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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论维新派对列强的矛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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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8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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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论维新派对列强的矛盾态度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康有为-论维新派对列强的矛盾态度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论维新派对列强的矛盾态度


如何对待列强,是近代中国人自鸦片战争以来就时刻面临的无法回避的严峻课题。戊戌维新运动时期正值瓜分狂潮骤起之际,这一课题显得更加紧迫突出。以救亡图存、变法自强为职志的维新派,一方面对列强的虎视鹰瞵、蚕食鲸吞痛心疾首,另一方面又从它们的富强进步中看到了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一方面主张坚决抵抗侵略、阻止瓜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清朝既贫且弱且昧、不变法就无法抗敌的现状;一方面大声疾呼朝廷变法御侮、民众合群救亡,另一方面又对列强朝野人士支持维新寄予希望。因此,他们在对待列强的问题上表现出十分复杂、充满矛盾性的态度。分析这种态度,可以加深对维新派性格特征和当时复杂的社会矛盾的了解,并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一、忧愤与羡慕的双重心理
资本主义列强自1840年以来对中国造成的耻辱、损害和威胁,经过半个世纪的积累,至维新运动时期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甲午战败和瓜分狂潮的掀起,直接导致了维新派队伍的集结。他们对外国侵略者企图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是十分愤恨的。并且不断揭露列强的瓜分阴谋,上以警告朝廷,下以唤起民众(主要是士绅),以形成举国一致的忧患知危、御侮救亡的意识。
早在甲午战争爆发之前,维新派就预见到列强瓜分中国局面的可能出现,康有为就曾指出:“方今外夷交迫,自琉球灭、安南失、缅甸亡,羽翼尽剪,将及腹心。比者曰谋高丽,而伺吉林于东;英启藏卫,而窥川滇于西;俄筑铁路于北,而迫盛京;法煽乱民于南,以取滇粤”,“国事蹙迫,在危急存亡之间,未有若今日之可忧也”[(1)],这是维新派最早发出的救亡呼声。甲午战败后,瓜分狂潮便一步步猛烈袭来。维新派对列强侵略的愤恨和对亡国前途的忧虑都极大地加深了。他们刻画列强图谋瓜分中国犹如一群凶猛的野兽盯视一只垂涎已久的猎物:“俄北瞰,英西shǎn@④④,法南瞵,日东眈……磨牙涎舌,思分其余者,尚十余国”[(2)],“二万万膏腴之地,四万万秀淑之民,诸国眈眈,朵颐已久……如蚁慕膻,闻风并至,失鹿共逐,抚掌欢呼。其始壮夫动其食指,其后老稚亦分杯羹,诸国咸来,并思一luán@④⑤[(3)],所有帝国主义国家都急于对中国动手;瓜分之速度越来越快,“昔者安南之役,十年乃有东事,割台之后,两载遂有胶州、中间东三省、龙州之铁路,滇粤之矿,土司野人山之边疆,尚不计矣。自尔之后,赴机愈急,蓄势益紧,事变之来,日迫一日”[(4)]。列强的疯狂掠夺使中国的国计民生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洋纱、洋布、岁耗凡五千三百万”,此外各种进口的外洋用品、食品等则“耗我以万万计”,“吾物产虽盛,而岁出万万,合五十年计之,已耗万兆,吾商安得不穷。……吾民精华已竭,膏血俱尽,坐而垂毙”[(5)]。这种“以商灭国”之法,正是列强与古代“以兵灭国”者的显著不同之处。列强的肆意欺凌更使中国的独立地位、民族尊严几乎丧失殆尽,“吾中国四万万人,无贵无贱,当今一日在覆屋之下,漏舟之中,薪火之上,如笼中之鸟,釜底之鱼,牢中之囚,为奴录,为牛马,为犬羊,听人驱使,听人割宰,此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加以圣教式微,种族沦亡,奇惨大痛,真有不能言者也”[(6)]。