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历史学家用“数学”通往“记忆”的范例——读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农民-历史学家用“数学”通往“记忆”的范例——读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历史学家用“数学”通往“记忆”的范例——读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
我和明日沙龙的朋友有一次在网上聊天,他们问我说,最近出一本什么样的书,我说“关于如何把历史变成化学或数学的书”,他们说,说正经的。我说,是正经的,起码把历史写成化学,象农村业余党校那样容易找到会心的编辑。大家哄然大笑。事实上,我们的历史有时的确用了化学、物理的思维和手段,其中令人恶心的动机和令人鼓舞的成果一样多,我一下子不知道从何说起。但历史参考一下化学的思维方式,应该是一个常识层面的问题,无须讨论。
《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这是一本怎样的书,我们应该怎样阅读——在这无关紧要的年代,高王凌教授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用数学的方法通往被掩埋的一段“回忆”。我没有用“历史”这个概念,原因在于,我们目前还没有系统的靠得住的并且是专门供我们这些历史门外汉学习的“历史简介”,从而使我几乎变成识字的历史“猛人”。另一个原因是,这本书的统计数据背后综合的叙述和判断,的确首先唤回了我的一些“关于真相或人文的”记忆,我好象找到了曾打开我当年思维的《人-岁月-生活》(爱伦堡)——一个参照物——今天对应出《地主、农民和地租》。高王凌不是爱伦堡,农民史专家也不能成为讲“故事”的高手,但在丰梳适宜、逻辑稳固的数字中我同样找到并读出隐密而新鲜的故事,并象听见“孤独旅途中唯一的掌声”一般,那些逝去的命运和人生随之跃然心底。
这是一本从土地制度中的地租这个变量,讲述传统社会里地主和农民关系的书,它让我们看到了二者互动关系的某些复杂的真相。最关键点是,如何在租佃这对处于中国社会底层却很庞大的关系中、找出他们演变为一种寻常的社会危机并进而如何被提升至两种你死我活的阶级力量的“数学”根源。这个“进而提升的阶段”需要读者根据自己的记忆来分析阅读。本文的分析仅限于阶级观点的形成。
作为肉体的地主阶级现在已绝对成历史的化石,作为人的农民还有太厚的“认识”所阻隔,地租似乎成为过去岁月的唯一“活下来”的见证。这是历史作为一门科学的一个“天然缺陷”,同时,这也可能是人类学或社会学作为记录当代而诞生的原因,以便给历史学家提供更为坚实的历史文献。
高王凌曾说:这本书也可以说,仍是基于某种“现代观察”的结果。也由此才想到,历史上的农民又是怎样——尽管二者有很大的不同(高书005)。历史上的农民到底怎样,应该怎样认识农民与地主的关系,农民究竟处于怎样一种地位和状况,所有这些有意思的问题大约都是本项研究所涉及的范围和意义(009)
为什么要从地租入手?改天换地的土改运动之后,中国农村不仅多了一个地主的名词符号,在实践上也划分为地主和农民两个截然对立的两个阶级。农村的落后,是地主阶级剥削的结果。因此才有擅长“化学”的历史学家写成历史教科书,把中华民族尤其农民的穷困根源,归纳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这个“猛人历史”的逻辑几乎是这么得出的。
这个阶级可能由于能力有限,不能把妓院建设在宅子门口或城市的大街小巷,也不能仰仗有10亩以上的土地,能够把腐败的官府指挥的不再腐败,也无法把自己的意识写进保障农民权利的宪法。因此地主的剥削手段显然只剩“地租”这个相对“歹毒”的经济名词了。
也就是说,地租的高低,在旧中国或古代的走向如何,是否平均在提高,如果提高了那说明地主阶级的剥削在加剧,但现在看来即便提高了,也无法得出地主是中国农村落后的主要问题这个伟大的结论。
“当然,本书无意把传统农村描绘成玫瑰色,也无意否认传统农村的深刻危机。如果说传统农村中佃农的处境未必像过去一些著述说的那么绝望,那么自耕农的境况则未必像一些著述说的那么值得向往。”(苏文)但这两个方面,文学艺术领域到是渲染提升到不可收拾,是否具有普遍的实证,怎么样具体的算帐,作家导演们没这个义务,理论家们也没有什么进展。
中国历史学家们有这个耐心,近二十年的时间,利用各地发现的收租簿,做了反应剥削程度的地租率的研究。即转化为地租的那部分产品同土地生产品之间的比率。他们惊奇的发现,自清代以来,地主实收地租,差不多一直在下降,“大约跌了20多个百分点”[高文]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地租率的下降呢?常态下的反抗是什么呢?
