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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教起义-论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两件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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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2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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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教起义-论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两件告示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白莲教起义-论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两件告示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论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两件告示


嘉庆年间白莲教领导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转战鄂、川、陕、豫、甘五省,首尾近十年,是太平天国革命前清朝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它沉重打击了清统治者,加强了被压迫者反清的斗志和信心,是清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各种材料反映,起义军本身的文献不在少数,只是由于清统治者的蓄意销毁,流传至今的已极为罕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起义军的两件告示,就是仅存者。
第一件告示,是墨笔书写在白色土布上,长一百零九点五厘米,宽九十五点五厘米,共四百零四个字。全文如下:
示谕佛门引进及弟子人等知悉,照得时届劫,统蒙圣道普度人天自应守分,保固性命,不致亏损,是以集众一队,开列各条,严加管约,以便画一协办,特谕。
计开
一引进制教弟子,务要皈依佛法师,毋任猖狂,如有违犯,唯引进是问。
一经管头目务须严加管约弟子,毋许一人滋事,如有适犯,唯众等是问。
一弟子住札营房,各归各营,毋许乱营混杂,如有违犯,重责二十板。
一营房之内,火药丸弹及铺盖等项,甚属浩繁,如有违犯,重责四十板。
一弟子等务宜慎重,毋许酗酒、撒泼、偷窃物件,如有违犯,重责四十板,倘犯过三次者,立即斩首。
一调遣出力之人,务要遵照示令,毋许擅发乱号,如有违犯,重责八十板。
一出阵焚屋抢粮,务依头目号令,必须空出饱入,如有空身回营者,重责四十板。
一出阵斗勇,务须奋勉,勇跃争先上前,毋许一人退后,上前有功者,赏给顶戴,退后畏尾者,该头目随阵斩首。
一阵前遇有老人年至七八十岁以上者,毋许斩首,或遇幼男小女年将七八岁以下者,亦毋许斩决,遇有妇女,毋许奸淫,违者立斩。
一出阵回营,务须清点弟子数目,毋许脱逃,如有一人免脱,拿获斩首,该头目一并重完不贷。
又六月初九日谕
这张告示既没有署明起义军名称和领袖姓名,也没有具体地点和年代,仅有“又六月初九日谕”的字样。不过通观全文,仍可分析出它的归属。
第一,告示几次提到的“引进”,是白莲教及其各支派。对传教者或入教介绍人的通称,“几引人入教的,就叫是引进”1告示第一条告诫起义者的所谓“务要皈依佛法师僧”,就是白莲教“三皈五戒”中的“三皈”2。白莲教认为,世界的发展分为青阳、红阳、白阳三个阶段,各阶段交替之际,必有水火刀兵等灾厄,当时已面临“红阳劫尽,白阳当兴”3的最后一个转折点,即告示开端所强调的“时届末劫”。上述白莲教语言和专有名词,足以说明这张告示为白莲教领导的一支起义部队所颁发。
第二,告示关于作战“有功者赏给顶戴”的规定,已表明它颁发的时代。清朝官员的帽顶上,分别镶有珊瑚、兰宝石、青金石、水晶、砗磲和金制圆珠,以区别其品级,名曰 顶戴。这种特殊服饰,为其它封建王朝所未有。而川楚陕起义军中的四川部队,经常戴有缴自敌军将领的顶戴和花翎,这在清代白莲教领导的历次农民起义军中,是一种独特现象,这与四川起义军中啯嚕成员众多有关,后者在其长期活动中,存在“戴顶”的习俗,如“川省啯匪,近年每邑俱多至百十余人,常川骚扰,并有棚头名号,戴顶坐轿、乘马……”4。可见告示应属于川楚陕农民起义军。
第三,告示第四条指出,“营房之内,火药丸弹……甚屈浩繁”,说明这支起义部队装备有一定数量的枪械弹药。这为判断告示时间,提供另一线索。
清高宗弘历曾指出:“山东逆匪王伦聚众之事,幸群贼不谙放枪,易于剿灭”5。也就是说,乾隆三十九年山东白莲教支派清水教领袖王伦发动武装起义时,起义者一般还不习惯于使用枪械弹药。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告示发布时间当在乾隆三十九年以后。
第四,告示标明的颁发日期为“又六月初九日”。又六月即闰六月,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又一重要线索。
清朝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八年中,逢闰六月的年份共十五年:
顺治二年一六四五
康熙三年一六六四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二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
乾隆五年一七四○
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
乾隆四十三年一七七八
嘉庆二年一七九七
嘉庆十年一八○五
嘉庆二十一年一八一六
道尤十五年一八三五
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
光绪十八年一八九二
宣统三年一九一一6
上述十五年中,嘉庆二年有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嘉庆元年至十年,道光十五年发生山西赵城白莲教支派先天教曹顺起义,同治十二年有以号军为首的贵州各族人民大起义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
告示明确指出:“照得时届末劫,统蒙圣道普度人天……是以集众一队,开列各条,严加管约”。从这种口气看,显然它是起义伊始,起义军领袖为申明纪律所颁布。而且告示只标明月、日而无纪年,也不载领袖姓名,从另一个方面显示出这是起义刚刚开始,某些重大问题还有待研究,才能作出决定。而贵州各族人民大起义结束于同治十二年,他们不可能在失败前夕,即起义十九年后才颁发这种性质的文告。曹顺起义则是道光十五年三月初四日开始,几天后即宣告失败。所以这张告示,只能是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文件。
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各支部队,大都在嘉庆元年陆续举起义旗,他们不会拖到起义半年多、甚至一年多后才发布这种告示,独有川东地区的起义,爆发在嘉庆二年六月末至闰六月期间,与告示的日期相符合。
按,嘉庆二年六月二十三日,襄阳起义军与四川起义军徐天德、王三槐部在东乡会师后,二十四日与清军发生激战,为及时脱出清军即将合拢的包围圈,当晚即行转移,最迟在本月末就已到达川东“开县之南天洞飞火焰坝飞白岩洞一带”7。这时,“开飞万飞云阳一带邪匪纷纷响应”,“均有所起贼匪, 自千余入至二三千人不等,四出滋扰,运道梗塞”8,奉节、大宁交界处也“突有新起贼匪三四千入……道路梗塞”9等等。这就是嘉庆二年六月底至闰六月,白莲教领导的川东开、万、云阳飞奉节农民大起义。
川东起义军除去一部分加入襄阳起义军及徐天德、王三槐所部外,主要组成以林亮功为首的云阳月兰号及龚文玉为首的奉节线号。据云阳月兰号另一领袖张长青说:“林亮功习过白莲教…… 嘉庆二年闰六月初四日就在白岩山起事。”10这和告示上的“又六月初九日”,仅仅相隔五天。奉节线号起义的具体日期不详,但因川东各地白莲教徒,是随着襄阳起义军的到达,“沿途响应”11,亦即自西而东陆续举起起义旗的;云阳在西,奉节在东,所以线号起义当晚于月兰号。而且从清收到廷宜绵、明亮等有关奏摺的日期看,也是从闰六月中旬到七月中旬不等,所以可断定这张告示是由云阳月兰号在起义后五天所颁布。
为进一步辨明这一问题,还必须探讨高名贵起义的情况。
高名贵属于白莲教支派湖北收元教齐林系统,是川东地区白莲教老教首,“首先传教, 自云阳以及附近州县,辗转传授,男妇已有万人,即非该犯所传习者,亦皆听其号召,贼党俱称为老师傅。此次该犯倡议纠众,于陈家山一带分立前后中左右五营,实为川省传教首逆。”12
嘉庆二年六月至闰六月川东白莲教大起义,以高名贵起义军的规模和影响最大,其它各支起义军都是在它的领导、带动下而奋起云
问题在于这张告示有没有可能是高名贵起义军所颁布?
高名贵被捕后说:“六月里,知道襄阳教内的人来了,我就齐起人来,分作前后中左右五营,整顿军器,只等中会即襄阳黄号的人到来,就好一同行走……到闰六月初八日,有两起人陆续过来,方正潮高名贵三传弟子点齐他手下二三千人,跟着他们同走。我见不是中会的人,没有同去。到十三日,有徒弟……回来报信,说齐二师娘王聪儿那一起人来了,要我去见他。我就同……众弟子们前去迎接。走到营前,才知道是乡勇们哄我来的,就被拿下。”13
可见高名贵发动起义后,就准备率领部下加入东下湖北的襄阳起义军,离开云阳。闰六月初八日,他属下的部分起义军已经随襄阳起义军的另一支队伍同行;高名贵是在急于与襄阳黄号会师东下湖北的情况下,于闰六月十三日不幸被清军诱捕的。
高名贵在起义时就计划东下湖北。闰六月上旬,当襄阳起义军即将来临时,可以想象,他们更是在全力准备离开云阳进行远征的各项事宜。当时如发布告示,也只能是阐明远征意义及应注意事项这些内容。而闰六月初九日的告示则并未包含这些内容,相反,告示却反映出他们的武器弹药及其它装备还是整齐地储藏在营房内;战士们被告知必须住扎在各营的固定营房,“毋许乱营混杂”等等。可见发布这张告示的应是并不准备远行,而将在本地长期作战的一支起义队伍,它不可能属于高名贵起义军。
关于告示颁发时间的问题上需要说明的最后一点是告示第四条的“营房之内火药丸弹及铺盖等项甚属浩繁”一语,可能令人产生下列怀疑,即起义军初举义旗,为什么能够如此迅速地掌握大量武器和其它装备?
