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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北宋改革家宰相王安石生平 王安石变法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
儒门新秀 判官后裔
天禧五年(1021年)十一月,北宋临江军(今江西清江等地)判官王益官署的后院里,诞生了一个小生命。贺客盈门,人们沉浸在添丁之喜的氛围中,谁也不会料到这个男婴在数十年后,会成为咤叱风云、左右北宋朝政的显赫人物,他就是王安石。
临江镇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王安石这位宦家子弟就读于斯,开始接受儒家思想孔盂之道的薰陶。稍长以后,虽然也博览诸子百家、医、农、艺、文一类书籍,但在小小的心灵里,先入为主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信念,毕竟是影响深远的。在经过长期蕴育以后,终究要升华为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投身实践的精神。王安石中年以后跃登执政舞台,主持翻天覆地的熙宁变法运动,虽有接受历史经验的一面,但就其指导思想和追求的理想境界来说,就是从
天圣八年(1030年)王益调任韶州,随父南下的王安石,进一步开阔了风土人情、民生状况的视野,也增长了官宦生涯、社会问题的识见。但岭南的居留不过三载,就随父守孝而回到了原籍江西临川(今抚州)。十六岁那年又随父至京师候命。第二年王益被任命为江宁(今南京)通判,这是他一生中担任最高的地方官职务。在江宁继续进学的王安石,正在为自己的锦绣前程编织金榜梦,父亲的官职在他眼里算得什么呢?后来他撰写《忆昨涛》,回忆江宁的岁月时写下了“男儿少壮不树立,挟此穷老将安归”“材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等诗句,他以商、周的始祖相比,竟至视父亲为没有出息的“穷老”,慨然表鹏飞万里的青云之志,孔夫子、盂夫子的得志泽加于民的思想,已经在起膨胀的作用了。可是正当王安石踏着书籍堆砌成的天阶想通往月宫折桂的时候,人生道路上的第一次挫折降临到他的面前,王益病死于任上.十九岁的王安石,突然从春风奉迎,锦上添花的顺境,转入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逆境。人生啊!向他展示了另一幅画面.葬父于牛首山下结庐守孝,遂以江宁为第二故乡。经历了“母兄呱呱泣相守,三年厌食钟山薇”的布衣素食的困顿生涯以后,他一刻也不能忍受了,急于往京师赶考。
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应试汴梁,本来可以名列进士第一名的。但枢密使晏殊之婿杨察之弟亦应试,遂由杨绘取得了状元,王安石列为第四名进士。晏殊还对他说了要他度量大些能容人,人亦能容自己的话,王安石很不满身为大臣而如此教人,但他还是考虑到小不忍,则乱大谋而隐忍下采了.这件事对于触发他改革科举重在选拔真才实学的志向是有影响的。
按宋代的制度,中选的进士立即任命为官员,王安石就走马上任到扬州知州韩琦的官署去当佥书判官事,即负责审理案件的职司。到职后的王安石还是勤奋好学,通宵不寐,常常稍作假寐,来不及梳洗就去官府上班。韩琦疑心王安石夜来饮酒冶游,训诫他年轻时应多读书,甚至不分配公事给他。王安石并不辩白,但对韩琦之官僚作风很不满,影响到后来他们的关系。
