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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常安:辛亥时期“五族共和”论的思想渊源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发布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正式宣布中华民国成立,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历史从此宣告结束。而就在这份就职宣言书中,孙中山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此为民族之统一”,这也被认为是[1]五族共和说正式提出的最早时间,而五族共和,也由此被认为是孙中山以及辛亥后的南京临时政府在民族治理方面的基本宪政制度架构。
但实际上,五族共和说的提出,与其说是孙中山个人民族观与宪政观的转变,某种程度上更不如说是清末民初政治界、思想界在如何思考乱世危局中的国家宪政制度建构与民族治理转型这一问题上进行的思想交锋、对话后所达致的结果;孙中山与南京临时政府虽然提出五族共和主张,但南京临时政府的存续时间可谓非常短暂,另外由于受制于财力、内部组织架构等原因政令不畅、举步维艰,所以其所主张的五族共和更多的是一种政纲宣示的作用。因此,五族共和说在辛亥革命后的正式提出,并非个别领导人的民族、宪政观念的忽然转变,而是清末以来立宪派、革命派在民族观论争上几经交锋、对话后所达致的产物;例如,早在1907年,在革命派的论战对手杨度的大作《金铁主义》中,“五族合一”、“五族一家”等字眼即已频频出现,革命派包括孙中山本人则在早期由于排满的政治宣传而鼓吹汉族单一建国论,但随着革命进程的深化,革命者们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状况也随之深化,原来论争对手所主张的多族建国论转而被其吸收,五族共和论由此正式诞生。
清末民族观论争作为近代中国民族观变迁的重要内容,一直是民族学界和史学界的研究重点,相关的理论成果也颇为丰硕,如对论争中一些关键人物的民族观的个案分析,对清末排满思潮的理论渊源、具体论争、政治实践的系统梳理,包括一些民族关系史方面的通史著作,也对清末沸沸扬扬的民族观论争不惜笔墨。[1]这些研究对清末民族观论争渊源流变作了极为详尽的梳理,无疑是极为可贵的。但清末民族观论争,并不仅仅是一个史学或者民族学的话题,同时也应是近代中国宪政思想史尤其是清末宪政思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清末民族观论争的焦点,即到底是单一汉族建国还是五族建国为例,建国一词本身就具有明显的宪政意蕴。而单一建国还是五族建国,同样关涉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族群构成问题。单一建国论者主张排满,其理由是满清统治者是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革命;五族建国者则认为当时边疆形势极为危急,少数民族地区又都不了解共和制度,所以即使从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定和保存国家领土完整的角度出发,也应当采取君主立宪制度。也即是说,即使是清末宪政思潮论争中的核心问题----君宪共和之争,其背后也涉及民族观的问题。
因此,在这里,宪政、建国与民族,实际上是彼此交错、相互勾连的,首先,在特定的宪法政治时代,宪政,已经不仅仅是对既有宪法文本的一种解释和奉行,而是对国家基本政治框架的一种整体性重塑,而在清末,则是完成从古典王朝到现代国家的转变,虽虽然立宪派与革命派在当时均不具有统治权进而在清末立宪中也不具备领导或者参与作用,但 “从晚清到民国,中国的政治、知识精英,一直在对中国的国家建设进行持续不懈的求索和努力,而且他们对此也有着清醒的自觉”[2],在野的立宪派和革命派同样也有着自己清晰的政治蓝图和现实的宪政努力,即到底是建立一个君主立宪国家还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无论是立宪派所主张的君主立宪国家还是革命派所主张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诉求,都不吝为对既有政治制度的一种根本性变革。
当时西方“每个民族都是国家、一个民族只有一个国家”的单一民族建国思潮的传入,使得孙中山等革命者相信,只有以汉族为民族单位的民族国家构造,才能完成国家稳固、强盛的目标;再加上满清统治者的腐朽统治使得传统中国的华夷之别观得以重新强化,排满和建立汉族国家,即“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成为当时革命党人最直接的政治诉求。而梁启超等立宪派则认为应区分政治革命与种族革命,在当时帝国主义侵略和边疆危机之下,只有“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合四万万人之力,才能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狭隘的种族革命只会自伤元气。[3]所以,当时的民族观论争,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论争,或是承平年代的一般民族治理争议,而是关涉到整个宪政领域中最严肃的主题——建国。
