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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从对日经济绝交到经济援助——1923年为收回旅顺、大连的国民外交述评
国民外交,又称民间外交、人民外交,是指民间人士或团体通过舆论、运动及出访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志,以影响政府的外交决策及国际关系的活动。国民外交的对象不仅可以直接针对本国或他国的政府,也可以是他国的平民百姓,通过两国民间的友好往来,促进两国外交关系的发展。1923年收回旅大运动期间,国人就多次致电或致书日本国民,希望他们督促日本政府改善对华政策;关东大地震发生后,国人又从经济绝交转向经济援助,积极援救受灾的日本人民,这固然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也是为了增进两国人民间的友谊,进而推动两国的外交关系。尽管旅顺、大连没有如期收回,但这种国民外交的尝试是值得称道的。目前,学术界已分别就收回旅大运动的经过、经济影响及反帝意义,关东大地震后的对日援助等问题发表了颇有价值的成果,[1]但还没有从“国民外交”的角度,将两者联系起来,探讨国人从经济绝交到经济援助的心态与行为方式的变化及其成效。笔者不揣浅陋,就此问题做一考察,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
旅顺口、大连湾因其优越的地理环境,很早就成为沙俄和日本争夺的目标。1898年3月27日,俄国通过《旅大租地条约》获得了为期25年的租借权。日俄战争后,日本从俄国人手中抢过两海港,并试图长期占有。1915年,日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二十一条”,其第二号第一款规定:将旅大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延长为99年。[2]尽管袁世凯在日政府的淫威下签订了“民四条约”,但中国人民对此强烈反对,并在两地租期届满时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收回旅大运动。
1922年底1923年初,北京众议院、参议院先后通过宣告“民四条约”无效的议案,咨请政府照办。此后,民间团体纷纷发表通电和声明,要求北京政府尽快对日进行交涉,收回旅顺、大连。[3]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北京政府外交部于3月10日照会日本外务省及驻华公使,声明取消“民四条约”,并接洽收回租期届满之旅顺、大连。但日本外务省很快复照,拒绝了北京政府的要求。日政府的这一顽固立场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日浪潮。3月17日,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在上海成立,参加者有国民党人徐谦、共产党员夏曦、中华女子美术学校陈家鼐、民生协济会倪无我、唤群书报社徐翰臣、联合通信社余翼文及上海大学、南方大学学生等,大会宣称:“日本犹固执不逊,即实行经济断交。”[4]24日,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成立,组成了包括各路商界联合会、上海总商会、上海学生联合会、全国学生联合会、上海工会等21团体的委员会,通电全国:“收回旅大,并绝对不承认二十一条,在未达目的前,全国对日经济绝交”。[5]浙江国民外交大会、南京国民对日外交大会等团体也纷纷号召“经济绝交抵制强权”、“对日经济绝交积极进行”等。[6]一时间全国各地“经济绝交”的呼声四起,“不用前回‘抵制劣货’的名称而用‘经济绝交’的新名词了”。[7]
国人之所以打出“经济绝交”的新旗帜,是因为他们认为,对日经济绝交比单纯抵制日货范围更广,是促使日政府归还旅顺、大连租借地的有效手段。如上海《总商会月报》指出:“既云经济绝交,则不仅禁止购用日货而已,实含有与日人断绝一切社交之意味。既云断绝一切社交,则凡日人在华所营之事业,吾人皆应与彼脱离关系。如不受日本公司雇聘,不登广告于日本新闻,不载货于日本商船,不向日本公司保险,不向日本银行存款,不收受日本纸币,不往日本医院治病均是也。”[8]实际上,就“经济绝交”的范围而言,早在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五四运动期间,就有人提出类似的措施,只是未采用“经济绝交”的名称,且在实行中因条件限制而集中于不购美货、抵制日货等。[9]尽管这一“新名词”的内容不新,但它的出现和流行,反映了国人试图在和平的范围内采取最强硬的经济手段来达到外交目标的心态,是外交参与积极性的体现。正如《东方杂志》所言,对日经济绝交是“国民外交运动的表示”,“全国国民能够这样地热心国家的外交,真不愧为‘非亡国之民’了”。[10]
