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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古典文獻專業碩士研究生)
上世紀出土的敦煌漢簡和居延新簡中有大量日書殘簡。胡文輝、何雙全、劉昭瑞、魏德勝等先生已先後作過搜集和考釋。[1]筆者新輯得三枚日書殘簡,對兩枚日書殘簡的考釋有所補充,今整理為文,就正于方家。
一、建除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1061) 本簡“建”,原釋皆作“盡”。本簡圖版模糊,我們認爲“盡”是“建”的誤釋。“建”所從“聿”與“盡”所從“㶳”本相近,更有將“聿”寫作“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者[2];“建”所從“廴”常寫成“乚”甚或橫畫,而“盡”所從“皿”亦或作此形,故兩字形近。居延簡下列字形可作參考:[3]
建
盡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5.12
26.13
31.17
507.4
273.25
26.13
日書建除篇一般由一個建除十二神在各月中與十二支的搭配表和一篇說明文字組成。本簡抄寫的是十二月建日所在支,應該是建除表的第一簡,所以寫成“某月建某”。後面的簡可能會省略月份。
二、血忌
血忌 丑 未 寅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1848)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申 卯 酉 辰 戌 巳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居新EPT65.179) 敦煌簡1848《敦煌漢簡》釋成“血忌 丑 未 寅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此簡未有圖版,釋文是根據最早發佈此簡的沙畹《斯坦因在東土耳其斯坦沙漠所獲漢文文書》中下面一段敍述寫出的:
在簡首,我們能認出兩個字:毋忘(意為“記住”)。
下面還有字跡“丑、未、寅”。[4]
沙畹書中也沒有公佈這枚簡的照片,大概是簡文模糊的緣故。“毋忘”很可能是“血忌”的誤釋。漢簡“血”字上的撇常作長橫,寫成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形,與“毋”相近。“忌”、“忘”亦形近。而“丑、未、寅”的順序也和血忌在一至三月與地支的搭配一致。《星曆考原》卷四引《曆例》曰:“血忌者,正月丑、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巳、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同樣的,居延新簡EPT65.179上的干支就是四至九月的血忌所在。
血忌日常見於醫書。《路史》卷十四注引《黄帝元辰經》曰:“血忌,隂陽精氣之辰,天上中節之位,亦名天之賊曹,尤忌針炙。”但是,中醫針法是用特製的金屬針,按一定穴位刺入患者體內,運用一定手法以達到治療的目的,一般不出血。灸法則是用燃燒著的艾絨溫灼穴位的皮膚表面,利用熱刺激治病,更無出血可能。血忌最初所忌的,應該是中醫的刺法,今又稱“刺血療法”、“放血療法”,起源於春秋前,戰國時已經普遍使用,《黃帝内經》中有關于這種方法多方面論述。[5]此法要用工具刺淺表經脈或穴位,放出一定的血量,所以血忌日忌之。後世兼避針灸甚至服藥,則是連類而及。范成大《灼艾》詩云“血忌詳涓日,尻神謹避方”[6],知宋時單用灸法亦須避血忌。
此“血忌”(以下稱“血忌A”)屢見於漢簡曆日,如敦煌漢簡永元六年曆日“十一日甲午,破,血忌,天李”(敦1968B),還有居延新簡東漢永元二年年曆日“十八日丁酉满血忌往亡”(EPT65.425B)。[7]從敦煌具注曆日至清末曆書,血忌日辰的安排均使用此法。[8]但除上面兩段殘簡外,各套日書對“血忌A”無明確記載。孔家坡漢簡日書和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購藏的日書簡中另有一種用二十八宿紀日法推算的“血忌”(以下稱“血忌B”):
血忌:春心,夏輿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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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婁,冬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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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出血若傷,必死。血忌,帝啟百蟲口日也。甲寅、乙卯、乙酉不可出血,出血,不出三歲必死。 (孔397)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婁 虛 是胃(謂)血忌,出血若傷,死。 (港73)
“血忌B”雖然與前一種在計算上有明顯不同(一為按季一為按月;一為星宿記日一為干支記日),但兩者的出血對象都是人,有相通之處。而王充在《論衡·譏日》中提到的“血忌”則是有關牲畜:“假令血忌、月殺之日固凶,以殺牲設祭,必有患禍”。將“血忌A”與殺牲聯係的,只有敦煌殘卷《唐大和八年甲寅嵗(834)具注曆日》(伯2765)。其凡注“血忌”之日,均並言“不煞生”。
漢簡中明確提到不可殺生的,有下面一牘。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三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九月三日十九日廿四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EPT58:21)
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十月朔日廿日廿二日廿九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十八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十一月四日廿六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八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十二月二日十一日廿四日卅日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不可以殺六畜見血
