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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近代西方教会在华慈善事业述论
近代西方教会在华慈善事业述论
周秋光/曾桂林
【原文出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贵阳)2008年1期第6~13页
【作者简介】周秋光(1954-),男,湖南耒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湖南 长沙 410081;曾桂林(1975-),男,湖南蓝山人,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史,江苏 苏州 215123
【内容提要】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为了在中国传播基督宗教,先后在各地举办教会医疗、育婴、赈济等多项慈善事业,并获得了较大发展。最初的教会慈善机构一般都为便利传教而设,因此带有浓厚的宗教与殖民色彩;进入民国以后,随着基督教在华的生根,教会慈善事业的宗教色彩逐渐淡化而趋向世俗化。客观而论,其对近代中国社会也有较明显的积极影响。
【关 键 词】基督教/慈善事业/医疗/育婴事业/赈灾
19世纪中叶以来,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与新教)东传是中国宗教史上的重大变化,亦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转折,其社会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基督教各差会以医疗、育婴、赈济慈善事业作为其传教的手段,叩开了中国社会久闭的大门,并在此后的百余年间获得了极大发展。以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在宗教学研究中屡见不鲜,在历史学研究中亦有丰富成果,但以往论者的注意力多集中于宗教教义本身或宗教背后的政治及社会文化意蕴,而以西方基督教会在华慈善事业的历史演变为中心的史学研究工作,则正日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①。本文即在先贤时学的基础上,试图对基督教在华慈善事业的内容及其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作一公允、客观的论述。
一、医疗慈善事业
医疗事业是基督教会在中国创办最早的一项事业。这在一定意义上是西方近代医学进步及海外传教运动的必要结果。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在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领域都取得新的突破,西医的医学理论及临床实践由此获得长足发展,并臻于成熟,这为基督教海外传教提供了有利的资源。而19世纪中叶,中国社会濒于国贫民弱的境地,百姓不独衣食有虞,还时常罹遭疾病而缺医乏药。在这种境况之下,向中国贫苦大众施医散药,无疑是基督教最能树立起其良好社会形象的一剂妙方,逐渐形成了最利于其传教的一项慈善活动。1835年,在东印度公司服务的医生哥利支就向英美两国的基督教差会发出呼吁:“为了改善中国人俗世的和社会的状况,……请医务界的善士们前来行好事,以博取人民的信任,由此而为……基督教铺平道路”[1]275。同年11月,美国公理会传教士伯驾在广州创办了近代中国第一所教会医院——眼科医院,由此而揭开了基督教在华医疗慈善事业的起点。医院开业后,即为贫民免费治病,并趁机送给患者福音书,进行传教活动。由于当时清政府还奉行严厉的禁教政策,眼科医院的传教活动尚不敢公开,收效也不大,然其医疗活动因免费而大受中国人的欢迎,“社会各阶层的人们,甚至这一地区的最高官员都到这儿寻求、获得内科和外科治疗。”[2]稍后,第一个来华的英国传教士雒魏林也在澳门开办了一处诊所,兼为贫民治病。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广州眼科医院暂时停办。同时,雒魏林也离开澳门赴浙江定海,新开了一个诊所。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待教会医疗事业的态度和政策有所改变[3],渐启教禁,传教士的医疗事业由此获得了新的发展。1842年11月,伯驾重回广州,眼科医院复业。至1854年底,该医院已收诊病人5.25万名[4]34,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惠于减免诊疗费用的慈善之举,西医由此赢得了当地人的信任。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该院毁于兵燹,1859年由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在广州择新址重建,更名为博济医院,仍旧施医散药,成为19世纪中后期基督教教会在中国颇有声望的慈善医疗机构。
