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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服务调配与地区性社会生态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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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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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国家服务调配与地区性社会生态的演变


《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State,Society,and Economy in Inland North China,1853-1937)一书系由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在美国耶鲁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而成,1993年由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出版,次年获费正清史学研究奖。作为中文版的译者,本人现对该书作一评介。(注:该书中译本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期出版。)

作者把大运河与黄河交汇附近的山东、河南、河北非沿海的部分地区作为解剖对象(作者把这一地区命名为“黄运”),(注:按彭氏在该书“附录A”中的分类,黄运北部(鲁西北)地区包括:聊城、堂邑、茌平、清平、莘县、冠县、馆陶、高唐、恩县、临清、武城、夏津、邱县、德州、平原、禹城、朝城、观城。黄运南部(鲁西南)地区包括:滋阳、汶上、济宁、金乡、嘉祥、鱼台、菏泽、曹县、单县、城武、定陶、巨野、郓城、鄄城、东阿、平阴。)运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图书馆以及山东省图书馆、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耶鲁大学斯特林图书馆、哥伦比亚大学斯达尔东亚图书馆、哈佛—燕京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密西根大学本特利历史图书馆、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和纽约公共图书馆收藏的许多第一手资料,探索了自晚清以来国家政策的转型与国家对不同地区服务的重新配置,及其给华北内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变迁所造成的影响,并阐述了当地的金融、农作、交通、税收和来自底层的反抗,进而对中国现代史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全新的评价。这是运用“经济人类学”(economic anthropology)和“经济社会学”(economic sociology)来分析中国国家服务等问题的典范之作。(注:就笔者所知,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学者就开始系统地运用“经济人类学”和“经济社会学”来分析中国稀有商品及服务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等同题。详见W.E.Willmott,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Introduction".)
如同新近出版的《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注:Kenneth Pomeranz,The Great Divergence:Europe,China,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中文版译名为《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建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对19世纪以前欧洲中心论的反驳一样,彭慕兰在《腹地的构建》中对那些似已视为“真理”的质疑和颠覆往往令人震撼。(注:笔者认为,《大分流》一书体现了作者对以往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某些非主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例如,作者在引言中强调只能把中国与整个欧洲进行对比,认为18世纪以前西欧在资本积累和经济制度两方面都没有决定性的优势。这些论点在20世纪30年代初出版的托尼的著作中就可见到。托尼写道,研究中国时,应该把中国和整个欧洲作比较,而不应把中国和某一个欧洲国家进行对比;以往视为中国经济生活独特标志的传统,实际上不是中国特有的征状,而是欧洲和中国在一个文明阶段所共有的;快速的经济变化、持续的经济增长并不是西方的全部历史,只不过是近四个世纪的事;在将近1000年的时间里,西方与中国一样,农民和织布等手工业者并没有什么改变(详见R.H.Tawney,Land and Labour in China,London:George Allen & LTD,1932,chapter 1)。相比而言,《腹地的构建》则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原创性”。)
多年来,重商主义思想似乎主导着中国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与学术评价。凡是与外国产业具有竞争性、能够抑制外国资本的扩张、给国家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民生产总值的产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大机器工业),均被视为“新式”、“进步”或“资本主义”的性质,是国家或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标志;从事这些行业的群体,也被视为新兴阶级或阶层。而经营传统产业的群体(如土地所有者、钱庄主、典当主等),则被视为“封建”、“落后”的阶级或阶层。只要“新式”产业得到发展,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包括环境破坏、传统经济结构的崩溃、社会福利的下降,等等)也似乎在所不惜。实际上,这种政策和观念不免偏颇,并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只到近来我们才明白:新式产业对所有地区并不都是福音。自晚清中央政府采信“自强”逻辑以来,在一百多年间很少有人对自强逻辑本身的偏颇进行反思,更不用说去研究这个逻辑在近一个半世纪里给中国社会所造成的深重负面影响了。
彭慕兰指出,由于采信自强逻辑,政府重视的是那些有助于维护其政治独立(并且通常有助于政府部门维持其权力)的产业,而不是那些在经济方面最大程度地改善百姓福利的项目,其特征是不惜一切代价提高国家的(有时是省政府的)贸易顺差及通货储备。(第138页)在列强的炮口之下被强加了巨大债务的中国(并且这些债务又频繁地被用来进一步践踏中国的主权),其经济上的自强被定义为提高贸易顺差并不令人费解。令人费解的是,这种逻辑即使经历了朝代更替和社会制度的多次变革也丝毫没有受到任何质疑和根本的改变。
国家转向自强逻辑后,国事的焦点在于维持对富有竞争力的地区的控制、现代化建设及从总体上减少威胁国家主权的债务。到20世纪,由于亏空进一步增大,国家的注意力更集中于“发达”地区,而非“落伍”地区。这种转向实际上是国家对其服务进行重新配置,在被视为核心的沿海地区,国家改善并增加了诸如治理水灾、维持公共秩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但在被视为边缘的腹地,则减少了服务。
