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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舒习龙:中国近代史家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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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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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舒习龙:中国近代史家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守护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2010年10期
作者简介:舒习龙,历史学博士,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广东潮州521041
内容提要:20世纪前半叶,随着西方史学理论和历史编纂方法的不断涌入,中国传统历史编纂学受到西方历史编纂理论与方法的挑战。在章节体主宰中国历史编纂的语境里,20世纪史家在反思章节体史书的流弊和继承中国历史编纂学的优良传统方面,做出了一些可贵的探索,他们在推进历史编纂体裁多样化和建构具有民族特色的历史编纂体系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20世纪前半叶/近代史家/中国历史编纂学
20世纪前半叶,随着西方史学理论和历史编纂方法的不断涌入,这一时期中国历史编纂学的特点是章节体的一枝独秀和史学研究的编纂形式多样化并存。瞿林东先生在分析这一时期历史编纂学的特点时指出:“由于人们对传统史学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估计不足,对传统史学在现代史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估计不足,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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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大削弱了对传统史学本身的研究,进而也就削弱了对当代史学之民族形式的研究和追求,削弱了对历史学作为独立学科的理论研究,以及史学遗产在历史教育中之重要性的研究。”①因此,只有在充分借鉴历史编纂学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才能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价值作出准确的衡估。然而,章节体的一枝独秀表明,我们没有很好地继承中国历史编纂学的优良传统,在建构具有民族形式的中国历史编纂学体系方面是有偏颇的。正因为如此,中国近代史学家对中西史书体裁的反思与认识,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守护与担当,表明他们试图继承中国历史编纂学的优良传统,在章节体主宰中国历史编纂的语境里成为推进中国历史编纂民族化形式的重要力量。

从20世纪初开始,章节体就成为史家撰写历史著作的主要体裁。在章节体主宰中国历史编纂的语境里,中国近代史家仍然在积极探索用多种史书体裁来表述纷繁、复杂的历史进程,因此,在章节体占主导地位的同时,呈现出多种史体并存的局面。以纪事本末体撰写中国历史,也是20世纪不少史家的选择,他们对传统编纂学的守护和担当,给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遗产李泰棻认为,史学的体裁不外是纪年、纪事两种
①瞿林东:《二十世纪中国历史学》,《光明日报》1998年1月27日。