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排满式政治策略,到“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此为民族之统一”之五族共和说的正式提出,革命党人这种民族观的变化,一方面意味着其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现代民族国家建设之路认识的深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五族共和这一民国时期重要思潮的思想渊源,正是清末民族观论争等宪政论战交锋的结果。清末的民族观论争,涵盖了宪政、建国、民族观等多种元素,具有显明的宪政思想史意蕴;再加上辛亥革命后五族共和说在宪政领域的相关具体实践,五族共和也因此被认为“不仅是近代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观念,更是中国近代国家转型与新型民族关系建构这一动态历史过程中的关键一环”[4]
一、救亡图存与民族建国主义近代中国,用李鸿章的说法是“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船坚炮利的西方殖民者,使得一向闭关自守的天朝大国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割地、赔款,接踵而至,中国陷入了制度、社会、文化全方位的危机之中,而这种危机意识,在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后达到了一个顶峰。当时的驻日公使郑孝胥,在两年前还嘲笑日本的明治维新为“外观虽美而国事益坏”,但马关条约签订的第二天,就在日记中写下了“闻之心胆欲腐,举朝皆亡国之臣,天下事岂复可问?惨哉!”。[5]举国上下陷入一种天崩地陷、忧郁激愤的氛围之中。
也正是1895年,从英伦归来的严复,将西方当时流行的达尔文主义介绍到了中国,并发出了“亡国灭种”的警告,指出达氏书中,独二篇为尤著,其一为争自存,所谓争自存者,“谓民物之于世也,樊然并生,同享天地自然之利。……民民物物,各争有以自存。其始也,种与种争,及其成群成国,则群与群争,国与国争”[6]。同时,针对有人认为“今夫异族为中国患,不自今日始也”,所以亡国灭种是杞人忧天的观点时,严复指出“今之满、蒙、汉人,皆黄种也。由是言之,则中国者,遂古以还,固一种之所君也”[7],所以,中国亡国亡种的危机不是内部的族群冲突,而是与外部的白种抗争以自存,只有内部合群成国,才能于弱肉强食的国际竞争中立于自存之地。严复这种同种、合群、建国以自存的观点,是当时其在西方耳濡目染了达尔文主义和民族国家竞争之后的一种模糊的民族建国观,而在这种模糊的民族建国观中,西方Vs中国的这种殖民Vs争自存斗争被解读为白种Vs作为黄种的“满、蒙、汉”的种族民族主义式对立,也正因为如此,当后来日俄战争中日本战胜俄国后,被渲染成为东方黄种小国战胜西方白种大国的、中国也可由此效仿的理想图景。
1901年,梁启超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文中,向国人介绍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帝国主义”两个全新词汇,并根据德国学者伯伦知理的国家进化理论指出“今日之欧美,则民族主义与民族帝国主义相嬗之时代也;今日之亚洲,则帝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相嬗之时代也”。[8]此后,在1902年的《新民说》中,梁启超又指出,“欧洲之所以发达,世界之所以进步,皆由民族主义所冲激磅礴而成…驯而十九世纪之末,乃更进而为民族帝国主义…故今日欲抵挡列强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浩劫而拯生灵,唯有我行我民族主义之一策”[9],明确提出运用民族主义,整合全国之人力、物力,对抗列强入侵,进而自存自强的策略。同年的《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中,梁氏历数西方诸贤在民族主义大潮下因势利导、建造“民族的国家”的历史,并从西方诸民族国家各自人口剧增、世界资源又有限、所以民族主义必然变异为民族帝国主义(即帝国主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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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出发,指出在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的帝国主义扩张面前,“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之国家而已”。 [10]
除了梁启超,其他一些知识分子也纷纷被西方民族建国的相关学说、实践所吸引,如1902年的《新民丛报》第11期上刊登的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中就写到,“近世欧洲意大利之独立,日耳曼之联邦,皆以同一种族,建一国家,民族主义之势力,大振于政治界。吾国之不振,非欧族使之然,自族不建国家之故也。”,[11]即中国国力之不振,其原因不在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而在于中国自身未能形成一个现代的民族国家。在该作者另外一篇文章《近世欧人之三大主义》中,作者指出,欧人近百年来主义最大最要者,为多数人之权利、租税所得之权利、与民族之国家,至于民族之国家的具体体现,则与梁启超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所论大致相同。[12]另外如余一的《民族主义论》中,也鼓吹,“今日者,民族主义发达之时代也,而中国首当其冲,故今日而再不以民族主义提倡于吾中国,则吾中国乃真亡矣。”[13]
