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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张海荣:晚清举人邱菽园对“公车上书”的两次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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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黄彰健、孔祥吉等众多学者相继对“公车上书”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当时都察院并无阻碍举人上书的举动,千余公车集会松筠庵的说法不可信,就连《公车上书记》在上海刊行,也是“康党”有计划的自我宣传[1]。2005年茅海建发表《“公车上书”考证补》,从政治决策层的角度重新审视了“公车上书”的背景、过程及其影响力,以更加丰富翔实的档案史料和细密精致的推理论证,将以上论点进一步坐实。该文采信了“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公车上书记》的说法,肯定康有为组织的联省公车上书是一次流产的政治事件[2]。继之,又有房德邻就茅文提出商榷,不过由于缺乏新史料的佐证,双方主要是在史料解读和逻辑推理上进行交锋[3]。
“公车上书”之所以争论不清,原因是相关史料匮乏,而旧有材料经爬罗剔抉,未发之覆已不多[4]。笔者考证,“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乃上海居士沈善登,他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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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并无政治上的关联,出于对各地举人爱国热忱的褒扬及对康有为变法主张的激赏,出面“记其始末,刻其文及其人姓氏以告天下”。他虽未亲自参加“公车上书”,但消息得自参加过“公车上书”的举子,并有人向其提供了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的副本并“公车上书”题名录(列名者凡603名)[5]。因此,沈善登的立场较康有为等人更加客观,在序文中刻意作伪的可能性很小。
福建举人邱菽园是“公车上书”的亲历者,对于“公车上书”有两次追忆,但两次文字存诸多差异,从中不仅可窥知此前未知的若干史实,也能对《公车上书记》的刊行作进一步补正。
一 未获接收的上书与当事人的初记忆
邱菽园(1874—1941),名炜萲,字萱娱,号菽园,又号绣原、啸虹生、星洲寓公等,福建海澄(今龙海)人。其父邱笃信为新加坡巨商。光绪二十年(1894年),邱菽园中举。次年以福建籍举人的身份,北上参加会试[6] 。康有为发起联省公车上书,邱菽园亦与其事。不仅获睹了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的传抄稿,且将其大段摘录于光绪二十三年自刊14卷本《菽园赘谈》中,题为“截录康孝廉安危大计疏”,篇后附有跋语,回忆了自己当年参与“公车上书”的情形:
“右疏为南海康广厦工部(有为,原名祖诒)为举人时主稿。时乙未春仲,倭事正急,纠集直省公车若干名联名所上者也。凡一万八千言,大意乞下明诏、行大赏罚、迁都练兵、变通新法,以塞和款而拒外人,保疆土而延国命。疏未上,而和议已成,事遂寝。工部门人类刊此稿于南海先生四上书中。沪上石印书坊独摘此稿,为《公车上书记》,而附以公车名单。一时各报馆钞印传观,风行海内。闻者亦莫不欷歔太息,若深慨其谋之不果用也。今者事成既往,平心以观,处当日主忧臣辱之时,懦者缄口,激者沽名,非以规避为能,即以掊击用事。独有工部其人,排众议而直前,责皇躬以修身,其意气可不谓壮且远哉!前半迁都、废约、练兵、筹战,词意操切,未策万全,抑亦思势值仓皇,间不容发,彼时结俄之策既不可行(江督电奏二),谁复能忍以须臾,从容而殷前席(予初预联名,后即取回名单,诚以主战之不可恃也)?后半则纲举目张,皆坐言起行之要,洵是有目共赏文字。截录于此,俾后之谈时务者,可以观焉。丁酉二月十七日跋此。”[7]
这段跋语并不长,却透露了诸多关键信息:
1.就邱菽园当时所知,“上清帝第二书”没有向都察院呈递,“疏未上,而和议已成,事遂寝”。这与沈善登《公车上书记》吻合,而与康有为“察院以既已用宝,无法挽回,却不收”的说法抵牾。
2.邱菽园描述联省公车上书是由康有为“纠集直省公车若干名,联名所上”,而非康有为、徐勤所记之一千二三百名。
3.邱菽园也获闻上海石印书坊刊印《公车上书记》一事,并称“一时各报馆钞印传观,风行海内”,印证联省公车上书的确在当时产生了巨大的轰动效应。
4.邱菽园肯定康有为纠集公车上书的果敢作为,赞其:“排众议而直前,责皇躬以修身,其意气可不谓壮且远哉!”
