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制度下清朝的经济发展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清朝-八旗制度下清朝的经济发展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八旗制度下清朝的经济发展
早期满洲人将土地理解为河流、森林乃至空气、阳光一样是公共物品,建立后金之后,“土地公有”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努尔哈赤结合八旗制度,将土地也按人头平分给八旗民众。
天命六年(1621年),他发布“计口授田谕”,将征服的辽东土地除保留一部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的公田
后金政权扩张太快,征服获得大量人口、财富,自身农业生产反而显得并不重要。加上出关后又迅速融化到土地私有化到了相当程度的汉族社会,因此满洲早期“均田令”往往不为人注意。其实“计口授田”才是八旗精兵征服关内的物质基础。入关后的“圈地令”,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国有均分”土地制的延续。
圈地令是满清朝入关后为掠夺土地而颁布的命令。圈地令是清初入关以后,清廷纵容旗人圈地占为己有,收敛财富的一项土地政策。顺治元年顺治帝“设指圈之令”,“命给事中御史等官履勘畿内地亩,从公指圈。其有去京较远,不变指圈者,如满城、庆都等24州县无主荒地,则以易州等处有主田地酌量给旗,而以满城等处无主地不给就近居民。
”所谓“履勘”,事实上即不“履”,也不“勘”。而是“跑马圈地”,马力所至就是“从公指圈”的范围。圈地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将近京肥沃土地圈给清贵族,另外,圈山海关以
起因
清朝起初在关外,土地很贫瘠,生活很艰辛。入关后
经过
顺治四年、八年清政府又两次颁布圈地令。根据上述命令,旗人携绳骑马,大规模地圈量占夺百姓土地。很多农民田地
尾声
顺治四年,大规模的圈地已停止,但零碎的圈地、换地仍不断发生。康熙二十四年四月作出永远不许再圈的决定,圈地至此最后停止。
圈地的影响
清初大规模地圈地导致“近畿土地,皆为八旗勋旧所圈,民无恒产,皆赖租种旗地为生”。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生活悲惨,以致“人民背井离乡,有父母夫妻同缢死者;有先投儿女于河而后自投者;有得钱数百,卖其子者;有刮树皮抉草根而食者;至于僵仆路旁,为乌鸢豺狼食者,又不知其几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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