所以,就当时梁启超等人对于西方民族主义相关理论、实践的认识而言,首先,他们认为,民族主义为西方近世最有影响之主义,“顺兹者兴、逆兹者亡”;其次,对于民族主义,用梁氏《新民说》中界定为“各地同种族、同言语、同宗教、同习俗之人,相视如同胞,务独立自治,组织完备之政府,以谋公益而御他族是也”,即民族建国;再次,这种民族建国,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单一建国,即民族主义“所以有大力者”,在于欧洲封建末期,“民求自立而先自团,同族则相吸集,异族则相反拨”,前者如德意志、意大利的统一与崛起,后者如匈牙利与奥地利的分分合合,同时“拿破仑之所以取败者,由欲强合无数异种异言异教异习之民族,而成一绝大帝国也”。另外,由上述梳理我们不难发现,在当时对于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实践的介绍中,他们更为青睐的是德国、意大利的民族建国实践,梁启超本人更对马志尼、加富尔、加力波第向往不已而撰有《意大利建国三杰传》,某种程度上,这自于德国、意大利均是由四分五裂的邦国而迅速统一崛起进而实现图存富强的目标有关。也许,在彼时彼刻,如何寻觅最快救亡图存的方略,是当时仁人志士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尽管这似乎有病急乱投医的感觉,且常被缺乏同情理解的后人斥之为“宪政工具主义”,但寻求富强本身,作为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首要思考对象,无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二、单一建国还是五族建国?1.单一建国与五族建国:革命派与立宪派的分歧
西方近代民族建国理论为视为寻求富强的良方引入了中国,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当时的统治者清王朝本身又是一个少数民族王朝。所以,这种民族主义思潮的勃兴也很有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在前引雨尘子文《近世欧人之三大主义》中,作者就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呜呼,今之执我主权施行法律,以代表我国者,非黄帝之子孙也,奏章诏论,所称为列祖列宗者,讴歌而扬颂之者,非吾民之祖先,与历史无关系也,既非同族,则何从而爱之?既无历史之观念,则何从而起感情,是中国所以终亡也夫!”[14],作者将中国积贫积弱的缘由,归咎于满州贵族与汉人非同一个族群,这与传统排满理论中的夷夏之辩说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例如,当时排满风潮的主将章太炎就坦言,原来的华夷之辩“却没什么学理”,自己是“自从甲午之后,略看东西各国的书籍,才有学理收拾进来”[15]。这收拾进来的学理,无疑指的就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的西方民族建国理论,以其文《正仇满论》为例,章太炎将满洲五百万人统治汉族四万万人与奥地利统治匈牙利、土耳其统治东罗马相提并论,且声称“使汉人一日开通,则满人固不能宴处于域内”[16],已非简单的对明太祖“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华夷之辨号召的重复,而是旨在摒弃满族、由汉族单一建国的民族建国理论。
正是这种西方民族主义与排满思潮的合流,使得本就处于风雨飘摇的满清政府面临极其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同时,过于强调汉族单一建国,也很容易使本就在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挑唆离间之下的边疆分裂势力得到口实。所以,到了1903年,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引介者,梁启超本人,则开始力倡“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即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17]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梁氏首先介绍了伯伦知理关于国民与民族区别的论断,即民族为民族沿革所生之结果,具有其始也同居一地、其始也同一血统、同其支体形状、同其语言、同其文字、同其宗教等八大特质,子孙相传,遂为民族;而国民一为“人格也,据有有机之国家以为其体”,即国民组成国家并具有国家成员的资格可“发表其意想,制定其权利者也”,二为“法团也,生存于国家中之一法律体也,国家为完全统一永生之公同体”,即国民组合成国家这样一个法律共同体。所以,民族为建国之阶梯,但其未联合以创一国之时,则“终不能为人格为法团”。接下来,梁氏又援引伯伦知理理论,指出单一民族并非建国之独一无二法门,还包括“化其人民而别造一新民族”、“合并同族诸邦为一大帝国”、“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等多种情况,且“合多数之民族为一国家,其弊虽多,其利亦不少”。[18]
梁启超之所以长篇累犊的介绍伯伦知理的学说,当然不是为了纯粹的学术研究,而是具有明显的现实指向,即排满与建国问题。梁氏指出,当务之急是改革现有政治体制、培养国民的政治能力与政治资格(即新民),革命党人的排满仅仅是建国的手段而不应是建国的目的,其将排满作为建国手段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是由建国主义沦为复仇主义,在国家内忧外患的危机关头显然属于本末倒置;而且,依照伯伦知理的学说,并非只有单一民族才能完成民族建国大业,即不是只有通过排满才能完成建设现代国家的任务,同时,还要涉及蒙、苗、回、藏等民族,所以,“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这种大民族主义,实际上就是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体,共同缔造现代民族国家,即五族建国。
