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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欧洲-契约华工在南非(190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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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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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契约华工在南非(1904-1910)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几十年,是世界历史发生巨变的年代。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后期,华人的迁徙流动构成世界经济转型过程中劳动力迁移的一部分。其中非洲华工是构成这次华人劳动力世界性迁徙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国内的相关著述虽数目不菲,专门研究却不多见。目前对该问题史料收集较全、记载较为详尽的有陈翰笙主编的《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第四、第九辑。在这三辑内容中,有关19世纪末20世纪初非洲契约华工的历史记载颇详,其中包括海内外各界人士相关著作的摘译、时论、信件和回忆录等较为真实可靠的历史资料,对我们了解华工历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方积根主编的《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选编了有关非洲华人华侨问题的论文并作了专著摘译,其中对于非洲的契约华工有所论及;吴凤斌的《契约华工史》是一部研究契约华工问题的专著,有关非洲契约华工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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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在其中有专门记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大学李安山的新著——《非洲华人华侨史》,它是第一部论述全非洲华侨华人历史发展的著作,内容丰富,史料翔实。该论著对于契约华工的记述虽篇幅不多,但相关史实及数字考证严谨,具有珍贵的学术价值;还有一些介绍中外关系史的文献也对在外华工的状况进行了记载:如艾周昌编注的《中非关系史文选》侧重从官方及国际关系的角度考察非洲华工的状况;此外,海外华人学者的著作——如澳大利亚学者颜清湟的《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着重记载了晚清政府对出国华工的政策和态度;南非两位华人女士叶慧芬和梁瑞来合著的《肤色、迷茫与让步:南非华人史》,揭示了一个外来民族在南非三百年的遭遇,对了解南非华工出国的历史甚有裨益。
在非洲诸国家中,南非政府素以推行种族歧视与隔离政策昭彰于世,作为有色人种的华工在南非的处境是非洲华人中最为艰难的。南非契约华工的历史虽然不长,但他们对于世界经济转型中英帝国的地位及其国内政局的影响,对于南非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现代南非华人社会的成长,其作用都不容忽视。因此本文将主要分析探讨南非的契约华工。
印度侨工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劳动力大迁徙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将这段历史时期的印度侨工和华工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对于世界移民史具有重要意义,还可以从中了解到世界历史变革中的两个亚洲国家——中国与印度的社会状况及其异同;并可借此考察英国殖民者在经济转型不同时期中的劳工政策。国内学术界把这两种为数最多的侨工放在一起进行分析与比较的论述甚少,梁英明曾撰有论文对现代马来西亚的华人与印度人社会进行过比较研究,[1]受此启发,本文拟对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华工与印度侨工在南非的情况作一对比,粗浅不精,意在抛砖引玉。
一、契约华工迁徙南非的历史原因
早在奴隶贸易的后期,一些欧洲国家就开始在中国引进契约劳工。[2]虽然1904-1910年是契约华工赴南非的高峰期,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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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最早到南非做工,是在18世纪中叶。当时荷兰人在印度尼西亚推行排华政策,将一部分华侨流放到南非好望角。于是,成批的中国人开始被运往南非作奴隶。但是人数每年从未超过100人;[3]1806年,英国取代荷兰统治南非,这时掠夺中国劳动力的形式变成了“苦力贸易”(Coolie),实际是奴隶贸易的继续;19世纪头50年采矿工业的发展,使中国移民的数目逐年增加,但契约华工以合法身份大批移入南非,则是在20世纪初期。
那么这一时期契约华工迁移非洲的历史原因是什么呢?
国际迁移行为的产生,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国际迁移现象的发生,往往是一系列社会经济、政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迁移发生机制上说,主要与迁出地的“推力”和迁入地的“拉力”相联系。
1.“推力”溯源
1904-1910年迁徙南非的契约华工主要来自中国的山东、河北,其次是广东、福建地区。据统计,1904年至1906年,南非德兰士瓦共招华工63,811名,其中从香港出口者有1,741名,秦皇岛出口者43,258名,烟台出口者14,675名,天津出口者4,137名。[4]虽然广东、福建两省素有移民传统,并一直是中国向外移民的中心,但1904-1910年迁往南非的契约华工的绝大部分却是来自中国北部,尤其是河北、山东和河南地区。
