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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李长莉:晚清洋货流行与市民运动兴起——从义和团到抵制美货运动
【摘要】近代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近代市民运动兴起。晚清洋货日益流行形成洋货“共同市场”,将销售和消费的广大商民连为一体。“洋货”对民众具有便利生活与外国掠夺的双重意义,义和团运动首次将洋货作为“外国罪恶”的负面符号凸显于社会,又因销毁洋货的暴力排外方式而不被市民所接受。1905年由上海商民团体发起,蔓延至全国,商界、学界、女界广泛参与的“抵制美货”运动,是中国近代第一次市民抵抗运动。商业市场网络与社会运动网络的重合,说明洋货流行所形成的“共同市场”,具有某种社会“公共空间”的意义与职能。在“不用美货”的社会舆论中,出现了“民权说”、“义务说”、“女权说”、“文明抵制说”等论题,并借助运动的声势而广泛传播,民众从中得到思想观念的启蒙。商民们采取市场手段的“文明抵制”,有别于义和团销毁洋货的暴力抵抗,这也正是“共同市场”为人们提供了和平主张权利的渠道和“文明规则”。民众在抵制美货运动中所体悟的民权意识的觉醒,实则是他们在“共同市场”消费生活中“市场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投影。洋货流行造成的洋货“公共市场”,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公共空间”,是近代市民运动兴起的一个重要基础。
【关键词】洋货流行;市民运动;公共空间;义和团运动;抵制美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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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传统臣民社会向近代公民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近代市民运动兴起。所谓“近代市民运动”,即城市商民群体有组织地向某种权力或权威势力,表达一定利益或社会诉求的非暴力抗议运动,并产生跨地域的社会影响。中国传统时代,城市中也有群体抗议事件,如某行业的罢市(歇业)、罢工(叫歇)等,但一般规模较小,局限于某一地域、某一小群体,且诉求利益往往直接而具体,因而与近代市民运动有所不同。中国最早一次近代市民运动,应是1905年发生的“抵制美货”运动。这场运动以“抵制美货”为旗帜,以抗议美国歧视华人为诉求,首先由上海商人团体发起,很快蔓延到其他阶层和其他城市,形成了一场商界、绅商、学界、报界、女界及普通市民广泛参与,波及全国主要城市,历时数月之久,声势浩大的市民抗议运动。这场市民运动何以发生?为何能形成如此规模?其民众基础为何?与市民群众的生活世界有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对于理解近代市民运动的兴起,理解民众生活变化与近代社会转型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对抵制美货运动的研究,多集中于对运动本身状况及过程的论述①,而对上述问题涉及不多,故值得作进一步探讨。
一、“洋货”符号意义与义和团销毁“洋货”
“抵制美货”运动针对的直接目标是来自美国的“洋货”。因此我们需从考察当时洋货对于中国民众的意义入手,对“抵制美货”运动兴起的原因及意涵进行探索。
自开口通商以后,欧美机制“洋货”大量涌入,在民众生活中日渐流行。甲午一役,大清朝被效法西方变法维新而迅速崛起的东邻小国日本一举打败,屈辱签约,割地赔款,增开口岸,同意设厂。随之西洋各国如蚁附膻,争先恐后,纷纷加紧对我国争抢掠夺,瓜分之声甚嚣尘上,划分势力范围,大肆倾销商品,争夺中国市场。洋货输入愈增,销售益广,日渐普及于城乡上下,有些甚至成了普通民众的生活日用品,如火柴、洋布、洋油、洋面、纸烟等,特别是对市场依赖较多的城市居民,几乎人置家备,日不可无之。
洋货普及给社会生活带来多面影响。一方面,人们因洋货而得以享受更加便利舒适、丰富多彩的生活,因而洋货受到人们喜爱并广为人们所接受,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成分;另一方面,洋货取代了土货,机器挤掉了手工,大批手工业工人失业,旧有工商体系遭破坏,成千上万原本依此为生的人口失去生计,而民众生活成本增高,财富外流不止,民生日益困厄,人民生计困难。因而,洋货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既是带来舒适方便生活的可爱之物,又是造成民生困苦的不幸之源;既是人们向往追求的美好生活的标志,又是外国掠夺我国财富的工具。又由于洋货来自正争先恐后欺侮掠夺中国的外国列强,人们对于洋货爱恨交织的感受,更凝结成民族屈辱的象征。洋货的这些多重属性,使它对于不同人群、在不同的情境下具有不同的意义。伴随着洋货对人们生活影响日益广泛,它所承载的社会意义及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在清末社会动荡、社会矛盾激化之时,洋货这一嵌入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外来物,也就成了人们表达某种意向或诉求的象征物及文化符号,而洋货流行形成的共同消费市场,成为市民运动兴起的平台。