上海也是基督教会设立慈善医疗机构较多的地方。1845年11月订立的《上海租地章程》规定:“洋商租地后,……得修建教堂、医院、慈善机关、学校及会堂”[5]67。1846年,基督教伦敦差会的雒魏林、麦都思即据此在上海租界内设立仁济医院。这是近代上海设立的第一所教会医院。该院在城中设牛痘局,以西法施济,“贫民无力种痘者至局施种”,“数日结痂,不必避风忌口,屡著成效”[6]11,一年内约有千余人前往种痘防疫。仁济医院在创立后的20年间,有了较大的发展,其影响也越来越广。据《申报》报道,1872年,该院“所治病人宿于馆中者五百十六人,就馆纳药者万二千三百七十八人。”[7]除英国差教会设立的仁济医院外,19世纪50~60年代,美、法、德等国也在上海建有规模不一的慈善医疗机构。
在1890年中华博医会成立之前,教会在华的医疗事业虽有了一定的规模,但仍处于初创阶段。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1877年底,基督教在华创设的教会医院共计16处、诊所24处[2]。这些医院诊所也大都分布在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沿海省份,主要为英美基督教系统和法国天主教系统。为了传教的需要,它们在创立之初都施行免费诊疗,因而具有一定的慈善性质。后来有的教会医院虽也实行收费制,但对于一些贫病者仍然免费施诊送药。现综合各种资料,对基督教在华创办的教会慈善医疗机构作一简要梳理,见表1。
传教士-近代西方教会在华慈善事业述论
资料来源:
1.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6—277页。
2.田涛:《清末民初在华基督教医疗卫生事业及其专业化》,《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5期。
3.李传斌,王国平:《近代苏州的教会医疗事业》,《苏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1890年是教会医疗事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年份。这年,在华新教传教士大会和中华博医会第一次大会相继召开,对教会医疗事业的相关问题都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制定了今后的发展规划[3]。随后,传教士除对原有医院扩大规模外,又在各地新设了不少医院和诊所,教会慈善医疗事业亦得到进一步拓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基督教各差会在华设立的医院,比较著名的有近30所,见表2。
传教士-近代西方教会在华慈善事业述论
注:本表据李传斌:《中华博医会初期的教会医疗事业》(载《南都学刊》2003年第1期)和顾长声:《传教士与代近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十章相关内容综合制成。
从表2可见,清末20年间,教会医院在中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经由沿海通商口岸推进至山西、安徽、云南、四川等省份。这固然与晚清政府弛教政策有关,同时也反映了基督教差会各分会对医疗慈善事业的重视。他们在沿海和内地设立医院时,在医疗设备、医院建筑等方面都有所更新。同时,从19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在广州、苏州、上海等地开办了教会医学校,并翻译了一批西医西药的书籍。这些都大大提高了慈善医疗救济水平,对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国以后,英、美等基督教差会所办的医疗事业仍在继续发展,又陆续新设了一批医院,遍布华东、华南诸省及北方各大中城市。据1938年出版的《基督教差会世界统计》所载:到1937年止,英、美基督教会在华所办的医院共计300所,病床数约2.1万张,另有小型诊所600多处,其中由美国经营管理的医院大概有140余所,病床约1万张,占了一半左右。与英国及欧洲大陆各国比较,美国的基督教在华势力已处于优势地位。而属于法国系统的天主教会到1937年为止,在中国开办的医院也达到70余所,有床位5 000张[1]278。1937年抗战爆发以后,英、法、美等国在华的慈善医疗事业也因战事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少教会医院或毁于兵燹,或因人手、经费不足难以正常运转,逐渐停办。
民国以后的教会医疗机构仍继续从事施医散药等慈善活动,但多局限于少数贫病者。其经费一部分来自医院的诊疗收入,另一部分则来自传教士、本国教会及企业的捐赠和补贴。另外,教会在清末重视公共卫生等慈善公益事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影响。如,1926年,在美国麻风救济会总干事谭纳的推动下,成立中华麻风病救济会,随后又在一些地方建立起麻风病院等专门的慈善机构。1930年,中华麻风救济会接办了上海虹口皮肤病医院,后经扩建成为当时我国规模最大、设施最完善的麻风疗养院。
