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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七·武王踐阼》引諺入銘與《烝民》引言入詩合論
(北京)
最近新出的《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第七冊中收有《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在戰國時期的本子。两相对勘,傳世本中的盥盤之銘與戰國本幾乎一致:
與其溺於人也,寧溺於淵。溺於淵猶可游也,溺於人不可救也。(傳世本)
與其溺於人,寧溺於淵。溺於淵猶可游,溺於人不可救。(戰國本)[1]
不難看出傳世本僅是在戰國本原文基礎上增加了虛詞,其差異是幾乎可以忽略的。巧合的是此段前句亦見於《中山王
《上博七·武王踐阼》引諺入銘與《烝民》引言入詩合論
鼎》銘中: “嗚呼,語不廢哉!寡人聞 ,蒦其汋於人也,寧汋於淵。”朱德熙、裘錫圭二先生對其考釋作:[2]
“語”謂諺語,即指“蒦其汋於人也,寧汋於淵”一句。……“汋”當讀為“溺”,“勺”與“弱”古音相近可通。(《左氏·昭公十一年》“國弱”,《公羊》作“國酌”。)……不論采取哪一種說法,這個諺語的意思都是說:為人所迷惑而不能自拔,比掉在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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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危險。
上論“語”為諺語是非常可取的。實際在《春秋傳》中就能找到“語”、“諺”互通的例子:
虞公弗聽,遂受其幣而借之道。宮之奇諫曰:“
語曰:‘脣亡則齒寒。’其斯之謂與!”(《穀粱傳·僖公二年》)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
諺所謂‘輔車相依,脣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左傳·僖公五年》)
由此可知《武王踐阼》是引諺入盥盤之銘,而他器之銘亦如是。
這樣看來,上博新出的戰國本《武王踐阼》篇在8號簡“桯銘”、9號簡“枳銘”及10號簡“卣銘”之後的“曰”前又加入的一個新字,陳偉先生讀作“雁”,並認為是“諺”之假借,是非常合理的。[3]
另戰國本開頭記武王發問曰:“不知黃帝、顓頊、堯、舜之道在乎?”比傳世本多堯、舜二帝。傳世本容易讓人產生的聯想是黃帝、顓頊時期非如堯、舜之下可籍《尚書》等専吏所掌之文本以考其道。只有通過丹書所載部分口耳相傳之語諺方可得聞。今見文獻價值更高的戰國本,始知武王以丹書語諺考先王之道,並非限于詩書所缺之世。考先秦文獻中語諺之用例,亦非不登大雅之堂,試看如下諸例:
昔者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吾欲觀於轉附、朝儛,遵海而南,放於琅邪。吾何脩而可以比於先王觀也?”晏子對曰:“善哉問也!天子適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無非事者。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
夏諺曰:“吾王不遊,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遊一豫,為諸侯度。”(《孟子·梁惠王下》)
二十四年,鍾成,伶人告和。王謂伶州鳩曰:“鍾果和矣。”對曰:“未可知也。”王曰:“何故?”對曰:“上作器,民備樂之,則為和。今財亡民罷,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且民所曹好,鮮其不濟也。其所曹惡,鮮其不廢也。
故諺曰:‘眾志成城,眾口鑠金。’今三年之中,而害金再興焉,懼一之廢也。”王曰:“爾老耄矣,何知!”二十五年,王崩,鍾不和。(《國語·周語下》)
隰斯彌見田成子,田成子與登臺四望,三面皆暢,南望,隰子家之樹蔽之,田成子亦不言,隰子歸,使人伐之,斧離數創,隰子止之,其相室曰:“何變之數也?”隰子曰:“
古者有諺曰:‘知淵中之魚者不祥。’夫田子將有大事,而我示之知微,我必危矣。不伐樹未有罪也,知人之所不言,其罪大矣。”乃不伐也。(《韓非子·說林上》)
管仲、鮑叔相謂曰:“君亂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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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必失國。齊國之諸公子其可輔者,非公子糾則小白也,與子人事一人焉,先達者相收。”管仲乃從公子糾,鮑叔從小白。國人果弒君,小白先入為君,魯人拘管仲而效之,鮑叔言而相之。
故諺曰:“巫咸雖善祝,不能自祓也;秦醫雖善除,不能自彈也。”以管仲之聖而待鮑叔之助,此
鄙諺所謂“虜自賣裘而不售,士自譽辯而不信”者也。(《韓非子·說林下》)
上所見兩例“故諺”皆為“古諺”,從先秦諸子徵引文獻殿後以作總結,概不用因果連詞之“故”可知。《大學》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此段同樣不能以“故諺”之“故”同前句之“故”,亦當釋為“古”。
稱引時以“故”用作“古”義之用例又見於《呂氏春秋·至忠》篇:
荊莊哀王獵於雲夢,射隨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奪之。王曰:“何其暴而不敬也?”命吏誅之。左右大夫皆進諫曰:“子培,賢者也,又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願察之也。”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荊興師,戰於兩棠,大勝晉,歸而賞有功者。申公子培之弟進請賞於吏曰:“人之有功也於軍旅,臣兄之有功也於車下。”王曰:“何謂也?”對曰:“臣之兄犯暴不敬之名,觸死亡之罪於王之側,其愚心將以忠於君王之身,而持千歲之壽也。臣之兄嘗讀
故《記》曰:‘殺隨兕者,不出三月。’是以臣之兄驚懼而爭之,故伏其罪而死。”王令人發平府而視之,於
故《記》果有,乃厚賞之。
