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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南宋豪放派词人辛弃疾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居士,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四风闸村)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
辛弃疾生于金国,早年与党怀英齐名北方,号称“辛党”。青年时参与耿京起义,擒杀叛徒张安国,回归南宋,献《美芹十论》《九议》等,条陈战守之策。先后在江西、湖南、福建等地为守臣,平定荆南茶商赖文政起事,又力排众议,创制飞虎军,以稳定湖湘地区。由于他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故而屡遭劾奏,数次起落,最终退隐山居。开禧北伐前后,宰臣韩侂胄接连起用辛弃疾知绍兴、镇江二府,并征他入朝任枢密都承旨等官,均遭辞免。开禧三年(1207年),辛弃疾抱憾病逝,年六十八。宋恭帝时获赠少师,谥号“忠敏”。
辛弃疾一生以恢复为志,以功业自许,却命运多舛、壮志难酬。但他始终没有动摇恢复中原的信念,而是把满腔激情和对国家兴亡、民族命运的关切、忧虑,全部寄寓于词作之中。其词艺术风格多样,以豪放为主,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其词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典故入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现存词六百多首,有词集《稼轩长短句》等传世。
早年经历辛弃疾生于宋高宗绍兴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的五月十一日(1140年5月28日)卯时,祖上为狄道人,自始祖辛维叶时迁居济南历城。出生时,北方就已沦陷于金人之手。他的祖父辛赞在靖康之变、宋室南渡后“累于族众”,无法南下,遂仕于金国。尽管如此,辛赞却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够拿起武器和金人决一死战,他常常带着辛弃疾“登高望远,指画山河”(出自《美芹十论》),同时,辛弃疾也“两随计吏抵燕山,谛观形势”,不断亲眼目睹汉人在金人统治下所受的屈辱与痛苦。这一切使辛弃疾在青少年时代就立下了恢复中原、报国雪耻的志向,养成了燕赵奇士的侠义之气。
辛弃疾少年时,又曾与党怀英一同受学于刘瞻(《宋史》作蔡伯坚),并称“辛党”。
起义反金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在其后方的汉族人民由于不堪金人严苛的压榨,奋起反抗。二十一岁的辛弃疾也聚集了两千人,参加了由耿京领导的一支声势浩大的起义军,并担任掌书记。
当金人内部矛盾爆发,完颜亮在前线为部下所杀,金军向北撤退时,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在他完成使命归来的途中,听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便率领五十多人袭击几万人的敌营,把叛徒擒拿带回建康,交给南宋朝廷处决。
步入仕途在起义军中的表现,以及辛弃疾惊人的勇敢和果断,使他名重一时。宋高宗便任命他为江阴签判,从此开始了他在南宋的仕宦生涯,这时他才二十五岁。
辛弃疾初来到南方时,对南宋朝廷的怯懦和畏缩并不了解,加上
现实对辛弃疾是残酷的。他虽有出色的才干,但他的豪迈倔强的性格和执着北伐的热情,却使他难以在官场上立足。另外,“归正人”的尴尬身份也阻拦了他仕途的发展。使他的官职最高为从四品龙图阁待制。
人生起落淳熙七年(1180年),四十一岁的辛弃疾再次任知隆兴(今江西南昌)府兼江西安抚使时,拟在上饶建园林式的庄园,安置家人定居。淳熙八年(1181年)春,开工兴建带湖新居和庄园。他根据带湖四周的地形地势,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对家人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因此,他把带湖庄园取名为“稼轩”,并以此自号“稼轩居士”。并且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论盗贼札子》),所以早已做好了归隐的准备。果然,同年十一月,由于受弹劾,官职被罢,带湖新居正好落成,辛弃疾回到上饶,开始了他中年以后的闲居生活。此后二十年间,他除了有两年一度出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闲居。
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其友陈亮从故乡浙江永康专程拜访辛弃疾,两人于铅山长歌互答,称第二次鹅湖之会(即辛陈之晤)。鹅湖之会后,辛弃疾又陆续出山两次做官。
绍熙五年(1194年)夏,辛弃疾又被罢官回上饶,住在瓢泉,动工建新居,经营瓢泉庄园,决意“便此地、结吾庐,待学渊明,更手种、门前五柳”。
庆元二年(1196年)夏,带湖庄园失火,辛弃疾举家移居瓢泉。辛弃疾在瓢泉过着游山逛水、饮酒赋诗、闲云野鹤的村居生活。瓢泉田园的恬静和期思村民的质朴使辛弃疾深为所动,灵感翻飞而歌之,写下了大量描写瓢泉四时风光、世情民俗和园林风物、遣兴抒怀的诗词。
庆元四年(1198年)
嘉泰三年(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他先后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等职。次年,他晋见宋宁宗,认为金国“必乱必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被加为宝谟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并奉朝请。不久后,出知镇江府,获赐金带。
辛弃疾知镇江府时,曾登临北
开禧三年(1207年)秋,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为枢密都承旨,令他速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府赴任。但诏令到铅山时,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只得上奏请辞。同年九月初十(10月3日),辛弃疾病逝,享年六十八岁。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康熙济南府志·人物志》)。朝廷闻讯后,赐对衣、金带,视其以守龙图阁待制之职致仕,特赠四官。绍定六年(1233年),追赠光禄大夫。德祐元年(1275年),经谢枋得申请,宋恭帝追赠辛弃疾为少师,谥号“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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