原来川楚陕农民起义军各支队伍,起义前都曾经历相当长时间的准备过程。如大起义中首先发难的湖北枝江、宜都起义军领袖张正谟追溯说:“乾隆五十九年四月里,我拜房县的白培相为师,他说……辰年辰月辰日即嘉庆元年三月初十日起事,大家须暗地制备刀枪火药。”14起义准备阶段常达一年半以上的时间。又如嘉庆三年七月,湖北蒲圻县洋泉团白莲教起义军领袖王天万说:“因洋泉团地方都是深山,又与崇阳、咸宁、通城三县连界,向来没人来往……就在左边山顶砌了石墙,建造茅草房屋七十多间,右边山顶竖了木栅,各人暗地收买废铁、硝磺,邀了素识铁匠陈耀田入伙,派他监造军器飞火药,又做各色布旗,刊刻木印,收拾粮草,一起收藏山内。”15所以川东白莲教徒在起义时,拥有较多武器及其它装备,显然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据高名贵说,乾隆五十八年,齐林弟子樊学鸣曾指示他:“轻易不要动手,只等他的教内人到来才可起事”16,足见他们早就作好准备,只是在等待起义的时机罢了。
综上所述,可以确定这张告示应是白莲教川东起义军云阳月兰号领袖林亮功,在嘉庆二年闰六月初四日起义后所发布。以下简称林亮功告示。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另一文献,是张汉朝告示,它以墨笔书写在白纸上,长七十五厘米,宽四十五厘米,共三百零一字,告示左上方有一红色印记,字体无从辨认,也有可能是一种符篆。全文如下:
钦命东土兴汉灭满张汉朝子为招讨扫北都督大元帅张月梅,年二十七岁,统领兵丁, 为天承运事,示谕军民人等壬口悉:勿听传言,不分清浊,更见吾等旗衣俱白,目为黄金巾赤眉之流。皆因吾主父考,各营服孝之故尔耳。今真明命天子已出,观气运既衰,天心不顺,已归我汉家之天下。吾主本大明之脉绪,尔等皆大明之故民,独不思水源木本之报,扶老携幼,而必远逃?各存通权达便变之见。尔小民目观吾等焚杀俱全, 实非本帅本意。皆因尔等立卡房,助官血战。 尔等实系真心逃难,各安本业,勿助官兵, 勿结乡勇。吾自测惻隐难昧,拔救尔等同逃目前大难,得受吾主日后重恩!谨遵勿违! 计开三十六路都先锋 张世龙 张世虎
五营总正副住襄阳城东黄龙挡 詹世爵 刘永盛 刘永太 刘起华 周天绪 许朝恒 李淮 李潮 阮学盛 阮正龙 张什 廖世学
右仰通知
丁巳年五月初三日 示贴
张汉朝告示发布在“丁巳年五月初三日”,即嘉庆二年五月初三日。陕西巡抚秦承恩将告示送交军机处时所附说明中指出:“此头股楚匪五月初三日在兴安所贴勾结伪示一纸”。所渭“楚匪”,即湖北的襄阳起义军,它由襄阳黄号飞襄阳兰号和襄阳白号三部分组成,张汉朝是襄阳兰号的领袖。襄阳起义军于嘉庆二年初由湖北向四川作战略转移,五月初从河南进入陕西兴安地区,与秦承恩的说明完全相符。
关于襄阳兰号在兴安的活动情况,清军将领柯藩指出:“五月初二戌刻,据兴安府周世绍报称,有贼匪一股,从山阳奔窜两河关。查由两河关至赵家湾,系直往兴安大路。臣等于初四日赶至赵家湾,賊匪闻官兵追截,已于初二日从两河关翻山越岭,直奔兴安……生擒赵金等九名。讯据供称,师傅张汉潮……已由松树坝赶往兴安,扑抢府城……贼匪知有官兵追截,于五月初五日晌午,已由兴安之柳林,绕道直奔恒口地方滋扰。”17
可见这张告示是襄阳兰号在向四川转移,途经兴安时所张贴,应该是没有疑义的。
嘉庆二年夏秋之交,襄阳起义军从四川重返湖北。有人记载当时的情况说,在湖北当阳县,“贼匪经过……并贴示谕,妄称招讨使。内云尔等目我为白莲教,我岂赤眉飞红巾可比。本意不杀尔辈,尔等助官兵,聚乡勇,迫我以不得不杀之势。后书又谕通知。”18将这一“示谕”与张汉朝告示相对照,二者显然属于同一个文件。
襄阳起义军重返湖北时,姚之富、王聪儿领导的襄阳黄号作为全军前队,由巴东、归州经兴山北上,并未经过当阳。后队张汉朝所部则曾到达当阳附近活动,从而表明这个“示渝”是襄阳兰号所发布。这就反映张汉朝告示曾在陕、川、鄂各省广泛散播,是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重要文件。
林亮功告示是对起义军将士申明日常纪律和战场纪律的内部文件,张汉朝告示则是对各地人民阐述起义军的奋斗目标、打击对象、某些政策和措施,以及对清统治者的造谣、诬蔑的驳斥,属于安民告示。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这两份对内,对外文件,大大有助于人们对这次大起义及起义军本身的认识和了解。
一、 “兴汉灭满”问题
封建王朝的盛世只能是统治者及地主阶级的天堂。伴随盛世出现的,必然是对广大劳动人民日益加重的剥削、掠夺及压迫,清朝的康乾盛世也不例外。不过,在这个盛世末期居然爆发声势如此浩大的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在中国封建社会则是仅见的。魏源指出这点说:“前代流寇皆发难末造,川壅必溃,未有蠢动于庞豫之余,劳师蝉武如今且者”19。它表明当时社会经济危机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
为改变本身的悲惨处境,鄂、川、陕、豫、甘五省的广大被压迫者高举义旗,提出“兴汉灭满”等政治口号,对清王朝进行了猛烈的革命冲击,给予统治者以沉重打击。清王朝为掩饰其所处困境,开脱本身的罪责,缩小起义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思想影响,巩固其后方的统治秩序,竭力对被压迫者封锁起义军提出的“兴汉灭满”的口号,亦即推翻清王朝,建立农民本身的政权这一政治目标。他们千方百计强调起义军提出的“官逼民反”口号,企图以此冲淡、清除“兴汉灭满”口号的影响。如嘉庆四年初,清仁宗颙琰指出:“教匪聚众滋事,皆以官逼民反为词,昨冬贼首王三槐解到审讯时,供词内亦有此语,朕闻之深为惻然……总缘亲民之吏,不能奉宣朝廷德意,多方婪索,竭其脂膏,因而激变如此。”
颙琰还进一步说:“然州县之所以剥削小民者,不尽自肥己橐,大半趋奉上司。而督抚大吏之所以勒索属员者,不尽安心贪黩,羌非交结和坤”20,从而将“激变”的责任完全归于和珅,开脱了自己的罪责。
为证实这次起义只是由于“官逼民反”,亦即只反个别官吏,斗争锋芒并未指向清王朝,清统治者还再三声称起义军没有大志, “并未易衣冠,立国号,不过意图劫掠子女财帛,非有谋为不轨叛逆之心”21等等。如将清统治者诸如此类的说法,与他们在几年前即乾隆五十九年镇压作为这次大起义酌酝酿者和组织者的白莲教支派混元教及收元教时,所大肆追查的拥立明朝后裔(即“牛八”问题相对照,其前后矛盾是十分明显的。
下述事实表明清统治者当时对“兴汉灭满”问题敏感到何种程度:
嘉庆五年,陕甘总督长麟奏报说:“臣在京时,仰蒙皇上谕及兴汉镇名目,字义不甚合宜,应行酌改。臣查该处道缺亦名为汉兴道,应恳皇上……将兴汉镇、汉兴道一并另锡嘉名……”,随后颙琰决定:“其兴汉镇著改名陕安镇,汉兴道著改名陕安道”22。
兴汉镇,汉兴道的名称,从乾隆三十九年兴安升府之后出现,已通行二十多年,为什么在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期间,清统治者突然感到“兴汉”的“字义不甚合宜”呢?原来它和起义军的“兴汉灭满”这一斗争目的和口号巧合,触犯了清统治者当时的最大忌讳,自然要急于改正了。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清统治者的各项文件及当时人们的记载中,也就尽量避免提及“兴汉灭满”问题,而将“官逼民反”说成是这次起义军提出的唯一口号。甚至在被俘起义军成员的供单中,也仅保留关于乾隆末年因地方官员查拿“邪教”,勒索迫害无所不至,被逼无奈,因而起事这一部分供词,而将“兴汉灭满”这一政治目标问题全然删去。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官逼民反”即使不是起义军提出的唯一口号,也应该是它的最主要的口号。
张汉朝告示澄清了清统治者在这方面所散布的迷雾。它明确提出“兴汉灭满”这一政治口号,并庄严宣告,“天下”属于“汉家”,清王朝“气运既衰,天心不顺”,正在加速走向没落。因此起义者断然摒弃了清王朝的年号,而改用干支纪年。这鲜明地表达出,打倒清王朝、建立新政权,是这次起义的中心任务。
再如嘉庆元年除夕,四川起义军著名领袖罗其清在方山坪与乡勇头目罗思举谈话时,问他“现有多少本家战?”,罗思举答以“有四万多人”,罗其清“大喜曰:‘尔既有四万之众,即可兴汉灭满’”23。足见“兴汉灭满”是当时各支起义军的共同政治目标。
甚至张汉朝的“汉朝”二字也和“兴汉灭满”相联系,而被起义军认为“名字好,就以他出名”24。
由此可见,“兴汉灭满”是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主要政治目标,通过发布告示等方式,向起义军所到地区的群众广为宣扬。可以想像,它在当时曾成为起义军与清王朝在政治思想斗争中的重要武器,给予清王朝以严重威胁。上述清统治者对此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证明了这一点。
“兴汉灭满”口号历史悠久,出现在清朝统治初期。
明王朝在其统治后期已腐朽透顶,社会经济危机异常严重,它的存在只是给各族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对沙俄及西方国家即将来临的侵略也必然无力抵抗,所以它已成为必须迅速予以摘除的毒瘤。以李自成为代表的明末农民起义承担了这一历史任务,历尽艰辛,终于一举攻克北京,宣告明朝的覆灭。遗憾的是,农民军当时仍处于严重分裂状态,而且由于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它在接管全国政权的准备工作方面大大落后于已在关外建立地方政权近三十年的清朝。加以封建社会个体小生产者的狭隘眼界,使起义者陶醉于已获得的巨大胜利当中,既对所面临的强大敌人缺乏足够的重视,又丧失对剥削阶级思想腐蚀的警惕,也不能对瞬息万变的复杂形势冷静分析,并作出正确决策,终于被清统治者所击败,成为封建社会农民革命战争不可能取得胜利的又一突出例证。总之,明朝的覆灭、农民军的不幸失败及清朝的接管全国政权,都有其历史必然性,并非偶然。
清军入关时虽曾以“勿杀无辜,勿掠财物,勿焚庐舍”25相号召,但当他们击溃李自成农民军、识破南明宏光小朝廷的腐朽无能后,在大举南下的过程中,就开始对反抗的汉族各阶层人民进行大规模的屠杀、掠夺,随后又下令薙发、易服,将满族的风俗习惯强加于汉族。与此同时,在直隶又通过圈地投充,夺取汉族人民的大量土地,并借缉捕逃人被掠为奴的逃亡汉族人民的机会在各省大肆敲诈勒索。这就引起汉族各阶层人民及部分地主的大规模的反抗,终于导致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军余部与南明王朝联合抗清这一局面的出现。民族矛盾一时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兴汉灭满”口号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问题在于当清朝统一中国、阶级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后,“兴汉灭满”口号为什么还被白莲教、天地会以及其它类似组织长期采用,成为它们进行反清斗争的重要政治思想武器呢?
