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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嘉庆朝汉军旗人生计问题的政治史考察
清代的八旗生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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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是指旗人的经济生活。由于八旗制度的束缚、生齿日繁、旗人俗尚奢侈等诸多因素,旗人生活贫困,八旗生计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学界多从经济史角度,讨论其产生、发展、后果、原因与解决措施等1。嘉庆朝旗人生计恶化,待遇低下的汉军旗人2生计更为艰难,他们开始寻求新的出路,甚至背离清廷。据史料记载,曹纶父子是参与天理教起义仅有的两个汉军旗人,他们的举动对清廷震动很大。故此,本文以曹纶父子为中心,从政治史3的视角考察嘉庆朝汉军旗人的生计问题,试图探析生计困顿下汉军旗人的政治选择以及由此清廷对汉军旗人的统治。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一、汉军旗人曹纶父子因生计困蹙而参与天理教起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父曹金铎官至骁骑校,伯祖父曹瑛官至工部侍郎,祖父曹城任云南顺宁府知府,父曹廷奎任贵州安顺府同知。嘉庆二年(1797),苗民围城,廷奎因忧愤得疾而亡于任所。妻荆氏、妾孙氏皆自缢。廷奎长子长绅早卒,次子维武备院工匠,曹纶为廷奎第三子。4八年(1793),曹纶以闲散充整仪尉,嘉庆六年(1801),升治仪正,十年,授公中佐领,十六年,外授独石营都司。嘉庆十八年(1813),因涉嫌与林清“谋反”,而被逮捕,处以死刑。出身汉军官僚世家的曹纶究竟为什么会加入天理教而且与林清谋起事呢?其中缘由不外有三点:
第一,曹纶家境贫困是问题的根源。有清一代,旗人生计是重要的社会问题,自顺治帝定都北京后即已出现,乾隆、嘉庆时期趋于尖锐。不仅普通旗人生活拮据,就是旗人官员之家生活也面临着困难,甚至举债维生。如,康熙二十年(1681),额附耿昭忠、耿聚忠奏称家口众多,难以养赡。5在雍正朝,某些八旗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颇有家计艰窘之人;6西安八旗官员借俸银出征。7嘉庆初年,贫困的汉军官员生活更为惨淡,如镶红旗汉军旗人、原任福建诏安县知县鞠清美自嘉庆四年(1799)被参革问遣后,穷困到其子鞠绍勋“衣食无资,实无盘费回京”,总督等公捐银两,令起程回旗。8汉军旗人曹纶一家的贫困生活较之有过之而无不及。曹纶父亲曹廷奎是清官,在任有廉吏声誉,没有积蓄。廷奎去逝时,曹家更加拮据,曹纶万里扶榇,囊橐尽空,到京城,居于宣武门内报子街,家徒四壁,妻子鹑衣百结,纶出外当差,穿一件破旧长袍,在家则衣不蔽体。不久,“仆隶皆散,纶自与妻子析薪执爨,每日二鬴或不给则买馎饦以充饥”。9曹纶家庭贫困,才使林清有机会接近结义,利用其求财急切之心,授以教义。与曹纶同时的盛大士认为曹纶“只以身当穷乏”,接受林清“馈遗”,“惟穷故滥”。10盛大士虽然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谴责曹纶,但是却一针见血道出了曹纶参加天理教的客观事实根源。嘉庆帝提到紫禁城之变的原因时,说“几暇静思其故”,不得不承认”总由贫穷而起”。11如此言论很大程度上掩盖了清廷对人民群众的剥削压迫,不适合所有的起义者,但完全符合曹纶父子情形。
