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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八角廊漢簡《六韜》拾遺及考證
(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
《六韜》是我國古代一部著名的兵家經典,《漢書》曰“《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司馬遷曰“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謀,皆宗太公為本謀”。司馬遷和班固應該都見過署名太公的書,其書內容具體如何,僅據現存傳世之《六韜》難以窺其全豹,八角廊漢簡《六韜》(以及山東銀雀山漢簡《六韜》)的出土為我們探究班固、司馬遷所見之古本提供了實物。然漢簡出土時已經散亂,文句又與傳世文獻有異,所以難以通讀。但是逐字逐句的編聯各簡,同時與傳世諸文獻相對校,也能逐漸的接近其原貌。
八角廊漢簡《六韜》於七三年在河北省定縣八角廊西漢中山懷王劉修墓出土,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在2001年《文物》第五期上發表了《定州西漢中山懷王墓<六韜>釋文及校注》,整理小組的釋文是比較嚴謹的,也是比較簡約的。因而有些篇目沒有整理成篇,已整理成篇的亦有個別簡文被遺漏,甚至個別文字有誤釋的可能。
竹簡有明顯的分章現象,由於整理小組按簡文的分章,逐次進行校釋,所以我們研讀時,據其中較確切的一支或幾支,可大致確定其附近簡文的歸屬篇目,這是本文整理的一個思路。
在此把釋文分成四個部分。一、原整理小組已整理出的文本,為了保持簡文的完整,本文予以照錄,但不錄原注解。二、整理小組已整理出的文本,但有個別簡文遺漏,或有疑似遺漏簡文的。三、本文新整理成篇的文本。四、仍然無法整理成篇的佚文。
一、原整理小組已經整理出的文本
(一)、竹簡篇題
1101 □賢而不知賢仁第四][1]
2392 方治國之道第六[2]
1125 亂之要第七·吏十重罪·民十……[3]
2505 □□□國所貴第八][4]
1173 方以禮義為國第十][5]
2305 □第十二
2230 第十三 舜伐有苗武
2227 □大失第十四
2223 方武王勝殷第十六[6]
2231 □歸廿二
0980 幼弱·第廿
2257 右方國有八禁第卅
2492 第卅一]
(二)、相關文本
《文韜·國務》
1138 曰:“為國之務果何?”太公曰:
2338 失其所務,是胃害之;農失其時,是胃□
1060 □殺之;重賦□
1177 □是胃奪之;多治台遊宮室之觀,而不
1049 者其民□,是胃苦之,□□而□
《文韜·舉賢》[7]
0301 文王問太公曰:“舉賢而國危亡者何也?”太公
1834 賢之實
0786 □好用以善,而以故不得,
1013 □不忠
2297 為忠,以非信為信,以譽為功,以□
2238 黨者,是其群至[8]比周□習□也。
2283 □而忠臣死于無罪,其邪臣以
《龍韜·農器》
2261 問大公曰:“天下大定,國家毋
《趨舍》
2233 不同,喜怒不等。故有舊之□,有
0763 安樂,君世世有國,合於忠者,賢士臣
0818 令遠者來,合
0838 治,而民不比,合於貪者,民[9]
《動應》
0111 □五□不就,□□
2207 □應其聲也,如景之象其刑也。
二、整理小組已經整理出的文本,但有個別遺漏,或有疑似遺漏簡文的
《利人》[10]
2505 □□□國所貴第八][11]
0862 之必行也,必行者民利[12]
1118 曰章矣[13](疑似遺漏)
2506 問太公曰為國而能更法令者不[14](遺漏)
2318 是以法令利民之[15](疑似遺漏)
《禮儀》
2374 鹹以禮儀為國,而不能
0997 者何也?”大公曰:“禮者
0988 未足以大利其民者也[16](遺漏)
2494 為國不用禮儀可
0847 之分擇也,非所以□□
2202 禮儀之為國也??
