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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冯筱才: “军阀政治”的个案考察:卢永祥与一九二○年代的浙江废督裁兵运动
一、前言辛亥革命后,各省便有“都督”之名号,位重权大,军人干政蔚然成风。[1]一九一三年袁氏采“军民分治”之制,设民政长一职,分都督之权,欲对军人干政有所约束,然成效不彰。一九一六年七月,黎元洪任大总统,首提“废督裁兵”主张,改各省督理军务长官为督军,民政长为省长,但仍未能成功削减各省督军之实权。[2]此后反因督军权力远在省长之上,“督军”一词遂成为中国军阀的代名词。[3]
督军制因弊端丛生,广招谤怨。[4]因此,废督裁兵运动亦与此制相伴而行。中央掌政者欲以此打击地方,增强中枢之权威;[5]而文职政客则多因军人权力过重饱受压力,亦多以此为权力斗争之工具;普通民众尤其商人则往往因兵灾战乱不息、利益受损而迁怒于此。因此,“废督裁兵”乃成为民初国内最重要的流行语之一。
卢永祥在北洋军人中资望颇高,[6]一九一七年一月任淞沪护军使,一九一九年八月兼署浙江督军。[7]在一九二○年代的废督裁兵运动中,卢永祥有着特别的地位,他是第一位倡导“废督裁兵”的督军,亦是第一位自行废督的北洋系督军。卢的行动对废督裁兵运动无疑是一大助力,而浙省亦因此成为运动中重要的省份之一。
关于一九二○年代的浙省废督裁兵运动,已有研究文献并不多。黄绣媛所著《民初的废督裁兵运动(一九一六~一九二五)》一文,专门讨论民初废督裁兵运动的全过程,但浙省的情形似乎不是其论述的重点。[8]徐敏蕙所著《卢永祥研究》一文,以专节处理卢永祥倡导废督裁兵的史实。但其叙述略显简略,一些分析尚有商榷的空间。[9]另外,肖邦齐(Robert Keith Schoppa)等人的论著对此问题亦有不少涉及。[10]
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多认为卢永祥之提倡废督裁兵主要是为了获得地方精英的认同,藉以巩固其政权统治,亦是卢氏“因应局势的政治手腕”之一。[11]对卢氏废督举动,并不认为具有真实的打算,而其结果亦徒具形式。[12]
围绕卢氏在浙省的废督裁兵,重要的问题有四:一、卢氏倡导废督的原因为何?除了藉以获取民心外,是否反映了其本人的政治理念?二、卢氏为什么会实行废督?三、“军务善后督办”究竟是如何出笼的?四、裁兵未果之原因又为何?笔者认为,讨论这些问题,不能仅以“军阀”缺乏诚意来作解释,而须将当时复杂的动态背景及个人因素考虑在内。[13]本文将从理清这四个问题入手,对卢永祥与一九二○年代废督裁兵之间的关系作一探讨。并欲由此反省民初历史研究中“军阀”概念框架的缺陷。
二、口号与理想:卢永祥倡议废督“废督裁兵”一语,似出现在一九一八年南北和会酝酿期间。[14]其流行更与南北和平会议密不可分。一九一九年南北和谈期间,北京政府曾训令和议代表将“裁兵”列为重要议案之一,而南方代表唐绍仪则径直提出“废督裁兵”,列入后续十三重要条件之中。[15]民间亦有不少团体表示热烈附和,形成废督裁兵运动的第一个高潮,[16]一九一九年五月和平会议的破裂虽使人们的希望落空,但是“废督裁兵”这句口号却不径而走,成为全国流行的“口号”。
卢兼署浙江督军之时,正是南北和谈搁浅之际。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二日,北京政府改任王揖唐为南北和议总代表,预备恢复谈判。卢永祥经常往来于沪杭之间。担任南北双方之引介工作。[17]然王之任命遭到南方军政府的激烈反对,和平会议亦一直无法恢复。
一九二○年四月五日,卢永祥发出歌电,欲促进南北之统一。他认为和会之所以停顿,主要因为一法律问题。故提议“不如由新旧国会中,各选出若干人,协商组织宪法委员会,择一适当地点,速开制宪之会议。如此则法律之纷纠既解,南北之内讧无名,促成统一,在此一举。”[18]此电一出,不少省份军政首脑纷表回应。如山东田中玉、屈映光、东北张作霖、湖南张敬尧、宁夏马福祥等。[19]
四月二十三日,卢又发表漾电,于其主张作进一步说明,以“和会中辍,时局益艰。外患内忧,纷纠日甚。若非以简单办法,谋和议之进行,诚恐迁延日久,枝节横生,牵涉之问题愈多,解决之方法愈难,和平统一,将永无实现之日”,认为南北和会应“破除一切阴谋,揭开各种假面具,一举一动,须与
郭子仪中国历史故事
人以共见共闻,……无论用何种方法谋和,必须由和会正式开议,任何方面,不能干预”。同时他提出废督之议。其文略曰:
我国今日最为和议之梗,政治之害者,厥为督军制,彼盖谓督军握重兵拥巨资,声势赫赫,足以把持政权,梗阻和局耳,斯言之当否,姑且无论。第念我国既号称共和,自应以民治为主,将来大局底定,督军制是否存在,尚属问题。惟敢就理论而言,共和国体之下,督军制似不相宜。是督军本非久存之物,亦非武人世袭之职,督军制之在今日,既受舆论之攻击,为时局之障碍,愚意不若此时自行提议废除之为快。夫今之抱爱国之热诚,为爱国之运动者多矣,天下之重,匹夫有责。必非督军始能负此责也。我辈解责下野之后,本个人之能力,亦可服务于社会,以尽国民之义务,初不必有督军之权位,始能效力于国家也。至若有抱负不凡,远到自期者,以为督军之地位,可倚为凭借,以展其大志。愚窃以为不然。试观美之现任总统威尔逊,法之现任总统戴香纳,皆由议员被选,初何尚有兵力凭借乎。盖实至名归,心有然也。永祥默观世变,洞察人心,知欲国家之危亡,必先牺牲个人之权利,废除督军制,实为今日切要之图。闻或谓凡为督军者,久拥厚资,本可饱载而去。永祥亦督军也,莅任甫七月,自问决不敢以私利为图。尚无厚资之可拥,取消督军,请自永祥始。[20]
此前,废督裁兵之议主要是由中央与地方公众提出,而卢永祥以身为北洋督军自倡废督,故其电一出,引起各界震动。浙江省议会最先表示赞同,认为卢此举深合民意,请政府支持。[21]浙江旅沪学会则望省议会“协力进行,务期废督主张成为事实”。[22]孙中山致电卢,称“督军制不适于共和,一语破的。废督之要求,在今日已成为有力之舆论。惟身任督军而肯牺牲个人权利以救国者,实以此为第一声。”[23]然而亦有相当多省份的督军对此举不表赞成。北京政府则以各省对废督态度不一,决暂从缓议。[24]
当“废督裁兵”成为一种强势社会舆论时,对政治高度敏感的卢永祥自然会引起重视。正如派伊(Lucian W.Pye)所指出的,“军阀”实际上都是有理性的人,他们具备处理复杂政治问题的能力。[25]在当时复杂的权力平衡背景下,相对军事力量的相对弱小会迫使他们对反军阀主义的宣传极度注意,而不愿意去向主流价值观挑战。[26]波多野善大亦认为军阀们如果善于利用舆论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声望或者政治、经济上的利益。[27]华盛顿大学麦科德(Edward A.McCord)最近的研究更显示,当一九二○年代初,民族主义浪潮日盛一日时,与之不能兼容的“军阀主义”便无处容身。而声称自己是民族主义者的军阀们除了反对“军阀主义”之外,便无他路可走。[28]卢永祥新到浙江,为了塑造其形象,不会不利用此种口号。在当时的舆论氛围中,既然在普通的人们看来,“反对废督决无是人,亦决无是理”,[29]那么提倡废督无疑会为自己增加民意的支持率。然而,卢永祥之提倡废督是否含有其本人的理想诉求在其中呢?