5.邱菽园证实在联省公车上书发动过程中,确实有人中途取回“名单”,他就是其中之一。至于取回“名单”的原因,邱菽园的解释是认为“主战之不可恃”,连带还对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前半部分之迁都、废约、练兵、筹战诸内容提出了异议,而肯定其后半部分“富国”、“养民”、“教民”、改革官制、培养使才、公举“议郎”等改革主张,“纲举目张,皆坐言起行之要”。事实上,在邱菽园《菽园赘谈》14卷本中,就仅截录了《上清帝第二书》的后半部分。
邱菽园写作这段跋语时距其参加联省公车上书将近两载,究竟他当年是否确因意识到主战无益而撤回名单,尚无其他旁证 [8]。再结合沈善登《公车上书记》、徐勤《杂记》可知,还有一部分举人是风闻和局已定,上书已无必要,故取回“知单”。邱菽园所谓的“名单”,应该即指“知单”。知单,是旧时宴客或集会用的通知单,上书被邀者的姓名,由发起人遣专差逐一持单面邀,应邀者在自己名下写“知”字,辞谢者则书“谢”字。而在康有为的回忆录中,却将举人们要求除名的原因,简单归结为孙毓汶等主和派的阻挠恐吓。
6.由邱菽园的这段跋语还可进而推断,联省公车上书在发起之初,并无千人集会的场面。多数人可能是以签署“知单”的形式,表态参与联省公车上书(后来也是以撤回“知单”的形式,表态退出“公车上书”)。事实上,若果有如此大规模的集会,作为主事者的康有为一定不会缺席,但事实证明,邱菽园在参与“公车上书”的过程中始终未与康有为谋面。
正因为邱菽园中途撤回名单,《公车上书记》后附“公车上书题名”中未收录其名。邱本人则因会试不第,束装回闽。“乙未,余以下第南归,小驻申浦。见坊肆中人争翻南海康氏《殿试策》,以应四方求取。今科会榜,康名第五,胪唱次等,未入翰林。而外论推重,逾于状头,由其素立名高,且策语殊壮也。”于是邱菽园也效仿众人,抢购康有为《殿试策》一帙,并“漫题卷首,聊志闻声相慕之雅”,将康有为比作唐朝刘蕡、南朝沈约:“九重册摈刘司户(殿试非上第十名前,文不得进呈),三易文传沈隐侯。六国连栖等鸡口,一身得失压龙头。七襄罢织天孙巧,八表空营下士忧。四海争怜人第五,二分明月十年游(唐杜牧举进士第五)。”[9]
此后,邱菽园对康有为一直念念不忘,不仅于光绪二十三年将康有为所撰《上清帝第二书》收入其所著《菽园赘谈》,附跋纪念,更于二十四年与好友林文庆创办《天南新报》,自任社长,从侧面呼应康有为等人的变法举动。
二 戊戌政变后的援手与绝交后的再加工
“戊戌政变”后,邱菽园主动赠送康有为千金,并力邀其赴新加坡[10] 。光绪二十六年正月,邱菽园与康有为首次晤面。二人一见如故,不仅多有诗歌唱和,更在政治上加强了合作,康有为推举邱菽园担任南洋英属各邦保皇会分会会长,邱菽园则先后向自立军捐献20余万元。
同年二月二十六日,康有为迁出邱菽园府第之际,获睹邱菽园所著《菽园赘谈》,于是赋诗记咏,题曰:“正月二日避地到星坡,菽园为东道主。二月廿六迁出之日,于架上乃读菽园所著《赘谈》,全录余公车上书而加跋语。过承存叹,沧桑易感,亡人多伤,得三绝句,示菽园并邱仙根。”
“忧时曾上万言书,十死残生亿劫余。海雨离居读君作,凄凉旧恨集公车。
平生浪有回天志,忧患空余避地身。最恨邱迟伤故国,题名记上少斯人(今日乃知菽园本联名,龙华会上,恨少君耳)。
圣主维新变法时,当年狂论颇行之。与君北洒尧台涕,剩我南题孔庙碑(君创孔庙学堂于南中,后余贻书陆祜,卒成之,今为尊孔学堂)。”[11]
龙华会,即所谓浴佛节,为每年农历的四月初八日。康有为特别强调的这个日子,正是他一度对外宣示呈递“公车上书”的日子。这里“全录余公车上书”一语不确,应作“截录”。
然而世事难料,康、邱二人寄予厚望的自立军起义以唐才常等人的流血牺牲宣告失败。邱菽园因唐才常之死大生感愤,也对康有为领导乖方、截留军费深感不满,加之两广总督陶模、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劝诱,于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在《天南新报》上登载《上粤督陶方帅书》,声明与康有为划清界限[12]。同年九月十一日,邱又发表《论康有为》,宣示与康绝交,至有“不图阴鸷险狠之康有为即以不佞兀傲自喜,曾无趋附门下之心,故动辄援借微名,播告天下,极力表暴⋯⋯大抵康之为人,‘结党营私’四字,乃其死后不磨之谥⋯⋯君子绝交,不出恶声,不佞以不设城府待之,被其苦推入党,诚难与众辩论。独惜天下人才堕其奸术之中,无能解脱以再为国家效力者,良可痛也”等语[13] 。
