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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日書》〈歲〉篇之“大歲”與“太歲”之關係
(臺灣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
1989年湖北江
中国历史故事100字左石
陵縣九店出土楚國墓葬群,其中五六號墓發現146枝竹簡,大部分屬於《日書》。墓葬年代依據出土器物鑑定,應為戰國晚期早段,而九店《日書》成為目前所發現的最早占擇時日吉凶的數術書。[1]其中編號77簡,開頭即為“大歲”:
大歲:十月、屈夕、享月在西,爨月、遠夕、夏夕在北,獻馬,荊夷、[八月在東,冬]夕、夏夷、[九月在南]。[2]
簡文用的曆法為楚曆,1-12月名分別為冬夕、屈夕、遠夕、荊夷、夏夷、享月、夏夕、八月、九月、十月、爨月、獻馬,與現今常用的數字月名有所不同。如此回看簡文,1、5、9月大歲在南,2、6、10月在西,3、7、11月在北,4、8、12月在東,各自為組,因此從10月開始每個月依照西北東南的順序順時針移動一個正方位,四個月巡迴一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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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三周天。原考釋者指出此簡所記,與《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的〈歲〉篇所記“太歲”一年中,每月所在的四方位置相同。此外並以清代孫星衍〈月太歲旬中太歲考〉的結論為說,簡文所言“太歲”是孫氏分類之“月太歲”,與十二年一周天的“年太歲”不同。[3]
睡虎地秦簡於1975年出土於湖北雲夢縣睡虎地,其中十一號墓有1155支秦代竹簡,《日書》為其中一部分,分為甲、乙兩種。甲、乙兩種內容有重疊者,也有各自獨有者,甲種約12000字,乙種約18000字,內容是戰國到秦代民間流行的各種數術,〈歲篇〉見於甲種《日書》。
天文-《日書》〈歲〉篇之“大歲”與“太歲”之關係
依照孫星衍所說,“年太歲”是“左行二十八宿、十二年一周天”的,是貴神。“月太歲”是《淮南子‧天文訓》所云“斗杓為小歲,正月建寅,月從左行十二辰。咸池為太歲,二月建卯,月從右行,四仲終而復始”的太歲,大約是由卯起始,一個月後到午,再一個月到酉,再一個月到子,再一個月回到卯,一年巡迴三次。另有“旬中太歲”,即〈天文訓〉的“太陰在寅,朱雀在卯,勾陳在子,玄武在戌,白虎在酉,蒼龍在辰。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之類,孫氏以為出自《龍首經》,主要講各個方位的吉凶。[4]因此孫氏分類的“月太歲”與《日書》的“大歲”看來是一樣的東西。
不過孫氏關於太歲的分類,並不是絕對的,陶磊就認為《淮南子‧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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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的“大歲”,或曰“大時”、或曰“咸池”者,並不是一般所說十二年一周天的“太歲”,而是三個月(一時)一徙,一年循環四次的“時”(亦即四時、四季)之神;“小歲”,亦即孫氏所謂“月太歲”是每月一徙的“月”之神,而“年太歲”就是每年一徙的“年”之神了。[5]此說可從,因為事實上孫氏所謂的“旬中太歲”,言建、除、滿云云者,應該是秦漢之間流行的“建除法”,而非太歲的觀念[6]。總的看來,孫星衍所謂的“太歲有三”,是把不是太歲的另外兩種東西,誤認為是太歲了。
對於陶磊的反駁,還可以再補充一點,亦即《淮南子‧天文訓》中的大歲並非太歲,彼此之間不是通假的關係,論見第四章第三節。
然而傳世文獻中,“大歲”與“太歲”是混用的,因為“大”、“太”本來就是常見的通假字,例見《爾雅》。但無論如何,《日書》中的“大歲”是一個月移動一個九十度的正方位、一年循環四次的,雖然不少學者認為〈歲〉篇所言之“歲”就是歲星[7],但很顯然的是,歲星每一年才在天空移動30度、十二年才能巡迴一周,所以《日書‧歲》中,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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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歲”或“大歲”,都不會是歲星,也不會是十二年一周天的太歲。
那麼《日書》的“大歲”究竟是什麼?曾憲通在研究睡虎地秦簡的《日書》時,認為十二歲一週天的歲星,是“歲星在星體星座上的實際行度”,《日書》四個月一周天、一年三周天的歲星則是“地球上人們對歲星運行的直觀感覺”,並認為《日書》屢言“數反其向”,表明是視運動上歲星逆行的結果。[8]