教会慈善医疗事业在近代中国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其对中国社会的调适为基础的。虽然它最初是“作为福音的婢女”传入中国,但在近代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运动的冲击下,它的侵略色彩渐渐减弱。教会慈善医疗事业也带有中国化的倾向,这主要是受20世纪20年代掀起的基督教本土化运动的影响。这也说明,教会慈善医疗事业在经济上对西方国家差会的依赖也日渐减少,转而寻求中国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捐赠,或以院养院,觅自给自足之道。因此,我们评价教会的慈善医疗事业应从动态的角度来分析,而不应简单地把它视为文化侵略的工具。正如顾长声先生所论:“所有曾经在中国工作过的外国医护人员,也并不都是帝国主义分子,真正推行侵略政策的传教士医生是少数,大多数是不自觉的,有许多是抱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或是为了个人宗教信仰的原则到中国行医的。”[1]278此外,作为一种外来的文化事业,教会医疗事业在客观上也对中国早期近代化的某些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诸如:西医及医学教育的传播,社会风俗与观念的变迁,等等,这是我们不该忽视的。当然,近代西方教会在华的慈善医疗事业自始至终也都存在着殖民色彩,这是不能抹去的。
二、育婴慈善事业
育婴慈善慈幼事业是教会在中国兴办的近代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育婴堂、孤儿院、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等慈幼机构。西方教会开办这类慈善机构的初衷,自然是想借此善举以博得中国人的好感,进而吸引人们皈依基督耶稣。
西方教会在华创办的所有慈幼机构中,育婴堂和孤儿院是最主要的。从相关史料来看,天主教会比基督教会更热衷于此,开展也较早。1843年,法国天主教耶稣会即在上海设立圣婴会,一面为重病垂危的孩儿付洗,一面赎买被遗弃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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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并开始着手建造孤儿院。19世纪40年代末。耶稣会众传教士在横塘修道院内创设了一所孤儿院,1850年迁往附近的蔡家湾。至1851年,蔡家湾孤儿院有男孤43人、女孤23人。而此时浦东唐墓桥也建有一所孤儿院,专收女孤,蔡家湾孤儿院遂将女孤全都送往唐墓桥,此后,只收男孩。到1855年止,蔡家湾孤儿院有男孤122名,受太平军战事的影响,蔡家湾的孤儿曾一度随神父迁至董家渡修道院,战争结束后搬至徐家汇的土山湾,即土山湾孤儿院。这大概是外国传教士在近代中国较早创办的一所孤儿院[8]178-180,[9]23-24,29-293。
19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随着基督教势力的进一步扩张,教会举办的慈幼机构几乎遍及大半个中国,为数众多。从有关文献著述来看,“属于法国系统的天主教办的较大育婴堂或孤儿院主要分布在上海、天津、南昌、青岛、武汉、重庆、贵阳、长沙、广州等地”[1]285。英国天主教所属各差会也在中国创办了一些慈幼机构,但规模不如法国,据1934年的统计,仅存湖北汉阳、江西建昌和山东威海卫3处,共收养孤儿100多名。另外,美、德、意大利等国的天主教传教士也在华建有育婴堂或孤儿院。1868年,意大利传教士在汉口鄱阳街创办了武汉地区第一所孤儿院。1894年,天主教会又在武昌花园山天主堂旁添建婴孩院一所,收容男孤儿。1896年意大利天主教红衣修女在昙华林会院新办了一所孤女院。至民国年间,武汉地区还有美国传教士何德美创建的汉北医院育婴堂(1927)和汉口张公堤慈幼院(1937),他们在抗战期间收容了百余名左右的孤儿、幼婴[10]694。
作为京畿之地的直隶,天主教各差会自清末起,也派遣传教士争建教堂、办育婴所。据清末外务部官员钱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奏报直隶四区天主教事业的调查统计,直隶北区(以顺天、保定、宣化、天津四府为境)有育婴堂10所,收养婴儿1 292人;东区(大约以关东为境)建有育婴堂2所,收养婴儿24人;东南区(以河间、广平等府为境)有育婴堂4所,收养婴儿128人;西南区(以正定等府为境)有育婴堂5所,收养婴儿627人[11]863-865。华北、华南各省的情况亦应大体相若,1906~1907年间,天主教会在福建所设的各类育婴堂、慈孤院也有9所[12]129。另据基督教中华续行委办会的调查统计,清末民初二十年间(1901~1920),西方各国天主教差会在中国创办了150多所孤儿院,广泛分布于苏、浙、皖、粤、蒙、直等省区,累计收养的孤儿在1.5万人以上,其中多数为女孤[13]1068。
