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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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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0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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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之二)


力争琉球
黄遵宪在日本,官方身份为驻日参赞,因而,其主要的公务,仍是协助大使何如璋处理各种外交事务。除发展两国政府与民间的友好关系外,维护国家利益也是每个外交官的首要职责,黄遵宪自不例外。在其赴任伊始即遭遇的琉球交涉问题,无疑是黄氏外交生涯中经历的第一件大事,而其善于谋断的性格与才干,亦在此得到充分展示。
按照堂弟黄遵庚的说法,黄遵宪“于何如璋为世侄辈”。何奉命使日前,“因习闻先生谈时务之言论,乃商请先生同行”。黄允肯,何始向总理衙门表示受命。有这一层关系,何如璋对黄遵宪自是信任有加,格外倚重。黄遵庚便称:
何使多谋善变而寡断。先生则每事必观其深而有定见,故使馆中事,多待决于先生。(注: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引,《人境庐诗草笺注》,第1181—1183页。)
而起草文件又属参赞的职分,因此,大批以何如璋名义发出的公文多出自黄遵宪之手,代表了他的意见,应该是接近事实的可信的说法。
还在黄遵宪刚刚辞世后不久,突接噩耗、痛失师友的梁启超,立即在其连载于《新民丛报》的《饮冰室诗话》中为之专立一则。在记述黄氏诸般政绩时,首列琉球一案:
先生于光绪初参何子峨星使(如璋)幕府使日本,其时正值琉球事件,何使所与总署及北洋文牍,吾近顷乃获见全案。凡往返数十函,殆十余万言,皆力主强硬手段,策日本当时国势,谓我若坚持,彼必我屈,洞若观火,纤悉周备。其出先生之手者十七八也,而政府不能用。
又赞佩:“先生治事,文理密察之才,以吾所见国人多矣,未有一能比也。”并以其“蹉跌之数十年”,又于国家“存亡绝续之顷,遽夺斯人”,而痛心“天祸中国”,“何一酷至此极耶”(注:《饮冰室诗话》,《新民丛报》,第63号,1905年2月(按:出版期当在4月后)。)?梁启超与黄氏交谊深厚,1902年以后,两人又恢复了联系,通信频繁。梁所言必有根据。而其将琉球交涉失败,归因于清政府不能采用黄遵宪所主张的强硬方略,坐失良机,以致未能及时遏制日本的扩张势头,作为黄氏有先见之明与治国之才的反证,愈显出其人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悲剧意义。
关于琉球历史上的归属问题,中日史家各有其说。按照中方的资料,琉球在明洪武五年(1372年),即开始作为附属国向中国朝贡,接受历代皇帝的册封,但中国并未对琉球实行过政治统治。至1606年(明万历三十四年),日本萨摩藩主岛津家久派兵征琉球,掳琉王及大臣,琉球从此又被迫臣服于日本。但琉球乃同时奉中国年号,向中国进贡。中国也默认了琉球的“两属”状况。明治以后,1872年,日本封琉球王为藩王。1874年,因台湾土著杀害琉球人,日出兵攻台。在废藩置县过程中,日本政府又于1879年4月下令,废去琉球的藩号, 改置为冲绳县(注:参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 北京:三联书店,1979年,第四章,“日本吞并琉球”。)。
无可讳言,在琉球争端发生后,作为清朝政府最高外交决策机构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及被光绪皇帝倚为顾问的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事务大臣李鸿章,整个态度相当消极、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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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屡屡失误。在日军攻台后,两国于1874年10月签定的《北京专条》中,即有“台湾生蕃曾将日本国政府属民妄为加害”(注:《日本国志》卷六《邻交志三》。)的措辞,令以后的谈判备感艰难。
而在何如璋出使前,即已发生了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的事件,经琉球国王派遣紫巾官向德宏来华陈情, 由浙闽总督何jǐng 璟、福建巡抚丁日昌奏报清廷。末后并建言:“合应仰吁天恩,饬知出使东洋侍讲何如璋等,于前往日本之便,将琉球向隶藩属,该国不应阻贡,与之剀切理论,并邀集泰西驻日诸使,按照万国公法,与评直曲。”1877 年6月24日,光绪皇帝因有谕旨:“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传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后,相机妥筹办理。”(注:《军机处寄闽浙总督何璟等上谕》 (光绪三年五月十四日〔1877 年6月24 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北京)故宫博物院,1932年。)即是说,赴日以前,何如璋等人已受命办理琉球交涉。
