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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張家山漢簡《蓋廬》所見的兵陰陽
(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班)
西元1983年,湖北張家山247號漢墓,出土了一批竹簡,經整理小組清理,內容包括漢代法律文書及古佚書共八種文獻。其中一部題為《蓋廬》的古佚文,據整理小組的說明,共有竹簡五十五枚,簡長三十至三十點五釐米。書題寫於末簡背面。全書共九章,各章皆以蓋廬的提問為開頭,申胥的回答為主體。該書除涉及治理國家和用兵作戰的理論外,有濃厚的兵陰陽家色彩。[1]
所謂“蓋廬”,即春秋晚期的吳王闔閭;“申胥”,即伍子胥,原為楚人,其父兄為楚王所害,投奔吳國,封於申,故稱“申胥”。[2]至於“兵陰陽”,據《漢書‧藝文志》曰:“陰陽者,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3]乃是古人於戰爭時,配合時節、方位、祭祀等,以求能夠克敵致勝的數術觀念。《蓋廬》所言的“順天之道”、“日有八勝”、“用五行勝”、“用四時勝”等論題,即為相當典型的兵陰陽學說。然而,若詳細考察,則各論題韞涵的數術原理卻不盡相同。本文即取《蓋廬》中與“行軍布陣”的相關論述為線索,配合先秦時期同性質的兵學著作,以考察當時兵陰陽思想背後的數術原理。
“向背”一詞,見於《尉繚子‧天官》,所謂“陰陽向背”[4],於《韓非子》則作“左右背鄉”[5],原是古代兵家依據實際地形,所歸納出戰陣布署的原則,《蓋廬》論“軍之法”云:
當陵而軍,命曰申固;倍(背)陵而軍,命曰乘埶(勢);前陵而軍,命曰笵光;右陵而軍,命曰大武;左陵而軍,命曰清施。倍(背)水而軍,命曰絕紀;前水而軍,命曰增固;右水而軍,命曰大頃;左水而軍,命曰順行。
文中所論,主要發揮逢山遇水時的處軍方法。“當陵而軍”,乃駐軍於山陵之上,據高制下,故曰“申固”;“倍(背)陵而軍”,是後乘山勢以臨敵,故曰“乘埶(勢)”;“前水而軍”,則隔水流以應敵,故曰“增固”;此三者即《孫子‧行軍》所謂:“絕山依谷,視生處高。”[6]“前陵而軍”,則敵高我低;“倍(背)水而軍”,則退無可退;兩者亦即《尉繚子‧天官》曰:“背水陳為絕地,向阪陳為廢軍。”[7]若以左右分,當如《孫子‧行軍》所言:“而右背高,前死後生。”[8]銀雀山漢簡《孫子兵法‧地形二》亦有:“三軍出陳(陣),不問朝夕,右負丘陵,左前水澤。”[9]凡此,俱是因應實際地勢上的高低起伏,配合山陵水澤的地理特性,以安排軍陣的前後向背;其基本原則,乃是“高者為生,下者為死”[10]、“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孫子‧行軍》)。
上述所論,主依地形高下,言軍陣向背,並未引入陰陽觀念。文獻中,最早據陰陽配置軍隊者,當為吳王夫差,《國語‧吳語》曰:
吳王昏乃戒,……萬人以為方陣,皆白裳、白旂、素甲、白羽之矰,望之如荼。王親秉鉞,載白旗以中陳而立。左軍亦如之,皆赤裳、赤旟、丹甲、朱羽之矰,望之如火。右軍亦如之,皆玄裳、玄旗、黑甲、烏羽之矰,望之如墨。
韋昭《注》曰:“左,為陽也。”又謂:“右,陰也。”與前文依地形布陣,略有差異。《吳語》中,夫差乃是根據陰陽觀念,將兵陣安排成“左陽右陰”的局勢;前舉《蓋廬》,則順應地勢,以高、陵為陽為生,下、水為陰為死,於出兵處軍之時,呈現右、背欲高,左、前宜低,亦即“右陽左陰”的戰勢。自此,軍隊的配置,乃從因應山陵水澤的相對地勢,轉變為講究陰陽觀念的兵法數術。
吳王夫差布陣,左陽右陰,然尚未涉及五行生剋的思想,為兵陰陽較原始的形態。隨著戰國時期征伐活動日益頻繁,兵法數術亦漸趨複雜,於軍隊方位向背的理論,乃由“左右”擴及“四方”。如銀雀山漢簡《孫子兵法‧地形二》云:“凡地刑(形):東方為左,西方為【右】。”銀雀山漢簡《孫臏兵法‧地葆》亦有:“凡地之道,陽為表,陰為裏。”《蓋廬》則曰:
東方為左,西方為右,南方為表,北方為裏,此胃(謂)順天之道。
學者多據古代地圖以北下南上,左東右西,對此段文字加以解釋。[11]認為此乃以左、前與東、南相應,為陽;右、後與西、北相應,為陰;亦即銀雀山漢墓出土《孫子兵法‧黃帝伐赤帝》所謂“右陰,順術,倍(背)衝”的戰法。[12]黃帝正是運用此種陣法,先後戰勝南方赤帝、東方青帝、北方黑帝、西方白帝,將兵法中的陰陽觀念,逐漸向五行思想加以推衍。[13]