2.以《民报》与《新民丛报》为中心的论战
双方的论争在1905年至1907年间达到了高峰。1905年,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在东京创刊,在民报的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其革命纲领明确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大主义,而其中,民族主义为首,即“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种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19]民报创刊后,先后就君宪还是共和、排满还是容满等重大政治问题与梁启超等主办的立宪派报纸《新民丛报》展开了激烈的论战,这场论战因其特有的宪政思想史意义而一直为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所重视,但多关注的是君宪还是共和的问题,其实,当时的论争中论战双方很大一部分精力是集中于满汉矛盾、种族革命还是政治革命等民族观问题[20];当然,如前所述,君宪共和论争作为一种政体涉及方案或者建国大计,和双方所秉持的排满还是容满等民族观是纠结在一起的,即双方的论争焦点,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到底是建立一个单一的汉族共和国,还是汉、满、蒙回藏五族君宪。
在民报第一期和第二期上,连载了汪精卫的《民族的国民》一文,直指梁启超援引伯伦之理的关于民族与国民概念区分的论断,作者认为,虽然民族定义繁多,但不外“同气力的人类团体也”,即同血系、同语言文字,同住所、同习惯、同宗教、同精神气质等要素,同时,民族也为“继续的人类团体”,即长久的结合延续;而国民则为一法学用语,虽然民族与国民一为族类方面言,一为政治方面言,但有一共同之问题也,即“同一之民族果必为同一之国民”,“同一之国民必为同一之民族”。汪精卫与梁启超的民族与国民论调针锋相对,在界定了民族的定义后再一次重申了民族国家意为单一民族建国。而针对立宪派认为满人两百多年来已被汉化,属于同族的观点,汪精卫分别从其所列的习惯、擅长、精神气质、宗教等具体要素方面进行评判,认为“三百年满汉之界,昭然分明”,所谓大民族主义“有类梦呓”,并发出了“吾愿我民族实行民族主义,以一民族为一国民”的呼吁。在《民报》的第二期连载中,汪精卫历数了满、汉两族在官制、军制、司法、公民权利等方面的不平等,指出近三百年的清朝统治为“不平等统治”之贵族政治,而欲破之贵族政治,唯有民族主义,同时,清朝统治本身为“六千年来君权专制之延续”,所以,欲“颠覆六千年之君权专制政治”,[21]必须通过革命实现共和,即政治革命与种族革命是交织着一起的,要实现国民平等、摆脱专制统治,排满也为第一要务,立宪派试图通过立宪实现满汉平等、实现宪政,均系不可能的幻想。
同期刊登的蛰伸(朱执信)的《论满洲虽欲立宪而不能》中,也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立宪难。能立宪者唯我汉人,汉人欲立宪,则必哥们。彼满洲即欲立宪,亦非其所能也”,其理由为即使立宪,也应为汉人主导满洲驱后,因为汉人的政治能力强于满洲,但现在满洲作为统治者,更不用说满汉几百年来的隔阂与矛盾。立宪派认为可以通过立宪打破满汉畛域是低估了满汉两族之间的界线。陈天华的《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中则针对立宪派主张的中国通过效仿日本明治维新进行君主立宪从而实现复兴大业的论断,首先将清朝二百多年的统治界定为汉族臣服于异族几百年的亡国史,指出“日本之奏维新之功也,由于尊王倾幕,而吾之王室既亡于二百余年之前,现之政府,则正德川氏之类”,所以中国无法主张君主立宪,只能通过民主立宪。[22]另外如汪东的《论支那立宪必先革命》也持相同论调,认为立宪无法得行的最关键原因在于满汉民族差异。
针对革命党人的攻势,梁启超先后发表了《开明专制论》、《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答某报第四号对本报之驳论》等文,遍引卢梭、孟德斯鸠等西方诸贤学说,强调政治革命与种族革命之区别,且阻止立宪的除了满人,还有为数众多的汉人,满清政府的性质中君主专制的成分多于汪精卫所说的贵族政体成分,所以中国能否立宪与满汉种族差异并无关系,且满汉两族也很难说是“纯粹的异民族”。 针对革命派欲先立宪必先革命的主张,梁启超认为,“立宪之几,恒不在君主而在人民,但使人民有立宪之智识,有立宪之能力,而发表其立宪之支援,则无论为如何之君主,而遂必归宿于立宪”,所以立宪难行的原因并不在于“异族为政”,且这个“异族为政”也大可怀疑,梁启超以汪精卫所提出的民族界定六要素为例,主张在语言方面,满语对于很多普通满族人已经殆久不用,住所方面满人杂居北京及内地十八省,习惯方面已多同化于北省之人,宗教方面满汉皆有信奉佛教或者孔教者,除了精神气质与血气无法下断语,但也很难绝对界分;所以革命党人强调的满、汉界分实际上只是对顺、康年间的旧事重复而已,而既然满、汉种族差别消失成为同一民族,那么革命派基于种族主义的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合一论就失去了合法性依据。[23]
