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概况(二)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光绪-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概况(二)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概况(二)
四、清代东北地区地方军政机构档案(一)军督部堂
军督部堂档共2197卷,档案起止年代为光绪二十六年至宣统元年(1900-1909年)。清代定都北京后,视盛京为陪都,设官镇守。顺治元年(1644年)设内大臣,三年改为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年)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四年改称镇守奉天等处将军,乾隆十二年(1747年)又改称镇守盛京等处将军。光绪元年(1875年)加衔后全称为“钦命镇守盛京等处将军管理兵刑两部主兼管奉天府府尹事务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奉天旗民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简称“军督部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三省改制,裁盛京将军,改设东三省总督,仍沿袭“军督部堂”之称。以上述沿革关系看,军督部堂档案的数量本应十分可观,但在“庚子之乱”中沙俄军队攻人盛京城,光绪二十六年以前的案卷均被毁掠。
军督部堂档原有案卷级分类目录,为了增加检索深度,近年又按文件级、文件组级和案卷级相结合的原则,对该全宗档案进行了著录,共著录卡片3297张,并参照《中国档案分类法》所附清代档案分类表作了分类,形成一套分类卡片,可供检索。
由于年代久远,过去保管不善,加之利用档案原件频繁,该全宗档案破损严重,正在修裱。
军督部堂档案主要内容有:
1.政务方面。清末实行预备立宪,东三省改革行政体制,地方国家机关发生重大变化,政务活动同以前相比有了明显的不同。档案中反映了各级机关的设置、更名、裁撤、职能的改变及官员的任免、调动、奖惩、薪俸改定等。此外,还有对日俄战争中灾民的安抚、救济及损失调查,平定蒙古郡王乌泰勾结沙俄发动的叛乱等记载。
2.军事方面。日俄战争中,清政府无耻地宣布“中立”,中国人民不堪日俄军队侵害纷纷起来反抗。战后,日俄军队盘踞东北各地继续肆虐,清政府却加紧军事行动,把矛头对准中国人民。档案中有关于清政府整顿及编练正规军及地方武装,任免、调动、奖惩各级武职官员,办理军费与兵饷,补充枪械和弹药,调遣军队进行镇压、剿捕,处理与日、俄军队发生的冲突等记载。
3.财政金融方面。清末政治腐败,经济凋敝,国库空虚,地方财政亦然,因此增加税收便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当务之急。档案中关于增加捐税的记载很多,诸如辽河分段设局收捐、拟定大连湾收税办法、保甲局经办车捐、奉天设关征税等等。此外,还有创办银行、发行银元及铜元、向外国银行借款、接收日俄控制的税关及税局、向日俄商人征税等记载。赵尔巽调任东三省总督后,曾针对当时财政金融状况采取了一些措施,力图扭转颓势,这方面的情况也可从档案中查到。
4.实业方面。清末,东北的实业有所发展,近代交通、邮电、矿冶及内外贸易相继出现。档案中有关于修筑铁路、公路、桥梁,开采煤、铁、铜等矿产,架设电线安装电灯与电话,开商埠并成立对外贸易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外国人在商埠地及其它地方开设商铺,处理包括外商在内的各种商务纠纷等记载。
5.文教卫生方面。由于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近代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也开始出现。如设立新式学堂,制定学务章程,发放教师薪金及教育津贴,赴外国留学学生的调查统计;演出团体和个人的演出活动,新闻报刊的创刊及对时事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报导;医院的开设,疾病的防治,疫病的流行及调查,制定卫生事业管理章程等。档案中有关这方面的记载相当详细具体。
