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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辛亥革命与中国经济近代化的社会动员
在民国初期的5年中,全国出现了107个经济团体,形成了一个空前的高潮。
这是社会各界在辛亥革命为之奋斗和开创的民族、民主和民生主义精神鼓舞下兴起的。经济团体的勃兴体现了辛亥革命的社会动员作用。辛亥革命的这一社会动员作用虽然带有某些局限,但是在总体上仍给中国经济近代化造就了一个比较广泛而稳固的社会基础。
辛亥革命后,中国经济近代化的历程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的阶段,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辛亥革命的政治影响是如何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果的呢?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辛亥革命对中国经济近代化起到了较大的社会动员作用。民国初年兴起的经济团体建设高潮集中体现了这一社会动员作用。它使举国上下在“振兴实业”上一度形成了较高水平的思想认同和比较一致的行为取向,为辛亥革命后中国资本主义“黄金时代”的出现,造就了一个比较广大而稳固的社会基础。
一
辛亥革命后,中国社会出现了组建经济团体的高潮。自武昌起义胜利后到袁世凯垮台之前,各类以“振兴实业”为宗旨的新型经济团体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现。(包括这一宗旨下的科技团体,但不包括商会、行会和农会。)据笔者统计,1911年12月—1915年12月,全国各地成立的经济团体达107个之多。从这些团体的成立时间来看,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1913年6月初中华民国工党被取缔之前的第一阶段,也是高潮阶段,共计有95个经济团体成立,约占总数的90%。1913年6月至1915年底为第二阶段,也是衰落阶段,新设团体仅有12个,而此前成立的不少团体,或因与革命派的关系而遭袁世凯政府的取缔,或因受时局的影响而停止活动,乃至被迫解散。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尤其是在1913年6月之前的一年半时间内,有如此众多的经济团体出现,这是前所未有的。
民初经济团体建设高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受辛亥革命精神鼓舞的结果。从组建经济团体的主干力量资产阶级来说,他们认为中华民国成立后,受封建专制主义压迫的苦难日子从此结束,民主幸福的生活就要开始、促发了他们发展实业自谋幸福生活的热情。1912年2月1日成立的上海中华民国民生国计会,在其缘起中说:“溯自满清专制毒害我国民,迄今二百余年,俾我国同胞权利尽失,生计日蹙,忧患之来盖非伊朝夕矣”。今“推倒此专制政体,而为我国民造日后无穷之幸福,热心志士自当交换知识,开通社会,俾我国同胞皆能自立”,巩固国家“富强之基础”,(《民立报》1912年2月1日。)就是处于边远地区的黑龙江实业总会,也在其发起意见书中宣称:组织团体,“经营实业”,谋享民国之“真幸福”。(《民主报》1913年1月16日。)
中华民国的成立,也使资产阶级感到发展实业的障碍已经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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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急起直追,乘此大好时间尽快振兴实业,即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民声日报》1912年2月18日、29日。)由上海资本家组建的工商勇进党,在发起宣言中指出:以往由于封建主义的束缚和影响,工商界“未能联为一体”,“共谋进行之方”,今则“国体改为共和……此殆转弱为强之大机会矣”,可“各输其能力”,积极从事实业建设。(《民立报》1912年2月26日。)一些科技知识界人士也认为,民国成立,“君主不存,民主之幕既启”,以往的那种上书献策均“空谈无补”,只得“义取独善,星散四方”,学而无用的遭遇已经过去,今后该是广结团体,研究商学,“下苏民困,上纾国难”的时候了。(《中华民国商学会缘起》,《民立报》1912年2月21日。)