为此,维新派直接向朝廷发出严重的警告:如果听任现状的发展,中国将如埃及、土耳其、高丽、安南、马达加斯加等国一样被列强所灭,“皇上与诸臣,虽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7)]。维新派的愤与忧,是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最鲜明的展现,并集中体现了中国近代民族意识在严重外患刺激下的新的觉醒。
维新派对列强一方面表现出极大的愤恨,另一方面又对其怀有深切的羡慕之意。他们极力称赞列强军事上的强大,经济上的发达,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的进步,政治制度的君民共主和民主(不少维新派将此理解为中国三代之治式的贤良礼让从众),价值观方面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当他们有意识地将中外状况进行对比时,这种羡慕之心更是溢于言表。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中写道:“泰西大国,岁入数十万万,练兵数百万,铁船数百艘,新艺新器岁出数千,新法新书岁出数万,农工商兵,士皆专学,妇女童孺,人尽知书。而吾岁入七千万,偿款乃二万万,则财弱;练兵铁舰无一,则兵弱;无新艺新器之出,则艺弱;兵不识字,士不知兵,商无学,农无术,则民智弱;人相偷安,士无侠气,则民心弱,以当东西十余新造之强邻,其必不能禁其兼也。”[(8)]严复精通西学,他在《论世变之亟》一文中所作的中西比较更富于文化意味,也更为深刻:“粗举一二言之,则如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主,而西人隆民;中国贵一道而同风,而西人喜党居而州处;中国多忌讳,而西人众讥评。其于财用也,中国重节流,而西人重开源;中国追淳朴,而西人求欢虞。其接物也,中国美谦屈,而西人务发舒;中国尚节文,而西人乐简易。其于为学也,中国夸多识,而西人尊新知。其于祸灾也,中国委天数,而西人恃人力。”[(9)]虽然严复声言对中西之道“吾实未敢遽分其忧绌也”,但其字里行间之褒贬已不言而喻。在另一篇论文中,严复则毫不掩饰地指出:“公等从事西学之后,平心察理,然后知中国从来政教之少是而多非,即吾圣人之精意微言,亦必既通西学之后,以归求反观,而后有以窥其精微,而服其为不可易也。”[(10)]这是对西学的高度赞赏。在列强国中,维新派尤为推崇日本,视之为东方国家学习西方取得完全成功的典型。康有为专门编纂了《日本变政考》一书呈给光绪帝,对日本明治维新的历史和经验作了颇为详尽的介绍,指出“取日本更新之法斟酌草定,从容行之,章程毕具,流弊绝无,一举而规模成,数年而治功著,其治效之速,非徒远过日本,真有令人不可测度者”[(11)]。尽管维新派上述对列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全面(如对列强国内的矛盾及其各种弊端尚来不及重视和研究),但他们对于当时先进的事物无疑是采取了一种相当客观求实而积极的态度。
一方面愤恨列强的逼迫欺凌,一方面又羡慕它们的富强进步,这正好反映出近代资本-帝国主义国家所具有的两重性:它们既是肆无忌惮的侵略者,又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推行者;既是凭借暴力巧取豪夺的强盗,又是摧毁闭关锁国的藩篱、令封建时代最后崩溃的使者;它们将一切落后的国家和民族逼到了灭亡的边缘,又完全不自觉地起到了将其惊醒、促其觉悟、令其走上谋求独立解放道路的作用。深刻理解和科学认识列强的两重性,是深刻理解和科学认识中国近代历史的一把钥匙,在这方面,维新派的看法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基于对列强的愤恨和对亡国的忧虑,维新派不能不把列强当作最大的对手,而出于对列强的羡慕和对进步的追求,维新派又必须将列强作为最好的榜样。两者的统一,就是发愤学习西方变法维新,使自身变得象对手一样强大。维新派认为,这是当时中国人惟一的选择:“夫今日在列大竞争之中,图保自存之策,舍变法外别无他图。”[(12)]“总之驱夷之论,既为天之所废而不可行,则不容不通知外国事,欲通知外国事,自不容不以西学为要图,此理不明,丧心而已。救亡之道在此,自强之谋亦在此。早一日变计,早一日转机,若尚因循,行将无及”[(13)]。