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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朝对西藏:名义上有管辖权 实则只有册封权
从大的方面来看,明朝看似对西藏有实际管辖权,但是严格意义上,大明对西藏并没有实际的管辖权,这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怀柔之策,不过明朝对西藏还是有册封权的。
乞丐皇帝朱元璋建国之始,就把目光投向了西藏,屡次诏书谕西南西北藏区投效归顺。西藏在从元改宗明朝时,顺理成章加以接受,几乎没有任何阻力。
在靠近中原的藏族地区,由于少数忠于蒙古王室的蒙藏官员,意存观望,拒绝归顺,明廷遂动用兵力,进行了规模不算太大的战争。之后,乌思藏归于大明,明朝对乌思藏建立了牢固的主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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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乌思藏,乃至整个藏族地区的施政,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明廷招抚,对归顺者封以官职,同时设置和调整建制。
洪武二年(1369),明廷发文诏示曰:
“比岁以来,胡君失政,四方云扰,群雄纷争,生灵涂炭。朕乃命将率师,悉平海内。民臣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
明廷多次排出使者到藏区各地诏谕,对边远的原吐蕃地区尤为加意招抚。洪武二年,平定陕西后即遣使至藏族地区,告以中原易主,诏谕诸位蕃部归顺。
次年明军攻克河州,左副将军邓愈“遣人招谕吐蕃诸酋”。同年五月,命僧克新等三人往西域招抚吐蕃,绘制山川地图而归。八月,遣通事舍人巩哥锁南等往西域诏谕吐蕃,明廷还多次特遣使者前往藏区,深入吐蕃,诏谕故元官员赴京朝见,接受新朝册封。
招抚从洪武三年即见成效,连续若干批故元官员向明廷表示归顺。这些元故官只要交回官印,一般皆可封授相应官职,更换明朝印文。同年六月,地处今青海东部的何琐南普持元朝印牌宣敕至邓愈军前投效,明廷封以河州指挥同知。
洪武年间,对藏族地区大小官员和诸部首领,不论应招前来入朝的,或经举荐的,只要交回故元官印,表示效忠,不问辖地多大,属民多少,即可参照原有官职或旧有地位,按明廷建制封授官职和相应品秩。事实上,明初对元代的一套设置已有变更和调整。
明代在藏区的军事行政机构上,有较大的变革。明初即废宣政院,废帝师制,废本勤的设置。又将内地和南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卫所制度,推行于整个藏族地区。
第二阶段,从永乐开始,明朝的多封众建和以教固政的政策进入新的时期。
永乐时,明廷建立了藏区的僧官制度。僧官分法王(实际有教区的教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刺麻各等级。永乐、宣德年间封授藏族地区不同教派首领以不同爵号、职位和品级,先后封授了阐化王、大宝法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等八个重要法王和教王。在藏区大批封王,是明朝对藏族地区治理上的一大变化,同时也表明明廷在包括乌思藏在内的广大藏区握有有效地治理权力。
第三阶段,坚持原有僧体制。
自宣德九年封格鲁派的释迦也失为大慈法王后,明廷在藏族地区就没有再封僧王一级的高级僧官。对于藏区本土内的法王、教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等,坚持在承袭时按明朝规定,需要明廷重新册封的,需审核,即使在父子、叔侄、兄弟、师徒间承袭,也从严掌握。
马克思曾说:“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
明朝对藏族地区主权关系,实际上即建立起了这种土地最高所有权。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大小官员和各派哥部首领原有官职和地位,必须在交回印信,表示归顺效忠的条件下,才能给以承认,准予承袭并封以明朝官职名号。明廷对册封加委任的僧俗官员,从高级到低级,都要求 按规定期限朝贡述职。同时,对世袭再封官员也十分严格,对继承人要求上报,经审议后封委。
2、明廷要求所封僧王和其他本土官员,都必须有辖区,有份地,获拥有固定的势力范围。