南非殖民当局曾考虑到广东移民历史较长,故一度把中国南方作为招工的首选地区。[5]1904年,“香港成为契约和承运华工的中心”,但一年以后,“招募对象转向华北,香港站在1904年年底结束,改由芝罘和秦皇岛两港承运华工出国”[6](笔者注:芝罘指烟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有几点原因可以考虑:(1)在英国资本家看来,中国北方劳工体格健壮,更加适合矿区劳动,而南方工人身体素质较差,患病率高:在第一批与第七批抵达南非港口的总共1,455名南方华工中,除724人留至1906年底外,其余均由于患各种疾病被遣返;[7](2)由于南非金矿的劳工短缺严重,大规模的招工必然要突破传统的移民地区,向北方扩展;(3)山东、河北地理条件优越,芝罘和秦皇岛两大港口便于承运华工,且此二省移民风气也较重。从迁出地的“推力”来看,契约华工出国的原因大致可分成政治的和经济的两个方面:
第一,政治原因。自从英帝国利用坚船利炮和鸦片打开中国的大门后,西方殖民国家蜂涌而至。从19世纪中期起,爆发于中国本土上的入侵战争连绵不断,尤以1895年的中日战争和1899年的八国联军侵华为剧。此后,列强瓜分豆剖之势日趋明显,中国陷入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清政府在历次抵抗外侵的战争中均以失败而告终,被迫向列强割地、赔款、出让主权,下层百姓备受压迫与剥削,中国人民处于一片水深火热之中。一股出洋之风在全国各地越刮越烈,尤其是北方的河北、山东和南方的广东、福建四省在原有的移民传统的基础上,出国之风更为浓重。
南、北两地的农民起义也是促成华工出国的重要原因。19世纪50、60年代爆发于南方的太平天国起义和天地会起义遭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失败后,清政府对当地农民的压榨变本加厉,使底层百姓出国做工的愿望更加强烈。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1899年首先发起于山东、直隶两省,1901年被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后,参加起义的农民四处逃亡,为躲避朝廷的追捕,不得不出国当劳工。
此外,1904年的日俄战争在中国东北爆发,造成千万百姓丢家弃所,颠沛流离。战争的破坏给英国殖民者带来了渔翁之利,使诱拐华工出国更为容易。英国一家报纸报道说:“日俄战争虽亦大损商务,然招工往特之举,则因此而转易。盖有此战,而北方劳民,如西伯利亚之地无可工作,遂愿谋生海外……”[8]。
最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一系列关于输出中国劳工的法令,在政策上保证了契约华工出国的可能。(详见本文第三部分)
第二,经济原因。本文所讨论的南非契约华工从移民分类上说属于经济类型的国际迁移,经济原因是促使华工外迁的第一推动力。华工出国的动机主要是为了逃避国内的天灾人祸和人口压力所造成的经济贫困,试图到国外靠出卖劳动力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
首先,国内人口过剩而产生的生活困难是造成华工外流的重要原因之一。清末的人口压力源于明末清初的人口急剧增长。据载,清末人口至少在3亿以上,其中农村人口的增加倾向尤为显著。[9]由于受耕作技术的限制,既耕地面积相对可耕地面积之比率甚低,因此增加的人口均猬的集中于有限的土地内。人口膨胀,耕地面积小,生产力水平低下,必然造成生活的日益贫困。在人口过剩的总形势下,“其过剩倾向之最显著者,为山东、河北、福建、广东四省”,广东、福建地价高居全国之首,山东、河北次之。所以,此四省成为南非契约华工的主要供应地,也是势所必然。[10]
其次,天灾内乱造成的经济赤贫,是促使华工出国的重要原因之二。光绪末年,全国农业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水利失修、灾荒扩大、收成下降构成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的重要特征。灾荒的间隙缩短,频率提高,过去一些地区数年、数十年一遇的大灾,现在几乎“无岁无之”,水灾、旱灾、虫灾接踵而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九月、二十六年(1900年)六月、二十七年(1901年)春,河北、河南、山东各省发生旱灾;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七月,山东‘泰安大雨连旬’;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月,河南‘南乐大雷冰雹’;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五月,河北‘曲阳地震’……”[11]。频发的自然灾害使以上地区的许多中农破产沦为佃农,贫困人口的数量急剧增加;内乱主要指国内征战和社会混乱。为了应付农民起义和外国入侵,庚子前后,清政府的财政已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为了支付赔款、补救财政,唯有加重税捐搜刮:全国田赋在清末20年内增加了60‰,[12]而诸如广东、河北、山东这样的原农民起义地区,农业生产长期不能恢复,农业收成下降,迫使大批农民弃农,另谋生路。
再次,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造成农业发展畸形和城市、家庭手工业的破坏,使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许多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失业,生活难以维系,迫使百姓要么揭竿而起,要么背井离乡。
综上所述,从迁出地的“推力”上分析,南非契约华工的外迁是“政治力”与“经济力”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其根本原因,在于人口过剩和内乱灾害所造成的经济贫困。“在我国遭受内乱与灾荒最深省份,华北为河北、山东二省,华南为广东、福建二省;此南北四省住民,因地理之关系,各自移往……南洋各地。”[13]
2.“拉力”分析
从外部因素来看,华工迁移南非的浪潮实际上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李安山指出:“从世界经济史的观点看,契约华工是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废除后资本主义经济因劳动力短缺而造成的。正是在从奴隶贸易到合法贸易的过渡中,在世界经济大调整的过程中,因废除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所带来的劳动力短缺,急需某种方式来弥补。”[14]
1806年,英国殖民者开始侵入南非,并与当地的布尔人(Boer,指南非的荷兰人后裔)发生冲突,结果,英国人占领了开普和纳塔尔,布尔人被迫迁徙到奥兰治和德兰士瓦。[15]从1867年开始在南非发现第一块钻石直到其后的30多年间,英国人与布尔人之间为争夺采矿权而发生的冲突愈演愈烈。1884年,德兰士瓦的威特沃特斯兰德(Witwatersrand,简称兰德)发现金矿,1886年开采。兰德矿区很大,以约翰内斯堡为中心。南非金矿的发现掀起一股黄金热。西方英、德、法、荷和美国资本家纷纷涌来投资生产,雇佣当地人民进行开采。开采由竞争走向垄断直到爆发黄金战争,1899-1902年的英布战争的结果是英国吞并了德兰士瓦和奥兰治,成为英属南非的殖民地。