6.对外交涉方面。日、俄两国是侵略我国东北的元凶,因此档案中有关对外交涉的记载主要是对俄国与日本。对俄国的交涉事项包括:俄国擒掳中国地方官员及俄国官员在中国殒命,俄国干预中国地方司法机关对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审理,俄国要求奖惩、任免中国地方官员,俄军在中国驻防、运输武器、操演、测绘地图、修筑炮台、招募丁勇、滋事扰害、打伤中国军民,俄国在在中国开矿、办厂、建学堂、经营中东铁路,俄国驻华使节到任及俄人到中国“游历”,等等。对日本的交涉事项包括:日军拘禁中国地方官吏,日本干预中国司法审判, 日本干预中国军队军事行动,日本在奉天、安东等地设警,日本在中国开办实业,日人在中国违法犯罪,等等。此外,还为围绕日俄战争、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传教、义和团同教民冲突等事件,中国地方政府和日、俄等国进行交涉的记载。
军督部堂档是研究清末东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民族、宗教等各方面历史的最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二)盛京礼部
盛京礼部档案共482础卷,起乾隆十年(1744年),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其中以光绪二十六年后的案卷最多,占总卷数的半数以上。无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及光绪朝二十六年前的案卷,分析其原因,可能是在1900年沙俄入侵和日俄战争中被毁。少量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四朝的案卷,是从其它全宗档案中发现的。
该全宗档案编有案卷目录。案卷保存完好,无破损。
盛京礼部始设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置侍郎、读祝官、赞礼郎、笔帖式等职官,掌盛京朝祭礼仪及祭祀三陵等事。下辖左、右二司,分掌部务。
盛京礼部档案内容,主要是有关盛京实胜寺、长宁寺、北塔法轮寺、南塔广慈寺、西塔延寿寺、东塔永光寺等寺庙的日常管理,诸如修葺各寺庙的建筑,喇嘛的死亡、违禁、逃跑及惩治、斥革、补放,各寺庙内佛经、供器的领取、保管、更换、购置变价,请领及拨付寺庙需用之各项银两和布匹、绸缎等物品,寺庙管下壮丁的比丁、惩罚及其子女的婚嫁,寺庙守兵的增裁、值班、违禁,皇帝亲诣寺庙及寺庙应做之准备,禁止寺庙多收徒众,等等。特别是,在1900年“庚子之乱”及1905年日俄战争期间,寺庙被洋兵毁坏、寺庙内财产遭洋兵抢掠、寺庙地亩受洋兵占据等情事,档案中亦有记载。此外,盛京礼部职责范围内的事,如封印开印日期、官员着礼服、禁止伐青和烧化纸钱、斋戒日期、日月蚀等,该全宗档案中亦有反映。
(三)奉天交涉总局
奉天交涉总局档案共计2462卷,起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迄光绪三十三年。光绪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的案卷,被沙俄军队损毁。
奉天交涉总局设立于光绪二十四年四月,掌理奉天对外交涉事务,隶属于盛京将军。光绪三十三年东三省改革官制,裁撤奉天交涉总局,改设奉天交涉司。奉天交涉总局设有总办,总理局务,另设会办、帮办,协理局务。局内设总务、文牍二科,分理审断、会计、庶务及翻译、机要、案牍事务。
编制有案卷分类目录。
奉天交涉总局档案主要内容有:
1.光绪末年,东三省地方国家机关变化较大,故本全宗档案内有关机构变化、组织章程及官员任免的材料较多。其中一个方面是有关奉天交涉总局及其下属交涉分局的设立、职掌、办事章程等,以及各级官员的任免、到任、请假、奖惩、薪俸、履历等;另一方面是有关其它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设立、裁撤、启用印信、职掌、组织章程等,以及各该管官员的任免、到任、兼差、出差、奖惩等。如徐世昌任东三省总督,富顺任吉林将军,廷杰任奉天府尹,谢汶钦任银元局总办等。
