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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五·三德》札记六则
(首发)
一簡1:天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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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地共材,民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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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無思,是胃(謂)參(三)悳。
整理者指出:《大戴禮記·四代》:“子曰:‘有天德,有地德,有人德,此谓三德。三德率行,乃有阴陽;陽曰德,阴曰刑。’”此篇開頭有類似的表達,據以題篇。[1]
曹峰先生認爲此句話的意思是說:“統治者把握了‘天時’、‘地材’、‘民力’,就可以無思、無慮、無爲了。與‘天時’、‘地材’、‘民力’相關的‘德’稱之爲‘三德’。”[2]
按:整理者和曹峰先生均將簡文中“參”讀作“三”,而且曹先生准此將“天共時,地共材,工共力”同“明王無思”理解爲條件關系。細思之,文意似非如此。此處的“參”可能當如字讀,意爲“相參”,此類用法文獻多見,如:[3]
《禮記·孔子閒居》:子夏曰:“三王之德,參於天地,敢問何如斯可謂參於天地矣。”
《國語·越語下》:“夫人事必將與天地相參,然後乃可以成功。”
《荀子·天論》:“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楊倞注:“人能治天時地財而用之,則是參于天地。舍人事而欲知天意,斯惑矣。”
由此可見,簡文中的“參”可能不當讀作“三”,當與上舉文獻中“參”的用法相同,义為配合。簡文大意似為“天供其时,地供其材,民供其力,明王无為无思,这叫參德。”也即是說“是謂參德”陳述的對象僅是“明王無思”,而非前面所有的內容。“參德”是“明王”參於天地之德,而非“天共時,地共材,工共力”三者之德。這樣一來,本篇題爲《三德》可能就不太合適了。整篇簡文談的均爲“天人之際”,規勸君王敬順天時,比較接近於道家的東西。結合1號簡中有“順天之常”一語,故此篇可暫名之爲《順天之常》。
順便的一提,后文5號簡“善=才=(善哉善哉)參(三)善才(哉),唯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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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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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而改”當中的“參”字可能亦當如此理解。簡文大意為“與善相參是福的基礎。”這樣理解也同後面11號簡“善勿烕(滅),不恙(祥)勿為。”的說法有些照應。
二簡1:卉木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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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而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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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天亞(惡)女(如)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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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旦母(毋)哭,明母(毋)訶(歌),弦望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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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是胃(謂)川(順)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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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天亞(惡)女(如)忻”一句,整理者指出:“忻”,喜歡。與“惡”相反。[4]《墨子·经说上》:“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孫詒讓《閒詁》:“其言可忻悦也。”可見整理者對“忻”的解釋至確,但將“女”讀作“如”則不易理解,而且同後文文意關聯不大。我們懷疑此處的“女”當系“母”之誤。“母”、“女”二字形近,容易相混。郭店簡《成之聞之》簡29:“《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在音。’”今本《君奭》作“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李零先生指出:“簡文‘毋’的古文字寫法與‘女’相近,……疑今本抄寫有誤。”[5]《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乙種》簡117“正月、七月朔日,以出母〈女〉、取婦,夫妻必有死者”的“母”即“女”之訛。[6]簡文讀作“天惡毋忻”意爲“上天所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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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的不要喜歡”,這與同簡“平旦毋哭,暝毋歌”句式及句意恰好相一致。同時也與後文“埤牆勿增,廢人勿興。皇天之所弃,而后帝之所憎。毋曰冥冥,上天有下政”[7]的論述相互應。
三簡9:高易(陽)曰:“母(毋)凶備(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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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亯(享)祀,母(毋)衿(錦)衣交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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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是胃(謂)忘神。”
“交袒”,整理者引《礼记·玉藻》“锦衣以裼之”,認爲“裼”与“袒”同。”[8]
陳偉先生認爲:“交”恐當读為“绞”。高阳所云,正好是两件違反常規、且又相互倒错的事情。凶服,即喪服。《周禮·春官·司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鄭玄注:“喪服,天子諸侯齊斬而已,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士亦如之,又加緦焉。”《論語·鄉黨》:“凶服者式之。” 集解引孔安國曰:“凶服,送死之衣物。”祭祀有專門的服裝,不可著凶服。
至于“絞”和“袒”,則都是喪服即凶服的特徵。《儀禮·既夕禮》:“既馮尸,主人袒,髻發,絞帶。”《禮記·奔喪》:“乃為位,括發袒,成踴,襲、絰、絞帶,即位。”均為絞、袒幷提的例子。《儀禮·喪服》云:“《儀禮·喪服》:“喪服,斬衰裳,苴絰杖、絞帶。”鄭注:“絞帶者,繩帶也。”賈疏:“繩帶也者,以絞麻為繩作帶,故云絞帶。”《禮記·喪服小記》“括發于堂上”孔疏:“袒,謂堂上去衣。”《詩·秦風·終南》:“君子至止,錦衣狐裘。” 毛傳:“錦衣,采色也。” 孔疏:“錦者,雜采為文,故云采衣也。”這樣的衣服當然不適合在喪禮上穿著。[9]
曹峰先生認爲“毋錦衣絞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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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應斷爲一句,並指出意爲“吊喪時不能穿着華美的服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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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很可能與吊唁活動有關,具體來說可能和“尸”、“卜”這些“神”事活動也有關。[10]
