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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历史比较初论:比较研究的一般逻辑(上)(20051223)
摘要: 当代西方分析哲学与科学哲学思想中有关“不可公度性”的讨论,为我们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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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历史比较的理论根基提供了参照。历史比较必须遵循一般比较研究的逻辑。为此,本文以布洛赫所著《封建社会》为例,对比较研究的一般逻辑做出若干说明,指出:比较是不可公度性与可公度性的统一;比较研究中,不能由比较对象之间局部要素的可公度性推导出整体的可公度性;比较对象的可公度性与不可公度性随着比较者设定的比较范围或概念层次而变化;没有比较就没有认识;事物的本质并非外在于比较者的客观存在,而有赖于比较者的理论构想;比较研究意在形成新的认同,而在比较研究中保持差异是比较研究成为一种创造性活动的源泉。
关键词:不可公度性、历史比较、比较研究、逻辑
在历史学领域,历史比较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主题。通常,在许多历史作品中,我们看到许多被称作是运用比较眼光获得的研究成果。多数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历史比较更多地期望揭示比较对象之间的异同与本质特征,而比较则被视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历史研究法。事实上,关于历史比较研究的逻辑,我们的探讨还有广阔的空间可以延伸。历史比较研究作为人文学科内比较研究的一种,它理应遵从一般比较研究的逻辑。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西方分析哲学与科学哲学领域内,有关不可公度性的讨论,从认识论的层面大大丰富了我们对比较研究的理解。本文将在此基础之上,对于比较研究的一般逻辑稍作分析、说明,期望促进我们对比较研究,当然也包括历史比较研究的认识。
一、当代学术思想中比较问题的提出
在当代西方学术界,对比较问题的哲学反思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托马斯•库恩和费耶阿本德有关不可公度性(incommensurabi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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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或译不可通约性)的思考。1962年,库恩曾经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指出,“范式之间的竞争不是那种可以由证明来解决的战斗”,“竞争着的范式的支持者之间,在观点上总难有完全的沟通……总起来说这些理由已被描述为革命前与革命后的常规科学传统间的不可通约性”[1](P133)。库恩指出,新旧范式之间的不可公度性在于它们各自的支持者有着不同的对科学的定义;新范式虽然继承旧范式的某些语汇、概念,但用法已然相异;此外,竞争着的范式的支持者事实是在不同的世界中从事各自的事业。这些都构成了范式之间的不可公度性。
1975年,当费耶阿本德在宣扬他所说的“怎么都行”时,他是要强调历史提供的资料的丰富性。然而,“固定的方法或固定的合理性理论的观念都是建立在一种对人及其社会环境太过朴素的观点上”[2](P1029),这使得一些了解历史提供了丰富资料的人不甘心于追求所谓的清晰、准确、“客观”和“真理”所获得的精神安宁,从而提出了“怎么都行”的原则。“怎么都行”告诫人们,任何确定的理论都有其有限性,这种有限性是历史因素制造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在观察与理论对立的情况下,我们的方法论却总是把各种不同的科学要素及其所占据的历史地层都投影到同一个平面上,并立即作出比较性评判。” [2](P1031)费耶阿本德反对这样的方法论,以此为基础,他会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历史情境,那么各种理论都应是不可公度的。