首先把洋货作为一种“外国罪恶”的负面文化符号而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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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于社会的是义和团运动。自1898年秋冬起首先在山东、河北等地由民教冲突而激起的义和团运动,以“灭洋”为宗旨,以反洋教、驱洋人为号召,义和团民到处烧教堂、杀洋人、打教民,触发了民间长期以来受外国势力欺压而积聚的反洋仇洋情绪,并迅速蔓延开来。山东、河北、山西,义和团遍地蜂起,由乡村到城镇,规模不断扩大,行动日趋激烈,到1900年春夏,蔓延至天津、北京。义和团民由烧教堂到烧一切洋房,由杀洋人到杀中国教民,由“仇洋”、“灭洋”而扩展到毁坏一切洋人之物,扒铁路、拔电杆、烧洋房,城镇里商家店铺及住户人家的各种洋货,也成了义和团民仇视及毁灭的对象。义和团民进入天津后,在这个北方通商大埠看到洋房成列、洋货充斥,自然甚感刺眼,遂大加毁坏。时人记道:义和团民所到之处,“洋灯、洋磁杯,见即怒不可遏,必毁而后快。于是闲游市中,见有售洋货者,或紧衣窄袖者,或物仿洋式,或上有洋字,皆毁物杀人”②。义和团民进入北京以后也是如此,有的见到洋货及售卖洋货的商铺即加捣毁。有当时人记道:“凡卖洋货者均皆逃闭,否则团民进内,将货物打碎,然后将房焚毁。住户亦是如此。”于是人们纷纷将家里的洋货自行销毁,以免被义和团民查出而惹祸。各家所用的洋油灯成了最招人眼的洋物,于是“各街巷抛弃煤油如泼脏水一般,各种煤油灯砸掷无数,家家户户尤恐弃之不及,致贻祸患”。有的团民责令商铺撤换洋货招牌,去掉“洋”字,时人记述道:“城内城外各行铺户与各街住户,义和团民俱饬令避忌‘洋’字,如‘洋药局’改为‘土药局’,‘洋货’改为‘广货’,‘洋布’改为细布,诸如此类甚多。”③
义和团在京城毁灭洋货最具标志性的事件是烧毁前门外西药房。前门外大栅栏是京城最繁华的商业区,各类商铺林立,华洋各货杂陈,“凡天下各国,中华各省,金银珠宝、古玩玉器、绸缎估衣、钟表玩物、饭庄饭馆、烟馆戏园,无不毕集其中”。有老德记西药房是京城最大、最著名的西药房,义和团民遂认为其售卖西药,应遭神灵诛灭,欲将其焚毁,并警告周围市民不许扑救,谓团民会施法术不使延烧他处。据时人记,点火烧起来以后,“团民法术无灵,火势甚猛”,遂向周围商铺延烧,因团民不许扑救,致使大火延烧开来,由大栅栏周边街巷,至前门箭楼、东交民巷,大火持续一天一夜,延烧几十条街巷,后据地面保甲统计,“约略延烧铺户一千八百余家,大小房屋七千余间”。京城商铺最集中的繁华之区,中外货物屯集之地,就这样一夜之间化为一片灰烬。时人谓为“真从来未有之奇灾”,并痛惜:“京师之精华,尽在于此;热闹繁华,亦莫过于此。今遭此奇灾,一旦而尽。”④在此期间,义和团民在北京各处焚烧洋货商铺,据时人记载:“义和团焚烧西单牌楼钟表铺,连及四邻铺户被烧一百八家。”一些洋货店铺被捣毁抢掠,如:“骡马市大街广升店因其代卖洋货,团民将欲焚烧,被土匪乘间抢劫一空。”后来不仅商铺,连住家也因有洋货而遭抢掠:“凡存有洋货等物,搜抢一空,饱载而归,谓之净宅。此坛团民才去,彼坛团民又来。城内城外居民铺户,遭逢此难者,每日数十起。”⑤
在义和团运动中,“洋货”被视为外国势力——洋人罪恶的替代物,在仇洋、灭洋的风暴之下,在义和团民夹杂着民族义愤与愚昧无知的暴烈排外行动中,遭到义和团的扫荡与捣毁。但是,毕竟洋货已经普及于民间,嵌入普通百姓、特别是城市市民的生活日用之中,难以剔除净尽,也不可能与人们的正常生活相剥离。因此,义和团起初焚毁洋房,可能一般百姓还没感到与自己有多大关系,及至在城镇大肆搜掠捣毁洋货洋物,市民们便感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受到了损害与威胁,因而对义和团的过火与愚昧,自然产生了抵触与恶感。洋货的普及,与人们、特别是城镇市民的日常生活已经连为一体,难以剥离。这种一味捣毁、禁绝洋货的态度,已经不可能为广大市民所接受,即使是风气保守的北京,从当时人记述中也可感到,市民对捣毁洋货的举动并无好感,甚至抱有恶感。这也是后来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舆论,对于义和团有较多负面评价,视之为愚昧、野蛮的一个重要原因。
义和团的暴力排外及清廷的应对失据,最终招致八国联军侵华而酿成巨祸。朝野上下痛定思痛,清廷开始仿行西法实行新政,民间也兴起学习西方以自强救亡的社会运动。在这种社会上下一齐转向学习西方的社会氛围里,社会风气也为之丕变,“西洋”成了众所向往的“富强”、“文明”、“先进”的榜样,“洋货”则成为“文明生活”的标志,更加受到人们追逐崇尚。风气保守的都城北京,也出现了以用洋货为时尚的风气。有记云:“庚子巨创以后,都人心理由轻洋仇洋,一变而为学洋媚洋。妇女出门必衔一香烟以为时髦美观。”⑥消费趋洋成了文明、趋新的标志,受到人们特别是时髦青年的追逐。而一些低端洋货也更为普及,深入到广大城乡民众衣食住行之中,上至脑筋保守的老夫子,下及穷乡僻壤的乡村小民,生活中几乎都离不开洋货了。