一般认为“军阀”是没有理想,只图实际私利的人。[30]但此时人们讨论的可能是作为一个阶层或者群体的“军阀”概念。然而当研究落实到具体的军阀个人时,则呈现出多姿的面貌,一些“军阀”便还原成具体的有思想与理想的个人,卢永祥即如是。
卢自称最反对“党派政治”与“武人干政”,因此便有废督之倡议。[31]虽然卢本人一直被划在皖系的阵营中,但是,卢永祥对段祺瑞的尊崇,更多的是主义与人格的信奉,而非源于一般的省籍及门系的划分。[32]而此点,亦决定卢与皖系间关系,实际上更多的时候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33]直皖之战后,卢永祥因未参战,策动六省联防,故被人划分中立派,而卢自己亦声称无党无派。[34]由于卢的北洋嫡系出身,而又与皖、奉、孙(中山)等各派关系熟稔,所以他出面倡导“废督裁兵”,有以独立中人的身份调和南北政局之目的,联系卢氏在一九二五年八月因调停皖奉之争失败而宣布退隐,此点应有可信之处。
卢永祥在其著名的废督漾电中,曾经认为督军制最大的问题在于与共和政体不符。追溯既往,卢在清季末年曾与张绍曾等人联署主张共和,后又在段祺瑞等人要求采取共和制的电报上签名。[35]一九一七年卢反对张勋复辟,拒不接受溥仪对其江南提督之任命。而后更因一九二四年不赞成宣统复辟,获得舆论广泛好评。[36]这一方面反映出卢永祥对政治的高度敏感性及判断,而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卢氏对民主共和制度某种程度上的拥护。卢在浙期间,浙江省宪自治运动进展迅速,并有第一部省宪之颁布。[37]此际浙省民治运动的高涨与卢之容忍与宽容实密不可分。另外,卢氏对新闻舆论管制较为宽松,这可从其任期内,浙省新闻事业的蓬勃发展看出。报人项士元即称此时期代议势力“尤为鼎盛”,报社感觉比较安稳,与军政当局关系甚稔。[38]
基于以上,笔者认为,卢永祥之倡导废督,固然有其政治性利用的一面,但同时亦与其一贯行为所体现出来的对党派政治、军人干政的不太赞成及对民主共和理想诉求有关。
三、时势与“诚意”:浙省废督的实行卢永祥倡导废督裁兵之后不久,国内政治风云突变,七月十四日直皖战争爆发,十九日,皖系败,段祺瑞下令停战,自免官职。卢既倾向皖系,自与直系有隙。似乎出于军事防范的需要,废督之说被暂时搁置,其废督之倡议被人指为“空谈”。[39]
而国内其它军人却率先取得了“废督”的名声。一九二○年六月一日,唐继尧通电宣布云南废除督军一职、将全省军政划为三个卫戍区,以联军总司令名义保卫地方,收束部队。[40]与唐本属同一阵营之贵州督军刘显世亦紧随其后,于二十一日宣示部属废督。[41]但唐、刘本非北洋系统,而其自主更在废督之前。况废督保留总司令,则为世人所诟病。一九二一年一月六日,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发表宣言,亦将“联省制”和废督裁兵作为南北议和的两大先决条件。[42]
外省废督的实现增加了卢永祥的压力。作为应付,卢于一九二一年六月四日发表豪电,提出“先以省宪定自治之基础,继以国宪保统一之旧观”。[43]并表示一旦省宪告成,彼即废督为总司令。[44]但省宪虽然在三个月后完成,却因为遭多方反对而未能实施。卢氏废督之诺言亦因此而未予兑现。
浙江正式废除督军则是被国内政局的演化而推动。[45]一九二二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后,直系欲谋旧国会之恢复,而传闻总统徐世昌暗中极力阻挠。[46]一九二二年五月,孙传芳发出通电,认为“统一之归束,即当以恢复法统为快捷方式”,提出请黎元洪复位。又电请南北两总统同时下野。齐燮元亦有电劝徐下野。冯玉祥、田中玉等人先后赞成。六月二日,徐下令辞职,出京赴津。吴佩孚则通电请黎元洪复职,恢复民国六年之国会,曹锟亦领衔率十省督军通电欢迎黎氏进京复职。卢永祥则通电反对,认为民国六年七月后黎元洪之后之总统任期已由冯国璋代满,实无任可复。同日黎发长电,以“废督裁兵”为其复职之先决条件。[47]曹吴等人均覆电赞成,冯玉祥更有“废督裁兵,请自隗始”之表示。[48]卢永祥既率先倡议废督,其和平会议之方案刚刚提出,[49]此时自然不愿为人所讥谤,遂决定践言废督。十三日他先致黎元洪一电,认为黎乃事实上之总统,而非法律上之总统,又针对黎之废督裁兵主张,表示:
至废督裁兵,永祥两年以前已首先倡议,以袍泽未尽觉悟,致愧等诸泡影。如天之福, 钧电所期,完全实现,国会正式恢复,元首依法产生,国民一致翊赞,大局因以解决,永祥自当解甲归田,借偿初愿。我思古人,心向往之久矣。[50]
15日上午,卢永祥召集全体省议员、杭县县议会、商会、教育会、农会、律师公会正副会长及各师长、厅长、处长、银行行长,地方绅商、报馆记者等200余人在陆军同袍社开茶话会,省长沈金鉴亦与会。卢谓,年来国事纠纷,病源为党派和督军制。对于党派无权力制止,至于废督裁兵,夙所主张,既提倡于先,自应实践于后。督军一职,即于今日废除,以为各省倡。言毕,即将印信交沈金鉴,请暂为兼摄,地方秩序,请省长和各师长维持。沈及各师长皆不受,各公团领袖则以废督固应赞同,但善后却需妥为筹划,请卢暂时勿离浙。[51]卢表示首肯,
当晚其通电发表。[52]自是浙江督军一职便随时势的转变而正式归于消灭。
