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晚清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晚清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
这里所说的晚清,系指同治至宣统,即公元1862年(同治元年)至1911年(宣统三年)的五十年间。这时正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的时期,出现近代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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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这时华侨大量拥向南洋,是清朝政府逐渐改变华侨政策和华侨祖国意识强化的时期,因而这个题目的研究应当很有意思。
一、华人大规模移民南洋的状况、原因及与中国近代化的关系
中国人向南洋迁徙,明朝初年业已兴盛,此后络绎不绝,比如,在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至1820年(嘉庆二十五年)的六十年间,每年进入西加里曼丹的就在三千人以上,到1820年在那里居住着十五万华人。又如1832年(道光十二年)在菲律宾有几万名福建人[2]。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清朝政府同英、法等国订约,允许华工出洋,跟着出现华人出国的热潮,及至1893年(光绪十九年)清政府宣布废除海禁旧规,出国的人员骤增,纷纷进入美洲、非洲、澳洲,南洋地近中国,更是华人奔赴的处所。1890年(光绪十六年),出使英法意比四国大臣薛福成讲,每年到南洋的华工有十余万人[3],几年后,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出使俄国的王之春说,每年去南洋的华人多达十五六万[4]。王、薛的不同数字说明南洋的华侨在逐年增多。我们知道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人1860年(咸丰十年)为二十二万一千;1870年(同治九年)增至二十六万,平均每年增加三千九百人;1880年(光绪六年)华侨三十四万四千,自1870年以来每年加多八千四百人;1890年(光绪十六年)华人四十六万一千,自1880年以来年增一万七千人;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华人达五十三万七千人,自1890年以来年增七千六百人[5]。华侨的增长在前三十年呈现出直线上升的势态。在缅甸的华侨,1861年[][]咸丰十一年[][]有一万人,1891年[][]光绪二十七年[][]增为四万三千,年平均增加一千一百人,1911年(宣统三年)达到十二万四千人,自1891年以来,年增四千余人[6]华侨数量迅速上升。华人不断地流出,到1890年(光绪二十六年)在南洋华人有300万[7],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达到400万[8]。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的五十年中,华人像潮水一样,汹涌澎湃流入南洋各地,是真正的出国潮。这样使得这个时期的下南洋,人数多,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且有持久性,这就使它与前此任何时期具有了不同的特点[9]。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加速了半殖民地化的进程。西方殖民主义者之间采取“合作政策”,在华划分势力范围,派遣驻军,设立租界,拥有领事裁判权,但是共同维系清朝政府,保持中国的“独立”。清朝政府在殖民者的军事、经济、文化侵略面前,被迫接受列强的宰割,逐渐被殖民国家控制,请外国人管理海关,做军事、财政、经济、外交顾问,允许殖民者在华驻扎军队,从而丧失一个独立政府必备条件。殖民者扩大经济侵略,一面向中国倾销商品,继续进行罪恶的鸦片贸易,为此强迫中国增设通商口岸,由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的五口增到1911年的八十二个;另一方面是实行资本输出,在中国开办银行、工厂,修筑铁路。在列强经济掠夺下,中国资源外流,入超严重,1901年一1910年入超十二亿一千多万两,平均每年一亿二千多万两[10]。中国封建社会等级的对立,贫富的严重分化,人口的膨胀,迫使广大人民挣扎在饥饿线上,在中国半殖民地化过程中,人民灾难更加深重,无法维生,闽粤沿海人民只好出洋谋求生存,学者陈述指出:“光绪末,国政日非,民俗日下,携眷而出,势如奔涛,不可复遏”[11]。中国半殖民地化加速了华人的流向南洋。
十九世纪下半叶南洋土著居民不多,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殖民者为实现资本输出,更多地掠夺南洋财富,深感劳动力的匮乏,希望用华人去补充,为此,英法两国政府于1860年十月,分别强迫清朝政府在中英北京《续增条约》、中法北京《续增条约》中承认它们来华招工的权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华人大量被招往南洋做苦工。光绪间修撰的《闽县乡土志》写道:“膂力强者,用应洋人之招,为苦工于绝城,彼族以牛马视之”[12]。民国间编写的福建《永泰县志》讲:“同治初年,英、荷诸国开辟荒岛,乏人垦治,以重资诱往作工,遂有贩卖猪仔之事”[13]。都是说的西方殖民主义者在华招劳工的事实,晚清华人的大量移民南洋,正是西方资本输出、扩大在南洋殖民的时期。
中国被迫半殖民化的同时,人们也以争取实现近代化为中国寻找出路,并与殖民者抗衡。在经济建设方面,从官僚办洋务开始,到民间资产者兴办机器工业、矿山,进行资本义式的商业经营,建设铁路、航运和邮电;在政治改革方面,出现戊戌变法,废除科举,创办学堂,改革官制,整顿吏治,编练新军,但是变法失败,人们懂得了改良不行,准备革命,谋图推翻清朝政府,终于爆发了辛亥革命;生活方式方面,受着封建等级制度的制约[][]崇本抑末方针的限制,纲常伦理观念和迷信思想的束缚,改革起来更不容易,只有极少数的人采取文明婚姻仪式,改变着装,剪掉辫子。十九世纪后半叶,中国要摆脱困境,必须实行近代化方针,进行政治改革和经济建设,变革生活方式以促进政治、经济改革,否则只能沿着半殖民地化的道路走下去。所以中国近代化任务的提出,与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矛盾加深及半殖民地化是因果关系,社会矛盾越严重,实现近代化的任务越迫切。