但是,洋货来自正掠夺欺侮中国的外国列强这一“原罪”性质,又使这一已经深深嵌入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外来物,虽然是“文明生活”的标志物,同时也是外国侵略欺侮的象征,人们对于洋货所纠结的这种矛盾情感在义和团运动后并未消解。就在短短五年之后,这种矛盾又以另一种形式,以更为凸显的方式再次爆发。这就是1905年由美国华工续约问题引发的波及全国、轰动中外的“抵制美货”运动。在这场规模更加宏大、但面貌已完全不同的民众抵制外侮运动中,一个特定外国的洋货——美国货,成为运动的核心,受到举国上下万众瞩目。
这一运动的起因,本来与美货,甚至与国内民众都没有直接关系,乃是由于十年前美国与中国订立限制华工条约,后美国据此对来美华工乃至华人采取种种歧视、迫害政策。到了1904年此约十年期满,美国又试图续订。消息传到国内,首先在上海,以华工人数最多的福建、广东两省籍商人为主导发起抵制运动,试图阻止续订条约,遂掀起了一场以“不用美货”为口号、波及全国的大规模抵制美货运动。
以不买外货来对抗外国这一市场抵制方式,早在十年前就有人提出过。1894年9月,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之际,提倡“商战”的郑观应就曾致书协助李鸿章办洋务的盛宣怀,提出抗击日本的《管见十条》,其中就有一条:“不买东洋货,绝其来货不与通商。”⑦这是郑观应以市场为武器进行“商战”思想的具体实施手段。但在当时,一是战事紧迫,二是政府对外贸易不能自主、民间社会力量不发达,因而“抵制日货”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难以实施,这只是郑观应的构想而已。
时隔十年,迭经甲午战败、维新变法、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实行新政等一系列剧变,天地已然变色,社会风气、文化氛围、人心所向也已全然改观。在此背景之下,这次自下而上从民间商界、学界勃然而兴的“抵制美货”运动,已经是一场一呼百应、蔓延全国、声势浩大的民众和平抵抗运动,而“美货”——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外来琐屑之物,则骤然成了这场浩大运动的标志物,作为美国——乃至列强欺侮中国人的象征而成为举国民众一致排拒的对象。
“抵制美货”运动最早起于上海。1905年5月间,首先是上海商务总会发起倡议,以美国迫害华工,实为歧视欺侮华人,号召商民以“不用美货”进行抵制。上海发行而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申报》,于1905年5月10日刊登上海商务总会发布的《筹拒美国华工禁约公启》,揭露美国排斥、迫害华人的种种行径,指出华工条约“违害国家之尊荣”、“玷辱国民之人格”,号召全国民众起而抵制:“事关全国之荣辱,人人有切肤之痛,合群策群力以谋抵制。”后议定以两月为期,至7月20日(华历六月十八日)前敦促美国废除禁约,否则将号召国民“不用美货”,以为抵制。随后上海商会将此决议电告全国各埠商会,并登报呼吁各界响应。此后,上海以及全国各城镇商、绅、学、女各界纷纷起而响应,召集会议、议定办法、宣传演说、组织团体、印发传单、互致电函等各种活动此起彼伏,相互呼应,一致以“不用美货”为口号,一时声势大起,形成以市民团体为龙头、市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民众抗议运动。
此后至7月20日的两个多月为抵制运动的发起动员阶段。首先是上海商界、学界、女界等人士纷纷召集会议,宣传号召定期实行“不用美货”以抵制美约。如5月21日沪南商学会集议抵制美约,议定如期实行“不用美货”⑧。7月9日,上海务本女塾师生等女界发起集会,多位女士发表演说,提议一致“不用美货”⑨。其他商埠城镇商、学界等也纷纷起而响应。如广州商会在6月初集议“不用美货,抵制华工条约”⑩。《香港日报》1905年7月8日报道:“广州大街小巷尽是大幅黄色标牌,上面印有运动领导者的图像和讲话,号召民众团结起来拒绝使用美货。”苏州女界也在兰陵女塾举行集会,号召女界响应抵制运动,“不用美货”(11)。甚至在皇帝脚下、官僚充斥、风气保守的京师重地,也出现了民众响应抵制美货的活动。天津《大公报》6月中旬报道:“各埠商人于美国禁华工一事迭次开会,提议以不用美货为抵制之一端。&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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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p;…惟北京官场对此事淡然处之,若与己无甚关系。而学堂之学生即有志之绅商大为愤激,今日宣武门内一带地方忽贴有白纸匿名揭贴,用双钩法大书‘大清国民公认不买美国货物’十二字,围观者颇多。”(12)在各地商界、学界、女界倡导下,抵制美货运动迅速向全国各地扩展开来。
“不用美货”对于人们意味着什么?将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何种影响?当时在中国最为畅销、人们消费最为普遍的美货是面粉、洋油、洋布、纸烟、肥皂五种商品,其中机磨面粉是城镇居民日常主食,煤油是夜晚照明的燃料,洋布是人们衣物的普遍用料,纸烟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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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烟民的必需品,肥皂也是家居日用之物,这些涉及人们吃穿日用的生活物品皆以美货为佳,因而销售甚广,普及城乡。如无锡商民所言:“美货中如洋油、洋布、肥皂等均家常日用之物,即纸烟亦行销甚广。”(13)所谓“不用美货”,对于民众来说,自然会带来生活的不便;对于商家而言,即不订、不售美货,当然是断了这条财路,甚至蒙受损失。但是,无论商民,在这场运动中都甘愿接受这些不便和损失,以牺牲私利益,而成就公利益,其中内含的意蕴已经远远超出了这小小美货本身。