就在邱菽园极力撇清“康党”嫌疑的同时,他又将《菽园赘谈》重新刊订,“视原稿删汰十之一,而新增十之二” [14],由14卷本改为7卷本,并将《答粤督书》(即《上粤督陶方帅书》)附于7卷本之后。不过,《截录康孝廉安危大计疏》依旧被收录在内,且将跋语大加修正,较14卷本有“新增”而无“删汰”;对于“公车上书”的描述,也与前稿有较多不同(见引文加粗处):
“右疏为广东南海县人康广厦工部(有为,原名祖诒)为举人时主稿。时乙未春仲,倭事正急,纠集直省公车千有余众,联名所上者也。原疏甚长,约共一万八千言,大意请下明诏、行大赏罚、迁都练兵、变通新法,以塞和款而拒外人,保疆土而延国命。疏呈都察院,方欲代上,而和议已成,事遂寝。工部门人节存后幅刊于康工部四上书中。钱塘袁翔甫大令,属沪上石印书坊,全载原疏,为《公车上书记》,而附以公车诸君名单。一时各报馆钞印万纸,风行海内。闻者亦莫不欷歔太息,若深慨其谋之不果用也。今者事成既往,平心以观,处当日主忧臣辱之时,懦者缄口,激者沽名,非以规避为能,即以掊击用事,治标固本,两无所益,朝廷亦何贵有此臣耶。独有工部其人,排众议而直前,忘草茅之疏逖,倾筐倒筪,奉我至尊,其意气可不谓壮且远哉!前半迁都、废约、练兵、筹战,词意操切,未策万全,抑亦思势值仓皇,京师危迫,间不容发,彼时结俄拒倭之策既不可行(江督张电奏稿二),谁复能忍以须臾,从容而殷前席(予初预联名,后即取回名单,诚以主战之不可恃也)。后半则纲举目张,皆坐言起行之要。截录于此,俾后之谈时务者,可以览观焉。又,按原文万余言,寓奇于偶,段落分明,脉络贯注,无浮词,无野调,即以文字论,固陆宣公之所喜,而苏文忠之所畏矣,宜乎有目共赏、宇内传诵也。”[15]
概括言之,除去文字上的修补,前后两次跋语所记“公车上书”,存在两处根本差异:
1.关于参加“公车上书”的举子数目,前者称“若干名”,后者则称“千有余众”。
2.关于“公车上书”的结局,两处均称“和议已成,事遂寝”,但前次所述背景为“疏未上”,即康有为等人尚未将上书呈送都察院;后文则称“疏呈都察院,方欲代上”,即该书已由康有为等人呈送都察院,都察院收下后正准备代奏。
如果就参加上书的举子数目由“若干”改为“千有余”,及上书呈送都察院这两点来看,邱菽园光绪二十七年跋语,似与康有为《我史》的说法有所接近;然邱菽园跋称都察院收下康有为等人上书,与《我史》强调的“却不收”即拒收,又有着本质区别。值得注意的是,光绪二十七年跋语中还有一处相当重要的增补:“钱塘袁翔甫大令属沪上石印书坊,全载原疏,为《公车上书记》,而附以公车诸君名单”,实乃前人未发之覆。
三 再论《公车上书记》的刊行
邱菽园光绪二十七年跋语提到的《公车上书记》,应即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上海石印书局代印之《公车上书记》。书中内容依次为“仓山旧主”袁祖志《序》,长沙刘锡爵、斐如甫《序》,“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公车上书记》,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以及不著撰人《公车上书题名》。1990年,汪叔子、王凡撰《〈公车上书记〉刊销真相——戊戌变法史考论之二》一文,认定《公车上书记》系“康党”假手上海古香阁书庄出版,交由上海石印书局代印[16],主要证据是光绪二十二年梁启超致康有为函,其中曾谈及《四上书记》的出版事宜:
“此间希顾前交与古香阁印,云本之大小如《公车上书记》,彼恐不能获利,请改用小本,如《策府统宗》。此则万不可,故提取其稿,商之别家,议复同。彼盖尝询之诸书贾,据云‘自强学会败后,《公车上书记》已不能销,恐此书亦不能销’云云。当直语之曰:‘《公车记》已销数万部,度买此书之人,亦不过数万人,人有一部,自无购者矣。’而彼执迷如故也。此事或俟之他日,报馆自买机器印之⋯⋯”[17]
“希顾”,即郑宪成,早年师从康有为。汤志钧同样据此函认为《公车上书记》的刊行,“与康门有关”[18] 。何况古香阁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十一日在《申报》上所登告白,已自行吐露《公车上书记》系“都门友人石印”。
邱菽园跋语却说《公车上书记》的策划者为“钱塘袁翔甫大令”,即袁祖志,《公车上书记》的序作者之一。然袁祖志在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即“天中节”)为《公车上书记》撰序时,已曾明确交待系受人所托:“海上古香阁主求得原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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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拟仿泰西石印法映拓多本,以飨众目而快人心。属余为序。余浙人也,检点所列姓氏,独缺吾浙一省,反复推求,莫解其故。《序》成兼志其疑,愿深明此事者有以教我焉。” [19]他似乎没有必要刻意作伪。