库恩与费耶阿本德的言论在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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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了普特南的尖锐批评。在普特南眼中,这两位思想家倡导的是一种无政府主义,其中的“不可公度性”命题是自相反驳的。[3](P123-128)按照普特南的理解,不可公度性命题认为,在另一个文化中使用的术语,在意义上或指称上不能与我们今天拥有的术语和表达式划上等号。依此逻辑,将意味着,我们今天无法理解不同时代或不同文化中的思想,因为我们虽然可能用同样一个术语,但由于该术语在不同时代或不同文化的情境中含义不同,因而我们今天的理解必然会归于失败。
普特南认为,库恩与费耶阿本德的错误在于,他们混淆了概念与观念的区别,同时也模糊了分析的/综合的这个区别。[1]以事实为依据的观念的不同,并不能证明我们就不能“确实正确地”翻译任何术语(即概念),“相反,如果我们不能进行翻译的话,我们就说不出观念是不同的,是如何不同的。” [3](P126)随后,普特南指出,“我们不能不把我们过去的自我、我们的祖先以及其他文化中过去和现在的成员,而不仅仅我们当前的这个片段,当作人来对待;而这意味着赋予他们共有的指称和共有的概念,而不管我们同时赋予他们的观念是如何不同。” [3](P128)在普特南看来,对任何与我们当前片段相异之物的诠释就是一种比较,而且“要进行比较便预设了某种可公度性的存在。” [3](P127)普特南指出,诠释活动的成功意味着我们同他人拥有共同的对象和概念,还拥有对合理的东西、自然的东西等等共同的观念;而它的前提,即一个诠释方法的正当性证明就在于它使得他人的行为在我们看来至少有低限度的合理性;只要我们还能成功地诠释,我们就和他人拥有大量共同的假定和信念。[3](P128)这样,普特南事实上将他对不可公度性命题的批判奠基在经验世界中存在着成功的诠释这样一个信念之上。这个信念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像普特南那样认为实现了对相异片段的翻译、交流和理解的人不在少数。此时我们可能关心,是否存在“成功的诠释”,何谓“成功的诠释”?普特南事先为此预留了空间,即在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我们是“能够把他人的信念、欲望和表达诠释得确有某种意味的” [3](P127),而“诠释得确有某种意味”便意味着普特南认为的“理解”。不难看到, “何谓成功的诠释?”留下的疑问被转移到了“何谓理解?”这个问题之上。
在普特南的认识里,不可公度性命题是库恩与费耶阿本德极端相对主义思想的一个表征,他们强调认识的差异而否认认知中存在合理性概念。如今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相对主义思想的根源就在于库恩把术语、概念看成是一种历史性存在,这样,用这些术语、概念描述的比较对象,其自身的存在方式不能脱离其时间性特征。这其中包含了一种深刻的历史主义思想,拉尔沃曾给予了详细的说明[4](P19-34),而库恩也据此回应普特南的批评。
1982年,库恩指出,普特南等人的批评有着一种字面正确但解释过度的假设,即“如果两个理论是不可公度的,它们就必须用相互不可翻译的语言来表达。”[5](P3-16)他自己将众人的批评归结为两条,其一:如果两个理论无法用同一语言来表达,那么它们就不可比,然而有关不同和比较的讨论都预设有一定的共同基础,而不可公度性的支持者否认这一点;其二:如果旧的理论不可能翻译成现代语言,那么,库恩之流又如何能够用我们现在的日常语言来谈论亚里士多德、牛顿等人呢?[5](P4)
库恩试图澄清其反对者对他的误解。他指出,术语“不可公度性”所起的是隐喻的作用,他只是用不可公度性的原始含义隐喻两种理论缺少共同度量,并非不可比较。因而,库恩认为他指出的不可公度性的原始版本乃是“局部不可公度性”(local incommensurability),即在理论变化过程中,保持意义的那些术语为讨论差别和比较提供了足够的基础。这样,库恩要回避第一条批评。可是,这种局部不可公度性的提法很快就不得不面对当时意义理论的挑战,因为很难想象在理论变化中,某些术语的意义变化不会影响到与它们有着结构关系的另外一些所谓意义不变的术语,而一个时代的术语组合总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被把握的。这种意义理论事实上反对库恩在不可公度性问题上的让步。为此,库恩试图借助于他对翻译的认识来巩固这种让步,否则,他就无法说明自己为什么有能力用现代语言阐述科学史上的种种理论,如燃素说。
语言用于交流。不同历史情境下的语言之间可否公度将直接牵涉到人们之间的交流是否可能,因此,库恩切入了有关翻译和解释的讨论。翻译和解释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有着历史性变化的同一种语言之中,也存在于不同语言之间。
