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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务运动-洋务运动与各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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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6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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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洋务运动与各方面的关系


一 、 洋务运动与太平天国的关系
写到上一章为止,组成洋务运动这架大机器的零部件可以说是基本上阐述清楚了。现在应该带综合性地叙述它与各个方面的关系。首先谈与太平天国的关系。
一谈起洋务运动与太平天国的关系,人们总是很自然地想到,它是作为太平天国对立面发生的。不错,促使洋务运动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清政府为了镇压太平天国为主流的农民革命运动,但远不止于这一种关系。洋务运动与太平天国还有更为深刻和广泛的关系。洋务运动就清政府的目的说,是“资取洋人长技”以拯救清朝封建统治的运动。要拯救清朝统治,它一定内之镇压人民革命,外之抵御列强侵略。当力量不足以镇压人民革命,则联外以制内,当力量不足以御外时,则又会用妥协求和的方法来保持自己的统治。不管怎么表现,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以发展生产力、发展近代工业的结果,都是促使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洋务运动促使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与太平天国革命运动至少有如下面点密切的关系。
一个是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发展了商品经济。由于太平军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势力,多数地区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增加了产品的商品率;同时,天国的“商旅出入,征税甚微”的利商政策,也使市场贸易出现了繁荣,有的地方甚至做到“百货云屯,盛于未乱时倍蓰”。太平军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在国内市场呈现出来,同时也表现在国际贸易中。以丝、茶出口为例:1849—1850年,茶出口约为5400万磅,丝为1.6万余包,1855—1856年增为茶9200万磅,丝5万余包,到太平军基本占领茶、丝产地的江苏、浙江以后的1862—1863年,茶出口为12000万磅,丝为8.3万余包了。比之战前的输出量,茶增加一倍多,丝则为五倍以上。尽管有的学者说,丝的出口之所以增加如此之多,重要原因之一是因战争使丝绸主要消费者地主士绅逃亡和人民穷困缺乏购买力所造成,因此,丝的国内市场大大缩小,出口增加“五倍以上”,不等于产量和商品也增加五倍。这个见解是有道理的,但这不能否认在太平天国统治地区无论国内市场和出口贸易,在商品量上大大发展的事实。当然,这些商品量主要是小生产者所提供,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商品的量的增加,很容易导致资本主义关系的出现。这对作为促使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洋务运动,不能不起到有利的作用。
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另一后果,是封建关系松懈前提下的小农经济大发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较多,其中丁、口减少招客民开垦是其一端。在战争中,苏、浙、皖、赣等省一些地方丁、口大量减少,例如嘉兴府,从道光十八年(1838年)至同治十二年(1873年)30余年间,户数从541,386户,减为253,447户;丁从1,665,948,减为546,160,口从202,864,减为73,756。户数减去一半有零,丁数和口数减掉三分之二以上。这就使无主荒地随处皆是。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军后,各地方政府采取招客民开垦的办法以恢复生产,那些开垦的可耕地,有全归开垦者的,有半归开垦者半归公的,但多数是谁垦谁种,并轻其赋税。因此,客民“始则利其免科,继则利其租轻,争先占垦”。客民往往因“开垦荒莱,前往营田,多得上腴之利,移家置宅,为富人居”。也就是说客民因垦荒而致富了。地权的转移与更易,在太平军占领区是比较普遍的。浙江有些地方的土地,“辗转易主,遂至境内之田,尽非原户”。以上这些情况表明,封建关系大大地松懈了。封建关系松懈条件下的小农经济与封建桎梏下的小农经济的社会作用是不同的。后者受封建主义经济规律的制约,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前者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及其制约下的价值规律逐渐起着主导作用,因而它是资本主义的温床。小民“得上腴之利”,除自给外,有着更多的商品出售,扩大了商品市场,加速他们向两极分化,这对资本主义必然起着催生婆的作用。
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所造成的不管是第一个后果还是第二个后果,都对资本主义有利,而洋务运动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揿动了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绿灯的电钮。它之所以能揿动电钮就使资本主义“车流”通过,是因为已经有了资本主义近代工商业发生的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条件”,不仅是外国资本主义侵入所造成,太平天国革命也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后者作用的性质虽然不同于前者,却殊途同归地为洋务运动发展资本主义创造了条件。