迨中国使节初抵神户,又发生了琉球遗民登船夜哭的动人一幕。事过十余年,黄遵宪仍不能忘怀当日情景,其于新加坡总领事任内所作《续怀人诗》,即单为之吟成一首:
东方南海妃呼豯,身是流离手采薇。深夜骊龙都睡熟,记君痛哭赋《无衣》。
注云:“琉球马兼才。初使日本,泊舟神户。夜四鼓,有斜簪颓髻衣裳褴褛者,径入舟,即伏地痛哭,知为琉球人。又操土音,不解所谓。”(注:《续怀人诗》其十五,《人境庐诗草笺注》卷七,第 587页。)深印脑海的这一场景,无疑令黄遵宪自觉责任重大。
而且,琉球问题在黄遵宪看来绝不可等闲视之,因其实为日本向中国发出的试探信号。他认为,日本在推行新政迅速强大起来的同时,其扩张领土的欲望也急剧膨胀:“日本论者方且以英之三岛为比,其亟亟力图自强,虽曰自守,亦理有以小生巨、遂霸天下之志。”黄氏因此警告日人:“试展五部洲舆图而观之,吾诚恐其鼎举而膑绝,地小而不足回旋也。”(注:《日本国志》卷十《地理志一》。)这也足以解释在琉球之争中,黄遵宪为何力主采取强硬手段。
基于在日本扩张势头初起时即应加以遏制的考虑,黄遵宪为何如璋草拟的文书也专从此立论。1878年5月8日以何氏之名写给李鸿章的一函,已见此意。信札首述在日与琉球官员会商各情:“阻贡一案,在神户时有球官来谒,察其词意,诚有如上谕所谓另有别情者。因饬其将阻贡后所有与日本往反文书,悉钞一分备览。寓东京后,驻日球使毛凤来等迭次求见,收其各禀。”阻贡的原因,在此函中也有准确分析:因琉球曾臣属萨摩藩,“近日本废其国内诸藩,遂欲举附庸者而郡县之。因琉球之臣事我朝也,必逼使贰我而后可以逞其志,此阻贡之举所由来也。”对于朝中的反应迟钝,“迟之又久,而我不言”也有委婉批评:“日人或揣我为弃琉球,疑我为怯。”而时不我待,日本废藩置县行将完成,“以后更难议论”。因此主张力争琉球,理由在于:
(日人)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又况琉球迫近台湾,我苟弃之,日人改为郡县,练民兵;球人因我拒绝,甘心从敌;彼皆习劳苦耐风涛之人,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将求一夕之安不可得。是为台湾计,今日争之患犹纡,今日弃之患更深也。则虽谓因此生衅,尚不得不争,况揆之时势,决未必然乎?
其判断形势,确有先见之明。总之,在何、黄看来,“无论作何结局,较之今日之隐忍不言,犹为彼善于此”(注:《何子峨来函》,《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八,金陵刊本,1908年。)。
至于所谓“揆之时势,决未必然”一说,乃是出于何如璋、黄遵宪对当时日本国力的体察。函中自许,“到此数月,旁观目击,渐悉情伪”,因而知“其今日固不敢因此开衅也”(注:《何子峨来函》,《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八。)。在致李鸿章及总理衙门各函中,何、黄曾详细分析了日本的现况,概言之,即是“日本国势困敝,自改从西制以来,所费不赀,饷无所出;又甫经内乱,必不敢遽开边衅”。这对中国力争琉球,本是有利的条件。据此,何、黄向总理衙门提出上、中、下三策:
一为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一为据理与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一为反覆辩论,徐为开导,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于必从而止。(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梗阻琉球入贡现与出使商办情形折》(光绪四年六月初五日〔1878年7月4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
何、黄自是倾向上策,但李鸿章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均只取下策,致使东京方面的交涉的因失去奥援而于无效。
虽然当局一意退让,何如璋、黄遵宪仍千方百计,谋求最佳结果。在7月间,总理衙门“据理诘问”的指示下达后, 何如璋等即去拜会美国驻日大使,寻求支援(注:参见《总署奏议覆何如璋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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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阻梗琉球入贡一案相机酌办折》(光绪五年三月十九日〔1879年4月10 日〕),《清季外交史料》卷十五,1932年。)。以后,何又两次至日本外务省晤谈,向外务卿寺岛宗则就阻贡一事提出口头抗议。10月7日, 一封措辞强硬的抗议照会又提交给寺岛。照会历述琉球与中国之历史关系,并引据“琉球国于我咸丰年间,曾与合众国、法兰西(原误作“国”)立约,约中皆用我年号历朔文字”,为“琉球为服属我朝之国,欧米各国无不知之”的铁证,因此责问日本:
今忽闻贵国禁止琉球进贡我国,我政府闻之,以为日本堂堂大国,谅不肯〈背〉邻交,欺弱国,为此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本大臣驻此数月,查问情事,切念我两国自立修好条规以来,倍敦和谊。条规中第一条即言:“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互有侵越。”两国应遵守不渝,此贵国之所知也。今若欺凌琉球,擅改旧章,将何以对我国,且何以对与琉球有约之国?