从书中可以推导出,不论是清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其失败的根本原因都不是因为“自强”方面做得不好,也不是“国家结构不能适应层出不穷的危机”或“制度不足”及“政策安排缺位”,(注:关于国家结构不能适应危机的观点,见Mary Backus 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 formation in China:Zhejiang Provinve,1865-1911,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p.204,299,300-306.近代中国制度不足的论述,见刘佛丁:《制度变迁与中国近代的工业化》,张伟保、黎华标主编:《近代中国经济史研讨会1999〔年〕论文集》,香港:新亚研究所,1999年,第25页。政策安排缺位的论点,见王玉茹:《中国近代政府行为特征及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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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化的影响》,《近代中国经济史研讨会1999〔年〕论文集》,第38-40页。)而是在于忽略了传统的使命。陈翰笙先生早就指出:“19世纪中叶以来工业资本的侵入,尤其是最近金融资本的侵入,已经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工业化。”(注:陈翰笙:《中国的农村研究》,《陈翰笙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3页。)饶济凡(Gilbert Rozman)等学者指出,20世纪以前的中国,生产和交换方式中带有许多的现代因素。(注:Gilbert Rozman,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New York:Free Press,1973,pp.107-108.)最近的研究表明,清季和国民政府时期一般现代产业的发展非常之快,在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成功地推动了农业和工业中协同增效的变革(如推广棉花、改变蚕种等)。(注:详见马俊亚:《混合与发展——江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的现代演变(1900-1950)》第1章,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到20世纪30年代前期,国家在关税、税收、货币、财政等方面的改革也相当成功。笔者认为,抗战前的江南地区形成了许多具有规模效应的资本集团,这些资本集团完全具有与外资相竞争的能力。(注:详见马俊亚:《规模经济与区域发展——近代江南地区企业经济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政府的主要失败恰恰在于其忽略了以往“封建王朝”一向视为应尽义务的传统使命(主要为治水、救荒、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惩治官员的腐败等)。有人认为,中国传统的官僚机制在社会管理、维持农业经济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组织能力和极大的效益。(注:详见Pierre-Etienne Will,Bureaucracy and Famine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而以“自强”为目标的政策在促进“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抛弃了中国传统官僚机制的合理方面,这种政策对本来就已贫困的地区和游离于货币经济以外及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以外的那些事务打击最重,这种负面作用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虽不大,但对大众福利和人民生活影响极大。正如彭慕兰所说,政府的合法性在“普通”人中所受的损害,远远超过了政府在“自强”中所获得的有限成功。农民从来不会太多地关注工业化,甚至没有人会认为政府收入的增加及对乡村的控制是好事。(第21页)
以往的学者无不强调中国加入“发达”世界的努力及市场一体化的正面影响,但大多数农民却希望政府能继续提供防治“自然”灾害、治理河道、赈恤贫穷、清剿土匪、惩治腐败等传统服务。但被重商主义思潮所左右的政府,把各种资源和服务集中到了沿海地区,对不能为其增加工商税收的“腹地”放任不管,甚至不承担应尽的使命,使得腹地的社会生态急剧衰败,结果,正是那些在新的治国战略中被政府视为无足轻重的区域,农民群起抛弃了政府,许多人最终转向了革命。(第22页)可见,这部著作不仅有助于弥补以往学术上的偏差,甚至有助于解释20世纪中期中国所选择的新方向。(注:笔者认为,彭慕兰从国家政策转型的角度解释由于国家“抛弃”了腹地,从而造成该地区农民对清朝和国民政府离心离德的说法,比杜赞奇等学者的观点更具说服力。杜认为中国革命成功的原因是由于“共产党能够了解民间疾苦:从殴打妻子到隐瞒土地,无所不知”;西达?斯科坡认为“国家政权的衰弱是发生革命的前提条件”;查默斯?约翰逊则认为日本的入侵使得共产党能够利用民族情绪来动员群众参加革命。以上观点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3页。)
作者的创见贯穿于全书的每一章节。20世纪前期的中国学者认为,帝国主义的商品输入摧毁了中国的农村手工业,破坏了中国传统的经济结构,“伦敦纽约的农产价格,由无线电收音机当天就影响到最偏僻农村的原料作物的价格了;列强变为世界上的都市,经济落后的国家变为世界上的农村。”(注:薛暮桥、冯和法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11页。)后来持“现代化”和“依附”论的学者多认为帝国主义最恶劣的政治遗产是使20世纪的中国(或其他第三世界国家)沦为一个落后而无法获得突破性发展的国家。对此,伊懋可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强调“正是现代西方的历史性贡献缓解并打破了中国的高度均衡陷阱。19世纪中期这个国家对世界市场的开放,很快导致了主要的对外开放地区(特别是上海)商业和工业的快速增长”,(注: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A Social and Economic Interpret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p.315.)这个论点得到了不少西方学者的赞同。(注:参见Dwight H.Perkins(ed.),China''s Modern Econom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pp.46-47.)
彭氏把重点放在黄运本就存在的社会结构与国家旧使命的失败上,来理解“依附”与“世界体系”中的分歧,但采用了这两种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见解:不同于认为某些国家(或地区)已经“现代化了”,而其他国家(或地区)则没有;他认为富裕和贫困地区都是现代世界的组成部分,一个地区的飞速发展可能会造成其他地区的停滞或恶化。另外,彭氏基本上不赞成伊懋可的观点。他认为,尽管外国人在黄运帮助推广美棉,为黄运做了不少有益的事,但中国与西方的碰撞,从根本上对黄运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
为了解释这一点,彭氏跨越了罗斯基等一些纯经济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注:参见Thomas Rawski,Economic Growth in Prewar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如不仅仅纠缠于黄运从市场整合中所获得的外部商品或黄运为战争、赔款和编练新军所付出的代价。他把中国中央政府政策的转型作为帝国主义政治经济影响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与经济影响的模型孤立开来。(第280-281页)正是帝国主义的威胁造成了中国治国之策的根本性改变,而这种改变的直接后果就是“贫穷的”腹地被国家所抛弃,并变得更加贫穷。
