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誊录制度确立于什么时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宋朝-誊录制度确立于什么时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誊录制度确立于什么时候
北宋时建立和健全的各项保密制度,在后世的科举考试中,一直沿用下来。这些做法,即使在今天的各种重要考试中,仍然是适用的。
涵义
所谓“誊录”,就是抄写试卷,是宋朝用
历史
科举制度建立之初,虽然遵循分科考试、择优录用的一般原则,但在具体操作上,还保留着一些前代察举制度的遗风,达官贵人、社会名流的推荐和考生本人的才情声望,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录取结果。这种对卷面成绩和考生素质的综合考量,比较人性客观,隋唐科场因而涌现了一大批德艺双馨的人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渐露端倪,高官显宦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贪污贿赂、任人唯亲
“糊名”,又称“弥封”或“封弥”,就是在考试结束后,将考卷上填写的考生姓名、籍贯等基本信息用纸糊起来,以保证阅卷的公平,防止作弊。据《新唐书·选举志》记载,武则天“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判之糊名,自此始也。”唐代笔记《隋唐嘉话》在谈到糊名制的起源时,也有类似记载。但是,此时的糊名法,还只是用于“吏部选人”,即吏部考查官吏之时,而且试行不久就因为各种阻力而撤销了,因而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也没有推行于科举考试。
北宋科举制度逐渐完善。淳化三年(992),太宗采纳陈靖的建议,在殿试中首次实行“糊名考校”。此后几十年,糊名法自上而下,逐渐向科举考试的各个层级浸透,其管理与规则也愈趋严密。咸平二年(999),糊名法推行于省试,但并未任命专职的官员,而是由考官兼任封弥官。景德四年(1007),省试始任专职的糊名官,进一步加强了糊名工作的人事管理。
此后,真宗对宰相王旦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由此可见,北宋统治者颇以糊名法自得。当时的社会反响也很热烈,“有艺者”,即有能力、有才华的考生对这项政策是比较欢迎的。
明道
糊名法实行以后,科场规范严密了许多。但是,某些考生通过在试卷上做标记、写暗语等方式,提醒阅卷者自己的身份,徇私舞弊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科举考试又实行了“誊录法”。所谓“誊录”,顾名思义,就是将考生的试卷全部誊抄过录一遍,阅卷者只能看到誊抄过后的试卷,彻底杜绝了通过字迹、暗语等给人情分的可能。和糊名法一样,誊录法也经历了一个自上而下的推行过程。景德二年(1005),誊录法初行于河北举人的殿试;大中祥符八年
北宋“糊名”和“誊录”非常严格,作弊者请托无门,考官要格外打压或抬举某位考生,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由此产生了一大批科场佳话,其中,以郑獬和李廌的经历流传最广。
原文出处:http://www.6704.net/culture/zgwh/46686.html
以上是关于宋朝-誊录制度确立于什么时候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宋朝-誊录制度确立于什么时候;本文链接:http://gazx.sd.cn/qwqs/187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