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二、楚卜筮祭禱簡中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29]
根據上面對楚遣策中的車器“釱”的考察,我們可以知道,在文字學層面上來説,“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大”是形、音關係皆近的兩個字,因此可以在“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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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字中作爲聲符互相替換。這與楚卜筮祭禱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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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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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互平行的現象。
我認爲,楚卜筮祭禱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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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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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均應從“大”聲讀為“厲”。這個看法可以從字音、通假、文例三個方面來論證。
在上古音系統中,“大”與“厲”都屬祭部字,“大”爲透紐,“厲”為來紐。“大”與“厲”在聲類上雖有所不同,但“厲”字的基本聲符“萬”與“蠆”為同源詞,“蠆”為透紐祭部字,與“大”字聲、韻皆同,上古讀音應該比較相近。
“大”與“厲”音近可通,從音理和諧聲分析來看,並不奇怪。但在傳世文獻中
哪本书有中国历史人物故事
,缺乏這兩個字聲系相通的例證。通假之例見於出土文獻。今本《禮記·緇衣》“《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在郭店簡《緇衣》第13簡作:“《呂刑》云:一人有慶,萬民贎之。”與“賴”或“贎”相當的字,在上博簡《緇衣》第8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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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分析為從言、大聲,三本《緇衣》對照,可知“剌”、“萬”與“大”三個聲系可以相通,從而也可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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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厲”在語音層面上確實能夠相通。
下面主要從楚簡文例來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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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讀為“厲”的合理性。先稍微介紹一下楚卜筮祭禱簡的一般格式和研究狀況。
從楚卜筮簡所見龜卜與筮占的記錄來看,一組占卜通常可分為兩個相關的步驟:第一次占卜的目的是問是否有祟,若有祟則求其祟為何,求祟之占的結果若是得祟,就接著做第二次占卜,目的是除祟。除祟之占是卜問舉行某種祭禱能否除去此祟。
近年關於楚卜筮祭禱簡的研究論著,首推2006年沈培先生撰寫的《從戰國簡看古人占卜的“蔽志”——兼論“移祟”說》一文[30]。此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有很多創獲。我們下面的討論,是以沈先生的這項研究為基礎的。
(一)求祟之占中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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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楚簡求祟之占中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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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共有以下三例(以下釋文中,不作重點討論的部分,均根據時賢所論,並結合我的看法作寬式釋文,不一一出注):
(8)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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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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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琥。 包山21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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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咎。有敚(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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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敚(祟)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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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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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甲三: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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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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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一巳。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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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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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有祱(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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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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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甲三:110
求祟之占中常見“有祟見於”(或省略作“有祟於”、“有祟見”)某種鬼神,都是指在視卦或視兆以後,來判斷祟之所出。同類楚簡文例尚有:
(11)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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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見新(親)王父殤 包山222
(12)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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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見於絕無後者與漸(斬)木立(位) 包山24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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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祱(祟)見於大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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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臣成敬之懼之,敢用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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牂,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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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零:198、203+乙四:48+零:65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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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祟見於昭王、文君、文夫人、子西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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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乙一:6
從句法結構上看,例(9)、(10)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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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介詞賓語,與例(11)的“親王父殤”、(12)的“絕無後者與斬木位”、(13)的“大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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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的“昭王、文君、文夫人、子西君”所處的語法位置相同。它們應該是屬於同一範疇的鬼神名稱,其共同特點,是都與“祟”密切相關。因此我們先來說“祟”。