纪事者,以一事为一篇,每篇各详起讫,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创于袁枢《通鉴纪事本末》,自后通行。“今日欲编纂一贯串古今的通史,当然采用此体焉。”①邓之诚在衡量各种史书体裁之后,决定采用纪事本末体。他指出:“即以体例言,将欲从旧,则纪传、编年、本末之体未必适于今时。将欲从新,则虑遗弃事实,统系不明,非教人通知古今之意。”邓之诚在对中西史书体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中华二千年史》“略依纪事本末之例,先之以世系,著明年代,稍及统系,以存通之本义,兼使读者得以与本书互参;次之以一代大事。尤重民族变迁……次之以制度……尤重地理官制者……次之以学术文学艺术……终之以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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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可以看出,他采用纪事本末体,一方面是为了通古今之变,另一方面是为了容纳丰富的历史内容。当然,在撰述中,邓之诚并没有拘泥于纪事本末体,根据需要吸收了其他史体如纪传体、章节体、纲目体的长处,以便更好地实现撰述目标。再如王桐龄认为:“中国旧史书,分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书志体。本编用纪事本末体,而去其琐碎事迹,每一时代盛衰兴亡大事,多用统括的形式,以一二章说明之;凡欲明了一时代之大局者,熟读本编自能得明确概念。”“每一时代之终,必详载其时代之制度、学术、宗教、风俗、实业,以观其社会文化之隆替。”③他将这种史书编纂理论运用到《中国史》的撰述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中国近代史家对传统历史编纂学多有分析和评价,对传统史书体裁的利弊有独到的见解。朱希祖认为中国史学有两大派别,一是记述主义,一是推理主义。中国记述主义,得以长足发展,而推理主义,自汉以后,渐次衰微。朱氏所论的记述主义和推理主义,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讲的历史编纂学和历史哲学。也就是说,中国史学,在历史编纂学方面发达,而在历史哲学方面发展不足。由于他认为中国推理主义哲学不发达,故他于推理主义史学略去不谈,只论述了记述主义史学。他把中国史书分为七类:编年史、国别史、传记、政治史、文化史、正史、纪事本末等,并对各类史书的源流、得失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关于中国史书体裁的变化,朱氏这样说道:“《史记》以前,史之各体,固已有之。司马迁特混合各体以为一书耳,此史学进步之征也。”④他还指出:“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史既断代,则当时亡佚之书,史宜备载”。⑤朱氏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认识,表明他具有较高的历史见识。何炳松认为:“史书无表,恐不尽然。近世章学诚制表读书,万季野《历代史表》,若网在纲,学者称道。天文、艺文,固可不志。然天文、艺文诸学之变迁,则不可以不志。篇幅无题,殊难索解。刘氏仅以《周易》、《春秋》为例,其殆尊孔申左太过之故也。”⑥金毓黻对传统历史编纂学也有独到的见解,他评价《资治通鉴》说:“前代编年之史,有若两《汉纪》、《晋纪》、《宋略》、《齐典》、《梁典》,皆为断代之书,本可据之以通为一编……且《汉纪》一书,系由班书抄撮而成,绝无剪裁,殊乏精义。而《通鉴》则不然,凡前汉十二帝之纪事,虽不出荀悦所纪之范围,而与《汉纪》之面目则大异,盖取《史》、《汉》之文,徐徐自出手眼,冶于一炉,创为新作。试取其书观之,无一语不出于《史》、《汉》,而无一处全袭《史》、《汉》,非特前汉为然,全书无不如是,所谓剥肤存液,取精用宏,神明变化,不可方物者,非《通鉴》一书不足以当之,此所以为冠绝古今之作也。”⑦可见司马光继承和发扬了“成一家之言”的精神。金毓黻对典志体史书也有评价,他指出:“善治史者,主以《通典》之精简,辅以《通考》之详赡,则能兼取其长,而折中至当矣。”并讥笑扬杜抑马之徒,往往“无不以《通考》为宝藏,而任其撷取”,还要向别人夸口“吾取君卿而鄙贵与”。宋元之际的马端临《文献通考》与司马光《资治通鉴》,一是写“典章经制”的通史,一是写“理乱兴衰”的编年体通史,两者相辅,彻底动摇了纪传体“正史”的“独尊”地位,为中国封建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富有新意的广阔道路。再比如金毓黻评价李鼎声《中国近代史》,他认为:撰历史简明教程而言,李鼎声所论有理,“若作专门史或通史为参考比较之用者,则薄记式之编年体正不可废”,“宁繁勿略,本为史法之一”。⑧他计划编写
① 李泰棻:《中国史纲》,中华书局1943年版,第57页。