第二,林清慷慨资助,与曹纶结为兄弟。林清,本籍浙江,久居京邸,住北京城南宋家庄。幼年为提督王柄家童,“长久随从于苗疆,颇通武艺”。12嘉庆十一年(1806)加入红阳会(后更名为荣华会13),因其轻财好义,而为教民所拥戴,掌管“坎卦”。曹廷奎为江苏高邮州牧时,曹纶随任到高邮。林清为苏州粮道衙门随役,至高邮查看漕务,与曹纶相识。林清能说会道,曹纶非常喜欢他,从此两人开始交往。当曹纶生计艰难时,林清突然出现资助。嘉庆十二年(1807)春天,曹纶患疾卧床不起,一日忽闻叩门声,开门一看竟是林清。两人相见握手各道旧事,林清耿然曰:“曹公子一寒至此,清虽薄于力哉!然通财济乏,义也。清何敢辞?”当即拿出白金数镒给曹纶,曹纶感激涕零,林清安慰一番之后告别。不久,林清遣人持衣数袭赠曹纶。四月,曹纶病痊愈,造访林清家表示感谢,清约纶为兄弟。曹纶生活上有困难,林清全力以赴资助。嘉庆十三年(1808)秋天,曹纶扈从皇帝去木兰围场狩猎,林清馈赠他骡一头,马一匹,铜钱百缗。十月,曹纶因为卖宅产与人讼狱,林清暗中相助。林清又遣王提督之家奴与曹纶相往来。总之,“凡纶所需者,悉谋诸清。”14林清在曹纶又穷又病的情况下,慷慨相助,对曹纶来讲无异于雪中送炭,曹纶自然感激万分,两人结为金兰之好,关系日密。
第三,林清诱使曹纶加入天理教,谋起事。嘉庆十六年(1811)三月,曹纶被擢升为独石口都司后,前去拜见林清,林清对曹纶表示祝贺。曹纶说:“辱吾子厚爱,食我以食,衣我以衣,馈我以金,今幸得外职,将远离,前所贷于吾子者,临别无以归券,将奈何?”林清说:“是何言哉?清之财皆君子赐也。”曹纶惊诧,不明白林清话中的意思。林清屏退左右,对曹纶说:“仆少孤贫,因遇异人授神术,凡求无不立至者,乃渐丰于财。今传授日众,众推为坎教教主,领八卦九宫,此间地近王畿,恐好事者谓清聚众招摇,陷清于法,清将束身以归吾子或同教者不肯从,子其训谕而镇抚之,有罪无罪,惟子所命。”林清所言“坎教”,不能不使曹纶联想嘉庆初年的白莲教起义的巨大影响,事情如此复杂,曹纶始料不及,所以大惊良久,想必感念林清救济深恩,避席感谢林清道:“纶虽不才,岂为负恩不义之人哉?安有拯救于贫乏垂毙之时,不知所报,而反相陷害者乎?愿吾子勿复忌。”曹纶又说:“吾困于贫,愿略闻吾子所谓神术者。”林清授以真空八字咒,曰:“诵此则可终身不患贫矣。”曹纶接受八字咒语后,前往独石口任职。五月,曹纶入京领饷,途中遇见林清手下教徒孙三、刘九,问二人:“真空咒无救贫之验,何也?”孙三、刘九回答:“必向林教主稽首而受,乃有验耳。”曹纶乃率其子福昌同至宋家庄,奉林清为师,北面再拜稽首。林清不答拜,只举手回礼。这样,曹纶父子正式加入天理教。孙三、刘九趁热打铁,告诉曹纶起义之事:“今河南七卦俱属林公,林公将起事,将军若潜师以来,甚善;否则举事以后折简以召将军可也。”曹纶答应在独石口等候动静。15这样曹纶加入了林清起义的行列。
综观曹纶加入天理教的整个过程,是林清有意所为。林清结交曹纶,是想利用曹纶职权为其活动大开方便之门,“林清入城买米,曹纶为之用佐领图记,诡称兵丁食米,送米出城。”16并希望在起义时曹纶“潜师以来”壮大起义队伍。长期交往后,林清认为曹纶可靠,不会告发他,于是拉拢曹纶入天理教。曹纶为了摆脱贫困,在求富的心理和感恩之心的作用下,与林清越走越近。
但在起事问题上,曹纶还是犹豫观望的,孙三、刘九问曹纶是“潜师以来”,还是举事后被召之,曹纶选择了后者回独石口以待动静,这固然与曹纶秘密加入天理教不为他人所知有关,但更为主要的是他还未下定决心。即使九月,“清党滋扰河南滑县,纶心窃喜,谓事成可得大官,事败亦不至干累及己。”17然而曹纶明哲保身的心态似乎被李文成派来的人看出来了。嘉庆十七年(1812)五月,曹纶入京领饷至宋家庄,见林清道:“事将奈何矣?”林清回答:“时未至,宜待之时。”当时李文成遣客与林清商量起义之事,清具言曹都司应该一起谋划,客力陈其不可。林清解释道:“曹都司吾故人也,贫乏不能自存吾活之,故愿其事。”曹纶至时,客隐匿于屏风后,林清呼唤他出来,客问林清:“贵人为谁?”林清答:“曹将军。”客问:“曹将军何为者?林教主以轻财好施为众推服,吾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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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甘为林教主效死者,只以激于义耳。将军为朝廷命官,必不肯与吾属伍,而又诡自亲附,与闻密谋,是必坐观成败,依违进退,将两人利而存之,窃为将军不取也。”天理教徒多是农民、小市民说唱卖艺者,还有下级吏役和宫禁中的低级太监,曹纶是堂堂正四品朝廷命官,所以对曹纶“密谋”动机不相信是情理之中的事。曹纶听后,答道:“愿以一死报林公。”取佩刀欲自刎,在场教众争相救之。18曹纶这一举动,博取了林清等人进一步信任。