随后两日,各公团夜以继日地开会紧急商讨善后对策。一时众说纷纭,有主张设兵工善后委员会,以卢为委员长者,有提出设废督裁兵委员会者,甚至有人主张拥卢为省长者,[53]最后才拟就军务善后处组织大纲,决定请卢任军务善后督办,并派人赴署劝说。各军事将领则于十六日通电拥护卢任浙江军务善后督办。[54]十七日,各法团在教育会开大会,卢在会上接受各法团之公推,担任督办。[55]并通电全国,同时宣布善后办法如下:
1、自废督之日起,浙江省境内不受任何方面非法干犯,以防督军制之恢复,并变相督军制之发生。
2、为维持地方治安起见,所部各军防地,暂仍其旧,倘有其它军队假借名义,擅自侵入时,当本诸民意,共图防御。
3、自废督之日起,在合法政府未成立以前,浙江省内各行政机构,均仍其旧。
4、裁兵事宜,关系重大,俟合法政府成立,全国裁兵计划确立,实时实行,但在筹办善后期内,当酌定消纳方法,以为兵士异日谋生地步。
5、各军饷项及关于军事各项经费,仍在国税项下开支,俟合法政府成立,册报中央备查,仍须较废督以前有减无增。
6、办理军务善后事宜,以六个月为期。[56]
因为卢永祥在废督后立即又接受公推担任“浙江军务善后督办”,因此,时人多有认为卢的“废督”是一种变相的独立,实则从“北京政府任命的督军一变而为团体拥戴的督军”。 [57]《新浙江》报的主笔朱采真曾大发感慨:“废督这椿事不过是卢子嘉个人自决其前途,并不是浙江人民自决其前途。”[58]其目的系在脱离直系势力下之支配,自固其地位。[59]时报评论人浩然称卢之废督与江西、冯玉祥之废督同为“换汤不换药”,没有什么实效。[60]旅沪台州同乡会则有电云“浙督军一变而为浙江军事善后督办,浙江督军四字,完全存在,加上善后办事四字,浙非用兵省分,不知何所谓善后,更不知所办何事,督废而尚有省最高军事机关,不如保存督军之犹为无恙也”。[61]由此看来,卢永祥废督缺乏诚意似乎已是公认。
卢永祥在首倡废督后一直未予实行,而二年之后突然宣布,且“不俟终日”,[62]其中之动机首先当然是向北京方面示威,表示对黎元洪复任总统“法律上”之不认同。然而,笔者所关心的是,在卢永祥在废督后改任善后督办及裁兵未行等问题上,是否还有其它重要的因素在影响卢氏的抉择?如果认真考察当时的环境与时势,就会发现虽然卢永祥之宣布废督容易做到,但是真的要撒手不管离浙而去,或者直接动手裁减所部军队,却存在重重的困难,甚或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这并不仅仅是卢永祥一人是否具备“诚意”所能解决的。
四、权力与秩序:军务善后期间的规定及延长浙江废督在喧嚣一时后,不久便归于沈寂。结果,唯有卢永祥不再受理北京政府之来文,此种转变虽很滑稽,但也可窥测到当时浙人心中的一种无奈。事后舆论,多因卢永祥废督军改任军务督办,认为其症结是卢不愿放弃既有的权力。然而,如果考察军务善后期间的规定及其延长,便会发现卢之改任军务善后督办既是浙省军警界相安局面的重要保障,亦确实是出于地方重要法团之公意。
当卢永祥突然宣布废督之时,当时浙省地方绅商最为担心的无疑是治安与秩序问题。既担心省外势力趁势起入,更恐省内军人重演内讧一幕,[63]或者兵士没有妥善安置而激成兵变。当时,如果卢永祥真的以废督而离浙,浙局无疑不堪设想。是故,浙江省议会在获知卢氏要废督消息后即开紧急会议,讨论应付态度,决定废督应表赞成,惟善后事宜,卢氏须负责任,而保境安民之宗旨,尤不容率尔变更。[64]而省垣各法团及军警各界领袖更是夙夜未眠,连夜会议。既然浙省军警界愿意推举卢氏担任军务善后督办,在此情形下,如果各法团不表示赞成事实上是不可能的,盖当时无人能对在浙的国军与省军有有统慑的能力。地方士绅及商人如高云麟、徐宗溥、王锡荣、顾松庆等人更是积极运动卢永祥出任军务善后督办,以免秩序不保。[65]
旅沪浙人的意见亦不可忽视。他们似乎分成两大派,保守一派则担心卢氏一去,浙省秩序不保,而陷于危境,故恳请卢氏“翌赞民治,勉竟全功”。这一派主要是旅沪商人,以朱葆三为领衔。[66]而另一派则以姚桐豫领衔,其列名者似乎主要者均是第二届省议会中人,而其态度激进,要求卢永祥彻底废督。而其背后的动机似又在藉此机会打击第三届浙省议会。[67]不过,最后保守一派的意见自然占了上风,旅沪商人与省内法团的意见趋于一致。督军公署便改成了军务善后督办公署,而浙省亦藉此避免了一场政治地震。
当十二月二日原订六个月军务善后期届满之际,浙省各公团聚议继续办法,其结果是省议会、全省县议会联合会、省农会、杭州总商会、宁波总商会及各县商会、省教育会、杭县县议会、杭县教育会、杭县农会、杭州银行公会、宁波市民公会、金华律师公会等公团均赞成延长善后期,仍请卢永祥主持。唯有阮性存主持之杭县律师公会主张浙省宜趁此时机宣布自治,并发出对时局宣言。但并不得其它法团之赞同。[68]这无疑是地方公团欲保持省政稳定,而藉以暂图局部秩序安宁之务实举措。
十二月三日,浙省各公团一方面通电全国“公推卢公继续办理浙江军务善后,以绥地方”,一方面又致函军务善后处,通告法团联席会议之议决。[69]高云麟,王廷杨、童学琦、顾乃斌、金百顺、王祖耀、顾松庆、顾浩、方悌等各重要法团领袖,还专门拜见卢永祥,“面陈日昨会议决定延长善后期间,恳请勉为其难,以顺民意。”[70]如果此前各法团之推举卢永祥担任善后督办有情形紧急迫于无奈之因素,此时延长军事善后期间则充分体现出浙人不愿政局发生动荡,秩序失宁的真实意图。