楚簡中讀為“祟”的字或者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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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敚”、“祱”等形。在楚簡中,同樣寫法的字,又常常讀為《周禮》“六祈”之一的“說”。但在楚簡中讀為“說”的這個字都是動詞,意思是“攻除”、“說解”,而“祟”則是名詞。二者語法地位不同,容易分辨。
《說文》“祟,神禍也。”徐鍇《說文解字繫傳》:“祟者,神自出以警人者,亦厲鬼無故而為者。”古人認爲疾病災禍之起,在於鬼、神為祟。為祟之鬼稱爲“厲”即厲鬼。楚卜筮簡所見的嵗貞或疾病貞,常因卜筮指示有咎殃、戚憂、不順、疾病等,其原因在於禍祟,因而又有必要進一步尋求禍祟之所由,即找出是哪一種厲鬼為祟。尋求禍祟之所由,即例(10)所謂的“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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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在古書中稱爲“問祟”;而求得祟之所由,在古書中稱為“得祟”:
1、《抱樸子·至理》:“(俗人)寧煞(殺)生請福,分蓍問祟,不肯信良醫之攻病,反用巫史之紛若。”
2、《論衡·辨祟》:“人之疾病,稀有不由風濕與飲食者。當風臥濕,握錢問祟,飽飯饜食,齋精解禍,而病不治謂祟不得,命自絕謂巫不審,俗人之知也。”
3、《論衡·解除》:“不脩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身死禍至,歸之於祟,謂祟未得;得祟脩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敬。”
上古以卜筮問祟來尋求疾病災禍之由,是很流行的做法。例(10)是楚簡求祟與得祟的一個實例。此例是說,因爲平夜君成的疾病“一篤一已”即時好時壞,所以“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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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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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即又以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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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種卜龜來尋求其祟之所由,其結果是“有祱(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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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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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作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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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例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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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祟之鬼。所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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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厲”,正合於厲鬼為祟這種古代觀念。
例(9)“有敚(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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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敚(祟),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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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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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沈培先生認為前半部分是“此次某貞人所得之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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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貞人所得之祟相同”的意思。我贊同沈先生的看法。“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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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敚(祟)”是“有敚(祟)”的補語,此句的基本結構仍是“有敚(祟)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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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為據卜筮而求得作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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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厲鬼為祟。
例(8)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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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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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琥”是說:有祟,具體來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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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琥”即厲鬼見於“琥”。“琥”是玉器之名,古人認爲玉器有精氣,鬼神也是精氣所化,[31]因此厲鬼可附於玉琥作祟。接下來的擬議除祟的辦法是:“壁(辟)琥,擇良月良日饋之。”也就是辟除遠離這塊玉琥,並且選擇吉日將玉琥送給鬼神。
以上三例都是得祟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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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例中都是充當作祟之鬼。除了前引徐鍇《繫傳》:“祟者,神自出以警人者,亦厲鬼無故而為者。”之外,《新書卷十·禮容語下》:“鬼不厲祟,民不謗怨”,也是說鬼成為厲鬼作祟。因此,將作祟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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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厲鬼之“厲”是合適的。
雖然古人認為占卜可以辨祟,但並不是每一次占卜都能把真正作祟的鬼神辨清。楚簡所見,也常常泛泛而言“有祟”,而不說出到底是哪種鬼神作祟。例如:
(15)占之吉,將得事,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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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慼)於躳身與宮室,有敓(祟)。望山23+2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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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有敓(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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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1-7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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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貞吉,有見祟。以其故敓(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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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1.49
(18)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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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見。 包山223
不說出為祟之鬼具體名稱的原因,有時候是上下文已經說明;有時候是因尚不明確而不能說出。古人為求得有祟的真確原因(作祟之鬼的真確名號),有時或作多次占卜。[32]可見,從求祟到得祟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