就本书强调帝国主义对内地的影响而言,彭氏赞成沃勒斯坦等人的“依附”和“世界体系”论的传统观点。(注:Immanuel Wallerstein,Modern World-System,2 vols.,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6.笔者所述的沃勒斯坦观点主要来自Angus McDonald Jr.,"Wallerstein''s World Economy:How Seriously Should We Take it?"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38,May 1979,pp.535-540.)但他认为,由于用一种情况下出现了“现代化”,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却没有出现“现代化”来取代“发达”和“不发达”地区,人们理应探讨这些结果成为一种单一过程组成部分的途径:从政治角度来观察一个大国内部的现代化和内卷化、甚至是退化。更可贵的是,彭氏的论点还有较大的创新。首先,彭氏所强调的不是关于黄运融合到世界体系中的负面影响。就黄运所发生的一切来说,它没有融入新网络却又造成了旧网络的崩溃,这比融入新网络中的危害要更大。黄运与现代经济的关系也并不全是依附和世界体系理论所说的把边缘与其核心联系起来的树枝状类型。
彭慕兰在研究中还发现,华北地区确实带有杜赞奇所说的“国家内卷化”的许多特征:现代国家的财政支出膨胀,与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注:Prasenjit Duara,"State Involution:A Study of Local Finances in North China,1911-1935,"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29:1,Jan.1987,pp.132-161.亦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第180页。)但是,一旦作者把国家作为一个服务的提供者来观察以及观察它是如何解决新旧使命之间、核心与腹地之间的显著差异时,杜的模型就需要进行重大的修正。杜从低水平的、政府雇用的“企业经纪人”这样一种新阶级和政府能力衰退的角度来阐述所有遍及华北的更大的榨取。彭氏认为,这可能是介于两种鲜明发展图式之间的常规画面。一方面,更多的榨取事实上已经对核心区域的公共事务产生了重要的改善。但另一方面,腹地越来越为国家所忽视,并越来越缺乏更大范围行政整合的机会;腹地既承受政权内卷化之苦,又承受着国家政策转型之苦。
彭氏指出,由于忽略某些国家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的不发展之间存在着的联系,现代化理论未能看到这两种现象都是现代世界的构成部分。同样,杜赞奇对作为一个整体的华北在什么情况下确实变成或没有变成现代国家的构成部分的分析尝试,未能看到不同的亚区(subregion)是沿着不同的方向在运行、某些地区的成功与其他地区的失败密切联系在一起,这些截然不同的结果才是20世纪早期中国的全部特征。(第192页)
从彭慕兰所述的自强逻辑的角度,还可以解释许多含糊不清的“文化”问题。如以往在解释中国人较少消费西方商品时,经常归结于两个典型的中国文化特性:(1)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对西方商品的排斥,降低了中国人消费西方商品的兴趣;(2)中国人坚信自己文化的优越性,不喜欢所有的外国人及外国商品。(注:详见Gary.G.Hamilton:《中国社会与经济》,张维安等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203页。)从彭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被边缘化了的腹地失去了与沿海经济相融合的政策扶持,并遭到人为的封锁,也就无法得到和消费沿海地区质优价廉的商品(主要是西方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二百多年以前西方学者就注意到中国不同地区之间的贫富差异,有人写道:“世界上最富庶的和最繁荣的帝国同时在某一意义上也是最穷困的和最悲惨的。”(注:马尔萨斯:《人口原理》,子箕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24页。)但学者多习惯于从人口因素来解释这种现象。孟德斯鸠在18世纪中期就指出:“中国的气候异样地适宜于人口繁殖。那里的妇女生育力之强是世界上任何地方所没有的。最野蛮的暴政也不能使繁殖的进程停止……中国和所有其他产米的国家一样,常常会发生饥荒。”(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28页。)休谟还论述过与中国人口增长相关的弃婴问题。(注:休谟:《休谟经济论文选》,陈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10页。)最早对中国人口与贫困关系进行系统论述的学者是马尔萨斯,认为中国人口的快速增长,将使土地不堪重负。(注:马尔萨斯:《人口原理》,第123-125页。)当代学者更常常把人口因素作为解释中国社会经济变迁的基石。(注:代表性的著作是何炳棣所著的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1368-1953,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在这部著作中,何多次明确表示赞成马尔萨斯的观点(如第226、256页),还把清代的人口学家洪亮吉称为“中国的马尔萨斯”。(第271页)他认为,“康熙和雍正时代的宽政——人口增长的刺激因素之一——种下了清朝衰败的种子,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间接构成了近代中国的经济障碍。”(第275页)还有学者认为:“在中华帝国末期的历史中,人们已在许多方面感受到了人口的增长,这是由清代社会和制度的特点决定的。如果说人口的增长对农民生活的影响最终是毁灭性的,那么,它对政治制度的影响也同样严重。”见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16页。)彭慕兰从19世纪50年代以来国家治国思想与宏观战略大转变的角度来解读中国的区域社会经济的变迁,从而凸显了新经济政策给黄运造成的压力和贫困。而学者历来所关注的人口压力,与国家政策转型及服务减少所造成的压力相比,在黄运社会经济衰退中所起的作用远没有后者来得突兀和直接。在传统的治国之策中,中央政府从江南等富裕地区榨取财富,用以维持自然生态较为脆弱的华北、西北等地区的生态循环。但自19世纪50年代以后,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中国加快了其国家构建,以不懈的努力来建设富裕、具有竞争力的地区,并在这些地区创造了现代类型的国家和经济。但国家政策的改变,使“腹地”再也无法从江南等地得到必需的资源用以维持基本的生态循环,国家在这些地区所提供的服务也日渐减少,从而使社会生态每况愈下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许多地区承受着严重的环境恶化问题,而黄运的问题尤为突出。中国大部分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往往是其最繁华的地区,一穷二白的黄运则是一个例外。彭氏明确指出,马尔萨斯学派所说的人口压力,并不能解释19世纪中期以后的生态恶化问题,因为黄运的人口在19世纪40年代至1949年这一百多年里并没有大的增长。(第121页)
关于对中国农民土地经营和劳动力分配的研究,彭氏总结为“单一逻辑”和“多重逻辑”论。“单一逻辑”论的持有者,如马若盂(Ramon Myers)、罗斯基、洛伦?勃兰特(Loren Brandt)等认为尽管不同的农民拥有不同的资源,但他们全都按同样的方法(即古典经济学所说的利润最大化)来决定如何使用这些资源。马若孟认为:“家庭的首要目标是通过农业劳动和其他资源,或者通过手工业、商业和其他职业获得尽可能多的收入。”(注: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5-146页。)“多重逻辑”论的支持者,如景sū@①和罗仑、陈翰笙、黄宗智等认为不同的阶级按照根本不同的逻辑来决定其行为。黄宗智认为,那些经营大的“经营性农场”的人是利润的最大化者,但那些更近似于谋生的农民则不是。某些人对从其小农场中获取可靠的收入是如此的绝望,以至于他们从事着“自我开发”,在这类劳动获得的边际收入已然极大地低于现行的报酬以后,仍把多余时间投入进来。其他人则孤注一掷地种植高风险、高利润的作物来寻求从过于狭小的地块中竭力维持生计。(注:Philip C.C. Huang,The Peasants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p.162.此处对黄宗智观点的总结为彭氏所作。(第70页))
