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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鼎-關於新見垣上官鼎銘文的釋讀

  • 上官鼎,文物,朱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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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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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鼎-關於新見垣上官鼎銘文的釋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上官鼎-關於新見垣上官鼎銘文的釋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關於新見垣上官鼎銘文的釋讀


(首发)
蔡运章、赵晓军两先生在《文物》月刊2005年第8期上发表《三年垣上官鼎铭考略》一文(以下简称“蔡文”),公布了洛阳大学文物馆收藏的一件战国刻铭记容铜鼎,同时对鼎铭内容进行了考证(90-93页、封三)。我们在拜读了蔡、赵两先生的大作后,获益良多,但也觉得有些问题还可以再作讨论。故不揣谫陋,写出来供作者和读者参考。
此鼎铭文大别可分两部分,从内容看,当非同时写刻。下面先按我们的理解写出释文,然后再作讨论。
(1)垣。上官。胾(载)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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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身前部,附图1)
(2)三年,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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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大十六臾(斞)。(鼎身后部,附图2)
鼎铭第(1)部分中的“垣”是魏邑,曾见于上海博物馆收藏的垣上官鼎和魏国圜钱,1其地在今山西省垣曲县东南。“上官”是掌膳食的食官,朱德熙、裘锡圭两先生曾作过考证。2铭中的“上官”当是隶属于垣邑的,也即此鼎的置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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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魏国记容铭刻中常见的容量单位,通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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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值约合今7200毫升左右。3
第(2)部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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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读作“角”或“斠”,当校量讲,曾见于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收藏的荥阳上官皿和陕西咸阳塔儿坡出土的安邑下官锺,李学勤先生曾作过精彩的考证。4这两件器物的铭文是:
荥阳上官皿:
(1)萦(荥)阳。上官。皿。
(2)十年九月,府啬夫成加、史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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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之,少(小)一益(溢)六分益(溢)。
安邑下官锺:
(1)安邑。下官。重(锺)。
(2)十年九月,府啬夫成加、史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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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之,大大 (半)斗一益(溢)少(小)(半)益(溢)。
以上这些,蔡文都已在以往学人所作研究之基础上,作了很好的说明。
蔡文所考可能有问题的,主要是在鼎铭第(1)部分的“胾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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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第(2)部分的“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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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十六臾”等几句话。
鼎铭第(1)部分中的“胾(载)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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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分”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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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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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字,并解释说:“我们实测此鼎能容水2656毫升……若从此鼎的实际容量考虑,‘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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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理解为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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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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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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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四分之一又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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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铜鼎校正后的容量为八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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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合2700毫升(武按: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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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7200毫升计算)。这样,该鼎实测容量与自铭容量只相差44毫升。”