但是英国人所接受的是一个经济紊乱、百业凋疲的德兰士瓦,那里的矿井战前有70多个,到1903年只有50多个开工。[16]在52个开工的金矿中,有36个负债,而其中有2个已完全破产,总共中剩下26个金矿在以战前一半的生产率维持生产,并向政府缴纳税收。人们购买力的下降使黄金的价格下跌,兰德金矿1902-1903年的黄金产值比战前降低了38个指数。[17]非洲黑人劳工的数量减少,工资却不断上涨,兰德面临着历史上最严重的危机。
要巩固英国对两个布尔共和国的统治,就要恢复德兰士瓦的繁荣,就要恢复和扩大兰德金矿的生产,而要做到此点,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补充劳动力。那么,为什么选中了中国劳工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招募非洲劳工有困难。兰德矿区劳动条件恶劣,死亡率高:据估计,到兰德矿区去的每100个黑人中,只有66人出来,而且大多数患了坏血病。[18]这样非洲人民认为去当矿工等于送死,因而不愿到矿区去。另外,生活在部族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土著居民也不愿到矿区去当牛马,而布尔人在英布战争后对英国持敌视态度,矿主也不愿立即雇佣他们;
第二,兰德矿主也曾招用白种劳工来弥补劳动力的不足。但白人工资高,平均比黑人工资高4倍,而契约华工工资则不到1先令。[19]况且,白人劳工组织的工会如在矿区发展起来会构成对矿主的威胁;
第三,兰德矿主曾企图招用印度劳工,早在1895年南非纳塔尔地区已用印度契约工当农业工人,但他们在契约期满后从事农、工、商的活动,与白人竞争激烈,使兰德矿主不愿再雇佣印度劳工。
廉价劳动力是南非一切计划的基础,中国廉价劳动力终于成为兰德矿主猎取的对象。
二、中英两国政府关于华工的政策
在迁出地有迁移“推力”,在迁入地有迁移“拉力”,也就具备了迁移行为发生的必要条件,其实现则取决于迁移过程的中间环节是否畅通。而中间环节的畅通与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英两国政府对契约华工出国所作的政策决定的。
1.清政府被迫驰禁。在1840年以前,中国人口外迁过程的中间环节并不畅通,障碍来自于中国朝廷所实行的“海禁政策”。鸦片战争以前,中国政府始终对海外华人实行禁令和不保护政策。在这段历史时期中,海外华人的数量是微不足道的,政府与大部分百姓都把他们看作“弃民”或“叛逆”。鸦片贸易盛行后,国人更视其为“汉奸”而憎恶之,因此中国人不会轻易移居海外。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轰开了中国的大门,清政府已无法再闭关自守,用于闭关的“海禁”也就自然松弛下来。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不仅是英国殖民者输入鸦片的重要关口,也成为中国人外迁的出口。清政府明令废除海禁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1860年签订的《北京条约》中,清政府承认“准许中国人赴英法殖民地或外洋别地做工”[20],使此前以掠夺中国劳动力为内容的“苦力贸易”合法化。
1866年,清政府迫于无奈又与英法签订了招工章程条约二十二款,即《续定招工章程条约》,允许英法殖民者在中国任意招募劳工。
2.英国议会通过苛刻的招工法令。南非殖民当局方面,1903年以前没有明确的招募华工法案。1888年以来,即在德兰士瓦发现金矿两年后,非洲的华人移民中出现了一股由毛里求斯秘密迁往德兰士瓦的浪潮,其中大部分是劳工。他们有的是由毛里求斯直接前往德兰士瓦,有的是取道开普敦与东伦敦,为的是在南非出现的“淘金热”中实现各自的发财梦。在这段时期以内,英国政府一直对移居南非的亚洲人实行限制政策,制订的相关法案多有法律歧视的性质,损害了所有生活在南非的印度人和中国人的自由。[21]
为了刺激主要依赖开发金矿的德兰士瓦经济,为了挽救兰德危机,1903年2月14日,兰德劳工协会派罗斯·史金纳(H·Ross Skinner)和赫伯特·诺伊斯(Herbert Noyes)前往美国、加拿大、日本、马来亚和香港等地调查获得华工的可能性、条件以及是否适合矿区工作。史金纳于同年9月提出招收华工的报告,认为在中国可以找到合适的劳工。德兰士瓦立法会根据这个报告制定了“输入劳工法令”,并于1904年1月经南非议会通过,送英国政府审议。
由于居留南非的印度人在经济上对当地白人产生威胁,导致南非社会反亚情绪高涨,南非白人社会对引入黄种人一直心存疑惧。史金纳的报告一发表,便在南非和英国社会中引起一片哗然。兰德的白种人集会示威,强烈反对输入华工的方案。因为他们“害怕工资降低和劳动竞争,害怕中国劳工不会把钱花在当地,害怕限制和遣返华工的政策会有所松弛,害怕不和口味的异国风俗,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一切”;[22]伦敦的公民在人道主义原则的号召下,也聚众向市政府请愿,反对中国劳工在“奴隶制”的条件下被引入南非。1903年至1904年初,招用华工问题成为英国和南非政治争论的中心,以英国驻南非高级官员兼总督密尔纳(Lord Milner)为代表的兰德矿主和英国官员坚决主张招用华工,以博萨(Botha)将军为代表的南非布尔农业主则不愿华工到来,以免产生“种族纠纷”。白人劳工和商人也坚决反对输入华工与他们竞争。[23]
英国议会在1904年2-3月对输入华工问题进行了三次辩论。尽管英国社会舆论反对,招雇契约华工法案还是照样通过,并对华工订立更苛刻的条例。坎贝尔称这个法案是“把做工契的变成实行奴隶劳动”。[24]契约可以不经工人同意转卖出售,工作日最长时限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最低限额没有指明,工人也没有在地方官面前反驳雇主的权利。该法案于1904年5月19日生效。
3.《中英会订保工章程》的签订使契约华工出国合法化。英国以1860年《北京条约》为据,于1903年向清朝提出订立招工章程的建议。清朝庆亲王奕kuāng劻1903年10月23日指令驻英公使张德彝负责与英国议订招工章程。张德彝对英国《德兰士瓦输入劳工法案》提出“中国派领事驻扎该处,保护工人利益”、“雇主不得责打工人”等五条意见,英方对其中矿主不得责打工人及不得把工人视同物产辗转租赁等节,始终“不愿载入条款”。清朝这时经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后国势日弱,想极力讨好外国。在清朝退让下,1904年5月13日在伦敦签订了《中英会订保工章程》。这是由中英双方在政府控制下的招募华工章程。章程只作一般原则上的规定,许多有关华工劳动工时、工资、伙食医疗等具体情况则另订在契约合同中,而在实行合同时,英属殖民当局又可随意所为,使一些条款徒具空文而已;又据1904年德兰士瓦招募华工开矿合同规定:华工“除粗工以外,不得另作别样工夫,此款工人切切记得,勿犯为要”。[25]这些规定就是不准华工从事熟练劳动或半熟练劳动的工作,把华工当作最下等的奴隶来使用。该章程规定:华工做工三年,每天做工10小时,日工资1先令。华工只是作为恢复生产的“临时权宜之计”,所有合同期满者“即回不得延迟”,不肯回者送官罚款、监禁,“勒令返回”。[26]