对新生民国的敬仰和信任,又使资产阶级认为革命已经成功,以后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发展经济,建设和巩固民国。中华民国的成立,一方面,使他们觉得“三民主义中之民族民权主义已达目的,此后当视为要图而亟待规划者,宜莫民生主义”。(《黑龙江实业总会发起意见书》,《民主报》1913年1月12日。)另一方面,又使他们目睹革命战火中受到损失的国民经济亟待恢复;濒临崩溃的国家财政急需扶持;日益猖獗的外资侵略急须抵制,否则民国政权将难以巩固,国民生计将难以改善。所以无论是开拓财源、挽回利权,还是“舒苏民困”,(《西北实业协会之缘起》,《中国实业杂志》第3年第3期。)“振兴实业已为当务之急”。(《中华民国实业协会简章》,《中国革命记》第25册,1912年4月版。)他们一致认为,只有广结团体,群策群力,共振实业,才能把民国建设成为一个能与美“东西对峙”的“东亚第一富国”。(《中华民国实业协会宣言书》,《民立报》1912年1月31日。)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倡导和支持,也对民初经济团体的勃兴起到了直接动员作用。
1912年2月18日,南北刚刚达成联合的协议,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布告全国,号召各族人民“和衷共济,丕兴实业”。(《民立报》1912年2月20日。)政府的各有关部门热情赞扬和支持各界人士组织实业团体。实业部在实业协会的呈请书上批道:“振兴实业洵为富国裕民之计,本部成立伊始,正筹进行方法,苟得国民协助,共筹进步,实业前途实利赖之”。(《临时政府公报》第15号,1912年2月14日。)而且由总长张謇和次长马君武应邀亲自出任该会的名誉会长。铁道部也象实业部那样赞扬和支持了中华民国铁道工会的成立,其批文说:“铁道为全国交通命脉……该生等公议组织工会,以资研究,诚当务之急,本部极表同情”。(《临时政府公报》第42号,1912年3月19日。)该部的两位部长汤寿潜和于右任都列名赞成,并被举为名誉会长。(《民立报》1912年3月17日;4月5日。)
南京临时政府成员和资产阶级革命派也自己组建和参加经济团体,作为表率。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共有23个团体成立,除去没有明确记载和创办者身份不明的2个外,由各级政府成员和革命派发起或参加的团体11个,约占50%。参加团体的中央政府成员和革命派要员,除了孙中山、黄兴和实业、交通两部的总、次长外,还有司法总长伍廷芳、次长吕志伊,教育总长蔡元培、次长景耀月,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王鸿猷,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法制局局长宋教仁,国家印铸局局长黄复生,南京卫戍总督徐绍桢,内务部卫生司司长林文庆。(关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组建经济团体活动,详见拙作:《民国初年的实业团体活动——孙中山实行民生主义的一个重要途径》,《孙中山和他的时代一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册,第1549—1573页,中华书局1989年10月版。)这23个团体都分布在资产阶级革命派控制的南方和西北,尤其集中在南京、上海这两个革命派的政治和经济中心。经济团体首先在这些地区出现,不得不说与资产阶级革命派和南京临时政府的倡导和支持密切相关。
从1912年4月1日开始,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孙中山、黄兴等革命派领袖一心从事实业活动,奔赴全国各地考察、演讲,号召和支持各界人士组织起来振兴实业,促进了经济团体在全国各地兴起。孙中山在解任后的第三天,就率领胡汉民等革命党人周游各省,到1912年底为止,先后到达过上海、武汉、福州、广州、烟台、北京、张家口、太原、石家庄、济南、江阴、安庆、南昌、芜湖、杭州、宁波等城市。(参见《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他每到一地,几乎都要作一番“民生主义”的演讲,广泛宣传“振兴实业”之必要,动员全国“同胞同心协力去做建设大事”。(《民立报》1912年10月29日。)除了宣传动员之外,他对各地工商学界的组建经济团体活动,均给予热烈的称赞和支持,并应邀担任了农业促进会、中华实业联合会、中华民国铁道协会、中华民国铁路协会的名誉会长或会长。黄兴也与孙中山一样,言传身教,号召各界人士共结团体振兴实业。他自1912年6月14日辞去南京留守职务后,即赴上海,开始与孙中山一起从事于民生主义事业。他号召全党和各界人士,今后当“发愤经营实业”,建设国家。(毛注青:《黄兴年谱》,第196、197页。)他亲自兼任职务的经济团体有:邮政协会、中国实业共进会、中国实业会上海分会、农业实进会、中华民国铁道协会、中国航业党、湖南提倡国货会等,并亲手创建了垦植协会。在资产阶级革命派的积极倡导下,从1912年4月开始,全国性的组建经济团体高潮出现了,正如黑龙江实业总会的发起意见书所言:民国成立之后,“东南各省志士,无不奋然兴起,纠合同志,力图进行,或创办协会以厚企业之声援,或设公司以集实业之资本,或立报社以输物质之文明,着着推行,不遗余力”,此亦边远地区之“实业家所有心赞同者也”。(《民主报》1913年1月12日。)
