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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蒲松龄远祖蒲居仁族属生平补考
《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曾为其族侄所编纂的《族谱》作序,其中提到“吾族为般阳土著,祖墓在邑西招村之北,内有谕葬二:一讳鲁浑,一讳居仁,并为元总管”,是蒲氏远祖,但蒲鲁浑和蒲居仁的具体情况以及二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历年久远,不可稽矣”。
蒲松龄是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文学家,因此学界对于其祖先族属非常关心。早在上世纪70年代,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蒙古族简史》中就把蒲松龄称为“蒙古族文学家”,但对这一说法没有提出什么论据。之后又有一些学者试图论证蒲氏先祖为蒙古人,但都比较牵强。
桑原骘藏于1916-1919年间陆续发表的《蒲寿庚事迹考》中提到过蒲居仁或是蒲寿庚之孙,亦即阿拉伯人,根据仅仅是《(弘治)八闽通志》所载蒲居仁曾于泰定年间担任过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虽然有学者接受了这种观点,但更多史料发现后,这一观点就难以成立了。1981年,伯颜在《中央民族学院学报》发表《蒲松龄先世为回回说》一文,认为蒲松龄先祖蒲鲁浑的姓名来自阿拉伯语,且曾任“多以回回人为之”的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因此蒲鲁浑和蒲居仁很可能是回回人。该文后附民族学专家马寿千的意见,认为“蒲松龄先世确为回回人无疑,关键就在‘蒲鲁浑’三字”。有相当一部分学者采信此说,甚至有人因此提出蒲松龄是回族人后裔,这一说法并不严谨,因为在元代回族这一民族尚未形成。
1981年7月26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了署名为蒲松龄纪念馆的文章《蒲松龄不是少数民族》,根据蒲松龄所说的“吾族为般阳土著”,提出蒲氏应为中原汉族。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也有不少。1982年,苏兴发表文章,提出蒲鲁浑和蒲居仁应该是女真人,在元代也属于“汉人”,因为蒲鲁浑也是一个常见的女真人名,此外蒲鲁浑和蒲居仁担任般阳路总管,按照元代的制度规定,总管应由汉人担任。这一观点也得到部分学者的认同。
关于蒲松龄远祖蒲鲁浑和蒲居仁的族属讨论很多,但由于材料极为有限,对蒲居仁的生平研究比较少,目前只有张文澍《蒲松龄远祖蒲鲁浑与蒲居仁小考》一文讨论过蒲居仁的任官时间,但远未研究充分。本文拟对蒲居仁的族属和生平进一步考证。
一、关于蒲居仁尚未被利用的史料
实际上,关于蒲鲁浑和蒲居仁的史料非常少,目前已被学者利用过的主要是方志中材料,有如下几条:
1《(嘉靖)开州志·官师志》载“蒲居仁,至治壬戌(1322)任郡,未详何许人。”
2《(弘治)八闽通志·秩官》及《(乾隆)福州府志》载“密剌沙、蒲居仁、忽辛、郭郁”四人相继在泰定年间(1324-1328)任福建等处都转盐使司运使。
3《(道光)济南府志·秩官》载:“谷杲,延祐时(1314-1320)般阳路总管。蒲鲁浑,般阳路总管。蒲居仁,般阳路总管。脱脱,后至元五年(1339),般阳路总管。”
4《(道光)济南府志·陵墓》及《(乾隆)淄川县志》载“元般阳路总管蒲鲁浑墓,《县志》云在昭村北,坊存,碑仆。元蒲居仁墓,《县志》云在昭村北。”
已有成果对这几条材料并没有进行充分讨论。此外,除了上述方志材料,还有一条保存在《至正条格》中与蒲居仁相关的史料尚未被研究蒲松龄先世的学者注意到。利用《至正条格》中保存的材料,并对方志材料充分讨论,对于考证蒲居仁的族属和生平都很有意义。
《至正条格》是元顺帝统治时期,由朝廷下令,依照《大元通制》的体例编修的官方法典。全书由《制诏》、《条格》、《断例》三部分组成。其中《制诏》部分只抄写三本,分别藏于宣文阁、中书省和国史院,《条格》和《断例》两部分则刻印颁行,供官吏遵守,并作为断案依据。这部书籍在元代之后久已失传,但2002年在韩国发现两册残本,分别为《条格》和《断例》,保留了大约原本三分之一的内容,可以称得上近年来元史学界最重要的史料发现。《至正条格·断例·职制》“带造段匹”条如下:
至元三十年(1293)二月,御史台呈:“前工部令史蒲居仁,与讫欠州局丝贰斤半,带造素串壹段。局官另行外,蒲居仁升充河南行省令史,量决参拾柒下,罢见役,带造段匹没官。”都省准拟。
