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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朝鲜通事古尔马浑(郑命寿)考
朝鲜通事古尔马浑(郑命寿)考[1]
在清朝崛起并征服中原的过程中,归顺满洲的汉人,尤其是入旗汉人起过纯粹满人所不能的作用,已是学界共识。事实上,除汉人外,还有朝鲜人、蒙古人也起过类似作用。本文所涉及的朝鲜通事(即译员、翻译),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群体,几乎不被注意[2]。他们或被掳,或主动投靠,成为满洲八旗的一员[3],并凭借其通事地位,影响着后金(清)与朝鲜的关系。古尔马浑是最为突出的一个。通过此人,可以较为深入地了解朝鲜通事这个特殊群体,还能透视清初政治中某些不为人注意的特点。
古尔马浑原名郑命寿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附载满洲旗分内的高丽姓氏中,有一个正红旗包衣人“古尔马浑,世居恩山县地方,国初来归。原任通事官。其子白晋魁原任护军校,孙莽董仪、皮占俱原任护军校。”[4]
“古尔马浑”的满语是“gūlmahūn”,原意为兔子或地支之“卯”,满族人以动物命名是常见的,这个朝鲜通事取的就是一个常见的满族名,与清宗室阿敏第三子同名[5],曾一度引起我的疑惑。在查对史料的过程中,发现通事古尔马浑在朝鲜也极为有名,原名“郑命寿”,偶尔也被译为“孤儿马红”或“谷儿马(洪)”,活跃于仁祖、孝宗两朝,影响至显宗朝犹存。但在中国撰写的明清传记中,除了阿敏子固尔玛浑(或顾尔马浑)外,根本没有提到这个满化的朝鲜人。
朝鲜仁祖二十三年(清顺治二年,公元1644年)闰六月甲申,清廷派“工部尚书兴能、礼部启心郎邬黑、通事官孤儿马红(郑命寿也)以香币牲醴赙禭谕祭于世子”[6]。
朝鲜孝宗三年(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十二月丙辰,清使敕曰:“今差内院学士苏纳海、梅勒章京胡傻、理事官谷儿马(洪)赍带被获人至王前讯明拟议具奏”[7]。
朝鲜《仁祖实录》记载孤儿马红即郑命寿的说法,初见于《沈阳状启》。癸未(即朝鲜仁祖二十一年,清崇德八年,公元1642年)九月初二日状启,“上使户部丞政陈乃贱他马、副使国史院正乃噶林氏、大通官孤儿马红乃郑命寿是白乎弥”[8],应是朝鲜修实录的原始依据。
显然,郑命寿的满语名gūlmahūn,因音译不同有“孤儿马红”、“古儿马(洪)”、“古尔马浑”、“顾尔马浑”等区别。朝鲜实录中有关郑命寿的记载比比皆是。
朝鲜《仁祖实录》载:“(郑)命寿,平安道殷山贱隶也,少为奴贼所掳,性本狡鲒,阴输本国事情,汗(应指努尔哈赤、皇太极)信爱之。”[9]
朝鲜《孝宗实录》载:“领议政郑太和曰:闻郑命守(即郑命寿)罪废,此诚幸矣。上曰:见其咨文,数命守罪状如彼而犹免于死,可知彼中刑法之坏乱也。且命守之奸黠特甚,不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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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有死灰复燃之患耳。”[10]
朝鲜《显宗实录》载:“(郑)命寿,西关人,而被掳于清国,以通官用事。困暴我国,罔有纪极。”[11]
总之,郑命寿原为朝鲜平安道殷山人,少年被掳,改称满名“gūlmahūn(古尔马浑)”,并得到后金及清汗的信任,成为一个颇具影响力的通事(即译员)。尤其是在仁祖后期,郑命寿十分活跃,翻云覆雨,俨然成为朝鲜的太上皇;到孝宗朝终于被清朝废弃,结束了他的通事生涯;但直到显宗朝,朝鲜君臣提到郑命寿时依然余恨未消。
天命年间以“巴克什”起家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说古尔马浑“国初来归”,时间模糊;有朝鲜史籍记载郑命寿是在“丙子”年(即清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被掳充当“胡译”[12]的,不确[13]。那么,郑命寿究竟何时被满洲所掳?
《满文老档》中有四条关于“gūlmahūn”的记载。其中天命八年四月的两条未载职衔[14];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六月十一日条中“gūlmahūn”的职衔是“beiguwan”(备官)[15],一般译为备御,相当于牛录额真(后称佐领),是努尔哈赤天命五年参照明制创立武官制后确立的身分等级,地位在游击以下千总以上[16]。
最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条:天命九年六月论功行赏:“gūlmahūn be baksi seme beyei teile.”其中,谓语动词“waliyambi”省略,汉译为“古尔马浑为巴克什,仅免其身”[17]。此处“gūlmahūn”的身份是“baksi(巴克什)”。巴克什是蒙语借词,原意是老师或师傅,努尔哈赤时入值“书房”(bethe i boo)的文人即称“巴克什”或“秀才”[18]。受到重视者是赐号“巴克什”,如以蒙文字母创制满文的“额尔德尼巴克什”,兼通满、蒙、汉文的“希福巴克什”及蒙古人“乌纳格巴克什”等。但显然还有专供缮写谕旨与文书的普通文人巴克什,古尔马浑就属于这一种巴克什[19]。至天聪五年,皇太极规定“文臣称巴克什者,俱停止,称为笔帖式,如本赐名巴克什者,仍其名。”[20]可见努尔哈赤“书房”中巴克什的地位或身份确有不同,赐号“巴克什”可以保留终身,非赐号巴克什后来则改称“笔帖式”。
天命年间的巴克什往往由武职表现其身份等级,这一点应该是不分赐号与否的[21]。但天命九年的“巴克什”“古尔马浑”与天命七年的“备御”“古尔马浑”是否为同一人,实难以断定[22]。下面暂撇下“备官”古尔马浑,专重考察“巴克什”古尔马浑。
天聪三年(公元1629年)四月,皇太极“改书房为文馆”[23],“巴克什达海同笔帖式刚林、苏开、顾尔玛浑、托布戚等四人,翻译汉文书籍;巴克什库尔缠同笔帖式吴巴什、查素喀、胡球、詹霸等四人,记注本朝政事,以昭信史。”[24]这里,顾尔马浑被称为“笔帖式”,与天聪五年上谕的规定是一致的[25],天命年间的“巴克什”古尔马浑,到天聪年间已改称“笔帖式”顾尔马浑了。
天聪十年,“文馆”改称内三院[26],从事汉文书籍翻译的文馆笔帖式古尔玛浑也随之归入内国史院。
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十一月,以太祖武皇帝实录告成,命礼部设宴于国史院,宴修纂各官,并赐“汉学士罗绣锦、王文奎,员外郎宜成格、敦拜、杨方兴、顾尔玛浑、石岱、古式各银四十两”[27]。这里,古尔马浑称为“员外郎”,是清廷改纂、修饰实录的结果,在顺治年间初纂的汉文本《太宗实录》中原作“副理笔帖式”,更原始的《旧满洲档》则作“ashan i bithesi”(意为副笔帖式),与天聪年间的称呼一脉相承[28]。
另外,在残缺的内国史院崇德五年档中,有五道由“顾尔玛浑缮写”的牛录章京承袭敕书,虽不书职衔,但从同时其他内国史院成员的称呼看,“承政”、“参政”、“理事官”、“副理事官”、“主事”、“笔帖式”等,都还保留较为原始的称呼[29],可以推测古尔马浑此时应为“副理事官”衔。
内国史院的职掌中,有一条是将“邻国远方往来书札”编为史册,故以来自朝鲜的笔帖式古尔马浑,出任后金(清)与朝鲜交涉中的通事、通使(即译员,翻译),当是必然之事。崇德七年(公元1642年)正月,“通使顾尔马浑来传圣谕云金尚先等发往尔国义州拘置”;十月,“上遣内院学士罗硕、兵部启心郎帕帕、通事顾尔马浑前往朝鲜”,办理“察究潜逃兵使林庆业”之事[30]。古尔马浑终以通事身分现身了。
顺治年间,古尔马浑依然为理事官及通事。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一,朝鲜国王遣三子李 等往北京祝贺,清朝颁发的赏品由“启心郎沃赫、郎中祁赖、章京(满文管事官之意)顾尔玛浑等送至驿馆”;十一月十一日,“内院学士祁充格、礼部郎中朱世起、通事顾尔马混,以朝鲜国王次子李淏册封世子”,赉敕前往朝鲜[31]。