以所封三位法王为例:大宝法王的噶玛噶举派再今昌都地区、云南西北部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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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的部分地区很有势力。大乘法王的萨迦派在后藏有一定势力。大慈法王所属黄教,在帕竹政权支持下,影响日益扩大,主要在前藏和后藏某些地区。因此三位法王虽没有明确封地,但都有固定的活动区域和势力范围。至于所封的五位教王,他们各有份地,明朝对此事一种确认性质。
3、对藏族地区各地大小领主和属民,要求贡马作赋。朝廷拥有征发人畜,课以赋税之权,是明朝对包括乌思藏、朵甘思在内土地、牧场等拥有最高所有权的重要证明。
4、要求在全藏地区恢复和重建驿站制度。古代吐蕃时期,青藏高原上是有驿站制度存在的,但随着吐蕃王朝的崩溃,这一传输 系统也废弛了。蒙古势力入藏,结束了藏区的四分五裂、割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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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的局面,元廷在藏区重新推行驿站制度,但到元朝中期以后,中枢对藏区遥控无力,驿站遂陷入废弛。
从永乐五年开始,明廷谕令藏区各地开始复置驿站。为了及早恢复前后藏以及连接汉藏地区的驿站,明廷多次派遣大臣前往藏区检查和落实。
明朝时的西藏被官方称为乌思藏(或西番),西藏这个名字是到清朝时期才出现的。想想看,明朝那会都没有西藏的概念,这是何等的讽刺。在明朝时期,乌思藏并不受朝廷的控制。明朝对乌思藏各处的首领,主要维持的是一种册封-朝贡的关系。这种关系其实是非常薄弱的。明朝根本就不了解乌思藏内部的变动,也无力干预其事物。
明初对西藏的管理
西藏,明时称乌斯藏。藏族人农牧业并重,农产品有小麦、荞麦、青稞等。藏族的上层喇嘛和各个部族的酋长构成各级封建主,这些封建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对藏族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
西藏地区盛行喇嘛教,内部有很多教派,互相争夺统治权。元朝元世祖忽必烈封花教首领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并以其为西藏的政治首领,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八思巴死后,元朝政府赐号为“大元帝师”,从此,他的徒弟承袭大宝法王的,都称为帝师。
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政府在平定陕西后,即派使臣到西藏地区广行招谕,宣布承认元朝所授僧侣的封号,接着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到西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
于是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于洪武六年(1373年)亲自来到南京,明朝政府根据他所举的原来受元朝所封的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六十人,各授为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并封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
明朝政府从洪武四年(1371年)到洪武六年(1373年),陆续在西藏地区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并颁给印信和官服。洪武七年(1374年)升朵甘、乌斯藏两卫为都指挥使司。
明初时,帕木竹巴僧章阳沙加监藏,在西藏地区有较高的威望,元朝封为灌顶国师,“为番人推服”。明朝政府于洪武五年(1372年)仍封他为“灌顶国师”,赐予印信,并要他调解朵甘僧赏竹监藏与管兀儿的纷争。赏竹监藏在他的影响下,接受明朝政府的封赏。洪武八年(1375年),明朝政府在帕木竹巴地区设万户府。
章阳沙加死后,由其徒承袭国师。永乐四年(1406年)封为阐化王。其后,每一代阐化王都由明朝政府册封。明朝政府陆续在西藏地区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他们大都有一定的封地,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