首先,清朝统一中国后,虽然因形势已发生变化,不再使用大规模的暴力,而其它方式的民族歧视与压迫政策仍在继续推行,汉民族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感情也就很难平息。 其次,民族压迫政策,归根到底是为进行阶级剥削与掠夺这一终极目的服务。当时的广大被压迫者受阶级与历史的局限,不可能认识民族压迫的这一阶级实质,而将清王朝的民族压迫视为本身苦难的主要根源,这也就是川楚陕农民起义军以“兴汉灭满”作为最重要口号提出的原因。最后,这个口号的长期使用,也有斗争策略方面的考虑,即用来争取与满族贵族存在矛盾的汉族地主阶级,尽可能地孤立清统治者。
至于张汉朝告示中的浓厚“反清复明”思想,如“今真明命天子已出”,“吾主本大明之脉绪,尔等皆大明之故民”等提法,则是封建社会农民皇权思想的反映,不可避免。
二、 白莲教对起义军的领导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既然是由白莲教所组织和发动,因而起义军也就理所当然地被这一民间异端教派所领导。林亮功告示突出表明了这一点。
告示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起义军领袖仅仅以劫变思想“时届末劫”对将士们阐述起义目的,从而显示他们坚持以白莲教教义作为对起义军进行思想领导的重要武器。相形之下,“兴汉灭满”等口号反而退居次要地位,在告示中甚至不曾提起。第二,起义军的全体成员分别被称为“佛门引进”或“弟子”,是清一色的白莲教教徒,因而他们之间的关系首先是师徒,然后才是官兵“头目”与“弟子”这就表明起义军是个教、军合一的组织。这两个方面充分体现白莲教对起义军的思想和组织领导。
起义军领袖以白莲教教义作为维护起义军团结及鼓舞其斗志的重要武器,不仅限于起义初期,即使斗争后期,形势对起义者已十分不利时,同样如此。嘉庆八年襄阳起义军领袖赵聪观追述说:“当初传教讲经,有说白莲教劫数,过了猪犬之年就可成事,后来官兵杀得厉害,老教的人也都懊悔的。樊人杰怕人心要散,就劝众人不要害怕,从前原有‘过了壬戌,癸亥年嘉庆七、八年都得好处’的话,神佛断不负人,必要应验的。大家奈到嘉庆九年上,就是下元甲子了。他又说,白莲教过了癸亥年,把经念满了,官兵自然就散,不来追赶,我们大家就可成事”26。另一领袖张世虎也指出:“我们大家商量,把今年躲过了,到明年嘉庆九年是夏下元甲子,我们的教又该兴旺”27。
起义面临失败的严重危机,起义军领袖主要还是求助于劫变思想,足见他们对白莲教这一教义的信仰、重视达到何等程度。
大起义的全过程中,起义军成员的大部分始终在英勇奋战,这主要出于对剥削、压迫者的阶级仇恨,“都想要图个出头的日子”28,但也不容否认,白莲教的劫变思想也在其中发挥某种作用。清统治者指出:“此等匪徒假习教为名,谋为叛逆,以被诛为过劫,节次拿获活口,俯首就戳,亦无悔心”29,“真正贼匪,愍不畏死,每遇打仗,枪箭并发之下,仍复持矛低头直扑,并以死为过劫,来生必有好处”30等等。当然,起义后期,起义军中也有人对这种教义表示怀疑,如赵聪观就针对上引樊人杰的一番话指出,“如今想起他的这些话,不过是借此安住众人的心……说是有好处,倒是到了癸亥年,白莲教都死完了”31。
起义军领袖如此重视白莲教教义及其作用,说明他们还不能认识正确的政治、经济纲领和口号,在扩大起义军政治影响,发动被压迫者参加起义军行列,启发战士们的觉悟,更有力地打击统治者等方面的巨大力量。因而起义军虽然提出“兴汉灭满”的口号,从张汉朝告示可以看出,它还是不免于被披上劫变思想的外衣,并与“反清复明”这一不正确的提法紧密联系,从而多少削弱它本应发挥的作用。也正是由于过分强调教义的作用以及其它原因,起义军始终不曾拟订、提出土地问题的纲领口号,而农民迫切需要夺回被地主兼并的土地,正是这次大起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大起义前夕,湖北谷城县 的白莲教教首发动教徒参加起义时,虽曾作出“事成之后,分给地亩”32的允诺,但也只是个别事例。
此外过分强调白莲教教义,以及形形色色的宗教迷信活动,也使统治者借机在不明真相的群众中进行反宣传,造成他们的疑惧,妨碍与他们的接近。张汉朝告示所以说“勿听传言,不分清浊,更见吾等旗衣俱白……”33,何必“扶老携幼,而必远逃”,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方面的问题。
白莲教教首对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组织领导,主要表现在将本身传统的组织方式,原封不动地照搬到起义军当中,使它成为教、军合一的组织。
白莲教组织的实质是封建家长制的统治。派系的老教首掌握本派大权,各级教首和教徒都是他的门徒一传、再传、三传弟子等,对他必须绝对服从。派系独立活动,不容其他派系干预。权利继承则采取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方式。老教首的重要弟子所招收的门徒如日益增多,则独立倾向也随之加强,一当老教首去世,或遇到其它情况,就会走上独立活动的道路。这种家长制的统治,使得白莲教支离破碎,派系林立,一盘散沙,无从团结。
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是由散处这些省分各个地区的白莲教老教首所分别组织、发动的。老教首在起义后就成为本地区起义军的当然领袖,将士们则是他的弟子、亲友、乡邻和起义前夕参加队伍的群众他们都须履行入教手续。
各支起义军都由老教首即老掌柜全权指挥、调动,他的兄弟、子侄或妻子被称为二掌柜、三掌柜、少掌柜等等。他们有的亲临前线作战,有的则仅仅从事指挥,掌握全局。赵聪观说:“嘉庆元年……我与张汉朝、戴世杰们竖立白号?,我的辈分较大,人都称我做掌柜的。打仗、杀人都是元帅、先锋、总兵、探马、骑手的事,我们不过调度、吩咐”34,元帅“管贼营一切事件”35。而元帅、先锋、总兵则由老教首在其门徒中指派,主要是根据这些门徒本身所招收弟子的多寡,“徒多者得渐升总兵、元帅”36,有时也根据战功大小而选拔。元帅、总兵的门徒众多后,在一定情况下,也会独树一帜,独立活动。
老掌柜(老师傅)去世或牺牲后,一般是由他儿子、兄弟或侄子继承职位。如襄阳兰号的一个领袖“戴四的父亲戴新同张汉朝一同起事。戴四名叫戴世杰,二十四岁。他家传教已久,辈分最大。戴新死了,众人就尊他为老掌柜”37。最显著的是通江兰号领袖冉文俦家族的事例:“嘉庆四年正月,冉文俦在麻坝寨被官兵杀死,侄儿冉添元接手管事”38,“冉添泗系冉文俦之侄,冉添元之弟。冉添元就获后,伊即充伪元帅,旋充伪老掌柜”39。可是冉天士即冉添泗 “因年轻不能管事,李斌、王士虎、庞士荣与我鲜中青共四总兵商量办事”40。冉文俦牺牲,通江兰号的大权立即由冉天元接管,当他牺牲后,又由其弟冉天士继承职务,尽管他很年轻,不得不由部下辅助,但这只是临时性质,因为权力必须属于这一家族。这是白莲教权力继承的典型方式在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组织方面的充分体现。
不过起义军有时、尤其是在起义后期老教首牺牲殆尽的情况下,也通过推举的方式产生新的领袖。
起义军内部等级森严,起义军成员在老教首面前都需要跪拜,遇到他的家属时,也应让路。如刘之协于嘉庆五年六月在河南郏县起义军中,人们被带往相见时,“就向他磕头”41。又如四川起义军领袖苟文明之子苟朝九, “贼营内皆称苟朝九为少掌柜,所到之处,众人让路”42。再如湖北当阳起义军中某一女教首或是教首之妻 “约年四十余,头勒白布,白裤白衣。凡妇见之,无不屈膝,彼若不介意,尊之师母”43。
起义军的基本组织单位是营。各支起义军有相当一部分由五个营组成。如湖北长阳县榔坪起义军“共有一万多人”,“寨内分作五营”44。五营据以组成的情况是,覃加耀“先起事为老营,随后率领门徒等加入起义军的林之华为中营,还有前、后、右三营,共有五营”45。可见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营与一般概念中的营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每个营实际是由一个教首所属的队伍所组成,如长阳起义军的老营指覃加耀的部队,中营指林之华的部队等等。各营成员只听命于本营领袖即教首,其它营的领袖则不能指挥他们。下述事例相当突出:襄阳起义军成员阎天才被俘后供认“拜本县枣阳人高莫尚为师,学习邪教……高莫尚纠众起事,小的阎天才领着一杆旗……听师傅高莫尚派拨,自为一队,此外各营绝不来往”46。派系关系的严重,竟然让某些起义军成员之间不相往来。当阳起义军的组成情况进一步说明这方面的问题。这个地区的起义者占领当阳城后,驻扎在西门外的部队二千八百余人,其中“杨启瑞名下二百四十人,罗传礼、张洪建名下一百五十人,吕华名下三十四人,徐容名下七十人,正统名下三百三十人,席云峰名下二百八十人,姜奇江名下五十人,雷士遇、姜受山名下六十人,徐五名下三十四人,刘秀实名下二百人,张世宾、王贵、汪士风名下七十人,金加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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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千二百人,熊道臣名下一百七十人……是皆素所蛊惑附教者。”47也就是说,这批人无论归并作几个营,他们还是分别隶属于各个教首名下?而不听从其他人的指挥。