临近两月期限,美国并无改约意向,抵制美货运动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先是7月18日,“上海城厢各处有人遍发‘抵制工约、不用美货’传单,演成白话,约有数百言,大旨谓:实行不用美货之期,本定六月十八日(即西历7月20日——引者注)为两个月期满,十八日后各店铺务须实行此办法”(14)。次日,上海沪学会、商务总会、商学会及学界、商界、工界人士,还有外地各埠派来的代表等共计1400余人,在西门外务本女塾大讲堂召开特别大会,公议实行不用美货办法。上海商界各行会如洋货行、丝业、火油业、杂货业,及海味业广帮、建帮、汉口帮、山东帮等都有代表董事出席,并一致表示不用美货(15)。会后将此决议电致外部、商部及各埠商会。
7月20日后,各地更是频繁展开集会、宣传等活动,推动正式实行“不用美货”。此后数月间,各报刊纷纷报道各地开展“不用美货”活动,如《申报》每天都刊登各地抵制活动的报道、论说、外地商民来电来函、各种相关消息等。仅从7月20日至7月31日短短十天之内,《申报》就报道了全国19个城镇抵制美货活动的消息,地域涉及上海、江苏、广东、浙江、河南、安徽、江西、湖北、辽宁等9省,北至辽宁营口,南到广东番禺,甚至还有暹逻(今泰国)的广东会馆。上海是抵制运动的中心,各界活动也最为集中。仅在此十天内,据报道进行集会等活动的就有商务总会、沪学会、商学会、四明同乡、在沪粤商、志成堂、麻袋业、荳米业、洋货帮、广洋货业、洋广海味业、南北货业、杂货业、花业公所、内河报关行、煤油洋杂货业、上海女界等17个团体组织,有的大型集会参加人数达一两千人。这些活动皆以“不用美货”为口号,活动形式有组织集会、发表演说、签名承诺、分发传单、张贴标语、函电联络、登报宣传、检查店铺、收集美货、劝说亲友等多种,完全以民间力量组织推动,形成了全国各地彼此呼应、商绅学女各界协同、城镇市民广泛参与的规模声势空前浩大的全国性抵制美货运动。
这场以“不用美货”为口号的抵制运动首先由上海商人团体发起,学界、女界继起响应,后扩展到全国各地。进行组织宣传活动的人员包括商人、士绅、教师、学生、记者、编辑等,而参与“不用美货”活动的人则从商家店铺、贩夫走卒,遍及城镇一般市民、普通百姓。据《南华早报》1905年9月2日报道,广东的抵制运动深入社会下层,甚至赌场的赌徒们也开始抽国产香烟而非先前的美国香烟,摆渡的船妇也拒绝装有美货的箱子上船,一个理发匠也表示不给美国人理发⑧。这场运动的声势之浩大也是空前的,从各地各团体集会演讲、宣传鼓动、电函交驰,到报刊报道、街衢标语、传单流布、街谈巷议,甚至民间人员走街串户、宣导劝说、清查收缴,人们目之所见、口之所谈,皆为此事。一时间“不用美货”之声响彻全国,汇集成一场由商界、学界精英发起倡导,以市民团体为组织龙头,以城镇市民为主体,各地、各界、各阶层民众广泛参与,无论从规模还是声势上都空前浩大的全国性、群众性和平抵抗外侮运动。
三、“不用美货”的象征意义
正是由于小小美货已经成为城乡居民普通民众日常生活消费品,以“不用美货”为形式的“抵制美约”运动才可能将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连为一体,从而形成如此浩大的规模和声势。平凡而具有象征意义的“美货”,在这场运动中扮演了一个特殊角色,成为美国(乃至外国)欺压华人(中国)的标志物。而“不用美货”则成为“爱国御侮”、“外争国权”的标志,作为这场运动的旗帜,被无数民众宣之于口并付诸行动。同时,“不用美货”作为这场运动的标志符号,也衍生出丰富而深刻的文化意涵。在围绕这场运动的社会舆论中,关于“不用美货”的讨论,出现了“民权说”、“义务说”、“女权说”、“文明抵制说”等一系列论题,并借助运动的声势而广泛传播,民众从中得到思想观念的启蒙,其意义重大且影响广泛而深远。
(1)“民权”说
人们通过参与“不用美货”运动,体验了个人自主权与民权意识。买不买美货,本来只是个人的生活小事,看似微不足道,但人们通过这种自觉自主的消费行为,以表达一种共同的政治诉求,并希冀以此影响政府及外国决策,甚至期望改变外国人对中国人的态度,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人们从中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消费权也是一种自主支配的个人权利,而且可以通过行使这一权利,表达对国家公共事务的态度,以及对抗强权压制。当时许多言论强调“不用美货”是个人自由及自主权利,反映了个人权利与民权意识的觉醒。如在上海一次各界1400人参加的大会上,著名教育家马相伯演说时就强调:“不用美货系我人自主之权,无论美人不能干预,政府亦不能禁止。”(17)《外交报》的一篇社评中也指出:“乐用何国之品,乐定何国之货,此权操之商民,外人不能强,即政府亦不必助也。……不再用美国之货,原为个人之自由,不能成为国际交涉。”(18)《申报》一篇评论中也指出:“贸易之道纯任自由,从未有强人以必买者。今以不用美货为抵制,既为个人之自由权,美人亦岂能责我以必用乎?”(19)
