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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赵尔巽与中国古典史学的终结
(一)史学之分新旧问
英文中国历史故事曹冲称象
题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急遽的变化。在革新政治、革新观念、革新文化的呼声中,也出现了革新史学的呼声。
史学之是否应分新旧,以及如何分新旧,历来是有争议的。一种比较为多数人所接受的看法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史学,新时代孕育出新史学。但什么样的时代才是新时代,这又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为了避免引起过于纷繁的争议,本文把20世纪初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时代称之为新时代,把这个新时代所呼唤、所倡导的史学称之为新史学,把与新史学相对的史学称之为旧史学。本文将不涉及同一时期欧美一些史学家所说的把与新史学相对的史学称之为旧史学。本文将不涉及同一时期欧美一些史学家所说的新史学。
本文所说的旧史学,也就是中国的传统史学,是由司马迁首创、班固继而发扬光大的史学。这种史学在其产生之初,以其观念新、体裁新,很快取得主导史学新潮流的地位,是那个时代当之无愧的新史学。产生这个新史学的新时代,是秦皇汉武开创的统一的高度集中的君主专制度,与春秋战国相对而言是一个新时代。这个新时代产生的新史学,当以《史记》、《汉书》为代表。“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在中国史坛上称雄将近两千年。一大批煌煌巨著,使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引以自豪。
但是,新陈代谢是一种自然法则,史学也不例外。时代在前进,观念在更新。马班开创的新史学,经历了一千多年的辉煌之後,到上世纪末,帝制摇摇欲坠、新史学呼之欲出的时候,已经被人称之为旧史学了。本世纪一开始,梁任公以他那独特的带感情的笔,抨击旧史学,呼唤新史学。此后学派林立,名目繁多的新史学纷纷出现。直到20世纪80年代,大陆一部分史学工作者,在史学危机的呼声中推出了新潮史学。稍晚一些时候,台湾史学界的朋友办了一份刊物,名为《新史学》。《发刊词》中阐明其宗旨是不想取代任何形式的所谓‘旧史学’,而是要尝试各种方法(不论已用未用),拓展各种眼界(不论已识未识),以探索历史的真实和意义。该刊的《发刊词》反对以形式衡量新旧(《新史学》创刊号,第3页。)。我赞成这个关于史学衡量新旧的看法,但本文不讨论当代史学的新旧问题。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呼唤新史学、批评旧史学最有影响的是梁启超。他於1902年发表在《新民丛报》上的《新史学》一文中,批评中国传统史学有四弊二病。所谓四弊即“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所谓二病是“能铺叙不能别裁”、“能因袭不能创作”。极力倡导新史学,主张“史界革命”,甚至说“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这些批评虽然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对旧史学作了过激的批评,其偏颇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在中国那种沉闷的史学界,如此振臂一呼,仍不失为振聋发聩的宏论。对中国传统史学作出激烈批评的还有当时任北大史学系主任的朱希祖。他说:“我国现在的史学界,实在是陈腐极了,没有一番破坏,断然不能建设。”([美]鲁滨逊:《新史学》(何炳松译),朱希祖序(1921年8月10日)商务印书馆1921年版。)
(二) 新旧史学的重要分水岭在清史研究
在20世纪初的一、二十年间,中国史坛上出现了一大批清朝断代史著作。如:陈怀著《清史要略》一册,北京大学出版部1910年版;吴曾祺等著《清史纲要》14卷,商务印书馆1913年版;汪荣宝、许国英著《清史讲义》二册,商务印书馆1913年版;刘法曾著《清史纂要》一册,中华书局1914年版;黄鸿寿著《清史纪事本末》80卷,上海文明书局1915年版;许国英著《清鉴易知录》前编4卷,正编28卷,1917年藻思堂刊本;佚名《清鉴辑览》28卷,1918年上海文明书店出版。
在清室覆亡前夕及其以后短短的几年里,就涌现出好几部不同体裁的清朝断代史。新朝开国之初,私家踊跃编纂前朝史的这种兴旺景象,在中国史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清朝君主专制统治的唾弃心情,希望通过历史过程的再现,揭露清朝专制统治的黑暗和腐败。这些史学著作满腔热情地歌颂为创建民主共和国而奋不顾身的仁人志士,严厉批判君主专制制度,对清政府的立宪则予以有力的揭露,指出其虚伪性。例如:《清史要略》揭露说:“其名虽是,其实则远甚! 观所行之新政,类皆枝枝节节而为之,而又大率徒改易其形式,而绝乏精神,此不过聊以粉饰观听,迁延岁月耳。”“以是而言立宪,非所谓羊其质而虎其皮者哉?” “更有乖违立宪之原理者,为亲贵之擅权。……以一国之政权,而私之一家之亲贵,犹自命曰立宪,其谁信之哉? ”(陈怀:《清史要略》,北京大学出版部1910年版。参考何龄修:《中国近代清史学科的萌生》,载《中国历史博物馆馆朝刊》总第12-14期。)