正是由于白莲教的领导,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宗教迷信色彩十分浓厚,不少教首随身都带有经咒、灵符,希望因此可以逢凶化吉,或是在军中传播白莲教教义,如刘起荣始终保存刘之协书写的“黄绫经咒”;方文祥“随身所带经卷书册五本……其经卷言语,更多狂悖”49;王廷诏则“带画像一张,经卷二本,疏一张”50;苟文明之子苟朝九在嘉庆九年末被俘后供认,始终携带“白莲教经二本,教内请佛单二张,军令一张,父亲苟文明习教入门单一张,都是七年正月小的父亲交小的,装在小口袋内,用油绸包裹,随身携带”51。
除传教外,军中还有其它迷信活动,如“徐逆屯天德之妻徐李氏、樊逆人杰之妻樊张氏……俱习灵文,传教,并占课、观星等等,贼营称为二掌柜”52。又如襄阳起义军成员魏本周被俘后说:“年六十八岁,新野县生员,给过衣顶,平素学习占卜。本年嘉庆元年三月间,有襄阳县人宋林……叫小的当谋士,拿刀吓逼,小的害怕,就应允了。当时就教叫小的拜宋林之侄宋廷珍为师傅, 授咒语,跟他到三合镇贼营里,他们都称小的为先生。小的占了一卦,往东南顺利,宋林们就移到夹河洲、双沟、琼家湾等处……后来又到了儿山,小的又占了一课,此是绝地,必要取败。他们不知兵法,不听小的说话,到六月十八日,被官兵杀得大败……”53。又如“苟逆文明营内有占课人陈大本”54足见占卦、观星等与起义军的作战、行军有一定程度的关联。至于起义军中是否还举行某些宗教活动,虽然史料没有记载,估计至少在起义初期是不可避免的。
起义军的旗帜除书写口号、职衔外,还画育形形色色的符箓。张朝汉起义军在嘉庆四年夏“被官兵冲散分伙”,高遇春一支仅有四百余人,自立一营,因“营里短少旗帜”,用“三十多两银子……买五色绫绸,做大小旗帜九十五面,写字画符”55,即“八卦咒符”56。表明起义军所具有的浓厚宗教色彩。
总之,白莲教对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各个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它的封建家长制的管理方式,使起义军分成若干支互不相属,独立活动的部队。由于派系利益而产生的意见分歧,起义军始终不能形成统一的队伍,更不能产生起义军的领导核心,并推举出最高领袖,因而无从给敌人以更沉重的打击,将斗争推向更高的高潮,扩大起义军的政治影响,吸收更多的被压迫者加入起义军,与敌人进行持久的战斗。一当清统治者集中兵力,猛烈反扑时,起义军就面临被各个击破的危机,加以清统治者推行的坚壁清野政策,大起义逐步进入低潮。
起义军中的有识之士,如樊人杰、徐天德虽已看出这方面的问题,指出“从前总因众心不齐,你要东,我要西,所以都打散了”,号召大家“从今以后,要各人齐心”57,并提出扭转局势的一些具体措施58。遗憾的是这时起义已进入低潮,起义军组织上的分散状况也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扭转,樊、徐等人又陆续牺牲,起义军“人数渐少,各顾各股”,“人心也都不齐”59,起义终于宣告失败。
三、起义军的纪律问题
林亮功告示明确规定了起义军必须遵循的日常纪律和战场纪律,突出显示起义军纪律的严明,以及起义军领袖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反动武装镇压这次起义时对人民的残酷屠杀与掠夺:“将领不能约束兵丁,所过甚于盗贼,乡勇从而效尤”60如起义初期,人们“闻满兵将近,恐皂白不分”61而立即躲避。湖北当阳县的“乡卡地主武装既设杀人遍野”,“其时闻某地某卡杀人以百计,某地某卡杀人以千计”,“杀良民曰搜出白布,凡携钱银衣物,临卡十无一生”62。这是清统治者和地主阶级反动本质的充分暴露。
值得注意的是,林亮功告示中的第七条规定:“出阵焚屋抢粮,务依头目号令,必须空出饱入,如有空身回营者,重责四十板”。对此应作何理解?
与封建社会历次农民战争的情况相同,川楚陕农民起义军除去作战外,还负有筹集粮饷和扩大队伍这两项对起义军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告示第七条,即指筹集粮饷言。长阳榔坪起义军领袖覃加耀、张正朝说: “我们原不敢杀害百姓。只因已经闹事,无从觅食,到了村庄,先抢粮食,逼人入伙。那顺从同行的,原不杀害他”。63
覃加耀等的叙述表明,他们扩充队伍时,对“顺从同行的,原不杀害他”,言外之意是被杀者只是那些不愿入伙者。起义军扩充队伍的对象显然不会是地主,所以因各种原因不愿或不能参加起义军队伍而被杀者,只能是地主以外的其它各阶层的人们。
川楚陕农民起义军是被压迫、被剥削者组成的,代表劳动人民利益与清统治者作战的队伍,因而起义初期人们不断涌入起义军,如“楚豫两省,习教之犯处处皆有……一经贼匪逼胁招邀,千百成群,一呼而至”64,使它日益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人,由于对白莲教、起义军不了解,或因本身和家庭有具体困难,或受统治者反宣传的欺骗,因而不愿或不可能参加起义军,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是起义军却将是否参加自己的战斗行列,作为化分敌我的标准,以致伤害了一些人,并使另一些人被迫加入起义军队伍,这显然是错误的。
起义军所扩充的新成员中,一部分经过战斗的锻炼后,成为起义军的得力战士,有的并逐步成为起义军的领袖。对于始终三心二意或“甫经被掳”者,有的则被“面刺莲花及‘白莲教’,三字”,“有刺‘自来投营’,四字者”, “使之别于良民,绝其归意,逼以不得不从”65。后一批人时有逃亡。起义进入低潮后,清统治者推行招抚政策,投降者也都是这批人,“掳来的人见出有告示,准他投首,就私自逃了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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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而起义初期的老战士,即所谓“老教”,则绝大多数英勇不屈,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由于起义军不重视,也很少考虑根据地的问题,以及起义军家属大都随军行动,使得各支起义军的人数在起义初期分别达到一两万、四五万甚至六七万人,非战斗人员占有很大比例,队伍臃肿,既妨碍了行军作战,也使粮食的筹集始终成为一个极大的问题,以致林亮功起义军起义伊始,就将起义军将士必须筹集粮饷作为军纪,开列在告示中。不仅如此,它还成为起义军分散作战的一个重要原因。襄阳起义军著名领袖张世虎说: “那时起义初期聚有好几万人,骡马几千匹,到处总走不开,又掳不出吃的,才分各线,各立旗号,散开掳掠。”67赵聪观也说,襄阳起义军所以分散作战,是“想把官兵拉扯散开,我们也好抢粮掳入”68。显然,其它各支起义军也面临同样问题,因而采取了同样措施。
造成起义军在粮食与人员征集方面日益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清统治者从嘉庆四年起在起义军活动地区所大力推行的坚壁清野政策。这是清统治者企图切断起义军与群众的联系以及粮、人来源,使其武装镇压得以早日奏效的恶毒措施。清湖广总督书麟指出,坚壁清野的目的在于,“并力守我有粮有民之区,逼贼窜入无人无食之地”,被颙琰赞许为 “二语最得要领”69。这一政策的推行,成为起义军失败的十分重要的原因。
由于征集粮食的困难及起义军队伍中部分新成员的“随裹随逃”70,使起义军的某些领袖产生如下错误想法和行动:“我们若不杀人放火,是人都不怕,就没有吃的,掳来的人也就管不住了。”71这种现象可能更多出现在起义的低潮时期。
关于如何筹集粮食、扩充队伍,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问题,从起义开始,起义军中就有不同意见。嘉庆八年襄阳起义军领袖胡明远说他在“起事时……亦劝党伙弃舍家眷,沿途不掳妇女,纷投抢掠,散给穷民,兵东则西,兵西则东,以疲士卒,而添羽翼。党伙不听,以致就禽,云云。”72
起义军失败的主要原因当然并非由于上述情况,但它对起义军的斗争产生不利影响,也是不可否认的。
起义军中游民占相当比例,他们作战勇敢,但有盲目的破坏性,影响了起义军的严明纪律,而上述扩充队伍中的错误作法,也有害于起义军的声誉,因而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起义军和群众的关系,并使统治者借此在不明真相的人们当中进行反宣传,企图达到其孤立起义军的罪恶目的。
总之,川楚陕农民起义军虽是被压迫者组成的军队,它的各个方面都与反动军队有本质的差异;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它和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军队,终究是不可能等同的。
此外,清统治者大规模利用乡勇与农民起义军相对抗,以弥补正规军的不足,开始于川楚陕农民大起义期间林爽文起义时,乡勇人数不多。这一地主武装对起义军危害很大,并对无辜人民进行猖狂屠杀和掠夺,因而不断遭到起义军的有力镇压。张汉朝告示明确指出,对那些“立卡房,助官血战”的地主武装,就是要“焚杀俱全”,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告示又强调。凡是“各安本业,勿助官兵,勿结乡勇”者都在起义军的保护之列。这反映起义军对革命暴力的正义性、必要性的认识,也显示瓦解地主武装的政策和策略。
四、告示所反映的其它一些问题
第一个是襄阳起义军的领袖问题。
人们长期认为,襄阳起义军虽分为襄阳黄号、兰号和白号,但它始终是总教师王聪儿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一支统一的起义队伍。事实果真如此么?
