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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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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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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君人者何必安哉》“州徒之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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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簡4-6有一段話如下:
州徒之樂,而天下莫不語(),先王之所以為目觀也。君王龍()其祭而不為其樂,此其三回()也。
本文乃范戊(乘)勸諫楚王之詞,因當時楚王不從先王之道而盡去耳目之欲,所以人民以楚王為“所以囂(夭)”。[1]范戊(乘)提出了楚王有所謂“三回(違)”,一所謂不聽鐘鼓之聲,二所謂後宮姬妾只有三人,[2]三則所謂不用“州徒之樂”,范戊(乘)認為這三種行為都違背先王之道,且招致人民非議,故列作“三違”,希望楚王能更正此三種行為。
關於前二種行為,已經有很多專家學者正確的闡釋過了,這裡就不再贅言。我們要談的是第三種行為,即楚王不用“州徒之樂”。何謂“州徒之樂”?整理者濮茅左先生認為“州”可能是地方行政單位,也可能讀為“掫”(聚集之意)。[3]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認為“州徒”疑讀為“優徒”,指俳優之輩。但又說“州”、“優”聲母差異較大,此意見並不能肯定。[4]董珊先生則以為“州徒之樂,而天下莫不語(娛)之”,是說州里一般徒眾的娛樂活動,天下人都以此為樂,從“先王之所以為目觀也”句來看,是指表演一類的“娛樂”活動。“君王龍(隆)其祭而不為其樂”是說楚君雖隆重舉行祭祀活動,但祭祀時及日常不舉行樂舞等娛樂表演,重其祭品而不作娛神之舞,這是君王的第三個缺點。[5]凡國棟先生則疑“州”乃《國語‧周語下》為周景王論樂的伶州鳩,“州徒”或許即為伶州鳩弟子門徒之屬。[6]孟蓬生先生則認為“州徒”疑讀為“州土”,指境內之土地山川,“州土之樂”指遊觀田獵之樂。[7]張崇禮先生以為“州”為古代民戶編制,“徒”為徒眾,“州徒之樂”即民間樂舞、世俗樂舞。[8]
按:以上專家學者們所言不一,各有所據。但我們認為上述諸說似乎並無法和其他“二回(違)”來相提並論,蓋“聽鐘鼓之聲”、“宮妾眾多”皆古代王者之道,重點並不是純粹滿足君王之個人享樂,而是有其背後的禮儀文化深層意義。因此我們並不贊同董珊先生以為本文乃提倡有等級制度的耳目聲色娛樂,[9]蓋若真如董先生所言,則下文舉出桀、紂、幽、厲以及楚靈王等昏君將無法圓通,因這些昏君都極力放縱個人耳目聲色之娛樂,反觀簡文中的楚王(疑為楚昭王)則盡去耳目之欲,非但不須勸諫,反而應該讚揚。因此,有些學者就主張范乘是來讚揚楚王這種德行的。[10]然而,若果真是讚揚,則全文將產生許多矛盾,范乘似乎不必為了頌揚楚王特地登門陳說此事,難免成了逢迎拍馬之輩了。所以,我們認為這篇簡文的主旨仍然是范乘來勸諫楚王,而非讚揚楚王,楚王確實違反先王之道,有三種違逆的行為,所以人民私下批評楚王將會短命夭折。
鄙意以為“州徒之樂”並非指那些耳目享樂之樂,而是莊嚴隆重的周王朝雅、頌之樂。蓋“州”可通“周”,二字古音皆為章母幽部,乃同音通假之關係,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華周”,《漢書‧古今人表》作“華州”。[11]至於“徒”可從孟蓬生先生之意見,讀為“土”。“州徒之樂”即是“周土之樂”也,也就是周王朝之樂舞。另外,“徒”或可讀作“都”,如《史記‧留侯世家》:“以良為韓申徒”,《楚漢春秋》申徒作信都。[12]“州徒”猶“周都”,“州徒之樂”就是“周都之樂”,即周王畿之樂舞。不論“周土之樂”,或“周都之樂”,其意都是代表周王朝之樂舞,也是象徵王者禮制的樂舞。春秋中葉以後,周王室影響力式微,諸侯國君日益僭越禮制,禮樂制度多所比照周王,即如魯國執政大夫季氏更曾用八佾之舞,楚國自不例外。況且楚國向來被華夏諸國視為蠻夷之邦,本非周王室可以節制,楚人稱王久矣,故其先王襲用周王室之樂舞頗為自然。加上楚人不甘心長久被中原諸國視為未開化的蠻夷之邦,歷來國主極力學習周人文化禮制,也成為其國家之典禮規範。周王朝之樂,不只有樂歌,往往配合舞蹈,故有“觀樂”之說,即簡文“先王之所以為目觀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有吳公子季札出使魯國觀樂舞之記載如下:
請觀於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為之歌邶、鄘、衛,曰:“美哉淵乎!憂而不困者也。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懼,其周之東乎!”為之歌鄭,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為之歌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為之歌豳,曰:“美哉,蕩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為之歌魏,曰:“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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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憂之遠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為之歌陳,曰:“國無主,其能久乎!”自鄶以下無譏焉。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為之歌大雅,曰:“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乎!”為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邇而不偪,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流。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見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猶有憾。”見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見舞<韶濩>者,曰:“聖人之弘也,而猶有慚德,聖人之難也。”見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誰能修之﹖”見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