联系天命、天聪、崇德、顺治四朝的中国史料及朝鲜方面的史料,可以断定:天命年间的“baksi”“gūlmahūn”就是天聪时期文馆的“笔帖式”古尔马浑,也是崇德间内国史院的“副理”及“通事”古尔马浑,顺治年间不变,与《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提到的正红旗包衣通事“古尔马浑”相符,也即来自朝鲜义州殷山(《通谱》讹为恩山)的“贱吏”郑命寿。
郑命寿天命年间已入后金为巴克什,有可能是天命四年(公元1619年)萨尔浒战后被俘的朝鲜兵,也即朝鲜实录中所说的“戊午、丁卯被掳人中以通事使唤”者之一[32]。他原籍朝鲜平安道义州殷山县,地处中朝边界,很可能从小就懂得汉语(在文馆从事汉文书籍翻译可以证明),被俘后很快学会满语,并改称满名“gūlmahūn”。因得努尔哈赤的喜爱,他得以进入书房,成为一个“巴克什”,进而担任皇太极时文馆、内院的“副理事官”和“通事”,以三朝通事的老资格,成为后金(清)与朝鲜交涉中的重要人物,虽仍隶属包衣,但与原“贱隶”身份已不可同日而语,这既是其满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必然结果。
从郑命寿为后金之巴克什推断,努尔哈赤书房中的文人巴克什,有赐号与非赐号的不同,前者可以保留终身,后者到天聪年间改称“笔帖式”,进而变为更文雅的“员外郎”,这是一般的通例;巴克什的来源,除蒙古、女真和汉人外,还有朝鲜人,这一点也未曾受到注意,就是清人修实录,也把来自朝鲜的古尔马浑归入汉人一列,尤其值得进一步探讨。
“周旋有力”的通事
郑命寿被掳后,逐渐介入与朝鲜的交往,频频出使,异常活跃,在外交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至迟在后金天聪七年(公元1633年),郑命寿已为通事出使朝鲜,地位不高[33]。
崇德元年,清军攻入朝鲜,朝鲜被迫俯首称臣。在签订和约的过程中,郑命寿的作用开始呈现。次年,和谈开始后,朝鲜方面的译员就建议“贿遗郑命寿,则和事似有庶几之望”,并将他与此前在双方交往中的重要人物——刘海[34]相提并论。于是,朝鲜“乃以银一千两赠郑命寿,龙、马两胡亦各赠三千两。”[35]龙指清户部承政英俄尔岱,马即户部参政马福塔,此时,郑命寿跟随英、马等驻留朝鲜,居中联络、穿梭传语,甚至对朝鲜世子也严词厉色,令朝鲜人错愕不已[36]。此后,在双方所有重要的外交事务中都活跃着郑命寿的影子。
崇德四年十一月,因清朝敕使到来,朝鲜备局上启:“今此敕使之来,既免赎银,又减骑兵,至于助粮事,亦令以应运岁贡米计数移纳,而马使自以为有所周旋,请加别赠以表喜谢之意,郑译处亦宜有赐物,上从之。”[37]跟随马福塔出使的郑命寿,因在谈判过程中有“周旋”之处再次受到朝鲜方面的重视。
崇德八年五月十四日,朝鲜提到与清廷谈判秋季发送折银、房妓之事时,指出“郑译周旋之力居多”[38]。
顺治二年二月,清军进入中原,因南方漕运未通,粮食发生危机。清廷即派郑命寿等三人为敕使,到朝鲜交涉运米20万石、急驰北京事宜。谈判由郑命寿主持,几经交涉后,郑同意朝鲜“以十万石给之”。于是朝鲜户曹“请以银三千两致谢于三使处,上命加两千两以准五千两之数”,几天之后,朝鲜国王“以银一千六百两遗北使两人,以三千五百两赐命寿,世子亦遗两使一千二百两,命寿一千两。”[39]郑命寿所得贿赂比其他二使多出一倍以上(他一人所得不少于6000两银子)。除了户曹外的谢金外,朝鲜国王、世子也直接贿银,郑命寿的重要性显然可见。通过贿买郑命寿,朝鲜得以免除10万石粮食的沉重负担。
顺治三年正月,郑命寿册封世子返清,朝鲜“赠敕使三人各银一千两,绸二百匹,细麻布六十匹,棉布三百匹,其中郑命寿例赠银七百两,密赠三千两,世子赠八百两。”[40]郑命寿一人所得超出“敕使”三人的总和。他出使朝鲜,除有专门的“例赠银”外,往往有更多的“密赠”银,而且循以为常。
顺治四年八月,因清朝减免朝鲜岁币大米900石,木棉2100匹,弓角200桶,顺刀10柄,胡椒10斗,及方物中黑绸麻布代白细苎布等,朝鲜国王与备局堂上官员讨论,谈到“今之减币,郑命寿颇有力”,决定“贿遗以中其欲”,至十一月,“密遗郑命寿以银二千三百两,输送于湾上”[41]。
可见,在处理清廷与朝鲜的外交事务中,郑命寿因“周旋有力”,得到朝鲜大量的贿赠。研究清韩宗藩贸易的张存武先生曾指出:“清使,尤其是通官,每凭上国威势,装腔作势,刁难属国。而朝鲜为了息事,或联络人情,也每不顾上谕,私下贿赂,密赠银两。”张先生还作了一个清朝使团各级人员在崇德八年、顺治五年及乾隆元年后(原文如此)等年份的例受赠品、数额及其演变表,可供参考[42]。但郑命寿所受贿赂,上自朝鲜国王、世子,下到政府各部门乃至地方官员,来源之广,数额之大,往往超出朝鲜例赠清朝使团各级人员的总数,这也反映出朝鲜方面对郑命寿的借重。
朝鲜君臣的“太上皇”
除了外交事物,郑命寿还毫无顾忌地插手朝鲜内政,俨然是朝鲜君臣的“太上皇”。
崇德六年五月,郑命寿认为吏曹参判李植“党护金判书诸人”,李植遂被备局“减下”“堂上”之职。金判书即金尚宪,是仁祖朝斥和派的代表大臣,坚决反对称臣于清,曾被送到沈阳等地拘留六年,直到顺治二年才被放归朝鲜。他“危辱备至而志不少挠”,连降清汉人耿仲明也对之崇敬有加,赞叹“东国只有金尚书一人”[43]。直到孝宗朝,清廷对起用金尚宪仍大为忌讳,曾派郑命寿横加责问:“虽欲瞒我,俺等耳目极多,其可欺乎?”[44]
崇德八年三月,因“郑命寿请罢之故”,刑曹判书元斗勺去职,他是出送朝鲜抗清总兵林庆业时的备局堂上官[45]。顺治二年十一月,听闻郑命寿将至,朝鲜户曹判书闵圣徽请求递职,因从前为远接使时曾杖杀一依附郑氏横行的小吏,“命寿至,闻而笑曰:‘户判,国之重任,奈何以向日之细故,骤递其职也!’”[46]同时,吏曹原以李植为敕使馆伴,因郑命寿“轻侮”李植而不得不代以金堉。顺治四年三月,“平安监司及两邑倅皆以郑命寿之言递职”[47]。
在处理内政方面,朝鲜君臣一直小心翼翼,以免受到诘责。顺治元年四月,郑命寿传言要“处断德仁”,朝鲜遂安置宗室怀恩君李德仁于大静县[48]。顺治二年六月,朝鲜方面问询郑命寿,在得罪清朝的朝鲜陪臣中,除李敬舆、李明汉、申翊圣、翊全兄弟(即东阳尉,为朝鲜世子姑夫)“已许收用”外,还有谁某是“未许收用者”,郑氏答之“清国别无籍名记罪之事,自本国差除少无所妨。”[49]朝鲜任命大臣,首先要征求郑命寿的意见,甚至是宗室的处置也不例外。
顺治七年二三月间,发生“六使诘责”事件,主旨则是为皇父摄政王多尔衮求婚。郑命寿与户部尚书巴哈纳等六使络绎入朝,诘责朝鲜起用金尚宪、赵絅、金集等三人,又召集六卿、两司承旨等责问与日本交往状况,探听朝鲜修城训兵之事。最终,朝鲜不得不发配领相李景奭、赵絅至义州白马城,金尚宪、金集等也被革退,并答应出送宗室女义顺公主通婚。在六使中,郑命寿虽排名第五,却是最活跃的一个人。[50]
总之,郑命寿在朝鲜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实在非同小可:上从宗室乃至备局堂上(盖相当中央各部院)首脑官员下至地方各道监司长官的任命、使用及处置,朝鲜君臣均需视其脸色行事。说郑命寿在一个时期内(尤其是仁祖时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朝鲜内政,当不为过。甚至在郑命寿被废后的孝宗朝,还有辅导朝鲜世子的东宫赞善宋浚吉曾因“前日李馨长、郑命守[寿]之交搆,有所不安”,在清使将来时请求归乡[51]。郑命寿虽去而余威尤在,说明他对朝鲜政治造成的影响甚至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除直接干涉朝鲜内政外,郑命寿还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大肆谋取私益。崇德四年(仁祖十七年)六月,为了结欢郑命寿,朝鲜领相崔鸣吉建议给在朝鲜关西的郑命寿之母予以食养,并赐命寿“赏职”,郑命寿十分高兴,但为了掩人耳目,提出“愿得官教而退书往年月日”,结果摇身一变成为明天启八年(公元1628年)授予的“同知中枢府事”[52]。因此郑命寿之母在死后还得到“贞夫人”的赠号[53]。崇德八年(仁祖二十一年)十月,郑命寿的故乡朝鲜平安道义州殷山县被升格为府,次年,又以其父母葬地所在,成川府东面地界被割属殷山府[54]。