庆历四年(1044年)王安石居官的第三年,曾回到过家乡,他事母弟还是严格遵循孝悌的原则。这一年,二十四岁的王安石添了个儿子,取名王芳,这是从《诗经·邶风·北风》中借取的,芳是大雪纷纷之貌。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他依恃“六艺”之深。次年,三年的签书淮南判官的任期满了,他又来到京师听候新的任命。正当王安石高中进士与签判扬州之际,范仲淹正好担任副相,在仁宗的动员下,上了“陈十事疏”,发动庆历新政、锐意改革,刷新吏治之际,但新政很快就失败了。此番王安石重临皇城,看到的依然是敝政处处,不象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写的政通人和,百废待举的样子。王安石对时政很失望,他不想按一般官场惯例在京谋求翰林院等接近中枢、易受赏识的馆职,翼求得到较快升迁的机会。而是立志到地方上去考察时弊,寻求改革之道,充实他的治国良策。庆历七年(1047年),他又离开京师,仆仆风尘,来到东海之滨的鄞县(今浙江宁波)充当知县去了。正如他写下的《读诏书》诗说的:“去年东出汴河梁,已见中州旱势强。日射地穿千里赤,风吹沙度满城黄。近闻急诏收群策,颇说新年又亢阳。贱术虽工难自献,心忧天下独君王。”那样,王安石看到旱灾严重,民生艰维和朝政黯淡。他自认为已有救民于水火的良策,但条件不成熟,还难自献.因此,他要到地方去开创业绩和政治声望,以便更上一层楼。
浙东鄞县 初展抱负
庆历七年(1047年),一个年轻的县官采到鄞县,他看到这块滨海的地方,虽然环境很好,但是,百姓同样穷困.一种父母官的责任心驱使他不暇休息,立即考察农田水利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并且马上向上级官员条陈东南百姓饥馑的状况,指出其原因是官员豪绅但知鱼肉乡民,而从不问民疾苦和关心生产的问题.他要从改变这种县官脱离民生实际的弊病做起,因此,组织和带领县吏参加生产和水利情况的考察队,历时十三日,查访万灵乡,育王山、东海滨,芦江、洪水湾、桃源、青道等十四乡,行程数百里,摸清了基本情况后立即着手兴惠除弊.动员百姓不分老少投入水利工程的修治,川渠河港的疏导,堤坝坡堰的兴筑,蓄水泄洪的兼顾,以谋求旱涝两利,有利农业生产的收益.考虑到当地渔农春汛出海捕鱼而青黄不接的困难,王安石决定以常平储粮,低惠贷与农民,秋收还粮付息,这就为渔农解决了春
皇祜元年(1049年),任满的王安石怀着“自怜湖海三年隔,又作皇沙万里行”的惜别和迎接新任务的情怀离开鄞县,再度作京师之行的。等到次年夏天,一度解官回籍,不知出于何故,在题诗陈祁兄弟屋壁之际,突然兴起“千里归来倦宦舟,欲求田宅预求邻。能将孝友传家业,乡邑如君有几人”的归耕退隐的情思。
这当然是以法家人物视王安石所难以解释的,这可能是由于在三年知县的任期内,感受到某些宦海之险恶和改革之不易.它与王 安石在长期的政治生涯中所以屡屡萌露退志和二次罢相前早萌急 流勇退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皇祜三年(1051年)王安石被任命为舒州(今安徽中部)通判.三十一岁就媲美其父的职位,这是鄞县政绩和朝中欧阳修、曾 巩为之称道其贤的缘故。北宋官场的风气之一是京官、外任相互 吹嘘,王安石虽自诩清高也未能免俗,曾写下了“江之南,有贤 人焉,宇子固”这类的文字,二是朝中大员主动举荐有前途的外 任年轻官员,结成某种密切的关系.正是在这种风气下,是年四月,两朝元老文彦博向朝廷举荐王安石,诏命进京面试,以便进 入馆阁任职.这是一次跃进的有利机会.但是,王安石以祖母年 老,先臣未葬,弟妹当嫁,家贫口重难住京师等四方面的理由而 拒绝应试.这样做是王安石故意借尽孝以自重声誉呢?还是真正 因为看到了社会的病根,贫穷是由于兼并,贡粮给朝廷的居然可以位列公卿,我实在不忍看到这种情形,而希望能实现井田旧制, 作为父母官,我是负有责任的啊,而需要进一步在地方上谋求济世良方呢?这个问题,看来两者的成分均是存在的,在王安石看来,时机尚未成熟而宁愿在下面继续摸索改革之道.诗中反映他 为了抑止兼并、稍宽民力以固国本而设想过当年王莽设想的恢复井田制,这当然是幻想,但也说明王安石执着探求改革良策.在 皇祜六年(1054年)他再次拒绝任命他为集贤校理,而回到临川。