特别是当清政府表示对民间抵制美货运动进行压制甚至发出惩办威胁的情况下,民间舆论更是强调人民的自主权利,不惧政府威胁,甚至出现对抗政府压制民权的言论。如一位淮安人士致上海商务总会的来信中,提到“虽有政府命令不准倡言抵制”,但他指出:“美货之用不用,则人人自有之权,政府从何干涉?即使政府媚外,将约私行画押,而我全国同胞万不承认。订约自订约,禁货自禁货,俾海外各国知中国有无用之政府,而有有用之国民。”(20)这段话公然把矛头指向压制民意的清政府,指责“政府媚外”,甚至提出:“中国有无用之政府,而有有用之国民。”这些掷地有声的响亮语言,体现出以民权对抗君权的勇气,反映了当时人们民权意识的觉醒,不仅针对外国欺侮我民族,而且针对压制民权的清政府,这一抵制运动是外争国权,内争民权。8月底清廷颁发上谕,以“有碍邦交”等为由谕令商民“不应以禁用美货辄思抵制”,并以“从严查究”相威胁。《申报》连续发表两篇评论对上谕内容进行辩驳,并对政府压制民众抵制运动表示不满,指出:“此次抵制,举国一心,实为我国民能力膨胀之萌芽,中国转弱为强之大关键。”(21)认为政府不予鼓励而反行压制,是“遏绝我国民能力发达之萌芽,摧坏其转弱为强之基础,是则可慨也”(22)。这种维护民众权益、公然对清廷表达不满的舆论,反映了这次抵制美货运动也是一次“民权”意识的倡说与启蒙运动,人们的认识由抵抗外侮而外争“国权”,进而向对抗清政府而内争“民权”的方向趋进。
对于这场抵制运动对民权启蒙的意义,当时一份杂志的评论中说:“今者,抵制禁约之潮流,风动商会矣,波及学界矣,由商埠而省会,内地而海外矣。……‘拒美货’、‘拒美货’之声,且哗然于全国。一人唱而百人和,铜山崩而洛钟应。美哉!吾民气未有发达如是速者,吾民志未有坚忍如是久者。识者曰:此吾国民权实行之先声欤!”(23)这段评论可谓对这场运动与民权观念启蒙的生动而真切的写照。
(2)“义务”说
还有不少言论指出,“不用美货”虽然对于商民的私利可能有所损害,但作为维护民族共同利益的共同行动,人们作为国民应当参与,这是国民应尽的“义务”,反映了国民责任意识的觉醒。如《外交报》社评中指出:“此次抵制美人之事,实为吾人之义务。”(24)《申报》有篇关于厦门拒约会的报道中说,他们印制抵制美货的书册传单分送四处、“城厢多粘广告”,并分派人到内地村镇宣传,“务使家喻户晓,个人自知国耻、团体、民权、抵抗种种义务”(25)。把“不用美货”,牺牲个人的生活便利与生意利润而争取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视为应尽的“国民义务”,这一观念反映了国民责任意识的觉醒。
(3)“女权”说
这次抵制运动中,“女界”活动尤为引人注目,以往从未以独立的群体面貌在社会上活动的女性,这次则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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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与商界、学界并肩活动,并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女子责任,伸张女权,受到社会关注并赢得社会的尊重。
社会活动向来是男子垄断领域,女子以往分散在千家万户之内、从未结成群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此次则以女学校教师、学生以及绅商夫人等为先导,结成女界团体,以独立姿态和平等的社会角色,积极活跃地参与抵制运动。她们不仅在集会、演说、刊发传单等活动方面不输男界,而且由于女性主持家务、是生活日用品主导消费群体这一特性,特别突显了女性群体对于“不用美货”运动所起的独特作用。这是女性第一次以群体形式在社会活动中扮演引人注目的角色。
在女界举行的集会演说等活动中,女子往往表达与男子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愿望,突显了“女权”意识。如苏州兰陵女塾“放足会”发起的一次女界抵制美货集会上,一位女士演说道:“女界极应及今与男界平等,四万万同胞,女居其半,抵制美货,女界自当一律,共表同情,不用美货,实属和平办法。”另一位女士说:“中国女子向日几不以国民自居,务须乘此机会,结成团体,为二万万有用之人。”到会的百余位女子反应热烈,“听者感动,义形于色”,“均签名赞成”(26)。她们在演说中强调女子“与男界平等”、“以国民自居”等,反映了女权意识的觉醒。
女子主持家政、是购买家庭生活日用品的消费主体这一特性,在女界演说宣传时常常被强调,并作为号召女子对抵制美货应承担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的理由。如在嘉定的南翔女学堂举办的集会上,发起人演说中指出:“用美货者女界较男界为多,故不用美货我女界尤当竭力。”(27)苏州女界一次集会议定的“不用美货办法”中,即有:“吾等操持内政,凡日用细布、香烟、洋油等项,须亲自辩明牌号,庶免美货假冒别国商标之弊。”(28)
关于这场运动对于女权运动的意义,当时影响颇广的《女子世界》杂志发表《妇女社会之对付华工禁约》一文指出,“妇女居男子之[对——引者注]半部分,美货之消流亦视此,而普通衣食料之外,寻常化妆日用之物品(香皂、香水、脂粉及一切妆饰品,洋纱布尤为大宗)多过之矣。此增一分之抵抗,即彼分一分之责任,合大群以谋抵制,女权之于男子,固又为相成者,而非相侵者也”。作者认为,女子消费美货多于男子,故也应参与男子发起的抵制运动,并认为这一女权对男权是支持而非侵害。作者说,听到上海女界已开始发起抵制美货的集会,“不禁狂喜而顶祝曰:此女权发达之第一声”(29)!