为了适应政治经济联系的需要,永乐五年(1407年),明朝政府组织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及必里、朵甘、陇答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从雅州
(四川雅安)到乌斯藏的驿路,“复置驿站,通道往来”。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朝政府派遣使者宦官杨三保到乌斯藏,又命阐化王、阐教王、护教王、赞善王等“共修驿站,诸未复者尽复之”。经过这两次修筑,自是“使者往还数万里”,“道路毕通”,使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更为方便。
明朝政府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
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各等级。法王是最高级僧侣,奉明廷封授,法王没有任命下一级僧官的权力,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廷任免。
西藏和内地的密切联系
随着明朝政府在西藏地方统治的建立和巩固,内地和西藏地区的经济交流也日益频繁。在朱元璋时期,明朝政府就与西藏地区进行广泛的贸易。当时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松潘等地,
都是汉藏两族进行贸易的重要地点。
藏族主要是用马来换内地的茶。朱元璋时,在一次贸易中明朝政府就“运茶五十余万斤,获马万三千八百匹”。明武宗朱厚照信奉佛教,喜欢学习藏语。一次命宦官刘允出使到乌斯藏往迎“活佛”,所携茶盐以数十万计”,装载船只运输,到临清时清漕运为之阻滞,“入峡江,舟大难进,易以,相连二百余里”,刘允“率将校十人,士兵千人以行”。可见当时运藏茶盐数量之巨。
明朝政府为了与藏族进行茶马贸易,对天全地方的人民免除其他徭役,“专令蒸造乌茶,运至岩州,置仓收贮,以易番马”。除茶马贸易以外,明朝政府还向藏族供给绸缎、布帛及食盐等,藏族还向内地供给氆氇、画佛、铜佛、铜塔、犀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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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由官府主持的贸易不能满足藏汉两族人民生活的需求。因此,汉藏两族人民往往突破明朝政府的禁令进行民间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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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府也曾开放禁令,“听商人交易及与西番市马”。有些藏人“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货,以赡其生”。明朝政府的官员到西藏去,也多私带茶和丝绸去进行交易,有的多达数万斤。
西藏地区与明朝政府还有一种“朝贡”贸易。西藏的僧俗官员定期到明朝政府来朝见皇帝,他们都随带马匹和其他地方特产,如画佛、铜佛、铜塔、珊瑚、犀角、氆氇、刀剑等,贡献给皇帝,明朝政府则以绸缎、布帛、茶、钞等回赐。这种“贡”、“赐”关系,实际上也是一种贸易。有的责使回去时,就“以赐物易茶”。
明朝皇帝为了夸耀自己,回赐物品的价值往往超过进贡的物品,所以明朝政府虽然对贡期和贡使有一定的限制,“三岁一贡,贡使百五十人”。但“番人素以入贡为利,虽屡申约束,而来者日众”。有的年年都来朝贡,甚至一岁再至,朝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阐化王,宣德、正统间入贡的不过三四十人,景泰时起数渐多至三百人,天顺间达二三千人,
到成化时人数更多,往来于道路,络绎不绝。成化十八年(1482年)礼官言:“近赞善王连贡者再,已遣四百十三人,今请封请袭,又遣千五百五十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辅教等四王人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余人”。嘉靖十五年