2.日俄战争之后,日本取代沙俄控制了东北南部广大地区,但沙俄也不甘心退出经营多年的地盘,双方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开始了新的角逐,其它资本主义国家插足其间,上下其手,谋取各自的利益。列强的政治、经济、军事侵略,引起了东北民众的愤怒和反抗,也同中国的主权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奉天交涉总局不得不进行交涉。档案中有关交涉活动的材料甚多,有的相当详细、具体,从中可以看出日、俄等侵略者的强盗面目和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如军督部堂照复日本领事,本溪湖煤矿应先确定开采主权属于谁后,再议共同经营问题并饬令奉天交涉总局知照。此外,档案中亦有关于中国政府自己投资修筑铁路、开设工厂的记载,如黑龙江将军奏请修筑铁路以维商务、巩固边防及吉林将军奏请吉长铁路归公司修建等。
3.义和团运动失败后,日俄等帝国主义国家成了中国的太上皇,清朝统治者为维持其摇摇欲坠的统治,力图取得列强的支持,采取整顿军警、加强司法的措施,无不通过奉于交涉总局同外国列强进行所谓“交涉”。如变通各省制兵章程,整顿、改编地方军队,筹办善后设防,招募、改编、裁撤团勇,设立陆军武备学堂;筹办保甲及其章程,改设巡警,试办警务学堂,等等。此外,中国军警在执行公务时同日俄军方发生冲突,以及日俄在华军政机构非法逮捕、关押、审讯中国公民,因而发生交涉事件,亦由奉天交涉总局处理。档案中关于这方面的记载也很多。
4.义和团运动失败后,帝国主义列强加强了对中国的侵略,导致了中国进一步半殖民地化。奉天交涉总局档案中有关于日俄在奉天设立军政官署,派驻军警;俄军侵占沈阳故宫,日俄官兵强占电报局;日俄在奉天境内强占民地,修筑铁路、公路,开采矿藏,外国商人经商,拒不纳税;各国传教士来奉传教,修建教堂,干涉地方行政,引起教、民冲突;外国在奉天省城设立医院,开办学堂;外国人到奉天“游历”、“考察”;以及中国民众抗击日俄侵略军,忠义军进行抗俄斗争,清政府勾结外国侵略者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等记载。
(四)奉天开埠局
奉天开埠局档案共12卷,形成时间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至民国6年。
清光绪二十九年中美续议通商条约规定,中国自行在奉天开埠作为通商场所,遂于三十二年在奉天交涉司内附设开埠总局专理其事。三十四年开埠地购竣,各国商民纷至沓来,租地经商,于是设会丈局。撤销开埠总局。民国3年,其事划归省公署,5年设开埠总局筹备处,旋改为商埠局。
奉天开埠局档案很不完整,缺卷甚多。究其原因,时正值清末,战乱频仍,日俄等列强在东北大肆烧掠,清政府腐败无能,奉天地方当局无所作为,国家机关急剧变化,故档案损失严重。
现存奉天开埠局档案有文件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是:
1.有关奉天开埠局及其所属各地分支机构的设立、变化和官员的任免、薪俸,以及办公经费的筹措等。如奉天开埠局启用关防,总办、会办、协办及局员的任免、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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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大连、秦皇岛、凤凰城、牛庄、辽阳、新民、铁岭、通江口等地开埠,划界及官员的任免;在奉天城西关外设立商埠巡警局,清查房地局改隶奉天开埠局,等等。
2.有关海关的设立和税务局司官员的任免,以及收税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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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总督赵尔巽委派原苏州关税司欧礼斐为山海关税司、令原天津关帮办侯礼威为秦皇岛税司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各地开埠并设立海关之事非常关注,日、俄、美、英、法、德等国驻中国使领馆,纷纷照会奉天埠局,询问各地海关办事章程。这方面的内容,档案中亦有记载。