而浙人之所以出此策,则与卢永祥在浙之治绩有极大的关系。大陆报(China Press)对卢之治浙曾大表赞叹,认为“卢氏向为浙人所爱好,其治浙也,在各方面均有真正之进步,而尤以公私双方之改造成绩为显著,故是地乃有无间断之和平及繁盛时期。”[71]一九三三年,贾逸君编《中华民国名人传》,称“永祥状貌若老儒,务为持重,又善审利害。行事每洽舆情。卢治浙五载,颇多善政,民到于今称之。”[72]其它有关记述似乎都表明卢氏在沪浙期间深获民心的支持。[73]即使是其对手孙传芳,对卢在浙省的民意基础亦有一定的承认。他到浙后,便曾有顺从民意,将来决不使卢氏专美于前之表示。[74]所以徐敏蕙总结卢氏在沪浙之统治,便指出其“重视民意,凡事诉诸舆论、相当注意形象”、“能将自我利益与各阶层利益紧密结合”、“重视商业,保护商人权益”等特质。[75]
就卢永祥本人而言,考察其废督一举,也必须将其个人性格亦考虑进来。处在民初的历史环境中,权力固是卢氏考虑之重心,但在一定时机放弃权力,于卢一生其实并不鲜见。一九二一年七月,浙省长沈金鉴在向中央报告中,则强调卢因各方面党派倾轧,即有主张,亦动不动便遭驳覆,故当省宪告成,卢便有“堪怨浙人”,自行引退之打算。[76]一九二四年九月江浙战争中卢永祥放弃浙江而专图上海,论者多谓其军事战略有错误,但笔者却认为之所以迅速放弃,其实亦体现卢氏不愿意浙省遭兵火之灾,以致破坏其声誉。[77]徐敏蕙认为卢多以实际利益为考虑,固守地盘为第一要务。[78]实际上卢之对地盘的轻易放弃有时却会令人不敢置信此一点。相似地,在军队力量并未受到大的损耗的情况下,十月十五日,卢永祥突然宣布下野,东渡而去,一九二五年七月,因调解段张争执未遂,卢辞去苏皖宣抚使兼江苏督军等职务。[79]此后卢氏亦有数次复出机会,但他则因已表示“绝意仕途”,所以均没有接受。由此亦可看出卢本人性格中确实也存在一些淡漠权力的特点,结合卢本人的佛教信仰,[80]我们似乎无法证实卢本人之废督完全没有所谓“诚意”。
五、个人与环境:裁兵的困境“废督裁兵”本来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口号所为世人所提出,“不能析而二”。[81]所谓“废督精神,存乎裁兵”,废督绝不是仅废其名。[82]正如卢永祥自己所说“督军无罪,罪在多兵”[83]。但由于卢永祥废督后,并未立即实行裁兵,因此广为舆论浙省内外舆论攻击。[84]宁波旅沪同乡会即认为“废督裁兵,义相连贯,兵若不裁,督亦徒废”。全浙公会一成立,即以推动裁兵运动为第一要务。[85]
但谈及裁兵,至少有三个重要要素不得不妥为处理:全国军区与军制的规定,军官之安排,兵士之善后。卢对此似深有研究,其提出全国具体裁兵办法即包括了三点:一、定军制及设训练处;二、定将校官俸职俸给银办法;三、筹备被裁兵士之生计。[86]一九一九年四月九日的南北和会上,南方总代表唐绍仪提出的第三条件实际上包括此三个要素。[87]而与此有关,当时浙省裁兵是否能实行,亦实与以下三个方面密切相关:
(一)、全国之局势发展
裁兵实际上至少牵涉到军区的划分、军制的改革。而在当时情形下,直奉之战刚告结束,浙卢处于直系各省之包围之中,全国统一的计划根本不可能实施。一九二二年七月八日,曾有全浙公会及旅京浙江公会、浙事讨论会致电卢及浙省各师长质问裁兵拖延的原因,卢覆电则称如北京政府如指定驻兵地点,即将客军撤退。[88]这在当时显然不可能实现。黎元洪在复总统职后曾颁发成立裁兵委员会之命令,以王士珍、李烈钧为正副委员长。[89]但结果因各方抵制不了了之。
因此,在浙省军务善后办法中,便规定“裁兵事宜,关系重大,俟合法政府成立,全国裁兵计划确立,实时实行” [90]。但是时势的变化与此相反,直系之势力日炽,到次年六月,曹锟以贿选当选总统,浙卢宣布不予承认,并断绝与北京关系。而裁兵一节便无从谈起了。
(二)、浙省军官之态度
六月十三日,卢永祥在给黎元洪的电文中称“至废督裁兵,永祥两年以前已首先倡议,以袍泽未尽觉悟,致愧等诸泡影。”[91]此处似暗含其部属并不赞同其废督裁兵之主张之意,以致未能及时废督。
当时在卢名下统率之军队主要有国军第十师及第四师,浙军第一、二两师及警、宪部队。第四师师长陈乐山等人原来辖属杨善德,与徐树铮关系甚稔,[92]杨善德死后,虽宣布服从卢永祥之管辖,但意见终究不是完全能够达到一致。[93]而浙军本来便有独立之传统,其军费自从省库开支,与第四、十两师不相涉,浙军第一师师长张载阳与第二师师长潘国纲二人也是面和心不和。[94]一九二○年卢永祥为了应付裁兵舆论,曾有将浙军二师并成一师之计划,但并未成功。[95]
所以当卢宣布废督之际,在浙军官便发表联名通电,表示各军与卢感情素深,一旦卢骤然离去,群情惶然,不测之事随时可能发生。同时,该电亦直截了当地指出,如没有卢氏,各将领彼此无法统率。[96]但是卢虽被各将领推为督办,如果卢要对他们的部队实行裁撤,则肯定不会被他们所接受。在当时派系斗争正烈,浙江邻省皆为直系所据,而浙省内部势力又未必能被卢整合统一的情况下,撤退客军以及完全的裁兵计划只能流于空谈。[97]
鄞县人戴仁祉在军务善后期间酝酿延长之际,曾致电杭州省议会及各法团电,便责备此前善后期内“吾浙军队,实未见丝毫裁减”,认为“卢公言论,与实行不符,恐为宵小所劫持”。[98]这亦暗示卢与其它各将领之间未必能同心实施裁兵。