张汉朝告示的开端就是:“钦命东土兴汉灭满张汉朝子为招讨扫北都督大元帅张月梅,年二十七岁,统领兵丁,为天承运事,示谕军民人等知悉……今真明命天子已出……吾主本大明之脉绪,尔等皆大明之故民……”。它明白无误地表明,以张汉朝为首的襄阳兰号只是接受他们所拥戴的“真明命天子”的领导、指挥,这位“天子,封张月梅为大元帅,命令他率军北征。张汉朝父子有权以个人名义领衔,发布对外文告,而无须考虑总教师王聪儿。可见襄阳兰号是一支可以自由行事的独立队伍。
张汉朝告示所揭示的上述事实,为人们了解襄阳起义军的组织情况,提供了重要线索。
嘉庆二年三月,襄阳双沟一带发现起义军散布的“逆词”,“逆词内有伪称兵马大元帅姚、张、王、黎四姓73。清统治者通过一番查对后指出:“姚、张二姓即系姚之富、张富国。其黎姓系名黎树,贼伙称为黎叔。王姓称为大叔,更在姚之富之上。”74姚之富是齐林弟子,襄阳黄号领导者。张富国张护国即张汉朝见下文。王大叔即王廷诏,黎树叔即李全,他们两个在教内辈分很高,深受起义军爱戴,被专称为叔。
散布这一宣传品的“武致庸供称,上年该犯与姚之富同谋起事。今年嘉庆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姚之富因人少,令同武致和……等七人一同出来,招集各处逃散之人,抵敌官兵。书稿是贼营内葛应宗所写,我带出照样謄写、布散”75。
襄阳黄号成员葛应宗拟订的这份宣传品反映,襄阳起义军最初的重要领袖是姚、张、王、李四个人,而不是王聪儿。襄阳起义军并无统一的领袖。
其实襄阳白号也是一支独立的队伍,它的领袖高均德本人也说: “营里一切事情……其实还是我指拨调度”76。至于襄阳黄号的实际领袖则是姚之富。因为他在宋之清、齐林等教首于乾隆五十九年牺牲后,已成为收元教的主要教首,继续秘密发展组织,从而拥有大量教徒:“姚之富有四十八个徒弟,分为四十八線”77;湖北“竹谿、竹山、房县、保康各处之教,皆姚之富、姚文学父子所传,教中入皆称为老师傅”78;清统治者也指出:“现获匪犯,多系姚之富之徒”79。
白莲教各支派的教首的地位、权力,取决于门徒的多寡,起义后同样“以纠合人数多者称为大头目,人数少者为小头目”80。这是姚之富掌握襄阳黄号大权的原因。襄阳白号之能独当一面,与黄号分庭抗礼,也是由于“高家的人最多,原叫高半边”81襄阳兰号在这方面也并不例外。
第二个是张汉朝所属的派系问题。
张汉朝并不属于宋之清、齐林的收元教系统。他的长子张正隆说:“白莲教有南北二会,南会是小的父亲,传司刘起荣、张时……等;北会是齐王氏,传司姚之富、张天伦……高均德”82。所谓北会,显然指的是宋之清、齐林为首的襄阳地区的收元教。姚之富并非王聪儿弟子,只因他属于齐林系统,王聪儿是齐林之妻,分属师母,所以也可称为弟子。高均德为高成功之子,高成功与齐林同是宋之清的嫡传弟子,说他也是王聪儿门徒是不确切的。张汉朝是哪一个教派,不见史料记载,但不会属于收元教,否则就无从解释他的这一派系为何被称为南会,以与宋之清、齐林的北会相区别。
某些迹象表明,张汉朝这一派系与混元教更为接近。为襄阳兰号初期重要领袖刘起荣, 曾在乾隆五十八年见到混元教教首刘之协,后者给他“黄绫一块,上写经咒,说带在身上可避灾难”83。乾隆五十七、八年间,曾经密切合作的混元教与收元教,因种种原因而一度决裂,但刘起荣却仍然和刘之协交往,这是张汉朝的派系不属于收元教的又一证明。又如,混元教老教首王廷诏在大起义后,参加了襄阳起义军,当嘉庆二年这支部队由湖北向四川作战略转移时,“王廷诏在南会,李全在北会”。进入四川后,襄阳兰号分成两部分进行活动,“王廷诏随带小的张正隆同阮正隧、张时、张世泷、张世虎各走一路,打的还是我父亲的旗号。我父亲带了詹世爵、李槐、李潮,由巫山、巴东逃往湖北去了。”84这一事实,也表明张汉朝与混元教的密切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张汉朝告示一方面指出存在一个“真明命天子”,可是另一方面却又不明确表示此人现在何处。而王廷诏也始终不谕地“要保明朝后代”85。他曾对襄阳白号领袖高均德说:“一个人叫作朱添天全,是我们的主儿”。而当高均德追问此人的下落时,却回答说,“你如今尚不能见他,他如今还不出来呢”86,同样不肯明确指出此人的所在地。如果将这种相同的态度,联系张汉朝与混元教的密切关系,以及这一告示发布时王廷诏恰恰也在襄阳兰号军中参加指挥工作等事实,那么就可看出“真明天子”就是朱天全,他们原是同一个人。
朱天全即混元教老教首王怀玉的儿子王法僧,他自幼就被该教教徒们认为是“明朝朱家的后人”。王法僧在乾隆四十年被清统治者流放到甘肃隆德,乾隆五十九年被改发新疆为奴。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后,王廷诏曾计划营救他,但因路途遥远,未能如愿。正是由于王法僧被清统治者所严密控制,因而王廷诏不敢将他的真实姓名及所在地告知高均德,以防走漏消息,被清统治者将其杀害87。这也是张汉朝告示对此问题采取同样态度的原因。张汉朝作为襄阳兰号的领袖,可以被王廷诏告知混元教的机密,而襄阳白号领袖高均德却没有这种资格,足见张汉朝所属派系与混元教有着密切关系,而高均德属于收元教系统,自然要被区别对待了。
张汉朝属于白莲教哪个派系,史料无征,根据张汉朝告示所提供的上述线索以及其它材料,可以初步看出它与混元教有着较密切的关系,受到较多影响。这也是它在襄阳起义军的三支部队中最富于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一个是宋之清、齐林系统的收元教与清茶门教的关系问题。
川东开、万、云、奉农民大起义,主要是由云阳县收元教老教首高名贵所组织和发动,已如前述。据高名贵说,“我传的是林廷相,林廷相传张长清”88,而云阳月兰号起义后, “管事的是林亮功、林定相、赖仪章们”89,林定:泪与林廷相当是同一个人。云阳月兰号的另一领袖名张长青,他是否就是高名贵的再传弟子张常清,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田为根据张长青的自述,他是在云阳月兰号起义后,才被林亮功“裹胁入伙”90的,二者情况不同。至于林亮功的情况还不得而知。虽然如此,收元教对云阳月兰号的领导作用则显然是不容怀疑的。
林亮功告示中,使人们疑惑莫解的是告诫起义军成员们“务要皈依佛法师”一语。现存史料大都指出白莲教的“三皈”是皈依佛法僧,而不是佛法师。如山西长治县白莲教教首冯进京谈到授徒情况时说:“又教他要依三皈五戒才得成正果:一皈佛,二皈法,三皈僧……”91。又如河南鹿邑县混元教老教首王怀玉,就以“皈依佛法僧”中的“法僧”二字作为他儿子的名字。他就是这一派系所拥戴的“牛八”王法僧。
白莲教徒所必须遵循的三皈五戒由来已久,其内容决不容更动,所以“佛法师”之说不可能是云阳月兰号的领袖们所“创造”。襄阳地区收元教的创始人宋之清以及齐林等人,对此也不可能擅自更动,因为收元教在大起义前终究是个一般的教派,远不具备做出在白莲教内可称为惊人之举的这一更动的资格和声望。
嘉庆二十年河南涉县“拿获兴会传徒首从各犯”。据为首者刘景宽供认是“由直隶滦州石佛口王姓传授”, “有口授皈衣依佛、皈衣依法、皈衣依师,并戒杀、戒盗、戒淫、戒酒、戒诳语句。令入教之人,先在佛前受此三皈五戒”原来改动“三皈”内容的教派就是“自前明以来……流传至今嘉庆时期二百余年,已阅十辈”92的直隶滦州石佛口王姓所传的清茶门教。事实上也只有这个历史悠久,对清代前期白莲教各支派有深远影响的教派,才具备这样做的资历和条件。清茶门教所以将三皈改为“佛法师”,这一教派的鲜明反清传统及浓厚的“取而代之,思想密切相。清统治者在嘉庆二十年大举镇压清茶门教时,发现该教的《三教应劫总观通书》。“书内逆词,不一而足。如清朝以尽,四正文佛落在王门;胡人尽,何人登基多;日月复来属大明,牛八原来是土星,等语”。 93
茶门教内王氏家族与教徒的关系,与其它教派相比较也不同寻常,“入教者皆称之为爷,书信内并隐约朝上为上朝,送给银钱,名为根基钱,将来即为元勋钱,磕头礼拜,俨然若主臣。似此潜蓄异谋,实为各项邪教首恶。”94据被捕教徒说,“从前有人吃斋的,只到他家祖先牌位前磕头,就算皈依名下为徒”,这是由于“他们王姓祖上即是弥勒佛托生……将来弥勒佛仍要转生到他家”, “他祖上现在天上掌盘……凡吃斋的故后度到那里,享清静之福”,“其传授三皈五戒时…要磕七个头,四个是报天地、日月、水土、父母恩,两个头是拜佛,一个头是拜师”95。由此可见,石佛口王姓自认是弥勒佛所一再转世的、可联系人、神的高贵家族,因而将收徒与传授三皈五戒,亦即拜佛与拜师融为一体,视同一物,从而出现“皈依佛法师”的说法。
清茶门教在二百多年的传教历程中,有很大可能曾达到全国大部分地区。仅清统治者嘉庆二十年进行镇压时所发现的该教派活动地区,就有直隶、山西、河南、安徽、江苏、湖北等省。湖北省内,该教曾在武昌、汉口、汉阳、京山等地活动。河南省的新野、邓州也是该教派传教收徒的场所,而襄阳地区的收元教恰恰也是发祥在新野、邓州等地。正是在这里,宋之清接受了为清茶门教所改动的三皈五戒及其他教义。另一种可能是河南的收元教早在清朝初期即已深受清茶门教的影响,与众不同的三皈五戒在乾隆末年被宋之清等所继承,随后通过齐林、樊学鸣、肖贵这一条线传授给高名贵96,最后出现在林亮功告示上。