見於例(4)的“新王父殤”、(5)的“絕無後者與漸木立(位)”、(6)的“大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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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的“昭王、文君、文夫人、子西君”則都是明確了作祟的鬼神名稱。“厲”是一個集合的概念,因此例(1)~(3)所見的“有祱(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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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語,也是屬於泛泛而言有厲鬼作祟而並非指明。
下面討論兩個小問題,以補充上文的討論。
第一,“有祟見於某某”是楚簡所見表達求祟結果的特殊句式。這種句式或者省略動詞“見”或者省略介詞“於”,在“有祟見”或“有祟於”後面也加作祟的鬼物名稱為介詞賓語。在不說出為祟之鬼的具體名稱時,則都省略介詞“於”,只說“有祟”或“有祟見”、“有見祟”。“見”的意思可能是指卜兆所顯現,或可以讀為“現”。相同的表達方式,在傳世文獻中是看不到的。
傳世文獻中,表達“祟之緣由”這類意思的句子,有以下幾種結構:
1、“某某見”。
《左傳》襄公十年,宋公享晉侯以《桑林》之樂,“舞師題以旌夏(大旗),晉侯懼而退入于房。去旌,卒享而還。及著雍,疾。卜,桑林見。荀偃、士匄請奔禱焉。”杜預注“祟見於卜兆。奔走還宋禱謝”。這個故事把晉侯生病之由歸為“桑林”作祟,“卜,桑林見”是通過占卜視兆來知道,是桑林作祟。[33]
2、“某某為祟”。
《左傳》昭西元年“晉侯有疾,……卜人曰:實沈、台駘為祟。”哀公六年“昭王有疾,卜曰:河為祟。”[34]《呂氏春秋·精諭》:“卜以守龜,曰三途為祟”《史記·秦始皇本紀》:“涇水為祟。”
3、“祟在某某”。
《漢書·江充傳》“奏言上疾祟在巫蠱”,顏師古注:“祟,謂禍咎之徵也。”《晏子春秋卷一·內篇諫上第一·景公欲祀靈山河伯以禱雨晏子諫第十五》“吾使人卜,云:祟在高山廣水。”《史記·龜策列傳》講衛平答宋元王若放走神龜,則“王行仁義,其罰必來,此無佗故,其祟在龜。”
4、“被某某之祟”。
《戰國策·齊策四》“齊人有馮諼者”章:“寡人不祥,被於宗廟之祟,沉於諂諛之臣,開罪於君。”《風俗通義·卷九·怪神》:“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巫祝斂財受謝,民畏其口,懼被祟,不敢拒逆。”。“某某之祟”又見於《風俗通義·卷九·怪神》:“荀罃不從《桑林》之祟,而晉侯之疾間。”
楚簡的“有祟見於某鬼”與以上表達均不甚相同,可能是某种説法的省略式。因爲我們目前難以了解在占卜中的龜策是怎樣知祟並告訴占卜者,所以尚不能復原其完整形式。褚少孫補《史記·龜策列傳》記載視龜兆求祟的方法:“卜病者祟曰:今病有祟,無呈[兆]無祟,有呈兆有[祟],中祟有內,外祟有外。”[35]可以參看。
第二,《左傳》中關於於厲鬼的記載。
《左傳》中有好幾次關於厲鬼的記載。比較著名的是“晉景公夢大厲”的故事:
1、成公十年:晉侯夢大厲,被髮及地,搏膺而踊,曰:殺余孫,不義,余得請於帝也。壞大門及寢門而入。
杜預注“鬼怒言:殺余孫,不義。必是枉死者之祖也。景公即位以來唯有殺趙同、趙括,故知是趙氏之先祖。”這是趙氏先祖的厲鬼替子孫報仇。此外還有“晉侯夢黃熊”的故事:
2、昭公七年:鄭子產聘于晉,晉侯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今夢黃熊入於寢門,其何厲鬼也?”[36]對曰:“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賜子產莒之二方鼎。
這個故事中,子產以為晉侯所夢黃熊不是厲鬼,而是鯀神未得祭祀而作祟。
還有“鄭人驚伯有”的故事:
3、昭公七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鑄刑書之歲二月,或夢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將殺帶也,明年壬寅,余又將殺段也。”及壬子,駟帶卒,國人益懼。齊燕平之月壬寅,公孫段卒,國人愈懼。其明月,子產立公孫泄及良止以撫之,乃止。子大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大叔曰:公孫泄何為?子產曰:說也。為身無義而圖說,從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從也。”
及子產適晉,趙景子問焉,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依憑於人,以為淫厲。況良宵,我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孫,子耳之子,敝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這個故事中兩個“鬼”字都是指“厲鬼”。子產言論的因果邏輯應當從後往前看,即:人活著的時候因取精用弘,所以魂魄強,則死後能為淫厲,但鬼若有同姓後人來祭祀而有所歸附,就不會作厲鬼為祟了。[37]
上述三個故事裏雖然沒出現“祟”字,但種種災禍疾病,都是那些厲鬼為祟的結果。[38]《論衡·解除》說“得祟脩祀”,從古書和竹簡來看,解除厲鬼為祟的主要方法,是下面將要討論除祟之占中所見的祭祀禱祠。
(二)除祟之占中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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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所說的“除祟”,即沈培先生所謂的“移祟”。除祟之占的主要內容,通常是擬定祭禱的對象、方式並説明祭禱的目的,卜問方案是否行之有效。有時還在後面記錄祭禱的實行經過以及祭禱以後的結果。
除祟之占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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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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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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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等字的簡文,可分爲兩類。先討論第一類。其例如下:
(19)以其故敓(說)之:舉[39]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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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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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豢-;舉禱社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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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禱宮行一白犬、酒食-。 包山210
(20)以其故敓(說)之-: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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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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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玉一環;后土、司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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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各一小環-;大水佩玉一環;二天子各一小環;坐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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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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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土-、司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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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大水-、二天子-、坐山-旣皆成-。 包山213、214、215
(21)以其故敓(說)之:舉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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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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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土、司命各一牂-;舉禱大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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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子各一牂;坐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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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山236、237
(22)以其故敓(說)之:與盬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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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舉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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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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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后土、司命各一牂-;舉禱大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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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子各一牂-;坐山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 包山243