在此期间有关抵制运动的报道中多有“女界”活动的消息,报道、评论及演说等文字中也频繁出现“女界”、“女士”、“女权”、“女子之责”等词汇,反映出女性群体以独立的社会角色参与社会活动,以及社会舆论对于女性参与运动的尊重与赞赏,这是女性群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开端。
四、市民运动与“文明抵制”
“不用美货”是人们在自由交换的市场上,自主运用消费权和销售权,由民众自愿采取一致行动,以表达抵制诉求,这是一种和平的、非暴力的市场抵制方式。当时舆论突出强调其“文明方式”、“和平抵制”,指出不会给外国以干涉借口,不会给清政府造成“对外交涉”问题。显然发起和参与运动的人们,是要与几年前发生的义和团运动“野蛮排外”、“暴力排外”而招致战争灾难相区别。
在当时报刊评论及集会演说中,“不用美货”是“和平办法”、“文明抵制方式”这一点常常被突出强调,与所谓“野蛮方式”相区别。如芜湖士商在集会演说中强调:“大家齐心,群谋抵制,商业中不购美国货。这样和平办法,不必与他争闹,不要用些野蛮,他自然也无法了。”(30)上海一家造纸局在《时报》上刊登的抵制启事中称:“今为抵制美约,不用美货,办法文明,民志齐一。”(31)有一个群众组织的抵制团体名称就叫作“文明拒约社”,以强调其“文明”的特点。《申报》有一文对这一“文明抵制”方式的意义评价最为深刻,文中说:“我国处今日之地位,应抵制外人事不可胜数也,昔也以不知文明之办法,故除野蛮之暴动外别无抵制之术也。今则民知[同智——引者注]日渐开,知权利之不可让人,侵侮之不甘顺受,而和平抵制一法,尤足折冲于尊俎之间,于是以美约一事先为之萌芽。”(32)
针对清政府发布上谕,以抵制美货运动将“有碍邦交”而意图压制,《申报》有评论指出:“所谓抵制者既不以口舌争论,又不以暴力从事,自不致牵累于国际上交涉,而于两国交谊绝不相关,……故有碍邦交之说亦不必丝毫顾虑者也。”(33)一位淮安人士致上海总商会的信中,也强调应坚持这种文明抵制方式:“此乃文明抵制,并非野蛮抵制。……政府之命万不可遵。……惟有坚持不用美货,为独一无二之宗旨。”(34)一些言论中还在强调“文明抵制”的同时,指责美国禁约为“野蛮”。如上海糖洋广南北海味杂货各业举行1800人大会时,拟定办法六条,其中一条即为:“此次各埠同胞相约不用美货者,以工禁之野蛮也,欲责人野蛮,必先自居文明,切勿轻举暴动,酿成意外之交涉。”(35)甚至京师的五城学堂学生在致上海商会函中也说,美国苛待我华工,“彼愈行野蛮,我则力求文明,不涉国际,无碍政府”(36)。这些言论视美国行径为“野蛮”,而自称“文明”,在当时社会上下正在奉西方为“文明”榜样而大力学习的语境下,颇有些讽刺意味。这种对比反映了人们在义和团野蛮抵抗的悲剧之后,对国际规则以及对“和平抵抗”的认识已经更加成熟。这次以“不用美货”为抵制形式,是人们在反省义和团野蛮抵抗外侮的基础上,自觉选择的“文明”、和平抵制方式,反映了人们对于民间群众抗议运动形式的自觉意识大大提高。在这场抵制美货运动的言论中,“文明抵制”与“民权”、“义务”、“女权”等词汇一起被人们频繁使用,人们从亲身参加这一运动的实践中,体验这些概念所包含的意义,也是一场贴近民众生活的思想观念启蒙。
以“不用美货”为号召的抵制美货运动,是民间第一次以市场手段,商民群众利用自主行使的洋货购买权和销售权,对外国强权进行和平抵制,表达民众的政治诉求,形成波及全国、声势浩大的抵抗外侮运动。这一运动在社会上造成了空前巨大的影响,对美国和清政府都形成了强大的民间压力,虽然最终并未能阻止美国与清政府续订华工条约,但却显示了民间社会和民众团结的力量,也成为中国近代市民运动的先声和模板。运动开始半年之后,商民又掀起收回铁路利权风潮,此后“抵制美货”运动逐渐平息。前后历时约一年的“抵制美货”运动,开启了以“拒用外货”为方式的民众抵制外国强权、表达主权诉求的和平抵制形式,对于民众的“民权”、“自主”、“国民责任”与“国民义务”意识具有启蒙作用,由商界、学界精英主导,市民团体组织发动,各阶层民众广泛参与的全国性抵制运动,也使民众认识了组织起来、团结一致所形成的民间力量。人们还由这一“文明抵制方式”而找到了一种以市场为途径的和平表达诉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可行方法,成为中国近代市民运动及民众和平抵抗运动的起源。
五、从“抵制外货”到“提倡国货”
“抵制美货”运动使商民群众获得了一次运用市场方式,联合起来抵御外侮、反抗强权的实践经验,成为此后民间表达抵御外侮诉求的一种模板,也开启了此后“抵制外货”运动的先例,后多有效仿。如1908年,广东水师捕获日军火走私船“二辰丸”,由此引发广州、香港商民发起“抵制日货”运动,发动者就明确声明,这是仿效此前的“抵制美货”运动。当时《外交报》刊发《论粤民谋抵制日货事》一文说:“二辰丸私载军火一案……粤人激于义愤……将谋以昔者抵制美约之举施之于日。”文中感叹:“呜呼!吾民之爱国也,不可谓不挚。”(37)进入民国以后,更有多次“抵制外货”运动。由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而开启的以市场手段和平抵制方式,成为此后民众抗议外国压迫、争取国权的一种常见形式。因此“洋货”的名声也更多地与“外国侵略与欺侮”相联系而更具负面意义。
“洋货”是指来自外洋的舶来品,作为与其相对称的中国自产物品,起初人们称为“土货”,意为产自本土的传统手工制品。由于手工制作的土货与机器制造的“物美价廉”的洋货相比,有着明显劣势,因而难以抵挡被市场淘汰的命运。19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商人设立机器制造厂日多,仿造机器制品也日渐增多,如细布、火柴、纸烟、面粉等,渐有仿制。为与进口“洋货”及旧式手工“土货”相区别,人们又用“国货”一词来指称这种国产机制品,于是“国货”渐成为与“洋货”相对应的词汇。