郑命寿原本出身“贱隶”,社会地位十分低下,其亲友也多半如此。随着郑命寿的得势,他们一并鸡犬升天。如郑命寿的“同生之女”四生,原为“肃川官婢”,后被免除“官役”;妹夫林复昌原在成川为正兵,因郑命寿所请,得免军役。[55]郑命寿还将其“族属免贱”一事专门提出,朝鲜备局也“不得不勉从”[56]。
在“族属免贱”的基础上,郑命寿培植了一个基层(尤其在朝鲜关西地区)关系网。他的妻弟奉永云原为“定州官奴”,迫于郑氏压力,被授于“本道守令”,因其本人不愿赴任落空,郑命寿再次力请,终于得授宁远郡守[57]。族侄李玉錬,本为殷山贡生,得授文化县令,不久又升“通政”,“玉錬时年二十三,挟命寿之势,凌蔑同道守宰,至是又升堂上,人莫不愤惋。”[58]养子郑善为司导寺主簿职,甚至“从前有恩者”义州人韩得连也得任大吉号里权官[59]。郑命寿在义州还有一心腹崔得男,“以贱隶居在义州,阿附郑命寿,持国阴事,泄露甚多,命寿信爱之,朝廷希命寿风旨,授官至郡守”[60]。
朝鲜关西地方的一些官职,甚至被郑命寿族人“世袭”下来。如仁祖二十六年三月,郑命寿方为异姓四寸亲、族侄张继禹请到义州“方山万户”之职,至次年正月即升为安州边将“老江佥使”,而原“方山万户”又授予命寿“同生弟女婿”博川校生金钿[61]。
朝鲜孝宗曾经谈到:“清人岂尽知我国事乎?凡前后诘责,皆是郑命守之所操纵也。”领议政郑太和也说:“西路人与郑命守亲密者颇多,我国微细之事,无不相通。”[62]可见,郑命寿任用亲信,培植了一个颇为灵验的情报网,朝鲜大小事情都逃不出其掌握,成为朝鲜君臣十分忌惮的人物。
为了上下、内外相通,郑命寿交结朝鲜大臣,又建立了一个上层关系网。仁祖朝宰臣李敏求,本为宰相之子,文才敏捷,因江都失职被谪西路,娶郑命寿妻妹为妾,藉郑命寿之势挟持朝廷,影响极坏,“古今天下,为人臣子而交结邻贼,挟制君父,岂有如敏求者哉!”尽管郑命寿意图救护,也有人因敏求文才欲荐以修史,终因名声太坏而被废弃数十年以卒[63]。又如仁祖朝曾任“左相”的申景禛,被认为与郑命寿“相厚”,“尽心于上国(指清),莫如左相”[64]。而领议政崔鸣吉也有嫌疑,“清人每言鸣吉有功于彼此”,仁祖也知“清人之待领相异于他人”[65]。崔鸣吉本人颇有才能,曾被认为是“救时之相”,但他挟送斥和之臣、倾轧士类,也被视为“小人”,与李敏求一样,都是朝鲜主和派的代表,为清议所不容[66]。李敏求、申景禛、崔鸣吉,这些朝鲜相臣,或为郑命寿姻亲,或与其“相厚”,且与之交接的朝鲜大臣不止于此[67],郑命寿能在朝鲜政治生活中发挥重大作用,原因不难理解。
盛极而衰的结局
郑命寿何以能成为朝鲜的“太上皇”?固然他是代表清朝出使,充当清朝的代言人[68],但这仍不足以解释郑命寿的恣肆与胆大妄为,以及他在朝鲜通事这个群体中的特殊地位。
以天命时的巴克什到天聪、崇德时的通事、笔帖式,郑命寿的权势之重无过于顺治一朝,尤其是在皇父摄政王多尔衮突然逝世之前,达到了顶峰。究其缘由,恐与郑命寿之于多尔衮为国人兼私人(旗下属人)的双重身份不无关系。
其一,清朝主管朝鲜事务的大臣英俄尔岱(即龙将)以郑命寿为“腹心”,极力维护,多方倚重,早在崇德年间已显山露水。
崇德四年(朝鲜仁祖十七年,公元1639年)正月二十一日,有沈天老到沈阳告发“朝鲜贿银二千六百两及杂物七驮于郑命寿、金石乙屎等,而敕行回还后追载入送。且皇帝前所献柿、梨各千颗,两译盗减”[69]之事。清刑部派人向朝鲜调查,查出事情的起因是朝鲜世子馆文学郑雷卿、讲院司书金宗一等人认为“清译郑命寿、金乞屎作弊无穷”,“敕行时横恣,赎人时操纵,此国凡干谋议,诸王之外,虽任使于龙(英俄尔岱)、马(马福塔),实不得预闻……两间传语,全凭此辈……受贿多则作害甚”,明知“郑命寿与龙将辈相为腹心”,但欲为国除害,还是铤而走险,唆使沈天老告发郑命寿。结果,此案以英俄尔岱、马福塔等人蓄意袒护郑命寿告结,不仅其受贿、作弊之事被漠视,郑雷卿、姜孝元等人反以“谋害两译”的罪名被绞杀,时间是四月十八日,其他相关人员也被送往清朝监禁[70]。事件说明,郑命寿与英俄尔岱的“腹心”关系,是此案不可动摇的基础,这种“腹心”关系,犹应以国人兼私人(旗下属人)为指归。
郑命寿为英俄尔岱的私人,不成问题。崇德七年十月,英俄尔岱与来自朝鲜的韩润通婚,告诉朝鲜是世子“婚期迫头,家无所储,俺且出去,极为切闷”[71],郑命寿为此专门派自己在朝鲜的“心腹”李馨长传言,朝鲜遂“遗龙胡、郑译白金五千两,黄金各十余两”,还送清蜜、花纹席、白绵纸、细木棉、丹木、红柿、南草、各色鱼等多种礼物[72],赞助英俄尔岱的婚事。郑命寿为英俄尔岱打理私事,正是基于旗下属人的关系。
第二,英俄尔岱与多尔衮的领属关系是明朗的。多尔衮曾言“今国家一应事物各有专属,户部惟英俄尔岱……是赖”。任用私人,是清初政权的本质[73]。由此推断,郑命寿为多尔衮的亲信私人(旗下属人),也应问题不大[74]。故而顺治五年英俄尔岱逝世后,郑命寿与多尔衮的关系更加接近。
顺治七年,因“九王新丧夫之(夫之即古于氏之称),故欲与国王结婚”,从二月开始,郑命寿与户部尚书巴哈纳、内院祁充格等人络绎入朝,不断以各种借口向朝鲜君臣施加压力,朝鲜孝宗也看出“快许婚事,则渠辈甚喜,查问亦不行”,“命寿言当以查问曲折归奏皇帝,然若成婚媾,则查事亦可少缓。”查问即指诘责朝鲜起用金尚宪、赵絅、金集等及修城训兵之事,主要还是为求婚服务的。由于孝宗之女年幼,最后以宗室锦林君恺胤十六岁女,封为义顺公主,由朝鲜大君亲自护送,四月从朝鲜出发前往北京。在二个多月的谈判过程中,郑命寿不断表明“皇父王使俺等详问而来”、“俺等即驰归北京禀命于皇父王”,如果不是多尔衮的私人,直接秉承多尔衮的旨意,郑命寿在这个事件中的活跃程度与其“第五使”的地位未免不相称。[75]
第三,郑命寿与多尔衮的密切关系,应是其命运发生转折的关键因素。
顺治七年底,多尔衮的突然去世,郑命寿失去了强硬的靠山。次年(孝宗二年),出使北京的朝鲜人已经发现“郑命寿气色则与前顿异,大有忧惧之色”[76]。至顺治十年,古尔马浑正式受到了刑部审讯,朝鲜方面积极参与。据朝鲜国王咨开:“古儿马红往来本国,积有年纪,其勒掯奸滥之状,固不可一二计。只缘事系敕行,不敢违越,虽甚难堪,一向曲循,以至今日兹昔伏见。……朝廷既已洞烛,将本人籍产为奴,本国亦合将本人弟子及亲属之授官者革职论罪,又将本人殷山、义山两处所蓄女人等并令发还原籍,两邑官吏恸于威势,不即报知,事甚可骇,亦皆究治,削夺官爵。……将本人亲侄家小并皆革职论罪还籍。”清刑部认为他“把持朝鲜,违旨悖法,擅作威福”,建议“姑免死,家产著照披甲例与他,仍发本王为奴”[77]。此处受审讯的古儿马红即郑命寿,应该是作为多尔衮的亲信被清算的,同时也反映了清廷改善外交形象的努力。对此,孝宗十分欣喜,但又担心“他日起废而复用”,清使答以“万无起废之理”[78],孝宗方才心安。朝鲜也出现了“彼此晏然,西路接待渐至埋没”[79]的太平景象。
经历变故后的古尔马浑,可能就任闲职国子监教官[80]。他在朝鲜的势力一扫而光,“命守亲党数十人分罪轻重”受到不同程度的惩治,他的族人亦从此销声匿迹[81]。古尔马浑的一生,贵贱荣辱反差极大,盛极而衰渐趋平凡。他的经历,凝结着许多后金及清初政治斗争所留下的痕迹(参见附表一)。
满洲八旗中的其他朝鲜通事
在后金(清)与朝鲜的关系中,朝鲜通事的作用,在郑命寿身上,已有清楚地体现。作为一个群体,朝鲜通事还表现出若干共同的特征。
与郑命寿最相似的是“金差仲男”,“即我国(指朝鲜)北道土兵朴仲男”,原名“东南明”,“降于虏中”,“背国投贼(指清),凡可以害于我国者,无不阴教”[82]。朴仲南出身土兵,他在后金与朝鲜交往中斩露头角更早于郑命寿,“见亲于九王,方为其高山(即固山,也即旗下)将官,最为用事。”[83]也是多尔衮的亲信私人。
“胡译梁戒玄者,柔远镇土兵梁士卜之子也,乙丑(天命十年)被掳,戊辰(天聪二年)逆变时,交接梁景鸿,投凶书于虏中,至是随狼革出来,知其父被戮,阴嘱诸胡,种种生梗,而又请见其父母妻子。”[84]梁戒玄也与朴仲南一样,是土兵后代,社会地位不高,与郑命寿的“贱隶”出身相差无几。
《满洲八旗氏族通谱》中还较为集中地提到许多曾任通事的朝鲜人(见附表二),除少数未注明外,大都为隶属八旗的包衣人[85],尤以正黄旗为最多。如舒吉理、崔礼弼、调亥及镶白旗的文瑞[86]、镶红旗的明色尼、镶蓝旗的金德裴等,不仅父子承袭为通事,往往子孙三代、甚至四代均为通事,可谓包衣通事世家,地位相当特殊。