民国初年的组建经济团体活动所以能延续下去,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京政府的追随和参与也不无关系。在“二次革命”爆发之前,北京政府基本上继续了南京政府对经济团体的态度。1912年8月,农林部专就组建经济团体之事发布命令说:“近来各省组织各种公团学会,或为企事业之发展,或为技术之研求,本部极为嘉许。”(《政府公报分类汇编》第8册,“农林总”。)在实际做法上,北京政府也给予各经济团体以一定的支持和赞助。政府成员中有不少人参加了经济团体,如第一届内阁中的农林总长宋教仁、教育总长蔡元培、财政总长熊希龄、审计局总办王璟芳、交通部电政司长龙建璋,第二届内阁中的工商总长刘揆一、次长向瑞琨,交通总长朱启、次长叶恭绰、冯元鼎,财政总长周学熙,以及总统府秘书长梁士、禁卫军总统冯国璋等,都组建或参加了经济团体。在成立矿业联合会时,几乎全体内阁成员都充当了赞成人。(《中华全国矿业联合会第一届报告书》。)当中央商学会成立时,北京政府的许多要员不仅给以名义上的支持,而且给予捐款支持,刘揆一认捐1000元,向瑞琨认捐100元,就连袁世凯也捐款1000元。(《中央商学会杂志》第1期,“会务”第23—24页。)对其他团体拨款或认捐资助的各级政府或官员还有:梁士对铁路协会和邮政协会各“捐二千金为开办经费”;(《民立报》1912年8月28日。)湖南盐政处“拨银一万两”,作为湖南实业协会筹办盐井有限公司的开办费;(《实业杂志》(湖南)第2期。)四川都督“拨银四十万两”充作全蜀实业会筹办四川实业银行的政府股本。(《实业杂志》(直隶)第10期。)这一切都在客观上迎合和助长了当时组建经济团体的社会潮流。
由上可见,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民权主义和民族主义,尤其是为实现民生主义,是民初经济团体勃兴的根本动力所在。由中华民国成立而带来的民权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形式实现,以及民生主义运动的展开,不仅为民初经济团体的勃兴带来了巨大的鼓舞力,而且创造了有利的社会条件。这表明民初经济团体的勃兴,是在辛亥革命为之奋斗和开创的“三民主义”精神鼓舞下出现的。
二
经济团体作为社会团体中的一种,它由分散的众多个人在某一共同目标下自愿结合而组成,从而通过组织整合而起到社会动员的作用。团体的普及率越高,构成面越宽,涵盖面越广,规模越大,成员越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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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其所形成的认同面也就越大,社会整合范围越广,其所起到的社会动员作用也就越大。那么民初经济团体在这一中介层次上的社会动员作用究竟达到了何等程度?
从总体构成上来看,民初经济团体的业别构成、阶层构成和地区构成,都已达到相当宽广的程度。
就业别构成而言,在民初出现的百多个经济团体中,有工业、矿业、商业、交通、财政、农业、渔业、盐业、手工业、土产业等团体。其中工业性团体48个,约占总数的46%;商业性团体41个,约占总数的39%;(由于有不少团体兼有工业和商业两种性质,教工业团体和商业团体的统计数有部分交叉,凡以“实业”命名的团体,均作为工商相兼的团体统计。)农业性团体13个,约占总数的12%;交通业团体9个,约占总数的9%。这种业别构成说明,当时由经济团体而展开的“振兴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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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不仅已普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主要部门,而且朝着资本主义工业化、商业化和改造传统农业的方向努力进取。
就社会阶层构成而言,民初经济团体的发起者和主体成员已程度不同地涉及工商界、知识界、资产阶级革命派、军政界、财经界、华侨界、工农界、妇女界等,其中前四个阶层涉足最多。这种阶层构成,表明民初的经济团体活动已波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尤其是前四个阶层的大量涉足,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主导阶层对“振兴实业”的普遍重视,也体现了民初经济团体迅速兴起的由上而下的社会动员过程和特征。