由此,维新派对封建朝廷之顽固守旧迟迟不变,一再失去自强机会是极为不满的,对中国存在的种种闭塞愚昧落后现象深恶痛绝,甚且认为正是由于中国自己守旧不变,才使列强得以欺侮不已。他们引《仲kuī@④⑥之诰》中“兼弱攻昧,取乱侮亡”之语,认为“吾既自居于弱昧,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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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人之兼攻?吾既日即于乱亡,安能怨人之取侮?”[(14)]引孟子“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之语,认为“割地失权之事,非洋人之来割胁也,亦不敢责在上者之为也,实吾辈甘为之卖地,甘为之输权。若使吾四万万人皆发愤,洋人岂敢正视乎?而乃安然耽乐,从容谈笑,不自奋厉,非吾辈自卖地而何,故鄙人不责在上而责在下,而责我辈士大夫,责我辈士大夫义愤不振之心,故今日人人有亡天下之责,人人有救天下之权者”[(15)]。这些话虽不无偏激,但显然不是为列强开脱罪责,而是对中国封建地主阶级--从它的统治集团到士大夫群体--的冥顽不灵、自甘落后的有力鞭挞。事实上,戊戌变法正是由于顽固守旧势力的阻挠、破坏和镇压而归于失败。而后来的历史同样清楚地证明,中国如果不能同时有力有效地展开对于顽固守旧、专制独裁、军阀割据等自身痼疾的斗争,也就不能很好地完成战胜帝国主义侵略者的任务。
二、力拒与退让的矛盾举措
学习西方变法自强,全面清除封建主义积弊,使中国成为新型的资本主义强国,这是维新派抵制和最终战胜列强的根本之图。他们预计如果朝廷采纳其变法主张,数年之间中国就会大有起色。因此,维新派大部分的活动都集中在如何说服、打动乃至通过施加压力使朝廷下决心变法之上。但与此同时,列强瓜分中国的活动却越来越猖獗,甚至“四十日之间,要挟逼迫者二十事”[(16)]。对这些纷至沓来因而对列强的侵略活动采取何种方策,也是维新派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维新派对待列强的态度。
从基本立场来看,维新派对列强不断提出的侵略要求是主张坚决抵制的。1895年当中日和谈正在进行,《马关条约》尚未签订之时,康有为代表一千三百多名应试举人上书朝廷,表示坚决抵制割地弃民的屈辱条约,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三条强硬的“权宜应敌之谋”:其一是下诏鼓天下之气,通过下罪己之诏、明罚之诏、求才之诏,令天下“距跃鼓舞,奔走动容,以赴国家之急”,人人愿慷慨效死,以报国仇,以雪国耻,从士气民气上做好与日本再战的准备。其二是迁都定天下之本,将都城由北京迁至长安,“远之防诸夷之联镳,近之拒日本之挟制”,在新都“妙选将才,总屯重兵,以二万万之费改充军饷,示之以虽百战百败,沿海靡烂,必不为和”,日本如放弃割地要求,双方可达和议,如不放弃,则与之再战。其三是练兵强天下之势,京都练“畿辅之军”五万,“厉以忠义,激以国耻,择其精悍,优其饷糈,以为选锋”;沿边各选将才,各练精兵万人;并饬绅士“各自团练,遇有紧迫。坚壁清野”;在军械方面,可先“专购英黎姆斯枪十数万,以备前敌,并广购毒烟空气之炮、御弹之衣,庶器械精利、有恃无恐”;甚且可派人密令南洋诸岛华桥商民举办一军,“或防都畿,或攻前敌,并令联通外国,助攻日本,或有奇功”[(17)]。这些谋略大有全国动员、全民皆兵的气势。虽然实行起来会有困难,有些也不大现实(如迁都),但贯穿其中的决不轻言妥协、誓与侵略者斗争到底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下发愤之诏、练御侮之兵的办法也完全可行。可惜这一上书连顺畅上达朝廷的途径也没有,更不用说被重视和采纳了。“公车上书”中提出的与列强以“兵战”相抗的主张,维新派在后来还一再提出来。
维新派对列强坚决抵制的态度,还鲜明表现于戊戌年闰三月的第二次“公车上书”活动中。这年1月,在山东即墨县发生了德国士兵骚扰破坏文庙、毁坏圣像的事件。康梁等维新派闻讯后,立即发动各省公车签名上书,鼓动在京各衙门的官吏、士大夫呈递条陈,要求朝廷与德国严正交涉,令其惩办侮圣之人,并赔偿损失。一时间,有一千数百人加入了上书上奏的行列,造成了强大的御侮卫教的声势。由康门弟子麦孟华领衔、有830名各省举人签名的公呈中写道:德人“乃公毁先圣先贤之像,是明则蔑吾圣教,实隐以尝吾人心。若士气不扬,不心已死,彼即遍毁吾郡邑文庙,复焚毁吾四书五经,即昌言攻我先师,即到处迫人入教,若人咸畏势,大教沦亡,皇上孤立于上,谁与共此国者?……割胶不过失一方之土地,毁像则失天下之人心,失天下之圣教,事之重大,未有过此”。请朝廷“饬下驻德国使臣吕海寰责问德廷,责令查办毁坏圣像之人,勒令赔偿,庶可绝祸萌而保大教,存国体而系人心”[(18)]。从当时瓜分狂潮发展的凶猛势头来看,维新派主张对列强采取强硬态度是完全必要的,不如此就难以振起民族的正气,捍卫国家的权益,阻遏侵略的步步深入。