彭氏跳出了现存的关于“单一”逻辑与“多重”逻辑的争论。他认为,不论特定群体或家庭的经济逻辑是否因其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均有赖于他们生于兹的社区类型;因此,这个问题需要基于把社会结构本身作为一种变量来加以分析的特定背景的研究。黄运南部村庄拥有在政治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强大的精英,黄运北部村庄则没有。结果,黄运北部和南部的贫农、甚至中农面临着不同的机遇和威胁。地方精英变化着的力量和目标影响着农民的“经济”战略,20世纪20-40年代,美棉就是在旧的乡村精英逃避其职责的地方,而不是在逃脱了军阀和日本人的剥夺从而建立了乡村控制的地方(即黄运北部地区)获得了推广。(第71页)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常简单地把农田的狭小作为贫苦农民不能获得银行信用的主要原因。(注:如见陈翰笙:《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陈翰笙集》,第50页。)彭慕兰则令人信服地证明农民得不到银行信用,不是非政府力量造成的,恰恰相反,而是政府操纵的结果(后面详述)

作文眺望中国历史故事简短


彭氏的研究还深化了数百年来所形成的一些传统看法。如黑格尔认为,中国不存在宪法,个人和团体也就没有独立的权利;“中国的法制,基于家长政治的原则,臣民被视为尚在幼稚状态……中国并无独立的各阶级要维护它们自己的利益。一切皆由上面来指导和监督。”(注:黑格尔:《历史哲学》(二),王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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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诒徽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02、206页。)孔飞力通过对特定“事件”的研究,认为中国属于官僚君主政体(bureaucratic monarchy),在这种政体下,与君主相对立的官僚往往塑造“事件”,重新解释事件,甚至制造事件以帮助自己从这个制度中获得利益。(注:详见Philip A.Kuhn,Soulstealers: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4,p.221.)而彭慕兰则通过对修建兖济铁路这一“事件”的解读,生动地再现了济宁地方精英重新解释事件的逻辑与动机,深化了对中国特定政治体制与社会背景的理解。(注:在对津浦(沪)线的最初规划中,德国人想把这条线路拐向鲁东地区并向曲阜修筑一条支线,但济宁一群有功名的人(有的担任着公职,有的经商)则希望主干线能经过济宁,至少能在挤宁修筑一条支线,以维持这座城市的繁荣。他们在潘复的领导下,把线路问题提交给津浦线将要穿越的所有四省绅士,并把它与刚刚开始的“收回路权运动”联系在一起。他们把否定向鲁东修筑铁路提到收回利权的高度,强调最初的线路威胁到了中国主权及其现代化所必需的资源(特别是煤)控制,但却没有人强调修筑济宁铁路的真正意图,即这条铁路给济宁所带来的商业利益。这种观点把江苏、安徽、山东和直隶的绅士、甚至巡抚们集结到了一块。这些压力最终迫使有关方面做出让步,确定向济宁修筑一条支线——充济铁路。(详见第146-150页))彭氏指出,济宁这场斗争的组织者实质是为了把他们的家乡与沿海经济联系起来,但非常老练地用民族主义的诉求打动了其他地区的绅士们。这些士绅和商人对全国士绅所做的有效诉求基本上全部基于中国政治的需要而不是自己家乡的经济困境。因为黄运必须融入“沿海的”政治经济中,以迫使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帮助其应对环境和经济困境。为了获得把黄运的更多地区纳入到新经济网络的基础设施,其领袖不得不根据“自强”的利害关系而非当地的福利因素来阐述其观点,从而达到自己真正的目标。
彭氏的研究还不禁使我们把它视为两个世纪以来西方汉学研究的“接力”著作之一,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二百年来中目社会的演变。如亚当?斯密对18世纪中国社会生活情形的描述为:“中国耕作者终日劳作,所得报酬若够购买少量稻米,也就觉得满足。”“不过,中国虽可能处于静止状态,但似乎还未曾退步……最下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虽很缺乏,但还能勉强敷衍下去。”(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65、66页。)而在彭氏的著作中可以看到,20世纪的中国某些地区得到了发展,有的地区却已“退步”。在“退步”地区,下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严重短缺,已经无法勉强地敷衍下去。在黄运,燃料短缺不但使负责拾柴和烧饭的妇女儿童花费了不计其数的额外劳动,还引发了无数的社会冲突。为了节约燃料,人们在寒冷的日子里也舍不得生火,经常不离开炕,少吃熟食。(第125页)
当然,彭氏的研究并不汉仅是早期西方对中国研究的简单延伸。他进一步指出,燃料危机造成的损害并非直接的痛苦;人们绝望的反应恶化了长期的环境问题。由于农民很快就用完了木材,而且很快用完了谷糠、树枝、树根及周围土地上的杂草,他们被迫燃烧畜粪(这原是作为肥料使用的,被用作燃料后,严重地影响了土地的肥力)。因为农民极度缺乏秸秆,甚至那些不烧畜粪的人也逐渐失去粪便的某些利益。华北与施肥和混合肥有关的最大问题是缺乏有机质,无法吸收在肥料堆积中释放的氮。作为屋顶材料的麦秸和稻草变得极其珍贵,舍不得用在混合肥中。黄运已经衰竭的土壤在整个20世纪早期逐步恶化下去,(第136页)土地越来越不堪重负,人们对环境的利用越来越体现出掠夺性。在国家不能重新增加服务的情况下,这种恶性循环只能一直持续下去。
这部著作的创新之处不一而举。并且,这些创新绝不是作者随意根据某些“理论”所作的削足适履式的惊人之语,而是作者经过深入研究后得出的严谨结论。

这部著作对中国社会经济的认识非常深刻,这些认识通过对税收、推广美棉、植树造林、水利治理、秸秆的征收、腐败的形成等细节性的分析和表述一一呈现出来,全面展示国家服务的重新配置对黄运社会生态的影响。
在彭氏看来,当中央政府致力于“富强”、“发展”等目标时,并不是其他层面的政府也有着相同的利益和目标。有时维持和“造成”一个地区的落后状态,更符合地方政府的利益。最常见的现象是地方政府进行市场封锁。
作者一开始就从黄运内部及黄运与外部世界的利率差异,来揭示“创造”一个落后与分割的市场,对维持县级政府的利益是多么的重要,而县政府又是如此地固守自己的利益阵地。作者对这一常见的现象作了抽丝剥笋般的分析,逻辑缜密,对中国社会状况的解读相当精辟。
国家的服务减少或退出后,黄运地区内部的社会生态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地区性差异越发明显,这从各地的利率方面可以体现出来。学者很早就注意到了山东不同地区的利率差异,但仅是从贸易和城市不发展的角度来解释利率的上升。(注:如马若孟即持这种看法。见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第274页。)按彭慕兰的统计,山东北部沿海地区的平均利率最低,鲁西南地区最高;以济南为首的中心地区居中。在他看来,导致利率的差异;问题并不在于绝对的水平,而是相似的地理形式,地理条件相同的地区具有惊人相似的利率水平。
银铜比价的巨额差异,是县政府操纵的结果。为了操纵铜币和银元(币)的兑换率,许多县政府禁止货币(通常是银币,有时是铜币)的“输出”。这种禁令既阻止了套利交易,也阻止了跨县贷借。县政府设置的屏障保护了它们自己的收入。因为农民手中通常仅有铜币,但税收则用银子来计算。县政府可以任意定出高得离谱的比价,以此盘剥纳税人。在19世纪,用于纳税的兑换比价变化幅度极大;在黄运许多地区,其比率比同时代沿海城市中的市场兑换率高出整整一倍。在国家服务减少或退出的地方,地方政府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财政困难,为了解决或缓解这些困难,县政府在征税时按这些高比率征收铜币,然后再按市场兑换率来兑成银子,使实际收入增加一倍。(第45-46页)
这些收益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在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本可以用银来纳税时,鲁西南地区的百姓仍然被要求用银计税、用铜币来纳税。(第57页)
