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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个厂:疑之信之,不如考而证之:顾颉刚致胡适五千字长信写作时间辨
近日,上海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写了一篇《顾颉刚改日记》长文,文章以为顾颉刚“在数年或数十年后以今律古,为达某种现实目的”,于是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将自己“发生在1929年的行为,一笔抹煞,还将原有记载移前一年”。一时间顾颉刚改日记,顾颉刚日记是原始史料吗,甚至顾颉刚之为人为学,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留与后人来辨伪么?是否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
顾颉刚1928年8月20日《日记》:“写适之先生信,约五千字,直陈两年中痛苦。”为什么写这封信呢?因为“适之先生前日有信来,疑我因骄傲致树敌,故作书报之。耿耿此心,每不为师友所解,强予办事,失其故我,奈何”!所谓“两年中痛苦”,主要从1926年夏离开北京大学到厦门大学说起,并详细叙述到中山大学后一年多的际遇,主要讲述了与傅斯年之间在学术研究、工作方式上的分歧以及由此带来的关系日趋紧张的过程。但是这封信的落款时间却为“中华民国十八年八月二十日”,即1929年8月20日。
《顾颉刚日记》(台北联经,2007年)出版之前,余英时先生读了一遍,写了《未尽的才情》长文,作为该书序言(另有单行本);出版之后,朱维铮教授也读了一遍,写了《顾颉刚改日记》短文,作为读书一得。两篇文章都说到了顾颉刚致胡适的这封长信,所不同的是:余文只是引述,朱文却是论述。朱文以为顾颉刚在日记中“篡改他于民国18年(1929年)8月20日致胡适函的写作时间”!这很容易解释,因为日记在自己手上,而书信在收信人那里。
作为古史辨派的“掌门人”,视日记为“生命史中最宝贵之材料”(1939年10月25日日记)的顾颉刚,难道真的在后来的岁月里,“篡改”他当年的“生命史”——让后人来辨伪!其实,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书信的落款错了。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钱穆说:“考信必有疑,疑古终当考。……疑与信,皆需考。”所以,要确定顾颉刚这封信的写作时间,最直接也最可信的方法,就是将信中涉及到的时、地、人、事,寻求相应的史料比勘来印证。
兹将顾颉刚这封长信中涉及到的八件事,考述如下:
① 前年出京时,负了二千元的债。
按,“前年”指1926年。顾颉刚1926年1月6日日记载欠债总数为“共一千六百五十二元六角零五厘”。同年5月16日日记致胡适信中,列“颉刚欠款”清单,共欠款“一千九百五十元”。同年8月21日到厦门,9月12日日记载欠债数为“共约一千五百五十元”。
② 去年上半年,就为了别人的攻击,弄得心很乱,没有继续做研究的工作。
按,“去年”指1927年。顾颉刚1927年6月28日致沈兼士信曰:“此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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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班无聊人为我造谣不少。”同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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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王伯祥叶圣陶信曰:“这半年中,生活一乱,差不多没有读书。”
③ 今年春间,燕京大学来书见聘,谓在美国已捐得大批基金,开办中国学院,邀我去作研究。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1月28日日记:“希白来信,谓燕京大学,司徒校长往美国捐款,得二百万元,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因招我去。此事我极愿就,在北京,一也。生活安定,二也。”同年2月23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研究中国学经费,年定十万元,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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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颇动,欲往。盖(一)予尚未经过正式之研究生活,日夕盼望达到,(二)予书籍器物俱置京中,两年在外,总难宁定,(三)康媛不入北京聋哑校,无其安心立命之所也。”希白,容庚字,时任燕京大学教授。所谓“与哈佛大学合办中国学研究院”事,即由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与洪业、董纳姆等筹划,于1928年1月4日成立的哈佛-燕京学社,总部设在哈佛大学,在燕京大学设立学社驻北平办事处。