维新派主观上希望有力地遏止列强的瓜分,缓解日甚一日的危局,但他们在提出具体方略时,又不能不受制于非常复杂的因素,结果有些时候又不自觉地表现出实际上的退让,甚至退让得相当之远,与其强硬的一面适成鲜明而矛盾的对照。有两件事是很典型的。
一是康有为1898年3月代宋伯鲁拟《请统筹全局折》,提出募集美国商人组建大公司,将中国全部铁路矿务交其举办。维新派的出发点是当时列强纷纷租地掠权,“国势危急”,非将各项新政事业“同时并举”,无以振国体而御外侮,而要达此目的,需筹数万万巨款。中国财力困匮,向外借款艰难,国内搜刮亦非计,“最好的”办法是“募开一大公司,集款数万万,准其开办各省铁路矿务”,条件是“责令报效七事”,分别为购大钢板铁甲船30艘、沿海设水师学堂内地设武备学堂、各省府县设工艺学堂、各省设铁政局枪炮厂火药局、请洋将练兵百万并负责俸饷、筑沿边紧要炮台、直省各设银行等。此公司“中国民穷商匮”不能举,惟“美国最富,又不利人土地”,可“招集美商办此”[(19)]。由美商举办中国全境铁路矿务,无异于将中国最重要的利权拱手让人,这正是列强求之不得的。在维新派看来,出让路矿权的代价是换来了自强新政的全面举办,而且募美商开公司权操在我,“其铁路矿务利益,酌分成数,归于国家”,因而“有此大举,庶几外侮可弭,内政可兴,疆土可保,国祚可存”[(20)]。这种想法未免过于天真。在当时的形势下,美商若一旦真正获得举办中国全部路矿的权利,恐怕中国失去的就不仅是路矿利权,而借机大索中国的也绝不会只是美国,其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其实,面对瓜分狂潮中列强的所作所为,维新派对此亦有所预感,因而在上奏中强调“惟兹事体大,恐俄、德、法因而生忌,尤非慎秘不为功。如蒙垂采、请发秘旨,速派容闳往美,集此公司,不必声明,以免各国生心”[(21)]。姑且不论此秘终不可保,就是暂且保住,也不过是将各国的瓜分变为美国的独吞,并不能改变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
二是随后不久,康有为因俄国胁割旅顺大连湾,上奏朝廷请密联英国日本坚拒勿许。维新派将俄国割地一事看得很严重,认为“若许俄割地则英岂独让,必割长江,法割两粤,诸国纷来,思得分地,鱼烂瓦解,一旦尽亡,……职敢一言曰:拒俄则必存,与俄则必亡,傥诸臣畏惧失机,一时误割,则祖宗二百余年之天下,神圣四百兆之遗民,尽付强俄,皆为奴隶,职岂忍为暴俄民哉”,因此,维新派的立场就是坚决拒绝俄国的要求。为了拒俄,折中提出了上中下三策:“密联英日,赫怒而战,上策也;不允画押,听其来攻,徐待英日之解难,中策也;布告万国,遍地通商,下策也。”维新派执意拒俄,所献上质中策都严阵以待,绝无退让可言。之所以言其退让,是因为维新派还提出了一条“遍地通商”的下策:“即或虑俄人横肆,德法助俄,诸国未必助我,则可遣大使布告万国,皆许其遍地通商,立约瑞士,公众共保,则俄人亦必不能独肆要求”[(22)]。所谓“通商”,在当时实际上是向列强出让利权的代名词;“公众共保”,意味着置于列强的半殖民地式的共管之下。这种办法能否达到拒俄的目的,实在令人怀疑。正所谓饥不择食、有病乱投医,无怪乎维新派自己也将此策列为下策。对此下策,有的论者抨击甚力,斥为彻底的卖国主义。笔者认为此议尚可商榷。首先,维新派的出发点毫无疑问是强烈的爱国情怀,其设计的“万国通商”,并不是出于某种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故意使中国沦于列强之手;他们既然不忍“祖宗二百余年之天下,神圣四百兆之遗民尽付强俄,皆为奴隶”,又岂会容忍祖宗天下、亿兆遗民尽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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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英、强法、强德、强日等国,皆为列强的奴隶?其次,折中关于“万国通商、立约共保”还只是一个极为笼统的设想,究竟在什么条件下“通商共保”,对中国主权有多大程度的损害,列强各国将得到何种利益,这都要依据具体的事实而定,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对维新派此策的评价,而且关系到此策究竟有无可能得到实行。此策对中国利权的损害是肯定的,但不能说利权的任何损失都是卖国。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与置国家民族根本利益于不顾的卖国主义是有原则区别的。