這里的“故《記》”顯而易見也是“古《記》”。“殺隨兕者,不出三月”,當為狩獵文明時期遺留下的古老記錄,蓋“兕”或為古代某氏族之圖騰。另郭沫若《卜辭通纂》以兕骨刻辭之“獲白兕”為“記異”[4];劉釗先生進一步論述這種“記異”乃是祥瑞的表徵。[5]二先生之論也都有助於我們理解《呂覽》所載之古《記》内容。
《國語·周語》中伶州鳩所稱之“故諺”亦難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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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何時,但《韓非子》所見隰子引據“古者有諺”則或不甚古。《列子·說符》載:“周諺有言:‘察見淵魚者不祥,智料隱匿者有殃。’且君欲無盜,莫若舉賢而任之;使教明於上,化行於下,民有恥心,則何盜不為?”文中的“周諺”和前引《孟子》中的“夏諺”對所引之諺產生的時代都有直接的交代。《列子》一書雖有真偽之辯,然即便此段為魏晉時所編入,亦很有可能是基於先秦時期的記載。
再從前引《韓非子·說林下》中以“故諺”和“鄙諺”同用之例,結合上述《武王踐阼》的新本,我們對《大雅·烝民》一詩的“古訓”和“人言”之間的關繫可以重作一些考量:
仲山甫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于外,四方爰發。
……
人亦有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疆禦。
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袞職有闕,維仲山甫補之。(《詩·大雅·烝民》)
過去把“古訓是式”之“是式”和“式是百辟”之“式是”作同義看待,其實是可以商量的。《烝民》之中“古訓”的性質本是和武王銘諸器之諺相同的,其和後引之“人言”亦屬同類,可能二者只是產生的時間有一定差異。而仲山甫對“柔則茹之,剛則吐之”一言(諺)顯然是從反面吸取教訓的。因此“是式”之“式”應作“侙”,《說文解字·人部》釋曰:“惕也”。實際《烝民》此句當作“古訓是侙,威儀是仂。”[6]“力”當為“仂”,已為前賢所揭:
《箋》:“力,猶勤也。勤威儀者,恪居官次,不解於位也。”瑞辰按:力者,仂之省借。《廣雅·釋詁》“仂,勤也。”《一切經音義》卷七引《字書》:“仂,勤也。”古通作力,故《箋》訓為勤。勤猶習也。“威儀是力”即《左傳》所云“習儀”也。又按《坊記》鄭注:“力,猶務也。”昭十二年《左傳》引《祈招》之詩“形民之力”,王尚書曰:“形當讀為刑,形猶成也,之猶是也,言成民是務。”與《詩》“威儀是力”文義正同。(《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七)
我們把此句解作“古訓是惕,威儀是習”,還能得到作者同為尹吉甫,且亦有同樣文例的另一詩《崧高》的旁證:
亹亹申伯,王纘之事。于邑于謝,南國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執其功。
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王命傅御,遷其私人。(《詩·大雅·崧高》)
“式是南邦”,可仍如舊解,義為表率南邦,“南邦”蓋指漢陽諸姬等南方屬國。而“南國是式”則亦當為“南國是惕”。這里的“南國”主要就指荊楚,且此詩的背景可能正是宣王對荊楚某次大規模北向軍事行動的回應。從上引二章可以清楚地看出“南國是式”只是申伯“于謝”之後的效果。接着宣王又命召伯定宅申伯,命申伯因謝人城申以“式是南邦”。也就是說從“南國是式”到“式是南邦”是有一個時間順序的,前者當是應對荊楚的暫時權宜之計,後者則是鞏固南土的長久謀劃。之後周平王也繼續沿用此政策。催述《讀風偶識》卷三論曰:
申與甫、許皆楚北出之衝,而申倚山據險,尤為要地。楚不得申,則不能以憑陵中原,侵擾畿甸。是以成(城)濮還師,楚子入居於申;鄢陵救鄭,子反帥師過申。申之於楚,猶函谷之於秦也。宣王之世,荊楚漸強,故封申伯於申以塞其衝。平王之世,楚益強而申漸弱,不能自固,故發王師以戍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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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此詩反映的具體時事來看,把“南國是式”解釋成是對荊楚的一種威懾無疑是要憂於原解的。
綜上所述,從《武王踐阼》引諺入銘的事實來看應把上博本中的“雁”字讀為“諺”。《詩·大雅》中的“古訓是式”和“南國是式”之“式”即“侙”,可依《說文》訓為“惕”。《烝民》中仲山甫對“古訓”的態度還可同傳世本《武王踐阼》中的“王聞書之言,惕若恐懼,退而為戒書”一句相參證。我們過去對語諺在先秦社會中重要功用似乎還關注得不夠。僅就本文所涉來看,語諺可側於正雅,可入於器銘,可登於君臣之議,可用於孔門授受,直至今日亦猶足為戒。
(編者按:[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朱德熙、裘錫圭:《平山中山王墓銅器銘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年第1期。
[3]陳偉:《〈武王踐阼〉“雁曰”應是“諺曰”》,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1月4日(http://www.bsm.org.cn/forum/viewtopic.php?t=1561)。
[4]郭沫若:《全集》第二卷考古編《卜辭通纂》,科學出版社,1983,125頁。
[5]劉釗:《安陽殷墟大墓出土骨片文字考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月26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79)。
[6]《烝民》所用“式”、“力”,皆本字,後其相應義項漸廢而又造“侙”、“仂”二字以表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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