(23)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吉,不死,有祱(祟)。以其故敓(說)之:舉禱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佩玉一環,后土、司命各一小環,大水佩玉一環。魏豹 望山1-5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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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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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牂,后土、司命各一羯,大水一環。舉禱於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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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1-55
(25)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舉禱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一環,后土、司[命]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望山1-56
(26)秋三月擇良月良日,舉禱大地主一豭、舉禱太……纓之吉玉。疾速瘥,速賽之。占之吉。 秦家嘴M99-14(29)
(27)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衛葦忻(祈)福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牡、一熊(?)牡,司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司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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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甲一:7
(28)以其故敓(說)之-:舉禱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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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豢-;舉禱兄弟無後者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卲良-、卲乘-、縣貉公各冢豕,酒食蒿(犒)之-。 包山22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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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咎,疾遲瘥,有篤。以其故敚(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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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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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牂,纓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玉。定占之曰:吉。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新蔡乙三:39+乙二:20+甲三:170
(30)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之日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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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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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纓之以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玉,旂(祈)之-。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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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而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之,是日或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新蔡甲三:111
(31)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舉禱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新蔡甲三:146
(32)賽禱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天星觀(29)
(33)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薾享薦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一佩玉環。 天星觀(29)
在例(19)至例(25)中,排在前三位的祭祀祈禱對象都是: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社(或曰“后土”)、司命。這種次序組合可以參看《禮記·祭法》。在《祭法》篇中,先後講到的祭祀對象有“社”和“七祀”:
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立為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除去中霤、“門”、“行”、戶、灶這五種祭祀對象,剩下的是“社”、司命與“厲”這三種祭祀對象。鄭玄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厲,主殺罰。”文獻中的“厲”可以與“社”、“司命”先後列舉,楚簡中則是“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社”、“司命”共同受祭,綜合起來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就應該是“厲”。在楚簡除祟之占的擬議祭禱中,“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常常排在首位,這是因爲,從我們對求祟之占的討論來看,古人認爲疾病禍祟是“厲”所導致的,所以要首先祭禱“厲”,以解除“厲”所做的“祟”,同時也請求“社”、“司命”等神的干預。因爲對“厲”的祈求最爲直接,所以祭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祭品也常常比社、司命略重。
《禮記·祭法》所稱“厲”有三類,據鄭玄注,是因其生前的身份不同,古帝王無後者稱“泰厲”、古諸侯無後者稱“公厲”,古大夫無後者稱“族厲”,其中心詞只是一個“厲”。《左傳》昭公七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正義》引《尚書五行傳》有“六厲”之稱,並說“《五行傳》有禦六厲之禮”。其詳情今已亡佚無存。據傳世文獻,“厲”是個泛稱,是個集合概念。
在例(26),以“大地主”列于“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之前,大地主即大社,見《禮記·祭法》,是王為群姓所立社;例(27)以“忻(祈)福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為首,其後不見社與司命,而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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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折”二神;例(28)先祭禱“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接著又禱“兄弟無後者卲良、卲乘、縣貉公”,後三者應都是有可能為厲作祟的人鬼,應即《祭法》所稱的“族厲”之屬。這三個例子都是特殊的情況。例(29)至(33)所見,都是單獨祭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
下面來討論除祟之占中出現 “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第二類簡文。目前只有如下兩例:
(34)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於父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新(親)父,與不辜,與盟詛,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望山1-78
(35)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文君與啻-。□(攻?)解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迻其疋(作)祱(祟)。八月壬午之日廌(薦)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犧馬,先之以一璧,乃而歸之。迻文君之祱(祟) 新蔡甲三:300、307、99[41]
從例(34)可見“父”與“新(親)父”不同。“新(親)父”又見望山殘簡1-80。包山簡也有“新(親)父”、“新(親)母”兩個稱謂(簡202、202反)。我認爲,望山1號墓竹簡中“新(親)父”與“父”對稱,這是兩個概念,“親父”是生身之父,“父”是宗法上的父。古代擇立後嗣繼承者,嗣子並不一定是親生子,這在文獻中屢見不鮮,不煩舉例。望山1號墓竹簡又稱:
(36)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折(哲)王,各戠牛饋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禱先君東宅公,戠牛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望山1-112
簡文稱東宅公為“先君”,可見望山1號墓墓主悼固應是東宅公之族人。悼固可能因過繼給族內他人為子,因此有宗法之父與親生之父。
按照楚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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筮祭禱簡的通例,常在擬議祭禱時說“囟攻解/攻除/攻說於……”,“於”之後列舉各種鬼神名稱。則例(34)“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於父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親父,與不辜,與盟詛,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其前面殘掉的應是“攻解”一類的詞,後面“父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親父,與不辜,與盟詛,與……”都是被攻解的對象。這些鬼之所以受到攻解,當是因爲他們爲厲作祟。
“父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應指病者之父所為的厲鬼。《左傳》襄公十七年有“爾父為厲”的説法:
衛孫蒯田于曹隧,飲馬於重丘,毀其瓶。重丘人閉門而訽之,曰:“親逐爾君,爾父為厲,是之不憂,而何以田為?!”