总之,林亮功告示提供了收元教与清茶门教关系的一条重要线索。至于与此问题有关的其它材料,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五、襄阳兰号及云阳月兰号领袖概述
张汉朝告示以张汉朝、张月梅父子领衔,后面还有张世龙等十四人的署名,这几乎包括襄阳兰号的主要人物。他们的事迹大都见于记载。
张汉朝,襄阳鹿门寺人97,一说是枣阳张家楼人98,起义时约七十岁。下述材料反映了他早年的一个情况:“张近仁,均州人,廪生,有文行,里居教授……嘉庆初,教匪犯均州,语乡人:‘贼魁张汉朝,诸生也,吾乡试,曾识其人,责以大义,或有悔心,愿往,以纾民困’。遂逆汉朝,说之不听。”99可见张汉朝是个诸生,曾参加乡试,未中。有的材料说“他会占课”100,估计他可能曾以此为业。
襄阳地区的部分白莲教组织“有南北二会”101,他是南会的老师傅,襄阳兰号的重要领袖如“刘起荣、张时什..阮正漋 隆、詹世爵、李槐淮、李潮、张世泷龙、张世虎”102都是他的门徒。“张汉进朝营时,带妻陈氏,子张牧,均在营病故……女婿王姓……女儿有三十多岁,外甥海儿,妻舅陈锦绣,都不管事”103。他的长子张正隆是襄阳兰号的战将,作战勇猛,嘉庆三年被捕时已五十七岁。再就是是张月梅,此人事迹史料很少记载,只有《续兴安府志》指出:“嘉庆二年四月,贼张月梅率党扑金坪“洵阳”104,他此后的结局不明。
有的论著认为,嘉庆元年三月,张汉朝亲自率领刘起荣、张世龙等在襄阳黄龙挡起义。其实不然。据张正隆说:“嘉庆元年三月,先是刘起荣、张时在襄阳起手叛逆,齐王氏也随后反的。到八月间,刘起荣、张时才接小的父子进去”105。李淮也指出:“到嘉庆元年八月内,寻着我师父张汉朝进营,就请他为总帅”106。所以襄阳兰号在黄龙挡首举义旗时,张汉朝并不在场。
迄今为止,有关论著大都指出,嘉庆元年三月黄龙挡起义是王聪儿一手组织、发动和领导。而有关史料都否定了这一说法。襄阳白号领袖高均德指出:“嘉庆元年,本县襄阳张知县又查拿邪教,将我拿获。……彼时张汉朝已于二月间起事,我回家……遂随同张汉朝打仗”107。高均德的叔父高成杰也说: “嘉庆元年……三月间,有同教的张汉朝谋反起事,我就跟着同走”108。襄阳白号另一领袖马应祥作了同样的追述:“嘉庆元年二月里,张汉朝手下聚有一万多人,就在枣阳县起手造反。小的……师父高成杰并高二、高三、高均德、马五们,听见张汉朝造反,就同小的于三月二十八日竖起白旗,称做高家营”109。前引张正隆的回顾也指出,刘起荣等起义后,“齐王氏也随后反的”。
张什也明确地说:“嘉庆元年三月间张汉朝等先在黄龙挡桃山庙起事,齐王氏、姚之富在夹河洲、 邓州起事,高二、高三、马五在高家湾起事。”110
上述起义军领袖们的追述在细节上各有所不同,但都一致指出,嘉庆元年三月襄阳地区的被压迫者,在白莲教的领导下,采取了陆续起义的方式。张汉朝的弟子刘起荣等人在黄龙挡首举义旗,在他们的带动下,姚之富、王聪儿与高均德才分别在夹河洲与高家湾响应。这次关系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初期斗争全局的起义中,襄阳兰号的作用是应首先予以考虑的。
襄阳大起义后,由“南会”发动的起义队伍组成襄阳兰号,以张汉朝为总帅,“北会”则形成襄阳黄号和襄阳白号,这就是当时著名的襄阳起义军。
张汉朝所属的教派虽然不同于姚之富、高均德所属的收元教,但终究同是白莲教,加以同在一个地区,同样遭到清统治者的残酷镇压,共同的命运促使他们在起义后进一步联合起来,对清军展开猛烈进攻,战果相当可观,牵制大量敌军,有力地支援了其它各部起义军,从而成为川楚陕农民起义军的中坚力量。其间,张汉朝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姚之富、王廷诏、李全成为襄阳起义军初期最有威望的领袖。
张汉朝起义时虽已行年七十,但仍长期率领襄阳兰号奔驰在鄂豫陕川等省。嘉庆三年春,襄阳兰号部分队伍由川东进入鄂西, “贼首张瀚潮汉朝、刘成栋等张建伪号旗帜,骑马立于群贼之中,指挥群贼分头拥扑”111。当时他已七十二岁,仍亲临前线指挥,显示出旺盛的斗志。
嘉庆二年七月,襄阳兰号由四川回师湖北途中,开始分为两部分,张汉朝率领詹世爵、李淮、阮学盛等为一路,王廷诏率领张世龙、张世虎、张正隆等为另一路112,分头打击敌人,长期吸引了清军部分主力。
嘉庆三年,张正隆在四川不幸被俘,清统治者曾企图以此对张汉朝进行诱降113。这件事此后所以没有下文,说明敌人的企图未能得逞。
张汉朝为首的襄阳兰号长期转战各省, “往返数千里,如入无人之境”114,并曾多次重创敌军,清统治者因而指出:“张汉朝为贼匪倡首,出入陕楚两境,最为狡恶”115。敌人的诅咒,恰恰表明襄阳兰号作战的英勇顽强。
不过襄阳兰号与襄阳黄号、白号相同,虽在具体战役中不时取胜,但对作战全局却缺乏全盘考虑,特别是嘉庆二年秋由四川回师湖北后,将士们一心只想返回襄阳地区,而当遭到敌人阻击、计划无从实现时,就长期盘旋在鄂西北、陕南和川北地区,一筹莫展,终于导致姚之富、王聪儿不幸牺牲,襄阳黄号受到严重损失的悲剧。
张汉朝在嘉庆三年后作战负伤,行动不便,襄阳黄号遭到挫折后,战场形势对襄阳起义军日趋不利,他虽“心甚焦急,旧病复发”116但在詹世爵、李淮等人的辅助下,仍率领襄阳兰号在艰苦条件下继续战斗。嘉庆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陕南五郎地区的一次激烈战斗中,张汉朝“中矛致毙”不幸牺牲117,终年七十三岁。
张汉朝以古稀之年参加起义军,不仅运筹帷幄,还亲临前线指挥作战,在将近四年中率领襄阳兰号奋战在鄂、川、陕、豫、甘五省的广大战场,取得不少胜利,直到献出自己的生命,足以说明他是川楚陕农民起义军中的一个突出的领袖。在此还需说明一个问题:襄阳起义军作战初期,被俘起义军成员及统治者的奏章中都只说张富国或张护国是起义军的一位重要领袖,而无张汉朝其名。如刘起荣追述起义初期情况说:“后来小的同姚之富、张富国并高成杰各立大旗,分招同教及被掳的人”118。又如起义军另一成员王集义也说:“上年因姚之富、张富国、王大树、刘起荣、黎述、高成杰等起事”119。直到襄阳起义军向四川作战略转移的途中,张汉朝一名开始出现,张富国的字样才从此不见。从这种情况看,二者应该是同一个人。
《方略》记载,嘉庆元年十二月,襄阳起义军“现分两起,一向东南逃窜……一向东北逃窜……姚之富等现已奔逃东南方的锤宜一带,此起北窜贼目,系刘起荣、张富国二人”120。这一史实在《圣武记》中则作如下记载:“时嘉庆元年十二月襄贼分二路,每路二万余,一姚之富、齐王氏等向东南,……张汉朝、刘起荣等向东北。”两相对照,证实张汉朝与张富国是同一个人。
又如襄阳起义军成员黄大德等说:“张富国现因年老多病,已将所领一千余人,交伊徒陈谷保率领,伪称元帅”。其后陈谷保被俘,承认“系张富国之徒。张富国年老,手下贼伙俱交该犯管领,伪称元帅。李潮即系该犯名下小头目。”121张富国年老多病,与张汉朝情况相同。李潮是张富国部下,同样, 以张汉朝为首的襄阳兰号的领袖中也有李潮。这些都可证实张富国就是张汉朝。
川楚陕农民起义军某些领袖的名字,有时因种种原因而更换,张汉朝一度改名张富国护国,就是这种情况,不足为奇。
詹世爵、李淮、张世龙、张世虎、阮学盛等都是襄阳兰号的著名将领。这支队伍兵分两路后,詹世爵和李淮等先后成为张汉朝最有力的助手。詹世爵于嘉庆三年七月在战场牺牲。李淮在嘉庆四年初被俘后,“祗求速杀”122,对敌人进行了宁死不屈的斗争。
张世龙、张世虎,湖北襄阳陈家集人,“父母原是吃教的”。嘉庆元年,他们与张世秀、张世凤兄弟四人一起参加襄阳地区大起义。从张汉朝告示上的署名顺序看,张世龙、张世虎在起义初期应是张汉朝的主要助手。嘉庆二年六月襄阳兰号分军后,他们自成一路,单独活动。嘉庆四年三月,张世龙在甘肃牺牲123。张世虎在起义进入低潮后,进行了长期的艰苦战斗,并响应襄阳黄号领袖樊人杰的号召,为开辟新战场以扭转不利局势,作了不少工作。他被俘后,“只求快快杀了”,战斗到最后一刻。张世龙之妻张汪氏,“营中呼为二掌柜”,她于嘉庆六年被捕后,“诘以贼营情形,竟无一语,惟求速死”。124
阮学盛即统治者记载中的冉学胜。“冉学胜一犯,系为张汉朝谋主”125。张汉朝牺牲后,他被大家推选为元帅,与“掌旗管事”的刘永盛密切配合,使队伍再度发展壮大。嘉庆六年末,在一次战斗中被敌人包围,自刎未遂,被捕后牺牲126
刘永盛是襄阳兰号起义初期著名领袖刘起荣之长子127。詹世爵牺牲后,他成为张汉朝的重要助手128。刘永太是他的堂弟129。刘起华可能是刘起荣的堂弟,“帮同刘起荣打仗”130,襄阳起义军成员杨应邦被俘后, “供出贼匪内有姚狗头即姚之富、张汉朝、李槐即李淮、刘启华刘起华五犯,俱系著名头目。”131足见他是起义初期襄阳兰号的重要领袖。他牺牲于嘉庆四年。
周天绪,一名周荣,曾长期在陕西、四川一带活动。他在嘉庆五年被俘后,“凶狠异常,坚称既已被擒,悉凭处治,一无可说,”132光荣牺牲。
廖士学在嘉庆元年襄阳起义军与清军鏖战时,曾引起人们的注意:嘉庆元年八月, “姚之富、齐王氏……廖士学、李槐等亦大集锤祥”133。嘉庆二年三月,襄阳起义军向四川作战略转移的初期,在一次战斗中,他“手执大旗”,率领骑兵冲锋时,中箭被俘,不幸牺牲134。
阮正隆是张汉朝起义早期的重要助手阮学明之子135。许朝恒未见史料记载,情况不明。李潮与张什则在被俘后向敌人屈膝投降,成为可耻的叛徒136。