在“不用美货”运动中,人们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用什么货来替代这些千家万户作为生活日用品的美货。人们提出了两种办法:一是以其他外国货替代,另一个就是以自产“国货”替代。由此而出现提倡用“国货”的声音。如在上海举行的一次大型群众集会上,议定的抵制办法中就有一条指明:“不用美货并不为难,尽可易以本国及他国之货,如花旗粗细布改用我国纺织洋布、花旗面粉改用我国机器面粉、美孚煤油改用咪吔牌、品海香烟改用龙凤牌、美国钟表改用德法日本钟表。”(38)其中可见“我国纺织洋布”和“我国机器面粉”被作为替代美国洋布和美国面粉的首选品,这些国产日用品已经可以在市场上与洋货并立,而且借这次抵制美货之机而扩大了市场份额。如当时由两位南洋华侨兄弟在香港刚成立的南洋纸烟公司,就趁这一时期抵制美国纸烟之机,以自产“国货”纸烟进行宣传推销,一时声名鹊起,市场大为扩展。
由提倡用“国货”取代“美货”,又进而出现了呼吁仿造“美货”的呼声。如7月20日实行抵制的当天,上海各界举行的一千人参加的群众大会上,就有人提议在实行“不用美货”的同时,“拟组织仿造公司,仿造美货。赞成者甚多,即日将定章招股”(39)。上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是专门培训女子工艺技能的新式学校,在该校师生发起的一次抵制美货大会上,就有人提议:“急宜将女子所用美货自行制造,为中国兴工艺。”由校长所拟定的抵制办法中,就专门列出两条当下就可实行的女子仿造“女子所用之美货”办法,一条是:“美货可以仿造者极伙,即如各式洋线领头、洋线云肩、各色洋线花边、洋线衣服、枱毯等件,又绒线帕、帽子、云肩、衣服、鞋袜,又机器织各式斜纹洋布等件,皆可自制,廉价出售,务期实行抵制。”另一条是:“拟请速成女工师范传习所于暑假后,添设一特别科,仿造女子所用之美货。”(40)
在这次“抵制美货”运动中,本国产的“国货”与美国产的“美货”,开始成为两个相对的政治符号,用“国货”还是用“美货”,也成为“爱国”与“不爱国”的标志。自此以后,“国货”成为社会舆论中具有“爱国”含意的一个流行词。同时,清末开始的服制改革,又引发了更激烈的“提倡国货”运动。
清末新政时期,从军队、警察、学校等陆续开始服制改革,军人、警察和学生推行穿西式制服。由于制作西式制服最适合的布料是具有挺括、厚实、平滑、美观等特点的进口呢绒等,中国原来视为上品的绸缎因太薄软而被摒弃不用,造成传统丝绸纺织业市场大大缩小,由此引发围绕“制服用外国布还是用国产布”的争论。一些丝绸商界人士为保护本国布业而呼吁用国产布,由此发起“提倡国货”运动。在清廷倒台前夕的1911年秋,首先由江、浙、沪丝织业团体牵头,联合典业、衣业、绣业、帽业等团体,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华国货维持会”。各地同业也纷纷起而响应,相继成立地方支部,与上海总部配合行动,联合进行抗议活动。这次的抗议对象,则直指政府,且由清政府而一直延续到辛亥革命时期及此后的民国政府,更由于辛亥革命后实行“断发易服”,制服、西服更加普及,丝绸“国货”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纺织业商人纷纷向总统及地方官员上书请愿,呼吁新服制应用“国货”而放弃“外货”,由此“提倡国货”运动更加高涨,终于推动1912年10月国民政府参议院通过并颁布的《服制案》中,规定国民礼服等皆需用国产布。这场持续年余、横跨清末民国的商界针对政府,以“国货”取代“外货”的抗争运动,以取得暂时胜利而告终(41)。
此后,在民国时期,因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波动,以城镇市民为主体发起的大大小小的“抵制外货”与“提倡国货”运动,又屡次上演。这些平凡微小而又连着千家万户的生活日用品的销售与消费,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与国家政治和民族利益连结起来,广大民众也从中体验个人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个人权利与国民责任意识等,思想观念由此得到启蒙,成为近代国民意识形成的来源之一。
余论
由上述考察可以看到,晚清洋货流行,普及于民众日常生活,形成了以通商城市为中心,跨地域、跨阶层的洋货消费“共同市场”,这一纽带使分散在各地的洋货销售者、消费者,即广大商民的生活和利益连为一体,成为近代市民运动兴起的一个平台。
“洋货”既是带来舒适便利生活的消费品,又是外国掠夺我国财富的工具,这两重性造成国民对于洋货既爱又恨的矛盾感情,也使“洋货”在不同时期、被不同的人群作为某种社会诉求的“意义符号”。主张“灭洋”的义和团民,进入城市后强制性销毁洋货的举动,并未得到市民的响应。而抵制美货运动,则是城市商民自发兴起不售、不用美货以表达抵抗外侮的政治诉求,并形成跨越多个城市、参加人数众多、规模和声势空前的市民运动,形成中国第一次近代市民运动。义和团的暴力方式与抵制美货运动的市场方式,成为区别传统民众抗议活动与近代市民运动的一个重要标志。