过去的学者较为注意抗租的因素,今天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粮食亩产能力的下降。但高王凌认为,如果后一个因果关系成立,那么如何解释清代人口的巨大增长呢?也就是说亩产粮的下降,怎么养活增长的人口。事实上,也有大量实证表明,清代的亩产没有下降。但如果我们承认地租量的下降与生产能力没有什么关系的话,除去大的变化的天灾人祸等因素,仅限于地主、佃农与政府的关系中,我们会发现政府的法律总体上是抑制地主的租佃率的提高,在这个框架下,我们有机会看到事实的部分真相了——影响地租增减的,并不是那些普遍的暴力反抗和武装事件,也不是抗不交租,而是农民日常生活的一些不起眼的行为。[高文]那么这些行为具体是什么呢?例如——
“这里地主与佃户双方存在着利益上的持续较量。佃户以拖欠、求让、偷割私分、压产、反退佃、辞佃、罢种、逃租及转佃、恃强、构讼、交“湿谷”“瘪谷”,直到暴力反抗和有组织的斗争等等方式争取尽可能多的所得。而且他们的努力显得相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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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不要说没有权势的平民地主,就是像孔府那样的贵族之家,也不是都能在主佃博弈中对佃户稳占优势的”[苏文]。
这是一个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租佃关系的新论。
围绕这个新论,高王凌教授说,如果同意由于上述农民的行为导致地租的实收率只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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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的样子,那么以前通行的地租率50%,就应该是40%X75%=30%。即一般地租率就是这个数。
与这个数的相关意义数据还有,地主占有土地不足总耕地的40%(含各种公产);地主所得占农业总产的12%或更低(177-179)。我在贵州仁怀的一项调查中,地主占有的土地只有25.87%。
另外,这本书对地租还有些新的发现(高文)。
买过田带土老农说:
……以前还租过50石谷的田。交五十块大洋的押租。每年交26石租。常常打不到50石(产量),天旱就减租,发洪水不减。发水和虫咬是自己“背时”,天旱是“天干老板”,要减租的(这叫天干老板,虫吃佃户)。土不算数;一座山,搞不清是多少亩;塘有三只,可达200多斤鱼,这些都不收租。
一位解放前上过大学经济系的老人说:
四、六收租,地主收六,南方是没有的。都是地主收四、收三(个别瘠田)的。绝对不能地主收多,因为地主田多,农民要吃饭。
农民租田,一定要给房子住;要烧柴,要有山归佃户砍(但不要砍大树);土为要吃菜,吃红薯呢。……收租,每年收不实。
如一位老人说:
租地要有押金,防止你糟蹋地,或不履约。交押金,地主要还要付息,一百元钱给六石息,有的大地主家要给七八石。
省里的一老干部也说:
押租太多太少都吃亏。太少,佃户负担不起(田租)。押租太多,田主负担不起(利息)。
高教授讲这些的故事或许让你生出奇谈怪论的感慨,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位真学者都是奇谈怪论的发明或发现者,如果那位读者有了解历史的意愿,恐怕还是快去购买原著阅读为好。
事实上,从地租进而地主阶级身上,还有别的剩余价值可以征用,例如内战的人财物资源的获得,基层组织的建设等,如果不是把地租当作剥削来看,土地怎么平均分配,没有土地怎样调动农民跟谁走,这在当时均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旧中国的地租率及其变动,是非常复杂的,要求从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去探求,这本专著是在预设的分析框架下进行的,同样的主佃关系也是如此,苏文说,“中国历史上只有“官逼民反”而无“主逼佃反”之说。传统农村并不是一团和气的桃花源,但是危机的根源何在,是专制制度还是民间的租佃关系,很值得认真研究。”其中苏文在前些年组织的陕西关中社会学调查,得出过“关中无地主”的结论。
在中国土改实践前辈杜润生的自述里,对地主沦为阶级的表述为,“建国后,对于土地改革,摆在我们面前曾有这样两种选择,一是有偿购买,一个是无偿没收。最后选择了没收政策,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既是作为一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作为政治变革的一场阶级斗争。”(杜19)。
这个叙述,我以为十分清晰地说明了中国乡村千百年来的俗称的“田主、业主”为何一夜之间成了“地主阶级”这个万恶不赦的名词,并赢得之后比旧中国雇农更为悲惨的命运。真是“师出有名,战而必胜”,只是“一些人”的命运从此发生了逆转而已,而这些人在中国革命的各个时期,根据高潮的需要,由地主不段变换为右派、坏分子、反革命甚至反动言行分子等等五花八门。今天我们这些右派,坏分子,反革命都在平反之后,兴高采烈地重返了现实舞台,而那些可悲的仅因土地比常人多了一点(刘文才或“南霸天”式的除外),就被扫地出门甚至丧命的地主们甚至连块墓碑都没有,他们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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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由此牵连达三十年之久,即便按最新的成果,如本书得出总占人口5%的数字计算,这个群体(包括他们刚出生的未被划为地主分子的子女,但歧视相同),是比右派更庞大的一个群体,试问,我们中有那些同类为这伙被定义“天然为反革命阶级”的同类吭过一声呢?看见那些为妓女命运呼吁的文章,我总想,难道他们在道义上真的连妓女都不如吗?如果我们从生命意义上来思考这些,恐怕问题就并不是一篇短文所能承受之重了。这些都是阅读这本著作另生的感慨。
(帅好,h
团结力量大的中国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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