同时,国人也清楚地认识到,对日经济绝交势必会影响到中日两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因而希望得到日本人民的同情和支持。3月19日,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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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宣言》中称:本会发起的目的为抵抗日本“拒绝旅顺大连之接收”,“一方警告日本军阀,一方仍促进中日国民之真正亲善”。[11]4月5日,又发表《对日本国民宣言》,首先陈说1915年条约未经我国国会批准,系袁世凯缔结的私约,因此不能承认;接着批评日本政府侵犯中国政治领土之独立,不肯交还旅大的做法,指明对日经济绝交“仅为自卫而已”,“贵国国民切勿视吾国此举为仇日,……吾国国民对于贵国国民,实因同种同文之关系,抱一互助同存之善意,惟对于贵国政府之侵略政策,则抱绝对的抵抗主义,倘贵国国民能鉴于世界潮流之趋向,乃认明真正利害之所在,自行反对贵国政府,而声明二十一条之无效,并愿交还旅顺大连于吾国,则中日两国国民之亲善从此立于真正互相共存之地位”。[12]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也致电日本国民,表示“贵国人民高瞻远瞩,必有同情,睦邻敦交,幸善图之”。[13]天津各团体代表会则发表《致日本国民书》,指出:“民四条约”的签订“当非贵国国民全体公意,为军阀之政策,希望贵国国民纠正贵政府之谬误”,“从此将两国间不良之印象,根本铲除,以谋真实亲善”。[14]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国人在对外运动中已明确将执行侵略政策的政府与善良的人民区分开来,希望日本人民体谅中国对日经济绝交的苦衷,督促其政府改善两国关系,增进两国人民间的友谊。虽然他们的期望有些不切实际,但其“以民间交往推动官方外交”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这无疑是国民外交观念的一大进步。
时人对经济绝交的意见并非一致。3月26日,《民国日报》的社论指出,对日经济绝交的最好结果不过是“日本人民感受了大痛苦以后,向他们的政府说话;他们的政府拗不过人民意思,转向北庭要挟;北庭接受了要挟,来破坏国民的计划;所谓经济绝交,将遭摧残于北庭”。因此“非用二重政策不可——就是一方这样对付日本,一方也要这样对付北庭”。[15]将经济绝交的矛头同时指向北京政府,代表了北京政府的政敌国民党的观点。共产党人则号召将经济绝交扩大为反帝反军阀的革命,如向警予指出:“经济绝交在某种限度之内,是可以给日本帝国主义者一个打击的。但是我们须早日觉悟,单靠消极的经济绝交,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终嫌不够”,必须扩大民众组织尤其是工人阶级的战斗力,同时与苏俄亲密联盟,打倒卖国的军阀政府,以及日本帝国主义与国际帝国主义的连环。[16]尽管这些意见未成为收回旅大运动的指导思想,但先进的国民党和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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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经济绝交的热情不改。除了徐谦、夏曦等人领导的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外,郭亮在长沙组织了湖南外交后援会,成为该省对日经济绝交运动的主力军。[17]