照会最后要求日本,“俾琉球国体政体一切率循旧章,并不准阻我贡事”(注:《清国公使致寺岛外务卿》,《日本外交文书》第十一卷,第271页,(东京)日本国际连协会,1950年。)。
此照会递去,日方11月21日覆照,即以上述言辞为“陡向我政府发如斯假想之暴言,是岂重邻交、修友谊之道耶”(注:《寺岛外务卿致清国公使》,上书,第272页。),而拒绝接受, 日本驻中国公使森有礼甚至要求,此数语“须另删改,否则将照会寄还”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何如璋等却坚持,“如(琉球)贡事照旧,即将照会撤回,亦无不可”(注:《总署奏议覆何如璋函述日本阻梗琉球入贡一案相机酌办折》,《清季外交史料》卷十五。)。以后,何等又一再备文、面访,进行交涉,并在日本行将向琉球派出行政官员的前夕,发文阻止(注:参见何如璋等1878年11月29日、1879年3月12日致寺岛外务卿函, 《日本外交文书》第十一卷272—273页、第十二卷(日本国际连合协会,1949年),第176—177页,及注〔54〕文。)。日方废琉球为冲绳县的文告发布后,1879年6月10日,清使馆又照会日本外务卿, 驳斥其来文中以废琉球置冲绳县为日本“内政”的说法:“贵国之列在版图者,自称内政可也;琉球孤悬海中,从古至今,自为一国。即封贡于我,为我藩属,其国中之政教禁令,亦听其自治。”因而强调“琉球之事,我国理应与闻”。至于日方一再指责何如璋等去年10月7 日递交的照会“言有不当”,此件中也有申辩:“查前次照会,一则曰日本堂堂大国,谅不肯为,再则曰今若,三则曰无端,皆以为日本当无是事,正所以厚待贵国之处。汉文文义并无不是,而贵大臣屡以为言,想系贵大臣误认文义矣。”(注:《清国公使致寺岛外务卿》,《日本外交文书》,第12卷,第180—181页。)
除积极与日本外务省、内务省交涉,何如璋、黄遵宪等还不断向国内建言,仍取抗争姿态,以“日本若灭琉球”为前提而提出如下对策:
……宜一面明饬沿海诸省严防边备,一面撤回使臣,彼之使臣必随来乞议,而事可成。(注:《总署奏议覆何如璋函述日本阻梗琉球入贡一案相机酌办折》,《清季外交史料》卷十五。)
也就是说,何、黄等已决心以绝交为手段,为琉球的存亡力争到底。
可惜,此种强硬立场, 在清政府中却得不到支持。 李鸿章甚而在1879年9月8日给总理衙门写去《密论何子峨》一函,称何“交涉事情历练未深,锋芒稍重;其第一次照会外国省之文,措辞本有过当,转致激生变端”(注:《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九。)。既然何、黄等寸步不让,使日本政府很难对付,清朝当权者又以其力争为多事、惹麻烦,以后琉球会商的撇开驻日使馆,直接由日本驻华公使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打交道,便成为双方政府一致的选择。其间虽经前任美国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居中调停, 最后的结局仍是不了了之。
而从初次就琉球问题给日本的照会,即足以显示黄遵宪的强硬性格。即使私下与日本友人交谈,黄氏的态度也是公私分明,话锋格外凌厉。如1878年11月21日,即日本外务省回复中国使节第一次照会的当日午后,石川英造访清使馆,因琉球归属问题与黄遵宪有如下笔谈:
〔黄〕琉球小国,从古自治,近为贵国小儿辈(执政之流)所欺凌。彼臣服我朝五百余年,欲救援之。
〔石川〕琉球洋中一小国,先年为萨人岛津氏所夺掠,尔来贡于我,闻亦贡贵国,使者往贵国,忘用贵国年号;来于我者,用我国年号。中有漂然不为二国者。
〔黄〕近年太政官乃告琉球阻我贡事,且欲干预其国政,又倡言于西人,既与我言明归日本,专属鼠偷狗窃之行,可耻孰甚?