带造段匹指的是私人使用自有原料,令杂造局院在规定正额之外进行制作的行为,《大明律·工律·带造段匹》有:“凡监临主守官吏,将自己物料,辄于官局带造段疋者,杖六十,段疋入官,工匠笞五十,局官知而不举者,与同罪,失觉察者,减三等。”元代除了带造段匹织物外,也有带造军器等行为。
从这条文书来看,蒲居仁在元世祖统治时期曾担任工部令史,到至元末期升任河南行省令史。令史是元代吏员名称,掌管文书案牍,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行省、行台、六部、宣慰司等高级官署中均有设置。
欠州局指的是元代谦谦州管理织工匠人的机构。谦谦州位于叶尼塞河上游,13世纪早期被蒙古征服。在蒙古国时期,这一地区是拖雷的妻子唆鲁和帖尼别吉的营盘所在地,曾有大批从内地迁去的织工匠人在当地生活和劳作,《长春真人西游记》记载:“西北千余里俭俭州……汉匠千百人居之,织绫罗锦绮。”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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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俭州即谦谦州,也就是《至正条格》里的欠州,又称“谦州”或“欠欠州”。唆鲁和帖尼别吉死后,谦州地区成为阿里不哥的冬营地。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汗位战败后曾逃亡到谦州边境驻扎。阿里不哥彻底失败后,忽必烈的统治中心转移到中原地区,曾经迁往蒙古高原各地的工匠也被迁回内地。至元二年(1265),“敕徙镇海、百八里、谦谦州诸色匠户于中都”,这里的中都即今天的北京,在至元九年改名为大都。这些匠人迁至中都后,其所在的局院机构归工部管理。因此至元时期在工部担任令史的蒲居仁,能够让欠州局工匠为他带造段匹。
至元三十年,蒲居仁已经升任河南行省令史,而他在工部令史任职期间带造段匹之事被御史台查出,被判处“决参拾柒下,罢见役,带造段匹没官”,因此从令史职位上被罢免。不过蒲居仁自己提供物料,请工匠代工,其过犯不算严重,从文书来看,并没有“标附过名”,元代官员犯罪,部分情况要求“标附过名”,或简称“标附”,即将过犯记录于档案中,会影响之后的铨选。在《元典章》中查找“标附”一词,例子极多。蒲居仁“带造段匹”一事未曾“标附”,即没有记录案,不影响之后另行求仕,因此到30年后的至治二年,他已经成为从四品开州府尹,仕途相当顺利。
二、蒲居仁族属补考
有两条材料可以用于说明蒲居仁的族属,一是《至正条格》所载蒲居仁在至元期间曾担任工部令史和河南行省令史,二是《(弘治)八闽通志》所载蒲居仁在泰定年间担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以下分别进行说明。
1、蒲居仁曾担任工部令史和河南行省令史
元代前期未行科举,贡补吏员和由吏入官是汉人入仕的重要途径。元代吏员可以分为中央吏员和地方吏员两类,成为中央吏员是汉人进入中高级官僚集团的关键步骤,而担任六部令史则是成为中央吏员的第一步。元代六部令史最重要的来源是岁贡儒吏。至元六年,中书省命“上都等处周岁额保令史二名:秀才一名、司吏一名。北京等处周岁额保一名:或儒或吏科一名。其所保秀才,务要洞达经史,通晓吏事,其吏员通明法律、熟闲吏业。各选四十五以下、廉慎行止为众推服者,开具姓名、脚色,直言所长,就便行移按察司体究相同,然后保结申部呈省,勾唤赴部相验相应,遇各部令史有阙收补”。
六部令史考满之后,即可被选任为枢密院、御史台令史或行省掾史,任满后可选补为中书省掾史。至元十九年订立格法“中书省掾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内选取,台、院令史于六部令史内选取,六部令史以诸路岁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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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吏补充。……六部令史,除补院、台令史外,诸道行省掾亦擬差补。”因此蒲居仁担任工部令史后升任为河南行省令史,是完全符合元代中央吏员升转流程的。
各地岁贡儒吏包括“儒”和“吏”两类候选人,其中“儒”主要是府、州官学的学生,吏则多为按察司书吏或各路总管府司吏。府州学的学生主要修习儒业,大多出自各地儒户,或有“非儒户而愿从学,试验择学业有成、名第近上者充”,到岁贡之时,需要在学生中进行考试,选择“行义修明、文笔优赡、深通经史、晓达时务可以从政者保申”。各路司吏或按察司书吏也需要由“本路长官参佐同儒学教授立题考试,择行移有法、算术无差、字画谨严、言语辨利、能通《诗》《书》《论》《孟》科一经者。”
六部令史除来自岁贡儒吏之外,也可以从“正从九品得替、解由无过文资流官内选取”,所谓“文资”即带文散官,至元十四年曾设定《循行选法体例》,其中有“各官若系汉儿人户及必阇赤吏员出身者,擬授文散官,其承袭军官、功绩、诸色出身,擬授武散官。”