(1536年)大乘法王“偕辅教、阐教诸王来贡,使者至四千余人”。这些情况,说明当时西藏地方与明朝政府往来的密切和贸易的繁盛。
明朝二百多年中,西藏地方一直服从明朝政府的管辖,使明朝“西陲宴然,人民之间往来频繁,茶马等贸易也始终不断。茶马贸易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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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两族人民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宗喀巴和黄教的兴起
明初,宗喀巴在西藏创立了新噶当教派(又称格鲁派)。
宗喀巴出生在青海西宁地区,洪武五年(1372年)到西藏求佛法。在那里,他认真钻研了各种佛教经典,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积极参与宗教活动,成为一个很有声望的人。
当时,西藏喇嘛教僧侣与封建领主勾结,垄断寺院,生活腐化,公开娶妻生子,酗酒耽食,贪婪成性,淫荡自恣,有的甚至借口修密需要女人,强取民间处女,有的借口法事需要,挖取活人心肝作供品。
这对统治阶级利用宗教控制人民的思想,是极为不利的。
明朝-明朝对西藏:名义上有管辖权 实则只有册封权
宗喀巴
宗喀巴看到这种情形,决心进行宗教改革。这时,统治西藏地区的是阐化王扎巴坚参,他对宗喀巴的主张极力支持。永乐七年(1409年)藏历正月初一日至十五日,在扎巴坚参的支持下,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主持了历史上罕见的大祈愿会,从各地赶来参加的僧众超过一万,观光的俗人达几万。
这个大会的召开,使宗喀巴成为西藏喇嘛教界最有地位的人。会后宗喀巴在拉萨之东五十里旺古尔山旁创建甘丹寺,从此逐渐创建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新教派。这个新教派即新噶当教派。
它禁止僧侣娶妻生子,崇尚苦行;对于佛经的研究极为重视,建立有系统的、规模很大的教学组织;要求僧侣穿黄衣戴黄帽,因此又称为黄教。
宗喀巴死后,按照宗教的说法,他的两个大弟子世世转生,叫“呼毕勒罕”(藏语意为化生),传其衣钵,这两个弟子即为后来的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达赖和班禅的封号到底是怎么来的?他们的差异
宗喀巴刚建立黄教时,在西藏的影响不大,但他和明朝政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得到明朝政府的有力支持。
永乐十二年(1414年)宗喀巴派他的弟子释迦也失进京朝见,明朝政府封授他为“大慈法王”。到万历时,传到达赖三世锁南坚错,黄教势力日益扩大,当时蒙古族的俺答汗也崇信黄教,他把锁南坚错请去传教,这就使黄教在蒙古地区也广为传播。
而在西藏本地信仰黄教的人也越来越多,称锁南坚错为“活佛”,形成“诸番莫不从其教,即大宝法王及阐化诸王亦皆俯首称弟子”。
俺答汗尊锁南坚错为“圣识一切瓦尔齐达赖喇嘛”,这是达赖喇嘛称呼的由来(以前两世达赖并无达赖喇嘛的称呼,是以后追加的。“达赖”为蒙古语,意为大海,表示尊敬)。
俺答汗还劝锁南坚错向明朝政府请求敕封,于是锁南坚错就写信给当时明朝政府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得到了明朝政府的赏赐和封授。
达赖喇嘛封号的由来
西藏出现达赖喇嘛已有400多年,其内涵和西藏的政治历史密不可分。
公元1578年(明万历6年),藏传佛教格鲁派(也称黄教)首领索南嘉措去青海、内蒙古一带传教。他是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第四世传人,也是格鲁派第一位转世的活佛。
索南嘉措在传教期间,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相会于青海湖边。俺答汗赠送他一个称号:“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意思是显宗和密宗两方面都修到最高成就的、超凡入圣而学问渊博犹如大海一样的上师。“达赖”是蒙语“大海”,“喇嘛”是藏语“大师”。
俺答汗当时已受明朝册封为顺义王。索南嘉措便托俺答汗代他向明朝皇帝请求册封,他本人也向明朝宰相张居正致函,要求朝廷赐封。
1587年明朝政府正式承认这一称号,并派使节加以敕封。索南嘉措得此称号之始,为三世达赖喇嘛。前两世达赖喇嘛为后人追认。
明朝到底管辖西藏了吗?