至和三年(1056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开封群牧司判官。群牧司是全国马政的管理机构,由包公孝肃为制置使,与司马光 同领判官。但王安石对社会弊病的改革兴趣浓厚,而当时对马政 改革至少兴趣还不大,因此,闷闷不乐.有次,包公借官署牡丹 盛开而置酒赏花,司马光、邵伯温均在座,而王安石终席不饮, 《邵氏闻见录》记述了这件事,它反映王安石志不在此而要签调外任。第二年改任常州知州,到任以后,他又锐意改革.他亲自说 服富绅出钱集资,为子孙万年计而开挖运河,兴修水利.富绅迫 于太守督促而勉强出了些钱,但在背后向上级告讦而调走王安石。王安石临被调走尚不知内情,犹在督导水利,结果,他刚离开,水 利工程就停了。
嘉祜三年(1058年)三月,王安石自常州移提典江东刑狱.这是个刑审、监察兼事劝农的职使,王安石却主要关心民生经济。第 二年上书皇帝“为民请命”,极言茶叶专卖制度与先王之法相违, 与民不便。指出那些以搜刮为能事的官员,会从一切细小环节上来剥掠民财,而茶叶又是开门七件事的民生必需晶.而现在公家专卖之茶不堪饮用,老百姓不得不从私贩手中买高价茶叶。这份奏章起了一定的作用,茶叶专卖在东南取消了.然而,就是这位王安石在几年以后的熙宁变法中,在制订均输、市易法的同时,却加强了对茶、盐的专卖制度,完全转到替国家聚敛民财的立场上去了。
三司度支 万言上书
嘉祜四年(1059年)四月,宋朝任命王安石为直集贤院,几经辞谢,最后还是赴任了。他是年三十九岁,距离二十二岁担任 地方官到现在,已是经历了十八个年头,至此开始了京官生涯。次 年,朝廷以其善于理财,改任命他为三司度支判官,这是个掌管财政预决算收支的要缺。王安石在《上富弼相公书》中说,以前 因为养家之累,不能来京师工作。现在得到厚恩、厚禄,怎么能 够再强调养家的问题呢?由此可以窥见王安石为官品、利禄考虑 进退得失的思想规迹,不过经常用冠冕之词加以掩饰而已。王安 石自进士及第以来,已有二十年的宦海沉浮的历史了,虽然基本上是一帆风顺的。在此期间,他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政治经验与社 会阅历,现在他要在国家政治中心来抒展政治抱负,推行变法,他懂得首先要打动仁宗皇帝。
嘉祜五年(1060年)五月,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简称《万言书》),对北宋中期的内外形势、问题和改革方向、任务作了一个总的考察论析,对于形成熙宁变法的指导思想是个重要的前导,这里约而言其要者。
《万言书》的主要内容:(一)朝廷面临内忧外患,财力穷困、风气日坏、法度不合先前三代之政,说明变法是事势要求;(二)庆历年间范仲淹主持的改革所以失败,在于人才不足,而真正合乎皇帝信赖的几乎没有,这里含有毛遂自荐之意;(三)当务之急在于培养有用的人才,这就要选择对象,而且要有一整套的教养之道,养廉之法,纪律约束,法律制裁,考察、赏罚的办法;(四)当今不能泛泛而学,需要根据国家的要求来培养文武兼能、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五)善于治理财政的,从未以开支不足为问题,主要应通其变,治财要有正确方法;(六)当前朝政的严重问题是从中枢到地方都是奸吏充斥、“狼狈为奸、官官相护、贤者受法律束缚而不肖者逍遥法外的情形必须改变,关键在于得到优秀人才放手使用。
应该说《万言书》中对当时的内外形势、朝廷弊政、社会问题、奸吏充斥、改革之迫切性等方面,都是作了相当深刻的论析的。在王安石看来,曾经支持过范仲淹改革的仁宗皇帝,有可能赏识自己的才能识见而支持自己变法。然而,这种估计错了。《万言书》对于暮年的仁宗,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已无能为力来变革现状了。仁宗只是在嘉祜六年任命曾公亮为宰相、张异、包拯为正副枢密使、司马光知谏院、王安石负责起草诏书的知制诰等一批新人来寄托改善朝政、维护统治以外,已没有可能支持一场新的变法运动了。然而,王安石还不甘心失去仁宗的支持,因为他深知如果仁宗不予支持,他很难抒展改革的抱负。所以,又给仁宗《上时政疏》,明白指出,新任命的并非都是贤才,而当务之急在于“大明法度”、“众建贤才”,绝不能再因循苟安,对时局抱侥幸心理。他警告仁宗皇帝,改变现在的统治危机,莫急于今日,过了今天,恐怕悔之晚矣。在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统治的时代,王安石有这样的卓异的识见,清醒的头脑、敢于犯颜直谏当面批评皇帝的胆略勇气,确实是那个时代地主阶级中佼佼不群、忧国忧君的政治家。然而,仁宗老矣而又生性懦弱,受制于习惯势力和言私利而不言公义之臣的包围。他已不能拔擢王安石来开创新的政治局面了。