最著名的当为镶黄旗包衣新达理(也称辛达礼),是《通谱》满洲旗分内所附朝鲜姓氏的第一家,初任通事。他在任通事期间,两次出卖族人[87],“摘发奸弊,折其机互,间谍莫逞”[88]成为其荣进的阶梯;从征朝鲜也表现积极,得到皇太极的信任,步步高升,举族有荣,不难理解。他的出身虽然不详[89],但以居住易[义]州,应为朝鲜边民,可能因战乱到后金。从其表现看,若非与朝鲜结仇,即有可能原本社会地位不高。
崇德四年九月,朝鲜备局“请给白金数百两于清译李仍叱石”[90],可对应于镶黄旗包衣李仁杰,顺治十四年三月初十日因覃恩被封为“奉政大夫、礼部通官壮大品级加一级”,妻朴氏为“宜人”[91],“年六十五尚精气矫矫”,于“丁未(康熙六年)九月十七日怡然长逝”,子李蒙摄尼也即李蒙山[92]。
崇德七年三月,清朝在处理朝鲜挖参人犯时,“有通事韩甫龙、卞兰等来到世子馆所,说称所据供辞既已具悉,别无更问之事。”[93]“卞兰”可对应于镶黄旗包衣“边南”(《沈馆录》称“卞难”[94]),崇德四年曾与郑命寿同使朝鲜,作威作福[95]。
这些朝鲜通事,与郑命寿相似,原在朝鲜多半社会地位不高,进入后金得到一个改变身分的契机。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各种才干充分发挥,得到后金(清)统治者的重用,他们的满化应该说是自然而迅速的。
通过这批朝鲜通事,还可以透视后金(清)政权的用人策略:即更愿意信任和重用原本社会地位低下或与故国有仇的人,藉此收罗大批异族忠贞分子,包括汉人、蒙古及朝鲜人,不仅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人力资源,还给八旗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像砍大树一样把明朝三百年基业逐渐摧毁,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统治政权。
附记:
2004年年夏至2005年夏,得到韩国高等教育财团支助,得在首尔国立大学奎章阁自由读书。读到郑太和的《阳坡年纪》,确切记载了郑命寿的来历,补记于此:“通事郑命守,我国殷山人,己未随姜弘立陷虏,为其所使,而凶狡多谋。丙子之变,有功于清国,大见信宠,今以通官出来,所谓敕使,充位而已。站官及监兵使惟恐其忤于命守,言出其口,不敢违拒。”这段记载的时间是己卯十一月,也就是明崇祯十二年,清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
附表一 郑命寿大事记
清、朝鲜纪年 郑命寿及相关史事
公元1619年己未 后金天命四年 朝鲜光海君十一年
春,后金努尔哈赤军在萨尔浒俘获朝鲜元帅姜弘立所率援军三四千人,其中包括郑命寿。
公元1633年癸酉 后金天聪七年 朝鲜仁祖十一年
十月,随英俄尔岱出使朝鲜,困辱从前“杖罚”于己之朝鲜官员。
天聪八年 仁祖十二年
十二月,出使朝鲜,求索《三国志》、《春秋》及笔墨等物。
公元1636年丙子 清崇德元年 仁祖十四年
清皇太极再次发动战争,朝鲜战败,被迫与清签订君臣之盟。郑命寿在其中立功,从此大受见宠。
崇德二年 仁祖十五年
正月,出使朝鲜,为英俄尔岱、马福塔的心腹,周旋于清韩和谈,首次呈现重要作用,朝鲜贿银1000两。
崇德三年 仁祖十六年
八月,诘责朝鲜以妓女抄送皇帝侍女,并承诺将从中斡旋。
公元1639年 崇德四年 仁祖十七年
正月,传言朝鲜入送奏请使,册封世子;朝鲜贿银2600两及杂物七驮,遂与金石乙屎盗减岁贡柿子、梨各千颗,被沈天老告发,酿成大波。四月十八日朝鲜郑雷卿、姜孝元等被绞杀,其他有关人员出送清朝。六月,妻甥定州人奉永云得除西路边将。七月,得朝鲜“赏职”(天启八年“同知中枢府事”);妹夫成川正兵林复昌得免军役;求索朝鲜译官张体忠,得善马3匹。八月,奉永云得授本道守令。十一月,以免赎银、减骑兵、以应运岁贡米助粮等事周旋之力,朝鲜备局请予“赠物”。
公元1640年 崇德五年 仁祖十八年
三月,至定州督发朝鲜征派舟师,参与锦州之战。十月,通报英俄尔岱将为12事到湾上(包括调兵替戍及各邑逃汉搜括事)。十一月,令朝鲜出送不用年号、不受官爵的前判书金尚宪(次月金尚宪到达义州)。十二月,朝鲜贿银1000两。
公元1641年 崇德六年 仁祖十九年
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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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送朝鲜前判书金尚宪、前持平曹汉英、学生蔡以恒等至沈阳,传达清廷处置意见。三月,令朝鲜世子、大君四月随清帝西行,调送精炮5、60人、驿马70匹。五月,因其传言,朝鲜吏曹参判李植被递职。七月,弟郑命春葬母,得朝鲜追赠“贞夫人”。十月,令杀朝鲜前义州府尹黄一皓、义州人崔孝一族属及潜商多人。十二月,令朝鲜世子等耕田自食。
公元1642年 崇德七年 仁祖二十年
正月,传令金尚宪、朴潢、申得渊、曹汉英、蔡以恒等五人出送义州拘留,有自功之色,求升资,得允。十月,传言英俄尔岱将与韩润约婚,得馈白银5000两,黄金20余两,并清蜜等重礼;因前宣川府使李袿告密,查问汉船出没之事(次月朝鲜急斩李袿于义州);妻弟定州官奴奉永云得为宁远郡守。十二月,族侄李玉錬得为文化县令,换授奉永云为顺川郡守;押解因李袿告密而被出送之申翊圣、李明汉、许启、李敬舆、申翊全等五臣至清;索求牛黄10部,得允。
公元1643年 崇德八年 仁祖二一年
二月,诘责朝鲜杀死李袿之举;以赎银1000两放还朝鲜前参判李敬舆、前判书李明汉,前同知许启赎银600两(金尚宪依旧拘留北馆),令朝鲜送敕并差谢恩使。三月,请罢刑曹判书元斗勺职,得允。五月,知会房妓折银、七处宴享及岁币杂务减除事。十月,传顺治即位诏,并宣减岁币十分之一、裁革房妓、鹰犬、宽释金尚宪、崔鸣吉及监禁义州之申得渊、曹汉英、蔡以恒、朴潢等事,所减使臣礼单却因译辈私下加码反有增加;放出世子东还风声,欲其故土殷山县升府、族属免贱、西路罪人大放释。
公元1644年 顺治元年 仁祖二二年
三月,因朝鲜青原府院君沈器远“谋反”,欲推戴宗室怀恩君李德仁“将为通中国攘外夷”事,急求了解,并于次月促使朝鲜安置李德仁于大静县,诘责朝鲜八臣率尔除职事。以父母葬地所在,割成川府东面地界属殷山府,为看护父母坟山及节日祭祀方便,将文化县令李玉錬换授永柔,请为同生之女四生免除官役。七月,示意将周旋世子东还、变通岁币和贡道诸事。八月,知会朝鲜清朝定鼎北京,请于十月发进贺使。
公元1645年 顺治二年 仁祖二三年
二月,令朝鲜运米20万石到北京,时间不可超过七八月。朝鲜以其心腹李馨长极力周旋并大肆贿银,国王、世子、户曹等赠赐不下6000两,终得议定运米10万石。闰六月,祭吊朝鲜世子,为运米至京偷占清赏银之义州译崔得男求情(八月崔得男被斩)。侄顺川郡守李玉錬升至通政。十一月,朝鲜户曹判书闵圣徽闻其将来被递职;吏曹参判李植遭其轻侮递职,代以金堉。十二月,册封朝鲜世子,令出送曾逃往中原与黄蜚等联合抗清的朝鲜总兵林庆业(次年六月,林庆业等六人被交还朝鲜,被刑而死)。携带十五个日本漂流人入朝。
公元1646年 顺治三年 仁祖二四年
正月,减币有功,朝鲜密赠银4500两。提出“实行不可能”的送还日本漂流人条件,后经朝鲜方面斡旋提出“代案”,事情圆满结局。有恩者义州韩德连得任大吉号里权官,平安监司及两邑倅皆被递职。
公元1647年 顺治四年 仁祖二五年
八月,减币有力,得朝鲜贿遗,十一月密遗银2300两输送湾上。九月,朝鲜平安监司李蔓因郑氏不悦被递职。朝鲜译员也凭借其势,动辄生事,尤其心腹李馨长,令两西监兵守令及畿邑牧宰生畏,争相贿遗。十月,养子郑善为司导司主簿,殷山金应元得授“堂上帖”。
顺治五年 仁祖二六年
三月,召集朝鲜六卿两司堂上等官,严讯朝鲜被废之昭显太子第三子下落。被升职领中枢府事,族侄张继禹得授方山万户。
顺治六年 仁祖二七年
正月,异姓四寸亲、方山万户张继禹换授安州边将老江佥使,同生弟女婿博川校生金钿得授义州万户。
顺治七年 孝宗元年