维新派之所以在力拒列强的同时出现退让,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当时既贫且弱,很难与列强全面直接相对抗,而朝廷又迟迟不能变法,对维新派的强硬之策不作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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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在瓜分狂潮中无所作为,听天由命,不如以退为进,或许出现转机。二是维新派对某些列强国家及“以夷制夷”仍存在幻想,如以路矿权换取巨款就是看好美国,而万国通商则是企图使英日等国牵制俄国。清政府在对外政策上也常搞“以夷制夷”,从这点上说,维新派与清廷不无共同之处。但两者的“以夷制夷”又是有区别的,清廷的“以夷制夷”只求相安无事、苟延残喘,是消极无力的,而维新派的“以夷制夷”则是在变法自强的总目标下,暂时采取的“应急之策”,是积极有为的。这里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维新派在多大程度上爱国,或者有多么糊涂多么天真,而在于当时维新派只能选择通过说服朝廷来对付列强、挽救危局的道路(他们还不可能象孙中山或洪秀全那样去发动反清武装起义),而朝廷既无意对列强加以力拒,也无意作出忍辱负重的退让然后卧薪尝胆地自强重振。不首先迫使清廷本身来一个极大的变化,任何对付列强的方策都只能是一句空话,这个道理,维新派是在戊戌政变发生之后才逐渐懂得的。
三、自主与求助的复杂关系
为了实现救亡图存、变法自强的目的,维新派开展了一系列政治实践活动。从根本上说,这些活动都是由于列强的侵略瓜分所引起,因而维新派强调政治实践活动的自主性。他们虽然力倡学习西方,各方面都以西方作为变革的榜样,但并不指望列强的恩赐,而是自己上下求索,将基点放在中国自己的觉醒和奋斗之上。
维新派活动的重点是说服皇帝下决心实行自上而下的变法。为了达此目的,他们殚精竭虑,一次又一次地上书上奏请求变法,并在帝党官僚和其他官员中频繁活动,力求获得接近皇帝的机会,增加对皇帝的影响,其用心可谓良苦。当他们的变法吁请得到采纳,朝廷宣布明定国是、变法自强之后,维新派更是夜以继日地献计献策,呕心沥血地辅佐赞襄,希望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使中国一举变法成功。他们满以为既然列强的瓜分使中国有亡国的危险,不变法将使朝廷不存,社稷断送,因而任何明智的最高统治者都不会甘蹈印度等国的覆辙。但他们还未能深刻认识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没落性与最高统治集团的顽固守旧性之间的表里关系和相互制约关系,对于帝后党争及主张开新的光绪帝并无实权的严重意义也缺乏清醒的了解,更没有(也来不及)深思熟虑“君权变法”所必备的各项主客观条件。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变于上”纵有成效,也只能是昙花一现,百日维新的雷雨尚未将地皮打湿便倏忽成为过去。
维新派还极力将士大夫中蕴藏的爱国热情发掘出来,转化为变法自强的自觉行动。为此他们办报纸杂志,开学会学堂,举行集会,发表演说,提出合群学说,进行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宣传,甚至倡导兴民权、兴绅权。为了破除士大夫守旧不变的偏见,维新派从理论上作了艰苦的探讨,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谭嗣同的《仁学》,梁启超和严复发表的一系列政论文,就是在批判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义、蒙昧主义、吸收西方资产阶级学说基础上产生的代表性的思想成果,对打破禁锢,开启绅智官智,起了相当有力的震撼作用。维新派对士大夫的发动和组织也是富有成效的。京师的几次公车上书都形成一定的规模,维新派报刊赢得大批读者,以各种形式参加保国、保种、保教及研究西学、探求新知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湖南广东尤其成为士大夫变法活动十分活跃的省份。这对君权变法也起了一种积极促进的作用。然而,维新派发动组织士大夫活动的最大弱点是无法扎根,不能持久。往往是风起云涌于一时,又偃旗息鼓、销声匿迹于数月甚至数日之中。从主观上说,维新派未把这种“变于下”的活动视为重点,而更主要的是客观上顽固守旧势力太大太强,不容维新派的活动立足扎根。