《清史纂要》以浓厚的感情色彩写道:“同光之代,内难甫平,外侮迭至,宇内通人志士,咸知腐败之政策,陈旧之学说,万不足以希踪列强,恢复国力,由是倾向于改革主义,迨改革之多所掣肘。迄无成功,由是变而从事于破坏主义。加以西哲民权自由之风说,日以东渐,中朝贵族专制之政体,适成反对。此其所以相抗相敌相排相激以至于斯也。今者民国成立,易专制为共和,政体一新,五族平等,将来之幸福,未可量矣。”(刘法曾:《清史纂要》,中华书局1914年版,第202页。)《清史纂要》在叙述清政府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时抨击道:“……无立宪之实意,只以张皇形式迁延岁月为惟一之目的。”(刘法曾:《清史纂要》,中华书局1914年版,第163页。)它把“预备立宪”和“任用亲贵”放在同一节里叙述,在批评了预备立宪的虚伪之後,紧接着便揭露清政府任用亲贵。“夫以一国之政权,私于一家之亲贵,此东西各国所无也,而清廷竟悍然为之,其防制汉族,而弁髦宪法也如此。”(刘法曾:《清史纂要》,中华书局1914年版,第164-165页。)
汪荣宝、许国英编纂的《清史讲义》对清室覆亡的原因总结道:“其覆亡原因,至为杂,而最初之恶感,则在满汉待遇之不平等,私厚己族,虐使汉族,实为总因,加以前此诸帝之极端专制,最近数载之涂饰立宪,且现今世界最大公例,专制政体,已无容足之地。凡此皆革命之良好机会,而清之所以必亡者也。”(汪荣宝、许国英:《清史讲义》下册,商务印书馆1913年版第52页。)
黄鸿寿著《清史纪事本末》在比较专制与立宪时说:“晚近时代,世界各国以专制具称者,惟中国与俄罗斯,上年日俄之战,西人某闻之曰,此非俄日之战也,乃立宪专制二治术之战也。已而日果胜而俄果败,俄民群起而为立宪之争。”指出清政府预备立宪之目的“为掩饰中外耳目计”,“然宪法必由钦定,不许人民干预,识者知其粉饰观听,非真有公天下之心也”,并讥之为“非驴非马之立宪”。(黄鸿寿著《清史纪事本末》,上海文明书局1915年版第73卷。)
这些都是在清史馆建馆前后几年间出版的清史著作。
这些著作赞扬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运动,称之为“义举”、“起义”、称武装力量为“义军”、“革命军”。叙述革命党人被捕就义时,是非分明,斥责清政府残酷凶狠,颂扬义士的从容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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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世纪初,清朝的统治行将崩溃和被推翻之後,当时人们反思的焦点是,清政府的统治是否暴虐腐败?是否应被推翻?如何看待君主专制制度?是颂扬还是谴责?以及如何看待列强的入侵和清政府的因应等等,是当时史学界的热门话题,是任何一部清史著作都无法回避的。所以我说,新史学和旧史学的重要分水岭在清史研究。
上述几部清史著作,文字通俗,体裁新颖。在专制与民主,光明与黑暗,侵略与反侵略等问题上能揭示真理,宣扬文明,启迪读者,思想符合时代潮流,一时很受欢迎。但由于撰稿时间短促,专题研究不足,资料贫乏,有的甚至使用了许多荒诞无稽的传闻。因此,除个别著作较好外,大多数学术水平不高,生命力不强,很快就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
我们承认史学之分新旧,其前提是认可我国史学传统中的经世明道精神;如果认为史学不应有经世明道精神,自然就不应有史学的新旧之分。我之所以提起上述那些早已被人遗忘的几部清史著作,是想借此探讨一下史学的经世明道精神与求真求实精神的相互关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治与学术的关系,或者说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这些著作的昙花一现的命运,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启示,史学的经世明道精神固然重要,我国史学的另一优良传统——史学的求真求实精神尤其重要。如果只有经世功用而缺乏求真求实精神,像上述几部清史著作那样,即使在政治上有比较强的宣传功用,也会迅速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作品既然没有生命力,经世功用自然也只是短期效应。文以载道,套用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来说,载道的文都不存在了,哪里还有什么道呢?