是故,在宣布废督之后,卢曾对记者言,之所以先废督,是自己认为兵以督为模范,如督军为主义自废其地位,则兵士亦能另谋生计。[99]这与他先前的提法似乎正相反。[100]但亦正反映其苦衷。
(三)、被裁军队的安置
在裁兵一事上,最关键者乃是如何恰当安置被裁军队。如果此点不能解决,一切便成为空谈,甚至引起严重后果。此一难题,当时各方面似均有认识。如对浙省裁兵态度积极的褚辅成也承认裁兵要慎重,如没有准备,筹妥种种补救办法,替被裁士兵与军官解决生计,远患则流为土匪,近患则激成兵变。[101]宁波旅沪同乡会在督促浙省裁兵的通电中也表示“督废之后,兵裁之前,扁舟中路,最虑颠危”。[102]时报评论亦指出“废督以后之武人,亦不能不予以位置,改任军职,使其专事戎行,亦所以消反侧维治安,此等苦衷固人所共知。”[103]
因裁兵没有安排好善后而引起兵变,此种事例在民初已屡有发生。[104]而卢永祥自己在辛亥革命之际,带兵赴山西,因管束不力导致兵士纪律败坏,其本人甚至被晋人铸像痛咒。[105]所以卢对此次浙省废督裁兵一事力持慎重,
不敢轻易实行。卢反复强调“浙江裁兵,必须规定一种总裁兵计划,对于兵士公平无偏者颁布后,始能实现,一部分之裁兵,必无结果”[106],“军务善后条例”中亦有“在筹办善后期内,当酌定消纳方法,以为兵士异日谋生地步。”之规定。 [107]
迫于环境,卢永祥所能局部做到的仅是兵工政策。卢自称治兵抱“逸则多欲”之训。积极饬令兵士从事劳工。[108]一九二二年二月,卢曾制定有兵工筑路章程,规定浙省兵工筑路,共分十七段进行。温属六段、绍属五段、台属六段。每段设工程处,并有具体经费及技术指导之规定。同时省署有省道局之组设,与军署共同进行。一九二二年六月前,已修筑成浙沪军路。八月,卢永祥调集工兵五千余人,开始修筑浙闽省道。[109]卢此举在当时似属首创,亦获浙人好评。[110]
为预备安置兵士,卢永祥曾有三门湾垦荒之筹备。[111]该案最早系由浙籍侨商邹辉清建议,准备开辟三门湾为华侨回国自治居住区域。浙江省实业厅则呈请卢永祥与齐耀珊同意,设为模范自治农垦区域。[112]卢并派人到上海为此计划招商引资协力。[113]但最后似无果而终。
六、结论中国近世以来的许多史事需要我们去作深入谨慎的研究,既不能代之以情绪化的道德评判,亦不能让某种固定的意识偏见成为预先设定的结论。以本文视之,研究民初的中国地方政治,便不能总是以一个“军阀”的概念框框去套。而需要研究者潜心、仔细地去对史实进行辨别、分析、和论证。
笔者认为,卢永祥本人既不适合一般所谓“军阀”的定义,而其在浙省所推行的政策更与一般意义上“军阀统治”相悖。从其与浙省废督裁兵运动的关系来看,卢永祥本人倡导废督裁兵,既有迎合民意的考虑,亦与其理性思考甚至与某些政治理想有关。而评价其废督举动,则不能完全从所谓“诚意”入手,应将卢的个人性格与信仰及周围环境的力量等纳入考虑的范围。废督后改督办主要则缘于在浙军事将领及地方公团的意思。地方公团之所以支持卢永祥改任督办又基于其治浙给民众带来实际的利益;而裁兵不能实现,则与时势的变化及军事将领的抵触、兵士安置的困难等等均有莫大关系。
通过此一个案研究,笔者认为所谓“军阀”其实亦是一些具体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仅仅是“黩武”动物。[114]所以我们在探讨他们的行动时,应将其思想与信仰等纳入考虑范围,在“军阀”这个名义下的人是如此地性格各异,道德水平与政治能力亦相差悬殊,而他们行为之动机又是如此复杂多变,充满了不可测定因素的影响。那么如何能以这么一个概念去归纳民初丰富的政治历史图像呢?
因此,笔者认为,讨论一九一六-一九二七年的中国政治历史,不能局限于军阀史的框架。复杂的历史图景决不会因为治史者的个人偏好而可以简单化约。以军阀史框架来论述该段历史,自然有许多优点,譬如可对一九二七年的中国革命的背景有个清楚的交待、亦可以从“顺民意者昌,逆民意者亡”的观点出发解释北洋势力忽拉拉土崩瓦解的原因。但运用这一框架,却会掩盖很多独特的历史面相。以一个单一的历史解释框架来运用于整体中国,总会有挂一漏万之嫌。
以军阀史的框架来论述民初中国整体政治发展亦容易掉入一九二七年后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宣传定式的泥淖。革命党人对旧制度往往有天然的憎恶,对自我设想的政治社会制度则充满自信,执政后又需要考虑革命合法性与本党利益,因此,在其对民众的宣传手册中,此前的北京政府及各级统治者被过度丑化。从中央到地方军政首脑一概被冠以“军阀”的名目,而大量的历史事实从此湮没在口号和教条之中。政治家如此宣传,其情可解。但历史研究者却不能因此而取巧偷工或自甘堕落,漠视仍然存在的史料证据,以政治宣传代替严谨的史学论证。否则,历史研究的意义大可存疑。
原文刊于《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台北),第十九期,2002年5月。
[1]Edward A.McCord.: Warlords against Warlordism: ‘The Politics of anti-Militarism in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China,Modern Asian Studies, 30(December 1996),p.804.