兵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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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陰陽到五行的轉變,表現最明顯者,莫過於《蓋廬》的“四時之道”:
春擊其右,夏擊其裏,秋擊其左,冬擊其表,此胃(謂)倍(背)生擊死,此四時勝也。
【秋】生陽也,木死陰也,秋可以攻其左;春生陽也,金死陰也,春可以攻其右;冬生陽也,火死陰也,冬可以攻其表;夏生陽也,水死陰也,夏可以攻其裏。此用四時之道也。
所謂“左、右、表、裏”四方,如前所述,乃據“順天之道”以定;於此更配合四時、四德,帶有濃厚的五行說色彩。其判斷出兵形勢的基本標準,則為“倍(背)生擊死”,亦即《孫子‧行軍》所言:“前死後生”;然並非據地勢以判的“高者為生,下者為死”(《淮南子‧墬形》),而是“陽生陰死”,即以所當季節為生為陽。故若以“秋擊其左”、“【秋】生陽也,木死陰也,秋可以攻其左”為例,秋季為金、為西、為右、為生、為陽,其相對的左方為東、為春、為木、為死、為陰,基於“倍(背)生擊死”的原則,於秋季時節,可以“倍(背)右擊左”,攻無不剋。其餘三時,同理可推。故知,此處雖以五行言四時、四方,但決定出兵方位的根本依據,仍在於陰陽向背的相對位置,而非五行彼此的生剋關係。然由兩組觀念並置於同段篇章來看,從陰陽轉為五行的發展脈絡甚為明顯。
在兵陣的配置上,完全運用五行的數術觀念者,可舉《墨子‧迎敵祠》作為主要代表:
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彘。[14]
仔細分析此兵法內容,包涵了方位、顏色、方神、方數等,為日後秦漢時令說的重要成分。值得注意的是,墨子迎敵祠神於四方,而獨闕中央。類似的情況,亦反映於《管子‧幼官》的布陣形制:
旗物尚青,兵尚矛。……旗物尚赤,兵尚戟。……旗物尚白,兵尚劔。……旗物尚黑,兵尚脅盾。[15]
所尚旗物之色,皆相應於所當方位。然中央應主何色,與《迎敵祠》同樣闕而未明。究其思路,乃由於“中央—四方”本是相對的概念,透過祭祀方神的儀式,決定四方座標,並將我軍置於中央;無論敵兵從何方進攻,俱受中央牽制而終至敗退。此種佔居中央必勝之地的兵法數術,乃是在吳國兵陣的基礎上,以“五行”替代“陰陽”推衍而成,與上舉《黃帝伐赤帝》中,黃帝可以伐勝四方帝的觀念如出一轍。
以五行決定出兵列陣方向,在《蓋廬》中有進一步的發展,尤其是導入了“五行相勝”的關係,其論“日有八勝”曰:
丙午、丁未可以西鄉(嚮)戰,壬子、癸亥可以南鄉(嚮)戰,庚申、辛酉可以東鄉(嚮),戊辰、己巳可以北(嚮)戰。
以首句為例,丙、丁為火,西方屬金,火勝金,故“可以西鄉(嚮)戰”。其餘依此類推。相較於前舉“四時之道”而言,此處據出兵的時日以籌算征戰的方位,並無絲毫陰陽觀念的影響,完全採取五行的相勝關係,知此時兵家運用五行數術已相當成熟。
再與《墨子‧迎敵祠》並觀,同樣忽略中央我軍所處之地,其思路已解釋於上。所不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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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廬》未限於防城守禦,於實際運用上遠較《迎敵祠》來得靈活機動。更重要的是,《迎敵祠》乃祭方神於所當方位,雖已採“五行”,但未用“相勝”。此點可從兩方面討論:若就前述“四時之道”的思想看,由於《迎敵祠》並不配合四時以決定“生死陰陽”,故四方神僅具相對平等的位格,造成兩神相爭時,勝敗不定的情形,此其一。[16]若由“五行相勝”的角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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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以東來,是我居敵西;敵祭白神以攻,我祠青神以守;白神主金,青神主木,金必剋木,則我軍反而居於必敗之地,此其二。凡此,俱可見僅採“五行”未用“相勝”的疏漏與不足。故《蓋廬》芟除鬼神為助的迷信成分,改以五行相勝的必然關係,據時日以決定出兵方位,化解了《迎敵祠》五行說的缺陷與瑕疵,使兵陰陽能有完備的理論體系。
《蓋廬》講求行軍向背,除了配合陰陽、五行外,亦取象於天上星宿,其論“順天之時”曰:
左太歲、右五行可以戰,前赤鳥、後倍(背)天鼓可以戰,左青龍、右白虎可以戰,
历史-張家山漢簡《蓋廬》所見的兵陰陽
(招)榣(搖)在上、大陳其後可以戰,壹左壹右、壹逆再倍(背)可以戰,是胃(謂)順天之時。