事实上,在太平天国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它如果成功的话,其前途必然是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从这一意义上说,太平天国与洋务运动,一定程度上也可说是“殊途而同归”。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从实际情况看,太平天国的活动有不少事情同洋务运动中的实践活动是相通的,或者说是有某些相近之处的。太平军“师夷长技”地使用洋枪洋炮甚至早于清军,在这一点上本书已有叙述,这里不赘。这里主要谈一下太平天国与洋务运动对资本主义看法的某些一致性。这主要表现在洪仁玕的《资政新篇》中。此文撰写于1859年,一向被学者们视为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文中对经济、政治和文化思想都有资本主义模式的论述。除强调“公举”“立法以为准”的民主法治,和举办新闻事业“以泄奸谋”、通上下之情等政治上实行民主制度与洋务运动无共同点外,在“师夷长技”发展近代工商业方面的言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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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务派如出一辙。洪仁玕称赞“外国人技艺精巧”:轮船、火车、钟表、电火表、千里镜、连环枪……等物,“皆有夺造化之巧”,中国必须向他们学习,应允许外国“教技艺之人入内,教导我民”。大力鼓励对技艺的创新:“有能造如外邦火轮车……者,准自专其利”;“或用火、用气、用力、用风,任乎智者自创,首创至巧者,赏以自专其利”;“有能造精奇利便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等等培养科学技术人才的思想,是可贵的,但天国未能,也不可能实行,而洋务派却在洋务活动的实践中逐步加以实现。这种“实现”,既是太平天国的思想,也是洋务派所达到的认识水平的反映。因此,太平天国与洋务运动在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和提高科技水平这一点上,是有共同性的。尽管二者的领袖们并没意识到这点,但这却是客观的事实。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即在太平军占领区逃亡出来的人员中,首先是地主分子,这些地主分子在太平军被镇压后,有的回到自己的家乡重理旧业;有的地主家族将逃亡时携带出去的金银细软,投于城市工商业;有的人虽仍在农村经营土地,但对城布工商业的投资兴趣增大,逐步成为地主兼资本家。常州的盛康、盛宣怀父子,镇江的戴恒,无锡的杨宗濂、杨宗瀚兄弟,不都是江苏地主官绅家族最早投资于近代工商业的一批人吗?而这与太平天国革命的客观影响是分不开的。
由此可见,洋务运动既是作为太平天国对立面而兴起,却又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太平天国规划实行而未能实行的资本主义经济。
二、洋务运动促进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
洋务运动与中国资本主义是什么关系,从本书全书看,已比较明确地表现出:在洋务运动的发展过程中,虽对资本主义也有消极作用的一面,但促进作用是主要的方面。为了正确理解洋务运动促使中国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进步作用,得先对中国资本主义性质作一正确的认识。
在过去多年来,学术界习惯地把中国资本主义分为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两种类型,认为前者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混血儿,是反动的,应予否定,其起源是清政府所办军用工业、民用工业;后者则是作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立面产生和发展的,具有进步性,应予以肯定。我认为,这种分法是不科学的。我在前几年即曾说过:“不管是官僚、买办、商人乃至清政府投资的官办企业,……都是作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立面出现和存在的,因此它具有民族性。”依据这个论点,洋务派所办军用工业和民用工业,与一般所讲的“民族资本主义”一样,都具有民族的性格。先从洋务军用工业谈起。其一,洋务军用工业的创办,固然是为了镇压人民革命运动,但也有御外侮的意图,到19世纪70年初期以后人民革命被镇压下去,阶级矛盾相对缓和民族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这个“意图”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即军用产品主要用来抵御外侮。其二,农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关于这个问题,已为多数史学工作者所公认。
因为它有着商品价值、自由劳动力和必然产生剩余价值的规律性,兹不赘述。这里只强调谈一下它与外国军火的竞争性及其导致民用工业企业的创办问题。
资本主义有着与一切对手竞争的性格。洋务派办军火工厂的动机除便于使用外,就是要做到产品比之向外洋购买便宜些,故在生产中,除如左宗棠为代表的要想全面学习西洋技术“虽费有所不辞”之外,一般军用企业都必须“就动拨之款,核制成之数”,使产品价廉物美。这就意味着它与外国资本主义是相对立的。要做到军火的价廉,单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经济核算,诸如高效率、低消耗,还远不能达到目的,而必须在投产之前取得廉价的原料、燃料才行。
