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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个重礼法的朝代,出仕的士人,不管个人品德如何,但是在公开场合,总要摆出“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勿动”的样子。廷臣为了进谏 皇帝,把头磕在地板上大出血的有之,甚至绝食上吊也有之。但很难想象当着至尊之面,像北洋政府或今天台湾地区的议会那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假如这样的 话不但是有碍礼法,更是藐视朝廷的权威和帝王的尊严。
但在明朝“土木堡之变”后的非常时期,明朝的金銮殿上上演过一曲全武行,远甚于台湾地区议会的群殴。由于英宗听信了权奸大宦官王振的话,轻率地亲征 瓦剌,被俘虏了,史书上称“北狩”。——中国历史上,“北狩”的还有宋代徽、钦二帝,明明是自己当了猎物,被“蛮夷”抓获了,应当是“被狩”,可我们老祖 先用传统的阿Q法如此为尊者讳。
国中不可一日无君,英宗的弟弟朱祁钰代行国家元首的职责。后来他在于谦等人的拥戴下,登基做了皇帝,绝了瓦剌以英宗做奇货来要挟明廷的念头,是为代宗。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二十二日,英宗被俘后的第七天
,尚未登基的代宗作为摄政王上朝理事,当时王振也跟着英宗出征,死在乱军中了。受够了这 个大太监鸟气的官员们,这下可以放开嗓门一诉委屈了。右都御史陈镒(都察院主官,正二品)联合大臣提议:王振危害社稷,陷害皇上,
请诛杀其族来安抚人心。
这时候其他大臣哭声震动大殿。——中国文官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有趣现象。这时候一个没有眼力的王振同党马顺站出来呵斥陈镒,他大 概还以为是他所仰仗的王公公当权时期。一帮大臣本来就恨王振恨得想寝其皮食其肉,这下一个王党“余孽”如此不知趣地站出来维护老大的利益,岂不是送上门 来?
给事中王竑愤怒了,他和刑科给事中(给事中是派驻在六部的监察官,类似今天监察部驻各部委的监察官员)曹凯,看到陈镒被王党的人斥骂,且王振当权 时,监察机构形同虚设,新仇旧怨涌上心头。两人揪住马顺的头发,用
牙咬他的肉,大叫:“你以前帮助王振作恶,狐假虎威,现在事情这样
了,谁还怕你呀。”其 他大臣一哄而上,活生生地将这马顺打死在金銮殿上。
反正已经出了人命,这些大臣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索要王振另外的同党毛、王二人。这时候有个太监金英,脑瓜子比马顺活络多了,要害时刻以实际行动来立 功,争取这
50年),镇守浙江的宫中宦官李德上书道:诸臣擅自杀死马顺,等于侵犯朝廷。这样的贼臣不 能再用。——同样是宦官,他和王振有共同的利益,这样的上表不足为奇。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颇有点依法办事的味道,这马顺等三人即使罪该万事,也得由朝廷 下令逮捕,交由三法司审理,再判处相应的刑罚。大臣自己动手将人打死,当然是犯罪行为。我想从古至今,这是个一般人都能明白的常识。
可是牵扯到那么多大臣,一一追究起来,大敌当
法度之严厉性必须让步于现实的政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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