3.天埠设海关之后,国内商人也纷纷到商埠地内购地、置房,以便从事商业活动。同时,商埠地内的地段、房产也开始作价出售。档案中有这方面的记载,如核议山东会馆地段,还有人价买实胜寺、延寿寺所属地段等等。
4.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不断到奉天各开埠地购买地亩、房产,同开埠局商定税章。同时,他们也强占地段、修铁路、设赌场、拒纳关税、滋事扰民,以致引发交涉事件。如日本领事为日本人射的投球不是赌博应准其营业事进行交涉,英国领事为除条约所定税项外中国人不得再向外国人抽税事进行交涉,中国照会日本领事将其所设界标移回东清铁路公司原有地段进行交涉等等。
(五)奉天民政司
奉天民政司档案共26卷,形成时间是光绪三卜三年至民国元年(1907-1912年)。
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奏准设立奉天民政司,掌全省民政,兼理巡警事务。民国元年3月撤销民政司。司内设民治、疆理、营缮、户籍、庶务五科,分司各项公务。后增设警政科,将户籍、疆理二科合并为一科。司下辖谘议局筹备处、自治研究所、工程局、官吏禁烟查验所、巡警总局、乡镇巡警局、卫生医院、高等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所、贫民习艺所、同善堂、济良所、探访局等所属机构。
奉天民政司档案存数甚少。现编制有重要文件目录。
档案的主要内容是:
1.奉天各府、厅、州、县主官的调补、暂署。
2.奉天民政司及其所属机构造报年度经费预算表册。
3.奉天各县呈报调查韩侨少 表册。
4.奉天民政司筹集和批拨自治经费。如为筹集自治经费,呈准增收妓馆捐、新升科地亩捐、附加捐,还将一些县的庙产收入充公。
5.修建市区内的马路等市政工程,借用施工机械情形,及工程的验收。
6.设粥厂济贫民。为此指派负责官员,雇佣厂丁有粥夫,请领各项经费,采购米面米及柴薪,发给贫民就食票证,派警维持秩序等。
7.贫民习艺所、同善堂索要和接收被日英等国占去的房舍,以及日英领事拟占用和租用这些房舍而引起交涉活动。
8.筹办各州、县自治会,选举议员、议长。
奉天民政司之设,是光绪三十三年东三省改制的产物,是近代民政事业的开始。奉天民政司档案虽然很少,但所记内容是研究清末民政事业状况的珍贵材料。
(六)奉天调查局
奉天调查局档案共20卷,形成时间是光绪三十三年至民国元年(1907—1912年)。
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宪政编查馆奉请饬令各省设立调查局,各部院衙门内设立统计处。三十四年八月,奉天调查局正式成立。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该局停止活动。局设总办一员,综理局务。下设法制、统计二科;法制科掌调查本省民情风俗并所属地方绅士办事与民事、商事及诉讼事之各习惯,掌调查本省督抚权限内之各项单行法及行政规章,掌调查本省行政上之沿习及其利弊;统计科掌属于外交、民政、财政之统计,掌属于教育、军政、司法之统计,掌属于实业、交通之统计。首任总办张瑞荫,继任总办李家鏊。
奉天调查局档案数量甚少,盖清末政局混乱,案卷大多散失。现已编制重要文件目录。
档案的主要内容是:
1.有关设立奉天调查局,启用关防,各级调查员任职资格、任免、考核、薪俸等方面。如宪政编查馆为奏准各省设立调查局及各部院衙门内设立统计处事给东三省总督的咨文,并附有宪政编查馆原奏及调查局、统计处办事章程;首任总办张瑞荫及继任总办李家鏊的任职和离任;调查局请领办公用费及官员薪俸、津贴;派员赴各地机关充任统计员,等等。
2.各地各机关报送各项统计表。调查局为调查职责范围内应当调查的项目,统一制发调查统计表令各地各机关的统计员填报。报表的机关很多,如谘议厅、承宣厅、民政司、提学司、度支司、提法司、东三省军械局、巡警总局、高等审判厅、东三省陆军兵备处、旗务处、巡防营务处、劝业道等。