如果军火不买外洋昂贵的成品,却去购买外国钢、铁、铅、铜等昂贵的金属原料和煤炭等燃料,以及支付这些产品高昂的运输费用,也是达不到“敌洋产”的目的的。因此,洋务派考虑到自己创办和发展轮船航运和煤、铁、铅、铜等矿的开采和冶炼。于是,1872年筹建轮船招商局,1875年掀起开采和冶炼煤、铁、铜、铅等矿的高潮,筹建铁路也开始议论,以便逐渐得到所需廉价原料、燃料和较为低廉的运输费用。这表明近代军用工业与洋务民用工业企业有着内在的经济规律的联系,而民用工业企业的创办和经营,明显的是为了致富以追逐剩余价值和高额利润。这样,洋务派举办的近代军用工业和民用工业企业,构成了中国早期的资本主义整体。这个“整体”固有与外国资本主义相对立的一面,也是与封建主义统治相对立的。后者的“对立”,洋务官僚们是没有意识到的,他们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却不自觉地走向自己预期目的反面。而与外国资本主义相对立,洋务官僚们却是自觉的,本书有关各章叙述的无数事实表明,其锋芒所指,目标是非常明确的。
现在着重阐述洋务民用企业与洋商竞争的成效。创办轮船航运是为了“使我内河外海为利,不致力洋人占尽”。轮船招商局办成之后,首先挤垮并收买了旗昌轮船公司,接着又多次粉碎怡和、太古轮船公司削价竞争的阴谋,迫使其坐在谈判桌上签订几次齐价合同,达到分洋商之利的目的。架设电线办电报局,是在外国大北、大东电报公司侵入沿海并向内地发展情况下开始的。其目的是要改变“反客为主”的局面,“以遏其机而社其渐”。稍事经营,果然奏效,通过竞争和谈判,大北、大东不得不拆除吴淞和福厦旱线,其海线也不能上岸而不得不置于趸船之上。煤炭的开采是为了“采中土之煤,利自我兴”,不使“利自外流”,除湖北煤铁开采总局因官款官办等原因以失败告终外,基隆、开平等煤矿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铁路的筹建,几乎与洋商侵权是同步进行的,70—80年代的台湾基隆矿区铁路,开平唐胥、津沽等铁路的建成,90年代以号称“中权干路”的卢汉铁路为始点,向东西南北延伸,比较有效地防止了英路北趋、俄路南引。银行的创办也早已酝酿,主要竞争对象是外国在华设立的银行,1897年办成营业的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集举国之财”以支持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经济枢纽的作用,使外国在中国的银行多一劲敌。至于纺织等轻工业均是如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由此可见,洋务军用工业企业及在相当程度上由其所导致产生的民用工业企业,其资本主义性质与一般民间投资所办企业是一致的:追逐剩余价值和尽可能高地攫取利润相同;引进和使用先进科学技术以期做到高效率的生产相同;与外商竞争相同;作为封建主义对立面相同;体现中国前进的方向亦相同。有什么理由和必要区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并把前者划在资本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的一边呢?如果因为投资者的成份不同而加以区分的话,那就成问题了。从来不是投资者的成份决定企业的性质,而恰恰是企业的性质逐渐改变投资者的成份;如果是因为企业与政权挂钩不是或相当程度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而加以区分的话,那也有问题,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难道就不是经济实体!实事求是地说,在洋务运动初期,不是官为倡导和维持,资本主义企业还不会那样顺利办成和发展呢!不能因为后来“官督商办”日益严重地成为经济前进的桎梏,而说前期也是桎梏;如果说所谓“官僚买办”资本与资本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联系较多而加以区别,难道所谓“民族资本”就没有联系吗?只不过是联系较少而已!这个“较多”和“较少”,究竟怎么划分,我看不可能有什么绝对的界限。
据上所述,我认为洋务运动时的洋务军用工业企业、民用工业企业和民间投资所办的企业,可统名之为“近代中国资本主义”,而没有必要作&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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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之分。
叙述到这里,需要对我过去一种说法作一澄清。我曾将洋务军用、民用工业企业构成的资本主义整体称之为“官僚资本主义胚胎”。我对此作过如下解释:“所谓‘官僚’,在军用工业方面,是由国家投资、由官来直接管理和控制;民用工业企业虽主要是商本商办,但是由官督理的。不管是军用还是民用工业,官必然是企图按照他们的意志来经营企业的,这就有向官僚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但是,……洋务工业是有强烈的民族性格的,……因此,如果说洋务工业企业是‘官僚资本主义胚胎’的话,至少也应承认它是民族资本主义胚胎。”这种解释至今看来也没有错。“胚胎”本来是未成型的东西,将来发展为什么样是一个未知数。这里实际有着不必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含义。就很自然地发展为我后来的“近代中国资本王义”的定名。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有的学者将洋务工业企业名为国家资本主义,洋务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名为民间资本主义。将洋务运动时的资本主义经济分为“国家”与“民间”,这是有见地的,因为打破了“官僚”与“民族”之分,冲淡了“官僚”与“民族”之间似乎存在“敌我”的界线。然而,这种分法有着难以解决的问题。(1)军用工业和部分民用工业企业为清政府所投资和经营,但多数民用工业企业是商本商办,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商办处于企业的主导地位,难以划入国家资本主义范畴。(2)“国家”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清政府,“资本主义”冠以“国家”二家,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什么性质?我看很难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含义。实际与冠以“官僚”二字没有多少区别,很不容易显出其民族性。(3)洋务运动期间创办的规模稍大一些的私人企业,几乎没有不是洋务企业中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创办的,例如小型煤矿、铜矿、铅矿和一些纺纱、缫丝、印刷业等,它们俨然成为洋务企业的支派。至于那些未摆脱手工生产方式的半机械化或完全手工生产的工场,与洋务工业企业确无什么关系,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是很小的。由此可见,是否有必要作“国家资本”与“民间资本”的划分,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商榷。