杜預注:“厲,惡鬼。林父逐君在十四年。”竹添光鴻《左氏會箋》:“爾父身親逐君,非人所為,死當為惡鬼也。是之不憂,言不憂父之將為惡鬼也。”孫蒯是孫林父之子,參與其父驅逐衛獻公之事。古代臣逐君是大逆不道,至少違反了效忠的盟誓,古人的宗教信仰認為這種人將會成爲厲鬼,不能得到的正常祭祀。所以重丘人說孫林父死後將為厲鬼。這種厲鬼,即使對自己的後嗣子孫,也會作祟加害,不一定都能為善。
例(35)簡文說“迻文君之祱(祟)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情況也與(34)類似。 “文君”即平夜文君子良,是墓主平夜君成的父親,[42]但因文君作祟為害平夜君成,所以需要移除文君之祟。“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文君與啻-”之“啻”見於望山簡:
(37)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南方有敓(祟)-與啻﹦(啻啻-讁,讁)見 望山1-77
例(37)“祟”與“啻”並列,整理者讀“啻”為“譴讁”之“讁”,很正確。[43]例(35)簡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文君與啻-。”似是“[有祟見於]文君與啻”之殘文,是說文君與“譴讁”為祟。在其下的“□(攻?)解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迻其疋(作)祱(祟)。八月壬午之日廌(薦)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犧馬,先之以一璧,乃而歸之。”中,“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兩見,沈培先生討論這段簡文說:
“解”與“迻”連用,大概跟包山簡211“囟攻解於盟詛,且除於宮室”的“解”、“除”連用近似。由此可見,“迻”當解釋為“移去”、“移除”。“疋祱”之“疋”疑讀為“作”,“迻其疋祱”讀為“移其作祟”,即“移去太所作之祟”的意思。
簡文前面出現的因作祟而受到攻解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應該也是指墓主平夜君成的父親平夜文君所為的厲鬼,與例(34)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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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相同。後面記對“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進行祭祀,是為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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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厲鬼所作之祟而採取的具體措施。在這個例子中,“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受到祭祀是爲了“□(攻?)解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迻其疋(作)祱(祟)”,也就是“迻文君之祱(祟)”,可見,此厲即文君之厲。
至此,我們能夠有個比較明晰的認識。在楚簡除祟之占中,“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既受到祭禱,又是被攻解的對象。“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應是作祟的厲鬼,祭禱厲鬼的目的,是希望移除厲鬼所作之祟。
下面討論兩個小問題,以補充上面討論所未及。
第一,天星觀簡所見的殤厲與殤鬼。
天星觀簡有如下兩條記錄:
(38)享祭葙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肥…… 天星觀(21、34、67、346)
(39)食(祠)如殤,各殺。範雘志占:吉。 天星觀(110、259、336、856)
其中“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寫作: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這裡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極有可能是“厲”的另一種寫法,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或“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是聲符替換的關係。如這點可以成立,就能為“大”讀為“厲”添一個更為直接的證據。
暫以上述為基礎作些推論。“葙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結構與“父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厲)”相同,可能是指某種“厲”。頗疑例(38)之“葙”字應讀為例(39)所見的“殤”。《詩·周南·采蘋》“於以湘之”,《漢書·郊祀志》顏師古注引韓《詩》作“鬺”。照此解釋,例(38)是說以“肥…”享祭“殤厲”,而例(39)是說祠祭其它鬼神的祭品與享祭“殤”的一樣,但隨鬼神等級不同,各有減殺。簡文所見“葙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殤”都是受祭祀的對象。這兩條簡文內容很有可能是相聯繫的。
從古書來看,古人之所謂“殤”或“殤鬼”是包含廣泛的概念,未成年而死、戰死、以及各種非正常死亡都可以統稱為“殤”。[44]《小爾雅》“無主之鬼謂之殤”,“無主”又是“殤”的另一個特徵。就是説,“殤”指非正常死亡的無主之鬼。從包山簡也可以看到戰國楚地的“殤”:
(40)有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祟)見新(親)王父殤。以其故敓(說)之。舉禱特牛,饋之。殤因其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常)生。占之曰:吉。 包山222
(41)舉禱於殤東陵連嚻(敖)子發,肥冢蒿(犒)祭之。 包山225[45]
例(40)“親王父”是司馬子音(見包山簡224),是包山2號墓主之祖父,已繁育後代,他與例(41)的“東陵連嚻(敖)子發”生前都已從政為官,他們死時都應該已是成年人,並非夭殤。
殤是古人認爲容易為厲作祟的一種鬼。《楚辭·九章·惜頌》:“昔余夢登天兮,魂中道而無杭。吾使厲神占之兮,曰有志極而無旁。”王逸《章句》:“厲神,蓋殤鬼也。”這與我們把天星觀簡“葙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讀為“殤厲”相合。
“親王父殤”與“殤東陵連嚻(敖)子發”也都是“殤鬼”,他們既為祟,但又是受祭禱的對象。《楚辭·九歌》之一為《國殤》,洪興祖《楚辭考異》云:“一本自《東皇太一》至《國殤》上皆有‘祠’字”,即一本作“祠國殤”。《九歌》之“國殤”受到禱祠,與包山簡、天星觀簡所見祭祀“殤”也相合。
由上討論可見,“殤”是“厲鬼”這個範疇中的一個重要類別。
第二,厲鬼的種種具體名義。[46]
《禮記·祭法》所稱的“三厲”,據鄭玄注,三者的共同特點是“無後”。無後就得不到正常的祭祀。這在楚簡中稱為“絕無後”。
另一類情況,是“非正命”而死,即今語所謂的“死於非命”。《孟子·盡心上》曾談到所謂“正命”,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於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禮記·檀弓》云:“死有不吊者三,畏、壓、溺。”趙歧注《孟子》即取《禮記·檀弓》釋“非正命”。《公羊傳》定公“奔喪,非禮也。”何休《解詁》“禮有不吊者三,兵死,壓死,溺死。”徐彥《疏》謂,此乃《春秋說》文。兩相比較,可知“畏”即“兵死”。
楚簡所見“水上及溺人”即“溺”;“兵死”即“畏”。這是顯而易見的。尚有“強死”、“不辜”、“不壯死”(即夭殤,見望山1-176 “下之人不壯死”)“盟詛”(包山241,或稱為“詛”)等名義,都是屬於“非正命”而死之類。
三種非正命而死的鬼屬於“不吊”之類,當然也得不到正常祭祀。以“兵死”爲例來説,古代有“兵死不入兆域” 的觀念,見《左傳》二十九年“齊人葬莊公于北郭”杜預注,《周禮·春官·冢人》也說“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不入兆域,當然也不會列入正常的祭典。