按:因爲簡文中“袒”後有句讀,所以曹峰先生的觀點我們暫且持保留意見。簡文中的“衿”字,整理者讀作“錦”,諸家似無疑義。此字原簡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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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懷疑此字可能是“袀”。戰國文字中“勻”及“勻”旁有作如下形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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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勻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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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器文字編》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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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孫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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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答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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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文字編P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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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栒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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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唐2)
由此看來,“衿”中之“今”可以看作即“勻”旁,整字可釋作“袀”。“袀”是一種上衣下裳同色的衣服,常用作祭服。如:
《後汉书·舆服志下》: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滅去禮學,郊祀之服皆以袀玄。
《郭店簡·成之聞之》簡7: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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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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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而立於阼,一宮之人不勝 丌(其)敬。
對於郭店簡中被讀作“袀”的那個字,裘錫圭先生指出:“‘君’下一字也許不是‘均’,但確是一個從‘勻’聲的字,在此讀爲‘袀’。其下一字疑當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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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冕’。袀冕,意即袀服而冕,在此當指祭服(袀服爲上衣下裳同色之服)。《禮記·祭統》謂將祭之時,君與夫人皆齋,‘然後會於太廟,君純冕立於阼’。‘袀’‘純’義通。《漢書·王莽傳下》‘時莽紺袀服’注:‘袀,純也,純爲紺服也’。《淮南子·齐俗》:‘尸祝袀袨’注:‘袀,純服;袨,墨齋衣也。’疑《禮記》‘純冕’與‘袀冕’同義。”[11]因此,簡文中的“袀衣”也應當是指祭祀時穿的衣服。正如諸位先生所談到的,“袒”與凶服有關,是屬於喪禮之一種,那麽“毋袀衣交袒”大意似當爲“不要穿著祭祀時的袀服來行喪禮”。這恰同前文“毋凶服以亯祀”相對。陳偉先生指出此句 “高陽所云正好是两件违反常规、且又相互倒错的事情。”我們這樣理解同陳先生的觀點也剛好相一致。
四簡11:居母(毋)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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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母(毋)康。
按:“悊”,整理者疑讀讀作“惰”。[12]此字從“折”得聲,“折”上古音屬月部章母,而“適”屬於錫部書母,二者讀音不遠,而且從二者得聲之字有相通之例,如:《周禮·秋官·序官》:“硩蔟氏。”鄭注:“鄭司農云‘硩讀爲擿。’”因此我們懷疑簡文中“悊”字可以讀作“適”。“適”有“安逸,閒適”義。如:
《楚辭·九辯》:“堯舜皆有所舉任兮,故高枕而自適。”王逸注:“安臥垂拱,萬國治也。”
《史記·李斯列傳》:“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
此外《論語·學而》“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一句,正可與簡文對讀。
五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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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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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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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亞(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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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與飤(食)。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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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亡,亞(惡)聖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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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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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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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祭祀,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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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備(服)。凡若是者,不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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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必大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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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整理者未釋,曹峰先生指出:此字从“心”,有可能表明的是一種不正常的心態。[13]