我們推斷第一欄所殘留的文字應該是屬於二至六月。因爲十二月與上欄第四列對齊,上欄第五列尚有文字。如果此牘是右端對齊抄寫的話,只可能是第一欄一月、第二欄八月和第一欄七月分別在原簡的左右兩側,現已經殘去。這裡雖然沒有“血忌”的名稱,但“不可以殺六畜見血”和《譏日》中血忌日“以殺牲設祭,必有患禍”的説法相近。
1972年甘肅武威旱灘坡東漢墓出土的毉簡中有一枚記錄針灸飲藥忌日的木牘:[9]
五辰、辛,不可始久(灸)㓨、飲藥,必死;甲寅、乙卯,不可久㓨,不出旬死;五辰不可飲藥,病者日益加深(90A)
無□禁朔、晦日,甲午皆不可始……入月六日、十六日、十八日、廿二日,皆不可久可久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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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止己□(90B)
這裡敍述的多種推算方法中,有入月某日不可“久㓨”的説法,與上揭木牘類似,唯日期不能對應。可見當時血忌十分繁雜,而“血忌A”的推算法最較爲簡便,故後世沿用。
三、星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日利以□□及行;壬子,吉;不可中国历史战场故事
殺牛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2350) 此簡有多位學者指出屬於日書。[10]我們推測此簡與睡虎地日書甲種的《星》、乙種的《官》和孔家坡日書的《星》中星宿日“牽牛”有關。那三套日書相關的簡文如下:
牽牛,可祠及行,吉。不可殺牛。以結者,不擇(釋)。以入牛,老一,生子,為大夫。(睡甲76正壹)
牽牛,【可祠及行】,吉。不可殺牛,以桔(結)者,不擇(釋)。以入牛,老一。生子,子為大夫。 (睡乙104壹)
牽牛,利以祠祀及行、入貨、馬□□……□為嗇夫妻。 (孔57)
“日利以”下兩個未釋字,張鳳釋“祓祠”[11]。圖版已模糊難識,但二字皆從“礻”可以確定。這就可以與各套日書“利以祠祀及行”之類説法對應起來。“壬”,疑為“生”,與睡簡“生子,為大夫”對應。“不可殺牛”的説法也見於睡簡日書。
日書的星篇的占測是基於二十八宿紀日。同燧所出有多枚“星宿表”殘簡,可能與此簡存在關聯。
四、徙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方九日以辛酉 居□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敦2364) 本簡何雙全先生歸入日書的“日忌”。近年發表的孔家坡日書中《徙》的文句對應可以與之對應:
夏六月,咸池以辛酉徙西方。居四旬五日以丙午徙南方。居九日以乙卯徙東方。居五旬七日以壬子徙北方。居九日,有(又)以辛…… (111贰-115贰)
殘簡“居”下字《敦煌漢簡》未釋,《疏勒河流域出土漢簡》及《敦煌漢簡釋文》釋為“西”。對照孔簡,知敦煌簡所記為咸池由北向西徙的情況,正好補足孔簡殘缺的部分。殘簡簡文可修正為:
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居北】方九日以辛酉【徙】,居西【方】……
附圖:敦煌、居延日書殘簡拾遺
(編者按:[1]胡文輝:《居延新簡中的〈日書〉殘文》,《文物》1995年4期,第56-57頁。何雙全:《漢簡〈日書〉叢釋》,《簡牘學研究》第2輯,甘肅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6-41頁。劉昭瑞:《居延新出漢簡所見方術考釋》,《文史》第43輯,中華書局,1997年,第49-59頁。魏德勝:《居延新簡、敦煌漢簡中的“日書”殘簡》,《中國文化研究》2000年春之卷(總第27期),第65-70頁。
[2]參見葉慶紅《阜陽漢簡三種材料異體字簡釋》第26例,載《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三輯),巴蜀書社,2008年5月,356-366頁。
[3]字形采自王夢鷗《漢簡文字類編》,藝文印書館,1974年,第38、72頁。
[4]Edouard Chavannes:Les documents Chinois découverts par Aurel Stein dans les Sables duTurkestan Oriental, Oxford,1913,P135.引文法語原文:En haut,on lit les deux mots 毋忘’ne pas oublier’.Plus bas, on distingue les caractères 丑、未、寅。
[5]劉星、王歡:《中醫刺血術發展史述略》,《山西中醫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第14-16頁。
[6][宋]范成大著,富壽孫標校:《范石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4月,第341頁。
[7]參見鄧文寬:《居延新簡〈東漢永元二年(90年)曆日〉考》,載《敦煌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3月,第284-288頁。
[8]參見張培瑜:《出土漢簡帛書上的曆注》,載於《出土文獻研究續集》(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編,文物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41頁。
[9]此牘最早公佈於《武威漢代毉簡》(甘肅省博物館、武威縣文化館編,文物出版社,1975年10月,圖版:10,摹本及釋文:第18頁),《中國簡牘集成[標註本]·甘肅卷下》作了標點(第233頁)。今釋文參考兩者意見而稍有改動。牘背兩個連寫的“可久”,《武威漢代毉簡》認爲衍一“可久”,《集成》則標點作“皆不可久,可久、㓨見血止。己□”。
[10]陳槃《漢晉遺簡偶述》論“不害日”時已提到此簡(《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6本,1948年1月,第309-341頁)。何雙全《漢簡〈日書〉叢釋》將其歸入日書的日忌類。魏得勝《居延新簡、敦煌漢簡中的“日書”殘簡》則將其歸入日書的擇日類。
[11]張鳳:《漢晉西陲木簡彙編》,薛英群主編《中國西北文獻叢書續編·西北考古文獻卷》第十五冊,甘肅文化出版社,第105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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