二、三月,与户部尚书巴哈纳等六使络绎入朝,为多尔衮求婚,诘责起用金尚宪、赵絅、金集等三人,又召集六卿、两司承旨等责问与日交往状况,探听朝鲜修城训兵之事。发配领相李景奭、赵絅至义州白马城;金尚宪、金集等也被革退,朝鲜不得不出嫁宗室之女义顺公主。
顺治八年 孝宗二年
二月,知会朝鲜摄政王多尔衮谋逆事,告知朝鲜义顺公主已归白阳王之子(即阿巴泰子)。六月,朝鲜使臣见之气色与前顿异,大有忧惧之色。
顺治九年 孝宗三年
三月,在朝鲜的心腹李馨长因涉前领议政金自点案被诛杀。四月,孝宗谈到“清人岂尽知我国事乎?凡前后诘责皆是郑命寿所操纵。领议政郑太和也说“西路人与郑命寿亲密者颇多,我国微细之事,无不相通。” 十二月,与内院学士苏纳海等赍带朝鲜越江采参被获者前往朝鲜问罪。
顺治十年 孝宗四年
六月,朝鲜君臣论及郑氏被废之幸,因其免死不安,将其族属得官者徙于南裔。七月,朝鲜廷议杀其族党罪大者五六人(如张继禹、金男、韩德连等),其余分轻重处置,孝宗亲自拍板定案。十一月,孝宗宴请清使,谈到其作弊站路、侵虐市民之状,庆幸其夺官、籍家,并担心他日起废之虞,清使答以罪名深重,万无起废之理。
顺治十四年 孝宗八年
十二月,朝鲜辅导东宫之赞善宋浚吉,因前李馨长、郑命寿之交构而不安,听闻清使即将出来,请求归乡,后被劝阻。
顺治十六年 显宗即位年
十一月,因清使来到,朝鲜君臣又忆往事,谈到其废弃之后,彼此晏然,西路接待渐至埋没之状。
顺治十八年 显宗二年
正月,清使因顺治帝丧事将到,朝鲜君臣忆崇德丧时,郑氏以其主微意讥察大小事情而去之往事,忧惧不已。十二月,因起用李敏求修史一事,朝鲜上下纷议又起。李发配西路时娶郑命寿妻妹,假借其势,胁迫朝廷,影响极坏。
康熙五年 显宗七年
九月,朝鲜司宪府启请收回叙用李敏求之命,指出古今天下为人臣子而交结邻贼,挟制君父,未有如敏求者。朝鲜原惜敏求文才,欲起用,终阻于公议而废弃。
康熙七年 显宗九年
十月,朝鲜为死难侍讲院书吏姜孝元妻子举行恤典,命其子孙免贱录用。
康熙九年 显宗十一年
三月,以死难郑雷卿之子郑维岳为说书。
资料来源:朝鲜仁祖、孝宗、显宗三朝《实录》并《沈馆录》、《沈阳状启》、圆田一龟《鞑靼漂流记の研究》、《阳坡年纪》。
附表二 满洲八旗中的朝鲜通事
旗分 姓名 归清年份 世居地 备注 卷数页码
镶黄
都赉 无考 无考 72/289
金氏 新达理 天聪元年 易 州 管高丽佐领兼内
英语描述中国历史故事
府三旗火器营总管,三弟三达理亦原任通事官72/289
聂理弼* 天 聪 得 州 72/290
李仁杰 天 聪 黄河套[96] 子李蒙山亦为通事 72/293
僧 辉* 天 聪 开 城 72/293
喀尔萨* 天 聪 平安道 72/293
李党鼎* 天 聪 黄河套 子达兰为通事官 72/293
舒吉理 天 聪 开 城 子德音尼、孙常住、费扬阿、曾孙苏成额亦为通事 72/294
满社吉* 天 聪 开 城 72/294
洪邓南 天 聪 开 城 子德乌济,孙二格亦为通事 73/299
正黄
崔礼弼 天 聪 开 城 次子岱吉礼、三子塔文密、孙伯叶礼、曾孙岱保四代均为通事 73/300
车氏调亥 天 聪 平 阳 孙盛帖理、曾孙钟通义、锡兰泰、元孙黑奇均为通事 73/302
边 南 天 聪 易 州 73/302
万满春尼 天 聪 平 阳 元孙保柱为通事 73/302
何龙普 天 聪 平安道 子常绶为通事 73/302
杰汉尼 天 聪 辉 宁 孙黄茂、七十八、曾孙德平为通事 73/300-1
济而密喜 天 聪 易 州 孙胡著、曾孙广德均为通事 73/300
洪义仁 天 聪 易 州 孙僧保为通事 73/299
那穆遂* 天 聪 易 州 三子三格为通事 72/290
颜荪尼* 天 聪 易 州 孙常绶为通事 72/290
柏 云 天 聪 易 州 孙海保为通事 72/296
正白
张氏硕礼 国 初 望 京 72/294
瓦济礼 无 考 易 州 73/303
佟 佐 无 考 开 州 曾孙伊尔色尼为通事 73/303
正红
古尔马浑 国 初 恩 山 73/301
德 纯 天 聪 开城府 子登色尼、孙二格均为通事 72/291
镶白
戴哈尼 天 聪 易 州 四品典仪兼通事 72/291
徐大舅 国 初 噶 山 曾孙徐宗顺八品、徐宗孟六品通事 73/302
特克泰 无 考 望 京 72/291
文 瑞 国 初 嘉山堡 及孙倭赫、曾孙文炳均八品通事,次子壹石尼七品、三子波石尼六品通事
73/301
镶红
明色尼 国 初 开城府 五品通事。子向拜、孙舒伦六品、孙元喜、曾孙吉兆七品通事 72/209
正蓝
刘 平 无 考 博川郡 孙能色尼六品、曾孙能格七品通事 73/300
张檀济尼* 国 初 易 州 子萨克什理为六品通事 72/294
镶蓝
德 倍 国 初 无 考 六品通事 72/289-90
金德裴 国 初 无 考 与子恩尼弼、孙格吉尼均六品通事 72/290
永特基* 国 初 无 考 72/290
玉 兰 国 初 望 京 曾孙达赫为通事,积福为六品通事 73/301
山龙伊* 国 初 无 考 子浓尼弼、孙舒书均六品通事 72/290
赫 基 天 聪 无 考 子铁拉米八品通事 72/291
资料来源:《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七二七三。
[1] 初稿完成后,蒙承定宜庄先生给予热情指导,从文章结构到行文措辞均提出宝贵意见,本文吸收了这些意见。另王钟翰师、何龄修、姚念慈、杨珍、赵令志等先生也在写作过程中提供多方帮助,特此致谢。
[2] 关于进入中国的朝鲜人,台湾李光涛先生《记汉化的韩人》一文,从民族融合的角度,提到明清两朝进入中原(尤其“乐居辽土”)的朝鲜人不计其数,其中包括明初各朝的朝鲜籍太监“火者”及永乐、宣德两朝的“采女”等,清初“满洲化”的韩人则以新达礼兄弟四人及子孙为代表,他们一旦与汉族相混,最终都无分彼此,成为中华民族的国民。原载《大陆杂志》二十卷第一、二期合刊,收入《明清史论集》下册,第639-652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
[3] 滕绍箴先生指出,在后金时期,前后有五批朝鲜人进入女真地区。参见《满族发展史初编》第265-266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6月版。这些朝鲜人绝大部分被纳入八旗制度的管理体系,已成共识。见蒋非非等著《中韩关系史》(古代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309页。
[4]《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七三,《附载满洲旗分内之高丽姓氏》,四库全书本第456册,第301页。
[5] 《八旗通志》卷一三七《宗室王公列传》九载:“固山贝子顾尔玛洪,阿敏子。崇德三年,随奉命大将军睿亲王多尔衮率左翼兵征明,由北边过京城,至山西,克三十余城。四年四月,凯旋。以功赐银二千两,马一匹,驼一只。是年封辅国公。五年,以父阿敏有罪,顾尔玛洪系未分家子,革去公爵。顺治五年闰四月,复封辅国公。六年十月,超封固山贝子……(康熙)二十年,固山贝子顾尔玛洪薨,赐祭葬,谥温简。”(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9月版,第6册,第3648页)。参《清史稿》第17册,卷一六一,《皇子世表》一,第4746页;第30册,卷二一五,《列传》二,《诸王》一,中华书局1976年7月版,第8945~8946页。按:阿敏得罪被幽禁,事在天聪四年永平败回之后,非崇德五年以父罪革爵,其封辅国公应在天聪三年。另外,国初来归世居苏完地方、与同里正白旗鄂泰巴图鲁同族的“正黄旗古尔马浑”事迹无考,孙辈入谱者不少,见《通谱》卷一,四库全书第455册,第54页。
[6]《朝鲜仁祖实录》(以下简称《仁录》)第35册,卷四六,仁祖二十三年闰6月甲申,昭和三十七年(1962年)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刊本,第487页上。