在中国面临实现近代化任务的时候,华人大量移居南洋的过程,与中国半殖民地化加速进程,与南洋殖民地化加深进程,是同步进行的,这三方面有着内在的联系;华侨流寓南洋,与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矛盾的加深,中国半殖民地化,也是一种因果关系,后两个因素继续产生南洋移民;华侨身在南洋,与祖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植根于中国,出入境虽然不自由,但短期内可以返乡,时间长了也可以偷着回国,家乡有亲眷,有宗亲姻亲,有乡邻,到新居地还要利用这些关系;本身受中华文化薰陶,并把它带到移居地。中国近代化任务的提出,与华侨迁徙南洋产生于同样的社会原因,加之华侨的根在祖国,这就使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产生内在联系,华侨必然会关心亲人的、祖国的命运,清朝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也会对他们采取一定的政策和态度。
笔者正是考虑到这种联系,才选择十九世纪最后四十年、二十世纪最初十年的出国热时期,考察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华侨怎样才能有助于中国近代化,中国政府又怎样才能利用华侨的帮助实现中国近代化。
二、南洋华侨对国内的经济援助及与近代化的关系
晚清南洋华侨同国内经济联系密切,渠道甚多,诸如侨汇,在家乡举办公益事业,兴办工商企业,向清朝捐饷等等。
华侨多系只身出洋,怀念父母妻子,把省吃俭用节余的银钱汇寄回国,赡养亲人。驻德大使杨晟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估计,南洋侨民每年寄给亲属的银钱在一千万两以上[14]。1890年薛福成就新加坡一地而论,说在前此十三年内,华侨携寄回国的钱财不下—、二千万两[15]。近年林金枝估算了福建华侨汇款数字,列表如下[16]
福建南洋华侨侨汇[][]1871年—1911年[][]表
年度
侨汇款数字(元)
1871-1884
1885-1898
1899-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
43,540,000
14,540,000
60,000,000
20,534,000
19,898,000
19,156,000
19,368,000
21,700,000
23,396,000
19,368,000
福建的华侨90%以上在南洋,所以侨汇主要来自南洋华侨。从福建一省看,自1885年(光绪十一年)以来,每年侨汇一千万两以上,甚至二千多万两,数字巨大,杨晟等的估计一点也不过份。
华侨热心于家乡的公益事业,赈灾,修桥,办学,建善堂,乃至于修家庙,建寺宇。福建同安县华侨杜文艮在缅甸经商,于1887年至1908年用三十多万两银子在家乡行善,赈济灾民,修缮双溪书院考棚,又给慈禧太后献玉佛,因此使其父母、祖父母得到二品诰封,李鸿章为他建立“乐善好施”牌坊;同县菲律宾华侨陈谦善,先后捐款赈济山东、顺天、直隶、福建灾荒,清朝给予一品封典;同县朥律华侨柯祖仕,“置祀田为祖祠祭费,设义塾供人来学,每值故乡荒年,购米平粜,……捐修庙宇,舍药施茶,刊刻善书,及筑桥造路,诸善举悉彰彰在人耳目”,清政府给予道员职衔;同县印度尼西亚华侨黄志信,在本县筑路,平粜,重修凤山庙,赈济直隶河间府,受到清朝中宪大夫的封赠[17]。广东嘉应州印度尼西亚华侨李步南在家乡修桥,筑路,设茶亭,给松市口育婴堂、梅安书院、李氏私塾经费[18];同县贡生陈国宝,于1867年(同治六年)往暹罗贸易,同时向该处华侨募捐,回乡重建县育婴堂,收养弃婴百名[19]。番禺县新加坡华侨胡璇泽赈济山西灾荒,在家乡建宗祠,周济贫乏,助人丧葬,1877年(光绪三年)被清政府任命为新加坡总领事[20],等等。
少数南洋华侨开办机器工厂和建筑铁路。中国最早的机器缫丝厂即由华侨创设。众所周知,南海县继昌隆缫丝厂是民营的第一家机器缫丝厂,它于1872年(同治十一年)由华侨陈启源创办[21]。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梅县人、苏门答腊华侨张煜南出资五十万元,与谢荣光等办潮汕铁路有限公司,1906年铁路筑成,全长四十二公里[22]。潮州籍的暹罗华侨组织华暹公司,购买轮船四艘,从事汕头与曼谷的航运业务,以免这段航运为外国人操纵[23]。不过,华侨办实业不多,徐珂指出:华侨“于祖国之振兴工艺诸端,鲜或措意及之”,因此才有陈子宣到新加坡游说华侨办工业,不要受人愚弄,爱好虚荣,用捐赈捐饷获得诰封[24]。
清朝政府为建设海防和进行一些战争,派人到南洋向华侨募捐,华侨也是慷慨解囊。左宗棠在福州创办造船厂,资金不足,福建海澄籍暹罗华侨陈金钟捐银一万两,陈又有捐赈事,所以被清朝授予道员衔[25],另一海澄籍的槟榔屿华侨邱忠波亦从事海防捐献,也获得道员虚衔[26]。前面说过的陈谦善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捐银助饷,胡璇泽捐献银两,供给清军镇压太平军余部。
南洋华侨对国内的经济资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是解决侨眷的生计问题,帮助侨乡人民安排生活。我国在十八、十九世纪人口大增,而耕地增加及劳动生产率提高极其有限,因而在封建社会制度不合理的同时,使人民生计问题来得特别严重,几百万华侨到南洋谋生,解决了自身的衣食问题,就给国内减轻了人口压力。不仅如此,他们还以每年上千万两的银钱赡养亲属,使得相当部分的侨眷得到温饱,如侨乡潮州人仰赖侨汇为生的占到全部人口的40-50%[27]。华侨在家乡兴办的公共福利事业,惠及了乡亲,人们得到一些救济,有利于改善生活。1894年(光绪三十年)以降,嘉应州接连遇灾,米价腾飞,南洋华侨立即从暹罗、安南、缅甸运回大米,平价出售,遏止了米价的上涨,相比之下,1832年大灾,那时华侨少,无人进行平糶,潮州人吃了苦[28]。这是侨乡人民得益于华侨援助的显例。
