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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法国的政治体制
法兰西共和国(简称“法国”(Fr
现行第五共和国宪法系1958年9月公民投票通过,10月4日生效,是法国历史上第16部宪法。曾进行过多次修改。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总统任免总理并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但一年内不得解散两次;可
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暂行总统职权。
实行两院制,由法国国民议会和法国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名议员,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本届国民议会于2017年6月选出,议长弗朗索瓦·德·鲁吉。
参议院共348席,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6年,每3年改选1/2。本届参议院于2014年9月改选产生,右翼获得多数席位,议长热拉尔·拉尔歇(Gérard Larcher),属共和党。
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司法管辖体系,即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负责公民与政府机关之间争议案件的行政法院。
普通法院有三类:1、专门法庭(包括儿童法庭、负责处理雇主和职工之间纠纷的劳资调解委员会、审理商人之间或商业公司之间争端事件的商务法庭和社会保险法庭)。2、民事法院。3、刑事法院(包括判决轻微犯罪案件的警察法庭、判决轻罪案件的轻罪法庭、判决重大刑事案件的重罪法庭)。
普通法院系统纵向上又分为四级:初审法庭、大审法庭、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是最高一级司法机关,负责受理对35个上诉法院所作判决的上诉。院长居伊·加尼韦(Guy KANIVET)。
行政法院是最高行政诉讼机关,下设行政法庭。行政法院对行政法令的合法性作最后裁决,并充当政府在制定法律草案方面的顾问。
法国的检察机关没有独立的组织系统,其职能由各级法院中配备的检察官行使。检察官虽派驻在法院内,但行使职能独立于法院。检察官的管理权属于司法部。最高法院设总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上诉法院设检察长1人,检察官若干人;大审法院设检察官1人,代理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若干人。
法国实行多党制,主要政党有:“共和国前进”运动(La République En Marche!)执政党、法国共产党、民主运动党、民主与独立派联盟、国民阵线(Front National,简称FN)、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简称PS)、共和党(Les Républicains,简称LR)。
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1977年12月21日出生于亚眠,24岁加入法国社会党,2012年被时任总统奥朗德任命为爱丽舍宫副秘
总理爱德华·菲利普:1970年11月28日出生于法国鲁昂。先后就读于巴黎政治学院和法国国家行政学院。曾担任律师、勒阿弗尔市副市长、市议会议员,2010年起任勒阿弗尔市市长,2012年当选国民议会议员。2017年5月15日出任马克龙总统首届政府总理,后在6月19日政府改组中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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