④ 恰好那时中央研究院写聘书来,我就受了,把燕京辞了。
按,“那时”指1928年3、4月间。顾颉刚1928年3月20日日记:“蔡先生(即蔡元培)有电来,中央研究院语言历史学研究所款照汇,筹备委员照派。此事可进行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简介》:“民国十七年三月,本院筹设历史语言研究所于广州,聘傅斯年、顾颉刚、杨振声三人为常务筹备委员。”同年3月25日日记:“希白来书,谓燕京大学设立之研究院,其研究员仍须兼大学本科课,并须办事,闻此使我心冷。”次日日记:“写致希白书,详说近年所感痛苦,求去粤之意,并说不就燕大本科教授之故。”信曰:“兄来书中谓燕大中‘不教书、不办事是办不到’,这颇使我失望。燕大既办研究院,为什么不让人专在研究院而必兼大学本科的职务呢?兼了大学本科的职务,又要办研究院的事,那不过是使我复演厦门、广州的生活而已。我既决不会满意,而贡献于燕大的成绩也不会很多。……此事弟不愿就,幸恕之。”又,同年6月15日致胡适信曰:“今春燕京约我,我本想去,因怕伤孟真感情而辞去。好在我只想得一研究的环境,如中央研究院可办好,则与去燕京无殊,故下半年决在中央研究院矣。”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曰:“故十七年夏间燕大见招,弟已谢绝,谓下期到中央研究院,较燕大之必兼数小时功课者,尤为适于研究。”
⑤ 今年放暑假时,我是预备脱离广州的。经校长和学生作了十馀天的挽留,始应承再留半年。
按,“今年”指1928年。顾颉刚1928年7月11日致容庚信曰:“弟本拟于今夏返京,如无此间校长与学生日日来留,无法摆脱,只得再留半年。”同年7月15日致胡适信曰:“我本想本月底北行,因骝先先生及学生坚不放走,只得答应再留半年。”1931年6月18日致傅斯年信曰:“不幸是年(即1928年)暑假时,朱骝先先生一再挽留,学生亦一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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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留,情不可却,只得再留半年。”故到1929年2月学校放寒假时,顾颉刚即携眷离开广州北上,临行时曾作《离粤时与诸同学书》、《顾颉刚启示》(分别刊于1929年2月间《中山大学日报》、《民俗周刊》、《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
⑥ 举一个例罢:譬如这次中大招考新生,我为阅国文卷的主任,我见有些人批分太苛了,有些人的标准太不定了,使得考生吃亏许多,我便于阅毕之后重阅一过,改定分数。
按,1928年8月17日日记:“阅国文试卷者六人,信甫、太玄、杭甫、莘田、泽宣(第二日请缉斋代)、予;予为主任。”19日日记“到校,增加试卷分数。……阅卷诸人,缉斋太刻,太玄毫无标准,有可以六七十分而仅批八分十分者,虑学生吃亏,故为改批。”
⑦ 自从到了广州以后,《研究所周刊》出到四十二期了。
按,“《研究所周刊》”即《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创刊于1927年11月1日,顾颉刚1927年11月1日日记:“[周刊一期(1—26页)。]”以后每周一期。1928年8月15日日记:“[第四十二期(发)。]”又,1929年7月5日致闻一多信:“《研究所周刊》已出至八十期。”
⑧ 今日览报,悉孑民先生已辞大学院长职,中央研究院不知要否受影响。
按,“今日”指1928年8月20日。蔡元培《辞大学院院长等职呈》:“元培老病之身,不宜再妨贤路,且积劳之后,俾可小息。谨辞政治会议委员、大学院院长本职及代理司法部长兼职,其他国民政府委员及政治会议委员亦一并辞去。”上海《时事新报》8月18日:“据知其底细者言,蔡氏辞职实有二因:一系职务纷繁,劳苦太甚;一系趁五次会后,政府改组将有变更,可以及时引退。至有谓蔡因反对大学区制而辞职者,并非事实。”《东方杂志》时事日志1928年8月18日条:“蔡元培辞政治会议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大学院院长、代理司法部长各职,携眷离南京。”
综上所考,此信日记隶于1928年8月20日是不用再怀疑的,那么书信落款“十八年”只能是一时的笔误。是年11月13日顾颉刚日记载:“今日上午,与孟真相骂,盖我致适之先生信,为孟真所见,久不慊于我,今乃一发也。予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矣。”所谓“致适之先生信”,即指此信。而“予与孟真私交已可断绝”者,实亦不曾断绝,从保留下来的1929年以后顾颉刚致傅斯年的十数封信中,我们犹可以读到两人间互为之帮助及真诚之鼓励——诚然,这样的“私交”可能仅停留在文字客套的层面,所谓江湖浩浩,各行其道,但是为学术之发展及后进之提携,则老辈风范,犹多不可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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