三、洋务运动与洋务派和某些洋务人物的关系
关于洋务运动与洋务派的关系,顾名思义,谁都明白,洋务运动是洋务派所发动和领导的,它们之间当然有一致性。但洋务运动一经兴起,它即有着自己的发展规律,这个规律往往是不以洋务派的意志为转移的。例如,洋务派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却发展了与封建主义相对立的资本主义;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主阶级地位,却不自觉地使自己具有不同程度的资产阶级属性;为了自强,却沦为半殖民地,等等。这表明,洋务派与洋务运动不能划等号。洋务派与洋务运动的发展既相一致,也有矛盾。
我曾多次讲过,“洋务”虽由“夷务”演化而来,但含义是不同的。后者是有上国驾驭“四夷”轻视邻邦之意,前者则有学习西方先进学说的意思。当时参加洋务活动的人,不管出发点多么不同,但这种认识是基本一致的。郑观应所著《盛世危言》,把“洋务”置于《西学》这一标题下加以论述,他把“洋务”作为“时务”的同义语,说“洋务犹时务也”。他认为洋务活动犹如为了“君父之有危疾”得救而“百计求医而学医”一样,他讥讽那些“以不谈洋务为高”自命“清流”“正人”者流,是要“蹈海而沉湘”,或“靦颜而苟活”的人。可见,洋务运动的“洋务”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学习西方先进学说的内容的。这种先进的西方学说,包括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民主政治制度。洋务运动的发展过程应该是:从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拯救清王朝统治开始,从而发展新的生产力,促使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迸而要求在政治上改专制制度为民主立宪制度,以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洋务运动应该这样发展,但历史实际并没有完全按此进程发展,这与洋务派主观上没有随着形势需要适应这个发展规律有关。
首先,洋务派为了拯救封建统治却发展了与封建制度对立的资本主义,这是他们根本没有料到的。洋务派是一个很复杂的集团,在其产生时,其成员由部分顽固官僚、地主阶级改革派和买办倾向较浓的士绅等几种类型的人转化而来。他们各个人的想法和参与洋务活动的角度不尽相同,但向西方学习科学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以便把农民革命运动迅速镇压下去,维护清王朝的垂危统治这一点是一致的。他们在使用和制造新的军事技术军用火炮镇压人民革命来解决地主与农民之间对抗矛盾的过程中,却不自觉地发展了新的生产力。江南、天津等制造局,既制造军需品,也制造和修理商船,所造机器工具如马达、车床等,除供军工需要外,不少是供给民用的;翻译馆所译图书,大部分是关于数学、电学、化学、光学、声学、农学、矿学等科技书,对新的生产力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大机器生产带来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洋务派中多数人特别是从顽固官僚转化过来的那部分人,根本没有料想到,这种变化,也没有想到去解决资本主义发展趋势与封建主义束缚之间的矛盾。这就使洋务派在顺应历史潮流的同时又蕴藏着阻碍潮流前进的因素。
19世纪70年代中期,人民革命起义被镇压,国内阶级矛盾柑对缓和,而由于日本侵台和沙俄侵占伊犁等列强的武装入侵,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在此形势变化面前,洋务派仍能正确反映和适应这种变化,调整了政治路线,由多年的制内为主一变而为抵御外敌为主。这是由两个方面着手进行的,即一方面大办海军和新式的练军,以便在战场上角胜;另一方面在经济上大力举办轮船航运、电线和煤铁铜铅矿务、纺织等民用工业企业,以便在市场上与洋商较量达到“分洋商之利”以致富的目的。这说明此时洋务派无论在军事建设还是在经济活动中,都是反映历史要求的。在洋务运动发展的新阶段中,除原有的洋务派成员外,又有大批买办商人和具有维新思想或有这种倾向的人参加进来。这批人与原来的洋务派人员一起,构成了新的洋务派集团。这个集团中各个人参加洋务活动的动机目的虽各种各样,他们之间也存在各种矛盾,但绝大多数人在军事上和经济上的对外抵制这个基本点上,是一致的。
洋务派之所以在70年代能比较正确反映洋务运动发展的要求,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从洋务大官僚说,他们为了维护清朝封建统治,外敌当前一定要力求抵御,抵御就必须加强军事力量,于是必然要大力经营海陆军和海防边防;在进一步发展军用工业的同时,必然导致民用工业的筹办,这是为解决军用工业原料、燃料和运输的需要,也是出于“致富”的需要,不富,“强”也是不可靠的。要办民用工业,非有大量资本不可,而这绝非财源匮乏的清政府所能筹集的,而需要集商资,集商资以办企业就意味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这一逻辑过程,虽非洋务官僚所预期,却是历史的必然。从一般的洋务派成员、特别是有维新倾向的知识分子和买办商人出身的人来说,他们中大多数既是明确要求抵御外侮和与洋商进行商战的主张者,又是明确以追求剩余价值、高额利润为目的者,他们的言行当然会促进洋务运动按正常规律发展。其二,洋务官僚既然是为拯救清朝垂危的封建统治,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很自然的有格格不入的一面,而时加扼制,但这遭到买办、商人、维新知识分子等参与洋务活动的人的反对。例如当李鸿章等人企图用官场的办法来干预轮船招商局的经营管理时,当时任商总办的唐廷枢、徐润立即禀告:“按照买卖常规,局务由商任,不便由官任”,而断然加以拒绝。可见,祥务官僚有反映洋务运动发展要求的一面,也有违反的一面,但他们不能违反历史总趋势。经过洋务派内部的斗争,其结果在70—80年代还是基本上符合这个历史总趋势的。然而,洋务官僚是有权力的,因而他们常常处于矛盾斗争的主导方面,这就有可能违反洋务运动发展的要求。果然,洋务官僚对企业的“官督”逐步加强,对企业“报效”等要求加多,一变前期维持多于控制的方针,而对企业时加摧抑,使企业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加上在中法战争中少数洋务官僚的妥协表现,既违反资本主义发展要求,又违反对外抵御要求,尤其是当运动发展到一定时期需要民主政治制度来适应资本主义发展时,洋务官僚就再也不前进了。到这时,洋务派这一集团就趋于破裂而分道扬镳。他们中有的人更倾向于自己独立经营企业,有的人更注重政治上改革而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