其次,促进海外贸易的开展,增加出口,多少弥补了严重的入超。因为南洋华侨,国内的对外贸易经营有了两项业务,一是专为华侨生活服务的营业,一是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民众的。南洋华侨众多,他们的生活方式基本上还是中华式的,因此需要国内物品,侨乡的出口,相当部分是对华侨进行的,潮州出口商,“凡(华侨)潮人日常生活所需,皆以配运出口销售”,为进行此种贸易,组织了南商公所等专门机构[29]。福建向南洋输出茶叶,光绪后期每年行销十几万石,或二十多万石,获银五百多万两[30]。上海出现南洋庄,专做对南洋华侨的进出口贸易,出口的主要是药材、丝绸、日用百货[31]。1910年两江总督张人骏出面,组织南洋劝业会,促进对南洋贸易,由于华侨及南洋土著居民的需要,南洋市场充斥着中国货物,如西贡市场到处是中国食品、杂货、绸匹、药材[32]。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在三宝垄佐哈尔市场,有二百四十家商摊,大多是华商,出售碗碟、布匹、杂货、铁器[33]。菲律宾从中国进口的物品是:丝绸、伞、瓷器、瓮、罐、碗、盘、蛋类、通心粉、粉丝、水果、火腿、茶叶、药材、药品、皮箱等[34]。侨汇和因华侨而开展的对外贸易,使中国外汇收入增加,多少弥补入超带来的经济损失,薛福成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说:“中国贸易与各国相衡,亏短甚巨,然尚有周转者,以华民出洋所获之利足资补苴也”[35]。饶宗颐等在《潮州志》中指出:“海外华侨输回之金额,在中国国际收支平衡中占一重要项目”[36]。他们还是仅就侨汇而言,加上海外贸易的收益,华侨对中国经济的贡献就更大了。
光绪间编修的《嘉应州志》写道:“……今日则谋生愈艰,所幸海禁已开,倚南洋为外府”[37]。倚南洋为外府不是嘉应一地的事,所有的侨乡皆是如此,它反映了南洋华侨对中国经济的巨大意义:弥补入超,平衡国际收支,赡养侨眷,减少中国的人口压力。南洋华侨出去时大多为“猪仔”,等于是国家的弃民,但他们功在祖国,千古不会磨灭。
复次,开办新式工商业的作用。前述继昌隆机器缫丝厂创设后,获利丰厚,反响应时而生,三、四年内在南海、顺德两县出现百十家丝厂[38],其中有机器缫丝厂三四家。机器缫丝厂规模较大,雇佣工人多达八九百人,生产提高,使丝的出口增加,在国际市场与日本丝抗衡。但是这种企业太少,影响力大为减弱。当时少数人有办实业的愿望,广东阳山县人朱学发,在光绪间深感国势衰弱,认为开矿以救国,打算到南洋矿场当工人,学习经验后回国开办矿业,然因已经五十多岁,不能成行,派儿子朱海均前往,海均在南洋致富,却没有回国开矿[39]。当时中国的国情还不允许华侨大规模回国兴办新式工商业。
说明了南洋华侨与国内经济的联系,现在考察华侨的政洽态度。较长时间内华侨拥护清政府,它的上层人物更以接受清朝的封赠为荣耀;到了二十世纪初年,印尼华人官员出行,学著清朝官吏,令人身后打伞,以表示其身份和威严;南洋华侨尊奉清朝正朔,使用清帝纪年,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三宝垄陈峰烟、马荣周重修大觉寺,立碑署“道光乙巳年正月”,1908年光绪帝、慈禧太后死去,印尼中华商会设灵堂祭奠,做功德,华人团体成员穿孝服吊唁[40]。反清的力量也有,如1851年(咸丰元年)海澄归侨江源与同安人黄得美等在闽南发动小刀会起义,且影响到上海小刀会运动,但他们只是反清,还不懂得改变国体政体,只有到辛亥革命才提出这个问题。辛袁革命中及其前夕的历次起义,南洋华侨捐款,派人参加,做出不少牺牲,在推翻清朝事业中立有功勋。
我们权衡南洋华侨与中国经济、政治、公益、工业、交通事业的关系,特别是从中国近代化任务的角度来看,得出下述观点:
第一,华侨帮助侨属和侨乡人民维持生活,部分解决这些人经济贫困的痛苦。
第二,稳定清朝固有的封建制度,因为华侨的经济援助起着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使得生活没有着落的人不致于起来造反。诚如杨晟所说,如果闽粤没有华侨的接济,“不难化为沟中之瘠,而内乱且作”[41];同时清朝得到的捐饷、捐赈和侨汇的种种实惠,使它的经济得到补充,从而有益于它的统治。
第三,从经济改革的角度看,华侨所办新式工商业甚少,并没能在中国近代化的经济建设当中起到多大作用。他们办的学校还多是私塾,修桥补路还不是近代交通,如若建立新式学堂,筑铁路,开海洋航运公司就不一样了。
第四,华侨参加辛亥革命是清末短暂时期的事,从长期看,华侨对中国近代化的政治改革所起作用也不大。
第五,归结一句话:晚清华侨的经济援助,对中国主要起着稳定现存秩序的作用,而对中国近代化缺乏贡献,当然这不是抹煞他们在支援当时人民经济生活方面的积极意义。
三、中华传统文化限制南洋华侨促进中国近代化
晚清南洋华侨的日常生活,社交,风俗习惯,都同中华文明密切联系在一起。
穿着、饮食、居住方面。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新加坡的华人“衣冠语言礼仪风俗,尚守华制”,西贡华侨“衣冠风俗皆守旧”[42],直到1920年,印尼网甲华人的“衫裤式样,俱属华装”,用中国产的蓝黄绺条布制作的[43]。前此更应是这种情形了。华侨的中国式着装,影响着所在地的居民,在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的时代,黄色服装供贵族专用,蓝色服装为平民所用,“这个风俗习惯起源于中国”[44],因为中国历来是以服装的颜色、质地、式样区分人的贵贱,华侨把这种衣装习惯带到了菲律宾,可见华侨自身采用中华装束的牢固性。华侨的饮食保持在国内的习惯,1866年西贡醉乡楼饭庄,“所有菜蔬肉食果面皆中华味[45],菲律宾的华人,吃食中国饭菜馄饨、杂碎、烧包、米线、烤乳猪、春饼、白菜、粉条、芹菜、豆豉以及荔枝、蜜饯,所用的炊具也是华式的锅、平锅、钳锅[46]。华侨或者把中国式的建筑移植到南洋,或者使自己的居处具有一定的中国建筑风格,在十九世纪末的菲律宾,华侨“屋宇皆华式,店肆皆华款”[47],华人住宅和在国内一样,雕刻飞龙、彩云、悬桂匾联,穷人家门口也贴对联,富人家花园,多有中国江南园林的假山、水池。新加坡、槟榔屿华人的花园已多是西式的了,但“楹联匾额所在皆有”[48],保持一定的华风。发型与服饰联为一体,男性华侨在南洋和国内一样梳辫子,三宝垄华人二十世纪初才有人剪掉辫子,辛亥革命后与国内同时出现剪辫子运动。拥有清朝职衔的人,在一定场合,还穿起官服,1866年出访西欧的官员斌椿路过新加坡,侨商陈鸿勋因有都司虚衔,“顶帽补服”地去拜会他[49]。