[7] 《朝鲜孝宗实录》(以下简称《孝录》)第36册,卷九,孝宗三年十二月丙辰, 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刊本,第237页下。按:对照清敕谕稿原文,可知朝鲜《实录》中“理事官谷儿马”后漏一“洪”字,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七本,顺治九年十一月初七日《敕谕朝鲜国王稿》,《清顺治年间与朝鲜诏敕书稿》之六,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4月版,第669页。
[8] 《沈阳状启》癸未年(仁祖二十一年)九月初二日启,《奎章阁丛书》第一,京城帝国大学法文学部,昭和十年(1954年)三月版,第603页。按:“是白乎弥”是吏读,肯定句句尾形式,意为“是”。另《沈馆录》卷六,《辽海丛书》本第2833页亦同。
[9] 《仁录》卷三四,仁祖一五年二月癸酉,第212页下。
[10] 《孝录》卷十,孝宗四年六月丁酉,第266页下。按:《孝录》中郑命寿均为郑命守,同音异字。
[11] 《朝鲜显宗改修实录》第38册,卷一九,显宗九年十月丙子,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刊本,第534页上。另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九册也辑录一些郑命寿的史料,加注页码(简称《吴录》)以资查对。《吴录》第3955页。
[12] [朝鲜]李肯翊:《燃蓠室记述》二七,《丙子录·丙子虏乱丁丑南汉出城》,载《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1月版,第491页。
[13] 《仁录》卷二八,仁祖一一年十月辛巳,第72页载:“胡译郑命寿乃殷山县下人,……虽是我人,而今者龙胡带率而来,则亦仲男之类也。虽欲科罪,而势不可得。”《吴录》第3524~3525页。可见,郑命寿至迟于清天聪七年(公元1633年)已经充当“胡译”出使朝鲜了,入清时间应早于丙子崇德元年。
[14] “orin ninggun de,nimacan iogi juwe tanggū cooha be ligiya de gaifi tembi ,……gūlmahūn juwe tanggū cooha be langgiya de gaifi tembi .”(汉译“二十六日,尼玛禅游击率兵二百驻李家……古尔马浑率兵二百驻郎家”)。尼玛禅职衔“iogi(游击)”,古尔马浑等未载职衔。见日本东洋文库1956年版《满文老档》第733页。又“Šumuru, nimacan ,kūbai ,gūlmahūn, ušitai suweni sunja nofi emte tanggū cooha be gaifi te, jai sunja tanggū cooha be amasi bederebu ,giyaha de menggušen gaifi tehe emu tanggū yafahan be nimacan sini tere ligiya de susai yafahan be gamafi te , jai susai yafahan be menggušen ,goho , gūlmahūn i jakade tekini,dongsingga ci wasihūn jakūmu ci wesihun ,suweni tehe siden siden be hūsihan acabume songko saikan faita, ba funtuhuleburahū,songko gaitafi songko tucike be sahade, geren hūsun be gaifi amca,hubtu bahaki seme komso ume amcara , samjan de tehe yafahan songko faitafi ukaka be safi, geren de alanjihakū amcaha seme langjuhū be jafame ganahabi.”此处提到舒木路、尼玛禅、库拜、古尔马浑、乌什泰等五人前往辽东的具体任务。见东洋文库本《满文老档》第736~737页,参见中华书局1990年版《满文老档》上册,第464、466页。
[15] “gūlmahūn, yanai, burai, ere ilan beiguwan be olbo i afara bade isinahahu seme , liyoodung ni sang be gemu gaiha, ere gaiha ulin be isun i jakade isinaha ihan i jergi niyalma de buhe.”汉译是“古儿马浑、雅鼐、布来,尔等三备官,因未赴绵甲兵攻占之地,故尽没其辽东所得之赏,将此没收之财物赏给已至伊荪处之依汉等人。”《满文老档》太祖朝,第42册,东洋文库本第612页,参见中华书局本上册,第385页。
[16] 可参见刘小萌《满族的部落与国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11月版,第237页;《清代全史》第一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版,第113页。
[17] 《满文老档》太祖朝,第62册,东洋文库本第931页,参见中华本第603页。 [18] 关于书房、巴克什与笔帖式的关系,可参见王钟翰师《清史余考》中“清朝满族社会的变迁及其史料”一文,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版,第14~16页。另郑天挺先生也指出,凡通文史命直文馆之授官者皆号榜式(巴克什),巴克什是得“赐号”者,笔帖式是直文馆之授官者,尚未授官者称秀才或相公。并指出“苏开以下三人(包括古尔马浑),文馆初设与达海、刚林同任翻译”。见《清史语解·巴克什》,载《清史探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版,第118~121页。
[19] 赐号巴克什往往与人名连书,含有尊敬意味,如额尔德尼巴克什书“erdeni baksi”,希福巴克什书“hifu baksi”;蒙古乌纳格书“unage baksi ”;而非赐号巴克什则不与人名连书,除古尔马浑外,还有“fungkū, baksi seme beyei teile。” (峰库为巴克什,仅免其身)“hakūn be baksi seme duin niyamai caliyan;hasitu, geopi be baksi seme beyei teile;wasina, baksi seme beyei teile 。”(哈坤为巴克什,赏四人钱粮;哈希图、勾皮为巴克什,仅免其身;瓦什纳为巴克什,仅免其身) “erhetu, ula de emgeri sacibuha, baksi seme sunja niyalmai caliyan。”(额尔赫图,在乌拉被砍伤一次,为巴克什,赏五人钱粮)以上诸例,峰库、瓦什纳、额尔赫图等人名与“baksi”之间用逗号隔开,而古尔马浑、哈坤、哈希图、勾皮等人名与“baksi”之间则用助词“be”隔开,与额尔德尼、希福等与人名直接连书不同。参见东洋文库本《满文老档》太祖朝,第926、928、929页。
[20] 《清太宗实录》卷九,天聪五年七月庚辰,中华书局1985年6月版,第2册,第124页。
[21] 如“额尔德尼巴克什”是副将,“达海巴克什”是游击,“乌纳格巴克什”是参将,希福巴克什由备御降为千总等。“erdeni baksi……fujiyang ni hergen be efulefi, bai niyalma obuha,……dahai baksi……iogi hergen be efulehe;”(额尔德尼巴克什……革副将之职,贬为庶人……;达海巴克什……革游击之职。)“unege baksi fujiang ni hergen be wasibufi ts’anjiyang obuha。”(降副将乌纳格巴克什为参将”)“hifu baksi, beigwan i hergen be nakabufi, ciyandzung ni hergen buhe。”(革巴克什希福备御之职,授为千总) 见东洋文库本《满文老档》太祖朝,第33册,第483、491页;第31册,第454页。