基督教会在近代中国也开办了一些慈幼机构,大多为英、美两国传教士所办,规模相对较小。其中,属于英国系统的基督教会办理的慈幼机构,主要分布在长沙、太原、宜昌、保宁和新安一带;属于美国系统的基督教会的慈幼机构则分布于广州、上海、宁波、福州、长沙、兴化和烟台等地[1]286。1860年九江开埠之后,“府城内美国赫教士开设化善堂一所”[14]81,既劝人入教行善,也收养幼孩。
除育婴堂、孤儿院之外,外国传教士创办的慈幼机构还有盲童学校、聋哑人学校,对残疾儿童进行特殊的慈善教育。创办盲童学校的教会,主要有循道会、信义会、宣圣公会、浸信会、路德会和北美长老会等[15]765-770。如,汉口最早的一所盲人学校——训盲书院,即由循道会李修善于1888年创办,学制为四年学艺、五至七年学科。武昌首义前,该校历年毕业生累计120多人[10]684。汉口训盲书院的教学法对近代中国残疾人教育的发展还产生了很大影响。最初,传教士在华创办的盲人学校采用的盲文很不统一,教学之法也繁复多样。李修善在向盲人教读中摸索总结出一套新的方法。“他用布莱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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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代表汉口官话全部音形的声母和韵母。这样每个字只须由两个符号或字母来组成,这两个符号可用中国字典或字汇上所用的反切法读出所要的字音”。这是一种“比较简易而适合中国语言精神的方法”,于盲人而言,非常简便易学。1904年,“汉口方法的原则被采用来制定一套官话通用的设计方案”[15]766并予以推广,为全国各盲校普遍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民国初年,英国圣公会传教士也在上海创设了一所盲童学校,其规模宏大,设备完善,是继汉口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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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书院之后又一所颇具影响的外国教会慈善机构。上海盲童学校还专门为盲童印刷了许多盲文书籍,供其阅读。同时,还针对盲童手感敏捷、爱音乐等特点,让他们学习各种编织手工和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动,学习西洋乐器和唱诗祷告[15]768。1919年,美国宣道会传教士燕克仁夫妇亦在武昌创建瞽目学校,教授一些基础文化知识,并在二三十年代获得了一定发展[10]648。根据基督教中华续行委办会的不完全统计,1920年,全国有12省区建有盲人学校24所,在校女盲童488人,另有成年女盲人10人,男盲童204人,共计702人。就全国范围而言,据估测,教会在华创办的盲校至少不低于30所,在校盲童人数也在千人以上。就整个近代期间而言,经盲校培训教育获得一技之长的盲人亦将是数以千计。总之,西方教会在近代创设的盲童学校,不仅对盲童予以收养,供给衣食,而且为盲人立身社会、掌握生活技能提供了最直接、最有效的帮助。
外国传教士还举办了一些聋哑学校,如清末的北京交道口教堂聋哑学校和山东登州聋哑学校。民国时期,也建有此类慈善教育机构。如武昌聋哑学校,1932年由传教士艾克仁在粮道街创立,“初有学人六七人,教师1人,1934年学生增至50人”,虽因战事一度停办,不久即恢复,直至解放时仍有在校学生[10]649。
教会所办的慈幼机构大都采取养、教、工三者结合的慈善救助方式。每遇灾荒或战乱,大量的婴孩被遗弃,教会则将之收入,给以衣食。晚清时期,由于教会的慈幼机构大多附设于教堂中,保育设施不足,保健方法亦欠缺,育婴经费多靠各国教会自行筹措所得,有时入不敷出。而一些修女缺乏必要的育婴知识及耐心,这一时期婴孩的死亡率还是很高的。教会、教堂对此往往又采取遮遮掩掩的应付态度,这难免会出现“剖心剜目诸谣,海澨山陬,纷传已遍”[14]500,“致令居民怀疑,激而生变”[14]81,引发了晚清教案层出。当然,一些育婴机构的成效也是明显的,幼婴亦从中受益,逐渐成长为社会有益之人。我们在评价它的历史地位时,决不能一叶障目,或完全忽视这点。
至于“教”的方面,宗教教育无疑是教会慈幼机构的必修课。无论是天主教会还是基督教会对此都十分重视。此外也颇注意传授一些文化知识基础和举办职业技能教育。在文化基础的教育内容上,教会慈幼机构大都传习一些简易的中英文知识。而在传授技能时,教会还提供一些劳动实践机会,即提倡“教”与“工”的结合。如天主教早期在上海创办的蔡家湾孤儿院,就让一定年岁的男孤学习缝纫、木工、制鞋、印刷等技术;上海徐家汇土山湾孤儿院的孤儿也要学木工、制鞋、雕刻、油漆、纺织以及农田耕种等活儿,并设立一所印书馆,让孩童进行实际操作。宁波伯特利孤儿院,孤儿在“十岁以下要糊火柴匣和编织渔网,十岁以上要刮麻、打麻帽和编织毛线,后来又发展一种出口生意编结金丝草帽”[1]286。中华续行委办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调查进一步印证了这点。“教会在孤儿院里进行了大量的职业训练。这些学校的产品质量高,销路好”,“在经济上是自给的”,称得上是“这类职业教育工作的典范”[13]1067-1068。在盲校等特殊教育机构,教会也很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如民国初期广州盲童学校,“男生做发刷和衣刷,并学编筐和做竹帘,他们也做扫帚、草鞋和棕蓑衣;女生编织许多种毛线和棉线织物,为红十字会织了许多长袜子和帽盔”[15]765-766。总之,近代西方教会慈善机构收养了不少孤贫儿,并向其传授若干工艺,为日后走上社会自食其力、自谋生计具备了有利条件。