作者认为黄运北部和南部的社会存在着重大差异。同样的事件(如推广美棉、植树造林、治理水患等)在相对“可渗透的”(permeable)黄运北部和“不可渗透的”(impermeable)黄运南部具有全然不同的结果。常用的“开放”和“封闭的”社区的标准并不适用于黄运或20世纪的中国。(第10页)
除了最关心自身的利益外,与“国家自强”相比,县级以上政府官员对增加农村收入并无兴趣。只有可以被用来替代进口商品或推动出口工业的农村项目才能引起政府官员的注意。美棉就是作为一种进口商品的替代物被引进的,并由于在中国种植的成本比美国低20%,(第74页)美棉也具有出口潜力。政府进行农业推广,均着重于能够增加中国贸易盈余的农作物,并因此希望有助于保卫国家的主权;农村生活水平受到的关注则要少得多。
在中国,掌权者作为或不作为的主要标准往往不是看一件事对国家、百姓生活有多么重要,而是看对自己的益处有多大。即便像推广美棉这样的事,也并不是对所有掌权者都有益处或有极大的益处。作者指出,如果棉花真的推广开来,棉种的供应者与农民的关系将日益密切。黄运北部因为没有强大的乡村势力,似乎没有什么人担心此事。但在黄运南部,美棉的种植可能导致有人进来分享这个地区根深蒂固的乡村头面人物的权势。因此,仅仅生产粮食更符合西南乡村精英们的政治目标,他们在当地的势力,部分地基于在动乱时期储积粮食的能力,在青黄不接时可以提供粮食借贷。手上掌握粮食来维持当地政治统治的优越感,使地方的乡村精英对盈利性经济作物带来的机遇熟视无睹。(第80-81页)
许多西方学者,如明恩溥(Arthur Smith)、西德尼?甘布尔(Gamble Sidney)、马若孟等,均注意到华北农村普遍的拾荒问题。(注:马若孟认为,像“开叶子”这样的拾荒行为可以加速庄稼成熟及阻止偷窃。见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第65-66页。)在西方人看来,拾荒体现了“中国人关于财产所有权方面‘你的和我的’观念在极多的时候是模糊的”。(注: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午晴、唐军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8年,第163页。)彭慕兰则通过对拾荒的解析,描绘了一幅国家政策转型影响下的华北农村完整而又逼真的生态与农民生活画面。他认为,通常以群体形式进行活动的穷人对其他人的作物拥有部分的所有权,穷人被普遍认为具有从事拾荒活动的权利,而这种权利首先在其家乡村子里被普遍认同。黄运地区由于失去国家资金的资助,燃料短缺问题越发严重。对穷人来说,拾荒变得极其重要。一名拾柴草的妇女,在一天中可以赚到与一名男性煤炭工人的日工资相当的实物,而有时比一名农业工人所挣得的要多得多。拾荒者还可以捡走收割者所遗留或丢掉的所有农产品。由于拾荒者本人或其配偶通常被人雇为收割者,他们会想出各种办法在收割后的田场中多留一些有价值的东西。(第82-83页)
在自强运动中被大力提倡的美棉,因为与拾荒权相冲突,这种本应给贫困者带来更多实惠的作物,却极大地激起了他们的反感。作者通过对这一现象的分析,清晰地再现了当地的社会结构,其中许多细节上的分析尤其令人惊叹。在存在拾荒权的地方,新棉的每一个优点似乎都对穷人和乡村头面人物有着不利的影响。据报道,“美国棉种高大,三倍于本地之棉,每亩之地本地棉约种七千棵,美国棉至多不过一千棵。”(注:《时报》光绪三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转引自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893页。)这极大地减少了拾荒者所获秸秆等剩余物的数量。种植美棉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但这些需求更加均匀地分散在整个季节里,因此棉农可以使用更少的雇佣劳动。由于担心偷窃,使得种植美棉的家庭,更多地使用自家的妇女和儿童,而不是雇用他人。与之相比,那些最依赖拾荒为生的人通常也是那些最需要打工赚钱的人,并由于收割通常提供了开始提前拾荒的机会,美棉的种植给他们的生计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第85页)
总的说来,国家政策转型及服务的重新配置给黄运造成了三种严重的生态问题。其一,它与过去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地失去了联系,且没有找到新的供应地。其二,黄运不属于政府注重的地区,政府最关心的是竞争能力的问题。即使像植树这样的事务,只有在植树造林能够充当进口替代的情况下,国家才会关注此事,反之,如果仅仅是增加地方上的福利,则不会引起政府的兴趣。其三,黄运本地没有限制人们从极为重要的生态地区(河堤、山坡、荒地和以前的林地上)榨取燃料的机制,国家更不可能提供这样的服务,如此使得盗伐树木成为黄运非常严重的问题。(第121-122页)
恶劣的交通、不明确的产权以及普遍的动荡加剧了黄运的生态危机,并阻断了市场解决之路。当19世纪中期中国许多地方在开发更远距离的木材供应地时,黄运的外来木材却越来越少,本地的供应在迅速萎缩。(第124页)自强倾向为政府的林业官员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来把某些地区看得比其他地区更重要。国家把某些地区建成林业中心的理由主要与外国人的影响有关,这些地区通常还与外国人已率先进行植树活动的地区相交叠:靠近外国人租界(主要是青岛和威海卫)的山坡及铁路沿线的地区,需要木材来制作枕木,并拥有保护树苗的警力。(第139页)对自强利害关系的强调,使国民政府在已经有了进口替代的地区仍然重视林业工作:他们在山东的济南、青州和泰安而不是在真正缺乏木材来源的黄运地区建立了林业中心。(第140页)因为在黄运,木材的增多可以改善那里的生活,但对减少该地区的进口(棉纺织品、煤油、香烟)或增加其出口(花生、大豆、棉花、牲口、劳动力)却起不了什么作用。只是从长远来看(由于生态破坏的减少,节省了对水灾的救济并改善了土质),它才能转变为政府需缺的硬通货或税收,而政府对这样一种遥遥无期、可望而不可即的回报是不会有太大兴趣的,(第141-142页)因而不可能对这些地区提供较多的服务。
木材供应萎缩引发的直接后果是燃料的严重短缺。20世纪30年代鲁西南地区总人均燃料供应(包括麦秆、野草、粪便,等等)至多占最低“生存”限度所需燃料的27%。(注:这里所述的“生存”,包括做饭、烧水和备作饲料的柴草,但不包括取暖(除非作为做饭的副产品)或照明。)鲁西北比鲁西南仅略好一些,能够提供的燃料供应占最低生存限度的31%。(第124-125页)由于对燃料短缺的救济要通过口岸而来,因而,华北地区燃料的价格与机制品的价格很相像:在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与那些口岸连接在一起)要比不发达地区低廉。而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大区域中,不发达地区的燃料理应比发达城市的燃料便宜,因为不发达地区的燃料是采拾而来的,而城市的燃料是通过运输而来。
与自然生态衰变密切相关的是水利失修。黄运作为黄河与运河这两条极易成灾的大河的交汇处,治水问题成为这个地区社会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事件。西方学者也早就指出:“在中国……修建公路及维持通航水道这两大任务,都是由行政当局担当。”(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第291页。)在18世纪以前,中央政府对大运河的维护,也延缓了黄运的经济和社会的衰落。当然,政府对大运河的维护是出于漕运目的,而不是为地方增加福利,但大运河不仅给黄运带来了所必需的木材和石头,而且使国家为这个地区提供了重要的治水服务,避免了大规模的生态破坏。在18-19世纪初,从陕西沿黄河漂流下来的木材大量进入徐州的市场(并因此间接地影响了山东的供应)。(第134页)明清的经世方略和国家提供的服务减轻了黄淮交汇地区的生态压力。如果有某些地区被牺牲的话,那么,这些地区应该是江南和其他富裕的南方地区,这些地区为运河承担的漕运体制付出了代价。(第130-131页)
漕运体制废弃后,石头和木材运输开始衰落,还给黄运秸秆供应增加了新的压力。本来仅用作燃料的秸秆,越来越多地被用来修筑堤坝及平民的建筑,每年仅用来修筑堤坝的数量至少超过了1亿斤,并很可能超过了4亿斤。(第135页)