一系列的立法终于使得契约华工迁移南非的中间环节畅通无阻,英国人在中国境内招募华工的工作也开始大张旗鼓地进行了。
南非殖民当局在法令(《保工章程》)生效以后,规定由雇主与劳工订立三年合同,华工的招募均由矿业会馆的劳工进口办事处经手,他们先在闽、粤等省设立招工据点,后又在天津英租界设立德兰士瓦招工机构总部,在秦皇岛和烟台设分部。招工以层层承包的方式进行,招募者利用“赊欠船票”制度、诱骗和劫掠三种手段把大批华工运往南非。由于招到工人可获得回扣,掮客们(Coolie Brokers)不择手段地进行诱骗,把南非描绘成金子砌成的天堂。在诱骗不成的情况下,他们甚至采用劫掠的暴力手段,以致“北京五城(内城)接连发生丢失人口事件,率多借口招工”[27]。招募来的契约华工一律被投入“猪仔馆”签约画押,装上苦力船,“自愿出洋”。运输途中,不少华工因不堪忍受船上的恶劣条件而死亡。[28]
可见,虽然兴起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的“苦力贸易”名义上已于1874年结束了[29],1904年5月的《中英会订保工章程》给南非劳工的招募披上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除了把“苦力”(Coolie)一词换为“契约工人”(Indentured Labor)以外,华工们迁移南非的过程和方式与先前的苦力贩卖并无多大差异。
在英国政府看来,契约华工的引入从来不是为了让华工取代黑人劳工在南非的位置,而仅仅是把它看作一种为在短期内迅速补充劳动力所进行的“实验”。作为缓解德兰士瓦战后经济萧条的权宜之计,华工必须容忍种种确保白人利益的不平等条款,契约华工被禁止在南非经商、拥有土地和与白人竞争,契约期满后要服从遣返。这是一种在中、英两国政府的操纵下所进行的非技术性移民,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迁移。
三、南非契约华工的悲惨境遇
被运往南非的契约华工聚集在德兰士瓦,他们为矿业主开采金矿。从1904年6月第一批中国工人开始到达南非,人数为2.4万人,到1906年增至6.3万—6.4万人。[30]此后几年之中,因华工陆续完成契约规定的劳动,或不堪忍受矿主的压迫而纷纷回国,兰德矿区的华工人数逐年减少。加上英国和南非白人社会反对继续招用华工的呼声高涨,最终迫使南非殖民当局废除“招工法令”,到1910年,留在兰德矿区的华工只有1,862人。[31]
中国劳工的到来,使兰德的矿业获得迅速的发展:1905年与尚无华工到来的1904年上半年相比,兰德的矿井数目增多了1,500个;生产价值增加了23,247,825美元。[32]就劳动力的供应来讲,中国工人到达后,非洲工人和白种技术工人的数目也大大增加。契约华工如德兰士瓦矿业主所想的那样,真的为他们带来了滚滚的财富。
和资本家的发财致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远离家乡的6万契约华工境遇十分悲惨!
华工们首先遭遇的是在去往南非途中的种种不幸。英国人马士在他的书中曾把运载契约华工的“苦力船”称作“海上浮动地狱”。在船上,华工们被当作牲畜一样对待,由于拥挤超载而导致疾病频发,械斗与混杀事件不断;加上淡水与食物匮乏,许多苦力因此而在途中死亡。而到达目的港后,华工们要被剥光衣服进行体检,并在胸口盖上印章,编出号码,象奴隶一样被当众拍卖到矿区。
对于华工们来说,矿井劳动和生活从一开始便是苛重的苦役和束缚,劳动时间每天长达12小时。[33]他们经常连续几个月内终日在水里劳动。由于安全设备不足,矿井内时常发生爆炸事件,工伤、死亡之华工不断,由于工作劳累、生活艰苦、待遇不良得病死者也不在少数。在1905年7月到1906年6月一年中,因患肺结核、胃溃疡、肝病和脚气等病症而死亡的华工共计353人。[34]工人因此停工抗议,却引来军警镇压,不少华工被逮捕入狱。
华工的工资微薄。华工的工资水平在20世纪初的南非已无法招到任何一种劳力,包括当时价格最低廉的黑人劳力。而矿主们的随意克扣、矿工日用消费的昂贵,使得华工每月入不敷出。契约虽规定华工“或可带妻儿”,但华工工资微薄,根本无法支付养妻育儿的费用。史料记载,1904年输入的契约华工中,“实际带入南非的只有两名妇女和十二名儿童。”[35]狡猾的英国殖民者在中国招募华工时,契约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数往往与华工达到南非后实际所得的相去甚远,实际的劳动量也远超出合同所定。时人谢子修在《游历南非洲记》中记载:“按工约及工人合同,订每人每日做工以十点钟为度,工值至少一先令,讵工人到后,则限以每日凿一石孔,深英二尺为度,如不及二尺,工银分毫不给……此等工人,固有冤无路诉矣”。又载:“及按工约及工人合同,订凡(明)机器石凿,帮手人每日工值一先令八便士,……乃至等工人到后不照章办理,而改为上、中、下三等……下等者,减至一先令四便士。此等分法,概由工头喜怒使然,殊不公道也”。[36]南非当局曾虚伪地向英国下议院作出保证:“中国人在德兰士瓦尔的工资每天至少为二先令。”[37]而在与矿工签订合同时却规定“每工人作工,每日给工银一个先令……”[38]。实际上,华工的报酬通常比契约上所订的还要低。[39]殖民者们许诺中国工人和英帝国公民享有同样的到法庭起诉的权利,合同中也注明“若工人有实情要去投诉监察官者(总监察官系华民政务府是也),则虽无东家人情纸,亦可随时去总监察官处诉情。”[40]但实际情况是,“不得监工的许可,华工根本进不了法庭”。[41]矿主还可随意处置和虐待华工,包括罚款、鞭打、禁食、延长工时、增加劳动强度、扣发工资和口粮等。其中对华工的体罚十分恶毒,令人惨不忍睹。
1904年7月,兰德矿区公布了用鞭打惩罚触犯矿规的劳工的法令,使用“鞭笞、脚镣、黑房、乏食等”刑罚,“凡犯小罪,用犀牛皮鞭笞五十”,“笞其臀,鞭竿断者再三”。[42]每天挖石不到36英寸进度也要挨鞭打,即使打裂了皮肉也要打到规定的鞭数为止,以后发现用橡皮带打人,不留伤痕又使人更痛苦,就改用橡皮鞭打人。波兰德先生给《晨报》信中揭露了华工受鞭打的惨状:“……一声令下,受刑者被剥下长裤,被按着平趴在地上,……掌刑的人手里挥动一根有三尺长木柄的皮条”执行鞭打。如果受刑者企图挣扎,“第三名监工就一脚踩在受刑者的后背上,直到打完为止”。另一种常用的鞭打工具是一根短竹棍:“受刑者脱掉上衣,跪在地上头挨着地面”,监工用竹棍猛抽其脊梁骨,“由于总打一个地方,那块皮肉立刻变成一片红肿”。[43]英国外务部大臣赖脱尔顿在下议院答辩时说:“平时不用藤条鞭朴,若或犯事,亦唯以木棍敲打,最多不得超过24棍”。[44]这种平时不用藤条而用木棍的惩罚,同样是奴隶制时代野蛮的刑罚制裁。
1905年6月,中国驻南非总领事刘玉麟往各矿区视察,对“任情用事”工头“择其尤其狡狯者数人,勒令矿主辞退”。同月,英国亦下令禁止鞭打华工,此后各矿监工才有所收敛,不敢再肆意“惩治”华工。但鞭笞事件虽有减少却并未停止:1905年9月初,伦敦《早晨导报》刊登该报记者薄兰目睹56名华工在金矿场同时被鞭打,并指出兰德金矿深井一个月内平均每天要鞭打42个工人。[45]