(三)从建馆宗旨看《清史稿》
“国可灭,史不可灭。”这是我国古代修史的传统。前代灭亡之后,继起的一代即组织人力为前代修史。辛亥革命之后,清政府被迫退位。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政府,于1914年成立了清史馆,着手编纂清史。报请设立清史馆的呈文说:“大清开国以来,文物灿然,治具咸饬,远则金川请吏,青海敛兵,拓土开疆,历史之光荣犹在。近则重译通商,诏书变政,鼎新革故,贞元之继续攸关。洎乎末叶,孝定景皇后,尤能洞观世势,俯察舆情,宣布共和,与民更始,用能成德美文明之治,洵足追唐虞揖让之风,我中华民国追维让德,于大清皇室,特颁优待条文,崇德报功,无微不至。惟是先朝记载,尚付阙如。后世追思,无从观感。及兹典籍具在,文献未湮,尤宜广召耆儒,宏开史馆,萃一代人文之美,为千秋信史之征。兹经国务会议议决,应请特设清史馆,由大总统延聘专员,分任编纂。总期元丰史院,肇启宏规。贞观遗风,备登实录。以与往代二十四史,同昭垂于无穷。”1914年3月9日,袁世凯发布大总统令,批准成立清史馆。批文曰:“大清开国以来,文物典章,灿然具备,远则开疆扩土,有关历史之光荣;近则革故鼎新,尤贞元之绝续。迨共和宣布,让德昭垂,我中华民国特颁优待条文,允彰崇德报功之典。特是记载尚缺,观感无资,及兹文献未湮,徵求宜亟,应即如所请,设置清史馆,延聘通儒,分任编纂,踵二十四史沿袭之旧例,成二百余年传信之专书,用以昭示来兹,导扬盛美,本大总统有厚望焉。”(《政府公报》第660号。引自许师慎辑:《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以下简称《意见汇编》),1979年版第2页。)馆址即设于北平东华门内,延聘汉军正蓝旗人前东三省总督赵尔巽为倌长。赵尔巽起初不愿就任,袁世凯劝以修清史乃歌颂大清功德之事,正遗老所当效力之处,赵尔巽乃出任清史馆馆长。
(四)赵尔巽与辛亥革命
赵尔巽,奉天铁岭卫(今辽宁铁岭)人,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隶汉军正蓝旗。同治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贵州石阡府知府、贵州道台、安徽、陕西等省按察使及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1903年初升任湖南巡抚。1904年署理户部尚书。1905年出任盛京将军。1907年改充湖广总督。不久调任四川总督。1911年改任东三省总督。1911年10月(宣统三年八月)武昌新军起义后,赵尔巽在一封公开信中,公然威胁革命党人说:“诸君虽有兴风鼓浪之气,未必朝廷无压风破浪之能,诸君虽有人山人海之众,未必朝廷无排山倒海之威。”甚至说:“倘久执迷,则所谓子能覆楚,我必能复楚者,正自有人在也。”(致武昌起义诸君函稿,载《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8辑第5-6页。)
俨然以扶大厦之将倾为己任。在这封致武昌起义革命党人的公开信中,已经表明了他对清代历史的基本看法:“何况三百年来,君皆贤君,虽间有压制民族,阁舆情,皆少数误国殃民官吏之所为,非国家用人之本意也。以故生民相安已久,虽屡经甲午、戊戌、庚子数大变而仍相安者,君民之固结为之也。现已宣布立宪,分期筹备,原欲以询谋佥同者,破上下隔膜,化尽满汉畛域,而以固定邦基,免外强摇动也。”(致武昌起义诸君函稿,载《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8辑第5-6页。)赵尔巽这种顽固地反对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思想,有助于我们理解《清史稿》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曲笔贬抑辛亥革命。
为了在动荡中稳定东三省局势,免受武昌起义後各省纷纷宣布独立、赞成共和的影响,赵尔巽与袁金铠等人密谋成立“奉天国民保安会”。在奉天各界代表会议上,奉天巡防军统领张作霖在会场内外密布武装人员,甚至公然掏出手枪压制要求宣布东三省独立、响应武昌起义的革命党人,胁迫代表们就范。赵尔巽在张作霖枪杆子的支持下,宣布成立奉天保安会,他本人“当选”为会长。(《辛亥革命回忆录》(五),第547页。)张作霖保驾有功,当上了军事部副部长,并将所部二千多人开进省城镇慑民众。由于赵尔巽与张作霖这种特殊关系,后来《清史稿》缺乏经费时,张大帅提供了巨额捐款。赵尔巽死後,张作霖根据赵尔巽生前建议,续聘柯劭忞兼代清史馆馆长,委派袁金铠督率刊印、管理经费。