《大失》
0767 □;不法邪不亡;不法禍日起;不□
0814 □亡□;不法國且亂;不法民多□
0807 塞奸不得,上下惑,不法□[17](疑似遺漏)
0787 旱至;不法
以“武王伐殷,得二大夫”為首句段[18]
2358 □人父,孤人
0304 喜□,不予而喜奪[19],此妾為正[20],臣虜明□(遺漏)
2343 忠諫者死,臾[言見]者賞。以君子為下,以小人為
2396 馬,出入不以時
2447 □風□甚雨,寒暑喜治宮室台池,日□
0586 日夜久□□□
0972 □七十三所,大宮
1025 熊狼,月食□[21](疑似遺漏)
三、本文新整理成篇的文本
《治亂之要第七》
1125 亂之要第七·吏十重罪·民十……[22]
2282 王問太公“治亂奈何?”太公曰:“其本”。[23]
2277 武王曰:“為吏治也□□安在?”太[24]
2483 乃失其國[25]
2344 曰:“□吏之□觀民之□奈何乎?”太公[26]
2239 吏□任,吏與民通[27],吏與民謂合,吏□
《……第十三》[28]
2230 第十三 舜伐有苗武[29]
0745 □曰[30]:“吾聞有苗雨血沾朝衣,是非有苗[31]
2228 有苗三日不見日,是非有苗之□耶?對[32]
1175 有苗月蝕日斷,三日不解,是非□[33]
0805 之□乎?”對曰:“未有日月斷蝕,有始[34]
0302 □曰:“然則有苗何以亡?”對曰:“有[35]
1040 有苗是謂所[36]
0789 之□右□蠡之水建土險也[37]
《群書治要·陰謀》有關“治國”篇[38]
1170 武王問太公曰:“王君之治國何如乎?”太公[39]
2279 重賦斂奪萬民,而腐之於府庫。所[40]
2399 □康,不得聲嚴,而行賢者反佻伏[41]
2393 其君不更不誨,[42]使下人任大官而□[43]
2284 亡,比君之治國也],[44]
《政語》[45]
2300 曰:“禮賢敬士□[46]
2286 聽,獨斷,而[47]
0172 言凡不□[48]
《盈虛》[49]
2330 厚其祿,毋親毋故,吏貞而平者上之,不[50]
2328 □者表其閭,君自至其家,君唯有善有□[51]
《四輔》[52]
0241 臣有羽翼[53]
0209 之□比為腹心之臣王不事而不□[54]
0555 □翼之臣,所[55]
四、仍然無法整理成篇的佚文
(一)、其他傳世文獻有相關內容的簡文
2224 王般庚之正[56]。武王曰:“于呼般
2264 質子于殷[57],周文王使伯邑巧
2263 死,有詔必王食其肉,□免其血。文王食其肉,□免其[58]
2226 王問太公曰:“吾勝殷□呼?胡為胡□□”[59]
2237 陽殷[60],問太公曰:“于乎殷民從從□□”[61]
2250 官以治為常,三曰士以修身為常,四曰[62]
(二)、暫未發現可以和傳世文獻相對校的簡文
2478 凡治國,主務舉賢,故昔者湯之治
1087 草木不羊,日月傳蝕,列星數
2395 □以歡為□□
0793 貴胥餘,大宮室,舊以複多
2362 □□□之□也,一曰君
0927 而害其國,二曰臣移者
0969 害其君,三
0608 大者害其本,四曰枝盛者
1634 五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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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者害其□
1164 □八曰□□
1030 □□□曰□
2425 吏者重能
0655 者□之□□也,□者吏之□□也□
2433 吏□□可以
0823 吏毋奸,段段而眾人於□
0408 □土者臣吏也,快志當
2429 曰□□吏公
0994 上好淫□
2222 □鬼不鄉,天必降央,風雨不時,□□不□
0238 之治國,敢問□
0831 所泥,不用所愛,不用
0928 四曰義,五曰權,六
2256 □其權,守其德,不以蕩人□。·故王人之
2398 大公曰:“人
0577 聞其窮也,恒人之請,其所好惡同也。
0305 □昔親合在真者,貞者急而刑使國□
0542 為在建國立國□
2484 事者用明知,工疑者
0746 而禦之則焉辟[一字為疒加應的繁體去廣]去猶知
2203 曰:“二也,波王良之禦也,使
2441 民乎!故民心一也,有道者□之則
2276 馬也,馬心一也,有術者禦之,則馬正
2285 □取其國不得,免于危亡,武王
2347 □曰:“□以別能?”大公曰:“厪之以名□癘
2337 能。武王曰:“何以
2342 “遠者毋法,為之奈何?”大公曰:“□刑利國□”
2348 問太公曰:“為國□□□□□□□”
2351 文王召大公
0817 “□之乏乎?”大公曰:
1000 下□。武王曰:“何謂?”大公曰:
1129 也。武王曰:“其□□□□”
2406 □而何?”大公
1167 大公曰:“正不平,民不令,其令不行。”
2449 如□,文王大警走門□□至□□□□□
2334 □之士,拾君之□,揚君之善美,養君之
2453 其民甚苦之毋所
0605 使誠為事以功,擊為作禍??豢?