奎因在《词与物》中将翻译等同于解释,库恩认为这是个重要的错误。他指出,翻译与解释不同,我们必须设想日常的实际翻译其实包含两个过程:一个是翻译的过程,在其中,一种语言的词汇将替代被译语言的词汇;而那些不可译的词汇就需要历史学家或前人来挖掘或发明其意义,从而使他工作的文本被理解,这便是一个解释的过程。在该过程中,我们掌握了那些不可译的词汇后便直接使用这些词汇,并对它们做出解释,这其中并没有出现严格意义上的翻译,即以一个词汇替代另一个词汇。[5](P6-11)正是这种对翻译和解释的区分具有的认识支撑着库恩的局部不可公度论。
然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库恩那里,局部不可公度性与把握术语组合所要求的整体性联系在一起,这仍然可能使他无法逃避普特南的批评。为此,库恩必须另辟蹊径,寻找交流成为可能的共同基础。他注意到,在交流中,即便使用同一种语言,不同的人也可能采用不同的标准去辨别共享术语的所指对象。尽管标准不同,但人们面对的是同一个世界。不同的语言把不同的结构强加给世界,而这些结构则是些同源结构。“一个语言共同体中的成员共有的是词典网络的同源。成员们的标准不必相同,因为他们可以根据需要相互学习这些标准。但是他们的分类结构必须匹配,因为只要哪里结构不同,世界就不同,语言成了私人的,而且直到一方学到另一方的语言时,才不需要继续沟通。” [5](P15)这样,词典网络的同源以及相互匹配的分类结构便成为可公度性、可比较性和可交流性的基石。这就是说,在局部不可公度性和不可翻译性的基础上,我们今天谈论亚里士多德、牛顿等人的理论是可行的,因为我们理解他们的理论时,就像是在学习另一种语言,而不是在翻译它们。于是,翻译、解释、学习和理解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表述:“翻译只是寻求理解的第一个手段……只要是翻译行不通的地方,就需要进行十分不同的解释和学习语言的过程。” [5](P16)在此,库恩较之普特南赋予“理解”更为精细的说明,理解需要翻译、解释和学习[2],而对传统理论的解释,也是一种类似于语言习得的过程,它不是简单的翻译过程。
在上述有关不可公度性的当代讨论中,我们逐渐会发现,有关不可公度性的讨论不再只是分析哲学或科学哲学中对某个具体问题的表述。当可公度性与实际翻译、可交流性乃至可比较性结合在一起时,我们意识到它讨论的内涵已经波及人文学科的根本——理解。围绕库恩、费耶阿本德等人的不可公度性命题引发的辩论及其进展,我们看到了其中的一种语言学转向,这种转向的确对我们传统上有关历史比较的认识带来深刻的启发。
在进行下一阶段的论述之前,我们就可公度性与可比较性之间的关系需要略加说明。库恩指出,“缺少共同度量并不意味着比较的不可能”时,他的意思是指,古希腊数学之所以能够展示出比较的可能性以及如何进行比较,正是因为“多数几何方法被无加改变地用于需要比较的两个对象” [5](P5),共同的几何方法是比较成为可能的前提;那么,在包括历史学的人文学科领域内,我们是否可能具有类似于几何学所运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呢?假设没有,库恩有关不可公度性与不可比较性的界限就将消失,也就是说,库恩有关不可公度性的讨论若面对人文学科领域,不可公度性仍然意味着不可比较性,这个问题我们在后文中还会详细说明。下面,我们不妨反思一下人文学科领域内具体比较研究所遵循的一般逻辑,历史作为人文学科的一支,历史比较显然也需要遵循这样的逻辑。此时,前述分析哲学提供的学术资源可以充当我们重新思考比较研究这一实践的参照。
二、比较研究的一般逻辑
在人文学科领域内,比较何以可能?这样的提问在中文语境下,意味着我们预先假定比较是可能的,若非如此,由于可公度性、可比较性、可交流性诸概念之间的对应与关联,便将引发库恩所说的交流中断。正是由于现实生活中人们实现了交流[3],库恩必须澄清他所谓的不可公度性乃是“局部不可公度性”,因而,比较之可能首先获得了日常生活中经验的支持。那么,在逻辑上,比较是如何进行的呢?
众所周知,比较是两个或多个对象之间的比较。当从事比较研究的学者针对比较的对象提出“可比较性”之时,它本身就暗指比较对象之间必定是异同并存,否则,无同之异与无异之同,都会令比较失去意义。
关于比较研究的逻辑,我们试作如下6点说明,并以法国年鉴学派学者布洛赫的比较研究经典之作《封建社会》为例给予进一步解释。
1、比较是不可公度性与可公度性的统一。
如果比较的对象完全相同,例如数字3、3、3、……,它们之间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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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那么人们会觉得这种比较毫无意义;如果比较的对象完全相异,例如字母A、B、C、……,它们内部有异无同,比较同样没有意义。若是3A、6A、9A、……,这一组比较项中,3是其公约数,A也是其公约项,而在以3A公约之后,1、2、3、……就不可公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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