从这些制度规定来看,六部令史的人选应有一定儒学水平,即使在血统上不是汉人,在思想上也已经相当程度汉化并接受了传统的儒家文化。
实际上各部门除了按照以上规定选取的令史之外,多另设蒙古必阇赤和回回令史,其中回回令史主要由通晓波斯语的色目人担任。根据《元史·百官志》,工部设“蒙古必闍赤六人,令史四十二人,回回令史四人”。由于汉人担任的令史被称为“令史”,因此“回回令史”一般不会省称为“令史”。如《秘书监志·题名》中“令史”一栏之下纯为汉人,另有“回回令史”一栏中则记录着“沙不丁、阿里、别的斤、苫思丁、哈迷都丁、阿合马、木撒、睦八剌沙、纳速剌、阿里、马合马沙、迭里月失、哈里失”等穆斯林人名。《元典章》中提及“令史”时均为汉人名,在《背站驰驿断例》条中提到江西行省回回令史法鲁沙,亦未省去“回回”二字。虽然元代也有高度汉化的色目人被选任为六部令史的情况,但总体而言,蒲居仁曾任工部令史和河南行省令史,其为汉人的可能性较高。
2、蒲居仁曾担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
部分学者认为蒲居仁可能是色目人,证据之一是蒲居仁曾担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而这一职位多为色目人所任。完全是一种误解。有这样的误解,大概因为《(乾隆)福州府志》载“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密剌沙、蒲居仁、忽辛、都都俱泰定间任”,除蒲居仁外,其他三个名字看起来都不似汉人。这里的“都都”在《(弘治)八闽通志》中记录为“郭都”,其实应为“郭郁”。郭郁,祖籍汴梁,金末迁居大名,在元代的四等人划分中属于汉人。因此泰定年间担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者共四人,其中两位可能是色目人,两位很可能是汉人。
实际上这个比例也符合元代担任这一职位官员族属的大致比例,《(弘治)八闽通志》所载元代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运使人名如下:“刘巨源、魏天佑宣慰使兼、扎剌儿䚟、马合马、阿里、燕宗龙、扎剌鲁丁木薛、余德水、忽扎马丁、李贤翼俱至元间任,暗都剌、赵执中、扎剌鲁丁木薛、忽都不丁、石哈剌不花俱大德间任,廉也先海牙、张天纪俱皇庆间任,脱因、范德郁、朶儿伯台、沙的、王从政俱延祐间任,赛甫丁、中都海牙、钱光弼俱至治间任,密剌沙、蒲居仁、忽辛、郭郁俱泰定间任。”其中刘巨源、魏天佑、燕宗龙、余德水、李贤翼、赵执中、石哈剌不花、张天纪、范德郁、朵儿伯台(应为郭朵儿伯台)、王从政、钱光弼、蒲居仁、郭郁等14人是汉人的可能性较大,其中石哈剌不花和郭朵儿伯台为汉姓加蒙文名的组合,应为汉人取蒙文名,在元朝是颇为常见的现象。马合马、阿里、扎剌鲁丁木薛、忽扎马丁、暗都剌、扎剌鲁丁木薛、忽都不丁、廉也先海牙、沙的、赛甫丁、中都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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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剌沙、忽辛等13人是色目人可能性较高,虽然廉也先海牙似带有汉姓,但海牙是突厥语名后缀,且元代廉氏多为布鲁海牙后人,是著名的畏兀人家族。扎剌儿䚟、脱因之类的蒙文名难以判断族属,因为元代其他民族人取蒙文名的现象较多。总的来说,汉人和色目人担任都转运盐使的比例约各为50%。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元代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额设两名运使,从《(弘治)八闽通志》所载名单来看,除了至元前期制度尚未固定,到燕宗龙之后,基本上都是一名色目人与一名汉人交替出现,很可能按照规定,两名运使一名需为色目人,一名需为汉人,这也符合元代“色目、汉人相参”委任的原则。蒲居仁应和密剌沙或忽辛同时在任,密剌沙和忽辛是色目人的概率较高,那么蒲居仁是汉人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三、蒲居仁生平补考