家庭、家族、祭祖。华侨有大家庭观念,凡成家立业者,多组成直系家庭,以代数多为荣。家庭内讲究夫唱妻随,父慈子孝。华侨出洋,往往是同宗族的人互相招来,团聚在一地,虽是这样,宗亲毕竟还是稀少,于是认同宗,凡是同姓,就以为是亲骨肉,互相帮助[50]。同宗族的人建立家庙,槟榔屿的林、杨、邱、李、谢、黄、王、胡、梁、陈等族都有宗祠。印尼有汾阳世家、高阳公祠、杨氏联谊会等。各个家庭、宗族极其重视祭祖,逢年过节必祭,清明扫墓[51],娶亲拜家庙。
婚丧。婚姻由父母做主,一部分在国内结婚。侨乡有所谓“填房婚”,即男子在外经商或出洋,一时难以回家,就由家人代为迎娶,或者让姊妹拜堂[52]。有在侨居地华人间联姻的,还有娶土著妇女的。华人间通婚,采用“六礼”的方法,其实在国内亲迎之礼许多地方都不实行,而槟榔屿的华人信守不惑[53]。华人把中国丧葬方式带到侨居地,守丧时孝子按照古训睡在地上,枕土块;请和尚做功德,烧纸钱;孝子百日以内不得理发、剃胡须;送葬时亲属穿孝服,用锣鼓喇叭吹打,讲究典礼隆重,送葬的人愈多愈好;相信阴阳风水之说,葬期要选定吉日,葬地要风水好的,因为选吉地需要时间,而印尼荷兰殖民当局不许停尸超过一天,华人为时间宽裕,经过强烈要求,获得延期出殡的允准。重视夫妻合葬。墓地立碑,刻字如同国内:“某处诰封某某之墓”[54]。
会馆。前述宗祠是小的社会群体,会馆,依华侨的原籍建设起来,或为一省,或为一府,或为一县,或为所有华侨的组织,是规模较大的群体。它有不同的名称,在会馆之外,或称作公司、公所、公会、同方会。这种组织很普遍,所谓“南洋随地皆有会馆”[55]。西贡有福建会馆、广(州)肇(庆)会馆,堤岸有潮州、嘉应、琼州三会馆,河内有福建会馆,海防有华商会馆,槟榔屿有平章会馆,新加坡有福建会馆,吉隆坡有闽人会馆,仰光有宁阳会馆,巴达维亚有中华会馆、华侨公会、广肇会馆,棉兰有福建公所,三宝垄有洪义顺会馆,印尼还有嘉应州、潮州、惠州、琼州、永春、福州、焦岑、大埔、石扇、中山、漳州、玉融(福清)、晋江、安溪、金厦、同安各地会馆,江浙公馆,梅县同乡会,永定公会,山东公会,等等。华侨设立会馆,是用群体的力量谋求商业发展;保护自己利益,如由会馆聘请状师(律师),代打官司;进行慈善事业,如设立义冢,办义学,赈济贫病同乡。
教育。华侨在南洋办学,于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经过两个阶段的变化,在前期实行私塾教育,完全模仿国内的办法。新加坡有萃英书院,槟榔屿有槟城义学、闽义学、粤义学。义学规定:学生先读《孝经》,次读“四书”,塾师先以礼仪进退应对教育学生,每逢朔望,要把圣谕和孝悌忠信的故事讲给学生听,令他们“心体力行”[56]。这种学习四书五经,采用背诵的方法,灌输孔孟之道,与国内没有两样。戊戌变法之后,国内情况有所变化,学堂出现,南洋华侨跟着兴办学堂,取代私塾。这些学校请清朝留学生做教员,采用日本小学教育制度,使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式教科书[57],改变了专习儒学的教育状况。
宗教信仰。中国沿海居民多崇信天妃(天后、妈祖),建造祠宇拜祀,南洋华侨也是这样,到处建立天后官,1889年三宝垄华人开始建立妈祖庙,新加坡的福建会馆设立在天后宫内,西贡穗城会馆后殿供奉天妃娘娘,这就是说会馆所祭祀的神灵就是天妃。明清时期中国人特别信奉关羽,在在皆有关帝庙,华侨在西贡、海防设立了关帝庙。土地祠遍及中华各个村庄,印尼的华侨也敬奉土地神,称它为大伯公庙,祈求它的保佑。光绪间,巴厘岛附近的华人村有祠宇,春秋报赛[58],在国内春祈秋赛所敬的就是土地神,这里不会例外。中国人相信各种神灵,传说有保生大帝,能给人治病,印尼华侨从国内定做保生大帝塑像运去供奉,直到十九世纪末人们有病还去求它。南洋华侨信佛的甚多,建设寺庙,不断重修,往往从国内运去菩萨塑像[59]。
文娱。华侨也保持了中国人的习惯,侨民中多广东人,他们爱看粤剧,西贡有粤人剧团,白天黑夜开演,上演的是些三国戏。新加坡的戏剧,也是由广东人演出[60]。华侨爱读中国历史小说,英雄演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印尼出版爪哇文译本《薛仁贵》、《杨忠保》、《狄青》、《贵夫人》,随后印行了马来文译本《乾隆君游江南》。1894年刘永福黑旗军守台湾,消息传到三宝垄,华人说黑旗是法宝,就像东周列国时代孙膑的旗子一样,只要黑旗一挥,全世界就要变黑,日军不易打败它,显然传说这些话的人们知道春秋战国的故事,而这种知识可能来自《东周列国志》。此外,《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也在华侨中流传,人们利用它分析事情,做出判断[61]。由此可知古典小说、传说故事对南洋华侨影响的深远。
华侨中缺少健康的文化娱乐,不少人沾染上赌博[][]吸食鸦片的恶习,有的华侨上层人物以包卖鸦片,并设赌场作为增加财富的渠道。
节庆日。南洋华侨与国内一样,重视元旦端午节、中秋节以及清明节、中元节,家庆的生日和忌日。元旦守岁,贴对联、拜天地;元宵节提灯夜游;端午节坐船;八月节晚上赏月。娶亲,做生日搭喜棚,摆设象征吉祥的物件。
此外,华侨大多使用汉语,沿袭汉人称谓,读书人喜作诗文,送往迎来也多保留中国人的习俗。
上述晚清洋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中国民族特点,中国文化精神,这就是:(1)乡族观念。认同乡,认同宗,崇拜祖先,不忘故乡家族,笃信各种神灵,信仰各种神话传说中的善神,所以建设祠宇种类多,但缺少宗教哲学。(2)纲常伦理观念。尊崇君主,追求封赠、顶带、职衔,男尊女卑,家长统治,严格等级区别,讲求衣着品级,仪仗形式。(3)历史意识强烈。谈古论今,以古为鉴,崇拜古人,这是中国历史悠久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