2480 有王。大公曰:“人有仁
2332 武王曰:“何謂
2335 大公曰:“上大夫皆得取其官爵,莫不
0790 乎?”武王曰:“為之奈何?”大公曰:“□上
0816 “□果何如而政,何如而頃?”大公曰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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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安在?”大公曰:“安不
2307 “奈何?”大
1884 靡草如□
2299 貴□□人而以為善者,故其民□
2295 “善而不為惡矣。”武王曰:“分善惡奈何,□眾□□”
0878 已故為國能知分善惡之分
(編者按:[1]疑“賢”字前之闕文“□”當作“舉”,“仁”通“人”。“舉賢而不知賢人”與今本《舉賢》篇意旨相合,可能即是該篇篇題,八角廊漢簡篇題與今本多略異。
[2]整理小組認為“幾條篇題開頭只剩‘方’字,應補為右方”,右方在簡文中即上文。《治國之道第六》這個篇題疑即《群書治要·六韜》以“文王問太公曰:‘賢君治國教民其法何如?’”為首的一段,以及《群書治要·陰謀》以“文王問太公曰:‘賢君治國教民其法何如?’”為首的一段。古書有以首句命篇名的現象,這兩段都是論述治國之道的,文字有些相近,大意相同。有相關的簡文與這兩段對應,見下文的“本文新整理成篇的文本”部分。
[3]該篇即《續漢書·郡國志》注5所引之《陰謀》以“武王問太公曰:‘願聞治亂之要’”為首句的一段,“吏十重罪·民十……”當為本篇的內容提要。《陰謀》該篇正涉及這兩個問題,詳見下文。
[4]該篇如整理小組認為的,即敦煌唐寫本的《利人》篇,《群書治要·六韜·文韜》亦有該篇。值得注意的是,整理小組按照唐本來命名漢簡,定該篇名為《利人》,似不妥,應從漢簡篇題《□□□國所貴第八》,方能反映八角廊漢簡的原貌。
[5]《以禮義為國第十》即整理小組從唐寫本命名的《禮儀》。
[6]古書有很多以首句命名篇題,《群書治要·六韜》有一段首句為“武王勝殷”,疑即該篇。
[7]疑簡1101“□賢而不知賢人第四”屬該篇,闕文為“舉”字。
[8]“至”可能為“臣”字傳抄之誤,劉向《說苑》有記錄太公與武王對答一段,文字與該篇多相合,有“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賢”。
[9]0818、0838二簡簡文“令遠者來,合……治,而民不比,合於貪者,民”,唐寫卷作“合於信則君臣(禾荅)而遠者親,合於貪戾則民人流亡”。唐寫卷的“禾荅”字和本簡釋定的“治”字,形近,疑當作“治”或“洽”讀。
[10]該篇篇題命名依唐寫卷,似不甚恰當,該篇《群書治要》和《太平御覽》六三八有引用,又見於唐人敦煌寫卷,各本所存文字有異,又疑皆有脫文,劉向《說苑》亦記載了相關的言論,多出“武王問太公曰:‘為國而數更法令者何也?’”一句,如此則問對之間更顯合理,具體見2506簡的注釋。
[11]竹簡本身篇題。