华工的生活圈子,与扩大之牢狱没有区别。南非当局在兰德矿区实行围场制度和通行证制度进行统治。围场即禁地,在华工居住的矿区建起高大的围墙,有武装警察把门,没有通行证,华工不得离开围场。没有许可证,任何人都不能进去。厂上有禁闭所,有警察,“比之囚牢,有过之无不及”。[46]兰德矿主被法令允许在各矿区设监狱,矿主可随意叫警察抓人,到1905年8月初,监狱便关押了1,000多名华工。[47]“1905年9月22日,兰德当局不与中国商议,通过加强管制华工的第25号修正法案,扩大外国劳工局监督能力,增加警察人数,在矿区四周布置双重岗哨和巡逻网,准许矿主禁闭‘不守法’华工,扩大惩罚华工的范围。兰德矿区每个白人工作人员都身携手枪,警察的步枪插上刺刀,还有骑兵队处于戒备状态。居民也发给枪支,夜工有人站岗放哨。华工处于戒备森严的恐怖统治之中。”[48]
华工为了摆脱矿主的虐待和这种奴隶般的生活,不得不设法从矿区逃匿,或举行罢工和其它手段的反抗斗争。
1906年以后,华工不断的反抗斗争使矿主的利润受到大大损害,原来以最小代价挖最多金子的梦幻破灭了:“由于使用华工,已使德兰士瓦不仅变成一座地狱,而且是一座陪钱的地狱”。[49]由于华工不断罢工和四处逃亡,使每座矿山使用华工的成本都大大增加。而此时南非当局用华工作为权宜之计,借以恢复战后矿业生产的目的也已达到了。劳动力已由不足到有余,白人大量增加,用当地人和白人已比用华工更合算,而继续使用华工又会在国际上得到一个不好的名声。为了顾全国际声誉,德兰士瓦于1906年12月6日公布新宪法,明令废止输入契约华工。契约期满的契约华工被勒令遣返,于是大批的契约华工象用完的机器一样被抛回中国。
四、南非华工与印度侨工的比较
本文序言中已指出: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发生变革的时期,西方国家对劳动力的需求在亚洲主要集中在中国与印度。在这一部分中,笔者试图对华、印契约侨工在南非的状况作一比较。
1.移民类型的比较
关于移民类型,可以从迁移动因上划分[50],也可以从迁出地的国家性质上划分[51]。若以前者为标准,华工与印度侨工同属经济类型的国际迁移范畴:即二者都是因为本国经济压迫下的贫困而迁移;若以后者为标准,则华工属于半殖民地国家移民类型,而印度侨工属于殖民地国家移民类型。实际上无论按哪一标准进行划分,华工与印度侨工在移民的基本性质上都没有区别。具体表现在:
首先,二者的移民机制相同。印度人作为资本主义劳动力移民,开始于19世纪20、30年代,到19世纪后半期以后,特别是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印度移民达到高潮阶段。成为亚洲最大的移民国家。[52]其中,印度侨工大批进入南非是在19世纪60年代。
从国际背景来看,19世纪30年代奴隶制废除以后,为了填补劳动力的真空,英国殖民者在自己管辖的殖民地印度大量招募劳动力送往种植园。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英国资本在其殖民地经营的初级产品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极为迫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印度侨工被输送到南非的种植园中;从印度国内来看,英国殖民者的侵略掠夺彻底破坏了印度社会基本经济结构,大量失业、半失业人口产生,加之印度大量耕地荒芜,农业衰落,饥荒频仍,在此背景下,大量无以为生的劳动人民只好转向海外谋生。
由此可见,无论从“推力”上,还是从“拉力”上来分析移民浪潮形成的原因,作为殖民地国家的印度和作为半殖民地国家的中国都是基本一致的。稍有不同的是,英印政府对印度移民采取的鼓励政策在移民机制的形成过程中起了催化剂的作用,与长期以来实行闭关政策的中国相比,印度侨工涌入南非的时间早了近半个世纪。到达南非的印度侨工在数目上也多于华工,1911年印度侨工的人数达到15.2万人。[53]
其次,从华、印劳工的来源地及其在南非的地区分布上来看,二者都来自本国出国传统较悠久的地区。印度侨工多来自南印度各省,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地区交通便利,出洋风气重,另一方面也是与英国殖民者在上述地区着力开展殖民活动分不开的。在南非的地区分布上,印度侨工在南非分布广泛,但主要集中在纳塔尔,所从事的劳动多为种植园业。他们与集中于德兰士瓦从事采矿劳动的华工共同反映出一个事实:二者都是为了满足英国殖民者在南非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廉价劳动力的需要。
再次,在移民方式上,印度侨工与华工一样,是在招募制下,以“契约工人”的身份被运往南非的。[54]
2.华工与印度侨工在南非的境遇比较
南非政府对于亚洲人的种种限制性立法主要是针对华人与印度人。具有相同肤色的华工与印度侨工遭到南非殖民当局同样的歧视与排挤。从19世纪70年代起,殖民当局就一直把印度人作为他们迫害的特殊目标。在南非的法令全书中,印度劳工被描述成“半开化的亚洲人或亚洲人野蛮种族的人”。印度劳工的工资虽高于华工与黑人,但相比他们的巨大劳动量而言,仍是相当低廉的。契约工人在纳塔尔的种植园中艰苦劳动,时常受到各种经济和肉体上的“惩罚”。契约期满后留居南非的印度人也无法享受真正的自由与平等——1886年,德兰士瓦修改法令,“首先剥夺了印度人的公民权……法令还以‘健康卫生’为理由,要求管理部门拨出专门供印度人居住的街道、病房和‘特定地区’……都是远离城市的,人口稠密,缺乏水电设备,严重影响了印度人的身心健康。”[55]面临同样不公正的待遇,南非华工与印度侨工在联合反对南非殖民当局的斗争中共患难。1906年德兰士瓦政府欲公布恶化南非亚洲人地位的法案,南非的印度人领袖甘地与华人协会主席梁金(Leung Quinn)协调合作,共同拿起了“消极抵抗”的政治武器。契约华工与印度侨工也加入到自由移民的反抗运动中。“这是亚洲侨民社会为争取公民权利而进行的长期、忠诚合作的开端。”[56]
华、印侨工在南非的境遇也存在差别:
第一,在契约劳动期限内,华工与印度劳动工所受待遇有所不同。印度劳工的工资在这段时期内一直呈增长趋势,工人可有积蓄;劳工还可带家属,自1860年至1866年,印度契约劳工中一直保持35%比例的妇女;[57]从契约期满后留在南非的劳工的生活状况来看,华工不及印度劳工。1859年的“纳塔尔立法委员会”通过的“苦力法令”规定,印度劳工完成契约规定年限的劳动后可在南非定居,并可授以皇家土地,同时享有和居住在殖民地的任何其他阶层居民一样的权利。这些保证诱使印度劳工源源不断地涌入南非,完成5年的契约合同以后,大部分的劳工选择留在南非定居,他们许多人居住在德班,以每英亩25-60英镑价格购置土地。定居后的劳工改行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活动,称作自由印度人,成为南非人口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印度人可在南非开设店铺、经营买卖。由于他们勤劳节俭,善于经营,生意做得红火兴旺,不仅繁荣了当地的经济,也使得几十万定居南非的印度人得以安生。相形之下,华人完成契约后的状况要悲惨得多。华人根本不允许留居南非:“合同期满之日,或因别故令合同作了者,工人须要即回,不得延迟……”[58]。华工不得居留南非,更不可能获得土地和开设店铺,偶有华工经营起自己的生意,便会遭到被捕的命运。[59]