云阳月兰号的领袖林亮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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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白岩山人, “习过白莲教”,所属教派不明,估计应是云阳收元教老教首高名贵系统。嘉庆二年六月,当襄阳起义军及徐天德、王三槐所部自东乡南下,临近云阳时,他“闰六月初四日就在白岩山起事”响应,组成云阳月兰号起义军。据张长青的口供,云阳月兰号起义后, “在白岩山被官兵围了几个月。到三年正月内,因乏粮食,奔路下山,逃到临江市,与徐添德、王三槐们会合。”因林亮功已在嘉庆二年八月牺牲,所以襄阳黄号领袖樊人杰“封林定相做元帅,并留下襄阳来的肖占国,也在一起管事”137。
林定相是高名贵的嫡传弟子,“乃林亮功胞侄”。云阳月兰号起义后,“那时管事的是林亮功、林定相、赖仪章们”,成为起义军的第二号人物。他被樊人杰封为“白岩山五营总元帅”,后不久,遭到敌人夜袭而牺牲138。
张长青,云阳人,“平日种田为业,与林亮功田界相连”。林亮功起义后,他全家被“一齐裹胁入伙”并被派“随同管事”。林亮功、林定相、赖仪章陆续牺牲后,他被肖古国等人立为元帅。但他“恐名头大了,心里害怕,就改称为张映祥。”嘉庆四年,他率领队伍在陕、甘等地活动,是清统治者所谓的“陕省三张逆”之一。其后“连年总在湖北、四川、陕西沿边老林内掠食掳人”。起义进入低潮后,他于嘉庆七年八月,率领部分队伍在云阳向清统治者投降,背叛农民起义军的事业139。
张长青兄弟张长庚,因张长青患病,一度“代当元帅”。他和肖占国在嘉庆四年三月的一次战斗中同时牺牲。
两件告示文字不多,语言质朴,立场鲜明,反映封建社会农民的本色。告示内容丰富,不同程度地说明各种问题,是研究川楚陕农民大起义历史的宝贵材料。本文只是初步探索,不当之处,请史学界的同志们指正。
注释:
1、档案,刘郭氏《供单》,乾隆十八年。
2、档案,冯进京《供单》,乾隆十八年。
3、黄育楩:《破邪详辩》,卷三。
4、《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三八,乾隆四十六年八月。
5、《清高宗实录》卷一○四四,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
6、薛仲三、欧阳颐编:《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三联,一九五六年版。
7、《钦定剿平三省邪匪方略》卷四二,嘉庆二年闰六月十二日,庚戌,宜绵、明亮、德楞泰奏。以下简称《方略》。《方略》卷四三,嘉庆二年闰六月二十一日,己未,宜绵、明亮、德楞泰奏。
8、《方略》卷四四,嘉庆二年七月初六日,癸酉,宜绵、明亮、德楞泰、惠龄奏。
9、《方略》卷四四,嘉庆二年七月十一日, 戊寅,观成,刘君辅奏。《方略》卷四四,嘉庆二年七月十六日,癸未,宜绵、明亮、德楞泰、惠龄奏。
10、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11、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二“蜀述”。
12、《方略》卷四三,嘉庆二年闰六月二十六日甲子,宜绵、明亮、德楞泰、 惠龄奏。
13、档案,高名贵《供单》,嘉庆二年闰六月。
14、档案,张正漠《供单》,嘉庆元年九月。
15、档案,王天万《供单》,嘉庆三年七月。
16、档案,高名贵《供单》,嘉庆二年日六月。
17、《方略》,卷三八,嘉庆二年五月二十日, 巳未,柯藩奏。
18、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19、魏源:《圣武记》卷九, “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一。
20、《清仁宗实录》卷三八,嘉庆四,年正月。
21、 《钦定剿平三者邪匪方略》,卷首9,以下简称《方略》。
22、《方略》卷一五九,嘉庆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丁卯,长麟奏。
23、《罗壮勇公年谱》卷上。
24、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25、《清世祖实录》卷四,顺治元年四月。
26、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27、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28、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29、档案:嘉庆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额勒登保等奏折。
30、《方略》卷一四四,嘉庆五年正月十九日额勒登保奏。
31、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32、档案:王义《供单》,嘉庆元年。
33、档案:王义《供单》,嘉庆元年。
34、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35、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36、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十一,“杂述”。
37、《方略》卷三四六,嘉庆年七年十月十九日德楞泰奏。
38、同上,卷三零六,嘉庆七年三月十二日勒宝奏。
39、《方略》卷二六九,嘉庆六年八月十三日额勒登保奏。
40、同上,卷一八五,嘉庆五年六月十三日德楞泰奏。观花沙纳《德壮果公年蜡》,卷十三。
41、档案:冀大荣《供单》,嘉庆五年。
42、《方略》,续编,卷三五,嘉庆十年正月初十日方维甸奏。
43、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44、档案:覃加耀,张正朝《供单》,嘉庆三年。
45、同上。
46、档案:嘉庆元年七月初五日景安奏折。
47、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48、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49、《方略》卷二六一,嘉庆六年六月十二日额勒登保等奏。
50、同上,卷二四二,嘉庆六年三月初九日额勒登保奏。
51、档案:苟朝九《供单》,嘉庆九年。
52、《方略》卷二六○,嘉庆六年六月初八日德楞泰奏。
53、档案:嘉庆元年七月初五日景安奏。
54、档案:刘学贵《供单》,嘉庆四年。
55、档案:陈翠禄《供单》,嘉庆四年。
56、《方略》,续编,卷三四,嘉庆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德楞泰奏。
57、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58、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59、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60、龚景澹:“坚壁清野议”,《瀚静斋文钞》,外篇。
61、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62、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63、档案:覃加耀、张正朝《供单》,嘉庆三年。
64、《方略》卷二六,嘉庆二年正月十七日惠龄等奏。
65、《方略》,续编卷三三,嘉庆九年九月十六日,上谕内阁。《方略》卷一二四,嘉庆四年十月初二日德楞泰奏。
66、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67、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68、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69、《方略》,卷二三一,嘉庆六年正月二十日书麟等奏。
70、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71、挡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72、吴熊光:《伊江笔录》下编.
73、《方略》卷三○,嘉庆二年三月十三日汪新奏。
74、《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嘉庆二年三月。75、《方略》卷三○,嘉庆二年三月十三日汪新奏。
76、档案:高均往《供单》,嘉庆四年.
77、档案:王兰《供单》,嘉庆元年.