由上述梳理也可知,此时双方对于民族观的论战,固然有“华夷之辩”或“夷夏大防”观念中所包含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等内容的成分,但更多的是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学理中的人种学、民族学理论来分析界定,双方论争中也多有援引西方民族建国的历史,且论战本身,又何尝不是基于对未来国家建设蓝图的一种政治设计,具有显明的宪政意蕴。革命党人主张的摒弃满洲、由汉族单一建国的言论,固然有最大程度的孤立清朝统治者的策略成分,但将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相提并论,以及论战双方围绕满族是否为异族、是否被同化的争论本身就说明了民族问题在清末宪政史中的特殊性。革命党人攻讦清朝统治者为异族入侵者、立宪论者为帮闲无赖,立宪派则竭力辩称民族压迫仅系清朝初年旧事,且当时地方大多数督抚已为汉人。但某种程度上或许正是因为太平天国运动之后汉人地方督抚势力的坐大以及风起云涌的排满风潮,使得满洲亲贵们的提防之心益重而作出的皇族内阁的安排,而这更给革命党人以口实,同时也使立宪派莫口难辩。
另外,满清政府多年在内政外交上的弱势状态,以及雨后春笋般的各类报刊中关于汉族史、黄帝崇拜等“振大汉之雄风”的扬汉排满之宣传[24],再加上革命党人咄咄逼人、饱含激情的情绪化文字的渲染,乃至在辩论中刻意混淆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的界限,均使得革命派一时在气势上占据上风。[25]但在双方关于民族、宪政等问题的激烈辩论中,彼此也在修改、调整一些原本为论辩而刻意为之的过激主张,如1906年,在《民报》周年纪念大会上的演说中,孙中山就明确提出,:“‘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民族革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家,主我们的政,定要扑灭它的政府,光复我们的民族国家。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26]与邹容、陈天华、章太炎等人在排满宣传中的过激言辞,已是大有改变。同时,对于汉族单一建国的思想,革命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他们也开始悄悄的进行修正,且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立宪派五族建国论的合理成分,因此,五族共和的思想渊源,并非自孙中山始,而应追溯到近代中国西方民族建国思潮的传入,以及革命派与立宪派对于民族建国政治设计的宪政论战,对此,笔者将在下文中具体阐述。
三、从“五族君宪”到“五族共和”1907年,杨度在其主办的《中国新报》上开始刊登其《金铁主义说》的长文,系统阐述了其君宪救国的思想,《金铁主义说》全文长约14万字,分“今日中国所处之世界、予所持者世界的国家主义、世界的国家主义之内容、中国现政府之不负责任、中国国民之责任心与能力、政治革命、君主立宪、世界将来之中国”[27]八节,其中,政治革命、君主立宪、国家主义等均为当时宪政论战的焦点,自然,在其论述中必将涉及到民族宪政问题,且不仅仅局限于满汉之争,而是“五族一家”式的五族君宪论,充分展示了当时仁人志士对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在近代内忧外患的格局下如何进行民族国家构建的思考和努力。
在《金铁主义说》中,杨度明确指出,“独是汉人扑满之后,欲本民族主义,独建立国家以自存于世界,斯亦必为势所不能。何也?以今日之中国国家论之,其土地乃合二十一行省,蒙古、回部、西藏而为其土地,其人民乃合汉、满、蒙回、藏而为其人民”,此乃国际、国内之公认事实,各地之内政、外交,皆统一于政府,各国视二十一行省与蒙、回、藏地无别,但知为中国土地而已,视汉人与满、蒙、回、藏人无别,但知为中国人而已,若忽持民族主义,仅以二十一行省地为中国之土地,以汉人为中国之人民,排满之后,“若不进一步排蒙、排回、排藏,则不能达其一以民族成一国家之目的,而全其民族主义,使其如此,则蒙、回、藏固亦主张民族主义之人也,不仅我排彼,彼且排我。于是全体瓦解,外人乘之”。即中国自古以来多民族的民族构成和疆域现实,为国际、国内所公认之事实,中国土地、中国人之大一统的格局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且汉族单一建国,所排斥的不仅仅是满族,还包括国内蒙、回、藏等其他民族,同时,单一建国的思想不仅会唤醒大汉族意识,还会唤醒其他民族的地方民族意识,尤其是在中央政府权威暗弱导致旧有的国家认同体系瓦解之时,这种过于强调族裔色彩的单一民族建国学说只会带来民族分离主义与边疆的不稳,实际上,杨度此言绝对是有先见之明,外蒙在清末民初的民族分离活动即是例证。[28]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在认识到清末民初多民族国家建构的严峻性之后,汪精卫等人的汉族单一建国论、满洲非中国人,明末建州非中国之领土等观点再无人提起也无人注意,甚至作者们也羞于将其收入文集。[29]
所以,杨度认为,“五族分立”为“亡国之政策”,而必须合五族之人民为中国之人民,合五族之土地为中国之土地,即加强中国、中华民族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按照杨度的观点,领土、人民、统治权为国家之至关重要的要素,中国从王朝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之路中,这三个要素坚决不能改变,即“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至于合五为一,则此后中国,亦为至要之政”,既指出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必然,也指出其艰巨性。既然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之路是五族合一,那么,到底应该选择君主立宪之路,还是民主立宪之路?杨度认为,无论是君主立宪,还是民主立宪,其目的均在于改造现有政治体制,实现宪政,即二者并无本质区别,关键在于在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局势下,何者更为合适、妥当;毕竟,政治实践不同于单纯的学理探讨,牵一发动全身,稍有不慎,可能就覆水难收。