[12]之必行也必行者民利,唐寫卷《六韜》作“貴法令之必行,必行則治道通,治道通則人利大”。《群書治要·六韜》作“貴法令之必行,必行則治道通,治道通則民利大”。簡文與《群》本以及唐寫本相比,均少一個邏輯推理的中間環節,即沒有提及“治道通”。
[13]曰章矣,《群書治要六韜》有“則君德彰矣”,疑相當。
[14]問太公曰為國而能更法令者不,該句僅見于《說苑》,劉向未指明該段的出處是《六韜》。《說苑》作“武王問太公曰:‘為國而數更法令者何也?’”,與竹簡稍異,但仔細揣摩不但可以確定該句屬於《利人》篇,且可以補足或推測“不”字後闕文的文意。《群書治要·六韜》、唐寫卷、《太平御覽》三本在太公的回答中都有一句“是以國不免危亡矣”,故而該簡“不”後文字必為問數更法令不免於危亡的原因。讀此簡,而知廣泛收羅異本之於考訂竹簡實在是極為重要。
[15]曰奈何太公曰法令通□而□□……是以法令利民之……,在《太平御覽》引《六韜》有“文王曰:‘法令必行,大利人民,奈何?’,太公曰:‘法令之必行則民俗利天下,是法令利之必行,大利民俗利則利人民也’”,簡文“法令通”與《群》本“法令之必行”意近。簡文“是以法令利民之”據《太平御覽》所引《六韜》“是法令利之必行”句,“之”後似可補“必行”二字,“之”前“民”字疑誤衍。
[16]唐寫卷《禮儀》有“禮者,明長幼別貴賤,所以象德□也。義者所以輔正治也,故皆未未足以大利人也”,可據補本句,“人”字是“民”字在唐寫卷中的因避唐太宗諱而用的字。
[17]從該篇的句法“不法……”看,0807簡有可能屬於該篇。
[18]該篇見於《群書治要·六韜》、唐寫本《六韜》、《太平御覽》卷八十三,整理小組命名該篇為《六韜佚文》。
[19]喜□不予而喜奪此妾為正臣虜明□,整理小組斷句於“予”字之下,疑不妥,敦煌唐寫卷《六韜》有“喜奪”二字,簡文“不予”二字當連讀,與“喜奪”對應。
[20]“此”字,疑整理小組誤釋,圖版未得見,校之以敦煌唐寫卷《六韜》“以女子為政”,當為“以”字,竹簡入墓時可能已經誤抄,“正”通“政”。
[21]熊狼月食□ ,疑與《群書治要·六韜》“熊蹯豹胎”句相關,“胎”字從月從台,台與食形近。
[22]竹簡篇題和提要。
[23]王問太公曰治亂奈何太公曰其本,《續漢書·郡國志》注5所引之《陰謀》作“武王問太公曰:‘願聞治亂之要’,太公曰:‘其本在吏’”。
[24]武王曰為吏治也□□安在太,《續漢書·郡國志》注5所引之《陰謀》作“武王曰:‘吏者治也,所以為治,其亂者何?’,太公曰 ”。闕文“□□”似可補“其亂”二字。
[25]乃失其國,《續漢書郡國志》注5所引之《陰謀》作“而君失其國”。
[26]曰□吏之□觀民之□奈何乎太公,《續漢書·郡國志》注5所引之《陰謀》作“武王曰:‘絕吏之罪,塞民之大,奈何?’,太公曰 ”,竹簡可據此補為“武王曰:‘絕吏之罪,觀民之大,奈何乎?’,太公曰”。
[27]吏□任吏與民通吏與民謂合吏□,《續漢書·郡國志》注 5所引之《陰謀》有“是民吏相同”,“同”與“通”音同。
[28]此篇2230簡僅存篇名次序,而篇名本身簡文所失,所屬各簡據文意收錄。
[29]舜伐有苗武,《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幹戚舞,有苗乃服”。《帝王世紀》亦錄該段,疑竹簡“武”字通“舞”。偽《書·大禹謨》有“舞幹羽於兩階,七旬有苗格”。