文中共列舉六種“可以戰”的天象[17],特別是東方青龍、西方白虎、南方赤鳥、北方天鼓、大陳[18],兵家對四方星宿加以模擬,以求在結構上,能夠同於整個宇宙。[19]隨著五行學說的發展,於秦漢的時令說中,亦納入四方星宿,形成更加龐大駁雜的理論系統。[20]
然而,出兵必須順應“壹左壹右”、“壹逆再倍(背)”的實際天象,於實際戰陣的應用上,造成極大的限制。因此,兵家便描繪星象於旌旗之上,並以此安排行軍陣勢,《吳子‧治兵》云:
必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招搖在上,從事於下。[21]
《禮記‧曲禮上》亦有:
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22]
鄭玄《注》云:“以此四獸為軍陳,象天也。……又畫招搖星於旌旗上,……象天帝也。招搖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畫中宮北斗星於中軍之上,實有居北辰之位,以統御四方軍陣的意味,所謂“指天之極,與神同方。”[23]如此的設置,乃是以旗幟的象徵,取代實際的方位,故於爭戰攻掠之際,我軍並不會因為行軍方向的改變,而遠離北辰中央之位,甚至於受敵軍牽制。相較於《蓋廬》侷限於四方星象而言,自然益為靈活機動,更加適合兵家戰爭所用。降及西漢,無論是武帝伐南越[24]、王莽持威斗[25],皆是在此種兵陰陽“斗擊”之法影響下的數術活動。
本文以“行軍布陣”為線索,討論張家山漢簡《蓋廬》所涵的兵陰陽思想。可以發現,決定行軍布陣的數術原理,乃從最樸素的自然地勢,逐步地添入陰陽、五行等觀念,鉤稽出一條從簡單到繁複的發展脈絡。據此以論,《蓋廬》中的兵陰陽思想,其理論來源雖多元而分歧,但卻共存於同一篇章的論述現象,這並非作者的混淆與矛盾,而是忠實記錄當時數術觀念在兵法中的運用情況,並反映兵陰陽內容日益豐富的發展軌跡。
(编者按:[1]參見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75,文物出版社2001年。以後所引《蓋廬》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不另出註。
[2]詳見(漢)司馬遷著,(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吳太伯世家》、《伍子胥列傳》,中華書局1997年。徐元誥:《國語集解》,《吳語》,中華書局2002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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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引《史記》、《國語》之語,皆出自此二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3](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97年。以後所引《漢書》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4](明)劉寅輯著:《尉繚子直解》,收入《漢文大系》,第13卷,〔東京〕富山房1879年。以後所引《尉繚子》之語,皆出自本書,為行文方便,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5]陳奇猷校注:《韓非子新校注》,《飾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6](漢)曹操等注:《十一家注孫子校理》,中華書局1999年。以後所引《孫子》之語,皆出自本書,為行文方便,僅附篇名,不另出註。《行軍》曰:“欲戰者,無附於水而迎客。”李筌釋云:“附水迎客,敵必不得渡而與我戰。”此指欲戰之時,故不可前水拒敵,而須遠水誘敵。
[7]詳見連劭名:《張家山漢簡〈蓋廬〉考述》,《中國歷史文物》2005年第2期(總55期),頁64-71、88。
[8]銀雀山漢簡《地典》則曰:“凡高之屬,無時左之。勝下之屬,無時〔右〕……”此則以“高”、“下”為基準,置我軍於其左、其右,與《孫子‧行軍》以我軍為中心立足點有所不同。《地典》釋文參見李零:《簡帛故書與學術源流》,頁395-397,三聯書店2004年。