②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叙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
③王桐龄:《中国史·凡例》第4编,北平文化学社1931年版,第1~2页。
④⑤朱希祖:《中国史学通论》,重庆独立出版1944年版,第71、77~78页。
⑥何炳松:《何炳松文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00页。
⑦金毓黻:《中国史学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261页。
⑧金毓黻:《静晤室日记》,沈阳书社1993年版,第6900页。
的《中华民国史记》,即拟“本纪、列传、录、志、表五体”①。金毓黻注意到不同形式的史书,所采取的史书编纂体裁也应有所差异,这种观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梁启超在建构具有近代特色的中国历史编纂学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历史编纂理论的认知和思考、传统史书体裁的评价和改造等方面,展示了卓越的史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的一些论述和思考,对推动中国近代历史编纂学的演进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梁启超所撰写的《新史学》、《中国历史研究法》及《补编》等,对历史编纂学的基本理论做了初步的阐述,其历史编纂理论主要集中在对史籍的划分、历史编纂的纪年和分期等方面,对我们今天建构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历史编纂学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关于史书的划分,梁启超在《新史学》中将史籍划分为十种二十三类,即正史(含官书、别史二类)、编年、纪事本末(含通体、别体二类)、政书(含通体、别体、小纪三类)、杂史(含综记、琐记、诏令奏议三类)、传记(含通体、别体二类)、地志(含通体、别体二类)、学史、史学(含理论、事论、杂论三类)、附庸(含考据、注释二类)等。②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梁启超对史籍的划分有了一些调整变化,认为纪传、编年、纪事本末、政书四体最为重要,次为史评,含批评史迹和批评史书两类。纪年是历史编纂的重要元素。梁启超在《新史学》中认为:“纪年者,历史之符号,而于记录考证所最不可缺之具也。以地理定空间之位置,以纪年定时间之位置,二者皆为历史上最重要之事物。”③在《中国史叙论》中,梁启超首先注意到,“当采用何者”纪年是今日著中国史“紧要之问题”。围绕此问题,当时有诸多主张,或主张采用世界通行之符号,以耶稣降生纪元;或主张以中国国民之初主黄帝为纪元,梁则认为“惟以孔子纪年之一法,为最合于中国”,或者“以孔子为正文,而以历代帝王年号,及现在通行西历,分注于其下”。④梁启超关于历史纪年的革新是新史学时代潮流的必然反映,同中国学界对进化史观的吸收相吻合,而且纪年法的革新也对中国历史编纂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史书编纂经历了一个时间意识的重要转变,基督纪年法作为一种世界时间观念已为学界普遍接受。⑤
分时编纂观念最早是由传教士引入中国的。此后,随着进化观念的传播,中国史学界开始改变了传统以朝代划分历史时段的做法。新史学提倡者对中国传统史学在体例上不足的认识日益深入,主张新史书应当另辟蹊径,创立新的体例,即在继承我国传统史学编写体例的基础上吸收西方史学编写体例的优点,“折中贵当,创成史例”。梁启超指出:“叙述数千年之陈迹,汗漫邈散,而无一纲领以贯之,此著者读者所苦也,故时代之区分起焉。”他不满中国以一朝为一史的书写方式,鉴于“西人之著世界史,常分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等名”,主张引入西方划分时代的概念。在梁看来,虽然西人以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来编写历史稍嫌“武断”,却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史家惟以权宜之法,就其事变之著而大有影响于社会者,各以己意约举而分之,以便读者”。