就地区构成而言,民初经济团体已普及到全国各主要城市,如上海、南京、北京、天津、杭州、镇江、安庆、福州、武汉、哈尔滨、太原、苏州、扬州、济南、长沙、广州、奉天、重庆、吉林、桂林等城市都有经济团体出现。其中上海是最先出现经济团体的城市,且拥有最多的团体,计44个,约占总数的42%。南京也是经济团体领先出现和集中的城市,计有团体9个。约占9%。北京则是后起的经济团体集中地,计有13个团体,约占12%。另一个出现经济团体较早较多的城市是天津,计有8个团体,约占8%。
虽然有70%以上的团体集中于沪宁京津四大城市,其他城市的团体为数较少,特别是不少中小城市未见有经济团体出现,这固然影响到团体的普及面。但是这四大城市的74个团体中有40个左右的全国性团体,它们的分支机构分布于附近的中小城市,乃至全国各地,从而扩大了团体的普及面。如总部设在南京的中华民国铁道协会,在全国的16个省区设立了分会。(《民立报》1912年8月至1913年6月有关记载;《民主报》1913年4月8日。)南京的垦植协会,在14个省区设立了支部。(《垦植协会报告》第1期;《民立报》1912年5月9日、18日、23日;《民主报》1912年10月20日、11月3日,9日、1913年1月15日、2月18日、4月1日;《实业杂志》(直隶)第6期。)设总部于上海的农业促进会拥有51个支部,分布于苏、浙、赣、鲁、鄂、湘、粤、闽等省的大中小城镇。(“农业促进会会员表”,《民主报》1913年2月7日。)上海的中华民国工党,在成立后的一个月内,就已在南京、芜湖、苏州、杭州、大通等地建立支部,后又发展至16个省。(《近代上海大事记》第721、740页。)总部设于北京的盐政讨论会,成立不久便在山东、浙江、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山西、云南、吉林等省设立分会。(《盐政杂志》第1年第3期,“盐政讨论会纪事”第2页。)中央商学会在全国各地设立的联络机构多达25处。(“中央商学会驻外干事员一览表”,《中央商学会杂志》第1期,“会务”第20—24页。)天津的中国实业共济会则宣称:“分会设于各省会、各商埠,并蒙藏各处,支会设于各府州县乡镇”。(《中国实业共济会章程》,《大公报》1912年7月5日。)
上述经济团体及其分支机构的地区分布状况表明,这时的经济团体几乎每省都有,而且它们的触角已伸展到县城和乡镇,初步形成了一个以沪宁京津四大城市为中心的全国性组织网络。民初经济团体首创和集中于这四大经济和政治中心城市,也表明这一社会潮流在工商资产阶级、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从中心城市推向全国的社会动员过程。
下面再让我们对个别团体的内部构成状况作一些典型分析,以便从更深的层次上了解经济团体的社会动员功能。
在组织规模和成员数量方面,这些团体都具有较大的组织范围和成员容纳量。就各团体的名称和组织类型来看,它们小则属于全地区性、全行业性团体,大则属于全国性团体,面向全地区、全行业、全国的全体志同道合者,这就使它们有可能发展成为规模巨大、成员众多的团体。据现有资料,会员数在千人以上的团体有:中华国货维持会、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农业促进会、中华实业联合会、同仁民生实业会、中华民国民生国计会、中华全国铁路协会、中国实业会、中华民国工党、盐政讨论会、垦植协会、中华民国实业协会、渔业统一党、浙江商学会、全浙国货维持会、安徽商务研究进行会、湖南实业协会。尤其是同仁民生实业会,“外洋华侨入会者已有二十余万”;(《时报》1913年3月29日。)垦植协会有会员万余人;(《民主报》1912年9月30日。)农业促进会亦有会员近万人。(《民主报》1913年2月7日。)为数众多的成员,反映出这些经济团体具有较大的群众性。
在成员构成上,许多团体已成为广泛的社会联合体,具有较宽的社会覆盖面。除了少数行业性和高层次学术团体之外,大多数团体对入会者的条件限制较宽。都不受行业、地区、年龄、性别、党派、阶层、民族的限制。犹如民生实进会的章程所言:“凡农工商政学军界,无论满蒙回藏、男女,年在二十岁以上,得会员介绍,均得人为本会会员”。(《中国实业杂志》第3年第8期。)又如中国实业共济会的章程所规定:“无论政治上关系,不分种族,不拘党派,凡民国人民有志于实业者……均得为本会会员”。(《大公报》1912年7月5日。)从这些团体的成员构成实际状况来看,它们的构成形式有多种多样,其中最多而又最值得重视的是下列三种形式。
第一,由知识界与工商界联合组成。此类团体,或由知识界发起,联合工商界,以便理论与经验相结合研究经济学理,推广先进经验,指导经济发展。如中国工业会,由“留学东西洋及中国工业专门毕业者”发起,入会者为“学工学者”、“经营工业者”、“富有工业经验者”(《实业杂志》(湖南)第1年第6期。)二种人,其后二者当系工商界人士。或由工商界发起,联合知识界,企图以科学技术推进工商业的发展。如中华全国电气协会,其发起者为电气企业界人士,其参加者包括:“具有电学专门知识者、经营电气事业者”。(《电气协会杂志》第1期。)