之前学者很少讨论蒲居仁的任官时间,只有张文澍根据元代般阳路的设立时间,提出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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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仁担任般阳路总管应在至元二十四年之后。实际上蒲居仁的任官时间还可以进一步探讨。目前所知蒲居仁至治二年任从四品开州尹,泰定年间正三品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但任正三品般阳路总管的时间难以确知。元代外任官三年一任,钱谷官“祗受敕牒者,二年为满,受省部札付者,周岁为满。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高居三品,任期应为二年。如前所述,都转运盐使额设两名,蒲居仁应和密剌沙或忽辛同时在任,为郭郁前一任运使,史料记载郭郁就任时间为泰定四年,蒲居仁就任运使应在泰定二年。蒲居仁至治二年(1322)任开州尹,三年任满,于泰定二年担任都转运盐使,时间完全契合,因此任般阳路总管应在泰定四年运使任满以后。
蒲居仁的生平未留下详细资料,但在他之后担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的郭郁与他的迁转经历颇为相似。郭郁《元史》无传,关于他的资料主要保存在《运使复斋郭公言行录(一卷)敏行录(一卷)》中。根据《郭公言行录》,郭郁少通经史,在杭州求学,十九岁时辟举为江淮行枢密院令史,任职近二十年,元贞元年成为河南行省掾史,之后又任中书省掾,大德九年出职,按照规定,获得从六品下阶承务郎,担任从七品宣徽院都事;大德十一年,升授正六品上阶承德郎,任从七品江浙行省都事。他的散官品级上升,职事官品级仍为从七品,一方面因为元代采用散官标志应得品级,实际职位的品级可以与散官品级不符的“理算法”;另一方面,元代的中书省、行省的首领官职位格外重要,虽然元代没有“清要”概念,但这些职位可以相当于前代的“要职”,获得此类职位预示着之后仕途的光明,所以通常会由散官品级较高的人担任,之后可以越级升迁到更高品级的职位。皇庆元年,郭郁升任正五品浮梁州知州,散官为正五品下阶奉议大夫,延祐五年任正七品中书省检校官,散官为正五品上阶奉政大夫。延祐七年,升任正四品高邮府尹,散官正四品下中顺大夫。至治三年正月,郭郁被选任为正四品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散官正四品中阶中宪大夫。泰定元年,御史台选他为正五品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佥事,散官从三品下阶亚中大夫。泰定二年任正三品庆元路总管,泰定四年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散官正三品下嘉议大夫。
郭郁通过地方辟举,成为中央机构吏员,数任中央吏员后出职,担任临民官,在逐渐升迁的过程中,交替担任内任官、外任官和钱谷官,三十余年后身居三品。蒲居仁的经历应该与之相似。实际上很大一部分元代北方汉人的升迁路线都与此类似,根据郭郁的升迁情况,也可以大致了解蒲居仁一生仕途的概况了。
四、结论
根据《至正条格》所保留的史料,我们得知蒲居仁曾在至元年间担任工部令史和河南行省掾史,仔细分析《(弘治)八闽通志》及相关史料,可知蒲居仁在泰定年间曾和色目人同时担任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运使,这使我们基本可以推断蒲居仁在元代属于四等人中的“汉人”,元代广义的“汉人”包括中原汉人、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等。虽然蒲鲁浑和蒲居仁亲属关系不明,但根据蒲松龄的《族谱序》,蒲鲁浑和蒲居仁葬同葬在蒲氏祖墓之中,应该是比较近的亲属。“蒲鲁浑”的确不似中原汉人姓名,根据学界意见,有可能是阿拉伯名,也可能是女真名,因此蒲鲁浑和蒲居仁是女真人,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女真人从金代就开始汉化,在元代被划归为“汉人”,基本与北方汉人无异,没有保留太多民族特点。元代中原的女真人与清代的满族并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在蒲松龄的时代,蒲氏没有女真或满族的民族认同也是理所当然的。认为蒲居仁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证据并不充分。
蒲居仁在元代的升迁路径与当时相当一部分汉人官僚类似,从他后任都转运盐使郭郁的升迁情况也可以大致了解蒲居仁的生平任官。蒲鲁浑和蒲居仁在元代官居三品,足可显耀门楣,然而随着改朝换代、历史变迁,他们的事迹逐渐淹没,只留下方志中简单的几条记录。因为蒲松龄的传世之作《聊斋志异》,蒲氏远祖的事迹又被重新发掘拼凑起来。但由于留下的资料非常有限,如果对元代的历史背景不够了解,对蒲松龄先祖的族属就会产生很多错误看法,文以彰历,史以证文,都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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