当王安石被任命为知制诰的这一年,他已四十一岁,他的母亲吴太夫人为他买了一名美貌的侍妾照料生活。王安石骤然发现 身边多了一名女子,惊问她何以来到这里?回答是一名军将的妻子,因为负责漕运贡输京师的米粮,中途船只沉没而以家资、妻子赔偿公粮。那时一些奸吏常常吞掠公粮而凿沉船只,致使军将受罪。这件事在熙宁均输法实施中得到了一些改革。王安石面对的是法制不善而带来的国家财产的受损和家庭的悲剧。他哪里有心思得别人韵美妇而自娱的心情,立即使他们夫妻团叙,而宁肯损失九十万身价钱.这件事也是见之于反对变法的邵雍的《邵氏闻见录》一书,似非虚构,它从侧面反映了任知制诰时的王安石犹能以身守德,与身任宰相主持变法后的情形有所不同。但是,这件事也反映一年多前还在以家计为虑,而现在地位毕竟突变.能够拿得出九十万文,即相当于二百石白米的代价来购买侍妾,这是很值得深思的。
江宁守孝 冤诬杜鹃
嘉佑八年(1063年)三月,仁宗病逝,侄赵曙继位,是为英宗。不久,朝臣中以拥护英宗尊其父为皇父与否,而发生了所谓“濮议之争”,分成不同派别,影响到对熙宁变法的态度与王安石的处境。同年八月,母吴太夫人病故于京师,王安石辞官扶灵柩归葬江宁,结庐守孝。三年中,一度虽有旨见召入京,但韩琦、文彦博先后当政,是以王安石不为英宗见重而不就。在此期间,他仍在考察时弊而蕴育一个大有为于当世的改革方略。
在王安石居宁的日子里,反对改革的声浪却在针对他给仁宗的两次上书,而在朝廷内外推波助澜.这是因为他针砭时弊,揭露当朝大臣中软弱者不敢为皇帝捍卫法度,而一些强悍的大臣则是挟天子的命令来做坏事,一些监察御史却不敢与之抗礼,奉命起草诏书的不能提出存在的问题。王安石的这些揭露,探深地刺痛了执政者和一些同类的佞臣,这就使他不能不成为“众矢之的”了。有的人预见到王安石会走上执政舞台,所以拚命造谣中伤以阻止他的上台,其时就出了一件杜鹃先知天下将乱的怪事.据属有一天,邵伯沮过洛阳的天津桥,听到杜鹃的啼声而闷闷不乐,同行者问他何故,他则回答说,洛阳从来没有杜鹃鸟的,现在杜鹃哀鸣,是预告人们不用两午时间,皇帝就要重用南人为相,天下将要大乱了;问他有何根据呢?回答是北鸟南飞天下太平,现在杜鹃自南而北,所以天下将乱.这种利用候鸟南北飞鸣而和所谓社会动乱联系起来,编造政治谣育的目的,是企图用谣言来左右皇帝旨意,阻止改革者上台和改革的进行,为北人掌握相权鸣锣,动员群众的舆论来扼杀变法.其用心是极为阴险的,这在当时是富有欺骗性的。但是,正因为这是一种假托,就缺乏生命力。而一切改革,不论是为历史开道的洪流或是逆流,总不是谣言所能遏止的.造谣者的直接靶子当然是对准王安石,一计未成就另生一计.于是,假托苏洵之名而撰写《辨好论》的文章,又公开攻击王安石为“大奸惹”.后人考证又是邵氏手笔,反映在熙宁改革前北宋朝廷上下的政治斗争已经极度尖锐,改革正是这种社会gr级矛盾和统治内部矛盾的产物,咒骂倒是促成了新皇帝的注视王安石而加速其上台。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英宗逝世,赵顼即位,是为神宗。他在太子时已读过王安石的《万言书》、《上时政疏》等政论文章,感到这是个人才。因此,即位不久,闰三月任命王安石知江宁府,以病辞;乃以知制诰知江宁府再命,王安石就重返政治舞台了。第二年(神宗熙宁元年),授以翰林学士称号,召其越级入见皇帝对策。这次谈话深得神宗皇帝的赏识,事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条陈目前政治形势、内外矛盾、朝政失修、社会弊病,对之作了深刻论析,其要点是:批评累朝君主因循弊政,脱离政事,不与智能之士议政,一切制度、官职名实不符,任官不分清浊,正确的识见不为见重,各路监司不通察检之道,吏部无考勤之法,裙带关系位列显职,真才实学反受捧斥,守边御敌无有为将士,科举不取经世济时之才,学校缺乏培养有为人才之法;农田水利失修、赋役苛重而不知救济,边兵垂老而不知更新训练;宫卫尽市井二流之徒,宗室升迁唯亲,治理财政无方。