[22] 按:古尔马浑的普通巴克什及通事地位,与从天命年间的备御似乎不太相称,暂且存疑。
[23] 王钟翰师《清朝满族社会的变迁及其资料》一文中谈到在1994年访日期间,曾于神田信夫寓所亲睹原纂本《清太宗实录》有“改书房为文馆”的字样。见《中国文化》1996年第13期原文注(33)。
[24] 《清太宗实录》卷五,天聪三年四月丙戌,第70页。
[25] 天聪三年与五年间有两年差池,或不排除《实录》经后世修改出现以后谕先的情况,也有可能天聪三年就已有此规定,五年又重申一次。
[26] 天聪十年三月初六日辛亥,“改文馆为内三院:一名内国史院,一名内秘书院,一名内弘文院。分任职掌:内国史院……一应邻国远方往来书札,俱编为史册。内秘书院……掌撰拟外国来往书札……皇上敕谕。”见《清太宗实录》卷二八,第356~357页。
[27] 《清太宗实录》卷三二,崇德元年十一月乙卯,第406页。据陈捷先先生的研究,这是顺治年间初修而经过康熙、雍正两朝改纂过的,是乾隆四年定本的太宗实录,与顺治年间初修的太宗实录内容略有不同,参见《满文清实录研究》,台湾文化书局1978年7月版,第13、22页。
[28] 顺治年间初修本记为“赏……汉人学士罗绣锦、王文奎,副理笔帖式宜成格、东拜、杨方兴、孤儿马弘、什代、古代,每赏银四十两。”,《旧满洲档》记为“nikan bithei ilhi da losujin,wang wen kui,ashan i bithesi icengge,dumbai,yang fang sing,gūlmahūn,sidai,gusi de dehite yan menggun,……šangnaha”,则“员外郎”与“副理笔帖式”之间的差距已经很大了。参见陈捷先《满文清实录研究》第13~14、22页。
[29]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以下简称《内国史院档》)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10月版,第452~453页。
[30]《清太宗实录》卷五九,崇德七年三月戊戌,第812页。卷六三,崇德七年十月癸卯,第862页。按:实录记载时间与《内国史院档》有差池,后者记载此行人员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出发,十二月二十二日返回。
[31] 《内国史院档》中册,第67页;第194页。
[32] 《仁录》卷三五,仁祖一五年十一月丙戌,第249页上;《吴录》第3613页。按:戊午,即清天命三年(公元1618年),清太祖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起兵反明,次年春在萨尔浒大获全胜,并俘获朝鲜元帅姜弘立为首的援兵三四千人(参战的朝鲜官兵有一万多人);丁卯即清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清太宗皇太极派阿敏、济尔哈朗、阿济格、杜度、岳托、硕托等举兵攻陷平壤,朝鲜战败,与后金签定了兄弟之盟;其后,皇太极于崇德元年丙子(公元1636年)再次发动战争,朝鲜又败,终与清签订了君臣之盟,后两次战争在朝鲜史籍中被称为“丁卯虏乱”及“丙子虏乱”,均有大量的朝鲜人被掳。在后金(清)与朝鲜的关系中,被掳朝鲜人一直是影响双方关系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双方关系龃龉的第一原因”,参见张存武《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第一章《宗藩关系之建立及其规制》,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39),1978年台北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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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仁录》卷三0,仁祖一二年(天聪八年)十二月辛亥,“金差郑命寿出示小纸,乃求索《三国志》、《春秋》及笔墨也。”见第119页上,《吴录》第3539页。《仁录》卷二八,仁祖一一年十月辛巳,郑命寿跟随龙胡出使,困辱从前“杖罚”于己的朝鲜官员(第72页);《吴录》第3524~3525页。
[34] 刘海即刘兴祚,也称刘爱塔,孟森先生有《关于刘爱塔事迹的研究》一文,附商鸿逵先生《赘言》,载《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中华书局1986年1月版,第100-122页;另可参见郭成康、成崇德《刘兴祚论》,载《清史研究》1994年第2期。
[35] 《仁录》卷三四,仁祖一五年正月癸丑,第204页上,《吴录》第3583页。
[36] 《仁录》卷三四,仁祖一五年二月癸酉,第212页下。
[37] 《仁录》卷三九,仁祖一七年十一月甲申,第327页下~328页上。
[38] 《沈馆录》卷六,《辽海丛书》本第2831页。
[39] 《仁录》卷四六,仁祖二三年二月己卯、壬午,第464页下~465页上。
[40] 《仁录》卷四七,仁祖二四年正月戊午,第511页下。
[41] 《仁录》卷四八,仁祖二五年八月戊子,第564页上;十一月庚子,第568页上。按:据谢肇华先生考证,湾上即“义州城外的江岛”,与“龙湾”等同在中江一带,是朝鲜与后金(清)的互市贸易场所,最早在今日朝鲜的于赤岛,后移至中国境内鸭绿江右岸九连城的马市台村,也称中江台。可参见《清朝与朝鲜的中江贸易》一文,载《商鸿逵教授逝世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
[42] 可参见《清韩宗藩贸易》第45页表一三。
[43] 《仁录》卷四二,仁祖一九年五月丙申,第371页上-下,卷四三,仁祖二三年二月丙子,第464页上,《吴录》第3744页。
[44] 《孝录》卷三,孝宗元年三月甲寅,第51页下,《吴录》第3783页。
[45] 《仁录》卷四四,仁祖二一年三月辛酉,第407页上。
[46] 《仁录》卷四六,仁祖二三年十一月壬申,第505页上。
[47] 《仁录》卷四六,仁祖二三年十一月壬申、乙亥,第506页下、507页下;卷四八,仁祖二五年三月甲辰,第552页上。
[48] 《仁录》卷四五,仁祖二二年四月己卯,第436页上。按:李德仁被告发与大臣、左议政青原府院君沈器远等密谋反清,终被赐死,沈器远等更是举族遭戮,这是当时朝鲜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49] 《仁录》卷四六,仁祖二三年闰六月庚寅,第488页上。
[50] 参见《孝录》卷三,孝宗元年二月甲申,第48页下;三月甲寅、丁巳、辛酉 、己巳等,第50-55页。《吴录》第3778-3795页。
[51]《孝录》卷一九,孝宗八年十二月癸酉,第466页下,《吴录》第3858页。按:《吴录》将这条直接印在十月丁酉后误,应另起一段,注明是十二月癸酉。
[52] 《仁录》卷三九,仁祖一七年六月癸丑、甲寅,第316页下;后一条见《吴录》3644页;卷三九,仁祖一七年七月丁巳,第317页上。
[53] 《仁录》卷四二,仁祖一九年七月己卯,第373页下。
[54] 《仁录》卷四四,仁祖二一年十月丙子,第420页上~下;卷四五,仁祖二二年四月壬午,第436页下。
[55] 《仁录》卷四五,仁祖二二年四月乙酉,第437页上;卷三九,仁祖一七年七月丁巳,第317页上。
[56] 《仁录》卷四四,仁祖二一年十月丙子,第420页上~下。
[57] 《仁录》卷三五,仁祖一五年十一月癸巳,第249页下;卷三九,仁祖一七年八月辛卯,第321页下;卷四四,仁祖二0年闰十一月戊申,第397页上。仁祖二一年五月,国王谈到“本道守令有郑译族属,其人岂能治民乎?奉英云不赴任所,下流中亦有如此人,足可尚也。……命寿之来本国也,请以……英云为顺安郡守,朝廷不得违。……英云固辞不赴。”按:此奉英云应即奉永云。
[58] 《仁录》卷四三,仁祖二0年十二月甲申,第399页下;卷四四,仁祖二一年五月辛亥,第412页上;卷四六,仁祖二三年闰六月丙戌,第487页下。