但林清始终不完全相信曹纶,如,起事日期早在嘉庆十八年(1813)二月就定下来为本年九月十五日19,但当曹纶问及日期时,林清却不以确定日期相告,最后在起事前两日才派人送信。这里可见林清也是顾虑曹纶的。“九月作乱之期,未尝预为纶告,恐纶之首先发难也。”林清“犹忌纶”。20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曹纶未参加攻打紫禁城的战斗。嘉庆十八年(1813)七月,曹纶送土尔扈特部人前往热河,九月十三日,他从热河回来。林清遣其党飞告曹纶起义日期,但是没有遇见曹纶。十四日,曹纶听说河南兵齐起,心知其为八卦教所为。十五日,天理教徒攻入紫禁城,“纶未悉其实”。21因此,曹纶未参加入城战斗。但曹纶之子曹福昌先已头缠白布参加了。
二、清廷的惩罚与规训
嘉庆十八年(1813)九月,爆发的李文成、林清领导的天理教农民起义,虽然因力量对比悬殊而失败,然而对清朝统治者的打击却是十分沉重的,嘉庆帝颁“罪己诏”,惊呼这次“变生肘腋,祸起萧墙”的事件,实为“汉唐宋明未有之事。”22又道:“从来未有事,竟出大清朝。”23而令他更为震惊的是,参加起义的竟然有太监、清宗室,还有汉军旗人曹纶父子24。事后清廷对太监群体、满洲八旗人员严加管束和控制25。清廷也没有放过曹纶父子及其家族,对其严惩,并由此加强了对汉军旗人的统治。
天理教起义被镇压后,林清被擒,其党供出曹纶父子参与密谋,曹氏父子遂被逮捕。送刑部审问时,曹纶开始不承认,被捕的天理教徒董国太证实,曹纶这才吐露实情。依照清朝谋反大逆律,将曹纶父子凌迟处死,悬首示众。清廷通过“公共景观的惩罚”仪式,制造“阴森的惩罚盛会”,26意在以凌迟这种酷刑折磨曹纶父子不忠的肉体,更意在以触目惊心的刑场场面告诫百姓反清的下场,对之震慑。
曹纶父子反清,其家属因此获罪。曹纶“次子重庆、三子鹤龄皆斩,同日伏诛。叔廷琦、兄维、侄咸亨亦坐斩,命改为斩监候,入本年朝审情实,纶妻杨氏及女、福昌妻夏氏,子积善及女,发各省驻防官兵为奴,并削除旗档”。27
如果说处理曹纶父子及惩处其家属是“武罚”的话,那么把曹纶编入《逆臣传》就是“文罚”。嘉庆帝下谕把曹纶编入《逆臣传》:“曹纶身为职官,甘心附从逆贼林清,谋为不轨、罪大恶极,实从来所未有。其身已显伏国法,不可不将其逆迹书之简册,俾令遗臭万年。着国史馆将该逆事实编列《逆臣传》,以为乱臣贼子之戒。”28《逆臣传》共载清朝41位叛臣,曹纶是《逆臣传》最后一位,其中汉军旗人共11人,占四分之一强。29曹纶也是最后一位汉军叛臣。在中国这样的传统伦理道德社会中,清廷通过国家力量把曹纶论定为逆臣,使其遗臭万年,永不得翻身,接受舆论的惩罚,直接目的就是警戒他人。
“惩罚措施不仅仅是进行镇压、防范、排斥和消灭的‘消极’机制,它们还具有一系列积极的、有益的效果,而它们的任务正是提供和维持这种效果。”30清廷“武罚”与“文罚”并用惩治汉军曹氏家族,曹纶身败名裂,“毁其弓冶,罹于斧钺,”31其家族亦因此败落。清廷所为目的无非是对所有的国人都能起到震慑的作用,而对同为汉军旗人者来说,更是最直接的震慑和警戒。
再者,嘉庆帝下令对失察曹纶父子叛清行为的相关人员予以追究责任。
对监督曹纶父子失职的科道官员,嘉庆帝下谕道:
国家设立科道,职司言路,原期发奸摘伏,俾大案得早破露,以匡国宪而弼王章,乃近来科道风气,惟知摭拾浮词,更改一二例文,藉以见长干进,或竟受人嘱托,毛举细故,博取直名,而于大奸大恶,转毫无举发,即如逆首林清一案,讯究该逆等供称,自嘉庆十一年间,即有荣华会名目,至谋为不轨,则始自十六年夏间,该逆等潜伏近畿,传教谋逆,经年累月,勾结多人,其踪迹亦不甚秘密,乃科道等一无见闻,竟同聋瞶,实属有乖职守,本应悉予降革,姑念人数众多,从宽免议,俱着传旨严行申饬。惟此案谋逆重犯俱系直隶附近州县之人,并有汉军旗人曹纶父子与知逆谋,所有科道中汉军及籍隶直隶各员失察之咎尤重,着都察院查明各该员在任年月,咨交吏部议处以示惩儆。32
这里嘉庆帝训斥了科道官没有事先察觉近畿林清“传教逆谋”,没有尽到监督之任,实属失职,重点指出失察汉军旗人曹纶父子“与知逆谋”,是科道中汉军及直隶各员的重大失误,这些人不能“从宽免议”,而要“查明议处”。无非是加强对汉军旗人的监督,以警效尤。
清廷不仅惩处失职科道官,而且也没放过失察的汉军旗都统。
兵部议奏兵部尚书福庆等失察曹纶谋逆,请示照例革职。嘉庆帝下旨对福庆等惩处:
