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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七《凡物流形》簡序及韻讀小補
(美國郡禮大學中文系)
上博七《凡物流形》,因有甲乙兩本可以相對,而簡序上的問題乃比起他篇相對少些。曹錦炎先生釋文先已藉此優勢以定了一番初步的簡序,然兩本可以相對而得知簡序之處仍然存在,祇要能多加研精苦思即可以慢慢琢磨出來。此種苦功夫,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早已下之,將《凡物流形》甲本分成四個編聯組,簡序改為:1-12a、13b-14、13a、12b、22-23、17;27;16、26、18、28、15、24-25、21;19-20、29-30(此“;”指編聯組的分界)。[1]該文已將《凡物流形》整理得機乎完美無缺了,以致簡序大部份基本可以成為定論,且解決了不少釋讀方面的問題。然尚有一兩個簡序未安之處,即:第27簡的位置及第16與17二簡所上承或下接之簡,以及第21簡末字“亡”與第19簡首字“正/<是>”如何相接等問題,亦即復旦讀書會本身所謂“有待於進一步研究”或“並無太大把握”的地方。此外,第13b簡下接第14簡亦無鐵證,僅以“揣文而知名”,“無耳而聞聲”兩句視為相對之文句為據,然似乎尚有討論餘地。
與此同時,李銳先生亦撰文探討此篇簡序問題,結果與復大讀書會之所改拼有部分相同,然又持有若干不同意見,即(甲本)第14簡仍是下接於第15簡,第21簡下接第13a簡,第12b簡下接第26簡,第28簡下接第16簡,第16簡下接第22簡,及第17簡下接第19簡,且認為第27簡根本不屬於本篇。李先生後來又作了重訂版釋文,其中接受了復大讀書會簡12b接22的意見,同時又放棄了自己簡17接19之說而改為17接26,而其他則仍按照其自己原來的想法,又說他與讀書會的不同點:“關鍵是對於簡14、16、26如何與上下文相銜接有不同意見。”[2]
筆者亦未嫌做點重複勞動,近日曾對此簡序問題下過苦思,所得出的結論與復大讀書會師生所得大部份相同,但同時又與李銳先生彼文有些相同意見。在兩者差異之間,筆者認為復大讀書會(甲本)簡28接15及簡16接26都是十分正確的,實勝於李先生此數處所論之序。然筆者同時又與李銳將簡21下接13a,簡17下接19(儘管李氏自己已放棄),及以簡27屬於他篇等說,持有相同意見。簡21接13a是以“亡〔目〕而智名,亡耳而聞聲”相對為據,李先生既已得此為序,而今不贅述。第27簡則因為有殘斷之處而長短不明,內容與本篇並無明顯的關聯,且字體亦多與他簡不相類,似乎實為他篇之簡。
然則筆者與復旦讀書會、李銳先生二者均不同意的乃為(甲本)第14簡所下接及其第16簡所上承的問題。如此說來,筆者顯然便是以簡14與簡16直接相聯。其讀法乃如下(其中部份字直取復旦讀書會之釋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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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之曰:(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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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道坐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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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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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冕)(甲14/(乙10a))箸(圖)不與(與/舉)事,之<先>智(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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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至聖(聽)千里,達見百里。是古(故)聖人凥(處)於其所,邦(乙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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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甲16)安危俿(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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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忘(亡),惻(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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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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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可先智(知)∠……(甲26/(乙19))
按,“守道坐不下席,端文圖不與事”兩句句式相同,所言之道理亦相符,皆為“無為而治”、“無為而無不為”之說,亦即下面所謂“先知”之理。看先秦傳世文獻,則有如秦樺林先生所已舉的《大戴禮記‧主言》:“昔者舜左禹而右皋陶,不下席而天下治”;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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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如《戰國策‧秦策三》“蔡澤見逐於趙”章:“今君相秦,計不下席,謀不出廊廟,坐制諸侯,利施三川”;及《戰國策‧齊策五》:“蘇秦說齊閔王”章:“衛鞅之始與秦王計也,謀約不下席,言於尊俎之間,謀成於堂上,而魏將以禽於齊矣”皆是其例(他例亦可參秦先生一文)[3]。簡文中“箸”字,雖然楚文中“箸”多讀為“書”,而“圖”一般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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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聲符相同,今讀“箸”為“圖”該不成問題。此“圖”蓋即《國策》中“謀”字之意,那麼“坐不下席”、“圖不與事”,亦即“計不下席,謀不出廊廟”之謂。“不與事”或即不親自參與的意思,然“與事”一詞先秦罕見,則或該讀為“舉事”為宜。至於“端文”一詞,則主要有兩說。其一如秦樺林所謂“端”作“詳審”解,那麼“端文”或有“端詳文章”或“端詳天文地理”一類的意義,與“守(?)道”亦正可相對成文;唯先秦“端”當“端詳”義,實乃缺乏明例。[4]其二則如李銳之讀為“端冕”[5],則似又與“垂拱而治”義近,亦同樣可與“守(?)道”相對。儘管其確切含意待考,然若能大致如此理解,那麼無論從對句文勢或從文義上來說,甲本簡14接簡16所成的文句,可以說是文從字順的。
然而此一簡序所據者實不僅如此,亦可以從乙本之簡序而得出證據。復旦讀書會甲本簡14下接13a+12b的簡序,李銳先生已指出若參照乙本的情況則可知是不能成立的。李氏此說確然可信,詳情請參看彼文。然而李銳又認為亦無法接受復大讀書會將甲本簡16下接簡26的簡序,說是因為若以乙本第11a簡契口的位置為慮,則乙本簡序亦不符合此種接聯的推測。然而李氏此一說,則似乎可商。依筆者之見,乙11a契口位置之所以如此不合,乃是因為曹氏定此契口的位置本來即是錯誤的。若參看圖版痕跡,則契口位置實該在“至”字與“聖”字之間,而並非在現在所對上的“達”字與“見”字之間;其所以弄錯位置,蓋因為其誤以本該屬乙本簡4的下一段置為簡11的下一段所致。因此,乙11a整枚簡片位置實宜往下移動四格,那麼其下面所缺字數並非七八字而實乃三四字耳。如此一來,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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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安危”四字,便可直接聯到乙本簡19頭部,反而恰好可以證明復大讀書會將甲本簡16下接26之簡序的正確性。
反過來說,乙本11a下移四格之後,其上面所缺字之字數,則非祇四字而實為八字左右,那麼恰好可以上承本為某簡簡首的乙本10a,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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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坐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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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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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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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字,而合為一簡。將乙本10a與11a相聯,再加上其下部斷處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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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安危”四字,則剛好可充上一支37字的整簡。如此說來,則乙本9、10a-11a、19的簡序,乃與甲本14、16、26的簡序完全相符。
其實如果甲本第27簡確實不屬於《凡物流形》內,則按照今定的簡序,甲乙兩本所有簡的簡序完全相符,甲本並不缺簡,且乙本雖缺幾支,然存簡與缺簡每支(補上其殘斷處所缺之字後)全都是在33到38字之間(末簡有留白不算),並無一支例外。[6]簡序即:
甲本:1-12a、13b-14、16、26、18、28、15、24-25、21、13a、12b、22-23、17、19-20、29、30 (共三十整簡)
乙本:1-3、4+11b、5-8、缺、9、10a+11a、19、13a+20[7]、21+10b、17-18、缺、缺、15、16+12、13b+14a、14b、22 (共二十二整簡)
乙本詳情擬另外撰文詳述,今不贅。
最後,順便講到兩處韻讀上的問題:
首先,(甲本)第6到第7簡有一段韻文,依本來的標點如下:“川(順)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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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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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以為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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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乙6)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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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7)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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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之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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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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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事之?敬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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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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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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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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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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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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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先王之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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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備?”