对日经济绝交从1923年4月正式实行,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先后于7日、12日颁布了经济绝交大纲,规定在商品、金融、交通等方面不与日人合作。[18]主持市民大会经济绝交工作的主要是上海总商会的冯少山、方椒伯、袁履登等人,他们是1920年8月总商会换届改选中新任的会董,力求改变总商会于五四运动期间因“佳电”风波而跌落的声誉,号召总商会全体会员执行市民大会的经济绝交大纲,[19]从而使上海的对日经济绝交运动开展得颇有声色。北京、济南、合肥、武汉、长沙、厦门等地也相继对日实行经济绝交,[20]沉重打击了日本的对华贸易。据统计,4月至8月间,日本对华出口贸易额分别为3014.7、2191.9、1895.7、1752.2、1556.1万元,而1922年的同期数字为3450.9、3361.2、3045.6、2626.5、2574.9万元,下跌趋势明显。[21]然而,正如向警予所言,单靠经济绝交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是不够的,日本政府不但拒绝交还旅顺、大连租借地,反而多次污称中国民众的对日经济绝交是“排日仇日”,要求中国政府取缔该运动。[22]并且屡屡枪杀无辜的中国群众,如日本水兵先后于5月中旬、6月1日在宜昌、长沙枪击实行对日经济绝交的市民、学生等,[23]顽固地执行其侵华政策。
国人希望日本民间督促其政府改善对华政策,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尽管不少日本学者支持中国人民的正当要求,有的“倡言抛弃旅顺、大连”,有的“批判‘租借地即领土论’……希望斟酌中国方面意志,缓和我方的主张,以调整日中两国的国际关系。”[24]但是这些正确的主张并未在日本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报界多以本国的利益为第一位,对“二十一条”“大多皆持反对废止之说。”[25]3月28日,日本议员、商人、大学教员等各界代表成立对华国民同盟会,宣称:旅顺、大连是日本国民用鲜血从俄国争来的,1915年中日条约是为抵制俄国侵略、为中日共存筹划的结果,“中国方面无论如何举动,日本人民即处任何情形,断不允取消二十一条。”[26]在这种情况下,指望日本民间改变其政府外交政策是不现实的。但在当时,国人一直心存希望,如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在5月13日的《对外宣言》中指出:“倘日本人民因感受经济上之动摇而幡然觉悟,群起督促其政府自动的声明,完全抛弃二十一条要求,并自动的实行归还旅大,吾人亦即与之恢复贸易。”[27]可惜的是,“受经济上之动摇”的日本商人并没有幡然觉悟。7月12日至16日,日侨商会联合会在上海开会,讨论中国的抵制风潮。与会人员除来自中国的上海、天津、汉口、青岛、大连等地外,还有东京、大阪、神户、名古屋、长崎等日本本土的代表,可见对该问题之重视。会议发表《宣言》,指责中国官民蹂躏通商条约与藐视国际信义,侮辱与迫害在华日本商民,破坏中日国交的根本,扰乱东亚和平,“警告中国官民速自觉而图国内之统一安定, 以终息排日运动, 同时又望日本政府对此排日运动之不法行为,采强硬之处置”。[28]为此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反驳道:“强邻违背国际道义,强占旅大,过期不还,并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我国民迫不得已用消极之抵制,以期促醒强邻。……试问长沙之惨杀学生,宜昌之蹂躏市民,谁实破坏东亚之和平,谁实破坏中日之国交,且吾等皆各公团选出之代表,各本天良,共同救国,不为人利用,不畏人诬蔑,彼无彻底之觉悟,妄加诋毁,吾人惟坚持到底,积极进行,虽千百年如一日,断勿贻五分钟之讥诮,但不可露暴动行为,以免彼得有所藉口。”[29]这里既驳斥了日本商人的诬蔑,表明中国人民斗争到底的决心,同时又暗示不要加害日人,成为对方生事的借口,可谓是对日商《宣言》的有力反击。此后,市民大会邀请湖北、河南、湖南、厦门、新加坡等地的对日外交团体代表来沪,准备组织全国对日外交后援总会,统一协调全国的经济绝交运动。[30]但是不久日本关东大地震的爆发,中止了这一原定计划,国人由对日经济绝交转向经济援助。
(二)
9月1日,日本东京、横滨等地发生7.9级地震,仅死亡和失踪者就达14万余人。[31]消息传来,国人深感震惊,立即向受灾的日本人民、华侨及留日学生伸出援助之手。6 日,上海总商会、红十字会、海员工会、仁济堂、青年协会等团体开联席会议,成立了中国协济日灾义赈会。[32]随即组织10余人的救护队,购办白米1万担、面粉2万包赴日。至27日,该会已捐助钱粮、药品计14万元。[33]上海和安、朝宗等学校还组组织小学生募捐队,手持“救命”、“恤邻”等字样之小旗,沿途演说,挨户劝捐,精神充足,言论切当,路人颇为感动。[34]北京、天津、奉天、山东、河南、江苏、江西等地民众也纷纷募款捐物,奉献爱心,表达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的深切友谊。[35]