[2]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六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一九七八年五月),页129;贾逸君:《中华民国政治史》,上册(上海:上海文化学社,一九三二年),页78。
[3]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下册)(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一九八〇年),页463;费正清(Fairbank,John K.)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一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一月,章建刚等译),页299。
[4]按日后黎元洪之分析,督军制之害主要有五点:一、兵多生乱;二、耗财无数;三、争夺军权,仁义丧尽;四、干涉省政,影响民治;五、与政客勾结,致酿争端。贾逸君:《中华民国政治史》,页242-246。
[5]曾任湘西护法军军事代表的姜玉笙即认为主张废督者,无非欲集权中央,防制专横,即使裁撤了督军,亦难保不假其它名义,行督军跋扈之实。所以姜认为“督军一职,首当论其人之贤不肖,而制度之废与否无关也。”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数据编辑组编:《一九一九年的南北和议资料》(北京:中华书局,一九六二年,十二月),页367。
[6]卢在北洋系统中,资格与曹锟、王占元、李纯、赵倜、陈光远、李厚基等人类同。丁文江:〈民国军事近纪〉,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九月),页300。
[7]一九二○年七月二日,北京政府正式发表卢永祥任浙江督军,改淞沪护军使为镇守使,以何丰林任之。但卢、何皆抗不遵从。刘绍唐主编:《民国大事日志》,第一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一九七八年),页171。
[8]黄绣媛〈民初的废督裁兵运动(一九一六--一九二五)〉,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一九八六年。
[9]徐敏蕙:《卢永祥研究》,国立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一九九八年七月,页95-107。
[10]R.Keith Schoppa,Politics and Society in Chekiang,1907一1927: Elite power, Social control and the Making of a Province,PH.D.diss.Michigan University,1975,pp.237-273. 郭剑林、王华斌:〈卢永祥督浙史之考察〉、《杭州师范学院学报》,一九八八年第一期;郭绪印、盛慕真:〈略论“废督裁兵”运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一九八六年第二期;岳梁:〈“废督裁兵”浅析〉,《史学月刊》,一九八八第五期。
[11]徐敏蕙:前引文,页72、页96;R.Keith Schoppa,Politics and Society in Chekiang,1907-1927: Elite power, Social control and the Making of a Province,PH.D.diss.Michigan University,1975,pp.241-243; 黄绣媛:前引文,页110-111、136。
[12]来新夏等着:《北洋军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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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二○○○年十二月),页742。
[13]所谓“军阀”,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将其与“北洋军阀”一词等同,认为“在中国近代史上指以袁世凯为首的封建军阀集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不列颠百科全书编辑部编译:《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18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4月,页96);1999年版《辞海》将其定义为“拥兵割据一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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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派系的军人或军人集团”(辞海编纂委员会编纂:《辞海》(彩图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9月,页1013);环华百科全书中由黎安瑞撰的定义较充实,他将“军阀”一词分成“一般概念”与“民初军阀”来解释,前者指出“军阀一词,与中国的历史来了解,是指自树武力,与中央政府敌对的军人。这种军人,通常有一个固定的或流动的地盘,在地盘之内,行使半独立或接近半独立的统治权。这种军人,民国初年有之,汉末的州牧,唐末的藩镇,都可以说是军阀。外国也有军阀。英文warlord一字,除指割剧一方,拥兵自重的军人以外,尚有两种涵义:其一,发动军事侵略的专制者及其手手下的将领。……其二,控制国家决策及动身的军人,如二次大战时期的日本军人。”后者指出所谓“民初军阀”的几个特点:养兵的目的是追求个人及本军的利益;以武力为解决争端的正常途径;罔顾国内,甚至国际的秩序与法律(张之杰主编:《环华百科全书》,第11卷,台北:环华百科书局,1982年9月,页686)。谢里登(James E. Sheridan)在所著Chinese Warlord: The creer of Feng Yu-hsiang(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一书中,认为“军阀”具备三个要素:私人军人、地域支配、独立性。参见冢本元〈美国对近代中国“军阀”的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编辑部编:《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4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32页;拉里(Diana Lary)将许多关于军阀的定义概括成如下几种要素:占有可控的军事力量、拥有一块地盘、使用武力作最终的仲裁、依赖私人关系甚于非私人的游戏规则、对待社会经济持残忍与剥夺的态度。Diana Lary,Warlord Studies, Modern China, Vol.6,No.4, Oct, 1980,pp.441.本文在引用“军阀”这一名词时基本上是从拉里的概括出发的。
[14]如一九一八年底,由上海商绅所组织之国民策进永久和平会便致力于“废督裁兵”之宣传。《民国日报》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而二十六日北京各媒体代表和会北方总代表朱启钤的记者招待会上即一致呼吁“废督裁兵”。《一九一九年南北议和资料》,页81。
[15]《一九一九年南北议和资料》,页186、224。
[16]郭绪印、盛慕真:〈略论“废督裁兵”运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一九八六年第二期,页89。
[17]〈王揖唐抵沪前种种准备〉,《申报》一九一九年九月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
[18]〈卢永祥制宪主张之通电〉,《申报》一九二○年四月七日,第一张,第三版。
[19]〈山东田屈赞成卢电之通电〉,《申报》一九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第二张,第六版;〈张作霖通电〉,出处同上;〈张敬尧赞同卢督歌电主张会议制宪以定国是电〉,〈宁夏护军使马福祥赞同卢督歌电主张会议制宪以解纠纷电〉,《浙江省议会民国九年第一次临时会文牍》丁编,页62-64。该会编印。时间不详。
[20]〈卢永祥通电〉,《申报》一九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二张,第六版。
[21]〈本会致南北政府及各省各军主张废督裁兵电〉,《浙江省议会民国九年第一次临时会文牍》,丙编,页1。
[22]〈浙江旅沪学会赞成卢督漾电废督主张函〉,同上。
[23]〈孙中山奖责卢永祥电〉,《申报》一九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三张,第十版。
[24]刘绍唐主编:《民国大事日志》,第一册,页211。
[25]张玉法:〈评介派氏着《军阀政治》〉,《中国现代史论集》,第五辑,军阀政治(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一九八○年七月),页103。
[26]Lucian W.Pye, Warlord Politics: Conflict and Coalition in the Modernization of Republican China(New York:Praeger,1971),pp.115-121.
[27]波多野善大原作,林明德译着:《中国近代军阀之研究》(台北:金禾出版社,一九九四年),页22-23。
[28]Edward A.McCord, Warlords against Warlordism: The Politics of anti-Militarism in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China,
Modern Asian Studies, Vol.3 No.4,1996,pp.819. 齐锡生亦指出,在当时,几乎所有重要的军阀都在这时或在那时投入对军阀主义的严厉攻击,提倡裁军,谴责军阀统治的实质。但批评总是针对别人,从不针对自己。齐锡生:《中国的军阀政治》(一九一六-一九二六),杨云若、萧延中译,中国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月,页184。