第二,由知识界、工商界和政界联合组成。此类团体,无论由哪一界发起或联合发起,其成员都由这三界人士构成。如北京的经济学会,它所规定的入会者资格是:“一凡在财政农林工商交通各部,及上列地方各司,曾任或现任职务者;二有经济财政之专门学识者;三在实业界卓著成绩有经验者”。(《中国实业杂志》第3年第9期。)中国实业协会规定,以“从事实业多年为众所称许者”、“与实业行政相关者”、“农工商各专科毕业者”为会员。(《中国实业杂志》第3年第1期。)再如直隶实业公会,由“学界、政界发起”,“拟纠集农工商学四界组成一大团体”。(《实业杂志》(直隶)第5期,“政令■牍”,第9页。)
第三,由不问的政治党派人士联合组成。在辛亥革命前后,中国有革命派、立宪派和北洋派三大政治派别,它们在政治上势同水火,但是在组建经济团体时却不乏携手。如孙中山可以去兼任旧官僚杨士琦组织的中华实业联合会的会长,也可以去兼任北洋官僚梁士■等人组织的中华全国铁路协会的名誉会长。宋教仁、张继等革命党人可以去参加冯国璋、徐世昌等北洋军阀和官僚发起的中国农业实进会。反过来,北洋军阀官僚和原立宪党人也可以参加革命派发起的团体。如由黄兴、蔡元培、胡汉民、宋教仁等发起的垦植协会中,有陈锦涛、熊希龄等北洋官僚和立宪党人。宋教仁也可以与陈锦涛、汤化龙合组经济协会,等等。
上述经济团体的三种成员构成形式,对经济近代化的社会动员是致关重要的。因为这三种成员构成形式表明:知识界进一步认识到科学技术和经济理论与社会生产相结合,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性;工商界愈益重视以科学技术和经济理论指导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知识界和工商界的对国家商政的参与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加;国家政府对知识界和工商界的联系更为密切。这一切不仅促使社会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知识界、工商界和政界在“振兴实业”的旗帜下联合起来,而且必将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政策的完善。
从民初经济团体的总体构成和个别构成中不难看出,它们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广、覆盖宽、规模大、成员众,从而开始把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党派、不同地区的人们组织起来,共同为振兴民国经济而努力奋斗。这表明全国各界人士,特别是工商界和社会精英阶层在“振兴实业”上已形成基本的思想认同,并实现了较大范围的组织整合,从组织上体现了辛亥革命对发展经济的社会动员作用。
三
如果再对民初经济团体的功能作用和实际活动作一番分析和考察的话,那么还将在更深的社会层次上发现辛亥革命对发展经济的社会动员作用。
经济团体与其他任何社会团体一样,是一种目标认同作用体系,它具有对其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的导向功能。每一个团体都有明确的宗旨,要求全体加入者承认其宗旨。并为之工作。这就使得加入团体的人们,尽管各有各的私下打算,但对团体的宗旨都有一定程度的认同,并不得不承担一定的义务,或为达到个人的目的而去尽团体的义务,由此形成团体内部的思想统一和行动协作。这种统一和协作的过程也就是广大成员受团体宗旨引导和取得认同的结果。而且,每一个团体为着扩大自己的规模,都要向社会广泛地宣传自己的宗旨,力图使自己的宗旨获得更多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动员更多的社会人士加入自己的组织。因此,经济团体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无疑就是“振兴实业”的社会动员过程。
这些经济团体又是一种利益集团,它们把集团的总体利益与成员的个人利益融于一体,在带领成员努力实现总体利益的同时,也能保护和帮助个人利益的实现。因此,它们对成员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能把许多利益相关的人士聚集到自己的旗帜之下。特别是那些功利性和服务性较强的团体,由于它们的活动宗旨往往能直接给成员带来实际利益,因而在利益关系上对其成员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如中华国货维持会、中华民国民生国计会、通国盐业联合会、旅沪客帮商务联合会、中国烟草维持会等类型的团体。