国人之所以从经济绝交运动迅速转向对日援助,首先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中国协济日灾义赈会成立之时就声称,不仅要救助在日的华侨、留学生,揆诸救灾恤邻之义,亦应设法救济受灾的日本人民。[36]《申报》指出:“人有厄我者,我奋力以自救;人有被厄者,我奋力以救人,总不欲使世有被厄之人。其为己为彼,宁有歧视?凡我和平、奋勉、慈祥、勇敢、光明、义侠、仁厚、博大之国民,不当如是耶?” [37]
同时,国人并没有因为对日援助而忘记收回旅大的使命,力图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民国日报》认为,中国人民应该尽力救济日灾,“在这种人类的惨境中,若还记着前嫌,不愿援手,便是中国民族的大耻”,“外交的争执和天灾的救济是决不相涉的两事,中国人尽可在救济完了以后再提外交,并且尽可一面力争外交,一面救济日灾。”[38]其意思是国人不要因为日本政府不归还旅大而袖手旁观,可以将救济受灾与收回旅大的行动同时进行。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一方面号召“救灾恤邻”,组织义赈会;[39]另一方面表示,本会以反对“二十一条”、收回旅大为宗旨,未达目的之前,决不能放弃“经济绝交”这一主张,更不能取消对日团体。[40]不过,既然要救济日灾,又怎能与日本断绝经济关系,因此,该会将重点放在提倡国货上,间接抵制日本对华贸易,以贯彻其宗旨。[41]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则希望赈济日灾有助于收回旅大、改善中日关系,其机关刊物《五九》发表多篇文章,称中国人民对于日灾踊跃输将,毫无吝啬,可见“我国民之所谓亲善,绝非贵军阀之口是心非”,希望日本国民乘此时机督促其政府速勘侵略野心,自动地偿还旅大,撤废苛约,“俾吾两国人民以此次天灾为亲善之媒介,使对日经济绝交六字永不能连续而为名词”。[42]
李大钊也撰文指出:“在我们自诩为‘大国民’的中国人,自不忍隔岸观火,自不应在这种人间惨劫中,想到以前民族的仇恨。”日本经此惨劫后,至少在压迫中国的帝国主义者中已经不是一个强者了,且政治上有可能发生变动,中日关系将出现转机,“假使我们看到这一点,不但在这几天内要打几通热烈的同情的电报,从今以后,恐怕要改变从前排日仇日的态度”。李赞成国人救济日灾,以此检验“我们的国民外交是不是‘大国民的外交’”。[43]
综上言之,国人积极援助受灾的日本人民,除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外,还含有“外交”的意味,希望借此增进中日人民间的友谊,进而改善两国关系。其良苦用心,投之以李,大洋彼岸的日本政府和人民能报之以桃吗?
中国人的义举,的确赢得了日本人民的好感。据代表中华学艺社和中华教育团赴日慰问调查的林骙说,在日本,“不论那(哪)一家的报纸,那(哪)一种关于震灾的出版物,都没有不把中国人救济日本人的情形大载特载”。[44]该说法虽有些夸大,但浏览当时的《大阪朝日新闻》,可以略知日人的感激之情。9月7日,该报欣喜地报道:“排日团体的先锋市民大会(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倡议救恤日灾。”[45]9日,进一步报导了中国官民的种种援助行动,称中国人民的亲善态度是日俄战争以来从未有的现象,为中日关系的改善迎来一转机。[46] 13日,发表社论《感谢善邻的同情》,指出:“中国人会出此热心来救日人的灾难,实在是日人梦想不到之事”,日本对华政策应该放弃“极端的帝国主义色彩”,“明白中国国民的意识”,和缓两国关系。[47]10月4日,又发表时论《震灾对支那的影响》,强调中国人民同情、援助日灾, “由中国人心里所生出许多的友情,能够叫它成长与否,有一半的责任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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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日本”,日本政府应抓住机会,改善中日关系。[48]
此外,日本东京、神户商业会议所等团体致函中国红十字会,称赞中国的“美善之意,必使二国交谊更加亲密”。[49]代议士臼井哲夫、中村启次郎、铃木富久弥、砂田重政和外交时报主笔半泽国城等人还组成谢赈团,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代表日本国民”感谢中国人民的赈济,称“中日间亲善,自可因此增进”。[50]可以说,国人的雪中送炭赢得了相当一部分日本人士的尊重,促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和友谊,为中日关系的改善提供了良机。