《明史》中对明朝巅峰时期的疆域记载为:“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这个记载就让明粉十分矛盾了,一方面明粉认为《明史》是一部篡改的历史,是假的,另一方又拿出这句话来证明明朝的疆域十分辽阔。许多人甚至以“西据吐番”来证明明朝的疆域包括了西藏乃至整个青藏高原。那么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句话记载于《明史·地理志》,而原文提到的是“吐番”,其实就是“吐蕃”,并非是西域的吐鲁番,因为吐鲁番在古代叫做哈密。在唐宋时期,吐蕃就是青藏高原。7世纪初期,松赞干布建立的吐蕃国统一了青藏高原,于是吐蕃就取代了“羌”“西羌”等成为了青藏高原的统称。
大约在842年,吐蕃王朝崩溃,分裂为了大大小小的诸多政权,主要有拉萨王系、阿里王系、亚泽王系和雅隆觉阿王系。四大王系内部又不断分化,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割据政权。如阿里王系又分出了拉达克王国、普兰和古格王国。吐蕃东部地区(青海),则更加混乱,这里“族种分散,大者数千家,小者百十家,无复统一”。北宋时期,青海一带曾经建立了唃厮啰政权,但是时间也比较短暂。
在长期的分裂状态下,整个青藏高原形成了三部分,分别是乌思藏(西藏)、康巴(西康)和安多(青海),基本奠定了现代青藏高原的格局。乌思藏又分为了前藏、后藏和阿里三部分,前藏是拉萨和山南地区,后藏是日喀则地区,阿里在藏北高原上。1240年,蒙古阔端部下道尔达率军远征乌思藏,最远到达了尼泊尔。之后,窝端邀请后藏势力最大的萨迦派寺主萨迦·班智达来凉州会盟,标志着青藏地区正式纳入了蒙古国的版图。
元朝建立后,忽必烈设置总制院(后来改为宣政院)来直辖乌思藏,宣政院的领袖名义上是萨迦派首领帝师统领,实权掌握在院使手中。宣政院下又设立朵甘思(西康)、 朵思麻(青海甘肃交界一带,又称为吐蕃宣慰司)和乌思藏三个宣慰司。这里就强调一下,吐蕃一词的范围在元朝就发生了改变。唐宋时期的“吐蕃”是整个青藏高原,而元朝的吐蕃仅仅是吐蕃宣慰司,其驻地在河州,也就是现在甘肃省的临夏市。
明朝,将元朝的“吐蕃”称为“西番”,因此也可以写为“吐番”。1370年,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于是吐蕃宣慰使何素南普等投降,之后明朝在此地设置了河州卫,以韦正为指挥使,何素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当时明朝在吐蕃一带一共设置了河州、 洮州、西宁、岷州四卫,合称为“西番四卫”,隶属于陕西管辖。
终明朝一带,明朝在出兵青藏高原,最远也就到达了河湟谷地,从未深入青藏内部。明朝曾经册封到南京访问的乌斯藏高僧们为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俄力思军民元帅府长官等,还册封他们为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闻教王等,但是明朝对西藏的古格、帕竹、达拉克等王国一无所知,因而册封高僧就是一件空中楼阁的事情。明朝从未派遣一兵一卒、一官一职驻扎西藏,对西藏事务也根本不了解。
当时明朝为什么要册封高僧呢?其实就是为了彰显一下“天朝上国”君临万国的气势。例如明朝对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的册封书写到:“朕君天下,凡四方慕义来归者,皆待之以礼,授之以官。”意思是只要来朝贡的,明朝皇帝都会赐给一个官名。在谭其骧的地图上,将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标注在了阿里地区。实际上当时的阿里为拉达克王国和古格王国。而西藏地区,先后出现了萨迦、帕竹、仁蚌巴、藏巴汗四个小王朝交替。
综上所述,《明史》记载的“西据吐番”,也就是说明朝的疆域西边到达了甘肃河州一带。明朝朱元璋时期下令编撰了《寰宇通衢》,其中对当时明朝的疆域描述到:“方隅之目有八,东距辽东都司,东北至三万卫,西极四川松潘卫,西南距云南金齿,南踰广东崖州,东南至福建漳州府,北暨太平、大宁卫,西北至陕西、甘肃。纵一万九百里,横一万一千五百里。”后来永乐年间又增加了奴儿干都司,这就是明朝的疆域范围。
我们也可以用明朝人自己绘制的地图来证明这一点。明朝绘制的中国地图,典型的有《大明舆地图》,该地图没有画到西藏的任何地方,最西边也就标注了青海的黄河源,而西藏的位置是一片空白。放大地图,可以看到“吐番”字样,的确在甘肃一带,并且和四川松藩相邻。当然,地图上也有乌思藏、朵甘思的名字,不过两个名字标注在四川省的西北部一带,可见明朝人还不清楚乌思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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