又如《禮記‧樂記》亦有相關記載如下: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故天子之為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賞之以樂。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故觀其舞,知其德;聞其諡,知其行也。<大章>,章之也。<咸池>,備矣。<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矣
文中的〈夏〉,就是《詩經》中的“雅”,也代表西周王朝的樂歌。這些紀錄都說明古代王者“觀樂”之禮制,所謂“觀其舞,知其徳”,周王朝之樂舞可以涵詠德行,代表王者之美德,所以天下君王莫不用,也是楚國先王所以為目觀之禮制。至於簡文又說“君王龍(隆)其祭而不為其樂”,就是說楚王隆重進行祭典,但卻不搭配這種周土(都)之樂舞,有失禮制。蓋《詩經》裡面的“頌”,正代表周人宗廟祭祀之樂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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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序》:“頌者,美盛徳之形容也,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朱熹《詩集傳》:“頌者,宗廟之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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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頌與容古字通用,故《序》以此言之。”阮元《揅經室集‧釋頌》:“頌之訓為美盛徳者,餘義也;頌之訓為形容者,本義也。且頌即容字也。”高亨《詩經今注》:“頌是王侯舉行祭祀或其他重大典禮專用的樂歌。”因此,“頌”就是舞容,乃周人祭祀祖先神明所演奏的歌舞,故可目觀,也適合於宗廟祭祀活動。
綜合以上所言,楚王的過失不在於放縱耳目聲色,而是不遵循先王之道,所謂“過猶不及”。桀、紂、幽、厲以及楚靈王等昏君也是不守先王之道,只是因為他們逾越了君王該有的禮制規範,本簡之楚王(楚昭王?)則正好顛倒,省略或者去除了許多君王該遵守的禮樂制度,所以范乘特地前來進諫,目的並不是要鼓吹君王享樂,而是希望君王能遵守王者該有的禮制。例如聽聞鐘鼓之樂、國家祭典演奏觀覽周人雅頌樂舞都是君王應該遵守的制度,以及廣設宮妾,也是為王者後代子孫之繁衍考量,符合古代禮制。
(編者按:[1]“囂”讀為“夭”,從單育辰、蘇建洲之說,參單育辰:《佔畢隨錄之七》文章下之補充貼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1日。)蘇建洲:《也說〈君人者何必安哉〉“人以君王為所以夭”》(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10日。)“所以夭”乃短命早亡之意,正和下文“君王雖不望年”(君王雖然不期望長壽高年)來相對。
[2]簡文“侯子三人”,整理者釋作楚昭王的三個兒子,不確;陳偉、顧莉丹則將“侯子”改釋為後宮姬妾,其說可從。參陳偉:《〈君人者何必安哉〉初讀》(武漢大學簡帛網2008年12月31日。顧莉丹:《略談〈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之“侯子”》(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7日。)蓋簡文前文說一般的君主大多“宮妾以十百數”,而楚王只有“侯子三人”,顯然“侯子”解作宮妾較為合理,若作三個兒子說解則文意無法連貫通讀。)
[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頁201。
[4]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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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程少軒執筆):《〈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1日。
[5]董珊:《讀上博七雜記(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12月31日。
[6]凡國棟:《〈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簡4“州徒之樂”小識》,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1月3日。
[7]孟蓬生:《〈君人者何必安哉〉賸義掇拾》,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4日。
[8]張崇禮:《〈君人者何必安哉〉釋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13日。
[9]同注5。
[10]如單育辰:《佔畢隨錄之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1日。
[11]可參高亨、董治安:《古書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年7月)之【周與州】條,頁778。但書中引文寫作“華舟”,“舟”乃“周”之誤也。
[12]可參高亨、董治安:《古書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年7月)之【徒與都】條,頁89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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