⑥在《新史学》一文中,梁启超同样谈到中国历史的“书法”与“纪年”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新史学”进行界说时,他强调了历史之范围,当立足于“叙述进化之现象”;“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他甚至写道:“吾中国数千年无良史者,以其于进化之现象,见之未明也。”梁启超对分时编纂观念的论述和分析是非常中肯和到位的,分时编纂观念在中国历史编纂学中的实践,客观上推动了中国历史编纂学的近代化转型。编年体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史书体裁,在传统历史编纂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梁启超对编年体史书的优缺点有清醒的认识。他说:“编年体以年为经,以事为纬,使读者能了然于事迹与时际的关系,此其所长也。然事迹故有连续性,一事或亘百数十年。编年体之纪述,无论若何巧妙,其本质总不能离账簿式。读本年所记之事,其原因在若干年前者,或已忘其来历;其结果在若干年后者,苦不能得其究竟。”⑦梁启超对传
① 金毓黻:《静晤室日记》,沈阳书社1993年版,第7296页。
②③④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32页。
⑤邹振环:《〈四裔编年表〉与晚清中西时间观念的交融》,《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5期。
⑥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12页。
⑦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24页。
统编年体的流变,《左传》、《汉纪》、《资治通鉴》等代表性编年体史书价值的分析,都是建立在他对编年体的辩证认识之上。
纪传体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史书体裁,在传统历史编纂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梁启超认为纪传体史书是帝王家谱,他猛烈抨击纪传体的“二十四史”是“二十四姓家谱而已”,其“史料之别裁,史笔之运用,虽有名手,亦往往被牵掣而不能用,故愈晚出之史,卷帙愈增,而芜累亦愈甚也”。①但他对纪传体的长处也有中肯的评论,如说“纪传体的长处,在内容丰富,社会各部分情状,皆可纳入”②。梁启超对于传统纪传体的辩证认识,成为其历史编纂的重要思想。
梁启超对纪传体的“本纪”部分,在20世纪初进行过激烈批评:“中国之史,则本纪列传,一篇一篇,如海岸之石,乱堆错落。”③他认为,皇帝的本纪在旧史中因体例所牵,写成官样文章,看不出其性格特点和作为,如秦始皇、汉高祖、汉武帝、汉光武帝、曹操、刘备、孙权、魏孝文帝、北周武帝、唐太宗、元太祖、宋太祖、明太祖、康熙、雍正、乾隆帝等,都应作专传。梁氏认为曹操虽不是皇帝,但他的代汉和汉高祖、唐太宗无异,所以宜作专传,予以表彰。梁氏关于纪传体编纂改造的方案里,实际上就有“传固非卑,纪亦非尊”的编纂思想,我们从他的降“本纪”为“专传”的做法中,可以清楚地得出上述结论。对纪传体的“列传”部分,梁启超认为必须进行改造,并分别论述了列传、合传、专传等传记的具体编纂原则。(一)列传、合传的做法。关于列传,梁氏曾做这样的说明:“列传这个名称,系由正史中采用下来。凡是一部正史,将每时代著名人物罗列讲多人,每人给他作一篇传,所以叫做列传。”那么列传该如何去做呢?梁氏主要对前人的经验做了一番总结。如为文学家作传,梁氏提出:第一,要转录他本人的代表作品;第二,若是不登本人著作,则可转载旁人对他的批评。对于合传,梁氏认为“是把历史性质相同的人物或者互有关系的人物聚在一处,加以说明,比较单独叙述一人,更能表示历史真相”。所以,对于合传,梁氏颇感兴趣,特别是在研究了章学诚、魏源等人所作的富有创造性的合传后,更是深受启发。如章学诚《湖北通志检存稿》中的合传,每传人数自二人以至百余人不等,皆以其人性质的异同为分合的标准,皆以一个事迹的集团为叙述的中心。读其传者,同时可知各个人的历史及一事件的始末,有如同时读了纪传体及纪事本末体。梁氏尤其赏识魏源《元史新编》中的合传,认为它们“虽是纪传体的编制,却兼有纪事本末体的精神”,不失为是一种革命。为此,梁氏不无兴奋地说:“我们常说二十四史有改造的必要,如果真要改造,据我看来最好用合传的体裁,而且用魏源的《元史新编》那体裁。”梁启超对魏源改造合传的创新给予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魏书和柯书、屠书比较,内容优劣如何,我不是《元史》学专家,不敢妄下断语。