[30]□曰,整理小組認為“釋文中有武王問,太公回答有關有苗的簡文”,考之各簡文,問者答者皆不明,校之傳世文獻,《開元占經》三引《金匱》有:“唐帝克有苗問人曰:‘吾聞有苗時天雨血沾衣,有此妖乎?’”,則所發問之人,即為克有苗者“堯”,八角廊《六韜》簡文中伐有苗者為“舜”,諸子的書經常會把一些古帝王的事蹟、言語相混淆,故發問者極可能為舜。
[31]吾聞有苗雨血沾朝衣是非有苗,《開元占經》三引《金匱》:“吾聞有苗時天雨血沾衣,有此妖乎?”,竹簡“苗”字後,似可補“之妖耶”三字,簡2228即有“是非有苗之□耶”一句。
[32]有苗三日不見日是非有苗之□耶對,《太平御覽》四引《金匱》有“三苗之時,三月不見日”。“對”後一字定是“曰”,對曰的內容當僅表示否定,而沒有展開論述其原因,0302簡句末方才展開有苗滅亡原因的論述。對曰的內容,據《開元占經》三引《金匱》,當為“非妖也”等字。
[33]有苗月蝕日斷三日不解是非□,《開元占經》六引《金匱》有“三苗時,有日鬬”,“斷”與“鬬”皆從“斤”,形近。“非”字後,據注30亦可補“有苗之妖耶”等字,以利通讀。
[34]之□乎,闕字當為“妖”字。該簡認為“未有日月斷蝕”,當是對簡1175“有苗月蝕日斷”說法的否定回答。
[35]“有”後一字必為“苗”字,後文論有苗所以亡的原因,據《開元占經》三引《金匱》,有苗滅亡原因為“誅諫者,尊無功,遇人如仇,故亡耳”。
[36]該句涉及有苗,當屬於該篇。
[37]之□右□蠡之水建土險也,該簡論述的是有苗的地勢之險要,《帝王世紀》說“有苗氏負固不服”,說明有苗的地勢確實很險要的,《韓詩外傳》對有苗的地勢有具體的描述,其中有一句“右洞庭之陂,左彭澤之水,由此險也”,與本簡所論略異。《說苑·君道》論有苗“左洞庭之波,右彭蠡之川”,《戰國策·魏策》吳起說“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史記》亦引吳起語,疑取諸《戰國策》。四處相??浴墩f苑》與簡文最接近,“水”與“川”形意都近。
关于平方的故事中国历史
吳起所論極有裨益于古史之考證,世之論《六韜》者,多論及其真偽,八角廊和銀雀山漢簡的出土說明《六韜》是先秦古書已無疑。以此簡論,《六韜》之成書尚在吳起之前,吳起在言談之中已引用其中內容。無怪乎,《吳子》書中多與《六韜》相同相似者;《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記“起之為將”特點也多與《六韜》述為將之道合。《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載吳起“學兵法以事魯君”,豈其所學兵法之中即有《六韜》乎。吳起之妻當非尋常齊女,否則“齊人攻魯,魯欲將吳起”之時,以齊魯之壤地相連、世代通婚,必不會“疑之”。雖然與重視兵法的齊國接近,但魯國素無重視兵法的傳統,故吳起在魯國“學兵法”,其兵法書籍的來源似與齊妻有相當的關係。《史記》言吳起“遂殺其妻”,具體情形不得而知。其妻不願死而慘遭殺害,亦或甘亡己身以助成夫君之偉業?史無明文,惜哉!