由于生存需要高于一切,黄运许多地区的道德随之退化。这大概就是孟德斯鸠所谴责的由于气候和土壤的性质所形成的“贪得欲”。(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308页。)在缺乏强大社会约束力的社区,人们对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通常熟视无睹,为了避免“吃亏”,自己最好也“随大流”跟着干,而不是“出风头”去制止。这往往使得“干坏事”很快就可蔚然成风。如农民经常盗伐小树苗作燃料,植树事业遭到了毁灭性破坏。木材短缺还使山东的煤矿坑道很难支撑住,因此阻碍了煤矿的发展,(注:据调查,20世纪20年代,山东每出产100吨煤,需用木材2吨(高秉坊: 《山东森林问题之商榷》,《森林》第1卷第2号,1921年6月,“专著”第11页)。)而煤矿本可以稍微缓解一下燃料问题。光山秃岭再加打柴和捡拾其他植物,加剧了土壤流失和水患,减少了未来的收成及田中的剩余物。水患的增多也增加了土壤中的盐分,给农业造成了持久的损害。(第127-128页)
除漕运方面的政策转型外,国家在黄河维修方面所提供的服务也根据自强原则作了重大调整。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黄河河堤维修任务,在靠近沿海的地区继续由政府承担,这些河堤被称为“官堤”;黄运的许多河堤被划为官督民修的“民堤”,官堤和民堤均由政府委派“委员”进行监督。由于这些委员从没有被派到他们的家乡县份,由当地负责的新制度把河务工程的负担加在了当地人的身上,却没有设立本地的治理机构。国家和省河流治理费用的削减,减少了靠治河为生的人员的数量,但并没有改善负责者的类别。这种体制使腐败的形成更为容易。在沿海地区的官堤上,委员们控制着大部分资源,但至少由河营掌管存货账目,多少为贪污腐败设置了一点障碍。但在修建民堤的腹地,委员们则不受任何约束。他们作为短期派出的外地人,对从根本上治理水患和由当地人所承担的维修费用并无切身关系。即使那些希望从治河中获得上司和百姓的认可,促其早日进入官僚阶层的人,也不可能对大堤工作非常负责;充其量只能不让民众承担更多的负担。至于一般的委员,想不“腐败”都很难。(第197页)
由于民堤的组织是临时且不正规的,某些支出非常少;例如,各社区在农闲时就不必供养“河营”。尽管如此,这种体制极大阻碍了石头大堤的修建。由于石头的费用出自一大群底层的劳动者,如果没有正式的征税权,要收取这些资金是非常困难的。而且由于这些非正规组织的经费与监工委员个人的经费缠结在一起,使得他们有着强烈的动机来看重短期的节约,这是因为委员们从不知道他们负责一项具体大堤的时间还有多长。(第186-187页)
另外,付给石头的款项要使用现金,而且落到了采石和运石的外地人手中。修筑秸秆大堤使用的是当地的产品与当地的人力。因此,尽管好的秸秆大堤过于昂贵,但它依然使很穷的社区在凑那些费用时比筹集修筑石头大堤的钱更为容易。黄运的一些县经常承受通货紧缺之苦,并且许多人抱怨民堤的修筑遭到了现金流动问题的阻碍。对政府来说,征用人力和物品比收取或者使用现金要容易得多,即便它们更为沉重且更没有效力。(第187页)
作为秸秆的采购者,委员们具有特别优越的地位,他们具有巨大的弹性来制定和上报所付的价格,如果从官办的采石场采购石头或从窑场购买砖头,他们就不可能享有这种优势。所以,委员们宁愿修筑秸秆大堤,这是因为这种大堤需要反复维修,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委员们牟利的机会;而修建牢固的砖石大堤则会使监督者失去这样的财路。(第197-198页)交纳秸秆的制度还给村庄头面人物和“土豪”提供了机遇。由于秸秆要交纳到很远的地方,接收者可以通过延迟这些秸秆交纳的进度,强迫离家的百姓开销巨额费用,来随意报价,迫使村民心甘情愿地接受榨取。(第199-200页)治河制度“改革”以来,“勒索”和腐败之风愈演愈烈。石方至少短少30%(中间是空的);许多石方短少50%-60%,半数以上的河务工程款被浪费。有的委员侵吞了90%的资金。浪费和腐败给黄河民堤造成了最大的危害,却没有人来控制这些委员。这又导致了更多的水患。(第202-203页)
许多腐败众所周知,但县令“不敢干预”。处理这种问题需要巡抚委派一名代表(另一名委员)来处理,这种人治方法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不但增加了操作上的难度,并且也加大了腐败的途径。如果用价格来衡量,秸秆修筑的民堤比由政府修筑的石头大堤要昂贵得多;另外,秸秆大堤的效力明显要差得多,在大水灾之后,不论是百姓自身,还是国家机构,均不得不来控制动乱。(第188页)
以往有些学者也把水灾视为“社会的原因”而非“自然的或自然地理的原因”,但在论述帝国主义的影响时常归于其“故意破坏”之类,流于简单化。(注:如20世纪30年代苏联高校中的经济地理教科书中写道:“在目前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故意造成了中国的分裂与军阀的内战,所以水灾差不多是每年都有发生的。他们只是对农民强盗般的劫夺,侵吞公款,对防水的工事是毫不注意的。” (卡赞宁:《中国经济地理》,焦敏之译,上海:光明书局,1938年,第144页))彭氏指出,由于帝国主义的渗透与竞争,沿海地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不断加剧的弱点,需要在那里进行资源的集中,包括各种公共服务,这是因为几乎在任何领域中的失败都可能导致对主权的进一步侵害。中国国家政策的重新定向,以牺牲腹地为代价,甚至使贫穷的沿海地区也获得了益处。从治水角度来说,只要额外的开支不是由政府来承担,或者以后的水患发生在被国家重商主义和民族主义者视为边缘的地区,国家考虑整个福利时宁愿采纳代价更大和效果更差的方案。把黄运的黄河治理作为当地的责任,意味着国家花费较少的资源,但社会花费得更多。
中央政府从黄运退出后,地方精英被鼓励担负更多的角色,并增加了榨取,但通常却不能或不愿有效地运用这些新资源,结果,在这些地区中,民众与现代国家变得最为疏远。(第191-192页)在存在腐败的地方,常会有人尝试改革,但改革的结果却并不总是与初衷相一致,有时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1920年,山东河务局局长就建议用受过现代技术训练的人来代替候补官员,并尽快结束短期委员的使用。但直到北伐战争前,候补官员仍占据着河务局并“监督”大部分的河务。与此同时,委员们失去控制权的民堤落到了村庄头面人物及其上司手中,而不是落到了被撤销的河营或者现代工程师手中,后两者则是河务局希望能够替代前者的。到20世纪20年代末,进一步的衰变发生了,县级以下的掌权者比河务局和委员们所造成的弊端更大。(第201页)
尽管改革使中央政府的开支减少了,但在黄运地区,原来较为合理的体制也被破坏了;水灾治理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更加恶化。鲁西地区的黄河向民堤的转化,根本没有形成一种更加具有成本效益的治水体制。与改革前相比,在靠近沿海等地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些成绩以牺牲鲁西地区为代价。治水资金向其他各种现代化项目的全面转化是以国家和省从鲁西地区撒出治河资金为前提的,随着资金撤走而发生的组织方面的变化加剧了那里的负面影响。其他地方的所得实际上无法抵补鲁西的损失。(第208页)也就是说,整个华北不全都是国家的内卷化,至少受国家重视的地区,国家构建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国家和市场在向前发展着,市场的发展和新的技术催生了提供服务的新途径。(第210页)但为了资助这种发展,国家在它认为不重要的地区减少了服务,让这些地区自行发展。面对新的重大使命,被忽略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准政府(如民堤组织),实际上被允许用各种方法榨取新的税收,但它们通常无法像核心地区那样可以在国家的帮助下利用市场来获得大部分资源。结果,它们进行了更多的榨取,但它们所提供的服务比传统国家曾经提供的服务效果要差得多。(第211页)
彭氏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因国家服务的退出给黄运造成的损失进行了估计。国家服务减少的后果之一是水利衰败,仅水利衰败每年给黄运造成的经济损失最低估计数达4800-5100万元,甚至达1亿元。民国初年黄运地区的农业产值每年仅为5亿元左右,水灾造成的损失占黄运农业总产值的9.6%-20%。(第218-220页)
这些损失与黄运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中所获得的利益相比,显然得不偿失。对黄运农家收入改善最大的项目是推广美棉,种植美棉增加的毛收入在800-1500万元之间。黄运从加入世界经济中所得的利益,要远远少于国家放弃黄运的治水所造成的损害。(第220-221页)对于这些地区,国家减少服务的代价确实是惊人的,国家政策的转型对黄运来说是害多利少。

当然,本书也有一些可议之处。
彭氏始终强调,中国区域社会的发展与衰落取决于国家的政策。但我们还应看到国家政策即使在同一个亚区也往往具有不同的影响力。