但是,日本政府并没有根本改善中日关系的诚心。外务省除了拍发几封感谢电报外[51],仍表示对华外交方针不变。[52]也就是说它并不打算废止阻碍中日关系发展的“二十一条”,归还旅顺、大连。不仅如此,为防范其政敌社会主义者、寻求独立的朝鲜及中国人威胁其统治地位,内务大臣水野炼太郎发布指令:“朝鲜人、中国人、社会主义者、赌徒及流氓之类尽放火掠夺之能事,各地应严加防范。”[53]日军警、青年团及浪人借机在大岛町、南千住、三河岛等地残杀了600多名华工、华侨,其中就有著名的共济会长王希天等。尽管日政府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并封锁《读卖新闻》的相关报道,但随着归国华侨和幸存者的披露,国人还是知道了日本在大岛町一次性残杀173名华工和王希天失踪的事件,不禁大失所望。《晨报》愤怒地指出:“日本震灾,我国表其深挚同情,力尽救恤之义,吾人方藉此可以改善两国关系,促进国民亲善,乃日本于灾震发生之际,对于华侨极为残酷。……吾人对于日本震灾,虽具有同情,而对于虐杀则不能不提出严重抗议。日本政府若不亟谋谢恤之法,则中日间感情将因此而愈难改善矣。”[54]国民对日外交大会也批评道,日灾发生后我国各界踊跃救助,经济绝交因此稍事停顿,于国际方面可谓无愧,不料日人乘灾残杀我国侨胞,“而日政府复隐秘不布,致吾国侨胞沉冤海底”;要求日政府严惩凶手,优恤受害者。[55]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则派曹慕管、翁国勋二人质询日本驻沪总领事矢田七太郎,要求公布惨案真相,同时为谋两国真正之亲善起见,归还旅顺、大连。矢田含糊地答道:“事实尚未调查明白之前,别无态度可言”;“日本对于旅顺投资不多,或可交还,至于大连,完全出于日本经营,所费不赀,似难放弃”。[56]
事实上,日本政府不仅不愿意归还投资不多的旅顺,而且竭力推卸惨案责任,说什么遇害华人是由于“秩序混乱”、“误会为韩人,以致有少数被杀”,“王希天下落不明”等。[57]它只同意就此误会向中国道歉,而敷衍推托惩凶、赔偿的要求,以致该案悬而不决。同时,还借维持本国劳动界生计为由,排斥、取缔华工入境。为此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发出通电,批评日本政府“以怨报德”,号召“一方厉行经济绝交,一方提倡国货”,坚持到底,警惕5 分钟热度之讥诮。[58]国民对日外交大会也斥责日政府“不但不能因兹感化,反而变本加厉”,重申“经济绝交策略积极进行”。[59]虽然经济绝交运动没有恢复,国人对日本的印象却再次恶化,由于日本政府顽固奉行其侵略政策,中日关系的改善错过了一次良好时机。国人并未因此而气馁,继续为废除中日间不平等条约、收回旅大而奔走呐喊,如上述两团体直到20年代末才逐渐停止工作。[60]
综观对日经济绝交到经济援助的全过程,国人的外交参与意识和方式可谓有了新的进步。如果说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期间,国人已懂得不采取暴力手段“与美人为难或毁损其物业”[61],开创了“文明排外”的先河,此次对外运动则凸显了“以民间交往推动官方外交”的特色。运动伊始,国人就多次致电或致书日本国民,申明经济绝交针对的是执行侵华政策的日本政府,而不是善良的日本人民,希望他们给予理解和支持,督促其政府取消“二十一条”,归还旅顺、大连。关东大地震发生后,国人并没有因为日政府拒绝归还旅大而袖手旁观,积极援助受灾的日本人民。这固然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也是为了增进两国人民间的友谊,进而推动两国关系的发展。尽管日本政府拒不改变侵华政策,国人对于日本人民的期望也难以实现,但这种国民外交的尝试仍有其积极意义,因为它向世人展现了中华民族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立场和宽容、博大的胸怀,并赢得了相当一部分日本人民的理解和尊重,促进了相互间的友谊。另一方面,它也促使人们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本质和北京政府的无能有了进一步认识,为此后国民革命的兴起准备了思想基础。
[1] 关于收回旅大运动的代表性论著参见顾明义等主编:《日本侵占旅大40年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8 月版,第537-596页;蓝旭男:《收回旅大与抵制日货运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5期,1986年6月;[日]菊池貴晴:《中国民族運動の基本構造—对外ボイコット運動の研究》,東京,汲古書院1974年版,第307-360页。关于关东大地震后对日援助的代表性论著参见吴纪椿,李咏霓:《关东大地震中的中国救护队》,1981年2月9日《人民日报》;橫田豊:《関東大震災に対する中国の救援活動》,《茅茨(青山学校大)》3期,1987年11月。