福庆在正黄旗汉军都统任内,失察曹纶与林清商同谋逆计两年零一个月,比禄康失察月日较久,但禄康系由大学士获咎降调后,弃瑕录用之人,且曾任步军统领,漫无觉察,是以降旨革职,仍发往盛京。福庆此次留京办事,遇九月十五日之事,毫无展布。朕回京召见数次,辞色之间,不知愧愤,实属无能无用,着革职。姑念未任步军统领,非弃录用之人,暂勉发遣。德麟在副都统任内,失察六个月,本应将职任世职一并革去,惟念伊父福康安从前屡建军功,懋着劳绩,仰蒙皇考高宗纯皇帝锡封贝勒,身后追封郡王,德麟承袭贝勒,前因天坛大祀,派令视牲旷误,降为贝子,此次再将伊贝子革去,则福康安旧勋,几至泯没,且福康安又无次子可以改袭。朕仰体皇考恩遇福康安之心,保全勋臣之爵,仍留德麟贝子,其散秩大臣,并所管火器营事务,全行革退,赏给三等侍卫,在大门上行走,仍罚贝子俸十年。拴住在副都统任内,失察六个月,着革去总兵,赏给骁骑校,回旗当差。33
另外,来灵曾任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在任内失察曹纶父子“逆谋”,对其也予以追究。34
这里把失察曹纶“谋逆”的正黄旗汉军正副都统福庆、禄康、德麟、拴住和来灵等五人都依失察时间长短予以追究和惩罚,也就是要求汉军正副都统克尽职守,终极目的是加强对汉军旗人监督与管理。
除此之外,清廷加强对屯居汉军旗人的管理。
因为汉军旗人曹纶父子反清事件,八旗汉军都统绵亿等奏请酌定稽查屯居汉军旗人,以防不测,嘉庆帝指示:“八旗汉军在屯居住者,散处于直隶各州县,距京较远,该管佐领等例不准离城远出,势难查察,而该州县官又以汉军等身系旗人,向不归其管辖,遂致此项旗人,任其作奸犯科,毫无约束,不可不更定章程,以专责成,着直隶总督,通饬该州县,嗣后屯居汉军旗人,一切户婚田土事件,俱归所隶州县一体管理,若仍前诿卸,遇有失察之案,该州县官一例参处,并着八旗汉军都统等传知所属屯居旗人,嗣后均安静守法,听该管州县官约束,设有抗违,从重治罪,现在直隶省编查保甲,即令将屯居汉军与民人一体编查。”35中国18世纪人口增至3.13亿,稳居世界第一位。36京师汉军人口膨胀,遂有散居直隶各州县者,按通常来讲这是违反“离旗”旗规,但为了减少京城人口压力,清廷听之任之。而这些屯居旗人所带来的治安问题清廷却无法听之任之。这部分人佐领管理鞭长莫及,州县又无权管理旗人,而鉴于曹纶反清事件,嘉庆帝责令州县进行稽查、约束屯居汉军旗人。这又一次打破旗规。可见,由于身为汉军旗人的曹纶父子谋反,嘉庆帝下令屯居汉军旗人归直隶州县管理,严加防范,加强对屯居汉军旗人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嘉庆帝有意笼络汉军官员。曹纶不是普通的汉军旗人,而是朝廷旗人命官,这样一名汉军官员竟然“谋逆”,他的行为会对嘉庆帝制定汉军官员政策产生怎样的影响?嘉庆帝谕内阁:
本日廷讯逆犯曹纶,已尽法惩治,按律凌迟枭示,并将其家属应行缘坐各犯,分别办理矣。曹纶系正黄旗汉军……身任都司,以四品职官,竟敢扶助林清,通同谋逆,欲为一二品大员,乱臣贼子,行同枭獍,处以极刑,所以彰国宪而快人心。至八旗汉军……实与八旗满洲、蒙古无异……不意竟有曹纶一人败常蔑本,实出人情意想之外。谅八旗汉军闻之,自必人人愤恨,义切同仇,不知此等败类,乃戾气所钟,譬如万顷嘉禾,闲生稂莠,锄而去之,无害良亩。即如林清本系畿辅民人,敢兴悖乱,国有常刑,只将逆犯诛殛,断无因林清一犯,将近畿数百万良民皆疑其反侧之理。现在曹纶一家已销除旗档,我汉军臣仆,皆当视曹纶为异类,不必引以为愧,所有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等,惟当感激国家培养厚恩,勿忘祖父勤劳世泽,共矢天良,力抒忠荩,无负朕谆谆训勉至意,将此通谕八旗知之。37
虽然曹纶“谋逆”只是个别的汉军官员事件,但是异常震动朝野,足以令嘉庆帝寝食难安,直接关涉到怎样对待汉军官员态度的问题。嘉庆帝思来想去,决定严惩“罪犯”,不把问题扩大化,不增大打击范围,对汉军官员实行笼络政策(当然其中充满戒备之心),宽慰汉军官员“当视曹纶为异类,不必引以为愧”,务必要与朝廷同心同德,“力抒忠荩”。事实上,嘉庆帝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如,御史傅棠以汉军官员王集失察曹纶父子谋逆一案未请处分,具折参奏。嘉庆帝明辨是非,没有惩处王集,而宽宥了王集。他道:“科道职司纠察,先当屏除私见,精白乃心,则所言皆公是公非,方为无忝厥职,乃近日往往有挟私逞忿,以攻讦为报复者,此等恶习,安能逃朕鉴察。