该全宗档案对了解当时奉天国家机关的设置、沿革和办事规则,以及各方面的统计数字,是十分难得的资料。
(七)蒙荒总局
蒙荒总局档案共18卷,起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迄宣统三年(1911年)。
蒙荒总局全称是“奏派布理札萨克图蒙荒事务驻省总局”,简称“蒙荒驻省总局”或“蒙荒总局”。关于该局设置沿革,因档案不全,尚待考证。
档案的主要内容是:
1.为开发内蒙古地区所作各项准备工作,如调查宁远(今兴城)至朝阳、阜新、小库伦一带地理状况,科尔沁右翼中、后旗和左翼中、前、后旗及杜尔伯特旗地理状况,洮南府沿途地势、里程、风俗、户口情形,索伦山地区的出产及土地闲旷情形,吉林全省及所属府、州、县辖界四至里数,等等。
2.为开发内蒙古地区所提出的各项建议,如修筑锦州一朝阳一小库伦一洮南的铁路,在哲里木盟设官职、作调查、修铁路、开银行、办屯垦、施农政、缓升科、开矿产、运木材、兴学校、储人才,在安达、肇州、大赍界内煎盐、修码头、筑铁路,在甘河开煤矿,在嫩江经营渔业、发展畜牧、生产蔬菜、创办木材业等等。
3.丈放荒地,发展新式农业,如蒙荒总局委员杨执中提出调查模范农场办法及招农章程。也有关于伯都讷地方民人报荒后旗人以“旗招民佃”为由政收租粮引起纠纷的记载。
五、清代东北地区旗务机构档案(一)奉天旗务处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对东北原有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分地管辖的体制实行改革,分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行省。奉天作为行省,下设司道各机关,专理八旗事务者为旗务司。其后以“变通旗制系属暂局,不必特设专司”,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旗务司为旗务处。奉天旗务处内设总务、吏糈、礼学、界籍各科,分理各项事务。
奉天旗务处档案仅有16卷,时间自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三年,主要内容是:
1、关于变通旗制办法。东三省改制后,东三省总督、奉天旗务处及各城旗间互相行文,筹议变通旗制的办法,其中以奉天旗务处总办金梁的《变通旗制三上书》、《奉天旗制变通案甲乙二类》较为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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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旗地、皇产。奉天是清朝发祥之地,顺治皇帝人关后派八旗驻防,并置包衣佐领经管皇室产业。但随着清朝统治的衰落,旗地、皇产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在奉天旗务处档案中有所反映。如,奉天旗务处《拟丈放随缺伍田,清理皇产并拨留彰武牧厂余荒迁旗开垦》、《承种前军署各司充公官地告示》等文件。
3.各种统计报表。为实行所谓“筹备立宪”,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三年下令各省设立调查局。奉天调查局设立后即致函各机关填报各种报表。奉天旗务处咨送奉天调查局的报表,主要内容有:八旗人口统计、旗人婚嫁、旗人职业、驻防旗营、旗署俸饷、旗地租课等各种统计。
(二)三姓副都统衙门
三姓副都统街门档案共20218件,形成时间为乾隆元年至光绪三十四年(1736—1908年)。缺康熙五十三年至雍正十三年(1714—1735年)的案卷,原因不明。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始设三姓协领衙门,置协领一员,下辖四个佐领。雍正十年(1732年)协领衙门升为副都统衙门,置副都统一员,增编至20个佐领。乾隆二十年(1755年)移5个佐领至拉林、阿勒楚喀等地,三姓仅余15个佐领。同治十年(1871年)又增编一个佐领,至此三姓副都统衙门辖八旗兵左右两翼16个佐领。光绪八年(1882年)为管理赫哲人等并防御沙俄入侵,增设富克锦协领衙门,归三姓副都统衙门管辖。三姓副都统衙门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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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二司,分理军事和民政事务。清代,三姓副都统衙门受吉林将军衙门节制,管辖松花江下游右岸、乌苏里江以东至海,以及黑龙江下游两岸和库页岛广大地区的军政和民族事务。