从华侨的生活现象,到它所反映的人们的思想意识,使我们认识到:华侨的群体生活、生活方式和接受的教育,基本上是中国式的,是中华文明的体现,是把中国人的社会生活的主体和精神移植到海外。当时的清朝官员、学人及西方人士都与我们有共同的看法。写于光绪间的《游历笔记》谈到新加坡的中华街:“大小店铺、庙宇、会馆、戏园、酒楼、茶店,盛备其间”[62],这与在中国基本上没有什么两样了。1893年薛福成说:南洋华侨“虽居外洋已百余年,正朔服色,仍守华风,婚姻宾祭,亦沿旧俗”[63],从服式婚姻这些主要文化特征,指出华侨生活仍保留中国人的固有文明。1921年出版的《荷印百科全书》关于爪哇华人写道:“土生华人,从他们的祖先算起,已是中国人和土著居民的混血种了,但他们仍然持久不变地保留着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他们虽然同土著居民杂居,但并没有同化。……在荷属印度的华人中,祭祀祖先的风俗习惯是最牢固的。他们的家庭生活仍然像在中国国内的一样”[64]。在荷兰人的眼里,华侨依然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看来我们的印象不是虚幻的,是从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的现实中产生的。
我们说晚清南洋华侨社会生活基本上体现了中华文化,而不是全部都是中华文明,它毕竟与中国本土的人们生活环境有许多不同。华侨在使用中国传统文化时对它有所改变,如宗族观念、崇拜祖先是相同的,但国内还强调族长的统治权,而华侨中却做不到,国内乱认同宗是被耻笑的事,华侨则把同姓为宗视为当然,这是难于遇到真正同宗而又要广交朋友的需要的产物。华侨对于中国文明的态度,在十九世纪末叶有个变化,一方面是祖国意识加强,他们过去同故乡联系多,这时由于清朝政府有意识加强同华侨的联系,华侨又从长期受殖民地统治者的压迫中,深深感到中国政府保护的重要,因此加强了祖国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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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华侨看到清政府的腐败,又接触了西方文明,因而逐渐放弃中华意识,改变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接受西方教育。因此,华侨社会有其本身的特点,不完全是中华社会的翻版。弗理德曼在《新加坡华人的家庭与婚姻》中说“新加坡华人社会的文化虽直接源出中国东南几省”,但“不能认为新加坡华人的社会组织只不过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分支”[65]。我与此有相同的看法。
群体结构、生活方式、教育性质,都反映人们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水平,反映人们的生活理想、目标、情趣,反映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晚清南洋华侨多半是苦力出身,多数从事小商贩、雇工职业,社会地位不仅低于西方殖民国家公民,甚至不如土著居民,自身缺少文化知识,尤其是近代科学知识,只顾争取眼前利益,缺乏远大抱负,只注意经济利益和家庭利益,忽视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社会整体利益,这种职业、身份、素质、意识,决定南洋华侨基本上根据中国文明处理自己生活,决定社会生活模式。
中国传统文明,对于华侨起着两种作用,首先是华侨争取生存的助力。华侨到新的地方,要站住脚,取得发展,要靠自身的勤劳勇敢,互相帮助,要同所在地主体民族的文明相竞争,相适应,这就需要有自身的群体意识,生产知识和技能,商业知识和技能,中国丰富的古代文明给华侨以生存知识的哺育,勤劳勇敢精神的武装,基本相同的生活方式的群体意识,帮助华侨在新的环境里奋斗,扎下根。华侨还以中华文化影响土著民族,传播了中华文明。所以中华文化对于华侨的谋生起着促进作用,保障作用。由此可见,中华传统文化仍有它的积极意义的一面,有着民族凝聚力的作用,但是如果一味遵循传统文化法则,就难于随着世界潮流前进,就会落后而遭受凌辱,这就是我要讲的中华文明对南洋华侨的第二种作用,即中华文明限制华侨事业的长足发展和对西方殖民势力的缺乏竞争力。中华传统文明基本上是封建文明,守旧,进取精神不足,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在十八、十九世纪它敌不过新起的西方文明,故有鸦片战争以后一系列的失败。南洋华侨除了与土著居民发生关系,重要的是与西方殖民主义者打交道。华人去南洋虽早,但不是建立殖民地,大量的移居是应西方殖民者的招募,已如前述。他们从到达起就受殖民者的统治,稍加反抗即遭到迫害、屠杀。华侨经济在所在地区占有重要地位,随着西方近代生产方式在南洋的传播,华侨经济逐渐受到排挤,在经济比重中地位下降,华侨自身如果不采取近代工商业经营方式,就难于找到出路。可是在中国他们没有可能接受近代教育,在南洋出生的华人也是受父辈的中华文化影响最大,也缺少近代文明知识和技能,很难不受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欺凌。
晚清南洋华侨自身的缺乏近代化因素,哪里会强烈要求国内人民进行社会革命,改变社会结构,变革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建设新的近代社会。所以晚清南洋华侨自身因素决定了他们只能在金钱上援助国内,而不能促进祖国的近代化。稍有近代意识的驻法参赞严璩,于1903年到越南,看到华侨的情况,颇为感慨。他在海防见华侨供奉的关帝、天后及其他神像,说:“旅洋华民其智识之未开亦复如此”,在堤岸参加广肇义冢落成典礼,见道士打醮,遂说:“足见华人流寓南洋,此等习俗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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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66]。时值近代,华侨的中华传统意识和生活方式与时代的发展难相适应,使他们不能负担起帮助祖国近代化的任务,当然也不应该以此要求他们。
四、清朝政府的政策和国内封建势力阻碍华侨在近代化过程中发挥作用
只从南洋华侨本身找原因,指责他们对中国近代化缺少积极作用,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公允的,不尽人情的[][]其实清朝政府的对华侨政策和国内封建社会势力对华侨的迫害,更加迫使华侨不能在近代化过程中发挥作用。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申述于下。