由此可见,洋务运动是有自己的发展规律的,洋务派的主张有正确反映这个规律的一面,但反映发展规律的正确程度是不一样的。如前文所说,在其前期,洋务派办近代军用工业及相应的设施,是顺应时代潮流的。70—80年代洋务派的主张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也有违反规律的一面,这“一面”,在各个时期不一样,中法战前正确多于“违反”,中法战争以后,“违反”多于“正确”,逐步导致“正确反映”的一面的消失。这就使洋务运动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由此可见,洋务派与洋务运动有一致性,但也有区别,不能把二者划等号地混为一谈。因此,洋务派的一切行为,不能完全算在洋务运动的帐上,洋务派的某些人例如李鸿章的言行、特别是他的错误言行,更不能算在洋务运动的帐上。多年来贬低洋务运动,往往是由于他们把洋务派及其中某些个人的错误言行完全放在洋务运动的头上所造成的。因此,既要看到洋务派与洋务运动的一致性,也必须对二者加以区别,才能较为正确地认识洋务运动并做出公允的评价和结论。下面将从洋务运动与外交的关系上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
四、洋务运动与外交的关系(兼论李鸿章办洋务和外交的矛盾)
洋务运动与外交的关系,是学术界对洋务运动评价中肯定、否定或肯定与否定参半者们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否定论者为了达到否定洋务运动的目的,把清政府的妥协外交完全划在洋务运动的范围,因而把所有与外国签订的屈辱条约都算在洋务运动的帐上,这样,洋务运动除为了镇压人民革命而兴起的反动性之外,加上一个妥协投降的买办性,当然就被彻底否定了。肯定论者为了贯彻他们的论点,则拿出另一条理由,说洋务运动是内政,外交属于国务活动,不在内政范围之内,因而妥协外交应该撇开,所订屈辱条约与洋务运动不相干,这样肯定论就能成立了。
我认为上述二者都有片面性。首先,否定论者把妥协外交看作是洋务运动的外交路线是不正确的。清政府的妥协外交不自洋务运动始,1842年的《江宁条约》、1858年的《天津条约》和1860年的《北京条约》,以及《瑷珲条约》等屈辱条约条款,都是在洋务运动之前签订的;在洋务运动后签订的《辛丑条约》和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时期所签订的卖国条约,所损失的民族权利,远远超过洋务运动中所订的条约。怎么可以把妥协外交等同于洋务运动呢?肯定论者的观点也有问题。洋务运动就是在“两害相权取其轻”决策下对外妥协并签订屈辱的《北京条约》取洋人长技对内镇压人民革命而“起步”的,怎么可以把妥协外交排除在洋务运动范围之外呢?一般地说,外交总是要为内政服务并服从内政需要的,从没有与内政无关的外交。因此,把外交与内政割开,于理于史实均说不通。
我的见解是,外交与洋务运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问题在于洋务运动有无自己的外交方针?答复是肯定的。那就是“守定和议”或“守定和约”。从中央奕到地方上李鸿章等洋务派头目,无一不强调这个方针。“守定和约”有着两面性,一是妥协性,即条约规定给予列强的权利一定要遵守,公认的爱国主义者左宗棠也不例外,因为清中央政府与外国签订的条约不遵守是不可能的;二是民族性,即条约以外的求索,一点不给,洋务派在60—70年代拒绝列强的开矿、陆地架设电线、修建铁路等无理要求,都是依据这一原则。总的看,民族性与妥协性相比较,民族性是主要的。可见,对外妥协是清王朝的外交路线,不能算在洋务运动的帐上。所以我曾说:洋务运动“与清政府的妥协外交有联系,但也不能说妥协外交即是洋务运动的路线。”当然,洋务运动对于妥协外交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从政治目的看,洋务运动是要在自强求富基础上改变不平等的旧约,更换平等的新约,但结果,富强的预期目的未达到,更换平等新约的目的也就落空。
这里遇到一个难以理解的矛盾问题,就是李鸿章其人,既是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又是办妥协外交和签订屈辱条约的人。这种集相互联系而又相互矛盾的两种关系于一身的现象,为区分其界线增加了困难?这个问题,近几年来被学术界某些人搞得混淆不清,有必要稍加论述。
关于李鸿章的评价,在50—60年代学术界对他是否定的,有一本小册子书名就叫《卖国贼李鸿章》;“文革”中“四人帮”把李鸿章比作所谓“走资派”,当然置于彻底打倒之列。近些年改革开放以来,李鸿章似乎“走运”了,评价日益增高,到前几年特别是到1988年,竟戴上了:“为中国近代化打了头阵和走第一步的带头人”、“爱国主义者”和“具有民主立宪主张”者,等等桂冠。我对此是“不敢苟同”的,持否定态度的。我在为博士研究生讲课时,阐明了对李鸿章研究的学风、评价标准及其主要表现等问题,由他们记录整理成《关于李鸿章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接着又在上海《社会科学报》(1989年6月29日)发表了“答记者问”的谈话。该淡话的结束语中是这样说的:
“李鸿章除有自己的特殊经历,如外交、军事等之外,在近代化问题上,基本与洋务运动的规律相同。即经济上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政治上违反了变封建专制为民主立宪的时代要求。这样,有些桂冠就戴不到李鸿章的头上。他虽有御外侮愿望,但签订了那么多屈辱条约,怎么可称之为爱国主义者?应该变而不变,坚持封建专制制度,怎么可诩之为民主立宪主张者?‘师夷长枝’的实践在李鸿章之前有林则徐、曾国藩等人,怎么可以说是‘打了头阵’或‘走第一步的带头人’?”