我们还需指出的是,孤儿在学习手艺的同时,也为教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孤儿的生活境遇却没有得到多大的改进。这中间显然是对孤儿创造的劳动价值的剥削。另外,教会慈幼机构毕竟是伴随着西方殖民主义而来的,其殖民烙印清晰可见,即表现为对待中国人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一些孤儿盲童有时还会遭到宗教性惩罚和辱骂体罚。对于上述种种现象,我们不能为教会及其所办的慈幼机构文过饰非,或溢美夸耀,但是,也应看到,教会慈幼机构在中国各地的广泛创办及其采用“养”、“教”、“工”结合的施善之举,无疑为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吹来了一股新风,注入了一股活力,对慈善事业的近代变革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如著名慈善家张謇在清末民初创办南通新育婴堂,乃“力去普通婴堂腐败之陋习,参用徐汇教会育婴之良法”[16]338。张謇在南通创设狼山盲哑学校、盲哑师范传习所等近代慈善事业,其缘起即在于“除英美德教士于中国所设二三盲哑学校外,求之中国,绝无其所”,而中国四万万人中,盲哑者达八十万之数,教育乏人,亟需中国人自办针对特殊人群的慈善教育机构,以求“始在教育之功,而终在收慈善之效。”[16]106-108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倡设省、县救济院,也或多或少地借鉴西方近代的慈善救济理念,对受助者养、教、工并举,行积极救济之策。显而易见,这迥然有别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育婴堂等善堂。甚至解放后举办的各类福利工厂也依稀可见教会慈幼机构的一些踪影,或学工,或习艺,以期自力更生,部分或全部解决自身的衣食问题。
三、赈济慈善事业
灾荒救济也构成了教会慈善事业的重要部分。外国传教士在华的赈灾慈善活动发端于19世纪70年代中期。此前,虽然也有个别西方传教士为救济中国灾民捐款散赈,但既无计划又无组织,更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西方传教士以1876~1879年华北大旱为契机,纷纷进入灾区进行赈济活动,从而拓展了教会慈善事业的内容,扩大了教会在中国民众中的影响,为以后传教提供了便利。
教会赈济慈善事业缘起于光绪初年山东、直隶、河南、山西、陕西等华北五省发生的大旱灾,因旧历丁丑、戊寅两年(1877~1878年)灾情最为严重,史称“丁戊奇荒”。这次大旱还波及苏北、皖北、陇东等地,死亡人数愈千万,其时间之长、区域之广、饥民之众、死者之多,不仅为近代史上最严重的灾荒,也是前所罕见。山东的旱情发生最早、较广,以致“粮价日增,民食艰难,闾阎不免苦累”[17]355。然山东省境有青岛、烟台两处商埠,且为濒海地区,交通便捷,因此最先引起西方各国驻鲁教会及传教士的注意。1876年6月初,《申报》率先登载西方人士于5月29日从烟台发来的信函,称山东全省“天时亢旱,但见油然之云,并无沛然之雨,麦已不能有秋,本年通省收成而论,不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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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粮一切价已昂贵,莱州府属闻有闹荒者聚集数千人”[18]。稍后,《字林西报》也刊载了传教士的一篇通讯,向外侨详细报道了鲁西北德州府的灾象惨况[17]365。由此,一些西方人士纷纷解囊赈济山东灾民。正在各地传播“福音”的西方传教士,此时也暂停了直接的传教工作,四处奔走,设法筹募善款赈济灾民。原在山东青州一带传教多年的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很快就在山东灾区活动开来,向灾民发放赈款。后来,他亲往烟台,向驻烟台的外国侨民募捐。随着1876年夏秋之交灾情日趋严重,李提摩太还通过《申报》、《万国公报》和《北华捷报》等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山东的旱灾,并刊载劝捐书,吁请侨居各通商口岸的外国官商捐资救济。在他的推动下,1877年3月,一批传教士、洋商及外交官员在上海联合成立了山东赈灾委员会。该会会务由英国牧师慕维廉主持,负责各口侨民的募资捐款,而有关灾区的散赈事宜,则由李提摩太统一办理。不久,英国领事宫哲美在烟台成立救济委员会,协助在沪的山东赈灾委员会开展工作。截至这年11月,山东赈灾委员会从世界各地募集到赈款30 361两,其中经李提摩太放赈的有19 119两,受助饥民达7万余人[19]。