(92页)按根据以往学者对相关战国记容铜器的实测经验来看,“相差44毫升”的确不是大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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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说法从未在魏国记容铭刻中出现过,解释成“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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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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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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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与古汉语的表达方式不合。过去著录的战国记容铜器铭文中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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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的说法,一般都理解为指三个半斗,即一斗半。5通过对相关器物的实测,亦可证明这样理解是正确的。6蔡文所释的“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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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理解为“四个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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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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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四又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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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又与实测所得容量相差太远,这一点蔡文也已提到过。
其实,从鼎铭照片和摹本看,蔡文所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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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字应该就是“分”字。这个“分”字的特别之处只不过是将“刀”旁写作“刃”形而已,而战国时期许多从“刀”的字,“刀”旁往往如此作。71978年河北易县辛庄头出土的一批赵国金饰件上多有记重铭刻,其中有两件分别记:“四两十六朱(铢)四分一。”“二两二十三朱(铢)四分朱(铢)一。”前者“四分”合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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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四分”合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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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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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者,正与本铭的“分”字写法同。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倘若要将本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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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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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必须承认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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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是反书的。辛庄头所出金饰件上正巧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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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如:“四两十四朱(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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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朱(铢)。”“□丌(其)冢(重)四两十八朱(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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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朱(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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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都是正书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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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可用来比较。因此我们要问,为何本铭其他字都是正书的,却偏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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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要反书?从这一点看,蔡文的释法也是有问题的。
“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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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省称“四分”)的说法常见于战国记容铭刻,意即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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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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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7200毫升计,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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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1800毫升。本器实测容2656毫升,显然是大出了856毫升。这就牵涉到鼎铭的第(2)部分内容。