按照杨度的观点,民主立宪国之国民文化需基本均质化,但“满、蒙、回、藏人之文化,不能骤等于汉人”(杨度依据英国学者甄克思《社会通栓》中的观点,对五族国民程度做了划分),很难实现“五族平等、共同选举”,且这些地区的民众宗族、部族观念强于国民观念,极易产生分裂主义;且如建立单一的汉族民主共和国,当时“汉人的兵力不能骤及于蒙、回、藏地区”,当地民族分裂分子在西方殖民者的挑唆下必然会产生异念。所以,杨度认为,以上论蒙、回、藏问题,非民主立宪党所能解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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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保全领土,则不可不保全蒙、回、藏;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君主既当保全,则立宪亦可。”,即五族立宪论。杨度这种重视少数民族国民文化程度以及国家认同状况的做法,以及对当时边疆局势的判断,和立宪后深化推行国民一体化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进程的未雨绸缪,不但超过了革命党人鼓吹汉族单一建国思路的狭隘与偏颇,较之集中于排满问题而多少忽视占有中国领土一半以上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很多君宪宣传者来说,其见识也尤为高远。
如果说杨度划分五族国民能力的做法还多少有大汉族主义的同化少数民族情节的话,那么,其后立宪派成立的政闻社创社宣言《政温社宣言书》以及政温社主笔蒋智由的《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中,则与立宪派原来的宪政民族观更进一步,也愈来愈接近民国以后“五族共和”的宪政民族政策。在《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一文中,作者主张“于立宪之下,合汉满蒙诸民族皆有政治之权,建设东方一大民族之国家,以谋竞存于全地球列强之间是也”,整合国内各民族的策略,不是“一族为主各族为奴”,而应是“各族皆为主而非为奴”的新式的统一,所以可“以政治权分配于数个之民族,使人人皆有国家主权之一分,而视国家为已所有之物,则对于国家亲切之心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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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对于民族憎怨之情日减”。[30]作者的这种“五族君宪”,基本上取消了一切限制条件,达到了各族人民作为中国公民的平等享有权利,可以说是一种平等、民主的宪政民族观,如果我们对比一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条款规定,即可发现,随着政治局势的发展,近代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基本达成了“五族平等”的共识。
从近代中国民族建国主义的传入,到汉族单一建国论与五族建国论的政体选择,到立宪派与革命派关于排满问题的激烈论战,一直到最后从五族君宪到五族共和的演化,五族共和说这个清末民初重要的宪政学说的衍生过程,清楚地载明了近代中国的先哲们探求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之路进程。五族共和说的提出,并非某位政治人物民族观的突然转变,而是整个清末民初政治世界中宪政变迁的产物。
注释:
[1] 彭武麟、杨策:《中国近代民族关系史》,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翁贺凯:《民族主义、民族建国与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郑大华、邹小站主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3]《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1664页。
[4] 彭武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近代国家转型与民族关系研究:以“五族共和”为中心”,《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第76页。
[5]《郑孝胥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482页。
[6]《原强》,《严复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页。
[7] 同上,第9-10页。
[8]《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58页。
[9]《新民说》,《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656-657页。
[10]《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887-893页。
[11] 雨尘子:《论世界经济竞争之大势》,《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05页。
[12]《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43页。
