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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1907年7月24日:第三次日韩协约
第三次日韩协约又称为第三次韩日协约(朝鲜语:제3차한일협약)、丁未七条约(정미7조약),是日本与韩国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第三次日韩协约又称为第三次韩日协约(朝鲜语:제3차한일협약)、丁未七条约(정미7조약),是日本与韩国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海牙密使事
1907年7月24日,在汉城的
第一条韩国政府接受统监指导改变施政
第二条韩国政府制定法令及重要行政上处分必先经统监承认
第三条韩国之司法事务从普通行政事务之中区分
第四条韩国高等官吏之任免由统监同意方可实行
第五条韩国政府任命统监推荐之日本人为韩国官吏
第六条韩国政府未经统监同意不得聘请外国人
第七条废止明治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签署之日韩协约第一项
明治四十年七月二十四日统监侯爵伊藤博文(印)
光武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印)
该协约还附有秘密《备忘录》,其要点如下:
一、除保留一个大队兵力担任皇宫守卫外,其余韩国军队全部解散
二、韩国政府应任命日本人担任各部次长(相当于副部长),内务部警务局长、内阁秘书长、各部秘书官及各道事
三、韩国聘用的一切顾问,均予解聘
四、由日本人和韩国人共同组成最高法院由日本人担任院长和总检察长;3个高级法院,由5个日本人分别担任审判官、检察官和书记官,8个地方法院,由日本人担任院长和检察长;131个区法院,审判官和书记官中各有1个日本人
五、新设9个监狱,由日本人任典狱官
因乙巳五条约已失去外交权而沦为日本的保护国的大韩帝国(대한제국),再因此条约而致高级官吏任免等大权落入韩国统监(한국통감)手中。至此朝鲜的内政完全落入日本的管辖之下。在非公开场合,也标志着大韩帝国军队的解散,以及丧失司法权与警察权。
海牙密使事件,又称海牙特使事件(韩语:헤이그특사사건),是指1907年大韩帝国皇帝高宗李熙派密使前往荷兰海牙,企图在第二届万国和平会议(海牙和平会议)上揭发日本侵略韩国的真相,并呼吁欧美列强出面干预以恢复韩国主权的一次外交活动。
《乙巳条约》签订后,韩国沦为日本保护国,高宗皇帝寄希望于西方国家,于是派李相卨、李儁、李玮钟3人作为密使携带皇帝亲笔信参加万国和平会议。但在日本的阻挠和列强的漠视下以失败告终,李儁愤死海牙,高宗被逼退位。
海牙密使事件表明了当时欧美国家对日本侵略韩国的认可态度,加速了日韩合并的进程。
原文出处:http://www.6704.net/history/sjlssj/26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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