不论“变于上”与“变于下”的结局如何,维新派的自主自强意识都是非常明确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维新派救亡图存、变法自强的活动与列强是绝对相排斥的关系。我们看到,维新派在立足自主的同时,对列强的求助之心亦时有流露,并且越到后来,表现得越为明显强烈。前面论述过的用出让路矿利权来换取外国巨款支持举办新政及拒俄三策,从另一角度看,都可视为向列强求助的事例。此外,维新派对列强的求助,还突出地表现在当新旧斗争日趋激烈、政变即将发生之际,他们仓促地寻求列强国家朝野人士的支持和保护。
维新运动时期,新旧两派的斗争一直没有中断过。“百日维新”开始后,两派的斗争更迅速趋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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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化。戊戌七月底八月初,处于斗争漩涡中心的光绪帝,已感受到来自慈禧太后(旧党的总代表)的有可能使他皇位不保、使变法夭折的威胁,接连给维新派发出了两道“密诏”,一是要维新派赶快商量出一个既能坚持变法又能不拂慈禧之意,以度过难关的办法,另一是催促康有为迅即动身去上海督办官报,暂时远离京师是非之地。两道密诏一下,维新派悲愤异常,“跪诵痛哭激昂,……誓死救皇上”[(23)]。在这种变法严重受阻、新党有可能随时受害的紧急情况下,维新派除了说袁勤王之外,想到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向列强求助。康有为在接到光绪帝“密诏”的当天(戊戌八月初三),就上了一道密折给光绪,告知如果皇上肯下令变法,“李提摩太曾向我保证,他可以向英国政府说项,取得英国的支持”,并请委托李提摩太做顾问,以保障皇上的安全。[(24)]第二天,康有为去面见李提摩太,谈及“朝政概况”和如何将维新派“安全地窝藏”[(25)]。同一天,康有为还去拜访了正在中国访问的前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请他在觐见慈禧太后时为变法新政当说客,“极言宜引见汉臣,通晓外事,切莫受满洲一二老臣雍蔽,听宦官宫妾之簸弄,而与皇上讲求变法条理”,使其“回心转意”,改变原来的态度[(26)]。此外,维新派还曾考虑去找美国公使和英国公使,未能成行[(27)]。
戊戌政变发生后,维新派仍继续进行求助列强的活动。康有为先后给李提摩太写过几封信,明确提出希望英国政府“主持公义”,“保护”光绪帝和维新派的安全[(28)]。在一艘开往香港的英国轮船上,康有为还直接向英国驻上海领事班德瑞表示:“皇上实在是位博学、聪明、勤奋的仁君,假如英国肯派两百名(1)军队帮忙,就可以扶持他重新执政,那样,他和全中国的人将永远感谢你们的。”[(29)]梁启超则在康有为离开北京去上海后,担心他的安危,又去日使馆找伊藤博文,请设法救康[(30)]。而梁启超本人是在日本驻华代理公使林权助的帮助之下逃到日本的[(31)]。
从上述活动中可以看出,维新派求助列强主要是为了保护光绪帝及自身的安全,以避免受到正企图一举扑灭新政的顽固守旧派的迫害。在进行这些活动时,维新派的确表现出对列强的惊人的幻想和政治上的天真幼稚。他们希望英国能帮助从来没有实权,政变中已遭幽禁的光绪帝获得全权,并居然设想由英国派军队扶持光绪帝“重新执政”,而对英国人的报答则是皇上的“格外图报”[(32)],这是一笔完全没有可能做成的交易。因为列强的对华政策(包括对中国内部政治斗争的政策)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制定的,并且建立在非常现实的基础之上,在中国维新势力极其弱小,而守旧势力已绝对占据上风的形势下,英国人决不会去为维新派的变法理想而冒险。实际上,英国驻华使节对维新派的评价并不怎么高。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在政变后不久写给英国外交大臣的信中说:“我认为中国正当的变法,已大大被康有为和他朋友们的不智行为搞坏了。”[(33)]所谓不智行为,指的是维新派的变法主张过于激进,不仅危及满族旗人而且危及很多汉族官僚的权利和地位。英国驻上海领事班德瑞在与康有为谈话之后,发表自己的感想:“我认为康有为是一位富于幻想而无甚魄力的人,很不适宜作一个动乱时代的领导者。”