[13]《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485页。
[14]《辛亥革命前十年之间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48页。
[15]《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96页。
[16]《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8页。
[17] 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饮冰室合集》第2册,文集之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74-76页。
[18] 同上。
[19]《民报发刊词》,《孙中山全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合编,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88页。
[20] 包括法学界在内的思想史、政治史研究者,均多关注《民报》与《新民丛报》论战中的君宪共和之争,为数不多的著作,如王春霞的《排满与民族主义》,对此次论战中的民族因素进行了细致探讨,王春霞以梁启超为论战在《新民丛报》上所撰八篇文章中和排满没有直接关系的仅有两篇为例,指出“排满”问题在双方论争中占有重要地方,见其著第172-173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耿云志也指出,“以往的历史著作,凡谈及清末革命与立宪派的论战的,绝大多数都以为民主问题是其争论的中心,认为革命党坚持建立民主制度,而立宪派则反对建立民主制度。争论的结果是革命派的民主论战胜了立宪派的反民主论。这种说法是很有问题的,至少是过分简单化了。根据争论双方的文字,认为无论是从思想逻辑上看,还是从争论文字的数量上看,其争论焦点是暴力革命和反满问题,真正讨论民主问题的文字,在双方都只占极小的比重。”(见耿云志:《从革命党和立宪派的论战看双方民主思想的准备》,《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6期。)另外,查阅当时相关报刊以及《辛亥革命时论选》中的论战篇章,可以发现当时论争的主题除了君宪共和,还有民生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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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人种学、国外建国史等多方面的内容。
[21]《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第二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82-113页。
[22]《辛亥革命前十年之时论选》第二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20-124页。
[23]《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643-1665页。
[24] 可参见沈松侨:“振大汉之天声——民族英雄系谱与晚清的国族想象”,《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集刊》,第33期。在该文中,沈松侨指出,晚清知识分子同样也是在国族主义的风潮鼓荡下,着手编造中国“民族英雄”的光荣系谱。为了“唤起国魂”、“振兴民族”,他们透过一套由特定的“框架、声音与叙事结构”所构成的论述策略,将上起秦汉、下迄明清,前后二千年间的历史人物,扯出其原有的历史脉络,重加评骘、编次甲乙,终至为近代中国的国族认同修建了一座华丽璀璨的殿堂—民族英雄的万神庙。
[25] 论战进行期间,梁启超曾希望徐佛苏出面调停,但汪精卫、汪东等人拒绝徐的调停,后梁又托徐佛苏与蒋智由出面与章太炎、宋教仁唔商,章表示可以许其调和,但孙中山、黄兴、胡汉民等坚决反对。(见王春霞,《排满与民族主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页。),也正因为如此,胡汉民认为该论战系革命派大获全胜,但从其后革命党人的有关具体政治实践来说,却未必如此。
[26]《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合编,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5页。
[27] 刘晴波主编:《杨度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下同。
[28] 张启雄:《“独立外蒙”的主权交涉与国家认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集刊》,第20期。
[29] 郭双林:《门罗主义与清末国家民族认同》,《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主义》,郑大华,邹小站主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27-348页。
[30] 蒋智由:《变法后中国立国之大政策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0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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