御史傅棠以王集失察曹纶父子谋逆一案未请处分,具折参奏。本日曹纶以汉军职官,潜与逆谋,枭獍性成,本无族类,上年办理该犯之日,即明降谕旨,令汉军臣仆等,皆不必引以为愧。彼时王集于召对时,曾经免冠叩首,涕泗交流,自请治罪,经朕面谕,令其安心供职,毋庸惭惧,嗣将该旗都统副都统等分别惩处,因系管辖之员,漫无觉察,无所逃罪,王集于曹纶毫无统属,亦与禄康等不同,该御史若谓其职居台长,非其余汉军大臣可比,亦当于上年查办曹纶定谳时,即行具奏;何以当时默无一语,直至数月以后,追溯前事,忽为此举?王集两耳重听,曾有人面奏伊藐视同官,不与人接谈,人向伊言,置之不理等语。此必伊与王集近日挟此小嫌,藉以纠弹,泄其悁悁之忿,岂出于直道之公耶?傅棠原折着掷还。”38实际来讲,嘉庆朝国势衰颓,危机四伏,对汉军官员这支重要官员队伍,虽然出现了一个谋反者,但是对整体汉军官员拉拢是必要的,嘉庆帝正是从维护统治的角度来考虑的。相反扩大打击面,就可能动摇统治基础。
三、结语
汉军八旗于崇德七年(1642)年创立,旗制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相同,遂而成为后金(清)重要军事力量。汉军旗建立后,汉军旗人成为满洲贵族重用的人才,在清朝统一过程中征战全国、宣猷献力,巩固政权中绥靖安民贡献突出,因而成为清朝重要政治群体。嘉庆帝亦认可“八旗汉军,自我太祖太宗开国之初,从龙着绩,栉风沐雨,勋载旗常”,“百数十年以来,汉军中历任文武大臣,名卿硕辅,节概炳著者,指不胜屈。即现在简用内外大员,亦皆克宣力效忠,无愧阀阅,”39而嘉庆十八年(1813)汉军曹纶父子反清事件,令嘉庆帝大为惊愕。追溯历史,汉军旗人反清并不是初次,以前有之,主要集中在三藩之乱之时,如耿精忠、尚之信、金光祖、祖泽清、王辅臣等,编入《逆臣传》的有10位。但此后100多年中,汉军旗人基本循规蹈矩,忠于清廷。而恰在嘉庆朝汉军曹纶父子竟然参与天理教起事反清!这令嘉庆帝非常气愤。为此,对曹纶父子处以极刑,罪及家族,且追究失察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管理屯居汉军旗人,带有戒备性地笼络汉军官员,这些措施明显反映出由于汉军个人事件而加强对汉军群体进行立体防范。
汉军旗人群体并不是自行组织起来的,而是在满洲统治者的意志下形成的,这就表明他们没有太多的自我意志,不同于近现代的政党或政治利益集团,有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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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治纲领、执政目标等,通过影响政府决策而维护共同利益或实现其共同的主张而掌权。因此,在高度专制的中国传统社会晚期,汉军群体不可能形成反清的整体力量。但是出乎意料的汉军旗人曹纶父子反清事件,使作为统治者的嘉庆帝及清政府,不得不对他们提高警惕,况且对整体的防范也是防止个体或局部群体叛乱的有效手段。
不得不提的是,曹纶参与天理教起事,是在其穷困情况下寻求出路的选择。清廷虽然因其反清,对汉军旗人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对汉军旗人生计艰难处境却无实际有效举措40。清朝在“康乾盛世”华衮下隐患重重,而到嘉庆朝已危机四伏。嘉庆帝刚掌实权,湘黔苗民起义和川陕白莲教农民大起义烽烟四起,给嘉庆帝与清廷巨大震慑,而嘉庆十八年发生的天理教起义,直捣紫禁城,令嘉庆帝不寒而栗。满清统治者无法从根本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进而发展社会经济以解决百姓的生存问题,相反变本加厉地采取高压统治。参加天理教起义者多为汉民,但也有些满族宗室和汉军旗人。清廷由此对满洲旗人严加约束,对汉军旗人更不会掉以轻心,不遗余力地加强了对其整体控制。由此,这一群体以被重用为主而转变为以被防范为主的境遇,不仅是汉军旗人命运转折,而且也是清朝衰落的表现。
综上所述,汉军旗人曹纶父子因生计贫蹙,而走上叛清的道路,可见清朝的旗人生计问题绝不只是经济问题,而愈益演变成政治问题,而清廷由此加强对汉军旗人的控制更加重了这种色彩。所以,我们有理由从政治史的角度去审视嘉庆朝汉军旗人的生计问题。