三姓副都统衙门档案系抄存档册,按朝年、机构分抄成册。现有文件分类目录可供检索。全部案卷业经缩微摄影。部分案卷破损,已修复,但有脱落文字。
该全宗档案内,道光朝以前的大部分文件是用满文抄写的,咸丰朝以后的大部分文件是汉文抄写的。
该全宗档案的主要内容是:
1.三姓副都统衙门辖区内赫哲费雅喀、库页费雅喀、恰喀喇等边疆民族向清政府进贡貂皮、聘娶“萨尔罕锥”(旗人之女)及清政府赏给“乌林”(财物)之规定、办法、清册等,反映了1860年以前清政府对该地的有效管辖。在历年贡貂和赏乌林清册中,开列有边疆民族姓长、乡长、子弟、白人之住地、姓名、进贡和受赏物品种类、数量等情况,是研究东北边疆民族分布及其社会发展状况和清政府如何对他们进行管理的宝贵资料。
2.沙俄对三姓副都统衙门辖区的入侵和该地区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许多档案文件记述了沙俄船只在黑龙江上运送军队和装备,沙俄武装人员乘船闯入松花江挑衅,庚子之乱和日俄战争期间俄军在该地区烧杀抢掠,以及俄国在1860年割占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大片中国领土等情形;同时也记录了恰喀喇人不堪忍受沙俄的统治纷纷返回祖国,赫哲费雅喀人不顾沙俄的阻挠继续向清政府进贡貂皮等情形。
3.三姓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三姓地区有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叫官庄,有关官庄的设立、内部组织、生产活动、自然灾害等情况,案卷中有详细记载。人参是该地区的重要出产,有关参场的管理、参票的发放、参价的制定、违例挖参的查禁等情况,案卷中亦有记载。此外,还有贸易貂皮、开采金矿、开设烧锅等记载。
4.流民的进入及三姓地区荒地的开垦。清初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禁止关内汉人进入和垦荒。但是,关内流民仍不断进入东北地区并开垦荒地,清政府不得不放宽限制。有关流氏的进入,荒地的开垦以及清政府开始的查禁措施和之后的逐步放开,档案中均有记载,这是研究清代东北包括三姓地区开发史的主要史料。
5.赏奴的发遣和安置。清政府为稳定驻防三姓地区的八旗官兵,亦为惩罚关内各地的罪犯,每年都将一部分流犯发遣到三姓,交由副都统衙门分配给八旗官兵充当家奴。有关赏奴的发遣、交接、安置、管理、赎身、反抗等情况,案卷内的记载颇详,是研究清代社会奴隶制残余的重要史料。
6.台站、卡伦的设置及作用。三姓是清代东北边疆地区的交通枢纽、军事重镇,在对广大地区实行管理时台站、卡伦是必不可少的。有关台站、卡伦的设置、调整及其所起的作用,清代前期和后期有所变化。案卷中记载了这些情况。
7.三姓副都统衙门及驻防八旗官兵的设置、沿革。案卷中有关于副都统衙门的设立、沿革及驻防八旗官兵的增减、操练、考核§奖惩等,特别是追述了康熙、雍正年间的一些情况,可以补充、订正方志中的某些记载。此外,还有关于清政府调动三姓驻防八旗官兵参加平定准噶尔叛乱和镇压捻军等农民起义军的记载。
(三)双城堡总管衙门
双城堡总管衙门档案共1555册,形成时间是道光三十年至民国13年(1850—1924年)。其中嘉庆二十年至咸丰末年的案卷,大部分于同治五年(1866年)一月“马傻子”起义队伍攻城时被毁。民国年间的案卷,因时代的变化,形成得不多。该全宗的案卷主要是同治和光绪两朝的。
嘉庆二十年始设双城堡协领衙门,咸丰元年改为双城堡总管衙门,内设印务处、左司、右司,分掌文案、军事与司法、财赋与民事,下辖左右两翼八旗官兵。光绪八年,双城堡总管衙门又改为协领衙门,内设关防处、左司、右司,裁左右两翼,直辖八旗官兵。宣统二年改称双城堡旗务承办处,裁左、右二司。民国3年改为协领公署,仍辖八旗官兵,直至民国18年。双城堡总管衙门的职能是管理旗务,屯田养兵。
