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小:海昏竹書《詩》異文小札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抱小:海昏竹書《詩》異文小札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抱小:海昏竹書《詩》異文小札
海昏竹書《詩》異文小札
抱小
頃獲讀朱鳳瀚先生《海昏竹書<詩>初探》(收入朱鳳瀚、柯中華《海昏簡牘初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12月)一文,給我們帶來很多新知,現在僅就《詩》中異文的一些問題,簡單地談談看法,零雜瑣碎,殊無系統,聊備忽忘而已。
釋字問題《詩·小雅·無羊》“九十其犉”,“犉”,海昏竹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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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頁),為整理者據原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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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隸定,其實此字應該就是見於《說文·生部》的“甤”字,“犉”,如匀切,日母文部;“甤”,儒隹切,日母微部,古音極近,以致異文。海昏《詩》頗多類似的陰聲、入聲字與陽聲字通用的現象,如《詩·小雅·无羊》“不騫不崩”之“騫”,海昏竹書作“齮”(109頁);《詩·小雅·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海昏竹書作“偏發其仕”(108頁);《詩·小雅·斯干》:“噲噲其正,噦噦其冥”,海昏竹書作“款=其正,爨=其瞑”(108頁);《詩·小雅·庭燎》“鸞聲噦噦”,“噦噦”,海昏竹書亦作“爨=”(107頁)。《詩·檜風·素冠》“我心蘊結兮”,“蘊”,海昏竹書作“揻”(106頁)。
誤字問題1.《詩·大雅·棫朴》“勉勉我王”,海昏竹書作“海=羞王”(89頁),“海”、“勉”聲近,古音之部、文部二部相近(可參陳劍《甲骨金文舊釋“尤”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羞”當作“義”,“義”、“我”聲近致異;
2.《詩·大雅·大明》“牧野洋洋”,海昏竹書作“牧野平=”(89頁),“平”字失韻,當作“羊”;
3.《詩·大雅·崧高》“亹亹申伯”,海昏竹書作“再=申伯”(91頁),“再”疑是“每”之誤寫或為整理者之誤釋,“再<每>=”與“亹亹”音近致異。
4.《詩·小雅·正月》“民之訛言”,海昏竹書作“民之仙言”(107頁),“仙”應為“化”之誤;
5.《詩·小雅·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海昏竹書作“偏發其仕”(108頁),“仕”疑為從“土”聲字之誤;
6.《詩·小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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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幽幽南山,如竹苞矣”,海昏竹書作“幼=南山,如竹誃矣”(108頁),“誃”字於韻不合,未審何字之誤。
7.《詩·小雅·无羊》“矜矜兢兢,不騫不崩”,海昏竹書作“矜=競=”(109頁),“競”字於韻不合,應為“兢”之誤寫或為整理者之誤釋。
8.《詩·魯頌·泮水》“角弓其觩”,海昏竹書作“角弓其解”(86頁),“解”字於韻不合,應是“觩”之誤寫或為整理者之誤釋。
9.《詩·大雅·桑柔》“菀彼桑柔”,海昏竹書作“若皮桑柔”(90頁),“若”當為“莙”,“莙”與“菀”音近致異,此猶《詩·小雅·菀柳》“有菀者柳”,海昏竹書作“有莙之柳”(98頁),可為其證。
10.《詩·大雅·生民》“誕實匍匐”,海昏竹書作“延實妖服”(90頁),原整理者“妖”下未括注,亦無說。“妖”當作“妋”,“妋”、“匍”聲近致異,若“妖”字則與“匍”聲遠而不可通。又案“妖<妋>服”與“匍匐”之異文或作“扶服”同。如《詩·邶風·谷風》“匍匐救之”,《禮記·檀弓下》引《詩》作“扶服救之”,《漢書·霍光傳》引《詩》作“扶服捄之”(參朱起鳳《辭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2262頁)。又北大竹書《妄稽》簡70亦有“不能寧息,尚(上)堂扶服”語(“服”,整理者誤釋為“非(扉)”,此據陳劍先生改釋爲“服”,見陳劍:《妄稽》《反淫》校字拾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850,2016/7/4。)
括注問題《詩·大雅·緜》“捄之陾陾”,海昏竹書(89頁)作“救之荋=”,整理者將“荋”括注為“而”,不知何意。又《詩·小雅·沔水》“鴥彼飛隼”,“鴥”,海昏竹書作“穴”(95頁),未括注;“匪兕匪虎”,海昏竹書作“非雉非虎”(98頁),“雉”未括注。海昏竹書皆當從《毛詩》括注為“陾”、“鴥”、“兕”。
此外,海昏竹書《詩》有些異文不同於《毛詩》,當各依本書,不可牽合,此點尤其值得注意。如《詩·周頌·噫嘻》“噫嘻成王”,海昏竹書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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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91頁),整理者將“於”括注為“噫”,不可從。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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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即“憙”字。“於憙成王”其文例猶《詩·周頌·武》之“於皇武王”,陳奐《詩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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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傳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864頁)云:“皇,美也。”而“憙”亦可訓為“美”。檢《廣雅·釋詁一》:“皇、熹,美也。”王念孫《疏證》云:
皇者,《爾雅》:“皇皇,美也。”《白虎通義》云:“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人之摠,美大之稱也。”《周頌·執競篇》云“上帝是皇”。
熹通作熙,《堯典》“有能奮庸熙帝之載”,《史記·五帝紀》作“美堯之事”。
是“於憙(熹/熙)成王”、“於皇武王”,文例一致,皆歎美成王、武王之辭。
又如《詩·大雅·韓奕》“奕奕梁山”,海昏竹書作“義=梁山”(91頁);《詩·大雅·卷阿》“君子之車”,海昏竹書作“君子之與”(91頁),《詩·小雅·車舝》“間關車之舝”,海昏竹書作“簡丱與之轄”(94頁),整理者將“義”括注為“奕”、“與”括注為“車”,皆屬不必要之有意趨同,下面分別加以解釋。
我們認為,海昏竹書“義=梁山”,其“義=”可讀為“峨峨”,與《毛詩》屬於義近的關係,而非音近假借。
我們知道,傳世文獻的“車”,出土文獻多作“居”,如《詩·邶風·北風》“惠而好我,攜手同車”,阜陽漢簡《詩經》作“攜手同居”;《詩·鄭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車”,海昏竹書作“有女同居”、《詩·檜風·匪風》“匪車嘌兮”,其“車”字,海昏竹書亦作“居”(106頁),而《詩·小雅·采芑》“其車三千”,海昏竹書作“其居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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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頁),由此可見其用字習慣的一致性。因此我們認為,海昏竹書“君子之與”、“簡丱與之轄”,兩“與”字並應讀為“輿”。《詩·秦風·車鄰》“有車鄰鄰”,海昏竹書作“有輿令=”(103頁),其不作“有居令=”,而作“有輿令=”,則可以作為旁證,可見二者之有別。
又《詩·大雅·桑柔》“大風有隧”,海昏竹書(90頁)作:
抱小:海昏竹書《詩》異文小札
整理者未將“列”字括注。
案《毛詩》之“隧”為形況之辭,“隧之言迅疾也”(說見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七,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167頁)。我們認為此“列”字即“烈風”之“烈”(可參蔣玉斌《釋甲骨文“烈風”——兼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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