[9]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壹〕》,文物出版社1985年。以後所引銀雀山漢墓《孫子兵法》、《孫臏兵法》之語,皆出自本書,為行文方便,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10]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墬形》,中華書局1997年。以後所引《淮南子》之語,皆出自本書,為行文方便,僅附篇名,不另出註。
[11]參見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頁276,註13。李零:《讀〈孫子〉劄記》,《《孫子》古本研究》,頁291-323,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
[12]參見李零:《讀〈孫子〉劄記》,《《孫子》古本研究》,頁291-323。李零又認為《黃帝伐赤帝》乃是孫子後學的發揮,用來解釋《行軍》,其說可從。
[13]關於黃帝伐四帝的內容,詳見簡本《孫子兵法‧黃帝伐赤帝》。過去丁山曾徵引《國語‧吳語》、《孫子‧虛實》、《墨子‧迎敵祀》中的兵說,以為:“以五色配合五方,我認為或創始于兵家的戰陣行列;五行一辭,蓋創說于兵家。”參見丁山:《中國古代宗教與神話考》,頁122-126,上海文藝出版社1988年。
[14](清)孫詒讓:《墨子閒詁》,中華書局2001年。以後所引《墨子》之語,皆出自本書,為簡省篇幅,僅附篇名,不另出註。案,孫詒讓注《備城門》篇題云:“自此至〈襍守〉,凡二十篇,皆禽滑釐所受守城之法也。”可知此即《公輸》篇中,公輸般為楚造雲梯,欲以攻宋,墨子至郢,說以止之一事;故文中所載兵法,當為墨子親授。
[15]黎翔鳳:《管子校注》,中華書局2004年。
[16]《韓非子‧飾邪》中,亦由兩國相戰,鑿龜數筴,俱兆大吉,然卻有勝有負,以為“龜筴鬼神不足舉勝,左右背鄉不足以專戰。”
[17]此六種為“壹左--左青龍”、“壹右--右白虎”、“壹逆--前赤鳥”、“再倍(背)--天鼓、大陳”五者,再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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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榣(搖)在上”一種。至於“左太歲、右五行可以戰”,疑是提起後文的概述之辭。
[18]此處北方星象為“天鼓、大陳”,而非“玄武”,反映《蓋廬》屬早期兵陰陽思想。參見曹錦炎:《論張家山漢簡〈蓋廬〉》,《東南文化》2002年第9期(總161期),頁62-69。
[19]關於原始社會中,模擬宇宙的各種活動及其意義,可參考(法)耶律亞德(Mircea Eliade)著,楊儒賓譯:《宇宙與歷史—永恆回歸的神話》,〔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0年,特別是書中的第一章。(法)耶律亞德著,楊素娥譯:《聖與俗—宗教的本質》,〔臺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尤其是其中的第一章、第三章。
[20]如《淮南子‧天文》中,分別以“蒼龍”、“朱鳥”、“白虎”、“玄武”四獸,配東、南、西、北四方。
[21](明)劉寅輯著:《吳子直解》,收入《漢文大系》,第13卷。
[22](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景印《十三經注疏》本1997年。
[23]黃懷信:《鶡冠子彙校集注》,《世兵》,中華書局2004年。
[24]《史記‧封禪書》:“其秋,為伐南越,告禱太一。以牡荊畫幡日月北斗登龍,以象太一三星,為太一鋒,命曰『靈旗』。為兵禱,則太史奉以指所伐國。”關於“太一鋒”的形制,可參李零:《“太一”崇拜的考古研究》、《“三一”考》,《中國方術續考》,頁207-238、239-252,東方出版社2001年。
[25]《漢書‧王莽傳下》:“是歲八月,莽親之南郊,鑄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銅為之,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厭勝眾兵。”又曰:“三日庚戌,晨旦明,群臣扶掖莽,自前殿南下椒除,西出白虎門,和新公王揖奉車待門外。莽就車,之漸臺,欲阻池水,猶抱持符命、威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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