双城堡总管衙门档案中绝大部分文件都是汉文的,只有少量的满文文件。在原来立档时就是按朝年、文种、问题将文件分装成册的,这同其他全宗的档案有所不同。该全宗档案正在编制文件分类目录。全部案卷已经缩微摄影。
此外,尚有双城堡总管衙门所属八旗官兵户口、地亩清册766册,也已全部缩微摄影。
双城堡总管衙门档案全面反映了清代双城堡地方设治屯田从发展到衰落的历史过程,记录了该地方的军事活动、施政措施、财政经济、生产发展、八旗事务、沙俄入侵、人民反抗斗争等情况,是研究该地方历史和八旗制度的珍贵史料。其主要内容是:
1.军事方面
(1)军事训练,防剿“马贼”及搜出追“匪”,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调兵互助,出征和存营官兵清册等。
(2)咸丰、同治、光绪年间,双城堡马队外调至关内各地征战。如咸丰年间双城堡马队到河南、安徽、浙江等地镇压太平天国,同治八年到山东、陕西等地镇压捻军,同治九年至十二年赴西北抗俄平叛,光绪年间去新疆克服玛纳斯南北城。
(3)双城马队外调后奉旨继续挑练壮丁及招募炮手外调。如同治六年招募旗民丁勇、猎户、炮手2000余人赴甘肃、陕西左宗棠处听调,光绪二年添练马步队3800名、兵丹5000名,光绪六年挑备兵丹1000名。
(4)双城堡总管衙门官员的升迁调补、进京引见、死伤病故、奖惩抚恤、承袭世职、经制册等。
2.财赋方面
(1)地丁钱粮、垦荒放荒、地亩升科、街基公租、地租征收与拖欠、地租解省充饷等。同治年以后,吉林省库支短绌,有时便从双城堡收贮之地租项下拨款接济三姓、宁古塔、珲春、阿勒楚喀、打牲乌拉等处官兵俸饷。这是双城堡屯田养兵的实例。
(2)各项捐税的征收数目、支存解缴表册、税章税率及银价、粮价。
(3)官兵俸饷银、红白事恩赏银、津贴盐菜银、养廉银、官兵发商生息银、随缺地钱及办公费银的关领、发放。
(4)鳏寡孤独等人的养赡、亡故官兵之妻发给半饷、旌表用银、狱囚及番役工食钱、衙署公用银等杂项支出。
3.八旗事务
(1)八旗组织的编设、调整,八旗人丁的户口统计、调查,双城堡四至界址等。
(2)各级旗员名额、俸额、职责的规定,旗员升补的选验、呈报、批准手续,主要官员的到任、出差及由人代理的呈报。
(3)各类旗民人丁的身份、地位、财产、义务,丁缺的挑补、呈报、批准,旗民分住等。
(4)各种地产的所有、使用、纳租及受灾、赈济等。
(5)案件的审理及缉逃、旗档管理等。
(6)挑选侍卫、秀女、教习,组织旗人习艺,安置流民等。
(7)双城堡协领衙门同双城厅实行旗民分治的权限划分,以及裁减旗制后旗人生计日艰情形等。
4.沙俄入侵
(1)沙俄船队屡次沿松花江南下,深入三姓、伯都讷等地。
(2)光绪二十六年俄军进攻吉林各地,到处烧杀掳掠,双城堡民众聚练乡团抗俄,吉林将军等不准各地与俄军开战。
(3)光绪二十四年俄国修筑东清铁路及占地扰民情形。
5.人民的反抗斗争
(1)“马傻子”起义。同治四年至五年,“马傻子”起义队伍自奉天转战至吉林境内,攻克双城堡等地,进逼省城吉林;吉林将军奏报清廷,清廷急调北京、内蒙、奉天、黑龙江军队进剿,“马傻子”被杀,余部继续活动情形。
(2)同治、,光绪年间大批无业民众会合挖金工人,在东山太平沟、桦皮沟等地挖金,同官军发生武装对抗及清政府派军镇压。
(3)同治二年,“巨匪滚地雷王五等二百八十余人在拉林朝阳堡盘扰”,同治七年“匪首于江等聚众二、三千人”在珲春一带活动,同治十三年“积年著名逆首丛万金”等在长春一带活动,光绪元年“贼匪四百余直扑巴彦苏攻击官军,占据城池”,等等。
(4)咸丰七年到同治年间,刘福田、自凌阿、弥勒僧格等人在热河朝阳地区,“集众八九百及二三百不等,造旗铸炮,烧毁皇陵”;光绪十七年到二十三年,朝阳道教起义,郭广海(号“平心王”)、郭百令会合圣武教首领李柏林等人“率众攻陷朝阳,焚烧王府衙署”。
6.其它
诸如吉林各府、厅、州的设治沿革,交通、驿站及边卡的设立,流遣人犯的安置,外国人游历、传教等。
(文章来源: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档案调研报告》二,本文为中华文史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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