我这样说,倒不是故意同“潮流”唱反调。事实上我是建国以来第一个较为实事求是的为李鸿章讲几句好话者。我在60年代初撰写《李鸿章传》时所作《李鸿章早期的洋务思想》一文中,在批判李氏错误的同时,对他作了三点肯定:(1)他有御侮思想;(2)他积极引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发展近代工业;(3)他预见到中国资本主义发生和发展。在那时笼罩着“左”的气氛中,在“卖国贼李鸿章”等一片叫骂声中,该文理所当然地遭到批判。但我认为我的观点是正确的,故在1985年出版的《晚清洋务运动研究》专集中,一字不改的将此文编入。真理超越一步就会变成谬误。为李鸿章戴那么些桂冠是不符合事实的,因而是过头了。尤其是从“卖国赋”一变为“爱国主义者”的180度大转弯是如此。现在就此问题展开必要的论述。
李鸿章领导办理洋务运动,是顺应历史潮流之举,对中国社会发展贡献不小;但他在办理外交事务中,虽有抵制侵权和抗争的一面,却总是妥协退让,以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而告终。这是不是如梁启超所说的“李鸿章坐知有洋务,而不知有国务”的缘故?下面略加论说。
本书各章都体现了:洋务运动的目的是求强求富,并以求富做到真正的强。与洋务运动相始终的李鸿章对此尤为明确。他紧紧地抓住两条:一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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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上近代化以求富;二是海陆军近代化以求强。也就是变贫弱为富强。确实可以说“坐知有洋务”。富强是为了拯救清王朝专制统治,进而改变被列强奴役的地位,这一点洋务官僚们其中包括李鸿章也不含糊。似乎不可说“不知有国务”。问题在于李鸿章只知有清王朝之国,置中华民族之国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清朝这部国家机器是建立在广大的中国的土地上,这块土地聚居着几亿各族人民。处于半殖民地地位的清朝之国与中华民族是统一的,但有时也不统一。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而抵御外侮,当抵抗失利危及其统治,就会牺牲民族利益割地赔款而结束;而广大人民群众有时与清军并肩“外御其侮”,有时为了国家民族利益起而反对清朝之国。李鸿章是公认鞠躬尽瘁地忠于清国的忠臣,唯其忠于清,所以积极办洋务以期臻于富强。但他的一切活动和他所拥有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均是以维护清朝为准绳。他唯恐这些实力只能平内患不足以御外侮,所以他总的倾向是“和为贵”。他所谓“万不得已而一应之”,就是这种倾向的写照。由于这种倾向占主导地位,所以即使在不得已而抗战时,也尽可能早日和平解决,不惜接受苛刻条款损害民族利权以保清。而且,李鸿章在洋务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军事、经济实力,未能成为外交活动的后盾,却成为有效的妥协求和资本,帝国主义者认为只有和李鸿章谈判,使之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最有效,清王朝才不会变卦;清廷也认为李鸿章出场谈判,列强才可能“俯就羁縻”。李鸿章成为中外反动派共同“青睐”的大红人,这却是李氏一生的大悲剧。
据上所述,李鸿章究竟是爱国还是卖国?或如有人所说的、新出现的“还有‘误国’这样一个中间状态”的论点。其实“误国”一词,早在90年前的1901年,梁启超在其《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中说到李氏签订中日《马关条约》和《中俄密约》时就是这样讲的,并不新鲜。在我看来,“爱国”、“卖国”和“误国”,都可戴到李鸿章头上。他确实爱清朝之国。前文已讲过,爱清国有时也是爱中国,有时不一定就是爱中国。为了爱清而办近代工商业,而筹建训练新式海陆军,并曾签订过较为平等的条约,这与爱中国是一致的;为了爱清而签订出卖中国民族的权利,这与“爱中国”是违背的,不必因其“并非甘心卖国”“有其不得已的苦衷”等理由而不忍加“卖国”一词,而采用梁任公的“误国”。实际上根据签订那些屈辱条约的事实,“误国”也不能不带有“卖国”的含义。历史科学是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一门学问,以事实为准,不以某些人所谓“良好”愿望为根据。
五、洋务运动与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的关系
向之论者,往往这样说,中法战争是洋务运动初步破产,甲午中日战争是洋务运动的失败或破产。这似乎已成定论。根据我多年来的研究和本书各章节的叙述,我的结论与此有异,我认为,中法战争的“不败”,是洋务运动初见成效,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是对“应该变专制为民主而不变”的惩罚。
本书在叙述军用工业创办时,即说到清政府创办军用工业的直接目的虽主要是为镇压人民革命,但也有御外侮的意图。本章第四节也说到这个“意图”,到70年代中期由于边疆危机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而明显地表现了出来。这就是洋务运动在发展中的任务,由对内制人民转向对外抵御外侮为主,从而改善了政治路线。这就反过去较好地促进了中国社会所需要的洋务事业的发展。流通领域中所需的近代轮船航运和电报业兴起和发展了,工业所需煤、铁、铜、铅等矿业开采和冶炼业也兴起和发展了,南洋、福建、北洋等三洋水师和沿海军事要冲的必要防御工事建立起来了,陆军的武器和训练法也大为进步,特别是淮军和部分练军将前膛枪炮大多换为后膛枪炮,等等。表明清政府的经济力和防御力均有所加强;表明面对70年代以来资本帝国主义新的武装入侵、咄咄逼人的边疆危机形势,清政府作了必要的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准备。这些“加强”和“准备”,终于在边疆危机高峰,法国入侵越南和中国的“中法战争”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884—1885年中法战争之时,洋务运动已进行了20余年,距“海防议起”,大力经营民用工业企业和新式正规的海军海防建设,乃至陆军的改进,也已有10个年头。在这不太长的时间里,军队装备和力量得到如上所述更新和加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较好的成绩。正因如此,清政府部署在越南陆地战场、台湾基隆、淡水以及福建匈江马尾水域等处的陆军、海军、防御工事,大多是比较精良先进的。与法军相比,在装备上虽稍居劣势,但距离并不太远,已经远非昔日两次鸦片战争中以弓箭刀矛对洋枪洋炮之局面了。