通商城市作为洋货的集散地、销售中心,既是洋货销售商人的聚集地,庞大的市民群体也是人数最多、消费量最大、对市场依赖程度最高的洋货消费群体。因而,通商城市商人和市民,是“洋货共同市场”的核心与主干。因此,抵制美货运动正是以商人为先导、市民为主体而发起的。上海作为通商首埠,也成为这场市民运动的龙头,而各埠商会,则成为相互连接、协同行动的桥梁,商业市场网络与社会运动网络的重合,正说明了洋货流行所形成的“共同市场”,具有某种社会“公共空间”的意义与职能。民众在“公共空间”中具有公共利益、形成公共意志、表达公共诉求,这正是近代市民运动的主要特征。而商民们采取市场手段的“文明抵制”,有别于义和团销毁洋货的暴力抵抗,这也正是“共同市场”为人们提供了和平主张权利的渠道和“文明规则”。民众在抵制美货运动中所体悟的民权意识的觉醒,实则是他们在“共同市场”消费生活中“市场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投影。可见,洋货流行造成的洋货“公共市场”,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公共空间”,是近代市民运动兴起的一个重要基础。
注释:
①例如,[新加坡]黄贤强著《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国城市抗争的研究》,高俊译,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
②佚名《天津一月记》,载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46页。
③仲芳氏:《庚子记事》,载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辑《庚子记事》,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3页。
④仲芳氏:《庚子记事》,载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辑《庚子记事》,第14页。烧毁店铺数目有不同说法,如另有佚名《综论义和团》记此事,谓烧毁店铺四千余家。参见“近代史资料专刊”《义和团史料》(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64页。
⑤仲芳氏:《庚子记事》,载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辑《庚子记事》,第16、22页。
⑥夏仁虎:《旧京琐记》,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页。
⑦参见夏东元《郑观应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修订本,第288页。
⑧《沪南商学会请会议实行不用美货传单》,《申报》1905年7月20日。
⑨《汇录各埠女士筹拒美禁华工约·上海女士抵制禁约之办法》,《申报》1905年7月19日。
⑩《饼行禁销美货之实施(广东)》,《申报》1905年6月10日。
(11)《汇录各埠女士筹拒美禁华工约·苏州女士会议抵制禁约》,《申报》1905年7月19日。
(12)《公认不买美货(京师)》(录《大公报》),《申报》1905年6月20日。
(13)《无锡东林学校学生拟抵制华工禁约善后事宜》,《申报》1905年7月30日。
(14)《实行不用美货传单》,《申报》1905年7月19日。
(15)《公议实行不用美货之特别大会》,《申报》1905年7月20日。
(16)参见[新加坡]黄贤强著《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国城市抗争的研究》,高俊译,第55—57页。
(17)《公议实行不用美货之特别大会》,《申报》1905年7月20日。
(18)《论抵制美货》,《外交报》1905年8月5日。
(19)(21)《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申报》1905年9月3日。
(20)《汇录抵制美禁华工各函》,《申报》1905年7月19日。
(22)《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续》,《申报》1905年9月5日。
(23)初我:《妇女社会之对付华工禁约》,《女子世界》第十四期,1905年(约7—8月间)。
(24)《论抵制美货》,《外交报》1905年8月5日。
(25)《厦郡华商社会拒美禁约(厦门)》,《申报》1905年7月20日。
(26)《汇录各埠女士筹拒美禁华工约·苏州女士会议抵制禁约》,《申报》1905年7月19日。
(27)《南翔女学堂筹议抵制美约》,《申报》1905年7月22日。
(28)《纪苏郡女士抵制禁约办法(苏州)》,《申报》1905年7月24日。
(29)初我:《妇女社会之对付华工禁约》,《女子世界》第十四期,1905年(约7—8月间)。
(30)《芜湖士商抵制禁约不用美货之演说》,《申报》1905年8月7日。
(31)《伦革造纸局启事》,《时报》1905年8月4日。
(32)《论抵制美约之结果》,《申报》1905年8月2日。
(33)《恭读本月初二日上谕》,《申报》1905年9月3日
(34)《汇录抵制美禁华工各函·淮安士商致曾少卿函》,《申报》1905年7月19日。
(35)《记点春堂会议抵制美约》,《申报》1905年7月27日。
(36)《北京五城学堂学生上商会函》,《申报》1905年8月7日。
(37)《论粤民谋抵制日货事》,《外交报》1908年3月27日。
(38)《记点春堂会议抵制美约》,《申报》1905年7月27日。
(39)《商学会实行不用美货之大会议》,《申报》1905年7月21日。
(40)《不用美货之女子大会》,《申报》1905年7月28日。
(41)参见王翔《辛亥革命期间的江浙丝织业转型》,《历史研究》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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