然而由邱菽园此处记载的失真,却恰好可以反证其前后两次跋语均未受到《公车上书记》的影响。邱菽园在与康有为晤面之后,很有可能问及《公车上书记》刊行之事。康有为自然不便吐露是“己党”联系古香阁代印,故而假袁祖志之名搪塞。殊不料他光绪二十二年与梁启超的私函,竟会落入清政府之手,并被叶德辉刊布于外。
综上可知,邱菽园第一次跋语较多体现了他对于“公车上书”的个人记忆和亲身感受,第二次跋语则是与康有为相会后所作,其描述很有可能已受到康有为(或“康党”)的影响。而邱菽园对于“公车上书”的描述之所以游移不定,根本上还是缘于他没有从头至尾参与“公车上书”,尤其是缺席了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的活动。不过邱菽园对于“公车上书”的亲身感受、事后追忆及由此与康有为发生的聚散离合,却让我们对于“公车上书”有了更加立体的认识,同时也向我们提出更多疑问,使我们尽量寻找“康党”之外的声音,朝着接近真相的方向继续推进。
[1]黄彰健:《论今传康戊戌以前各次上书是否与当时递呈原件内容相合》,《戊戌变法史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版,第587—592页;孔祥吉:《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75—88页;汪叔子、王凡:《“康有为领导‘公车上书’”说辨伪——戊戌变法史考论之一》,《安徽史学》1987年第3期、《〈公车上书记〉刊销真相——戊戌变法史考论之二》,《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莫谈时事呈英雄:康有为“公车上书”的真相》,姜鸣:《被调整的目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欧阳跃峰:《公车上书:康、梁编造的历史神话》,《历史教学》2002年第10期。
[2]茅海建:《“公车上书”考证补》,《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3—4期。
[3]房德邻:《康有为与公车上书——读〈“公车上书”考证补〉献疑》,《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1—2期;贾小叶:《也谈刘坤一、王文韶的两件电奏》,《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3期;茅海建:《史料的主观解读与史家的价值判断——复房德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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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兼答贾小叶先生》,《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5期。
[4]康有为自编年谱《我史》及其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徐勤《南海先生四上书记·杂记》,长期主宰了人们对于“公车上书”的记忆;康、徐所记尤详。《我史》撰于“戊戌政变”之后,较《杂记》为晚,但影响远较后者广泛:《我史》称“上清帝第二书”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向都察院投递,都察院以《马关条约》已用御宝为由拒绝接收;《杂记》则称四月初八日集会因用宝消息传出,众人纷纷散去,“第二书”并未呈递都察院。而撰于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刊布时间较前三者均早的“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公车上书记》,也称初八日议者“散归”,“初九日松筠之足音已跫然”,“议遂中寝”。不过由于作者本人身份不详,影响了该文被引用的频次。