[2]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4页。
[3] 参见《上海各工团注意收回旅大》、《东省公民请注意收回旅大》、《沪人电请收回旅大》、《上海商学两界请设法收回旅大》,1923年2月9日、2月6日、2月23日、3月6日《晨报》。
[4] 《国民对日外交大会成立纪》,1923年3月18日《申报》;《本会职会员题名录》,载《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周年纪念特刊》,1924年3月版。
[5] 《上海市民大会开会纪》,1923年3月25日《申报》。
[6] 《浙江各界对日外交之激昂》,1923年3月28日《民国日报》;《宁国民对日外交大会记》,1923年4月6日《申报》。
[7] 《‘废止二十一条’的中国国民外交》,《东方杂志》第20卷第7号,1923年4月10日。
[8] 峙冰:《国权回复与经济绝交》,上海《总商会日报》第3卷第4期,1923年4月。
[9] 参见《广劝抵制美约说》,第49-51页,转引自:《近代史资料》,1956年第1期,第22-23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版,第208页。
[10] 《‘废止二十一条’的中国国民外交》,《东方杂志》第20卷第7号,1923年4月10日。
[11] 《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委员会纪》,1923年3月21日《申报》。
[12] 《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委员会纪》,1923年4月7日《申报》。
[13] 《上海市民大会开会纪》,1923年3月25日《申报》。
[14] 《津团体致日本国民书》,1923年4月11日《申报》。
[15] 楚伧:《论断绝经济关系》,1923年3月26日《民国日报》。
[16] 警予:《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应持的方针》,《向导》周报第21期,1923年4月18日。
[17] 《昨日各公团联席大会议》,1923年4月6日长沙《大公报》。
[18] 《市民大会之经济绝交计划》、《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开会纪》,1923年4月9日、14日《申报》。
[19] 《总商会通告着手调查日货》,1923年5月3日《申报》。
[20] 参见《鄂公团之大规模对日运动》、《安徽国民组织外交后援会》、《北方近事记》、《湘人已着手对日经济绝交》、《福建国民外交大会纪》、《鲁学生界之对日运动》, 1923年4月13日、20日、23日、26日、27日、28日《申报》。
[21] [日]菊池貴晴:《中国民族運動の基本構造—对外ボイコット運動の研究》,東京,汲古書院1974年版,第219页。
[22] 参见《收日本使馆照会》(1923年5月12日),载《中日关系史料——排日问题》(1919-1926),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版,第322页;《武汉对日运动之稳健》、《日使馆发表排日事件之经过》,1923年6月17日、29日《申报》。
[23] 《市民大会消息》、《湘省发生日人枪杀市民案》,1923年5月18日、6月7日《申报》。
[24] [日]葛生能久:《東亞先覺志士記傳》(中),東京大空社1997年版,第789页。
[25] 《东报所载之二十一条消息》,1923年3月17日《晨报》。
[26]《日议员之对华国民同盟会》,1923年3月29日《晨报》;《日本国民对取消二十一条态度》,1923年3月30日《晨报》。
[27] 《市民大会对外宣言》,1923年5月14日《申报》。
[28] 《日商会联合会昨已闭会》, 1923年7月17日《申报》。
[29] 《市民会将发表对日商宣言》,1923年7月19日《申报》。
[30] 《市民会消息》、《对日市民会欢迎各省区代表》, 1923年8月17 日、20日《申报》。
[31] (日)今井清一著、杨孝臣等译,《日本近现代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11月版,第174页。
[32] 《上海各方面对于日巨灾之救济》,1923年9月7日《民国日报》。