[38]該篇與《群書治要·陰謀》相關段落相合,以及《群書治要·六韜·文韜》相關段落相似。同時竹簡有篇題簡2392“方治國之道第六”,疑即該篇篇題。
[39]武王問太公曰王君之治國何如乎太公,《群書治要·六韜·文韜》有“文王問于太公曰:‘賢君治國何如?’,對曰”。《群書治要·陰謀》“有武王問太公曰:‘賢君治國教民,其法何如?’,太公對曰”
[40]重賦斂奪萬民而腐之於府庫所,《群書治要·陰謀》作“其上不知而重斂,奪民財物藏之府庫”。《群書治要·六韜·文韜》有“宮無腐蠹之藏”句從反面說明同一意思。
[41]□康不得聲嚴而行賢者反佻伏,《群書治要·陰謀》作“而萬民糟糠不厭,裘褐不完,其上不知而重斂,奪民財物,藏之府庫,賢人逃隱于山林”。“康”通“糠”,“嚴”同音而通“厭”,“行賢者”即“賢人”,“佻伏”即“逃伏”,與“逃隱”意思相同。
[42]其君不更不誨,《群書治要·陰謀》作“其上不知”,在文中位置不同。
[43]使下人任大官而□ ,《群書治要·陰謀》作“小人任大職”。
[44]亡比君之治國也,《群書治要·陰謀》作“此亡國之君之治國也”,“比”為此形近之訛誤,且誤置於“亡”字之後。《陰謀》上文有“是賢君之治國也”,此處用“亡君”正可以與賢君相對。
[45]見《全上古三代文卷六·齊太公》第七十六頁,商務印書館1999年10月出版,未注出處,《說苑》有相同內容,篇題從嚴可均命名。
[46]曰禮賢敬士□ ,《政語》有“武王問太公曰:‘得賢敬士或不能以為治者,何也?’”。
[47]聽獨斷而,《政語》有“不能獨斷而以人言斷者殃也”。“聽”字前當為“獨”字,如此則竹簡在“獨斷”前多出“獨聽”二字,在銀雀山漢簡中也有這種現象,今本《六韜·文師》有“聖人之德,誘乎獨見”,而銀雀山漢簡作“聖人獨知獨聞獨見”。
[48]言凡不□,該簡“言”字後間隔一字為“不”,《政語》有“不能定所去,以人言去;不能定所取,以人言取;不能定所為,以人言為;不能定所罰,以人言罰;不能定所賞,以人言賞”。其中“言”字後間隔一字為“不”字現象凡四見,疑有一處即此簡之文字。
[49]宋本篇題。
[50]厚其祿毋親毋故吏貞而平者上之不,宋本作“吏忠正奉法者尊其位,廉潔愛人者厚其祿”。“尊其位”在簡文中為“上之”,“忠政奉法”在簡文為“貞而平者”。
[51]□者表其閭,《盈虛》有“民有孝慈者愛敬之,盡力農桑者慰勉之,旌別淑慝,表其門閭”。
[52]見《全上古三代文卷六·齊太公》第七十六頁,篇題從嚴可均輯錄時所命名。
[53]該簡僅餘四字,疑斷句在“有”字之前,可能是列舉四輔所指,依《四輔》的順序,原文蓋為“有心腹之臣,
现代中国历史故事解说文案
有耳目之臣,有爪牙之臣,有羽翼之臣”。
[54]之□比為腹心之臣王不事而不□,《四輔》有“太師者腹心之臣”。
[55]□翼之臣所,《四輔》有“太保者,羽翼之臣所使察視”。
[56]王般庚之正,原注說“此句《六韜佚文·距諫》作:‘行般庚之政’”,但是查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六韜譯注·六韜佚文》並無該句,銀雀山漢簡《六韜·葆啟》有之,傳世一些文獻也有相關記載,偽《書·武成》有“乃反商政,政由舊”。《呂氏春秋》記載殷遺民對武王說“欲複盤庚之政”。
[57]質子于殷,《帝王世紀》也有有關“質子”一事的記載,說“紂既囚文王,文王長子伯邑考質于殷”。
[58]死有詔必王食其肉□免其血文王食其肉□免其,“其”後一字必為“血”字,按該簡的記載“文王食其肉□免其血”,異於《帝王世紀》和《太平御覽》的記載,《帝王世紀》中紂說文王“食其子羹”,《太平御覽》六四二引《金匱》中文王也說“以其羹歠予”。
[59]該簡涉及“勝殷”後武王作的議論,類似言論見於《六韜》佚文、《逸周書》等。
[60]陽殷,疑“陽”字為“勝”字之形誤。
[61]陽殷問太公曰于乎殷民從從□□,該句述武王勝殷以後與太公討論如何致太平,《群書治要》三十一引《六韜·虎韜》“武王勝殷,召太公問曰:‘今殷民不安其處,奈何使天下安乎?’”。
[62]官以治為常三曰士以修身為常四曰,《初學記》十七引《金匱》與此句略同,作“凡治國有三常,一曰君以舉賢為常,二曰官以任賢為常,三曰士以修身為常。夫然,雖百代可知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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