[5]参见拙文:《〈公车上书记〉作者“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究竟是谁?》,《清史研究》2011年第2期。
[6]光绪乙未年(1895年)会试因受甲午战争的影响,赴考的举子,尤其南方举子,较往年明显减少。山西举人刘大鹏《乙未公车日记》载:“今科会试通共五千人”,并援引会馆长班的议论称“较甲午科会试少二千人,倭人寇边,南省来者遂少”(乔志强标注:《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97页)。邱菽园是冒险赶考的南方举子之一,自谓“当高事孔亟,日焰方张,游舰出没不时,春、秋两闱,咸有戒心,余则以乘此机会,正好冒险长途,藉资阅历,半肩行李,一个苍头,往返万四千里,萧然无恙。自觉此行所得甚多⋯⋯”(《沧桑三变》,《菽园赘谈》14卷本卷5,第29—30页)。
[7]《截录康孝廉安危大计疏》、《续安危大计疏》(附跋),《菽园赘谈》(14卷本)卷9、卷10,光绪二十三年刻本。
[8]邱菽园的受业师曾宗彦形容邱当年参加会试时的行止称:“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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菽园应春官试,相遇于京师,慷慨论古今事,日中而至,烛跋而退,率以为常,若犹未尽者,然后知吾菽园之果能剧谈也。于时海氛不靖,朝廷旰食,菽园言及此,辄绕床疾走,口喃喃不休,慨然效贾长沙之太息而思所以策之者,然后知吾菽园之不仅剧谈也。”(曾宗彦序,《菽园赘谈》14卷本)
[9]邱炜萲:《菽园诗集》,初编卷1,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368),台北文海出版社1977年版,第41、57页。
[10]康有为撰,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2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1、202—203页。
[11]康有为撰,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2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1、202—203页。
[12]《上粤督陶方帅书》,《天南新报》1901年4月13、15、16日;又见《来稿杂文》,《清议报》第80册。
[13]叶德辉编:《觉迷要录》,光绪三十一年长沙叶氏刻本,卷3,第15—17页;卷4,第20页。
[14]曾昭琴:《刊刻答粤督书缘起》,《菽园赘谈》(7卷本)后附,光绪二十七年铅印本。《菽园赘谈》7卷本,除内容有所修订外,还于书后附录“庚寅偶存”、“壬辰冬兴”、“答粤督书”(包括曾昭琴《刊刻答粤督书缘起》、邱菽园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十九日致陶模电、《答粤督书》三部分)各1卷。邱菽园急于修订原书,原因有二:其一,14卷本“本从香港中华印务总局用仿聚珍版排编,近经散版”;其二,14卷本讹误颇多,“赘谈虽属已赀付印,然星、香万里,不能自校,仅以托诸坊贾,草草蒇事,故讹字尤多,亦有原稿本讹,考据未审者,此则急于成书之弊。出书后,屡承闽县曾幼沧侍御师宗彦、番禺李石樵秀才启祥函纠讹字。今又得台湾家仙根工部逐卷校勘⋯⋯”(“星”,星洲,即新加坡)。
[15]《 菽园赘谈》(7卷本)卷5,第1—14页。陆宣公,唐代政治家、文学家陆贽;苏文忠,宋代政治家、文学家苏轼。
[16]汪叔子、王凡:《〈公车上书记〉刊销真相——戊戌变法史考论之二》。
[17]叶德辉编:《觉迷要录》,光绪三十一年长沙叶氏刻本,卷3,第15—17页;卷4,第20页。
[18]汤志钧:《戊戌变法史》(修订本),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44页。
[19]《 公车上书记》,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上海石印书局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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