第二,华工在南非所遭受的身心摧残要比印度侨工更为惨重。关于华工在南非矿区所受到的各种侮辱及残酷的肉体折磨,前文已有说明。印度侨工虽也难免纳塔尔种植园主的虐待与惩罚,但程度要缓和得多,至少不必如华工一样整日生活在紧张与恐惧的氛围中,逃亡的印度劳工也很少见。对于印度人而言,最不堪忍受的是南非殖民当局对他们的种族歧视与偏见,这对他们的自尊心造成极大伤害。可是与华工的生存权都受到威胁的境况相比较,印度劳工所要求的显然要更高一层。
3.差异原因浅析
为什么华工和印度侨工之间会出现上述差异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华、印侨工进入南非的历史时机不同。印度侨工赴南非的时间要比华工早近半个世纪,当时的英国及其南非殖民地政府纯粹以雇佣廉价劳动力为出发点,至于引入印度劳工并允许其定居当地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并没有人预料得到。为了吸引更多的印度劳工到来,使资本家和种植园主们得到更高的利润,南非殖民政府对印度侨工的劳动条件、生活待遇和契约期满后的去向等方面都作出了比较宽泛的规定。结果造成后来印度人与白人在各行业的激烈竞争,南非社会的反亚情绪从此开始滋生、蔓延。1904年,当契约华工以类似于印度侨工的身份,再次作为补充劳动力手段被引入南非的时候,19世纪60年代的印度侨工已经是南非人眼中的“前车之鉴”,成为当地社会反华、排华的主要理由。南非白人和部分有色人种在华工到来之前就心怀恐惧,视华工为洪水猛兽;当契约华工身缚各种限制性规定的链条到达南非后,更是被当地社会严密的防范心理和苛刻的歧视政策推向痛苦的深渊。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印度侨工在南非的经历实际上已在无形中成为了契约华工在南非遭遇排斥和打击的潜在根源。
二是清朝政府与英印政府在对出国侨工的保护力度方面存在差异。19世纪的印度为英属殖民地,纳塔尔当局要从印度输入劳工,必须征得英印政府的同意。英印政府与纳塔尔英国殖民当局虽同受大英帝国管辖,但英帝国为了维护国际形象、巩固它在印度的殖民统治,不得不对自己殖民地的人民的要求有所考虑。1856年,英印政府曾因纳塔尔方面提供给印度劳工的工资不足而拒绝向南非输出苦力;1859年同意劳工输出,又在公众的舆论压力下,与纳塔尔殖民者进行交涉,解决了劳工的生病治疗问题,还为劳工争取到了劳动期满居留南非并享受与白人同等待遇的权利,虽然这项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落实,但毕竟给印度侨民提供了一层保护。客观地讲,英印政府在维护出国侨工的权益方面还是有成效的。
相比较而言,清政府对南非华工提供的保护则显得不够。这主要是由当时清政府的国际地位所决定的——自身难保,毋言保外。史料记载:“1866年清政府和英法公使签订《续订招工章程条约》第二十二款,规定招工手续、契约期限、工作时间、疾病照顾细则……英政府不肯承担工人回国川资……此后三十余年中,英国政府与商人继续滥用1866年条约的权利而不受条约义务的约束,使被骗诱出国的中国工人得不到任何保护与保障。”[60]1904年的《中英会订保工章程》,与1866年《续定招工章程条约》相比,英国方面如要招工,已无须再向清政府提出申请,而改为径向清政府发号施令了。清政府名存实亡,即便是中国官员有保护南非华工的意图,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华工们在这种局面下背景离乡,所能遭遇的灾难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南非资本家对契约华工惨无人道的压榨与欺凌造成广大华工的暴力反抗,从而导致华工境遇日渐恶化,也是致使印、华侨工的生活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南非华工既得不到本国政府庇护,又得不到当地法律保护,虽然他们也会在华人领袖的号召下有组织的参加华、印侨民共同发起的消极抵抗运动,但在多数情况下他们的反抗方式是自发的,常带有秘密和暴力恐怖的色彩,造成矿主和劳工之间冲突不断。在兰德矿主的眼中,“中国人既不怕挨打,也不怕死,他们若不想干活,谁也拿他们没办法”。[61]
在19世纪末以前,南非的印度侨工一直未采取过有规模、有组织的反抗英国雇主的行动。直到1894年,南非印度移民才在甘地的领导下开始了有计划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暴力反抗是被绝对禁止的,最激烈的抗议方式也莫过于罢工和绝食。因此,雇主与劳工之间虽也存在敌对关系,但终究无大的冲突,双方反而都得以相安无事。
四是来自两个不同国度的劳工们所体现的各自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具备的心理状态不同。就华工而言,由于长期接受的是“天朝上国”的儒家思想的熏陶,民族自尊心强,重视“团结”、“统一”的观念,具有“忠君爱国”和“侠肝义胆”的气节。比如,他们身后的辫子是“忠君”的象征,在他们看来神圣不可侵犯,却遭到南非白人的嘲笑与戏弄;南非的契约华工们容易拉帮结派:他们秘密结成具有严格纪律的“暴力组织”,“团结如一人”。当华工欲向矿主实行武力报复(甚至杀人)时,便向组织汇报,委托组织为其筹金、办理后事。[62]
南非印度侨工由于民族上的区别交往很少;印度侨工从本国带来了他们的种姓制度,虽同为出国劳工,却存在不同种姓级别的差异。这种与生俱来而又泾渭分明的种姓观念是根深蒂固的,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印度侨工的分裂。作为个体存在的劳工自然驯服得多。另外,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宗教矛盾也给印度侨工内部又平添了一道屏障,很多时候,印度侨工所组建的“秘密组织”是用来搞宗教对立,与华工组织的性质不同。
最后要指出的是,华工从没落的晚清王朝所带来的部分不良习气也是构成其遭受严刑与迫害的原因之一。晚清盛行赌博和吸食鸦片,一些华工到南非后依然积习难改,甚至不惜用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赌博和从南非鸦片商手中购买高价鸦片。1905-1906年约翰内斯堡外国劳工局年度报告中分析华工犯罪的原因:“造成各矿华工一切犯罪行为的最大原因是赌博和因赌输了负债,在较小程度上,还要加上非法的鸦片买卖。……苦力购买这种鸦片,负下重债,无法偿还,被迫逃亡。游荡一段时间以后,因饥饿所迫,为了活命而抢劫。”[63]德兰士瓦尔的鸦片贸易盛行,引起殖民者的恐慌。在对华工的补充法令中增加一条:“华工持有鸦片膏、鸦片精或罂粟子者罚款二十镑或三个月监禁。”[64]因嫖娼和偷窃而遭惩罚的华工也不罕见。由此看来,部分华工的不良习气是加深其悲惨命运的一个原因。
五、南非契约华工的贡献与影响
从1904年第一批契约华工被运往南非,到1910年南非殖民当局遣返几乎全部华工为止,南非契约华工的历史不过7年之久。这段历史虽然短暂,但它对20世纪初叶英国与南非的政治、经济以及对于南非自由华人社会的影响决不容忽视。