实则,石川英最初的话题本无关政治,因见馆中有琉球人,遂询问“琉球亲方各有文才学者乎”。而黄氏当时的全副心思显然都放在琉球交涉上,并气愤难平,才会答非所问,移师别向。与石川英同来的源辉声问及“琉球人笔话何故不许阅”时,黄遵宪也毫不客气地回答:“方与贵国议此事,他日事结,亦无不可观。此事不欲告日本人,少留日本情面也。”(注:《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第250—251页。)但其所谓“少留情面”,若与四年后,杨守敬与宫岛诚一郎笔谈时论此事为“其实两国皆争闲气”(注:1882年(明治十五年)12月7 日笔谈,见陈捷《杨守敬と宫岛诚一郎の笔谈录》。)比较,不难见出黄氏的政治家身份。
在清使馆中,黄遵宪无疑对琉球问题最为关注。源辉声、石川英前来拜访时,何如璋与之闲话,黄遵宪却在另一房间和两位琉球使者笔谈,其中一位即是何如璋致李鸿章信函中所说“迭次求见”的“驻日球使”、法司官毛凤来(注:1878年11月21日黄遵宪与源辉声笔谈中,源问“那琉球先生姓名如何”、“两人官系何职”,黄答以“皆其使馆之官,一尚姓,一毛姓”、“毛法司,尚耳目”(《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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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页。)。此一细节, 亦足以显示在琉球之争中黄的主动力地位。另有自1876年奉琉球国王之命,假作“遭风漂泊到闽”的难民向中国求援的紫巾官向德宏,漂流四月,始于1877年4月到达福州。 当年光绪皇帝虽有谕旨,“饬令统行回国,毋庸在闽等候”(注:《军机处寄闽浙总督何璟等上谕 》,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一。), 其人却因使命未完,而滞留不归;1879年7月更北上天津,叩见李鸿章,“泣血呼天,立救国难”,乞援禀文中亦表示“生不愿为日国属人,死不愿为日国属鬼!”(注:《琉球国紫巾官向德宏初次禀稿》(光绪五年五月十四日〔1879年7月3日〕),《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九。)黄遵宪对此人极为尊敬,《续怀人诗》中也专有一首咏其“波臣流转哭途穷”事,注中特意表彰向德宏“仅一微官,然间关渡海,屡求救援,国亡后誓死不归,或言今犹寓闽中”(注:《续怀人诗》其十六,《人境庐诗草笺注》卷七,第587页。)。 而此其人其事的铭记不忘,恰恰证明了黄遵宪始终以当年未能保全琉球为恨事。1882年3月,黄遵宪转赴美国,监行前, 有《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诗作五首。其驻日外交生涯中引为最大憾事的琉球之争也被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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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及,第一首后半云:
唐宋以前原旧好,弟兄之政况同仇。如何瓯脱区区地,竟有违言为小球。(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四第337页。)
而且,直到黄遵宪晚年家居,琉球仍是其一大心病。此时,琉球的灭亡又与法占越南并举,分别吟成诗章,作为亡国的教训,以警醒国人。七古长诗《流求歌》以一亡国老臣的哭诉开篇,叙述琉球与中、日的历史纠葛及灭国经过。此一老臣的形象,显系合马兼才与向德宏为一,既如马氏之“颓髻斜簪衣惨绿”,又有向氏之“自嗟流荡作波臣”的经历。后段述及明治后的情景:
一旦维新时事异,二百余藩齐改制。覆巢岂有完卵心,顾器略存投鼠忌。
公堂才锡藩臣宴,锋车竟走降王传。刚闻守约比交邻,忽尔废藩夷九县。
吁嗟君长槛车去,举族北辕谁控诉?鬼界明知不若人,虎性而今化为鼠。
在极写其亡国之惨后,黄遵宪也提到琉球向中国求援及格兰特的调解:
几人脱险作逋逃?几次流离呼伯叔?北辰太远天不闻,东海虽枯国难复。
毡裘大长来调处,空言无施究何补?只有琉球恤难民,年年上疏劳疆臣。(注:《人境庐诗草笺注》卷三,第322—331页。此诗原题《琉球歌》,与《越南篇》一同录入《饮冰室诗话》,并标注为“庚辰”(1880年)作。而《人境庐诗》抄本无此篇,应系家居时补作。)
细品诗意,不难觉出其中对清政府的深刻失望。
以事理论,即使当年清廷采纳了黄遵宪与何如璋的建议,使琉球得以暂时维持“自成一国”的格局,而倘若朝中仍无意变革,固守旧章,面对迅速近代化的日本,琉球亦终难保全。也正因亲眼目睹了弱国琉球的覆灭,更激发了黄遵宪的忧国意识,取法日本、学习西方、变法图强自此成为黄氏坚定不移的信念,并为之竭智尽力,直到生命最后一息(注:黄遵宪以1905年3月28日卒于家乡,2月21日(正月十八日)曾写信给梁启超,表示:“然一息尚存,尚有生人应尽之义务。”信中仍在讨论救国方策
(资料来源:《学术界》200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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