按,簡7“之咊”二字實為衍文。何以知其然?若細看此篇甲、乙兩本的情況,可推測甲本原來是一五一十地從乙本嚴格抄錄下來的。之所以知是甲抄乙而不是乙抄甲,是因為甲本偶爾明顯出現一兩字衍文(如簡29首字“眾”)、漏文(如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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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二字)或誤抄(如16、26兩簡誤“先”為“之”)之處。本段前兩三句相當於乙本第6簡,而在該簡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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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下則全殘。然若與他簡相比,乙本第6簡所殘缺部份之長短適可容納約十四字,而其第7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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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前則適缺三字。若以此種字數來算,則此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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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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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似本祇有十七個字,比甲本之十九個字恰好少了兩個字。依筆者之見,蓋即是甲本“之咊”二字遙受了第二簡“(水火)之咊”二字之影響而衍。乙本第6簡字數中固然是有彈性在,然之所以認定此“之咊”二字為衍文,實乃因為本段原為一段嚴格的韻文,而“之和”二字亦剛好破壞了韻勢。今重加以韻讀如下:
川(順)天之道 〔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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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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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以為頁(首)? 〔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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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乙6)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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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甲7)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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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之咊(和)} 〔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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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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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事之敬? 〔耕部〕
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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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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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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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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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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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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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職部〕
先王之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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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備(服)? 〔職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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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事之敬”乃倒裝句式,即“敬何事”之意。如此句讀,則句子既是均勻又是押韻,相當順暢。
其二則是甲本第3簡(乙本第2、3兩簡)一小段,按照原釋文之標點即:“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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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而城(成),未(乙2)智(知)左右之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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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立冬(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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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按,此段亦是嚴格的韻文,實該重讀如下:
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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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而城(成)
未(乙2)智(知)左右 〔之部〕
之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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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立冬(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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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 〔之部〕
如此讀之方是文勢均勻,且“左右”與“終始”二種概念相稱。至於“之請天地”何謂,則或即“就此請教於天地”之意,即要模仿天地才能弄清“左右”、“終始”等對立面的概念。另一種可能則是“之請天地”為“天地之請”的誤倒,因為“請”亦剛好可與上面“成”字以耕部相部韻,如此本段即可形成交韻之勢。然《凡物流形》中,凡是二、四兩句相韻的四句章節內,一、三兩句一般都不入韻,此處亦無充分理由視為例外。
上博中難得能見到完整的一篇,因此《凡物流形》此篇乃特別珍貴。簡序及韻讀方面的問題一旦解決,其思想內涵之豐富面方能得以窺見。本文所提的補充意見若有不是或不足之處,敬請大方之家指正。
(編者按:[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12/31。
[2]李銳:《〈凡物流形〉釋文新編(稿)》,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站2008/12/31;李銳:《〈凡物流形〉釋讀札記(再續)(重訂版)》,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站2009/01/03。
[3]秦樺林:《楚簡〈凡物流形〉札記二則》,武漢大學
林汉达和雪岗的中国历史故事
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綱站2009/01/04。
[4]參鄔可晶:《談〈上博(七)‧凡物流形〉甲乙本編聯及相關問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01/07。鄔氏讀為“揣文”,然此一詞同樣缺乏先秦文獻例證。
[5]李銳:《〈凡物流形〉釋文新編(稿)》,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站2008/12/31。
[6]李銳認為有38字之簡或許本有之,然尚未找到。則好像他沒有注意到乙本第1簡已是有38個字的(最下二字“之凥”殘)。 [7]筆者祇將乙本簡13分為“a”和“b”,此“a”實已包括其上端兩個小節。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361.html
以上是关于上博七《凡物流形》簡序及韻讀小補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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