[29]独鹤:〈浙人之感想〉,《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四张,第二版。
[30]齐锡生即认为“军阀一般是有理性和讲求实际的政客。在现代中国政治生活中,他们可能是最缺乏思想倾向性的集团。”齐锡生:《中国的军阀政治》(一九一六-一九二六),杨云若、萧延中译,中国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月,页178。
[31]〈卢永祥与新闻记者谈话〉,《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十一版。
[32]《卢永祥研究》,页17-20;竞智图书馆:《卢永祥全传》(上海:竞智图书馆,一九二五年五月),页1-2。
[33]实际上,卢氏对段氏的政策亦经常表示不赞同,尤其对徐树铮的行为不认同。参见《卢永祥研究》,页35。笔者考察一九一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一八年十月间徐树铮给卢永祥个人的十三封电稿及徐给陈乐山的七封电稿,即可发现徐、卢之间关系确实不佳,徐对卢的信任感比较缺少。参见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数据编辑组编辑:《徐树铮电稿》(北京:中华书局,一九六二年),页12、25、29、42、56、92、168、235、236、300、354、376、379。
[34]《卢永祥研究》,页59。
[35]《卢永祥研究》,页15。
[36]参见〈康有为请庄士敦代奏游说经过函〉,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六日,《甲子清室密谋复辟文证》(北京:故宫博物院,一九二九年三月),页码不注;贾逸君编:《中华民国名人传》(上)(上海:上海书店影印,一九八九年十月),页146。
[37]冯筱才:〈理想与利益:浙江省宪自治运动新探〉,《近代史研究》,二○○○年,第三期。
[38]项士元:《浙江新闻史》,一九三○年九月。页8、99-100。其主要者如王荦之《浙江潮》、童杭时、毛庆鹏之《慧星报》、陈宜慈之《之江日报》、李干孙、童一新等人之《浙江民报》、许祖谦、任夙冈等人之《良言报》及《杭州报》、周继潆与叶亘东之《西浙日报》、张驷群、张鸣材等人之《台州日报》、陆启、叶杏南等人之《浙江商报》、查仲坚(人伟)、朱采真之《新浙江》、朱章宝等人之《浙民日报》、许国桢等人之《浙报》、张楚英等人之《浙江晨报》等等。
[39]一九二○年五月安徽督军倪嗣冲即致电政府称“卢督既请废督,何不先自请免职,为天下倡。中央何不先废浙督试验。”〈北京电〉,《申报》一九二○年五月十日,第二张,第六版;〈卢督之主张省宪法〉,《申报》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五日,第四张,第十六版。
[40]〈唐继尧通告解除督军职务实行废督电〉,一九二○年六月九日,《浙江省议会民国九年第一次临时会文牍》丁编,页104。
[41]〈刘显世废督通电〉,一九二○年七月一日,《浙江省议会民国九年常年会文牍》丁编,第2。
[42]《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一九九一年版,第1329。
[43]〈卢永祥通电〉,《申报》一九二一年六月五日,第二张,第六版;甑山居士:《浙江制宪史》(杭州:浙江制宪史发行所,一九二一年十一月),页35-36。
[44]〈专电一〉,《申报》,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张,第七版。
[45]丁文江曾称“十一年直奉战争,江、浙几至冲突,因奉军败北,不果动。然卢永祥遂废督军,制省宪,以总司令名义任事。”〈民国军事近纪〉,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七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九月),页382。但丁氏之论述似有误,盖制省宪一事始于一年前,而卢氏在江浙战争爆发前亦未有总司令之名号。任浙沪联军总司令乃为一九二四年九月三日,即江浙战争开战之日。
[46]〈黎元洪复职记〉,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五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一月),页156。贾逸君:《中华民国政治史》上册,页235。
[47]黎元洪在电文中称“督军诸公如果力求统一,则请俯听刍言,立释兵柄,上自巡阅,下至护军,皆克日解职,待元洪于都门之外,共筹国是。微特变形易貌之总司令不能存留,即欲划分军区,扩充疆域,变形易貌之巡阅使,尤当杜绝。”〈黎元洪主张先行废督裁兵然后就职电〉,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一九一二-一九二八),第四卷(武汉:武汉出版社,一九九年六月),页221。
[48]〈黎元洪复职记〉,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五辑,页167-169。
[49]一九二二年五月九日,卢永祥曾电陈统一会议意见:一、联平等会议形式;二、由各省人民为会议主体,不受任何方面操纵;三、会议目的,不限于立法行政一部,在谋制度上根本改革,以图民治之实现。刘绍唐主编:《民国大事日志》,第一册,页211。
[50]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一九一二-一九二八),第四卷(武汉:武汉出版社,一九九○年六月),页226。
[51]〈浙省军政界废督会议〉,《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张,第十版;〈浙人对于浙卢废督之态度〉,《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张,第一版。
[52]〈卢永祥通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
[53]〈浙省军政界废督会议〉,《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张,第十版;〈浙省军政界会议废督纪详〉,《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府院对浙卢废督之表示〉,《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张,第七版。
[54]〈浙省军政界二次废督会议〉,《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三张,第十版。该电由浙江陆军第二师师长张载阳、近畿陆军第四师师长陈乐山、浙江第一师师长潘国纲,浙江嘉湖镇守使近畿陆军第十师十九旅王宾、宁台镇守使王桂林,第十师二十旅荣道一、浙江督军署参谋长范毓灵、宪兵司令官马鸿烈、镇海炮台司令官张伯歧等人集体署名,电文表示“政治原有习惯,更张讵宜操切,若欲架轻就熟,仍宜望诸老成,此为地方治安计,不能不慎重也。窃惟军事綦重,尤贵专一,至善后诸事,不能一时无领挈之人,可于本日集合全体军官会议,决定公请卢公暂任浙江军务善后督办。”
[55]浙江军务善后组织大纲如下:一、浙江省因废督善后,特设浙江军务善后督办处;二、本处设督办一人,办理浙江军务善后事宜;三、本处设评议会,以驻在浙省军事长官为评议员;四、本处及评议会之组织暨各种细则,由督办订定之;五、本组织大纲,经在省各法团议决,发生效力,其期限不得逾六个月。〈浙省组织军务善后处〉,《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三张,第十版;阮毅成:《民国阮旬伯先生性存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一九七九年八月,页68。
[56]〈卢永祥宣布善后纲要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张,第六版。
[57]〈恭贺浙江废督〉,《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一张,第四版;〈浙卢自表废督之别报〉,《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四张,第十三版。
[58]采真:〈浙人自决〉,《新浙江》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八日,新闻第一版。《新浙江》是一九二二年七月创办的,经理为查人伟。该报持言似较他报为激烈。
[59]竞智图书馆编:《卢永祥全传》(上海:竞存图书馆,一九二五年五月),页4。
[60]〈废督须求实效〉,《时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日,第一张,第四版。
[61]〈台绍两同乡之浙江废督观〉,《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三张,第一版。
[62]独鹤:〈浙人之感想〉,《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四张,第二版。
[63]一九一7年杨善德之带兵入浙即是由于浙江本省军警界各派间发生内讧而引发严重对峙。
[64]〈浙省军政界会议废督纪详〉,《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
[65]〈杭州短简〉,《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张,第三版。此处所谓“国军”指编制属北京政府陆军部统一划定,经费由中央财政项内开支之部队。当时浙人对卢之废督可能会影响省内治安之担心,可参见东雷:〈浙省废督之观察〉,《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张,第三版。
[66]朱葆三等一百五十六名在沪重要商人联名通电浙省各法团领袖,强调在浙省正推行自治之际,“第一要义,尤在维持秩序”,以便“集合人才,得以从容建置,而后裁兵制宪,可以次第展布”,如根基未固而骤行自治,势必有人“假自治之名,开纷扰之渐”。是故“应请责成卢公,维持秩序,从容建置”,以免桑梓陷于不救。他们同时还致电北京孙宝琦、汪大燮、钱能训等旅京浙籍政要,表示“甚望中央此时,予浙人以自决机会,俾得整理户庭,从容改造,倘以任何名义,派遣军吏,或征发军队,乘机纷扰,无补国家,徒扰闾阎,诸公爱护桑梓,具有同情,务恳发抒伟论,指导浙人”。〈旅沪浙人对浙卢废督之表示〉,《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四张,第一版。