[33] 《各界赈济日灾之昨日情况》、《关于日灾之昨闻种种》,1923年9月9日、28日《申报》。
[34] 《各方赈济日灾之昨讯》,《申报》1923年9月16日。
[35] 参见《我各界对日灾之热烈同情》、《各处筹赈日灾之进行情形》、《奉人对赈济日灾之踊跃》、《豫人踊跃筹济日灾》,《晨报》1923年9月5 日、8 日、14日、18日;《寗垣救济日灾大会纪》、《鲁人赈济日灾之热烈》、《赣省日灾急赈会成立》,《申报》1923年9月8日、17日、19日等。
[36] 《上海各方面对于日巨灾之救济》,《民国日报》1923年9月7日。
[37] 抱一:《我国民对于日本大劫之态度》,《申报》1923年9月5日。
[38] 《中国人急宜救济日灾》(言论),《民国日报》1923年9月5日。
[39] 《关于日本地震大灾之昨讯》,《申报》1923年9月5日。
[40] 《市民会贯彻主张之通电》、《对日外交市民大会重申宣言》,《申报》1923年9月11日、10月1日。
[41] 《市民二次提倡国货大会纪》,《申报》1923年9月17日。
[42] 郭元觉:《论对日经济绝交与赈济日灾》、徐翰臣:《赈灾声电忠告日本国民书》、徐瑗:《劝告日人因大灾自悟书》,《五九》第3期,1923年9月。
[43] 《“大国民”的外交》,《李大钊文集》下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第663~664页。
[44] 林骙:《日灾的观察》,《东方杂志》第20卷第21号,1923年11月10日。
[45] 《排日團體の同情救恤》,1923年9月7日《大阪朝日新聞》。
[46] 《日支関係の一转机》,1923年9月9日《大阪朝日新聞》。
[47] 《善鄰の同情に感謝す》,1923年9月13日《大阪朝日新聞》。
[48] 《震災の支那に及した影響》,》1923
中国历史故事讲好
年10月4日《大阪朝日新聞。
[49] 《日商函谢中国红会》、《东京商会致红会函》,1923年10月19、23日《申报》。
[50] 《日本代表团招待新闻界》,1923年11月7日《晨报》;《昨晚十团体欢宴日本谢赈团》,1923年11月29日《申报》。
[51] 《日外务大臣谢电》、《日政府致谢中国红十字会》,1923年9月10日、10月17日《申报》。
[52] 《震災後に於ても外交方針不變》,1923年9月20日《東京朝日新聞》;《日政府对华俄外交方针》,1923年10月17日《晨报》。
[53]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8卷,三联书店1982年4月版,第72页。
[54] 渊泉:《日本虐杀华侨事件》,1923年11 月7 日《晨报》。
[55] 《两公团开会并纪》, 1923年10月15日《新闻报》;《国民对日外交大会为日人残杀华工及王希天事件致日本驻沪矢田总领事的函》(1923年10月25日),吉林省档案馆编:《王希天档案史料选编》,长春出版社1996年版,第270-271页。
[56] 《市民大会开会纪》,1923年10月28日《新闻报》。
[57] 言心立:《关东大地震时对旅日华工的屠杀》,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等编:《东瀛沉冤》,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0页。
[58] 《对日市民大会之通电》,1924年6月12 日《申报》。
[59] 《国民对日外交大会之通电》,1924年7月1日《申报》。
[60] 对日外交市民大会载于报端的最后一次活动是1928年4月通电反对日本第二次出兵山东,见《各团体一致反对日本出兵》,1928年4月22日《民国日报》;国民对日外交大会的活动情况,其机关刊物《五九》有所记载,该刊从1923年5月至1927年7月共出了15期,现存不全。
[61] 转引自王立新《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与抵制美货运动》,《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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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日本中国-从对日经济绝交到经济援助——1923年为收回旅顺、大连的国民外交述评;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44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