鼎铭第(2)部分曰:“三年,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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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大十六臾。”“巳”字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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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陕西临潼戏河库所出战国公朱左官鼎铭文中的“乙巳”之“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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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同。10蔡文则释作“夕”,读作“昔”,谓“‘昔’有始义”(91页)。按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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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释为“夕”,不仅在字形上要将它看作是反书,解释上也十分牵强。而若将它释为“巳”,读作“已”,则不仅在字形上有根据,在解释上亦十分简捷顺畅(已经之“已”本由“巳”字所分化)。
“大十六臾”之“臾”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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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战国斞半灷量铭文(附图3)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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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斞)字所从之“臾”相近似。11故知应释为“臾”,读作量名“斞”。蔡文将其释作“曳”,读作“溢”,并谓:“《穆天子传》卷六:‘大奏广东。’郭璞注:‘大谓盛作之也。’《助字辨略》卷四:‘大,盛也。’……‘大十六曳(溢)’即为盛十六溢之义[意]……从此鼎铭校正后的自铭容量和实测容量推算,得知当时一溢的容积为166毫升。这个数值与从安邑下官锺测得一溢的容积仅差1毫升。”(92页)按此说完全无据。“溢”作为容量单位,习见于三晋记容铭刻,但只写作“益”,从未见有用他字代替的。“大”字固有训“盛”一说,然这个“盛”字是当盛大之“盛”讲的,绝不当容盛之“盛”(音成)讲。鼎铭中的这个“大”字,应该和李学勤先生所考出的安邑下官锺“…… (角)之,大……斗……益(溢)”之“大”的用法相同,是增大、多出的意思。本器实测大出856毫升,正是铭文所记的“大十六臾(斞)”。
“十六臾(斞)”合856毫升,则不难推得一臾(斞)合53.5毫升。这一数值有什么意义,需要追究一下过去我们对量名“斞”的认识。
上面提到过的斞半灷量铭文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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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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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灷 ”三个字。量名“斞”是见于《说文》的。《说文·斗部》:“斞,量也。从斗,臾声。《周礼》曰:桼(武按:“桼”字原误作“求”,据段注改)三斞。”古书中又有从“臾”得声的量名“庾”和“斔”。关于这些量名的容量,1958年朱德熙先生在考释斞半灷量铭文时曾作过讨论,引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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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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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按:同“灷”)字,也应读作“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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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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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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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斞又半斞賸”的省略说法,意思是一又二分之一斞强。关于斞的容量,自来说法不一,列举如下:
一、《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粟五千庾”,贾注“十六斗为庾”。《论语·雍也》“与之庾”,包注“十六斗曰庾”。《国语·周语》“野有庾积”,注引唐尚书“十六斗曰庾”。
二、《考工记·陶人》“庾实二觳”,郑注“觳受斗二升”,则庾受二斗四升。
三、《庄子·田子方》“斔斛不敢入于四竟”,《释文》引李注云“六斛四斗曰斔”。
四、《广雅·释器》“锺十曰庾”。案《左》昭三年传“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则锺”,据此,锺是六斛四斗,庾应为六十四斛。
综合上说,庾的容量可以少至二斗四升,多至六十四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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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量是非常小的,不要说六十四斛,就是二斗四升也不可能。
《考工记·弓人》“九和之弓,角与干权,筋三侔、胶三锊、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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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漆三斞。”郑注“邸斞轻重未闻”。“漆三斞”《说文》作“求三斞”,段玉裁注“桼各本讹求,今正。《考工记·弓人》文。郑注‘斞轻重未闻’,许亦但云‘量也’。一弓之胶[漆]甚少,与《论语》、《考工记》(案指《陶人》‘庾实二觳’)之庾绝异。”段氏认为《弓人》的“斞”与“庾”无涉,是一种极小的量名,斞半小量正好支持了这个说法。12
按斞半灷量的器形照片、原器拓本(附图4)和尺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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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著录,13的确是一件非常小的量器。该器通长5.5厘米,器身高2.3厘米,口径2.24×2.25厘米,实测仅容5.4毫升。这一实容数值跟量铭所指是什么关系,我们暂且放下不管。但很容易看出,5.4毫升正相当于我们据垣上官鼎所推出的一臾(斞)之值的十分之一,这恐怕不会是巧合。
朱先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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灷 ”的意思是“一又二分之一斞强”。假如我们承认这个说法,那么依实测容量计算,斞半灷量铭文所说的一“斞”之值,仅合3.6毫升弱。如此小的量名“斞”,跟垣上官鼎铭文所说的量名“臾(斞)”,恐怕是不相干的。但是关于斞半灷量铭文的读法,我们也看到了不同意见。最近我的博士生程鹏万君写了一篇题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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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灷 ”量新考》的文章给我看,他依据刘国胜先生将信阳楚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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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径 ) 二灷”、“长六灷”(2-010)、“尃(博)一灷少(小)灷”(2-015)等“灷”字读作“寸”的说法和商鞅方升有“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之记载,14通过验算包括商鞅方升在内的若干战国记容铜器的每半立方寸之容量,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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灷 ”应读作“容半寸”,意即容半立方寸。