除了上述兩大類人鬼為厲作祟的情況,在古書及楚簡還可見另一類為祟的鬼神,是有“精爽”、“精氣”的自然物。上面已經舉過不少名山大川作祟而使人生病的例子,這裏不再贅述。包山簡所見為祟的自然物,有:1、玉器“琥”,“厲見琥”即厲鬼憑依於玉琥作祟,其根本原因仍是人鬼爲厲;2、“漸(斬)木立(位)”即老樹樁;3、“歲”;4、“日月”。後三者可能也是有鬼神依附其上作祟。
綜上,“絕無後”以及“死於非命”這兩種鬼都是難以得到正常祭祀的,大概為厲作祟是他們索要祭祀的一種方式。自然物作祟的道理可能也一樣。
以上分析了各類楚簡文例所見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應讀為“厲”的各方面證據。總結起來,主要有:
1、在求祟之占所見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根據古書所見的厲鬼為祟的觀念,應是為祟的厲鬼;
2、在除祟之占所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與社、司命的地位相當,合於《禮記·祭法》所見的“厲”與“社”、“司命”的組合;
3、在除祟之占又見墓主之父或親父爲厲鬼作祟,受到攻解或祭禱,與《左傳》襄公十七年“爾父為厲”句可以互証;
4、天星觀簡所見的受祭對象“葙(殤)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厲)”、“殤”與包山簡所見的“殤”、王逸注《惜頌》“厲神,蓋殤鬼也”、《楚辭·九歌》之《國殤》一本作“《祠國殤》”相互發明;
5、根據文獻分析了古人觀念中的鬼神為厲作祟的種種情況和原理,並指出祭祀的缺乏與索取是厲鬼作祟的起因。
這些討論,可以説明我們把“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讀為“厲”的觀點。
三、餘論
從以上兩節的考察,我們可以看出:楚簡中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及從“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字,都可以從“大”聲出發,最終得到比較合理的解釋。由此來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就應該是從“大”分化出來的一個字,所以其讀音與“大”相同或接近。古文字中還有些從“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字,以及從“大”分化出來的不同寫法的字,在此對相關的問題做些簡單的説明。
1、楚簡文字材料中,稱“楚簡王”為“柬(簡)大王”。[47]對於“大王”這一特殊稱呼,研究者習焉不察。我認爲“柬大王”之“大”是諡法,應讀為“簡厲王”或“簡烈王”。 出土文獻所見春秋戰國時代的楚王常有雙字諡法,例如楚平王稱“競(景)平王”、楚惠王稱“獻惠王”、楚聲王稱“聲桓王”,“競(景)”、“獻”、“桓”都不見于文獻記載。“大”不是先秦諡法用字,讀為“厲”或“烈”則見於諡法,“烈”(金文作“剌”)與“厲”常常可通,且戰國晚期楚有“考烈王”。這個解釋若能成立,就可以為楚文字“大”、“厲”相通假再提供一個實例。
2、最近發表的荊門左冢楚式中,在最外一周位於一角的兩個漆書文字可以隷定為“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滴”,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滴”處於對角位置的字是“澰牝”:[48]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從“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為聲符,大概相當於《説文》中的“汏”或“汰”字,“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滴”可讀為“汰侈”,“啇”與“多”聲系相通,《說文》“鉹,曲鉹也。從金、多聲。一曰:鬵鼎。讀若摘。(小徐本作‘讀若擿。’)一曰《詩》云:侈兮哆兮。(小徐本作‘一曰:若《詩》曰侈兮之侈。’)”。“汰侈”詞數見《左傳》:
襄公三十年:“伯有汰侈,故不免。”
襄公三十一年:“大人之忠儉者,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
昭西元年:“楚王汰侈而自說其事。”
昭公五年:“楚王汰侈已甚。”
昭公二十年:“汏侈無禮已甚,亂所在也。”
“澰牝”可能有兩種讀法。1、讀為“儉卑”,《韓非子·外儲說左下第三十三·經五》:“臣以卑儉為行,則爵不足以勸賞。” “儉卑”謂節儉謙卑,與“泰侈”詞義正相反。《左傳》莊公二十五年:“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左傳》襄公三十年:“其君弱植,公子侈,大子卑,大夫敖,政多門,以介於大國,能無亡乎?。”2、讀為“斂閉”,《月令》:“修鍵閉”鄭玄注“閉,牝也。”“斂閉”即收斂閉藏之意,與“汰侈”詞義相反,與“儉卑”義近。
3、中山王方壺銘云:“因載所美,卲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皇工(功)” [49],我認為“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應該仍與“大”聲接近,可讀為“列”,訓為“論”、“著”,《禮記·祭統》“功烈、勳勞、慶賞、聲名,列於天下”。《論衡·答佞篇》:“太史公記功……以秦、儀功美,故列其狀。”這兩例的謂語動詞“列”後的賓語,可據上下文補為“功烈”或“功狀”,可與方壺銘“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列)”的賓語是“皇功”比較。方壺銘“載”是記載的意思,與“論”、“著”義的“列”字義近對文,“卲(昭)列”是“明列”的意思。
4、關於“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造字本義。李零先生在《包山楚簡研究(占卜類)》[50]一文中,將我們討論的這個字釋寫作“太”,認為是“太一”神,並在注釋中分析字形說:
古文字中的“蔡”、“叕”等字皆像人形而鉗其手足,字形都是從大字分化,讀音也與大字相近(都是月部字)。估計應與釱字含義有關。中山王鼎“爾毋大而泰”,“泰”字從心從蔡字的古體,中山王方壺“昭綴皇功”,綴字寫法同此。
李零先生所說的“叕”即其下文提到的中山王方壺銘的“綴”,其字即本文讀為“列”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這個字不能釋為“叕”或“綴”,也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寫法不同。
除去“太一”與“綴”這兩點,李先生的其餘講法,是有啟發性的。無論在是“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還是“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這些加在人形肢體上的筆劃,可能有類似的表意功能,也許是象徵人的手腳附麗有械具。《說文》:“釱,鐵鉗也。從金、大聲。”又“鉗,以鐵有所劫束也。從金、甘聲。”也許部分保存了“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或“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的本義。至於本文開頭所羅列的那些字形中的幾個特殊寫法: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包山213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包山215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新蔡乙二:20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天星觀(29)[51]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秦家嘴99-14(29)
應該是在字形演變過程中,爲了與“大”造成區別,又附加了一些筆畫的結果。
5、關於“蔡”字。古文字“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因爲與魏三體石經《春秋》僖公中用為“蔡”的古文“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寫法類似,所以很早就被釋為“蔡”字,一般隷定為“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52]“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也是從“大”分化出來的一個字,其通常寫法,是在一側腿部加兩筆。鳥蟲書為求對稱,在“蔡”字雙腿都加兩筆。[53]“蔡”與“大”韻類都屬祭部,所以“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蔡)也是從“大”得聲的字。其聲類不同,是分化的結果。