他指出累朝皇帝但知畏天命、畏议论,苟安于对外的妥协忍让,而现在应当认识天命是不会长久的,那么,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这道奏札确实比两次上仁宗书要广泛、深入、具体、切中要害碍多。实际上这是熙宁变法的总论纲和设计蓝图.对策时王安石要求神宗以尧、舜、文王、唐太宗为榜样,表示自己愿如周公旦、魏征一样辅助明君开创大业与励精图治.这一席谈话和一道于无声处听惊雷的“百年无事”札子,深深地震动了居安不知危的神宗的心灵,坚定了这位年轻皇帝的改革图新信念,奠定了熙宁变法的思想基础,也奠定了王安石与宋神宗的君臣精诚合作推行变法的政治基础。北宋的历史即将展开新的一页了。
熙宁变法 功乎过乎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即副相)兼新建立的制定与实施新法的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副主事,标志着熙宁变法的开始.二十多年来的地方官员开始的社会改革的实践,使王安石日益深刻地感受到这场改革的重大意义.它不仅与自己的政治抱负与政治命运联系在一起.更是与国运兴衰,民生顺逆联系在一起。他现在既不能逃避现实,回到耕读和孝梯的领域里去,也不能瞻前顾后,走走停停,他现在已是如过河卒子那样,在计谋与胆略的凭恃下拼命向前了.在受命之前,他还可以从容思虑、纸上议政,而一旦相权在握,他只有夙夜匪懈去制订一项一项新法,去一步一步实施新法,将变法进行到底了。
早在提出“百年无事”等几个札子里,就早巳提到累朝因循旧制、理财无方而得出改革必须以理财为先的结论.在执相以后 颁布三司条例的奏议中,更是明确指出要通过理财采达到节省均 输劳费、去除重敛、宽裕农民、民财不匮乏和国用丰足为理财主要目的.因为这与整个变法要改变“积贫积弱”面貌、实现“富 国强兵尸总方针,总目标联结在一起,与改革其它领域的旧的体制、旧的面貌联结在一起。因此,纵观熙宁改革过程中,无可否认经济领域的推行改革,改变旧制居于压倒一切的中心地位。了解这点,对于深入了解王安石的改革方略租变法实际进程是非常重要的.他表明在历代任何一次社会改革中,联结于上层建筑一切领域的经济领域的改革,总是居于第一位的。
均输六路 贸利八方
熙宁二年(1069年)七月,宋廷颁布第一项改革法令,诏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命条例司拟定章程,并任命薛向为总管六 路均输和平准的发运使.均输原来是转输各地贡品、调节四时丰 歉的一种制度.汉代桑弘羊和唐代刘晏掌管财政,把均输与理财 贸利联结起来,开辟丰足的财源.王安石看到贡物盲目集中京师, 造成积压过多,物价下跌不敷运费,而有的物资则供应不足的情形.他总结历史经验,提出治理财政不可以没有一定原则,方针与方法,不可以放任商品自由流转,不可以不讲策略来控制商品、货币的流通量,来调节市场价格,这些就是条例中说的义、均,通、制、术的含义.当时,朝臣中有人责问他,你不是要使皇帝成为施行尧舜之道的贤君吗?怎么能以利为先,作为理财的原则呢?王 安石的回答是:为国家谋利,就是圣贤之道,就是最大的原则.均输法和其它新法中正是渗透了为国家谋利是圣贤之道的指导思想.而当时反对言利而变法的一些元老大臣,正是在变法宗旨与内容上不能苟同王安石的这种主张.其中司马光虽与王安石私交很好,但在变法的一切方面,他公开向神宗表明:臣与安石犹冰炭不可共器,寒暑不可同时!”他决不同意变法以敛钱为最高原则。 从“议政”到跨开新法的第一步时,人们对于王安石标榜的为国 为民而效法先王圣贤之道的内在的含义,才算透过字面的“圣贤”的光环,而看到了“官利”的实质.随着改革进程而愈来愈 看清为国家言利后面隐藏着的东西是什么。