[(34)]英国人对中国应当如何变法、变法领袖应当具有何种品格,自有他们的一套标准,而维新派与他们的标准是不相符合的。不过,在批评维新派对列强的幻想之时,似应看到,他们的求助活动也是迫不得已的。与其俯首就擒,甘心失败,不如多方设法,尽力挽救。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英日毕竟对政变之际保护康梁等维新派人士的生命安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光绪帝虽被幽禁却未被废黜,列强的干涉也是关键性的因素。列强固然是别有用心的,但光绪帝的存在,客观上象征着维新的最终未泯和顽固守旧派到底不能为所欲为,而幸存的维新派人士能安全地逃离境外,则为后来的历史运动掀起保皇自立立宪的波澜,乃至诞生《大同书》、《新民说》等影响深远的著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维新派上述种种矛盾的表现说明,在中国近代认识和处理与列强之间的民族矛盾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与以往较多否定维新派对待列强态度的观点相反,本文认为维新派在对待列强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他们对列强存在的浓厚幻想应批评和理解而不是苛责。在先进的中国人学会正确解答如何对待列强这一难题的历史过程中,维新派的探索无疑是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注释:
(1)《上清帝第一书》,《康有为政论集》(下简称《康论》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2、53页。
(2)《京师强学会序》、《康论》上册,第165页。
(3)(4)(7)(8)(14)《上清帝第五书》、《康论》上册,第202、202、203、203、203页。
(5)(17)《上清帝第二书》、《康论》上册,第128、114~122页。
(6)(15)(16)《京师保国会第一集演说》,《康论》上册,第237、240、238页。
(9)严复:《论世变之亟》,《戊戌变法》第3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73页。
(10)(13)严复:《救亡决论》,《戊戌变法》第3册,第69、70页。
(11)康有为:《进呈〈日本变政考〉等书乞采鉴变法折》,《杰士上书汇录》故宫藏本。
(12)《保国会序》,《康论》上册,第231页。
(18)参阅孔祥吉:《戊戌变法时期第二次公车上书述论》,《戊戌维新运动新探》,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18~323页。
(19)(20)(21)代宋伯拟:《请统筹全局折》、《康论》上册,第227~228页。
(22)康有为:《为胁割旅大乞密联英日坚拒勿许折》,《杰士上书汇录》故宫藏本。
(23)(27)(30)《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第4册,第161、161~162、164页。
(24)见《白利南致英国外交部次大臣信》所附备忘录及附件一,《戊戌变法》第3册,第525、528页。
(25)《康有为致李提摩太书》,《戊戌变法》第3册,第528页。
(26)参见汤志钧《戊戌变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3页。
(28)(32)参见房德邻:《戊戌政变史实考辨》,《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76~278页。
(29)(33)(34)《戊戌变法》第3册,第527、532、527页。
(31)《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5~157页。
  
(资料来源:《广东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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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3/487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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