“奉天国民保安会”的宗旨在字面上是冠冕堂皇的:“为保卫地方公安起见,无论满、汉、回、蒙,凡在本省土著及现住之各省、各国人,其生命财产均在本会保安范围之内。”企图以此蒙蔽民众、阻抗革命。奉天保安会成立之後,赵尔巽电告清廷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邀功。电文曰:“旧机关一律存在,各司道并未辞职,所举部长皆以行政官兼充,……一如其旧,与另设临时政府迥不相同。”(东三省总督赵尔巽致内阁电稿,载《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八辑第18页。)这时,控制东三省局势的赵尔巽与担任内阁总理大臣的袁世凯保持极为密切的关系。东三省在赵尔巽的控制之下,当全国大多数省区都已升起五族共和的旗帜之后两个月,才最後一个迫于形势不得不降下大清的黄龙旗,但他心中的黄龙旗至死也没降下。
张作霖等清军将领,联名发出通电,要以“铁血解决政体”,“即由东省发起,就现有军队编为劲旅,共任勤王,先发制胜,由齐鲁分兵南下,誓灭彼党(指革命党)。”(《辛亥革命在辽宁档案史料》第70-71页。)
1912年2月清宣统帝宣布退位,赵尔巽的心腹谋士、保安会参议总长袁金铠代赵尔巽草拟的“东三省反对共和十二条”,其中宣称:
一、逊位懿旨乃迫挟,非出朝廷本意,东三省人民不忍承认。
二、东三省人民迎戴大清宣统皇帝,若宣统皇帝有不能到东三省之事实,东三省另立近支皇族之开明者为临时皇帝。
三、东三省于宣统皇帝到时,或另立临时皇帝时,即组织责任内阁,实行十九信条。
四、东三省于宣统皇帝未到以前,尚未另立临时皇帝之际,仍认督都堂、府部院为东三省督抚,听从命令,有抗逆者共殛之。
五、由东三省督抚派兵驻扎山海关,严守界地。
……
七、非大清帝国所有会议选举之事,东三省人民不复与闻。
……
在外交上也是只承认大清帝国与各国所订之条约,其他“概不与闻”。(袁金铠拟东三省反对共和十二条,载《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八辑,第209页。)随後赵尔巽、张作霖、袁金铠等人周密策划,对奉天乃至东三省全境的革命党人和无辜平民进行大规模屠杀。据当时的报告称:“前後为赵尔巽、张作霖等肆意残杀同胞人达数千以上,及集合各要地进退维谷者不下数万人,乃赵尔巽犹派兵剿捕,日事搜杀,军队所至,殃及妇孺,灭绝人道,至此已极。刻虽赞成共和,实为民军公敌。”(大总统袁世凯致赵尔巽电,载《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八辑,第221页。)
为效忠清室而血腥屠杀革命党人和无辜平民的赵尔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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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14年受袁世凯之聘,出任清史馆馆长。醉心于恢复帝制的袁世凯想藉清史馆延揽胜朝遗老、山林隐逸之士,争取他们的同情与支持。
而赵尔巽则想通过纂修清史,以示不忘先朝隆恩,树起心中的大清黄龙旗。赵尔巽的心腹袁金铠也进入清史馆,“总理史稿发刊事宜”。袁金铠又荐介金梁任校对。这样的建馆宗旨和这样的人事关系,已经决定了《清史稿》未来的政治面貌。
(五)从政治偏见看《清史稿》
清史馆虽然拥有一大批才学出众的学者,但由于设馆的宗旨在于为清朝“崇德报功”,“修史以报故君”,而主持人和大部分参与者又都是前清遗臣。他们反对共和,向往帝制,清史馆成立之初,于式枚、缪荃孙、秦树声、吴士鉴、杨锺羲、陶葆廉六人在“开馆办法九条”中说:“我大清定鼎二百馀年,厚泽深仁,休养生息,上无失德之君,下无抗令之臣,固属前代所希有,而武功赫奕,拓土开疆,文教昌明,轶唐绍汉,急宜及时记载,足以信今传後。”(朱师辙:《清史述闻》卷6 。)清室已经倾覆,民国也已建立,还称“我大清”、“我朝”,仍然把自己看成是清朝皇帝的臣民。《清史稿》中常有“我国”、“我朝”、“我军”、“国初”等字样,这种当朝人记当朝事的口吻,是清朝国史馆的口吻。民国设立的清史馆,竟以如此口吻写清朝史,岂非咄咄怪事!
