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古罗马婚姻不需要任何公共机构认可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婚姻-古罗马婚姻不需要任何公共机构认可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古罗马时期的意大利在基督诞生前后的各一个世纪里,曾居住着五六百万男女自由市民。他们居住在辽阔的土地上,其中心坐落着成群的纪念建筑和私人寓所,就是所谓的城市。另外,生活在这里的还有一二百万家奴和农奴。对他们当时的生活,现在知之甚少。只知道婚姻当时是一件私人事务,但对奴隶们却是禁止的。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3世纪。可以确定的是大多数奴隶处于乱婚状态中,只有少数受到信任成为管家的仆人或是皇帝的奴隶例外,这些有特权的男奴过着一夫一妻的生活,他们的妻子有时是主人恩赐的。
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自由民。他们中的一些人是生而自由的,是男女市民合法婚姻的产物,另一些是私生子,由身为市民的女性所生。还有一些天生是奴隶,最后获得自由。这些人都属于市民,有资格享受风习和婚姻。对我们来说,这种风习似乎自相矛盾。罗马人的婚姻是私人行为,它不需要任何公共机构的认可。新郎、新娘不必在牧师面前宣誓,也不需要书面的证明;没有结婚协议,只有一个新娘嫁妆的证明证实她拥有嫁妆。全部的手续正规,虽然被称为结婚,却没有任何象征性的行为。简而言之,像今天的订婚一样,婚姻是件私事。那么,在遗产诉讼时法官如何判断
男女双方是不是合法夫妻呢?在没有正式仪式或公文的情况下,法官根据一些迹象来做决定,像今天所建立的婚事法庭。都有哪些迹象呢?例如,像嫁妆这种不太明确的东西,或是男人打算要做丈夫的一些行动,像指出妻子的一些习惯行为,或是有人能证明他们参加了这对夫妇的婚礼,并作为见证人。但最终只有夫妻双方才知道他们究竟是否结了婚。
然而,决定男女双方是不是合法夫妻是很重要的。虽然婚姻是件私事,没有书面证明或正式仪式来证实它的存在,但它却具有法律结果。合法
普遍存在结婚送礼的现象。洞房之夜是夫妻交欢的时刻(丈夫习惯了与女奴做爱,很难分清奸污和自愿性关系的区别),出于对妻子害羞心理的考虑,新郎在洞房之夜一般不会碰新娘,但为了弥补他的忍耐,他会在以后像野兽般地对待她。马歇尔和内加认为这是大家公认的,卡斯那也承认这一点。这一习惯在中国也存在。妇女在怀孕期禁止性行为。伊利安和老昆提利安发现这是天生的,因为他们相信动物也一样。既然夫妻双方的性行为是合法的,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有权利甚至有责任用猥亵的言词称赞他们。在一首祝婚诗歌里,诗人承诺新郎会在下午做爱。在婚后,这种大胆的行为可以原谅,但是在其他情况下,白天做爱被认为是极其放荡的行为。
人们为什么要结婚?为了钱(得到一份嫁妆是一种很体面的致富方法),为了后代能继承遗产。有婚姻保障的孩子可以传承家族荣誉。政客们拜访各个家庭,希望他们尽市民义务,保护城市。年轻自负的普林尼适当地补充道:解放有功的奴隶是增加市民人口的另一个办法。
无论是合法婚姻还是姘居,一夫一妻制是约定俗成的。但是一夫一妻制和成双成对的夫妻并不等同。这里我要说的并不是日常婚姻生活的
状况,而是当时的道德准则使得丈夫在不同时期怎样看待他们的妻子。妻子是丈夫的专属品、享有平等权力、是他的女皇?还是如同“忠诚的画像”一样伴随着他?尽管她是在一个更加体面的名声下做他的女仆,或者她永远都是一个孩子,她只是作为婚姻的一个象征物?答案
了新的婚姻道德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我所要说的只是针对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的自由市民,他们来自被视为有教养的富人阶层。我们最好能拿出真实的史料。在意大利乡村,靠土地为生的小庄园主或雇农都结婚。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全