清朝对于华侨的政策,前面提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893以前为禁止出洋时期,1893年的正式开禁开始了另一阶段。前一时期,清朝禁止民人出洋,若违禁,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枭示;凡被允许出洋贸易的,必须一年内回归(后改为三年期限),到限未归,保人连坐;逾期不归者,被视为化外之民,在外受他国人欺凌,槪不过问,对逾期归来者,严加惩处和管束。清朝的这项政策,在乾隆间发生的几个事件上鲜明地表现出来。福建尤溪籍人陈怡老于1736年[][]乾隆元年去巴达维亚贸易,娶土著妇女,生育子女,并充任荷兰殖民政府辖下管理华人事务的甲必丹,1749年(乾隆十四年)回国,清政府以他交结外国,发配边远充军,妻子儿女也遭发遣,财产入官[67]。本来是心怀祖国的人,落得如此下场。广东澄海人李集,被安南政府封为开国公,晚年思乡心切,携财回归,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两广总督李侍尧为谋夺他的财产,奏他交通外夷,李集遂遭籍没的命运[68]。1860年(咸丰十年)中英、中法条约,1863年(同治二年)中荷条约,清朝允许西方殖民者在华招工出洋,是在事实上准许人民外迁了,但是旧的禁令并没有取消,这就使得它仍在起作用。1872年(同治十一年)英国下议院讨论贩卖华工问题,清朝恭亲王奕訢表示不赞成华工出洋,理由是中国没有力量保护他们[69]。这与过去害怕华侨勾结外国的心理有所区别,而禁止态度则一。1893年,经过出使英法意比四国大臣薛福成的奏请,庆亲王奕劻和军机大臣的支持,光绪帝的批准,取消海禁旧例,听民出国,在海外不论居住久暂,槪许回国[70]。政策一改变,出洋的人增多了,华侨回归再没有发生乾隆年间那样重大事件,但是归侨仍受程度不等的迫害,所以它依然是我们注意的事情。
晚清南洋华侨归国常常遇到种种勒索:
(1) 官吏把归侨指为逋逃人员,诬赖有欠税,或有罪潜逃,以此敲诈勒索;
(2) 诬指归侨投靠外番,回国充当奸细;
(3) 指称归侨勾结海盗,给其运送军火;
(4) 诬陷归侨是人口贩子,把“猪仔”卖到外洋;
(5) 地方无赖伪造文契,编造归侨祖先欠债的谎言,强索财物;
(6) 不许归侨回乡居住,拆其房屋,或不容许建造居室;
(7) 流氓群起掳夺归侨财物,进行瓜分。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看来无论是官吏、宗党、邻里、流氓,都是看着归侨的钱财眼
红,巧取豪夺,进行政治陷害,也是为谋占其财产。这种情形,人人看得清楚,1883年英人S·韦尔斯·威廉斯在《中华王国》一书中说:华侨携资回国,“就会受到穷亲戚、骗子和警察的纠缠勒索”[71]。不要以为这只是1893年废除海禁令以前的事,1908年,驻荷兰大使钱恂在南洋获知,华侨“以内地地方官欺勒归侨的往事,谈虎变色,不敢言归”[72]。这并非华侨心有余悸,因为存在那样的事实。到了民国年间,“华侨归国”,犹“掳勒时闻”[73]。回归的人遭到厄运,华侨哪里还敢轻易回国。1906年驻新加坡代理总领事孙士鼎说南洋华侨,“富而不忘祖国,辇载东归者,千不得一”[74]。不是华侨没有故国乡情,实在是官吏、地痞、穷亲戚的勒索害得他们不敢返里。华侨不回、少回国,就很难进一步向国内投资,建设新式工商业。1904年,广东大埔籍、南洋华侨广东总会会长张振勋计划建设广厦铁路,并获得农工商部批准,“然招股不易,未经开办,张即撤销原意”[75]。张振勋是有心人,没人响应他,反映华侨无法向国内大规模投资。因此,只能认为官府和社会黑暗势力的行为阻碍了华侨帮助祖国实现近代化的热忱。
华侨在国内所进行的新式工商业的投资,也因封建势力的破坏得不到发展。前述华侨陈启源开设继昌隆机器缫丝厂,该厂同其他机器缫丝厂用丝量大,使得手工缫丝业者收不到原料而停业,1881年南海县手工业行会“绵纶行”组织几千名同业到机器缫丝厂捣毁机器,南海知县以机器厂应由官府操办、民间不得私自开设为由,查封缫丝机器。继昌隆被迫迁徙澳门,改称复和隆丝厂,三年后得到清政府允许,迁回南海原址[76]。仅此一例,便知在中国办实业的艰难。本来,华侨受西方文明影响,办实业的愿望比国内居民强一点。民国间编著的《同安县志》说:“究之邑人士,侨居海外,美雨欧风,涵濡有素,国体变更而后,侨民多欲汇资以整理祖国,使政府能广招徕,实力而保护之,则同邑僻处海疆,以之振兴实业,指顾间耳”[77]。同时期修纂的民国间编著的《同安县志》也说:“往南洋谋生,得资较厚,故(县人)弃难而趋易,近年颇有提倡实业者”[78]。华侨想办实业,比清朝政府较注意于此的民国政府尚不能向华侨提供适宜的社会条件,清朝就更谈不上了。两广总督李鸿章询问张振勋,如何在地方上兴利,张回云洋钉利用量大,现时市场是香港货,不妨办机器厂生产[][].及至让他来主办,他却不答应,原因是官办厂,先设庞大机构,用人多,效率低,一个钉子生产不出来,资本已耗去大半,加上官吏回扣冒领等弊端,哪里能够获利[79]。张振勋把官办企业的积弊看透了,深知不会有好结果。事情的表象似乎是张振勋出尔反尔,其实他是反对官办企业,希望由民间来办。可是清朝政府又不准民间办厂。华侨少办实业,根本原因还在清朝政策和制度上。
1893年清政府改变华侨政策,有两个目的,一是为吸收华侨的钱财。1876年清朝派福州船厂提督蔡国祥率领扬武火轮炮船巡视南洋,次年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此后两广总督张之洞委派王荣和等到南洋考察华侨事务,海军提督丁汝昌主管巡洋事宜,清政府与西班牙交涉在菲律宾设立领事馆。清朝这些行动的目的,参与其事的张之洞说是:“不外保民、集捐二事,而以保民为首要。诚能为民兴利除害,则民情爱戴,自无不急公慕义,踊跃输将”[80]。保民虽重要,但对清朝政府讲,还是在于达到“集捐”的目的上。事实是随着蔡国祥的巡洋,左宗棠派人到南洋推销海防捐。以后清朝中央和地方政府派员去南洋募捐的事频频发生,1907年农工商部侍郎杨士奇为钦差巡视南洋,向华侨集资,宣统中陈宝箴又为办漳厦铁路到爪哇招股筹资。华侨是海外孤儿,见有中国官员访问,高兴异常,增强对祖国的感情,“捐集巨款,踊跃乐输”[81]。对华侨的捐饷捐赈,清政府给予“封衔领顶,以志荣幸”[82]。这就是说,清政府以忠君报国思想和虚衔荣誉引诱华侨捐献,华侨的勤于捐助国内公益事业,盖源于此。