神宗给予均输、平准大权独揽的薛向以自己组织班子、了解六路财政物资底细并进行调配的权利,给予了解朝廷从不公开的库存状况与国家年度预决算计划的权利,并且从内库拨出五百万缗(缗是一两银,一石米、一匹布、一贯钱的混称的计数单位)和上供米三百万石为本钱.王安石在制订的均输法章程中明确规定“徒贵就贱”为均输宗旨.这句话的意思是避开物价贵的甲地而到物价贱的乙地去采购京城需用的商品物资,同时要贯彻避远就近的原则,以减少劳费支出。这看起来很正确的宗旨,但在实施新法过程中却出现了不少弊病:一是奸吏借徒贵就贱而变成贱买贵卖,运至高价之地从中营私舞弊:二是在打击大商人的名义下,巨贾勾结奸吏,从事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操纵流通购销渠道,中小商贩最受其害,三是东南六路百姓最受均输统购之害.王安石一次就令六路六百万石贡粮中之一半改纳现钱,农民被迫出祟二石之米以交一石之货币钱粮给国家,民怨沸腾,莫此人为之钱贵谷贱为甚.这就是王安石说的货币与商品流通量不可以不用权术的写照,四是薛向派遣耳目刺探州官隐私,然后勒索钱财物资,使人人自危,五是在国家垄断商品流通渠道的情况下,农产品,手工业产品,矿产品得不到正常流通,严重阻碍商品,货币经济之发展。均输法就在朝野反对声中告终。原来立法的“良图”,结果变成了奸商贪吏侵吞民财的渊薮。当然,实施中的弄奸问题薛向首先应负罪责的.薛向在雇募私船承包运粮方面减少了损耗。这一点应该看到,另外还应看到包庇薛向罪责的还大有人在。
青苗农贷 夏秋两税
熙宁改革前广大农村小农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是高利贷正吞噬着小农,成为势家豪族地主摧残兼并自耕农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一点,久任地方官的王安石是完全了解的。所以,他早就制定了理财以农事为先,农事以去民疾苦,使之不误农时的论见。而农村高利贷与兼并的结合,正是把小农的手脚捆绑起来,使之动弹不得.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王安石制订与颁布的青苗法,就其原先的本意来说,就是要使农民从私人高利贷的束缚下摆脱出来,解决农民青黄不接时的困难,使之不误农时而又减少兼并的威胁.就这个变法意图来说,是应当给予肯定的.青苗法不同于陕西李参的买青苗,也不同于鄞县时的低息农贷解决渔农出海捕鱼苗青黄不接的口粮困难‘更不同于唐代刘晏在农民青黄不接之际,增加一笔青苗税以解决国家财政的困难。它是包含着貌似农贷而实际上主要是理财聚敛的内容。
青苗法的具体内容包含着资金来源,结保借贷与按户等定额的原则,具体发放与收回贷款日期,贷款实际年利率以及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弊端与客观社会效果等几方面,兹约而言之。
北宋原来在地方设有常平仓,供灾年放赈、借贷和调节粮价年久失去作用,熙宁变法即移作青苗给资本钱.规定农村五等主户结保申请借贷,五等户一千五百文,以上分级为三千、六千、一万、一万五千文,一年分夏秋两次借还:夏料正月三十日前发放,秋料五月三十日发放并回收夏贷,从名义年串定为二分,实际按借还两次,实际使用期九个月计算年利率为五分四,殷实户多借之贷款三分起息,实计八分一厘,加上陈米借出,新麦偿外,折计现钱等手法,实际利息高达二至三倍之巨,城镇坊郭户结保申请抵押借款,由于青苗法采取普遍摊派贷款和吏胥,豪富与奸商相勾结,控制青苗钱借还过程中的谷物市价而使农户深受其害.不少农户不能如期还债,或受追比监禁,或举新债还旧欠而积欠愈多永无尽期,或落入私家高利贷之手而被兼并田屋,破产流离失所,时人指责青苗法不过是增加在农民头上的夏秋两笔税而巳.新法实行才半年,副相张方平被贬官前,极育青苗之害,元老韩琦两次上书言青苗扰民,司马光说青苗法名曰便民,实质害民。神宗为之忧蹙,欲大用司马光.王安石说:光所说都是损害新政的话,所往来的都是反对新政的人,如欲用他,岂非鼓励别人反对新法吗?司马光也力辞军事副首脑之任命,劝神宗如能裁撤新法机构,废新法官员,不行青苗等法,即使不用我,我也受赐多了。不能不看到,王安石制订的青苗法,不过是用国家普遍摊派的高利贷去取代私人的局部的高利贷,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这就势必摧残小农,而所聚财富不仅无益再生产,反而使农民破产失地.这就是“民不加赋面国用足”和“散惠兴利”、“公家无所利其入”的真相。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一开始就始终处在不断捧斥旧官员,任用新官员的党争逐步激化的过程中.王安石迫于竞争与国富压力而以退为巩固权位,年轻的皇帝不能不依靠他。