首先,契约华工对于南非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契约华工制是应西方资本主义上升发展时期开发殖民地或本国经济需要而组成的劳动大军,它在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废除后及时地补充了世界各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劳力。契约华工以自己的血汗开发了当地经济,促进了当地生产力的发展,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前文已表明,华工的到来使兰德的矿业复苏并得到迅速发展,黄金采掘成本的逐年下降表明了中国劳动力的生产效率。“约翰内斯堡及其周围的兰德矿区,曾经是一片莽莽野林,后来发展为南非的经济中心和世界上最大的黄金产地,这当中有着华工之巨大贡献和牺牲”。兰德33家金矿公司已从1903年的家家亏本到1905年的家家赢利了,[65]生产已达到历史最高记录,从1904年起,仅仅在两年内,南非金矿的矿产值便窜升到世界首位。[66]
契约华工的作用正如当时南非的一位记者所评论的那样:“不能不说是中国人挽救了约翰内斯堡、兰德和南非。拯救国家是我们引入华工首先所考虑的,至于这个‘实验’的负面效果是次要的。”[67]英国政府也承认:“华工在南非采矿业最困难的时期做出了贡献”。[68]
其次,南非招工案从三个方面影响了英帝国的发展[69]:(1)当时欧洲列强对欧洲的瓜分正近尾声,德兰士瓦金矿的开采使英帝国在非洲的殖民势力得到扩展与强化;(2)英国在中国的洋行与英国政府一起在贩卖中国“契约劳工”的整个过程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成为在中国进行扩张和渗透的机构;(3)华工在南非遭受苛待并进行反抗斗争的消息通过各种渠道传到英国伦敦,是否应从中国继续招募劳工的问题引起英国议会的激烈辩论,自由党拥护者以保守党殖民大臣虐待华工为由坚决反对继续向南非输入华工,结果在1906年1月的议会大选中[70],自由党以华工问题为政治资本赢得了对保守党的胜利。[71]
1907年6月,英国政府决定,在南非招募的华工,凡契约期满者一概遣送回国,不再招募;有关契约华工的法案,自1908年3月21日失效,华工契约满期后一律遣返。1907年,兰德华工还有41,319名,1908年减至21,027人,1909年减至2000多人,1910年3月,兰德矿区最后一批契约华工离开德兰士瓦回国。[72]1910年底,几乎全部华工都被遣返。
第三,契约华工在南非的历史,不但对于英帝国及南非国家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该时期内多达6.4万人的契约华工对于分布在德兰士瓦、好望角及纳塔尔的为数仅2300人的南非自由华人来说,他们带来的历史后果也是非常显著的。
契约华工给南非华人社会带来的最明显的历史后果是南非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特别排华法案”的颁布。1904年,好望角政府为防止以开采金矿的名义到来的华工进入好望角,紧随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排华行动之后颁发了《1904年排华法案》,该法案不但严厉禁止男性中国公民继续入域,而且对已经定居的华人也进行严格控制;纳塔尔殖民当局也公布了1904年《过境移民法》,限制中国劳工进入纳塔尔,同时要求自由华人出入均携带居住证明。[73]在德兰士瓦,华工在反抗暴动中所表现出的“粗野举止”加重了当地社会的反华情绪,德兰士瓦的华人陷于白人社会对他们的各种文字攻击中。“华人祸水冲击了当地居民,引起了对亚洲人的普遍反感,不管是雇佣移民还是自由移民。由于人们早就心怀恐惧,白人社会掀起的反亚洲移民的运动愈演愈烈。”[74]
契约华工给南非自由华人带来的另一个影响是约翰内斯堡中国驻南非总领事馆的设立。起初,中国驻南非总领事只能参加一般性的政策协商,无权视察金矿,也不存在对华人的仲审权。引入契约华工以后,中国总领事的职权变为“维护华工的权益与福利”,并同时取得对“任意居留在殖民地的中国人”的仲审权。[75]正是在这段时期内,中国驻南非总领事在处理德兰士瓦、好望角和纳塔尔的有关中国事件的过程中,发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作用。
1904-1910年的南非契约华工不是现在南非华人的祖先,但他们却对今天的华人社会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现在尚难估量华工的到来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南非反华法案的实施,但它却肯定阻碍了好望角华人社会的成长与发展。”[76]
契约劳工的年代如今已成为了历史。当前的南非仍生活着2.8万多华侨、华人中[77],有1.2万余人是从东南亚和毛里求斯等地零星移入的。[78]所以今天的南非华人社会与当年的契约华工关联甚少。他们分布于南非联邦的各大城市,以新的面貌从事不同的职业,为南非贡献新的力量,其经济与政治地位较一百多年以前的劳工也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印度人是如今南非亚洲人的主体。印度侨民与华人华侨除了数量多寡上有所差别以外,在其他领域当中的地位和所受待遇已无差别。
如何处理主体民族与侨居民族的关系问题,仍是当今各国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历史和现实都已说明:多民族和多元文化是历史的产物,不同种族集团之间相互交往、不同文化之间相互碰撞和相互吸收是不可避免的。令人发指的野蛮的殖民时代虽然已经不复存在,但沉痛的历史教训却在时刻提醒着今天的南非政府:要想真正地发挥外来民族之所长,为南非人民带来更长远的利益,必须抛弃种族歧视与狭隘的民族偏见,为外来民族在南非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而对于华侨华人与印度侨民而言,积极投身于南非主流社会,接纳与吸收多元文化,改变传统观念,才能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与环境。由于种种原因,华侨华人似乎比印度人更难融入主流社会,但随着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南非各族人民相互适应、相互融合,达到共同发展,必定是历史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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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彭家礼.清末英国为南非金矿招募华工始末[J].历史研究,1983,(3):180.