1877年夏天,旱灾已蔓延至华北五省,更多的外国传教士也大约在此时进入华北各灾区活动。“天主教会修会先后派到灾区的传教士有六七十人,基督教差会先后派到灾区的传教士有30余人。”[1]289于是,外国教会主持的赈济事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1878年1月26日,西方来华的传教士、外交官和外商在山东赈委会的基础之上,联合组成了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总部设在上海,常务工作由英国牧师托马斯(后为慕维廉)主持。在此期间,英美等国的一些大城市,如曼彻斯特、纽约等地,多次举行公众集会,备述中国饥荒情形,以争取其国内工商阶层的同情和捐献。其他国家在华的一些传教士也尽力相助。至1879年底,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共向海内外募得善款204 560两[19]。这些善款分批分期由传教士解往灾区,再由另一批传教士分灾区负责散赈,同时也相互协作,这就避免了官赈中的一些弊端。如1878年起,李提摩太和李修善等传教士就开始负责山西赈区的救济工作,先后在太原、晋阳、临汾等地散放赈款。在陕西、直隶、河南等省也有数十位天主教传教士分省区从事救济工作。他们抱着“救人救彻”的慈善理念,往往选择官赈所不及之处,在某一特定的灾区内进行经常性的赈济,使赈款真正能惠及饥民,使之全活。同时,还有不少传教士不辞辛劳,不惮疫疠,千里奔波于灾区,悉心致力于赈务,以至有积劳殒殁者。那些在中国各商埠居住的外国商民,大多数也是基于对中国灾区的同情与怜悯而踊跃捐输,解囊相助,这就体现出近代慈善事业所蕴含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当然,对于一些参与募捐放赈的传教士而言,除出于同情心之外,一开始也抱有一种实用主义的传教动机。李提摩太毫不掩饰地表露了自己办赈的最初动机:“因为我在灾民中发放赈款,对于广大的民众是一个可以使他们信服的论据,证明我的宗教是好的”[20]。因而他在放赈的同时,始终不忘向灾民传播福音,进而让他们皈依上帝。但就赈灾的客观效果来评价,“对于那些濒临绝境的中国灾民来说,以传教士为主体的西方赈灾活动,无疑具有雪中送炭之功,而且就局部地区而言,他们发放的赈银量和救助的饥民数还是相当可观的。”[19]此外,西方传教士在“丁戊奇荒”的赈济活动中还将近代西方组织严密、募捐散赈科学的办赈模式第一次引介和运用到中国,催生了中国东南地区绅商的大规模义赈。因此,如果像某些论者那样完全否认或极力淡化教会赈灾救济事业的慈善之功,也许有失公允。
丁戊奇荒之后,清末历次大灾几乎都有传教士的足迹,教会的赈济慈善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其时传教士或受差会派遣,或受慈善团体的委托,纷纷前往灾区进行勘灾、放赈等慈善活动。进入20世纪以后,赈灾俨然成了西方教会在华慈善事业的最重要的活动。这时,宗教因素已趋减弱,而西方社会所倡导的人道主义和博爱精神日渐凸现。1906年夏,江淮一带淫雨成灾,徐州、淮安、海州三府颗粒无收,豫皖两省许多州县亦遭灾。秋冬时节,申报馆“屡接江北欧美人士来函”,“皆称灾民计有数百万,流离颠沛,困苦万状”,“旅居其地之教士目击灾情,皆与地方绅士会同设法办理放赈事宜。”[21]为拯救灾民,传教士李佳白、意德、斐溪、李德立等人联合盛宣怀、沈敦和、朱葆三诸绅商,于1906年12月4日在英租界工部局率先成立了华洋义赈善会,并推吕海寰为会长,英人好博逊为副会长。随后,“驻沪英、法、德、美、日等国领事已各允分别函电本国官绅代为募捐,并拟电致港、新加坡,请中西人士相助”。至于赈济惠及对象,“不独施之于耶稣教徒,凡系灾民,皆应普及且散振之……并由教士监察”[22]。华洋义赈善会成立后,上海及外埠乐善好施者皆解囊慨助,随后再由传教士赴灾区散赈,救济灾黎。尔后,“1907年的灾荒,1910~1912年的安徽灾荒,1917~1718年的浙江灾荒,1920~1921年的华北灾荒,基督教在历次灾荒中都努力办理赈灾工作”[23]97。1910年安徽涡阳、蒙城、亳州等处水灾奇重,基督教、天主教均派出传教士会同各处地方绅商办理赈济。
进入民国以后,灾象频仍。1920年华北再次发生大祲奇荒,在华传教士和外籍人士在汉口、天津、南京、上海、长沙等地陆续成立了华洋义赈会形式的慈善团体[24][25][26]。全国各地的华洋义赈会纷纷行动,开展救济活动,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华北华洋义赈会和上海华洋义赈会。据1921年办赈结束时统计,1920年华北五省旱灾共计散放赈款3 000多万元,而归各地华洋义赈会“直接筹募散放者为1 700余万,内中有六成捐款,系由欧美各国输入”[27],其余四成款项则在中国本土筹措而得。赈灾结束之时,尚剩余部分善款。为了总结经验,讨论如何处理余款,各地义赈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决定设立一个全国性的常设机构。