按从已见的战国记容铭刻可知,容受之“容”一般多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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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也有写作“庚”、“空”、“容”的,但却从未见有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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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从“臾”之字的例子。因此,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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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作“容”恐怕是危险的,反不如旧释“斞”来得可靠,尽管程文也曾举出古书中有“臾”、“容”相通的例子。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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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程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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灷”读作“半寸”,解释为半个立方寸,却很可能是正确的。这一点我们可以用另外一种计算方法——即从战国尺度上加以验算。已知战国时期的一尺约合今22-23.1厘米,一寸则合今2.2-2.31厘米。斞半灷量曾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用工具显微镜和测深卡尺测量,内口径为1.803×1.814厘米,深1.74厘米,计算容积为5.691立方厘米。15若设量铭“(半)灷”是指半立方寸,则一立方寸之容积为11.382立方厘米。以一立方寸之容积为11.382立方厘米再折算成寸、尺之长,则一寸为2.249厘米,一尺合22.49厘米。这一数值跟曾武秀先生1964年据文献和相关实物推算出的战国一尺之长为22.5厘米基本相合,16跟中国国家博物馆所藏战国花卉云气纹铜尺长22.52厘米亦大体相合。17因此,将量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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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灷”读作“半寸”(半立方寸),跟从器物本身容积数值推算出来的尺度是相吻合的。量铭“斞半寸”,当指此量容半立方寸斞。若是积这样的半立方寸斞十份(即五立方寸斞),便成一斞之容量。 故斞半灷量铭文中的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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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斞)”跟垣上官鼎铭文中的量名“臾(斞)”很可能就是一回事,并非是不相干的。
在上引朱先生的文章中,曾提到《考工记·弓人》记制作一张“九和之弓”需用漆三斞。《弓人》的原文后面还有两句话,兹一并引出:
九和之弓,角与干权,筋三侔、胶三锊、丝三邸、漆三斞。上工以有馀,下工以不足。
“上工以有馀,下工以不足”,意即使用“筋三侔、胶三锊、丝三邸、漆三斞”这些材料来制作一张弓,对于上等工匠来说会有剩余,对于下等工匠来说则会有不足。朱先生引段玉裁说,认为《弓人》的“斞” 是一种极小的量名,跟其他古书中所见的“庾”无涉,这无疑是可信的。但如依朱先生对斞半灷量铭文的解释,只能将一斞之值视作3.6毫升弱。一张弓所用之漆要少到10.8毫升弱,且“上工以有馀”,似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根据从垣上官鼎所推得的一斞之量值,一张弓所用之漆合160.5毫升(相当于今天一只小小的饭碗之容量),则显然要合理得多。
综上所说,从垣上官鼎铭文与实测容量所推出的一臾(斞)之值,不仅能使我们重新认识传世的斞半灷量,同时也能更加合理的解释古书中的量名“斞”。这或许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2005年9月14日于长春
1、上博收藏的垣上官鼎资料,见唐友波:《垣上官鼎及其相关问题》,《文物》2004年第9期,85-87页,北京。魏“垣”字圜钱,见丁福保:《古钱大辞典》上编,293叶,中华书局影印本,1982年,北京。传世另有“垣釿”布,已有学者疑系伪物,参吴良宝:《桥形布三品献疑》,《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二十周年纪念文集》,41-47页,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长春。
2、朱德熙、裘锡圭:《战国铜器铭文中的食官》,《朱德熙古文字论集》,86-87页,中华书局,1995年,北京。又,同作者:《战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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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秦汉时代的“半”》,同上,119页。
3、参注2所引朱德熙、裘锡圭:《战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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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秦汉时代的“半”》,115-117页。又,丘光明、邱隆、杨平:《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136-139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北京。
4、李学勤:《荥阳上官皿与安邑下官锺》,《文物》2003年第10期,77-81页,北京。
5、参注2所引朱德熙、裘锡圭:《战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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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秦汉时代的“半”》,115-117页。又,丘光明:《试论战国容量制度》,《文物》1981年第10期,67页,北京。
6、参李家浩:《传遽鹰节铭文考释》,《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92

中国历史名人背后的故事

-94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合肥。
7、即使是独体的“刀”字,亦可作“刃”形。如1980年河北平山中山国灵寿城遗址所出“白刀”刀币上的“刀”字即有作“刃”形的,见陈应祺《战国中山国“成帛”刀币考》,《中国钱币》1984年第3期,26页图二十八,北京。这也证明这类小直刀上的“刀”字是绝不能释作“匕(化-货)”的,参吴振武:《战国货币铭文中的“刀”》,《古文字研究》第十辑,305-326页,中华书局,1983年,北京。
8、丘光明:《试论战国衡制》,《考古》1982年第5期,520页图九:4、1,北京。关于这批金饰件的国别,参黄盛璋:《新出战国金银器铭文研究(三题)》,《古文字研究》第十二辑,348-354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
9、同注8所引丘光明文,520页图九:3、6。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5·2701,中华书局,1984-1994年,北京。
11、同注10所引书,16·10365。按此器铭文错金,本书和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1937年)18·27上所收拓本皆系翻刻本,且非同一刻本。
12、朱德熙:《战国记容铜器刻辞考释四篇》,《朱德熙古文字论集》,29页,中华书局,1995年,北京。
13、国家计量总局等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57页97号(照片图像略大于实物),文物出版社,1984年,北京。按此器照片在同书1981初版中被印反。
14、 参刘国胜:《信阳长台关楚简〈遣策〉编联二题》,《江汉考古》2001年第3期,66-67页,武汉。商鞅方升见注13所引书,44―45页81号。
15、同注13所引书,57页。
16、曾武秀:《中国历代尺度概述》,《历史研究》1964年第3期,164-166页,北京。
17、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8-9页“尺-7”,科学出版社,1992年,北京。又,据注16所引曾武秀文,上世纪30年代美国人福开森(J.C.Ferguson)曾得一尺,传系安徽寿县朱家集所出战国铜器之一,该“尺一端有小孔可以系组[绳],每寸有几何形花纹,长22.5厘米”。据说该尺现藏南京大学,实物照片见河南省计量局主编:《中国古代度量衡论文集》,图四,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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