[59] 《仁录》卷四八,仁祖二五年三月丁未,第552页上。
[60] 《仁录》卷四六,仁祖二三年八月壬寅,第492-493页。
[61] 《仁录》卷四九,仁祖二六年三月壬寅,第575页上;卷五0,仁祖二七年正月丙戌,第599页上。
[62] 《孝录》卷八,孝宗三年四月辛酉,第184页下,《吴录》第3823页。
[63] 《朝鲜显宗实录》第37册,卷四,显宗二年十二月庚午,第114页下;《吴录》第3885页;并参见《显宗改修实录》第38册,卷一三,显宗六年九月己丑,第367页下,《吴录》第3920页;《显宗改修实录》卷二二,显宗一一年二月丁丑,第611下~612上,《吴录》第3964页。
[64] 《仁录》卷四四,仁祖二一年正月戊午,第403页上;《吴录》第3708页。
[65]《仁录》卷四三,仁祖二0年十月庚午;第393页上,《吴录》第3700页。
[66]《仁录》卷四八,仁祖二五年五月丁巳,第558页上;《吴录》第3766页。
[67] 如朝鲜领中枢府事李敬舆也曾“贿遗郑命寿以为求生之计,至于设馔供馈。”见《仁祖》卷四六,仁祖二三年二月丙子,第464 页,《吴录》第3743页。
[68] 朝鲜自仁祖十四年丙子(清崇德元年)战败,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后,因惧怕兵威,往往对清朝有求必应,不敢有违,因而清朝通事之狐假虎威已成常态。
[69] 《仁录》卷三八,仁祖一七年二月甲午,第302页上。
[70] 《仁录》卷三八,仁祖一七年二月甲午,第302页上、第303页下;五月丁巳,第310页上。《吴录》第3638页。《沈馆录》卷二对此事记载尤详,可参见。
[71] 《沈阳状启》壬午年(仁祖二0年)闰十一月初二日启,第524-525页。
[72] 《仁录》卷四三,仁祖二0年十月癸丑,第392页下。
[73] 《清世祖实录》卷二四,顺治三年二月乙酉。姚念慈在《满族八旗制国家初探》中曾反复强调,人身隶属关系是具备“旗的本质”的前提,“旗制的形成,其关键在人口的领属”,“八旗制的本质,不仅在于它是军政合一的团体,更重要的是它的领属关系,即全旗成员皆为旗主贝勒之属人。”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9月版,第54、55、194页;并参见其《多尔衮与皇权政治》一 文,载1996年《清史论丛》,辽宁古籍出版社12月版。
[74] 乾隆时期编定的《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载古尔马浑隶正红旗,应该不是他的原始旗分。第一,《通谱》本身就记载了许多改旗的事例。如原属瓦尔喀的乌苏氏吉思哈、吉普喀达兄弟,《满文老档》载其属镶黄旗(中华本第652页),《通谱》载其“由正白旗改隶(镶白旗)”(卷三七《吉思哈,吉普喀达》),可见他们经历了由镶黄旗改隶正白旗,又由正白旗改隶镶白旗的过程。又如纳殷温都氏朗格,“由镶黄旗改隶(镶白旗)”(《通谱》卷五一《朗格》)等等。第二,英俄尔岱原属正黄旗(《满文老档》第656页,英俄尔岱译为“英古勒岱”),天命时的正黄旗即天聪时的镶白旗,旋又改正白旗(《满洲名臣传》卷四,《内国史院档》中册,第302页),则其“腹心”私人郑命寿原亦应属天命年间的正黄旗。如此,朝鲜实录云“汉信爱之”才能落到实处。而皇太极改旗后则隶正白旗,隶属正红旗或许正是多尔衮去世、他被夺官、籍家之后发生的。
[75] 参见《孝录》卷三,孝宗元年三月戊午、庚申、甲寅、乙卯等条;第52下、53上、54下、52下及57上等页。《吴录》第3785-3796页。
[76] 《孝录》卷六,孝宗二年六月戊申,第121页上,《吴录》第3813页,时为顺治八年。
[77] 《明清史料》甲编,第七本,《刑部尚书交罗巴哈纳等题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4月版,第672页。按:此处的本王应为正红旗旗主满达海。
[78] 《孝录》卷一一,孝宗四年十一月癸卯,第295页上;《吴录》第3834页。
[79] 《显宗改修实录》卷二,即位年十一月庚午,第34页上;《吴录》第3872页。
[8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初谕奏表揭等项目录》第62号,是顺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敕谕国子监祭酒司业等官李奭堂、姑儿马吽等务以圣人之道严课诸生”的谕旨,国子监司业“姑儿马吽”可能就是郑命寿,因通事之职的专业性,仍兼内院理事官,见本文开始所引朝鲜孝宗三年(清顺治九年)十二月内院学士苏纳海与“理事官谷儿马洪”等带被获之朝鲜越境采参者前往问罪之条。另顺治十二年二月初二日,“国子监教官古尔马浑”曾与内阁大学士额色黑等前往孔庙祭祀,后殿祝文由古尔马浑朗读:“皇帝恭遣顾尔马浑谨诏告于启圣公孔子曰”云云,见《内国史院档》下册,第342页。
[81] 《孝录》卷一一,孝宗四年七月戊寅,第277页。
[82] 《仁录》卷二三,仁祖八年十月戊午,第601页;《吴录》第3463页;《仁录》卷二0,仁祖七年二月庚戌,第516页;《吴录》第3414页;《仁录》卷二六,仁祖十年五月甲寅,第22页,《吴录》第3491页。
[83] 《沈阳状启》已卯年(仁祖十七年)五月初四日,第170页。
[84] 《仁录》卷二六,仁祖十年三月丙寅,第16页;《吴录》第3490页。
[85] 表中带*号者未注明为包衣,其他均为八旗包衣人。
[86] 郑命寿的同事启心朗沃赫应即文瑞之孙。顺治二年六月初一日,“启心朗沃赫、郎中祁赖、章京古尔马浑等”送清廷赐物之译馆于朝鲜国王三子李 ;十一月初九日,“启心朗沃赫”等因接待朝鲜使臣受到赏赐,见《内国史院档》中册,第67、194页。
[87] 《通谱》卷七二《附载满洲旗分内之高丽姓氏》《金氏·新达理》载:“正黄旗包衣人,世居易州地方。天聪元年率子弟来归,授为通事官。时有新附高丽通事官登纳米,密致书输我军虚实……新达理觇获其书,奏之,置登纳米于法,遂以其家资赐之。又睿亲王家人恩尼比者,高丽人也,常往来高丽,致书其父,潜蓄异志,新达理复觇获其书,而恩尼比亦伏诛。”按:新达理第二次告发的“睿亲王家人恩尼比”,应即附表二中的镶蓝旗金德裴之子恩尼弼,为六品通事官,原始旗分应为镶白旗。
[88] 盛昱:《雪屐寻碑录》卷十二,《皇清诰赠光禄大夫佐领兼内务府三旗火器营事务金公神道碑》,《辽海丛书》本,第3023页。
[89] 朝鲜学者认为金氏乃被掳人子孙,北京大学徐凯教授持不同意见,但也未说明其来源。参见徐凯:《满洲八旗中高丽士大夫家族》,载《明清论丛》第一辑,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90] 《仁录》卷三九,仁祖十七年九月戊寅,第325页上。
[91] 《雪屐寻碑录》卷二,《辽海丛书》本第2881页。
[92] 《雪屐寻碑录》卷四,《诰封奉政大夫李公墓表》,《辽海丛书》本第2913页。按:墓表作者是内国史院大学士卫周祚,文中丝毫没有透露这对父子原为朝鲜人,或可说明其满化之深。另卫氏提到“李公讳仁杰,世胄也”之说,值得怀疑:一是朝鲜往往用金钱赎回被掳人,若是有一定社会地位者,多半不会被留置清朝。二是包衣身分的特殊性,往往会使汉人产生错觉,“世胄”之说源于此亦未可知。
[93]《清太宗实录》卷五九,崇德七年三月戊戌,第812页。
[94] 《沈馆录》卷三,崇德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辽海丛书》本第2794页。
[95]《仁录》卷三九,仁祖一七年十一月甲申,第327页上载:“清译郑命寿、卞兰等曳入兵曹佐郎边虎吉,以大杖撞之。时虎吉以馆所把守郎厅在馆所门外,命寿房妓出门作弊,虎吉痛禁之,房妓诉于命寿而辱之。”另《仁录》卷四二仁祖一九年十二月丁巳、卷四五仁祖二二年正月庚戌条亦有“清译卞兰”之事。
[96] 按:此处的黄河套,疑即朝鲜的黄海道或此道的某地,待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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