经过充分协商酝酿,1921年11月16日,新组建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简称华洋义赈会)在上海正式成立,仍以各地在华的传教士为骨干,其中美国圣公会传教士又居主导地位,参与组织和救济物质的分配工作。同时,它除了对全国各地的水旱两灾进行有计划的急赈、散赈外,十分注重以工代赈。1923年,华洋义赈会“在浙从事防灾工程数起,如助筑宁波之镇海海塘,开浚余杭之南湖等”[28]。不久,华洋义赈会的工作重心开始由筹赈防灾转向农村合作经济,救济工作也渐渐缩小,以求防患于未然,收事半功倍之效。民国后期,传教士大都与中国人联合起来成立慈善团体,如国际统一救灾会等。在抗日战争期间,一些外国传教士还参与赈济兵灾、救护与遣送难民以及掩埋遗尸等善举。总之,外国教会的慈善赈济事业赈恤了大量灾黎,诚有益于中国社会,对推动中国赈灾机制的近代化转变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余论
近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基督教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获得了在华传教的特权。百余年间,作为传播上帝福音最有效的手段,教会医疗、育婴、赈济等各项慈善事业也在中国各地得到了很大发展。这些教会慈善事业最初虽为传教而设,然而民国以后,基督教在华传播已无障碍,不再成其为问题,教会慈善事业的宗教色彩遂日渐淡化而趋于世俗化,在客观上也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了较为明显的积极影响。因此,在评判教会慈善事业的功用时,我们不应再简单、划一地批判或指摘其充当“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而要力求实事求是,从具体分析入手进而整体把握,以免因噎废食。
注释:
①这方面的成果,主要有夏明方:《论1876至1879年间西方新教传教士对华赈济事业》,《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盛懿:《近代上海基督教慈善活动刍议》,《上海交通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谭绿英:《民国时期基督教在华的慈善医疗事业》,《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3期;向常水:《教会对战地的慈善救济》,《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6年第2期;蔡勤禹:《传教士与华洋义赈会》,《历史档案》2006年第3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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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督教中华续行委办会.中华归主:下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14]朱金甫.清末教案: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8.
[15]基督教中华续行委办会.中华归主:中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16]南通市张謇研究中心.张謇全集:第四集[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17]李文海,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Z].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
[18]烟台来信[N].申报,1876-06-03.
[19]夏明方.论1876至1879年间西方新教传教士的对华赈济事业[J].清史研究,1997(2).
[20]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
[21]华洋义赈善会办事、董事为灾黎请命文[N].申报,1906-12-14.
[22]华洋义赈善会开第一次成立会[N].中报,1906-12-05.
[23]基督教中华续行委办会.中华归主:上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24]湖北义赈会成立大会纪[N].申报,1919-09-15.
[25]华北华洋义赈会成立[N].申报,1920-09-30.
[26]南京华洋义赈会成立[N].申报,1920-10-23.
[27]华洋义赈会招待新闻界[N].申报,1923-04-02.
[28]华洋义赈会去年之成绩[N].申报,19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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