曾侯乙墓遣策經常在記載一輛車上所有裝備之後,以“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作爲結束,統計結果凡32見。[54]綜觀曾侯乙簡,我認爲“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似是指車軎而言。“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從“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蔡)”得聲,與“軎”都是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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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蔡(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為清母字,“軎”是邪母字(據《廣韻》“祥歲切”),從音理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也可以做形聲結構的“軎”字“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的聲符。[55]
由此可以聯想到九年衛鼎銘文所記車馬器“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虎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畫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等物中的“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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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錫圭先生在《釋“舝”》 [56]一文的正文中說“‘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字究竟借為何字,尚待研究。”(《古文字論集》,14頁)又在注釋20中說:“如果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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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讀為車轄之轄,當然是很直捷的,可是從上下文看,這裡似乎不該說到轄。”(同上,16頁)從本文以上的討論來看,“
司命-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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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應該讀為“軎、轄”。
2007-5-22
(編者按:[29]過去有些學者討論過楚卜筮祭禱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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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說為“太一”,或說為“酺”,詳情見李家浩先生《包山卜筮簡218-219號研究》,載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長沙三國吳簡暨百年來簡帛發現與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中華書局,2005年,183-204頁。由於本文觀點與他們不同,所以本文沒必要一一稱引他們的看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看上引李家浩文。
[30]沈培:《從戰國簡看古人占卜的“蔽志”——兼論“移祟”說》,“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學術討論會”提交論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臺北,2006年9月。
[31]參看裘錫圭:《稷下道家精氣說的研究》,《文史叢稿》,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15-50頁。
[32]包山楚簡記載“東周之客許?歸胙於戚郢之歲,爨月己酉之日”先後有四次占卜(218至223簡),其中許吉之占卜記錄末云:“甲寅之日逗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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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苛光之占謂:“不逗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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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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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弄羌之占說:“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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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見親王父殤”,屈宜習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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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見,輿(與)弄羌之敓(祟)。”綜觀這四次占卜記錄,因爲苛光之占與許吉之占的得祟結果剛好相反,所以又有一次弄羌之占,而屈宜習之並贊同弄羌之辨祟結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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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是“在有祟這一點上相同”的意思。
[33]“桑林”既是樂舞名,又是宋國的社稷所在,即古書常見的商湯禱旱之地,為祟者應該是桑林中之樹神,《淮南子·說林》“桑林生臂手”高誘注“桑林,神名”,所以晉臣才說要“奔走還宋禱謝”。
[34]新蔡簡所見“有祱(祟)見於大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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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相類,天星觀簡文有:“嗌(縊)死為芥”(90、230、338),頗疑“芥”與“大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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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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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個詞。
[35]根據清代胡煦:《卜法詳考》卷二引文校改並標點。
[36]《國語·晉語八》“鄭簡公使公孫成子來聘”章作“今夢黃熊入於寢門,不知人殺乎,抑厲鬼邪?”