总起来看,中法双方在水陆各种战斗中,互有胜负,在军事上可以说是打了个“平交”,之所以能够打个“平交”,因素固然不少,例如刘永福在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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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配合情军作战,屡创敌人,但主要是由于清政府有了较为新式的海陆军,可以与法军较量的原因。基隆保卫战的胜利和淡水大捷,越南战场上郎甲胜利和临洮大捷等战斗的获胜,固然有指挥得当、兵数优势等因素,但武器比较新式精良,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学者们常常称许冯子材指挥的镇南关大捷,这是应该的。这个大捷,固然很大程度地靠了冯子材的指挥才能和他的崇高威望以及士气的旺盛。但不要忘记,集结在镇南关的军队有4万余人,其中多数是装备比较精良训练有素的军队,例如,布置在关前隘主阵地的楚军10营,布置在右翼阵地潘鼎新淮军10营等军队,大都使用后膛枪炮。其他各军也远不是人们所想象的仍用弓箭刀矛落后武器。老实说,如果没有洋务运动引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建立新式海军海防和陆军,恐怕与法军招架也难以设想,何谈对阵!何谈“乘胜即收”!这次战争确实比之其前的鸦片战争、英法联军战争,及其后的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战争,中国一方打得都要好一些。所以,中法战争打了“平交”,或中国稍胜一筹,应认为洋务运动起了主要作用,可以说洋务运动初见成效。
然而,军事上“不败”,却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中法越南条约》。也就是说,不败的战争却得到一个失败的结果。有人说,成争“不败”,作为战争“胜利”结果的《中法越南条约》也是平等的胜利的条约。诚然,这个条约比1842年《南京条约》、1858年《天津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都要好一些,比之其后的1895年《马关条约》和1901年的《辛丑条约》,更显“平等”些。但中法条约毕竟是在承认清政府与外国过去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前提下而签订的,且在铁路修建、边境通商等主权方面有所损失,在条约的屈辱性上比之过去还是有新的发展的。因此,这个条约是不平等的,对中国说是失败者签订的条约。之所以结果是一个“失败”者,这主要是由于清政府政治上腐朽所造成。
众所周知,中法战争以中国方面“乘胜即收”而结束。军事上“乘胜即收”,是可以的,允许的,历史上不乏其例。但“不败”的军事形势,如果在政治外交上也是“不败”的结局,这种“乘胜即收”的主动权是操诸已。而中法战争的“乘胜即收”却以不平等的“失败”条约结局,这就表明主动权仍操之于法。这也就表明清王朝政治腐败到了何等程度!这是从全局说的,从局部的战斗说也有类似情况,即不败于军事而败于政治。这里以马江之战为例。
从闽江海口到马尾,中法水上战场约有50里之遥,我曾实地观察过。在这约200米左右宽的水程中,有着几处很窄的“喉咙”式卡脖,两岸建有防御工事,有较为新式的炮台。这种“一夫当关万人莫越”的天然险要形势,加上人工防御工事,法舰绝无可能进入马尾水域的。但法舰却顺利通过各炮台,深入到马尾水域中国军舰停泊之处。之所以这样,是得到清政府允许的。所以驻军不是真炮实弹轰击敌舰,而是用礼炮表示欢迎。听来是大方夜谭式的千古奇闻,但却是活生生的真情实况。待马尾水域法舰袭击清军获胜后向海口开去时,两岸炮台上的炮只能朝海口方向向外打,不能转身向后打击敌舰,而敌舰却能从炮台背后一个一个地收拾两岸炮台,清军只有被动挨打,毫无还手之力。假如清政府预先下一道严阵防止法舰入侵马江水域的命令,何来马尾水战失败的修剧!又何来被法军从炮台背后的轰击!有人说,过去条约中有洋船可以游弋于沿海内河的规定,阻法军进入马尾的命令不好下。这不成其为理由,中法交战了,战场上战胜敌人是最高原则,怎么可以受“守定和约”的限制呢?如受此限制,益见其腐败无能之极!由此可见,马尾之败,非军事上的原因,而是政治上的腐朽,这已毫无疑义。又由此可见,中法战争中军事上的“不败”,表明洋务运动有成功的一面,但却告诉我们,洋务运动要最终成功,必须克服政治上的腐败,那就是必须实行政治上的改革,也即变封建专制制度为民主立宪的制度。
对于民主制度的思想酝酿已有数十年之久。从林则徐称许美国“三占从二”民主制,及魏源、梁廷机等人对美国民主议会制所说“可垂奕世而无弊”之类的话,到冯桂芬把西方民主制与中国专制制度作比较时所说的“君民不隔不如夷”,和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所说要学习和实行西方民主国家的“邦法”,等等。说明进步思想家已从朦胧地憧憬民主制,到比较自觉地认识到中国专制制度“不如夷”。经过洋务运动学习西方技艺的实践,逐渐显现出封建专制制度与新的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1880年前后,郭嵩焘、郑观应等先进人物,批评洋务派仅仅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的“器”与“用”,而遗其民主政治的“体”,一定达不到富强的目的的论述,意思是说,既要“学其用”,也需“学其体”,这也就是变专制为民主的要求。
然而,那时这种见解不为人们所理解,更为洋务官僚所不允许。事实上,在那时还没有明显的事例来证明腐朽的专制制度不适应于新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新的军事设施的发展。中法一役,问题暴露出来了,它证明了中国之所以成为败的一方,原因不是来自军事,而是源于腐朽的政治,即是专制制度所造成。于是,在中法战争之后,过去几十年的政治制度民主改革的思想酝酿和探索,形成了变专制制度为民主制度的思潮。康有为说:“自马江败后,国势日蹙,中国发愤,只有此数年闲暇,及时变法,犹可支持,过此不治,后欲为之,外患日逼,势无及矣!”康氏之外,还有众所熟知的孙中山回忆中法战后的心情所说的:“予自乙酉中法战败之年,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的话。政治家思想家们所想要实行的“民主制”,经过他们比较研究,基本一致地认为将英、日等国君主立宪式的议院制实行于中国是合适的。到90年代初,不少人提议在中国马上实行这种制度,郑观应是其中最为激进者之一员。他在其《盛世危言·议院》中慷慨激昂他说:英、日等国实行君主立宪均有明显成效,在中国“而犹谓议院不可行哉?而犹谓中国尚可不亟行哉?噫!傎矣!”