这些经济团体也是一种互动作用体系,具有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功能。从上述的构成分析中已经看到,许多经济团体都由多种阶层和层次的人员组成,并由上层精英人物掌握领导权。这不同阶层和层次的人共处于一个团体之中,互相之间必然要发生影响和协作。其结果必将是掌握领导权而又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宽视野的上层精英人物去影响和带动较低层次的成员,使之改变乃至放弃原有的评判标准,提高“振兴实业”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团体的这种互动作用,不仅发挥于团体的内部,而且发挥于团体的外部。一般说来,团体与团体之间,往往存在着互相竞争、攀比和对抗的关系,尤其是一些同类性团体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当某一团体产生,或采用先进而有效的组织和活动方式时,往往会有同类的其他团体产生,或采用相似的组织和活动方式。在民初出现的经济团体中,多个同类团体并存和各团体竞相兴学办报的现象,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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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团体之间的互动作用相关。这种团体内部和团体之间的互动作用,既有利于团体成员目标认同水平和行为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团体的组织普及。
与经济团体的功能所发挥的社会动员作用相比,它们的实际活动则发挥了更大的社会动员作用。民初的经济团体,种类繁多,所采用的“振兴实业”的方法也多种多样。诸如宣传演讲、传播科学技术、创办学校、探讨工商学理、改良传统社会习惯、联络同行、提倡国货、开发实业、辅助政府的工商行政等,均在被采用的入手方法之列。其中为各团体所普遍采用,且最富有社会动员意义的活动当属宣传演讲、传播科学技术、兴学育才、开发实业和辅助两政五个方面。
在宣传演讲方面,各团体所采用的主要方式是办报刊和演讲会,尤以办报刊为最普遍。在每一个团体的规划事业中,几乎都有办会报、会刊的项目,据初步统计已有14个团体公开发行它们的会报或会刊。这些报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宣传自己的宗旨,强调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重要性,以求得社会各界的参加和支持。如由中华民国铁道协会创办的《铁道》杂志,“以唤醒国人均有铁道观念为主旨。”(《铁道》第1卷第1号。)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成立伊始,便“先组织民帝报、工业杂志、工业宣讲所,以为交换知识,鼓吹会旨之总机关。”(《工业建设会广告》,《申报》1912年3月3日。)二是鼓吹“实业救国”、“实业建国”论,以唤发民众的振兴实业之心。犹如湖南实业协会所言:“民国成立,首重实业,振兴实业责在吾民,蚩蚩者氓,散布大地,必有一巩固团体,维持提倡,方可著手,尤贵有极普通教育鼓吹中华之实业……本会有见于此,首先倡办实业杂志”。(《实业杂志》(湖南)第1年第2期,“会报”第1页。)三是沟通信息,交流思想,以便互相启发,收集思广益之效。如中华国货维持会会报之设,旨在促进“知识之交换”,“文明之灌输”,“使四海一家,千里互相讨论”,“合众人之耳目以为耳目,合众人之心思以为心思”,共同为改良国货,抵制洋货而奋斗。(《时报》1915年11月6日。)又如济经协会的宣言书所指出:“每月发行经济杂志一册,为互相发挥政见之观……近可以收集思广益之功,远可以树计划整理之义”。(《民国经济杂志》第2期,“杂录”第60页。)
在传播科学技术方面,各团体所采用的方式更是多种多样。如在其所办的报刊上介绍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开办辅导训练班传授科学知识;开设产品陈列所引导产品改良;设立科技研究所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等等。在工业团体中,以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为例,它所创办的《工业杂志》,拟将“关于工业上之制造法、组织法、管理法,以及发明事宜、出产品等”,广为刊载。它所举办的“工业演讲会”,旨在“普及工业知识”,每逢星期日晚举行,内容“注重学理”,“听讲不限会员”,且因“大小工业相间”,而听者“踊跃”。(《民立报》1912年3月5日至7月9日的有关记载。)它还“征集工业学专家”,设立“工场规划顾问部”、“购买机器顾问部”、“购买原料顾问部”和“矿物成份分析部”,专为社会上之各工商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工业建设会章程》,《民立报》1912年8月17日。)在农业团体中,如中华农学会专为引进、研究和传播农业科技知识而设,其行动大纲之一是“取先进国所已发明之农业学理及技术,其适用于本国者,皆译述颁布,以图斯业之进步”。