同样用“核心”与“边缘”模型来分析中国区域社会变迁的萧邦齐指出,尽管各地区都引入了新的制度,并经历了政治的变化,但对作为合法政治角色的制度的认同程度则依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变化。(注:R.Keith Schoppa,Chinese Elites and Political Change:Zhejiang Province in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2,p.186.)还有的学者指出,清末地方精英民族主义的动员极易成为维护或扩张与政府相对立的团体利益的行为。(注:Mary Backus 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Zhejiang Province,1865-1911,Stani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p.303.)在这部著作中,作者对以潘复为首的济宁士绅呼吁修建兖济铁路、规划修复大运河等活动进行了阐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地方土绅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抵消国家政策的不利影响。但济宁的事件在书中显得过于孤立,尚不能充分阐明在长时期里,这些士绅是如何与地方官员结为利益共同体以及如何像张仲礼所揭示的那样,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地方官吏的。(注:张仲礼:《中国绅士》,李荣昌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53页。)
彭氏对“自强”的理解,没有超越发展工商业、增加税收、缓解政府财政危机的范畴。这种看法大概以费维恺为典型,(注:费氏的观点详见Albert Feuerwerker,China''s Early Industrialization:Sheag Shuan-huai(1844-1916)and Mandarin Enterprise,New York:Atheneum,1970,pp.35-36,40-48.)但费氏著作中的“自强”内容是作为官督商办企业的创办背景来叙述的,并无不妥之处。而彭氏的研究时段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30年代,就有必要对“自强”内涵的演变作一阐述。至少,到20世纪初“自强”运动已衍生出强大的地方主义势力。(注:详见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2-30页。)有学者指出:清末自强运动以后,新式工商业的兴起,有凝结地方势力的作用,并使地方士绅的力量在地方政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清末扩大升高的绅权,既然是以地方为背景而兴起的势力,所以这一势力在形成后,便自然地以地方之利害为前提。当地方官的施政不符合地方利益时,他们便攻讦地方官吏之政策,‘以合众之力’,力逼政府非有所变更不可。”(注: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第7、6页。)总之,在黄运这样的地区,地方主义对国家政策的反作用力尚值得进一步研究。
更为重要的是,就山东的实际情形来说,地方政治结构对国家政策的阻击要远远大于士绅们的影响。如前所述,中国的官僚往往会按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来解释“事件”甚至创造“事件”,实际上,他们更会按对自己以及对自己所辖地区有利的原则来解释和“贯彻”政策。在民国前期(1912-1928年),山东行政长官(不包括南方临时政府任命的都督胡瑛),共有19任18人,每届平均任期310天,最短的仅任职十几天。(注:民国山东通志编辑委员会编:《民国山东通志》第1册,台北,山东文献杂志出版社,2002年,第349页。)担任行政长官的人,或本人是军阀出身,或是军阀的工具,这样的官员是不可能认真执行国家政策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山东大部分时间在韩复榘的统治下,而韩“对国民党貌合神离”,(注:《民国山东通志》第1册,第364页。)也不会真正听命于中央政策。因此,在考虑国家政策转型对黄运的影响时,似应看到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阻击”作用,以及为了自身的利益,地方政府对国家政策的歪曲。至少,把黄运社会生态的衰败全部归结于国家政策的转型,显得有些片面。
在微观层面上,彭氏对限制货币流动的阐述显得不全面。在他看来,限制货币流动主要是县级政府的自利行为(第46页),并且这种情形好像是始终如一的。应该说,限制货币流动是各个层面的政府的事,在省级以上的政府看来,并不是政府在减少服务,更像是政府增加了服务:运用政府力量来加强对市场的调控。
20世纪20年代以前,对货币流动的限制似乎并不严厉。美国驻济南总领事高斯(C.E.Gauss)在1921年9月21日的报告中写道:“在(山东省)较大城市之间的资金转移可以通过中国较大的银行来进行,但在城市与集镇之间,这类转移更为常见的是通过商人、特别是经营粮食——更常见的转运物品——的商人的信贷转移来进行。”(注:Frederic E.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26,p.56.)这里根本没有提及当地政策对货币流动的限制及其影响。
但鲁西南的银铜比价一直高于沿海地区,说明还有其他因素影响着货币流动的进行。彭氏认为,各地不同的银铜比价不是信息、暴力、军事割据等方面的原因,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济南、潍县、烟台和济宁存在着活跃的货币交换市场,每日公开发布详细的价格行情;在这个阶段,省政府已很好地控制了济南和济宁,影响货币流动的主因是政府的政策。(第44页)
笔者认为:首先,尽管当时山东许多地方通过电报每天都能得知上海的洋厘、拆息等,但这些信息主要局限于钱业市场内部,并不是所有商人都能得到这样的信息。更为重要的是,银铜比价极高的地区,往往不会对外发布本地的信息,外部的商人也就无从及时掌握许多兑换率情况。其次,清末民初,暴力对山东省内货币流动的影响应是主要因素之一。在限制硬通货流动并不严格的20世纪20年代,暴力更是阻碍货币流动的首要因素。前引高斯的报告中还写道:“山东省内特别是较大地方之外的货币转运,通常是件极为棘手的事;真正的铜币或银币的转运必须不间断地进行,而多年来,该省土匪横行,在土匪的势力范围内做这件事风险极其巨大,特别是在高粱为这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屏障、使之免于肃匪部队清剿的季节,风险更大。”(注:Frederic E.Lee,Currency,Banking,and Finance in China,p.56.彭氏在其著作中曾引用过这篇报告的部分内容,遗憾的是,却没有提到高斯对匪患的强调。)直到20世纪30年代韩复榘主鲁多年后,鲁西南的匪患才得以减轻,其时省政府的政策才能在该省大部分地方推行。
20世纪30年代初,主要来自日本的外国金融势力插手中国的金融市场,利用中国币制本身的缺陷进行牟利,严重地扰乱了中国的金融秩序。山东沿海城市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对日走私非常活跃。如烟台“与日管大连,仅一衣带水〔之〕隔,运输至为便利……一班奸商惟利是趋,纷纷偷运现洋前往”。(注:《烟台市面恐慌》,《银行周报》第18卷第48期,1934年12月11日,“国内要闻”,第6-7页。)1931年12月,仅从上海、青岛运入日人管辖区大连的银元分别达750多万元和500-600万元,致使1931年12月22日上海的拆息涨至4钱2分。(注:吴菊初:《大堪注意之巨额现洋运入大连》,《钱业月报》第12卷第1号,1932年1月15日,第23、25页。)据东京《日日新闻》报道,1935年9月日本输出白银2970.3万日元,这一年的1-9月由上海向日本走私白银约14414.5万日元。由于日本年产白银仅1000万日元左右,所以日本出口的白银主要是由中国走私过去的。(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0-151页。)在此之下,厉行白银出口实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所必需,上海、青岛、烟台等地主要限制白银流入海外,是政府增加了服务。
