的語氣辭。”[4]這句是說如果為某人某事占卜是否吉利。
吉得三壹、五九七、陳頡:李零:一、三、五、七、九皆奇數,奇數為陽,屬吉策。陳頡亦吉策,說見下禹九策後。這裡將五數錯落排列,是為了照顧押韻。吉、壹、七、頡皆質部字,這裡按韻腳點頓號。
◇按:前面五個數字屬於《禹九策》,後面當是“善、陳頡”,屬於《黃帝之枚》,抄手抄漏了“善”。
不吉,得二四、六八、空㱠、弔栗:李零:空㱠即空枯,弔栗即悼栗。二、四、六、八皆偶數,偶數爲陰,屬凶策。空枯、悼栗亦凶策,說見下禹九策後。
◇按:“空㱠”前當抄漏了“惡終”。
禹九策之一 壹曰:右目日光,乘吾兩黃。周勠(流)四旁(方),莫我敢當。其祠日及虛明,祟,君子吉。∟一占曰:3 有女去其夫,戴縈纑,乃辱(溽)坭(泥)涂。吾且不足前,∟後有餘,吉。一占曰:大奇,㱃酒 4 如池。其樂如可(何),尊俎莪=(峨峨)。毄(繫)李零-王寧:北大秦簡《禹九策》補箋
(累)弟兄,李零-王寧:北大秦簡《禹九策》補箋
=笑詇。人囚繹(釋),疾死。·君子者=(者,諸)父也。5右目日光:李零:上句,與下策“左目肉良”相對,意思是說,右眼明亮,有如日光。〇子居:以“右目日光”連讀,恐不確,當分讀爲“右目、日光”,指“一”有“右目”、“日”之象。下文分別有“右耳”、“左耳”、“右鼻”、“左鼻”即可證這是以各數字對于于耳目鼻的一種象徵,而不是說“右眼明亮,有如日光”。
◇按:李說是。《禹九策》提到右目、左目、右鼻、左鼻、右耳、左耳,有據文意作成語句者,“右目日光”、“左目月良(朗)”是也,有獨立為句者,古人行文自由,不可一概而論。“右目日光”意思是右目如日一樣明亮。
乘吾兩黃:李零:乘指駕馭,兩黃指兩匹駿馬。案黃本指乘黃,爲傳說的瑞獸。〇子居:《詩經·魯頌·有駜》:“有駜有駜,駜彼乘黃。”北大簡《禹九策》此處當即化用《詩》句以稱頌君子,故下文說“君子吉”。以“黃”為瑞獸乘黃,“兩黃”為兩乘黃,則恐屬於過度解讀。
◇按:李先生說是。“乘吾兩黃”即我用兩匹乘黃駕車,古人駕車用二馬,此言吾駕車用二乘黃。此句為單獨一句占辭,與《詩經》、君子未必有關,強行比附則為“過度解讀”。
周勠(流)四旁(方),莫我敢當:李零:勠讀流。周流即周遊。勠是來母覺部字,流是來母幽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上句指駕兩黃之車,巡遊四方。下句指所到之處,通行無阻。這裏指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宮。〇子居:“勠”字上古音或歸覺部,或歸幽部,幷無定說,以從“翏”之字基本都是幽部字論,“勠”字本爲幽部字更爲可能些。“莫我敢當”句在漢代剛卯銘文中習見,屬漢代俗語,這裏是指“一”爲至陽至剛,李零先生所說“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宮”則恐屬于過度解讀,和下文的兩個“一占曰”內容比較也可以看出,此處幷非是指“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宮”,《易林•蠱之蠱》:“魴生江淮,一轉爲百。周流四海,無有難惡。”亦可旁證這樣的描述幷非一定是“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宮”。
◇按:段玉裁於《說文》“勠”字下注:“嵇康力幽反,吕靜《韵集》讀同飂,《尙書音義》引《說文》力周反。按《文賦》‘匪予力之所勠’與流、求爲韵,此相傳古音也。”可知“勠”古音與“流”同為來紐幽部字,故可為韻。“莫我敢當”句,“敢”猶“能”也,[5]“當”猶“敵”(匹敵)也,意思是沒有能和我相比的。子居言“指‘一’爲至陽至剛”牽強附會不足為據。《禹九策》占法與九宮無關,“乘吾兩黃,周流四方”亦與“巡九宮”無關,這點子居說是。