1928年,清史馆为故宫博物院接收,1929年2月,故宫博物院邀请部分专家,对《清史稿》进行了审查。1929年12月18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呈行政院一文,列举《清史稿》反革命、反民国及其它错误共19条。认为该书“承袁世凯及北洋军阀之余荫,修史者系用亡清遗老主持其事,已开修史之特例。且以遗老中最为不学无术之赵尔巽为之馆长,彼辈自诩忠于前朝,以诋毁民国为能事,兼不顾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谬百出,开千古未有之奇。且于前年北伐挺进之时,赵尔巽等用吴佩孚、张作霖等捐款,删繁就简,仓卒成书。赵撰序文,盛称群帅之功。”这是最早也是最激烈对《清史稿》的政治倾向提出抨击的文字,并且建议“永远封存,禁其发行。”还有一些极富感情色彩的评论文字,如“此书不绝,是无天理”之类。还有一些类似“文革”时期报刊上常常看到的上纲上线的语言,例如“劝人复辟”、“鼓励复辟”、“望复辟之殷”等等。①这完全是情绪化和政治化的评判。
易培基请禁《清史稿》的呈文报送行政院后,行政院于19298年12月20日第49次院会讨论,“佥以清史稿立词悖谬,自应永禁发行”,并报请国民政府核示。国民政府于1930年2月19日训令行政院云:“按查清史稿纰漏百出,现经本府第63次国务会议决议严查在案。除派员前赴北平将故宫博物院现存之该项史稿悉数运京,永禁流传外,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一律严禁出售。”行政院于同月22日训令内政、教育两部知照,并着内政部转行各省市政府饬属严禁。
行政院检校《清史稿》工作,主要由吴宗慈负责,于1935年9月中旬完毕。除作成检校记外,还有检正表九册,补表六册。据检校报告,纪、志、表、传中有大量内容或书法不合,或事实讳略,或浅陋,或疏略,或错漏,需要分别修改、另撰、改写、补辑,删除。最严重的是甲项,即所谓“属大体者”,主要有二:“(一)清历代帝后失德者,均讳略不载;(二)反对汉族及反对民国之用意措辞,随处可见。言其大者,如康雍乾三朝之文字狱,或讳而不书,或略之已甚。如咸同朝之太平天国与清末革命党史迹,或书法不合,或故为书法以示贬,此为大体上应根本改正者。”
教育部于同年11月17日呈报国民政府的意见是:“在该史稿未修正以前,原稿似亦不妨仍准国内书店发行,惟须责令附印吴氏之检校述略或检正表,以资纠正。或由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纂述序言一篇,责令印行《清史稿》书商将序言刊诸卷首,俾读者对《清史稿》撰著人之政治僻见及莠言,预先明了,免兹煽惑。”(此处所引,均见傅振伦:《清史稿评论》上、下,载《史学年报》一卷三、四期,转引自《意见汇编》第544-610页。)
中央研究院的意见,以傅斯年为代表。认为“永禁为势所不能”,“目下之问题,仅为以如何方式解禁,或以如何方式修改清史耳”。重修清史,“此时国家力量恐不能顾及”。据《清史稿》为底本重修之,“殊觉未易实行”。他认为教育部的意见最为得体,“盖如此办理,则此辈《清史稿》之编撰人,既食民国之禄,又以遗民自居之丑态,普布于世。又一方面,此辈编撰人在史学上之不高明处,更无修改者为之分谤。学不称史,为赵尔巽以下诸人之羞;用非其人,为北庭政府之耻;何与于今之国民政府?政府既冠序于卷首,足以指明此书之误谬,及撰者所以自居之无聊。其解此书之禁,足以示政府存心宽大,无所惭即无所讳,民国立国之正义,固非此等丑辈所得而掩也。”
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请禁《清史稿》的呈文报送行政院后,行政院于1929年12月20日第49次院会讨论,“佥以清史稿立词悖谬,自应永禁发行”,并报请国民政府核示。国民政府于1930年2月19日训令行政院云:“按查情史稿纰百出,现经本府第63次国务会议决议严查在案。除派员前赴北平将故宫博物院现存之该项史稿悉数运京,永禁流传外,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一律严禁出售。”行政院于同月22日训令内政、教育两部知照,并着内政部转行各省市政府饬属严禁。