按:楚文字中用爲“怒”的字大體有三種字形,分別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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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甲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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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語一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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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二·從政乙3)”,而這其中又以第一種最繁。本簡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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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最繁的第一種相比,只是多出了一個“虎”旁。“虎”古音在曉母魚部,“怒”屬泥母魚部,所以這裏的“虎”很有可能是加注的聲符。《說文》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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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恕”的古文,而上博二《民之父母》11號簡:“無服之喪,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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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悲。”今本《禮記·孔子閑居》此句則作:“無服之喪,內恕孔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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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從“虎”得聲,在此用作“恕”,可見用“虎”來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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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加注聲符也是可以理解的。“怒”也是君子修身以及從政者應當注意的事情,如:
《荀子·大略》:“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有怨而無怒。”
《淮南子·主術訓》:“是故明主之治,國有誅者而主無怒焉,朝有賞者而君無與焉。”
《郭店簡·性自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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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谷(欲)浧(盈)而毋暴。”
周鳳武先生指出郭店簡此句意爲:“怒氣可以盈滿周身,但不可輕易表露發洩,這是君子應有的修養工夫。”[14]因此將簡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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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怒”可能是合適的。
六簡17:知天足以順時,知地足以古(固)材,知人足以會親。
按:“古”字原簡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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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隸作“古”,讀爲“固”。秦曉華先生認爲,同篇有“古”、“固”兩字,分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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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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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六),與此字明顯不同,然後秦先生又結合以往楚簡中的“由”及從“由”之字認定簡文中所謂的“古”字,當是與其形近的“由”字。[15]我們認爲秦先生的隸定是正確的,但是將“由”讀爲“育”,釋爲“培養”則可商。
我們認爲此處“由”似可讀作“逐”,《上博三·周易》簡32:“喪馬勿由”,傳世本正作“喪馬勿逐”。《說文》:“逐,追也。”引申而有“追求、求取”義,如《易·既濟》:“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史記·淮陰侯列傳》:“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國語·晉語四》:“夫必追擇前言,求善以終,饜邇逐遠,遠人入服,不爲郵矣。”韋昭注:“逐,求也。”簡文讀作:“知地足以由(逐)材。”文意亦較爲順暢。
(編者按:[1]馬承源《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頁287,上海古籍出版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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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年。
[2]曹峰《〈三德〉零釋》,簡帛網2006-04-06,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9。
[3]曹峰先生指出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中亦多見此類“參”之用例。參見曹峰《〈三德〉零釋》,簡帛網2006-04-06,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9。
[4]馬承源《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頁288,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5]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頁128,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6]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41頁。
[7]此處採用了陳劍先生的編聯成果,參見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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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4。
[8]馬承源《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頁294,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9]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02-19,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1。
[10]曹峰《〈三德〉零释(二)》,簡帛網2006-04-08,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0。
[11]荆门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頁169,注[七],文物出版社1998年。
[12]馬承源《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頁296,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3]曹峰《〈三德〉零释(三)》,簡帛網2006-04-11,http://www
中国历史长篇故事幼儿
.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3。
[14]周鳳五《郭店〈性自命出〉“怒欲盈而毋暴”說》,載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頁185,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
[15]秦曉華《上博(五)〈三德〉釋讀一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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