其祠日及虛明:李零:虛明是虛空之明,或指月。《說卦》以日爲離象,月爲坎象。〇子居:文獻中雖有以虛明指月者,如《文選•陶淵明〈辛丑歲七月赴假還江陵夜行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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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作一首〉》注:“月有盈虛,故曰虛明。”但“貳曰”部分的“月、人炊及女子神”有月,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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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曰”的“虛明”,似是指的“光”。李零先生引“《說卦》以日爲離象,月爲坎象”來解說《禹九策》似幷不適宜,《禹九策》全文都沒有明確與八卦對應的內容,其他數字占辭中也很難一一比附上另外七卦,所以這恐怕只屬于過度解讀。
◇按:“虛明”之釋李說是,指月,然與卦象無關。“虛明”當即後世所言之“空明”,多用來指夜間晴空月光澄澈明亮,故代指月。此言“虛明”而不言“月”,為用韻而然。子居以為指“光”則誤。而言《禹九策》沒有與八卦對應的內容,不宜用卦象來解讀則是。
有女去其夫:李零:夫婦匹配,女去其夫,則爲鰥夫。鰥夫爲孤陽,孤陽不祥。
◇按:“去”是離開義,“女去其夫”即女子離開其夫而他往,非言鰥夫之事。
戴縈纑:李零:戴是頭戴,縈訓繞,纑訓縷。這裏是以頭綁繩索喻鰥夫之困。〇子居:此處的“戴縈纑,乃辱泥塗”當是指去其夫的女子的遭遇,縈纑當即現在西南少數民族的頭帕。
◇按:“縈纑”之解釋李說是,“纑”是湅麻而成的麻線,則非帕。縈纑當是一種纏頭束髮的麻繩或帶子。
乃辱坭塗:辱讀溽,指沾濕。坭涂即泥涂。這裏是以腳踩泥涂喻鰥夫之陷。據上九宮數,一配坎卦,坎有陷困之義。〇子居:辱當讀爲原字,《易林•屯之訟》有“泥津污辱,弃捐溝瀆。”《易林•大有之鼎》有“履泥污足,名困身辱。”皆可爲證。
◇按:“辱”之釋李說是,“溽”、“濡”古通用,沾濡之意。《易林》“污辱”之“辱”與“身辱”之“辱”非一義,前者與“污”並舉乃沾濡義,與後世所言“污辱”者不同;後者乃屈辱義。“有女去其夫,戴縈纑,乃辱坭塗”,是說有位女子離開了她的丈夫,頭上扎著麻繩,身上沾染污泥。
吾且不足前,後有餘,吉:李零:一是九數的開頭,前面没有數,後面有八個數,故云。〇子居:比較“五曰”部分的“前甚恐,後而徐可”及“九曰”部分的“苦且死矣,後徐幸”,可見“不足前,後有餘”當是一般性的俗語,與下文“三曰”的“有人將來,遺我財貝”,“七曰”的“數之勿久,有福將來”,“九曰”的“有人將來,其心歡兮”類似,都是未來會有好運的一種表述,幷非特指“一是九數的開頭,前面沒有數,後面有八個數”。
◇按:子居說近之。此二句是說我暫時眼前不足,以後會有剩餘,表示事情會好轉,故占曰“吉”。
大奇,㱃酒如池:李零:奇數始於一,自一而大,故
用词概括中国历史人物故事
稱大奇。這裏是以酒量大比喻一後面的數越來越大。〇子居:“大奇”正與“八曰”的“大結”相反,正如李零先生所言,“奇數始于一”,與此相應,偶數終于八,因此九策之中,“一”是最吉,“八”是最凶。北大簡《荊决》中稱甲爲“窮奇”,雖然吉凶判詞不同,但甲爲十幹的第一位,故同樣是以一爲奇。
◇按:“大奇”是秦漢間人常語,與奇數無關,如《漢書·翟方進傳》:“蔡父大奇其形貌”,又《遊俠傳》:“單于大奇之”,意思是大為驚奇、奇異之意。此二句是說喝的酒多如池水,酒量極大,讓人大為驚奇,只不過語句倒裝。《荊決》中“窮奇”是獸名,與“大奇”無關。將二者拉在一起屬於胡亂比附。
其樂如可,尊俎莪莪:李零:亦喻自一而大。可讀何。尊所以盛酒,俎所以割肉。莪莪讀峨峨,指酒肉之盛。〇子居:“其樂如何”始見《詩經•小雅•隰桑》:“既見君子,其樂如何?”,但北大簡《禹九策》是以酒肉爲樂,《左傳•昭公十二年》“晋侯以齊侯宴”節的“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有酒如澠,有肉如陵”同樣是此類表述,與先秦兩漢政論文章對桀紂酒池肉林的普遍貶斥相反,北大簡《禹九策》對追求飲食享樂明顯是持世俗式推崇的。
◇按:“其樂如何”之類的“如何”是古語中一種表示程度的專門用語,表示“非常”、“特別”的意思,其語意相當於今言“高興得跟什麼似的”,表示非常的高興;“氣得跟什麼樣”,表示非常生氣。“尊俎莪莪”李釋是,子居所言與文意無關,屬於“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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