但其体裁,实不失为革命的。”作为史学史学科的奠基人,梁启超对史书编纂有独到的见解,他的观点揭示了魏源在纪传体史书编纂创新方面的成就。(二)专传的做法。所谓专传就是“以一部书记载一个人的事迹”,它与列传的不同正如梁氏所指出的:“列传以一部书记载许多人的事迹;专传一篇即是全书”。④由于专传只是在篇幅、容量上胜过列传,其他方面与列传并无本质的区别,所以梁氏在谈到列传的做法时,特别点明专传亦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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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梁氏《补编》中只谈专传,意不在总结前人经验,而是试图使之脱胎换骨,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新史。梁氏以新史学观念为指导,对“传记”部分之编纂原则做了具体的阐述。“传记”部分应遵循哪些编纂原则,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梁氏接受挑战,不仅对前人的创作成败做了阐幽发微、归纳总结,而且旨在破旧立新、发明创造,努力倡导纪传体的编制却兼有纪事本末体精神,“读其传者,同时可知各个人的历史及一事件的始末”这一新型的合传体裁,并大胆构想出“为行文方便起见”而选中某一人物为中心,“一传常可包括数百年”的人为史用的专传模式。⑤梁启超对纪传体“列传”部分的改造,适应了新史学时代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发展。
传统史书体裁中,梁启超最为推重纪事本末体。他在批评编年体史书本质总不能离账簿式、前因后果难寻、翻检费力的同时,称赞“枢抄通鉴,以事为起讫;千六百余年之书,约之为二百三十有九事。其始亦不过感翻检之苦痛,为自己研
①②④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2、22、216~217页。
③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
⑤杨俊才:《梁启超的传记理论及其贡献》,《北方论丛》2000年第1期。
究此书谋一方便耳。及其既成,则于斯界别辟一蹊径焉”,“盖纪传体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夫欲求史迹之原因结果以为鉴往知来之用,非以事为主不可。故纪事本末体,于吾侪之理想之新史最相近,抑亦旧史界进化之极轨也”,①称赞袁枢开“新史的路径”,“不愧为新史的开山”。②梁启超对纪事本末体的评价,强调了其在增加人们历史智慧方面的价值,认为这种史体同新史学重视事件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充分肯定了袁枢的创制之功和《通鉴纪事本末》的谨严精粹。正是基于对传统纪事本末体史书编纂价值的高度认同,所以他对近代纪事本末体史书的评价和改造才能鞭辟入里、击中要害。如对魏源的《圣武记》,梁启超评价甚高。他说:“魏默深有良史之才,《圣武记》为纪事本末体裁,叙述绥服蒙古、勘定金川、抚绥西藏……诸役,于一事之原因结果及其中间进行之次序,若指诸掌,实罕见之名著也。”③又说:“其局部的纪事本末之部,最著者有魏默深之《圣武记》……默深观察力敏锐,组织力颇精能,其书记载虽间有失实处,固不失为一杰作。”④梁启超的评价说明,魏源的《圣武记》是晚清纪事本末体史书中的名著、杰作;魏源之所以能写出这样的杰作,和他的“观察力敏锐”、“组织力颇精能”密切相关;而“组织力颇精能”,实际上就是赞扬魏源在历史编纂方面的技巧和能力。再如梁启超对纪事本末体史书的改造。他说:“纪事本末体是历史的正宗方法。不过中国从前的纪事本末,从袁枢起,直到现在,我都嫌他们对于集团的分合未能十分圆满。即如《通鉴纪事本末》把《资治通鉴》所有事实,由编年体改为纪事本末体,中间有些地方分得太琐碎,有些地方不免遗漏。也因为《资治通鉴》本身偏于中央政治,地方政治异常简略,政治以外的事实更不用提。所以过去的纪事本末,有共同的毛病,就是范围太窄。”⑤这段话对传统纪事本末体的批判,归纳起来有两点:(一)过分注意一事之始末,忽视对史迹“集团”的把握。梁启超对史迹“集团”解释为:“史迹集团之名,吾所自创,与一段之‘纪事本末’,意义略相近(本末仅函时间观念,集团兼函空间观念;但此名似仍未妥,容更订定)。”⑥梁氏的解释体现了他对纪事本末体崭新的界定,即撰写纪事本末体应从时、空两方面整体把握事件之间的联系。