至于山东省内限制硬通货的流动,充其量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限制本地区的硬通货外流,而不限制硬通货的流入。内地限制现金流动的目的从湖南省的禁令中可以看出:“若使现金输出减少,而沪汉交易,自多采购本省物产,输出销售,以为现金之代替。是直接限制现金出境,即间接促进生产,维护商场〔业〕。”(注:《湘省限制现金出口》,《银行周报》第18卷第11期,1934年3月27日,“国内要闻”,第1页。)如果限制现金输出的地区真的像彭著所述的那样——不存在交通、暴力、信息等方面的限制——限制现金输出是可以促进当地产品的输出的。在黄运地区,由于存在着高得离谱的银铜比价,如果政府限制硬通货输出,那么,人们即使不能运入银币来套汇,但完全可以用银币在当地兑换成铜币,然后再购买当地的物产运出去销售。这岂不是多了一道赢利的途径吗?而这种活动也正是地方政府所鼓励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限制硬通货的流动就不完全是当地政府自肥的手段,与操纵银铜兑换比价有着较大的区别。
抗战前,鲁西南一直以输出杂粮等土产而著称,似乎可以说明限制现金流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促进了当地的农产品输出。而另一方面,1904年,鲁西南的中心城市济宁的银价与济南、上海相差不大。到1909年,济宁银与铜币的比价仅高出济南40%、高出上海60%。但在高斯抱怨土匪影响了货币转运的1921年,济宁的银铜比价几乎高出济南的3倍。而在限制白银流动并不严厉的1929年,济宁的银铜比价为北部临清和清平比价的近6倍,约为上海比价的8倍。尤其令人吃惊的是,在30年代初政府最严厉禁止现金流动的时候,鲁西南地区的银铜比价仅为清平的2倍、上海的3倍。(第44页)由此可见,限制白银流动与操纵银铜比价的意图并不一致,限制白银流动确有加强市场调控的作用。
另外,彭氏把社会结构本身作为一种变量来分析不同家庭的经济逻辑,极具启发性,但用推广美棉这一事件来进行“临床验证”,似有可议之处。在彭氏看来,黄运南部土棉种植较多、美棉推广不成功的原因在于那里的乡村精英势力比北部的强大,这些乡村精英担心新棉种可能会损害其社会和政治地位。作为黄运南部中心城市的济宁本来存在着强大的都市精英阶层,但他们的利益与乡村精英的利益并不一致。在这里,彭氏的结论与孔飞力的看法惊人的相似:城市精英(名流)与中国农村的利害关系越来越隔膜,而都市精英很难从城市行政基地去治理农村社会。(注:参见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30页。)
由于黄运南部乡村精英的不合作,抢棉非常普遍,并成为新棉推广的最大障碍。彭氏认为,如果帮助推广美棉,乡村领袖们只能赚到钱财,但却有同时失去钱财和权力的危险。美棉推广失败可能牺牲了乡村头面人物某些潜在的收入,但这并不会威胁到他们对当地社会的操纵。但与政府合作,则会威胁其对当地的控制,并可能导致对当地精英统治的进一步侵害。(第105页)县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后最常见的举措是增加警察。县警察对像西南地区的那些乡村精英们说,并不纯粹是好事;因为这些精英通常与非法的土地开垦者、鸦片的种植和走私者及土匪有联系。在没有乡村精英的地方,或是其势力弱小发挥不了作用的地方,美棉推广工作反而得以进行下去。在黄运北部,那里没有人担心县政府和商人权力的扩张,(第106-107页)是以美棉能够顺利地推广开来。
如果说早期美棉推广失败是由于黄运南部精英担心外来势力的渗入而不愿合作的话,那么,为什么到20世纪30年代初黄运南部某些地区社会结构在没有发生大的改变的情况下,美棉却得到了一定范围的种植呢?(注:据统计,1932年山东省种植美棉的县共有39个,共产皮棉710105担,每县平均产皮棉18207.8担,其中鲁西南的菏泽出产20100担、曹县产57400担,远远超过平均数。美棉产量资料见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山东省)第5编(戊),华丰印刷铸字所,1934年,第159-161页。)
实际上,山东各棉区较为普遍的种植方法是美棉与土棉混种,甚少有单纯种植一种棉花的情形,彭氏视为黄运北部典型地区的临清(这里也是彭氏认为美棉推广工作做得最好的地区)就以出产土棉著称。据实业部国际贸易局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鲁省洋棉之种植面积,虽较逊于中棉,然亦遍布各棉区,以其适合于山东之风土也,但以中棉之抵抗力强,出穰率较高,棉农之种植中棉者尤夥,产棉各处,极少单纯种植洋棉或中棉者。洋棉以美国种之脱字棉为多,金氏棉次之,如高苑、滨县、夏津、清平、高唐、武城、恩县等处,盛产美棉,滨县尤著。土种棉种亦不少,有光子棉、向子棉、紫棉、丝棉、狮子头等,品种杂劣,商河、临清等处多种之……种植中棉之区,固杂种美棉,而盛产美棉之区,亦杂种土棉。”由此看来,黄运南部地区中棉面积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中棉与美棉各有利弊。
在另一种与美棉相似的经济作物烟草的种植方面同样体现不出黄运南部精英的阻碍作用。山东烟草的主要产地是潍县、临朐、临淄等地区,这些地区均不属于彭氏所定义的“黄运”地区,但到20世纪30年代,黄运的一些地区也开始种植烟草。1933年,烟草在黄运北部地区的种植面积为:茌平9000亩、武城10000亩、禹城1000亩。在黄运南部地区的种植面积为:滋阳6000亩、济宁50亩、嘉祥2000亩、菏泽550亩、单县60000亩、东阿200亩。(注: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山东省)第5编(戊),第120、110-111页。)也就是说,黄运北部地区种植烟草的县仅有3个,总面积为2万亩;而黄运南部地区种植烟草的县有6个,总面积达6.88万亩。黄运南部地区无论是种烟的县数、还是烟田总面积都远远超过其北部地区。
黄运烟草的种植,多少体现了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的分析模型,即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住的村庄的狭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基层市场社区的权力结构不可能与对市场的控制分开。(注: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40、47页。)烟草的种植,恰恰主要得益于

近代中国历史祖辈故事

外来者与势力强大的当地掌权者和精英们的合作。英美烟公司的山东买办田俊川在向烟农贷放豆饼和煤时,均通过当地士绅和富户之手。在英美烟公司收烟厂所在地二十里铺,保安队的首领也是当地士绅的领袖,“同这个外国托拉斯在财务上瓜葛纠缠”,英美烟公司每月为保安队支付400-600元的维持费,还贷款给保安队首领,资助其经营的煤矿,这位首领曾欠英美烟债款达10万元以上。反过来,当地精英也非常愿意与买办合作。这就说明,只要利益分配“合理”,地方士绅是可以成为外来者的合作对象的。陈翰笙先生指出:“中国买办、官僚和地方士绅已经成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渗透的良好媒介,通过这个媒介,这种渗透纵使相当缓慢,但却无疑在或多或少地向前推进。只有通过这一媒介,外国货币资本才能够达到中国腹地”。(注:陈翰笙:《帝国主义工业资本与中国农民》,陈绛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1、27、28页。)在黄运,这一看法似乎仍然正确。
总之,彭著具有宏大的学术视域、严密的分析逻辑、独特的解释体系、丰富的文献资料和新颖的结构模型,它把国家政策的转型、国家服务的重新配置作为解释中国近代社会生态演变的主因来分析中国社会的停滞与发展,这对全面认识中国近代社会的变迁具有重要的意义。尤为重要的是,彭著所分析的许多社会生态难题直到今天还摆在我们的面前。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更加生
(资料来源:《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6758.html

以上是关于国家服务调配与地区性社会生态的演变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国家服务调配与地区性社会生态的演变;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39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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