农田水利 泽布九州
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奖励提出建议的官民,清查荒地,制定整治河道规划和鼓励农民出钱兴修水利,发展生产.新法主要内容为:实行“垦户责任相保”制度,鼓励垦荒,五年免税,兴修沟渠陂塘以提高捧洪蓄水灌溉之能力,引河水淤泥溉田以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实行对水利官民考绩奖惩制度,建立淤田司,浚河司拨给经费以管理。
在官民结合共同努力之下,新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唐、邓、妆,襄诸州荒田得到开发,安置了大量流民,金州县民葛德出私财修成长乐堰受封赏,都水丞俞充提倡淤泥法改造良田八万顷,治理黄河方面也取得了开二股河分洪,使用李公义、黄怀信献制之“铁龙爪”,“浚川耙”新工具而使疏导黄河淤泥的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贯彻这项新法实施中也积累了一些历史经验,主要为:一是引潦入海,排涝夺得良田四千二百余顷,二是以工代赈,淮东转运副使蒋于奇雇民工百万,修扬之三十六陂,溉田九万顷,活民八万四千,三是石门创口开渠至三限口与白渠会合,溉田三万顷,还有其它许多具体成绩.自熙宁三年至九年,共兴修水利工程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这是熙宁变法中真正于民有利而取得较大业绩的一项新法.宋廷并未从中聚敛,相反的是拨出了一定的经费,而神宗出内库钱赞助铸造铁龙爪等大批当时来说是新式疏治黄河之工具,可为难得的封建君主.当然,新法更多是靠民力民财,而国家投资不多。
省兵置将 厉行保甲
在新法实行的第一年里,王安石还裁减禁军,归并军营,缩减编制,整编多余军官以及缩并殿前指挥等“省兵”措施。这次整军活动的结果,使熙宁年间的禁军总额从六十六万,缩减为五十六万左右.与此同时,精简军队也及于厢兵。
熙宁三年(1070年)是变法的第二年,发生了许多与王安石及新法关系重要的大事:首先是作为立法与新法实施的独立机构,皇帝命令建置的三司条例司被裁撤,将有关职能与人员划归中书省及司农寺掌管.这个机构的兴废是权力斗争的产物,反对变法的朝臣旨在削弱王安石独掌变法的权力.但改革既要进行下去,就势必要给王安石以更大权力。是年十二月韩绛、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
是年七月,经略使蔡挺以所辖泾,渭、仪,原四州义勇万五千名分为五部,置将统率。神宗准予在各路推广,这项新法是后来形成“置将法’的开始,改变了百年采将不知兵的旧法。十二月,宋廷下令废止军队长年不断调防的“更戌法”,使军队在将领统率下相对稳定地驻防地方,有利于训练和提高战斗力。
是年十二月颁布“畿县保甲条例”,主要内容为,一是确定十家为保,五保为大保,十大保为都保,选择殷实上户担任保长的组织法和阶级厩剐,二是确定保甲承担值夜,捕盗义务及连坐法,三是定期轮训保丁和大保长,四是定期考绩,选拔奖励有功人员.熙宁五年部分保丁取代厢兵之巡检职务.熙宁八年(1075年)全国保甲由司农寺改隶兵部,归枢密院统一指挥。
截止熙宁九年(1076年),京畿及各路在编的保丁约计六百九十三万余人,正规受训者约五十六万人,说明保甲法是得到切实施行的.由于保丁是无偿义务兵役,劳役和
免役法兴 国库充盈