而传统纪事本末只见“本末”,不见“空间”,且分目太细,忽略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二)纪事范围太窄。传统纪事本末体所记史事,无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政治与经济、文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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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关系,致使它成为皇朝政治史,大大降低了它的史料价值。梁启超对纪事本末体理论阐述最透彻,在体例改造上也作了成功的尝试。在编纂方法上,梁启超努力克服传统纪事本末体过分注意一事之始末,纪事范围太窄的弊病,注意从时、空两方面整体把握事件之间的联系,扩大纪事本末体记载事件的范围。这方面,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就是他改造传统纪事本末体的成功尝试。梁启超认为,改造纪事本末体首先要确定“史迹之集团”。因为划分“史迹之集团”意义相当重要,如他所说:“历史的事实,若泛泛看去,觉得很散漫,一件件的摆着,没有什么关系,但眼光锐敏的历史家,把历史过去的事实看成为史迹的集团,彼此便互相联络。”⑦

20世纪前半叶,文化保守主义者在推进富有民族特色的中国历史编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出发,认为中国传统的历史编纂方式、史书的体裁体例是最优秀的,最适宜表达纷繁复杂的历史内容,最能彰显民族主义精神,这方面以钱穆和柳诒徵最具有代表性。钱穆关于中国史学的评价,首先,他认为,中国史学重人不重事,以人为主,事为副,“中国历史有一个最伟大的地方,就是它能把人作中心”。西方史学则重事不重人,以事为主,人为副。如果把西方人和中国人写的历史做一比较,“中国人则更看重在其事背后的这人,西方人则更看重在由此人所表现出来的事。这是很大的不同”。⑧中西史学对历史中人和事地位与关系的不同认识,导致了中西史学编纂体例的不同。中国史学以记人为主的纪传体为主要体裁,西方史书则“主要以事为主,以人为副,人物的活动,只附带于事变之演进中,此种历史体裁,略当于
① ②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4~25、326页。
③梁启超:《国学入门书目及其读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一,第22页。
④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五,第275页。
⑤⑥⑦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85、139、185页。
⑧钱穆:《中国史学发微》,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9年版,第84页。
中国史书中之纪事本末体”①。中国史学有完备的分人、分年和分事的记载方法,“像是错综,不免重复,实最细密,可获真象”。这是“中国历史最有价值处”。②钱穆对中西史书体裁编纂特点的论述,对我们认知传统史书编纂的优点和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他认为中国史学编纂注重历史的记录,故可以使历史记录更加客观。他说:“分事写史比较是一种叙述,叙述则多寓有叙述者之主观。而分年分人写史,则比较是一种记录。记录与叙述之相异处,则因记录更近于客观。中国史学方法之长处,正在其重记录胜过了重叙述。”③再次,他指出中国史学讲“记注”与“撰述”的分别,“记注”就是史料编纂,“撰述”则是根据史料写成的专著,即专家之学。他说:“盖记注比类,惟在功力,著述创造,有俟乎智慧,即实斋之所谓‘识’,而其本则存乎人之性灵也。然为学者终不能长止乎功力而不求进于学问之成,则记注纂类,终必以著述创造为归宿。”④“撰述”固然重要,“记注”而成的史籍也重要,“无史料,使人又何凭而著史。故后人有亡实录是亡国史之说也。然则史料又何可轻视?就于某一时代之既存史料而为之部勒董理,成为一时代之国史,使后之治史者有所稽凭,其功不可没”⑤。钱穆对中国传统历史编纂理论和体裁的论述,正处于西方传来的章节体史书占据中国历史编纂主要地位的时期。他能清醒地认识史书体裁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对于时人反思过分运用章节体,而忽视中国历史编纂的优良传统,具有重要意义。