注释
1早在建国前,马小进就在1949年3月《经济论坛》第6期发表《清初旗人生计考》一文。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八旗生计问题论述深入展开,主要的论文有李乔的《八旗生计问题述略》,《历史档案》1985年第1期;李尚英的《论“八旗生计”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后果》,《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1986年第6期;韦庆远的《论“八旗生计”》,《社会科学辑刊》1990年第5期;刘德鸿的《乾隆时满族统治阶级的腐朽与“八旗生计”》;严爱景的《有关八旗生计措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郭福亮的《论道光朝前期驻防八旗生计问题》,《五邑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康波的《清末东北旗人的实业与生计初探》等。一些论著也多有论及,如定宜庄的《乾隆朝驻防汉军出旗浅议》,《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3期;范传南的《乾隆朝八旗汉军出旗述论》,2008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定宜庄的《清代八旗驻防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2003年;刘小萌的《清代北京旗人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白新良著的《乾隆皇帝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孙文良等著《乾隆帝》,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等。
2汉军旗人与满蒙旗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均存在差异。在经济待遇方面:满蒙壮丁每二名披甲一副,且多为饷米和月给银较多的马兵额缺,汉军壮丁每五名后改为每四名披甲一副,为饷米和月给银较少的步兵额缺;八旗内前锋、护军、领催等饷项较高的额缺,满洲均比汉军要多;从雍正朝开始设的养育兵数与所给钱粮数量,汉军都不及满洲等等。
3中国素有以“帝王将相”为研究中心的政治史传统,不过,本世纪以来,受西方史学的影响,产生了“新政治史”研究思潮。其反对机械地制度描述,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提倡行政运行、政治史与社会文化史等结合等。可参见邓小南、杨念群、刘凤云、高王凌、李细珠、和卫国等相关论述。本文研究倾向于新政治史。
4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4页。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阁八旗世职谱档》,全宗2袭31,耿溥佐领。
6《清世宗实录》卷十,雍正元年八月丁卯。
7《清世宗实录》卷六二,雍正五年十月戊子。
8《清仁宗御制诗三集》卷一三七,嘉庆九年十一月下庚戌。
9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5页。
10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8页。
11《清仁宗实录》卷二八一,嘉庆十八年十二月丁巳。
12昭梿:《啸亭杂录》,中华书局,1980年,第159页。
13李尚英:《清代政治与民间宗教》,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第28页。
14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4-5页。
15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5-6页。