[37]又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引鄭玄答何休《箴膏肓》說:“伯有,惡人也,其死為厲鬼。厲者,陰陽之氣相乘不和之名。”
[38]參看林素娟:《先秦至漢代禮俗中有關厲鬼的觀念及其因應之道》,第二節“厲鬼為祟”,臺灣成功大學中文系:《成大中文學報》第十三期,2005年12月,頁59-94。
[39]“舉”字原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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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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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爲均應讀為《周禮·天官》“膳夫”職“王日一舉”的“舉”,鄭玄注:“殺牲盛饌曰舉。”所以都直接釋寫作“舉”。《大雅·云漢》“靡神不舉,靡愛斯牲”,鄭玄箋:“求於群神,無不祭也”。《禮記·王制》:“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鄭玄注:“舉猶祭也。”《正義》:“山川是外神,故云不舉。不舉,不敬也。”前引《左傳》昭公七年之“三代祀之”、“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在《國語·晉語八》“鄭簡公使公孫成子來聘”章作“三代舉之”、“其或者未舉夏郊邪”,兩相對讀,尤可証“舉”為“祭祀”義。
[40]“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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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禱祠”。九店M56簡41“利以祭祀禱祠”之“祠”字寫作從“飤”聲,簡26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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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看《九店楚簡》81頁注[七八]、101頁注[一五〇]。
[41]新蔡甲三:300、307為簡足,與甲三:99簡首連讀,以及“迻其疋(作)祱(說)”,是沈培先生的意見。
[42]參看宋華強:《試論平夜君成即平夜文君之子》,簡帛研究網,2006-5-26,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6/songhuaqiang001.h
中国历史故事手抄报字多
tm,又見其博士學位論文:《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第三章“平夜君成的世系及新蔡簡年代下限的考訂”。
[43]《望山楚簡》98頁注釋[六九]。
[44]《禮記·曾子問》記載曾參與孔子討論喪禮問題,其中有關祭殤的部分以“殤”為未成人,是狹窄的概念。可參看。
[45]可參看包山楚簡243:“舉禱東陵連嚻(敖)冢豕,酒食蒿(犒)之。”簡210、211“賽禱東陵連嚻冢豕,酒食蒿(犒)之。”
[46]參看林素娟:《先秦至漢代禮俗中有關厲鬼的觀念及其因應之道》第一節:“禮書中有關厲鬼的定義及因應態度”。
[47]多見於望山1號楚墓竹簡、新蔡葛陵楚簡。《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有《柬大王泊旱》篇。
[48]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荊門市博物館、襄荊高速公路考古隊編著:《荊門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179-189頁,彩版四三。
[49]《殷周金文集成》17.11284號戈銘也有這個字,是嗇夫的名字。
[50]李零:《包山楚簡研究(占卜類)》,《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一)》,中華書局,1993年,425-448頁。參看李零:《“太一”崇拜的考古學研究》,《中國方術續考》,東方出版社,2001年,221-223頁。
[51]若此摹不誤,這個字或有可能是從“夭”的,若此,可能是“祅”字,古書通作“妖”。“妖厲”詞見《呂氏春秋·開春論·察賢》“疾病妖厲”。
[52]有學者認爲此字形本是“殺”字古文,實則是“蔡”之訛體,假借為古文“殺”字,與“殺”字形無關。
[53]何琳儀、黃德寬:《說蔡》對“蔡”與“衰”字構形有所討論,可以參看。見《東南文化》1999年第五期(總127),頁105-108。
[54]據譚維四著《曾侯乙墓(20世紀中國文物考古發現與研究叢書)》曾侯乙墓出土車軎76件,可裝配38輛車(文物出版社,2001年,185頁)。曾侯乙墓遣策、賵書所記車數,去除重複,約有43乘,因遣策簡文有殘失以及所記車不一定都入葬,所見出現32次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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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出土38對車軎比較,相差不算太多。
[55]參看鄭張尚芳:《上古音系》第二節“基本聲母”,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82-90頁。又李天虹女士認爲曾侯乙墓出土的車軎文字“君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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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12025)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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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讀為“軎”或“轊”(篇名、出處待補),其音韻關係有待研究。
[56]裘錫圭:《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2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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