另一个目的是保护侨民,与西方殖民者争利。华侨在南洋遭到西方殖民政府的迫害,谋生与生活方式的选择受到种种限制,到了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西班牙殖民当局还不许菲律宾华人行医卖药,荷印政府不准华人穿西装,以免华人冒充其他族人,不易识别;法国殖民当局向安南华侨征收进口、出口、招牌、地基、房屋、身口等六种捐税,却不向日本侨民征收。菲律宾、印尼华侨被屠杀的事件屡次发生,清朝政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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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化外之民、孽由自取,不向荷、西殖民者采取报复行动。到了薛福成提出取消海禁旧例的建议时,认识不一样了,他在奏疏中说,荷、英等国招募华人开辟荒岛,是“借资于我”,而我政府不联络华侨,是“不能借资于彼”,如今应当改图更张,不以化外之人视侨民,联络之,以“收桑榆之效”——从西方英、荷诸国取利[83]。这样,在对华侨政策中,含有了保护华侨的内容,同时有了与西方殖民者争利的竞争意识,这是对华侨政策的一大转变,具有进步意义,可惜的是清朝认识太晚了,加之国力虚弱,哪里能同列强竞争,也就无从保护华侨。南洋华侨性命财产得不到清朝保护,怎么能希望华侨为国出力,回国办实业,促进祖国近代化呢?设若有此要求,未免太不近情理,那只能是大皇帝子遇万民的思想。
综而论之,晚清南洋华侨以金钱维护国内旧秩序,鲜能促进近代化事业,有其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清政府的华侨政策和社会黑暗势力的结合,迫使华侨不能兴办有利于近代化的实业,而导致华侨的那些不利于近代化的思想意识,也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和清政府宣扬的结果。
五、结束语
考察晚清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的关系问题,与清朝政府的关系史,与国内联系的历史,使我们想到下述问题。
中国政府怎样利用华侨援助实现近代化?政府要考虑中国与华侨双方的利益,要能够保护侨民在所在国的正当权益,要保证华侨归国投资的不受干扰,要允许他们谋取合理的利益,不如此,就不能激发华侨的帮助国内实现近代化的兴趣和吸引他们的投资。
华侨怎样帮祖国实现近代化呢?他们本身应有近代化的意识和素质,才可能以近代化的思想,到中国兴办近代化的事业。否则向国内投资,也不会产生积极效果,不过给某些人提供挥霍浪费贪赃枉法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晚清中国近代化进程缓慢的原因是什么?封建势力强大,传统意识浓烈,不向它们开火,不突破它们的束缚,谈不到实现近代化,戊戌变化的失败就是显例。要用近代化的思想来改造中国,中国才可能走上近代化的道路。
华侨与中国国势的关系?薛福成主张保护华侨时说:“强回势以尊体统”[84],意即华侨同国内往来,关系著政府的威信。华侨总有水源木本之思,自然地倾向同国内的联系,但是能否实现,不在于他们,当国家强盛又对侨胞采取正确政策时,他们必与祖国频繁往来;反之,国家衰弱并执行错误的华侨政策时,他们对祖国只好“敬”而远之。华侨与祖国关系的疏密,是国势盛衰的标志,是华侨政策正确与否的反映。看来,重视华侨事务,制订正确的华侨政策,是国家大事,万万忽视不得。奕劻等赞成废除海禁旧例,说改革是“维护邦本的急务”[85],认识深刻,足资发人深思。
(资料来源:林天蔚编《亚太地方文献研究论文集》,香港大学1991年出版。冯尔康,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
注释:
温广益等:《印度尼西亚华侨史》,海洋出版社1985年版第110页。
[2]道光《厦门志》卷八《番市略》。
[3]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收入《晚清海外笔记选》,海洋出版社1983年版。
[4]王之春:《使俄草》,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再补编第三帙。
[5]华侨数字参见沈已尧:《东南亚——海外故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94页。
[6]人口数字见В.Ф瓦西里耶夫:《缅甸的华人村社》,转录自《中国史研究动态》1988年第10期《外国学者关于中世纪华侨史的研究》。
[7]《薛福成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保护华民疏》,见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75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8]《杨晟为南洋华人受虐请闽粤两督酌议办法呈外务部文》,见《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460页。
[9](英)维克托·珀塞尔的《东南亚华人》认为,华人移民东南亚,在近六百年中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土著王公统治时期,华人居地小,主要在一些城镇;二是欧洲各国建立殖民时期,华人大批移入;三是十九世纪最後二十五年开始的欧洲人殖民扩张,华人如潮水般涌到南洋。(姚楠等译,载《中外关系史译丛》第二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可作参考。
[10]据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第2350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资料统计。
[11]《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1938年版第46页。
[12]光绪《闽县乡土志·版籍略五·实业》。
[13]民国《永泰县志》卷4《户口》。
[14]《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460页。
[15]《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76页。
[16]《略论近代福建华侨汇款》,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三期。