16《满汉名臣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
中国历史故事 经典
1年,第4682页。
17《满汉名臣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682页。
18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6-7页。
19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12页。
20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8页。
21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4-7页。
22《清仁宗实录》卷二七四,嘉庆十八年九月庚辰。
23《清仁宗御制诗三集》卷16,《有感五首》。
24李尚英《紫禁城之变》,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版,第P35-37页对此有关注,但未讨论曹纶参加起义原因与影响。
25参见冯佐哲、李尚英《林清起义后清廷的防卫措施》,《故宫博物院院刊》1983年第3期。
26(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8页。
27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6702-6703页。
28《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9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48页。
29根据《逆臣传》统计。
30(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6页。
31兰簃外史:《靖逆记》,上海书店,1987年,第7页。
32《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8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59-360页。
33《清仁宗实录》卷二七七,嘉庆十八年十月壬戌、辛酉。
34《清仁宗实录》卷二七七,嘉庆十八年十月壬戌、辛酉。
35《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8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58页。
36郭成康等:《康乾盛世历史报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2年,第43-44页。
37《清仁宗实录》卷二七八,嘉庆十八年十一月壬申。
38《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19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2页。
39《清仁宗实录》卷二七八,嘉庆十八年十一月壬申。
40嘉庆帝面对进一步严重的八旗生计问题,主要筹划以下措施:增加旗人养育兵额、清理旗地、禁止官民盘剥旗人的行为和迁移京旗实边垦荒。但重点在满洲与蒙古旗人。见《清朝通史》(嘉庆朝分卷)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3版。
(资料来源:《中州学刊》2011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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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嘉庆-嘉庆朝汉军旗人生计问题的政治史考察;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38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