[20]《北京条约》中有这样一款:“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谕各省都督大吏,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法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法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法国)船只,毫无禁阻。”这种条款在近代中外关系的文件中系首次出现。参见朱国宏.中国的海外移民[M].143.
[21]方积根.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Z].北京

有寓意的中国历史故事

:新华出版

中国历史名人礼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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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Yap,Melanie,and Dianne Leong Man,Colour,Confusion and Concession: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outh Africa,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96,p.106.
[23]张芝联.1904——1910年南非英属德兰斯瓦尔招用华工事件的真相[A].陈翰笙前揭书.第九辑.79.
[24]坎贝尔.中国的苦力移民[A].载陈翰笙前揭书.第四辑.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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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吴凤斌.前揭书.414.
[28]朱国宏.前揭书.163.
[29]朱国宏.前揭书.146.
[30]李安山.前揭书.112.
[31]Peter Richardson,Chinese Min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p.206.(注:此处数字尚需考证,张芝联前揭书中第88页记载为305人。)
[32]张芝联.前揭书.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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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吴凤斌.前揭书.424.
[35]English Eye Witness:John Chinaman on the Rand,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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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English Eye Witness:John Chinaman on the Rand,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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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English Eye Witness:John Chinaman on the Rand,p.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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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郭梁.东南亚华侨华人经济简史[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48-58.
[52]郭梁.前揭书.48.
[53]颜芙.南非印度人[Z].北京大学亚非研究所内部发行,17.
[54]郭梁.前揭书.52.
[55]颜芙.前揭书.20.
[56]方积根.前揭书.243-244.
[57]颜芙.前揭书.15.
[58]艾周昌.中非关系史文选[C].华东大学出版社,1989.237.
[59]谢子修.前揭文.145.
[60]张芝联.前揭书.85.
[61]English Eye Witness:John Chinaman on the Rand,p.131.
[62]English Eye Witness:John Chinaman on the Rand,p.130.
[63]陈翰笙.前揭书.第四辑,79.
[64]English Eye Witness:John Chinaman on the Rand,p.145.
[65]英国蓝皮书[A].cd-3025,129.吴凤斌前揭书.428.
[66]Peter Richardson,Chinese Min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p.180.
[67]Mervis,The fourth estate,P.24,quoting from Yap,Melanie,and Dianne Leong Man,Colour,Confusion and Concession: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outh Africa,p.134.
[68]P·沃维克.南非英布战争(1899-1902)[J].世界民族研究资料,(22),1982.
[69]李安山.前揭书.29.
[70]方积根在《非洲华侨史资料选辑》中记载为1905年。
[71]张芝联.前揭书.94-95.
[72]吴凤斌.前揭书.428.
[73][75][76]Yap,Melanie,and Dianne Leong Man Colour,Confusion and Concession: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outh Africa,p.135.
[74]方积根.前揭书.241.
[77]李安山.前揭书.569.
[78]陈碧笙.世界华侨华人简史[M].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408.
(资料来源:《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7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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