[17]以上俱见民国《同安县志》卷36《华侨》。
[18]光绪《嘉应州志》卷23《人物·李步南》。
[19]光绪《嘉应州志》卷14《育婴堂》。
[20]民国《番禺县续志》卷22《人物·胡璇泽》。
[21]宣统《南海县志》卷26《杂录》卷4《舆地·丝部》。
[22]民国《潮州志·交通》。
[23]民国《潮州志·实业志·商业·出口商》。
[24]《清稗类钞》,第5册第2356页。
[25]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国日记》。
[26]力钧等:《槟榔屿志略》,见《晚清海外笔记选》。
[27]民国《潮州志·实业·商业》。
[28]光绪《嘉应州志》卷32《丛谈》。
[29]民国《潮州志·实业·商业·出口商》。
[30]光绪《闽县乡土志·地形·商务·输出货》。
[31]参阅李伯祥等:《近代上海南洋庄和南洋贸易》,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3期。
[32]张荫桓:《三洲日记》,见《晚清海外笔记选》。
[33](印尼)林天知:《三宝垄历史(1416-1931)》,李学民等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版。
[34](菲)欧·马·阿利普:《华人在马尼剌》,译文载《中外关系史译丛》第一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34年版。
[35]《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77页。
[36]民国《潮州志·实业·金融·侨汇》。
[37]宣统《南海县志》卷26《杂录》
[38]宣统《南海县志》卷26《杂录》
[39]民国《阳山县志》卷11《列传·朱学发》
[40]《三宝垄历史》,第137、199、224页。
[41]《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460页
[42]邹代钧:《西征纪程》,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上海著易堂印南清河王氏版。
[43]《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1册第418页。
[44]欧·马·阿利普:《华人与马尼刺》。
[45]张德彝:《航海述奇》,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11帙第100页上。
[46]欧·马·阿利普:《华人与马尼拉》。
[47]崔国因:《出使美日秘崔日记》,见《晚清海外笔记选》。
[48]蔡钧:《出洋琐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第440页下;《槟榔屿志略》。
[49]斌椿:《乘槎笔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第42页下。
[50]《三宝垄历史》,第151-152页。
[51]《槟榔屿志略》;《印度尼西亚华侨史》,第438页。
[52]民国《同安县志》卷22《礼俗》。
[53]《槟榔屿志略》。
[54]《航海述奇》;《三宝垄历史》。
[55]《槟榔屿志略》。
[56]《槟榔屿志略》。
[57]《三宝垄历史》,第336页;《印度尼西亚简史》,第437页。
[58]佚名《南洋述过》,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第440页上。
[59]《槟榔屿志略》;《三宝垄历史》。
[60]蔡钧:《出洋琐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第440页下。
[61]《三宝垄历史》。
[62]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第573页下。
[63]《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93页。
[64]转引自《三宝垄历史》,第202-203页。
[65]转见维克多·珀赛尔:《东南亚华人》。
[66]严璩:《越南游历记》,收入《晚清海外笔记选》。
[67]《清高宗实录》卷364,乾隆十五年五月乙巳条。
[68]民国《潮州志·丛谈·事部》。
[69]上海《申报》,同治壬申四月初八日,第11号。
[70]《清史稿》卷23《德宗纪》,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4册第904页。
[71]转引自维克多·珀赛尔:《东南亚华人》。
[72]《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88页。
[73]民国《同安县志》卷18《实业·序》。
[74]《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301页。
[75]民国《潮州志·交通》。
[76]宣统《南海县志》卷26《杂录》。
[77]民国《同安县志》卷18《实业·序》。
[78]民国《金门县志》卷13《礼俗·耕渔》。
[79]《清稗类钞》[][]第5册第2379页。
[80]《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68页。
[81]《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83页。
[82]《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93页。
[83]《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94页。
[84]《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93页。
[85]《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第一册第296页。<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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