又如中华民国农业促进会,还准备推广化肥、农药和新式农具。(黄彦、李伯新:《孙中山藏档选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9、284页。)这些科技知识传播活动,对普及资本主义经济知识,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辅助和引导中小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乃至农民经营资本主义企业和新式农业,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兴学育才方面,创办各种实业学校是各团体最主要的活动。据初步统计,已有8个团体创办了近30所学校,其中有一般的实业学校和专科学校,专科学校中又有垦植、染织、铁道和女子职业等类学校。除了办正式的学校之外,有些团体还举办辅助性教育机构,如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所举办的技师养成和贫民习艺所就是典型的例子。技师养成所旨在“以切实应用科学,注重实验,养成专门技师”,“设正附两科,正科分脂肪、化妆、爆发、染色、文具、制药、电气、冶金等科;附科分纯正、化学、英文、日文、算术、商法、簿记学等科”。(《申报》1912年3月7日。)贫民习艺所“以造就无业游民暨贫家子弟,养成一种自食之技能,足为工界效用”(钟衡藏、叶兴仁:《上实业部长书》,《民立报》1912年3月2日、9日、12日。)为宗旨,聘请技师传授技艺。这些多方式多层次的实业教育活动,无疑促进了工商业知识的普及,为“振兴实业”培养了许多人才。
在开发实业方面,尽管直接创办企业并非经济团体的主要功能和活动,但是它们还是从倡导、示范和扶持社会各界的实业活动出发,设法发起和参与了一些创办企业的活动。据初步统计,这些团体共计发起和参与创办了42家农工商企业,到1913年7月止,真正办成功的企业约计11家。其成果虽不甚理想,但是由于其活动范围已不限于本团体内部,有的由团体发起号召社会各界投资入股;有的由社会人士发起,它应邀参与;有的因企业经营发生困难,由它接收。因此,这种发起和参与创办企业的活动,往往能起到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的振兴实业活动,从而带有社会动员的意义。
在辅助商政方面,这些经济团体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它们的团体功能拥有较大的信息量和社会影响力,因此政府也不得不邀请它们参与商政活动。如1912年11月,工商部邀请了全国各大商会和其他经济团体的代表168人召开全国工商会议,请他们就民国经济建设问题献计献策,不仅共同制定了一个发展经济的总体规划,而且直接推动了某些经济制度的改革。(参见拙作:《论刘揆一的工商活动》,《湖南师大学报》1985年第5期。)另一方面,各团体也经常征集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政府提出振兴实业的各种方案,敦促政府改革不合理的经济法规和方针政策,抵制外资的侵略。如工商勇进党致电袁世凯要求:“速裁统捐,规定税则,以苏民困”。(《申报》1912年4月8日。)中华国货维持会也曾上书教育部,建议各学校开设国货教育课,“使童蒙心理均知维持国货之必要”,以使提倡国货得以广泛而持久地开展下去。还建议“多设工商业学校、高等工商业学校”、“甲种工商业学校”、“职工艺徒补习学校”,以利促进工商业之改良,并被教育部“分别采用,次第施行”。(《时报》1912年12月27日。)
由上可见,经济团体的功能作用和活动范围,不仅仅限于本团体之内,而是延及团体之外的社会各界。因此,由此而发生的社会动员作用已经突破团体界限而推向社会各界,起到了上促政府下带民众的广泛动员作用,使“振兴实业”逐渐成为一种全社会的行动取向,“群知非实业不足以立国,于是有志于实业者项背相望”。(《中华实业界》第1期。)
四
民初经济团体的勃兴过程,及其所开展的“振兴实业”活动,充分体现了辛亥革命对中国经济近代化的社会动员作用,并形成了一个规模空前的高潮。不过,这次社会动员运动也因受时局的影响而带有种种局限性。
首先是某些团体的组建者带有一定的政治动机。由于民初政局未稳,各派政治力量互相争权夺利,组织政党进行政争固然是一种直接表现,但也不能排除某些政客,因组党条件不够而组织经济团体,以增加自己的势力,作为参与政争的背景。盛宣怀的侄子盛国华,当时就指出沈云霈联络邮传部旧官员组织中国实业会的目的,大概是“为结党起见”。(《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集之一》第344页。)也有某些政党,为拉拢资产阶级扩大自己的势力而另组经济团体,诸如社会党、自由党、大同民党等。有的实业团体则直接以党的名称出现,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就是革命派和北洋派的组建经济团体活动,也不能不带有这种政治用意。