此后又陆续发表不少文章,详列事例,批评《清史稿》的政治偏见。但对错误的严重性,各方评估不一。《清史稿》的政治偏见,归纳起来,主要是掩饰清朝的暴虐统治(如极力淡化剃发令、逃人法、圈地令、文字狱等),反对民主共和、反对辛亥革命甚至不用民国纪年只用干支,诋毁异己(其中包括各时期的抗清武装、郑成功、太平天国、北伐军、康梁变法等等)。还有,焚圆明园的祸首戈登,传中不载,反夸其平太平天国之功。至于体例不合、行文草率、浅陋疏略等方面的失误,就属于另一类问题了。
(六)余 论
《清史稿》所代表的那个旧时代,以及由那个时代所产生的旧史学是终结了,但有关《清史稿》的争议并未终结。
《清史稿》的编纂者、查禁者、参与查禁解禁讨论的当事人,都已先后作古。该书出版六十多年,也讨论了六十多年。现在我们已有可能冷静地、不抱任何偏见地研究《清史稿》的成败得失,作为我们今後编纂一部新的大型清史的前车之鉴。
《清史稿》有许多错误,前人有列为19项的,有归纳为几点的,归根到底,最严重的如上所述,即反对民主共和、诋毁推翻帝制、创建民国的革命活动,这与赵尔巽等人的政治立场是一致的,而与时代前进的方向背道而驰。
但《清史稿》是毕竟集中了一批学者,历时15年完成的。它汇集了大量的资料,包括清国史馆档案、历朝实录、各省奏折、军机处存档、方略馆档案、各地私家撰述等等,凡13万种,约50万卷。经过整理排比,为读者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
孟森评论说:“《清史稿》为大宗之史料,故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即将来有纠正重作之清史,于此不满人意之旧稿,仍为史学家所必保存,供百世之讨论。明修《元史》,误称太祖之兵为‘贼军’,后人笑作史者之荒唐,而明祖不因此贬损,明代亦不因此而有瑕疵。”(孟森:《<清史稿>应否禁锢之商榷=,载《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76-477页。) 朱师辙说:“综而言之,《清史稿》之价值,纵以后有良史重撰,亦将如《旧唐书》、《旧五代史》而不可废,是可断言。”(朱师辙:《清史述闻》卷18。)国际学术界都很重视《清史稿》的史料价值,海峡两岸都对《清史稿》进行了整理。台湾在60年代修订出版,后来还完成了《清史稿校注》,大陆在70年代标点出版。
《清史稿》的史料价值是学术界所公认的,它的政治偏向也是不容否认的。回顾60年来的讨论,需要反思的问题是:一部学术著作的评价,政治标准应放在什么地位。《清史稿》的讨论,一开始就是政治标准第一,甚至是唯一的标准。最典型的例子是1929年12月18日故宫博物院呈行政院的报告,政治是惟一标准,学术价值一字不提。而且措辞激烈,上纲上线,甚至说:“况以民国之史官,而有反革命、反民国,藐视先烈诸罪状。若在前代,其身必受大辟,其书当然焚毁。”提出的处理办法也不可取,建议“将背逆之《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在查禁《清史稿》的过程中,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的《清史列传》也被查禁。1934年12月2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令内政部、上海市政府严禁中华书局及上海书报合作社发售,并不得据为底本。这种采取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的作法,当时已有不少学者明确指出,“永禁为势所不能”。有的学者说得十分尖锐。如容庚说:“在昔专制之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生杀予夺,惟意所欲,取违碍之书而销毁之,岂不掀髯自得曰:‘莫予毒也。’然十世之下,销毁之书,犹有存焉者。”(容庚:《清史稿解禁议》,原载1934年9月《大公报·史地周刊》,转引自《意见汇编》第624页。)这里说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经验:禁书的效果往往与禁书当局的愿望是相反的,有些书越禁越畅销。历史也已证明:查禁《清史稿》有百弊而无一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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