78、档案:曾世兴、祁中耀《供单》,嘉庆元。
79、《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嘉庆二年三月。80、《方略》卷二○, 嘉庆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永保等奏。
81、档案: 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82、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83、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元年。
84、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85、档案: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86、档案:高均往《供单》,嘉庆四年。
87、档案:嘉庆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额勒登保奏折。参见许曾重、林易《刘之协在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作用的考察》,载《清史论丛》第二集,中华书局,一九八○年八月版。
88、档案:高名贵《供单》,嘉庆二年。
89、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90、同上。
91、档案:冯进京《供单》,乾隆十八年。
92档案:嘉庆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方受畴奏。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
93、档案:嘉庆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谕。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
94、同上。
95、档案:嘉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马慧裕等奏。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二辑。
96、宋之清、齐林与高名贵之间的师承关系,可参看高名贵《供单》。
97、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98、档案:李潮 《供单》,嘉庆四年。
99、杨承禧:《湖北通志》卷一四三,人物志二十一,忠义传三。
100、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1、档案: 张爪隆《供单》,嘉庆三年。
102、同上。
103、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4、叶世倬:《续兴安府志》卷六。
105、档案:张世隆《供单》,嘉庆三年。
106、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7、档案:高均德《供单》,嘉庆四年。
108、档案:高成杰《供单》,嘉庆四年。
109、档案:马应祥《供单》,嘉庆六年。
110、档案:张什时《供单》,嘉庆六年。
111、档案:庆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海兴阿奏折。
112、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113、《清仁宗实录》卷三五,嘉庆三年十月。
114、王念孙:《敬陈剿贼事宜折》,《王石臞先生遗文》卷一。
115、颙琰《御制诗初集》卷二六。
116、《方略》卷八六,嘉庆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亮等奏。
117、同上,卷一二八,嘉庆四年十月十四日邢彦成奏。
118、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119、《方略》卷三二,嘉庆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汪新奏。
120、《方略》卷二五,嘉庆元年正月初二日惠龄等奏。
121、《方略》,卷二九,嘉庆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惠龄等奏。
122、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123、档案:嘉庆四年三月十九日广厚奏折。
124、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方略》,卷二六九,嘉庆六年八月十二日往楞泰案。
125、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方略》,卷一二八,嘉庆四年十月十四日邦彦成奏。
126、档案:冉学胜《供单》,嘉庆六年。
127、档案:冉学胜《供单》,嘉庆六年。《方略》,卷二九三,嘉庆七年正月初四日庆成奏。
128、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129、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30、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131、《方略》卷三一,嘉庆二年三月十五日庆成等奏。
132、《方略》卷一九九,嘉庆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台布奏。
133、杨承禧:《湖北通志》卷六九,“兵事”三。
134、《方略》,卷三三,嘉庆二年四月初一日惠龄奏。
135、档案: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136、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137、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四,“蜀述”。
138、同上。
139、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资料来源《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4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

六月初八日德楞泰奏。
53、档案:嘉庆元年七月初五日景安奏。
54、档案:刘学贵《供单》,嘉庆四年。
55、档案:陈翠禄《供单》,嘉庆四年。
56、《方略》,续编,卷三四,嘉庆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德楞泰奏。
57、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58、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59、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60、龚景澹:“坚壁清野议”,《瀚静斋文钞》,外篇。
61、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62、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63、档案:覃加耀、张正朝《供单》,嘉庆三年。
64、《方略》卷二六,嘉庆二年正月十七日惠龄等奏。
65、《方略》,续编卷三三,嘉庆九年九月十六日,上谕内阁。《方略》卷一二四,嘉庆四年十月初二日德楞泰奏。
66、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67、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68、档案:赵聪观《供

中国历史故事画库二

单》,嘉庆八年。
69、《方略》,卷二三一,嘉庆六年正月二十日书麟等奏。
70、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71、挡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72、吴熊光:《伊江笔录》下编.
73、《方略》卷三○,嘉庆二年三月十三日汪新奏。
74、《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嘉庆二年三月。75、《方略》卷三○,嘉庆二年三月十三日汪新奏。
76、档案:高均往《供单》,嘉庆四年.
77、档案:王兰《供单》,嘉庆元年.
78、档案:曾世兴、祁中耀《供单》,嘉庆元。
79、《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嘉庆二年三月。80、《方略》卷二○, 嘉庆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永保等奏。
81、档案: 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82、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83、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元年。
84、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85、档案: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86、档案:高均往《供单》,嘉庆四年。
87、档案:嘉庆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额勒登保奏折。参见许曾重、林易《刘之协在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作用的考察》,载《清史论丛》第二集,中华书局,一九八○年八月版。
88、档案:高名贵《供单》,嘉庆二年。
89、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90、同上。
91、档案:冯进京《供单》,乾隆十八年。
92档案:嘉庆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方受畴奏。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
93、档案:嘉庆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谕。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
94、同上。
95、档案:嘉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马慧裕等奏。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二辑。
96、宋之清、齐林与高名贵之间的师承关系,可参看高名贵《供单》。
97、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98、档案:李潮 《供单》,嘉庆四年。
99、杨承禧:《湖北通志》卷一四三,人物志二十一,忠义传三。
100、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1、档案: 张爪隆《供单》,嘉庆三年。
102、同上。
103、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4、叶世倬:《续兴安府志》卷六。
105、档案:张世隆《供单》,嘉庆三年。
106、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7、档案:高均德《供单》,嘉庆四年。
108、档案:高成杰《供单》,嘉庆四年。
109、档案:马应祥《供单》,嘉庆六年。
110、档案:张什时《供单》,嘉庆六年。
111、档案:庆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海兴阿奏折。
112、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113、《清仁宗实录》卷三五,嘉庆三年十月。
114、王念孙:《敬陈剿贼事宜折》,《王石臞先生遗文》卷一。
115、颙琰《御制诗初集》卷二六。
116、《方略》卷八六,嘉庆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亮等奏。
117、同上,卷一二八,嘉庆四年十月十四日邢彦成奏。
118、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119、《方略》卷三二,嘉庆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汪新奏。
120、《方略》卷二五,嘉庆元年正月初二日惠龄等奏。
121、《方略》,卷二九,嘉庆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惠龄等奏。
122、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123、档案:嘉庆四年三月十九日广厚奏折。
124、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方略》,卷二六九,嘉庆六年八月十二日往楞泰案。
125、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方略》,卷一二八,嘉庆四年十月十四日邦彦成奏。
126、档案:冉学胜《供单》,嘉庆六年。
127、档案:冉学胜《供单》,嘉庆六年。《方略》,卷二九三,嘉庆七年正月初四日庆成奏。
128、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129、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30、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131、《方略》卷三一,嘉庆二年三月十五日庆成等奏。
132、《方略》卷一九九,嘉庆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台布奏。
133、杨承禧:《湖北通志》卷六九,“兵事”三。
134、《方略》,卷三三,嘉庆二年四月初一日惠龄奏。
135、档案: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136、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137、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四,“蜀述”。
138、同上。
139、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资料来源《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4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

六月初八日德楞泰奏。
53、档案:嘉庆元年七月初五日景安奏。
54、档案:刘学贵《供单》,嘉庆四年。
55、档案:陈翠禄《供单》,嘉庆四年。
56、《方略》,续编,卷三四,嘉庆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德楞泰奏。
57、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58、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59、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60、龚景澹:“坚壁清野议”,《瀚静斋文钞》,外篇。
61、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62、彭延庆:《当阳县避难记》。
63、档案:覃加耀、张正朝《供单》,嘉庆三年。
64、《方略》卷二六,嘉庆二年正月十七日惠龄等奏。
65、《方略》,续编卷三三,嘉庆九年九月十六日,上谕内阁。《方略》卷一二四,嘉庆四年十月初二日德楞泰奏。
66、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67、档案: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
68、档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69、《方略》,卷二三一,嘉庆六年正月二十日书麟等奏。
70、档案:胡明远《供单》,嘉庆八年。
71、挡案:赵聪观《供单》,嘉庆八年
72、吴熊光:《伊江笔录》下编.
73、《方略》卷三○,嘉庆二年三月十三日汪新奏。
74、《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嘉庆二年三月。75、《方略》卷三○,嘉庆二年三月十三日汪新奏。
76、档案:高均往《供单》,嘉庆四年.
77、档案:王兰《供单》,嘉庆元年.
78、档案:曾世兴、祁中耀《供单》,嘉庆元。
79、《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嘉庆二年三月。80、《方略》卷二○, 嘉庆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永保等奏。
81、档案: 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82、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83、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元年。
84、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85、档案: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86、档案:高均往《供单》,嘉庆四年。
87、档案:嘉庆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额勒登保奏折。参见许曾重、林易《刘之协在川楚陕农民大起义中作用的考察》,载《清史论丛》第二集,中华书局,一九八○年八月版。
88、档案:高名贵《供单》,嘉庆二年。
89、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90、同上。
91、档案:冯进京《供单》,乾隆十八年。
92档案:嘉庆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方受畴奏。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
93、档案:嘉庆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谕。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
94、同上。
95、档案:嘉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马慧裕等奏。转引自《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二辑。
96、宋之清、齐林与高名贵之间的师承关系,可参看高名贵《供单》。
97、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98、档案:李潮 《供单》,嘉庆四年。
99、杨承禧:《湖北通志》卷一四三,人物志二十一,忠义传三。
100、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1、档案: 张爪隆《供单》,嘉庆三年。
102、同上。
103、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4、叶世倬:《续兴安府志》卷六。
105、档案:张世隆《供单》,嘉庆三年。
106、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07、档案:高均德《供单》,嘉庆四年。
108、档案:高成杰《供单》,嘉庆四年。
109、档案:马应祥《供单》,嘉庆六年。
110、档案:张什时《供单》,嘉庆六年。
111、档案:庆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海兴阿奏折。
112、档案:张正隆《供单》,嘉庆三年。
113、《清仁宗实录》卷三五,嘉庆三年十月。
114、王念孙:《敬陈剿贼事宜折》,《王石臞先生遗文》卷一。
115、颙琰《御制诗初集》卷二六。
116、《方略》卷八六,嘉庆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亮等奏。
117、同上,卷一二八,嘉庆四年十月十四日邢彦成奏。
118、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119、《方略》卷三二,嘉庆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汪新奏。
120、《方略》卷二五,嘉庆元年正月初二日惠龄等奏。
121、《方略》,卷二九,嘉庆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惠龄等奏。
122、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123、档案:嘉庆四年三月十九日广厚奏折。
124、张世虎《供单》,嘉庆八年。《方略》,卷二六九,嘉庆六年八月十二日往楞泰案。
125、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方略》,卷一二八,嘉庆四年十月十四日邦彦成奏。
126、档案:冉学胜《供单》,嘉庆六年。
127、档案:冉学胜《供单》,嘉庆六年。《方略》,卷二九三,嘉庆七年正月初四日庆成奏。
128、档案:李淮《供单》,嘉庆四年。
129、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
130、档案:刘起荣《供单》,嘉庆二年。
131、《方略》卷三一,嘉庆二年三月十五日庆成等奏。
132、《方略》卷一九九,嘉庆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台布奏。
133、杨承禧:《湖北通志》卷六九,“兵事”三。
134、《方略》,卷三三,嘉庆二年四月初一日惠龄奏。
135、档案: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136、档案:李潮《供单》,嘉庆四年;张什《供单》,嘉庆六年。
137、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四,“蜀述”。
138、同上。
139、档案:张长青《供单》,嘉庆七年。
(资料来源《中国农民战争史论丛》第4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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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6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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