是年十二月宋廷颁布免役法条例.旧差役法按农村五等主户分别承担州县衙门及乡里之职役与力役,从事管理府库、粮仓,运输贡品、征收赋税、充任弓臂手。壮丁及一应劳役之事。由于衙前、里正,誊长等职役事属基层政权职能,向由上户轮充,以赔累破产危及农村之阶级基础.故王安石制订免役法,按五等户尉出钱免役(或募役);并规定愿不服差役之官户;单丁、女户、寺观户也一律减半出助役钱.实施过程中又改以重定资产等级或以田税、籽种敷定缓纳免役钱外,加纳二分免役宽剩钱,又增收千文之五的头子钱.据熙宁九年收入免役钱一千零四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贯,对照主户数的每户每年纳一贯,是年支出募役钱六百四十八万七千六百八十八贯,实存宽剩钱三百九十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贯,则宽剩率达百分之六十,远过二分之数.熙宁期间免役法弊端最多.侍御史周尹指出出钱未能真正免役,民间输役一切如旧,天下都说朝廷聚敛,不无疑怨.其实是民怨沸腾,这就揭露了王安石说的免役法均平如一,减轻了农民负担是欺骗。免役法的实质内容,是王安石将原来敷年一次轮流之差役,变成年年应承担之普遍差役制,借以去除上户之特殊负担,并按普遍差役向全体主户征收免役钱和助役钱,除一部分用于雇役以外,使国家每年增加现金免役钱收入。不难看出,王安石先是普遣摊.派不同等级之差役,逼迫农民与助役户按雇佣劳动特殊商品之市场价格,用货币赎回强迫自己提供之·无偿劳动力。变法官员胥吏,就是通过将户资产任意升筹的办法,以提高征收无偿劳动者的绝对劳动量的货币颤,又通过压低雇募劳动者的支付颤(甚至到后来分文不给),来达到扩大国库与地方府库净收入之目的.盆就是所谓理财有其法。奖赏有其术、实际为国富,官富服务的免役法的本质和真相.这就在实践上无可避免地必然产生一系列社会悲剧后果,差役法时担任主要职役之上户,现在仅仅支付有限之免役钱颤而将破产之厄运转嫁于下等户,而得以逍遥役法之外,另一方面广大下户农民成为普遍劳役法之勒索财富的对象,被逼得拆屋卖妻,家破人亡,而国库、府库及官吏私囊则充斥财富,以钱满为患:社会市场银贵谷贱,农夫无隔宿之粮,何来再生产之能力,社会阶级矛盾达于沸点。王安石对此归咎于吏缘为奸,他不肯承担这是他把免役法作为理财手段的必然结果之罪责,而说什么“百姓卖屋纳役钱,臣不能保其无此”,强调变法前亦有此现象.然而,他不敢承认差役法衙前役使少数上户破产,而现在则是大量下户流离失所的事实。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废除以空洞的华而不实的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即要求考生联系当前实际采参加经义策论的考试.这就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从而扩大了考选名额,使一大批新进之士采取代反对改革的旧官。同年秋,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不能不看到,九百年前我国已有了从实际出发的科举、学校制度.当时也存在投书于王安石名下营私附党的幸进之徒,最终破坏了变法。这年秋,王安石刊刻儿子王芳的策论文章出售于市,果然使神宗觉察而录用为祟政殿说书的潜在目的.一向标榜狷介清高的王安石在革新科举制的同时,又小施权术杷儿子王芳安插于皇帝左右
同年八月,在王安石的支持下,曾在熙宁初进《平戎三策》的原州治刑狱曹官的王韶.被任命为独挡西夏军事方面的洮河安抚司主管。此后,王安石与王韶之间一直保持着指导的特殊关系.这是王安石要为“强兵”找到可靠的执行者,同时,也把相权伸进了军权领域,不难看出他是有私心的。
同年十月颁布任子法,要求对官员子弟同样贯彻择优录用原则,以克服恩荫之滥的弊病;联系王安石为儿于王芳谋捷径的做法,又不能不看到其言行不符,这是变法一定要失败的先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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