其次是受政治斗争的影响,使经济团体的组建活动中存在着某些集团对抗现象。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革命派和北洋派之间。如革命派在上海组建了中华民国铁道协会之后,梁士治等北洋派人物也赶紧在北京建立中华全国铁路协会,以示对抗,并企图兼并铁道协会,垄断全国铁路事业。这种对抗性现象还表现为,中华民国农业促进会与中国农业实进会;中华民国实业协会与中国实业会;中华民国商学会与中央商学会;中华民国矿业协会与中华民国矿业联合会之间的对抗。这几组对抗性团体中,前者是在革命派和南京临时政府的支持和参与下建立的。后者则是在北京政府取代南京政府之后,多由北洋派人物在北京政府的支持下组建的,具有较重的御用性质,且往往以正统地位自居与相对的同类团体争夺势力范围。
第三是受袁世凯复辟专制统治的影响,使经济团体的组建和活动高潮遇到挫折。任何社会团体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础的,只有有了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才能有社会团体的大量出现和勃勃生气,民初经济团体的产生发展过程也不能例外。在袁世凯制造“宋教仁案”之前。由辛亥革命所开创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气氛尚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而成为经济团体的组织发展和社会活动的高潮阶段。此后,袁世凯为了实现专制统治,公开镇压打击持不同政见者,严重削弱和践踏民权,使一些由持不同政见者所组成的团体芦先受到取缔,或被迫解散,并影响到其他一般经济团体的社会活动,同时新团体的组建也受到严格限制,从而造成了民初经济团体的分化衰落阶段。1913年6月,中华民国工党因其领袖徐企文受革命党策动率众攻打上海制造局,首先被强行解散。(《近代上海大事记》第754—755页。)湖南实业协会则“自癸丑政变,国情顿殊,一夫作威,四民失业,潮流所经,虽集会结社之自由载在约法者,亦无从保障。本会会务因之暂辍”。(《实业杂志》(湖南)第18期,封二。)就是北京的经济协会亦受时局影响,于1913年底停办。(《时报》1914年1月31日。)直至1916年袁世凯死后,经济团体的组建和活动才开始复苏,并进入一个新的高潮。
尽管民初的经济团体建设和活动带有上述局限性,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对中国经济近代化社会动员的总体作用和历史影响。创办者的政治动机,虽然会使经济团体的活动中掺入政治因素,但并不能也没有改变经济团体的本质和整体行为取向,它们的主要活动内容和奋斗目标仍然是振兴实业。如被盛国华指称为“为结党起见”的中国实业会,其成立之后所从事的实际活动都是为振兴实业服务的。它的上海分会多由工商资本家参加,拟创办农工商各项实业和教育事业,并相继创办了南京利民柞绸厂和中国土货运销公司等新企业。(参见《民立报》1913年6月11日;《时报》1913年6月10日、12月29日;《生活日报》1914年1月1日。)而且这些团体的创办者们企图打着经济团体的旗号进行政治斗争的动机。表明“振兴实业”已成为当时最有社会号召力的旗帜之一,也反映了他们本身思想观念的变化,并在客观上助长了经济团体建设。团体组建中的对抗现象,对经济团体的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的一面。它虽然造成组织上的两大集团对峙和力量的分散,但却使团体在无意中得到推广,并促进团体间的竞争,还由于总体目标上的相同而在客观上扩大了组织覆盖面和社会动员作用。至于团体建设高潮的挫折,当然严重影响了团体组织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动员作用的持续发挥,但是其已经发挥的社会动员作用,除了组织整合受到较大破坏之外,其他各个方面是不会随着团体建设高潮的衰落而消失的。如人们已经形成的对“振兴实业”的思想认同;已经受到的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已经行动起来的创办实业活动;已经促成的经济社会新秩序,都继续保持着,也在继续促进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辛亥革命促进了经济团体的勃兴,并由此对中国经济近代化起到了较大的社会动员作用,为辛亥革命后中国资本主义“黄金时代”的出现造就了一个比较广大而稳固的社会基础。这大概也就是辛亥革命后,出现政治日趋黑暗而经济日趋发展的这种政治走向与经济走向背离的一个奥秘所在。
【资料来源:《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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