關於“歲星逆行”的成因,在第二章第二節已經詳細說明,只是地球和歲星之間公轉速度不同,所造成的視覺誤差而已,並不是真的逆行。依據現代天文學的計算,歲星(木星)約每1.1年(399天)發生一次為期4個月的逆行[9],逆行之後就是長達1.1年的正常運行。由此看來,“歲星逆行”並不能作為《日書》“大歲”的解釋。
《日書》這種特殊的“大歲”,有兩種可能,其一是《淮南子‧天文訓》中的大歲、大時、咸池,與本文討論的太歲無關。[10]
其二是一種早已失傳的數術,原本可能與太歲有關,但是誤以為逆行的現象每年發生三次,所以產生月行四仲的說法,而術家在借用了天文觀察後,很容易與天文觀察分離,成為披著天文學外皮的數術,如古人虛擬一個行速恆定的太歲以代歲星,並方便占星,即為顯著實例。這種推測可以從睡虎地秦簡《日書》的〈徙〉篇強作解人。〈徙〉篇題名為整理者所題,因為內容在講述遷徙時的吉凶,其中說道:
正月、五月、九月,北徙大吉。
二月、六月、十月,東徙大吉。
三月、七月、十一月,南徙大吉。
四月、八月、十二月,西徙大吉。[11]
這裡的順序與睡虎地秦簡〈歲〉篇剛好相反,但是如果把〈歲〉篇中“歲在”的歲視為太歲,那麼從太歲刑德向背的原理推敲,就可以知道為何〈徙〉篇會如此安排。根據〈歲〉,1、5、9月歲在南方,從刑德向背可知,背歲為吉,而向北移徙就是背向南方朝向北方,所以此三月北徙大吉。其餘皆可類推。此外,先秦文獻中的“歲在”一詞原指歲星之所在,戰國末年以後到現代,則改指稱太歲之所在,睡虎地《日書》時間在戰國之後,因此“歲在”應指太歲所在,如此亦可證明〈歲〉篇之“歲”為太歲。
不過這裡完全是推測之詞,畢竟《日書》大歲與十二歲一周天的太歲,在基本規律上相差太大,不應該視為一事。即便大歲很可能是取太歲之刑兇本義而轉化的一種數術上的標準物,也應該視為同名異物的關係,仍應以前者為是,新出土《日書》的“大歲”或“歲”,並非“太歲”,而是《淮南子‧天文訓》中作為咸池、大時別名的“大歲”。
(編者按:[1]參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出版說明》(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頁1-2。
[2]釋文參考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頁53。闕文由睡虎地秦簡《日書》補。楚國月名專用的“亦示”、“尸示”分別與秦國所用的“夕”、“夷”通假。
[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頁125-126。誌按,九店楚簡整理群認為九店簡《日書》與睡虎地秦簡《日書》順序不同。察九店簡《日書》以十月始,西北東南為序;睡虎地秦簡《日書》以八月始,東南西北為序(參見饒宗頤、曾憲通:《雲夢秦簡日書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2),圖版六。)由此看來,都是順時針為序,並無兩制,九店簡整理群所言之“順序”應改作“次序”。
[4]參見[清]孫星衍:〈月太歲旬中太歲考〉,《問字堂集》(北京:中華書局,1985,《初編叢書集成》據岱南閣叢書本排印),頁30-32。
[5]陶磊:《《淮南子‧天文》研究:從數術史的角度》(濟南:齊魯書社,2004),頁62-66。
[6]參見[清]錢塘:《淮南子天文訓補注》,附錄於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下)》,頁866。
[7]李守奎:〈江陵九店楚墓《歲》篇殘簡考釋〉,《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1年第3期,頁42。饒宗頤、曾憲通:《雲夢秦簡日書研究》,頁68。以及《九店楚簡》頁126,注273所引的法國M‧卡林諾斯基、胡文輝和整理群。唯劉樂賢引李學勤的話說:“『歲』也許既非歲星也非太歲,而是另外一個我們不太熟悉的神名。”(劉樂賢:《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頁104。)
[8]饒宗頤、曾憲通:《雲夢秦簡日書研究》,頁69-71。
[9]木星衝之週期為每399天(約1年又1個月多)一次,故之前60多天﹙約2個月多﹚到之後60天﹙2個月多﹚皆為木星逆行期間。本條注釋由成功大學物理系許瑞榮教授提供,在此表達感謝。
[10]關於《日書》之大歲與太歲、大時之間的關係,據劉樂賢在《簡帛數術文獻探論》(武漢: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頁71的說法,胡文輝有〈釋“歲”──以睡虎地〈日書〉為中心〉一文,已經證明《日書》之大歲為後世之大時,而非太歲。胡文未見,不知本論文之論證與之是否相似?
[11]釋文用王子今:《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頁14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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