[67]“废督其名,不废其实,吾侪小民,不知用意,反对不得,赞成不能。”并反对省议会假借人民之名义,“否则民意难欺,人心清死,迎合军阀,贻误浙局”。〈旅沪浙人对浙卢废督之表示〉,《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四张,第一版。
[68]〈浙人士之军务善后大会议〉,《申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日,第三张,第十版;〈杭州快信〉,《申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三张,第十版;〈浙人会议军事善后问题〉,《时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二张,第三版;〈(宁波)总商会职员会议〉,《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第二张,第一版;〈市民公会消息〉,《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六日,第二版;阮毅成:《民国阮旬伯先生性存年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一九七九年八月),页69。
[69]〈浙江军务善后会议纪〉,《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日,第二版;〈 浙人爱戴卢督办〉,《时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一张,第二版。
[70]〈杭州短简〉,《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五日,第二版。
[71]〈府院对浙废督之表示〉,《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七版。
[72]贾逸君编:《中华民国名人传》(上),页146。
[73]竞存图书馆等编:《北洋人物史料三种:李纯全史》(台北:文海出版社,一九七一年八月),页213;项士元:《浙江新闻史》,第8页、页11页;雪痕:〈卢永祥〉,《越铎日报》,一九二四年十月一日,第三版。
[74]〈观潮人临杭前后省垣军政绅商之潮讯〉,《越铎日报》,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三版。
[75]《卢永祥研究》,页180-181。
[76]〈浙沈电〉,《申报》,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三张,第十版。
[77]卢在退出杭州时,曾向各界表示自己“视浙江为第二故乡,不忍将大好浙江由我靡烂”,并藉此兑现先前对钱能训等在京浙籍政要所许下的“将浙江还诸浙人”的诺言。〈政变骤变中之省垣近讯〉,《越铎日报》,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三版。
[78]徐敏惠:《卢永祥研究》,页57。
[79]李振华辑:《近代中国国内外大事记》(民国十三年至十六年)(台北:文海出版社,一九七九年八月)页4741。
[80]卢曾在其属下军队中散发佛教经文小册子,以其教义训导兵士。《卢永祥研究》,页67。
[81]〈恭贺浙江废督〉,《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一张,第四版。
[82]〈旅京浙人对浙局之意见〉,《申报》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二日,《申报》第三张,第十版。
[83]〈卢永祥通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
[84]东雷:〈浙省废督之观察〉,《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张,第三版;〈台绍两同乡之浙江废督观〉,《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三张,第一版;独鹤:〈浙人之感想〉,《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四张,第二版。
[85]褚辅成在成立大会上即表示虽然浙江的兵 较他省要好得多,其害处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所以浙省裁兵不是兵乱要裁,而是因为财政上又负担不起巨额的军费开支。
慧僧:〈裁兵运动〉,《全浙公会汇刊》,一九二二年,该会编印,页1-2。
[86]〈卢永祥的裁兵计划〉,《孤军》第一卷,第四、五合刊(“推倒军阀号”),一九二三年一月,页14-15。
[87]该条件为“废督裁兵,划分军区,厘定军制,实行征兵制,开通全国道路及修浚河道,以安插兵士。”《一九一九年的南北议和资料》,页224。
[88]全浙公会为旅沪浙人所组织,其主要成员如蒋尊簋、章太炎、褚辅成、杭辛斋、俞凤韶等人。旅京浙江公会为旅京浙籍耆绅孙宝琦、田文烈、王家襄、钱能训、王克敏等人所组织,二者为最有力之旅外浙人团体,其影响浙省内政颇深。浙事讨论会为旅京浙人叶颂清、谢锺灵、陈蔚、郁华、王亮等人所组织,其宗旨即为督促裁兵、实行自治。〈浙人请军界定期实行裁兵〉,《申报》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第四张,第十三版;〈旅京浙人请撤客军之热烈〉,《申报》一九二二年七月十五日,第二张,第七版;〈旅京浙人请撤客军之急进〉,《申报》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八日,第二张,第七版。
[89]〈裁兵废督消息汇志〉,《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日,第二张,第一版。
[90]〈卢永祥宣布善后纲要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张,第六版。
[91]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一九一二-一九二八),第四卷(武汉:武汉出版社,一九九○年六月),页226。
[92]参见《徐树铮电稿》,页223、231、235、338、343、351、352。
[93]江浙战争中,陈乐山终于与卢永祥之不合终于公开化,并迫卢下野。
[94]《卢永祥研究》,页161。
[95]〈浙督之裁兵计划如是〉,《民国日报》,一九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第3版。之所以先裁浙军,固然有自私之考虑,但也与陈乐山之势力难以侵入,以及浙军内空额太多有关。参见慧僧:〈裁兵运动〉,《全浙公会汇刊》,页1-2。
[96]〈浙省军政界二次废督会议〉,《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第三张,第十版。
[97]在六月十七日的法团会议上,卢曾提出“如环境发生侵吞情形,究竟应如何办理?”,当时有人以“人民自卫”“人民自有对付”相答。征诸当时浙江事实,这只能是一种空谈。
[98]〈反对善后督办延长期间〉,《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日,第三版。
[99]〈卢永祥与新闻记者谈话〉,《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张,第十一版。
[100]《卢永祥研究》,第97-98。
[101]慧僧:〈裁兵运动〉,《全浙公会汇刊》,页1-2。
[102]〈浙废督与旅沪浙人〉,《申报》,一九二二年六
中国历史人物小故事三分钟
月十八日,第四张,第十版。
[103]〈废督须求实效〉,《时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日,第一张,第四版。
[104]如一九一三年一月山东烟台兵变,即因裁兵善后未了,遣散费未到手,而军队遂大肆烧掠。同年十一月江苏江阴兵变也因被遣散之各兵因不愿赴福建而发动兵变,地方商民损失惨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二月),页270。
[105]参见〈声斥卢永祥的几篇旧存文稿〉,《山西文史资料》,第十九辑(太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一九八一年八月),页121-132。
[106]〈卢永祥与新闻记者谈话〉,《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张,第十一版。卢还以第十一师为例,该师曾奉命解散,但后来冯玉祥复统一师,又号称第十一师。卢曰,我可以现在解散第十师,但谁能保证没有人又聚兵称第十师?
[107]〈卢永祥宣布善后纲要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张,第六版。
[108]〈卢永祥通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
[10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浙江百年大事记》(一八四0-一一九四五)(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二月),页164、170。
[110]〈俞凤韶劝浙督自治裁兵〉,《申报》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四日,第四张,第十三版。
[111]〈浙省军务善后成绩〉,《新闻报》,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三版。
[112]《发起开辟三门湾报告书》,上海图书馆古籍部藏,不注出版时间及出版地,页1。
[113]同上,第21-24。
[114]王克文说“今天国人对民初军阀的印象,恐怕是出于狂想的成分多,依据事实的成分少”。此语颇为中肯。王克文:〈军阀在现代中国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评派氏著《军阀政治》〉,张玉法主编:《中国现代史论集》,第五辑,军阀政治,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一九八0年七月,页10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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