判人们行为的合理性,但是它不能够评判已经存在的制度。婚姻的合理原因已经找到。这包括美好的愿望和虚构的夫妻之间的一致性。在旧法典里,妻子只是市民和一家之主的附属品。而在新法典中,妻子是朋友,是一生的伴侣。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她应该认识到自己天性的低劣,并且服从自己的丈夫。作为丈夫,也要尊重妻子,就像领袖尊重他的随从一样。简而言之,当伦理学家们开始疑惑为什么男人和女人要共度一生,当他们不再认为婚姻只是一种自然现象时,婚姻制度就已经传入西方世界了。
新法典规定:已婚的人们负有责任。相对应地,旧法典中说道:婚姻是公民的一项义务。伦理学老师同样也提醒他们的学生这一责任的存在。公元前100 年,学监可能会对聚集的市民说:“我们都知道,婚姻是烦恼的来源。但是无一例外,人必须结婚,这是市民的责任。”每个市民都被问到他们是否履行了义务。人们虽不认为婚姻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却公开地讨论它。这造成了独身主义的蔓延,形成了“婚姻危机”(我们清楚这种集体的困扰不能仅以人口统计为证据)。在历史学家从事这一研究前,罗马人受到了这一错误思想的困扰。皇帝奥古斯都颁布了特别法律来鼓励市民结婚。
然而婚姻被认为是一种责任,一种选择。它不是为“建立家庭”或是设置生活中的一道程序,而是罗马贵族必须遵循的皇室决定中的一个。他应该进入大众生活还是选择在私人领域增加财富?他应该成为一名战士还是演说家?妻子与其说是他的生活伴侣,还不如说是一次重大决定的对象。她只是一件物品。实际上,两个贵族还能友善地把她推来让去。尤提卡的加图就是那种类型的人。他把妻子借给了朋友,然后又再娶了她,从中捞取了一大笔遗产。一个叫尼罗的人把他的妻子莉维亚“许给”了未来皇帝奥古斯都。
婚姻只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决议,妻子只不过是家庭的一个元素。除此之外,家庭元素还包括孩子、自由人、随从和奴隶。塞内卡写道:“如果你的奴隶、自由人、你的女人或你的随从敢顶撞你,你会生气。”丈夫是一家之主,决定所有的事,统治所有的人。如果他们必须做出重大决定,他会召集朋友来商讨而不是与妻子商量。
丈夫和妻子是一对吗?邀请男人吃饭时也会同样邀请他的妻子吗?从现有资料来看我还不能准确地回答这些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妻子被允许拜访她的女性朋友,但要有女伴的陪同
。
妇女就像成熟的孩子,丈夫取悦她,为的是她的嫁妆和高贵的父亲。西塞罗和他的通信者曾议论过这些青春常在的反复无常的女人。例如,她会趁丈夫管理边远地区的时候离开,改嫁他人。这些女人古怪的举动无疑会导致贵族中政治关系的变动。不用说,女人不可能愚弄或欺骗君主和主人。私通(从莫里哀的著作中知道)不是罗马人观念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话,加图、恺撒和庞培都是有名的奸妇之夫。男人是妻子的主人,如同他是女儿和仆人的主人一样。如果妻子不忠,丈夫不会因此成为他人的笑料。不忠是不幸的,但它与女儿怀孕或奴隶失职一样无关紧要。如果妻子背叛丈夫,人们会认为是丈夫的疏忽,是他无能而让奸夫有机可乘——就像我们批评家
社会很普遍(恺撒、西塞罗、奥维德和克劳狄都结了三次婚),可能在平民中也一样。朱维诺讲到一个女人向一个游历的算命者咨询,她是否应该离开她那开客栈的丈夫而嫁给一个二手服装商人(当时一种兴旺的生意,低层人都买旧衣服穿)。罗马人对《圣经》中占有肉体的观念十分陌生,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与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结婚。多米提安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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