可是,这股将封建专制制度改变为君主立宪制的民主思潮,没有能打动清王朝封建统治者,他们不仅不实行政治上的改革,相反,从1885年以后还在加强封建专制控制,并以之渗透到军队和经济部门中去。在海军方面,请政府接受中法战争中南北洋海军不支援福建水战等教训,成立了海军衙门,加强统一指挥权,这是必要的,应该说是正确的措施。但整个政治体制未变,实行统一指挥权的结果,却更便于封建主义的渗透。在经济方面,本来清政府对于轮、电等企业,在官督商办名义下,维持多于摧抑,中法战后加强了“官督”,由过去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逐渐转向勒索“报效”,摧抑多于维持。由于政治上需要将专制制度改革为民主制度,但洋务官僚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反而倒行逆施地加强封建主义统治,这就必然导致甲午中日战争中的失败。
中法战争后,加快了海军的建设,原来在国外订购的铁甲舰等先后驶来中国,留学人员亦纷纷回国,很快建成了装备比较先进的北洋舰队,陆军的训练和装备更新,也加速了步伐。这些都是好的。
但不作政治民主改革,少数统治者独断专行,必然愤事。海军经费被挪作修建颐和园之用;帝、后之间矛盾渐见端倪导致两派对立;中央与地方矛盾、革新与守旧矛盾、海军与陆军矛盾、海军中福建帮与北洋帮的矛盾,均不同程度比之过去更为明朗;甲午战争中和战举棋不定与和战两派矛盾斗争,等等。真是支离破碎,各行其是,毫无凝聚力。这些现象归根到底是缺乏民主制的结果。这就无怪甲午败后,由甲申之后形成的变封建专制为民主立宪的思潮变为政治实践的行动了。
如果说中法战争中军事上的“不败”是洋务运动初见成效,“不败”而签订了失败的条约是政治上腐朽所造成的话,那么,甲午战争军事上的溃败,并不是军事实力与日本距离的原因,而是政治上腐败程度远远超过了甲申之役时的情况,这里可用“病入膏盲”来形容那时的政治病,这个“病”瓦解了军事力量,从这一意义说,甲午、乙未之败,不是完全被日军所败,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被请政府腐朽透顶的政治所败。照老样子的洋务运动再也搞不下去了。
六、洋务运动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关系
洋务运动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关系,这是洋务运动研究者们不能回避而必须解答的问题。有人说,洋务运动促使中国半殖民地化,有人则说它延缓了中国半殖民地化,对阻止殖民地化起了作用。把半殖民地半封建联在一起讲的观点:有人含糊他说,洋务运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运动,或者说它把中国拖进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有人则说半殖民地是向下沉沦,半封建却是上升了,因它显示着有了半资本主义。前一种说法是概念含义不清,第一句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运动”,是褒还是贬?第二句所谓“把中国拖进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笼统地用“深渊”一词,显然是 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贬得比之封建主义清朝还要坏还要落后。
至若后一种“沉沦”与“上升”的说法,是将半殖民地与半封建截然分开,即“半殖民地”是坏的,“半封建”却是好的。究竟怎样理解?简述我的看法。
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指几个帝国主义共同统治的,形式上还保持着独立的,社会经济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在国内,一方面发生和发展了资本主义,同时还严重保留着封建主义的社会形态。这里把“半殖民地半封建”是作为一个不可分开的整体看待的。“共同统治”与“社会经济卷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但形式上的独立,当然就是半殖民地;在这种半殖民地变化过程中发生发展了的资本主义,与外国资本主义侵略造成中国社会中的资本主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形式上保持独立”的沦为半殖民地,比之变为殖民地当然要好一些;从发生发展了资本主义成为半封建,比之完全的封建主义说,当然也要前进一些。如前文所说,洋务运动阻止了殖民地化,延缓了半殖民地的进程,又揿动了让资本主义通过的绿灯的电钮,促进了资本主义发生和发展,那就应该肯定它在社会发展中的进步作用。这样讲,并不是排斥其他革命的、进步的势力在社会前进中的巨大作用。
然而,中国没有能摆脱半殖民地厄运,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也就是志士仁人所要实现的独立富强,这是毛泽东所说的“帝国主义反对中国独立,反对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所决定的。以“中体西用”为指导方针的洋务运动决无可能做到这一点。所谓“独立富强”,在当时、在中国近代社会,即意味着发展成工商业发达、政治上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洋务运动怎么能完成这个任务呢!这只有让位于其他后起的政治势力来逐步实现了。这个“其他后起的政治势力”,紧靠着洋务运动而兴起的是以康有为为代表的,发动戊戌变法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接着是孙中山为代表的领导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
(资料来源:夏东元《洋务运动史》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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