柳诒徵在《国史要义》中大讲“礼为史例之经”和“史联”,他的一些论述表明了他希望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历史编纂学的诉求。他说:“为国以礼,为史以礼。”史与礼的关系是“史出于礼”,礼在史中居核心地位。就史例而论,柳氏认为:“史官掌全国乃至累世相传之政书,故后世之,皆述一代全国之政事,而尤有一中心主干为史法史例所出,即礼是也”,“史例权舆礼经”。⑥柳氏对“礼”在中国传统历史编纂理论中之核心地位的论证,反映出他对传统历史编纂理论价值的认知。他从儒家立场出发,指出了史例是以礼为核心的实质。他说:“史之有例,亦惟吾国所特创,他国史家莫之能先。而东亚各国之为史者,多承用吾史之例,是不可不申言之也。”⑦柳诒徵论述史例有多种分类:“有去取焉,有等差焉,有联散焉,有序第焉,有片语之例,有全书之例,有编年与纪传相同之例,有二体独具之例。”要之,皆为表现为因“礼”而设定。正是因为史例有体现“礼”的作用,所以史家“斤斤于一字一辞者,皆事理所应尔,非好为是纤琐也。”柳氏认为纪传、编年有共同之例,“去取等差,则编年纪事之史,皆所必重”。⑧它们也有不同之例,纪传体之“纪书表传次第”,“即纪传体独有之例”,而编年体则以“年次”为例。纪传体之例正胜此任,较之编年体例更擅于叙事,尤为重要的是纪传体之例比编年体之更能表现“礼”。他说:“纪传表志之积为正史,而编年、本末诸体莫能敌之者,何也?以其持义之正。”⑨纪传体之例本身就是因“礼”而定的。“夫本纪、世家何以分?分于礼也;封爵、交聘何以表?表以礼也;列传之述外戚、宦官、佞倖、酷吏、奸臣、叛逆、伶官、义儿,何以定名?由礼定之也;名臣、卓行、孝友、忠义,何以定名?以礼定之也。”⑩纪传体之例能从整体上铨配史事,体现礼义,正是柳诒徵所欣赏的,所以柳氏十分推崇纪传体例。
“史联”的提出对历史编纂也有重要影响。在《史联》篇中,柳诒徵肯定了《史》、《汉》以来纪传表志体是一种非常完备的史书体裁,认为刘知幾深诋迁史,是未明纪传体史书相联之谊。他说:“史之为体,一时代有一时代之中心人物;而各方面与之联系,又各有其特色。或与之对抗,或为之赞助,而赞助者于武功、文事、内务、外交之关系又各不同。为史者若何而后可以表示此一中心?若何而后可以遍及各方面?则莫若纪、传、志、表之骈列为适宜矣。”11又说:“史之为义,人必有联,事必有联,空间有联,时间有联。纪传表志体之善,在于人事时空在在可以表著其联络。”12他列举了纪传表志体“表以列之,志以详之”,“表以联事,志则联文”的优点。他还认为,
①钱穆:《历史与文化论丛》,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5年版,第382~383页。
②钱穆:《中国史学发微》,第52~54页。
③钱穆:《中国学术通义》,台湾学生书局1976年版,第25页。
④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38页。
⑤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钱宝四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9页。
⑥⑦⑧⑨⑩11、12柳诒徵:《国史要义》,中华书局1949年版,第162、218、175、67、9、106、113页。
纪传表志体的妙用在于既能表示中心,又能顾及各方。各种“史例”中,他最重视的又是“史联”。任何历史事件都不可能孤立,而是处在各种各样的关系当中。历史事实的相互联系必须在史书中得到充分而巧妙的反映,以不使读者产生割裂零碎之感,从而深识历史之为一个有机整体,与自然、环境均有关联。这就要求史家善于组织、联络,贯通联系。所谓“史联”,就是这个意思,亦即周谷城所谓“历史完形”的思想。但周谷城没有具体回答怎样的史书体裁才能再现“历史完形”,柳却回答了,即最能表现“史联”的历史著作是纪传体。柳诒徵对传统史书体裁的认知和评价,是基于本位文化立场出发的。在西方章节体史书占据中国历史编纂学主流地位之时,柳诒徵对传统历史编纂理论的认知和反思,对我们继承我国古代历史编纂的优良传统和经验,把握历史编纂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20世纪史家在历史编纂领域发扬创新精神、探索史学民族风格的努力,是一笔宝贵的思想遗产。总结20世纪以来史家在历史编纂学上的宝贵探索和创新精神,对于推进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丰富我们的智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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