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釋刲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化-釋刲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釋刲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而口” 新蔡簡零115
“△”,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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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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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琳儀師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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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从‘冊’右从‘頁’)之異文”,“疑讀‘賾’”。[2]宋華強先生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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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冊’得聲”,“可讀為‘刺’”。[3]宋說較為可信。
“☆”,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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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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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琳儀師以為“原篆左从‘土’,右从‘刅’聲”,讀為“創”。“△☆”,“意謂頭部‘深創’”。[5]宋華強先生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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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認為:“單純从形體看,右旁既可能是‘刃’,也可能是‘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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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可能是从‘士’、‘刅’聲之字,大概是‘壯’字的異體”。[6]我們懷疑此字左旁並非从“土”(宋先生以為从“士”),其右旁亦非从“刅”。
殷墟劉家莊出土朱書文字材料中,有形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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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辭例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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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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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輝先生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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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此字从“戈”,从“土”,“土”亦聲,“土”乃“圭”之本字。此字从“戈”,“說明圭與戈類兵器有淵源關係”。這些玉璋除峰部“或大或小”外,“與圭、戈幾乎無別”,“出土玉璋可以大類稱之為‘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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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後又繁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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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越王旨睗戈)。朱書辭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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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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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為圭、璋類玉器隨葬的記載。[7]孟憲武、李貴昌二位先生將其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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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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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玉璋”。[8]李學勤先生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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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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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从的‘玉’省去上一橫筆,當為玉戈專字”。[9]孟憲武先生後又進一步指出:“其上為戈形,下為土形,二字合名,不識”。[10]何琳儀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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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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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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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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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屬“偏旁省簡”。“圭”旁省作“土”者,戰國文字中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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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圭”从“戈”,“戈”旁既有可能是“圭”的疊加聲符,也有可能是“圭”的裝飾性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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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讀為“圭”。這些“載有朱書文字”的玉片應即“祼祭中的玉圭”。玉片“前端或呈聚峰之狀”,正好與典籍中“圭”的形狀吻合。[11]王、何二位先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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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釋為“圭”,可謂卓識。
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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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可釋為“圭”,那麼,我們有理由懷疑“☆”字左旁所从之“土”亦可視為“圭”形的省簡。這種情況戰國文字習見,何師稱之為“刪簡同形”——“古文字中有許多所謂‘即形見義’的‘同文會意’字,如‘林’、‘絲’、‘品’、‘齊’等。這類‘同文’疊體作為獨體出現,其‘同文’部分不能省簡;如果作為複體出現,則往往可用省簡‘同文’中的一個或兩個部件。”同時,何師還指出:“刪簡同形,如果沒有具體辭例,有時也會造成文字混淆。”[12]現擇取兩例: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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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簡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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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唐虞之道》簡5
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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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語叢四》簡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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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老子乙》簡13
我們懷疑,殷墟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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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與新蔡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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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所以能將“圭”形“省簡”為“土”,正是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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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从“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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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从“刃”。這一點恰好符合“刪簡同形”的先決條件
中国历史故事集》雪岗编著
——“作為複體出現”。
此外,金文“吉”字或省“口”作“士”。[13]可見,在具體語境中,古文字形體的“省簡”往往出人意料。故而,《釋圭》一文中提到的幾個从“土”之字當从“圭”之省有一定道理。
傳世文獻中即有从“圭”之字誤从“土”者。《孟子·滕文公》“出而哇之”之“哇”,其它典籍多作“吐”。清人王引之以為“‘哇’當作‘吐’,字之誤也”,“遍考字書、韻書,無訓‘哇’為‘吐’者。其為誤字無疑”。[14]
“☆”字右旁所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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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懷疑當為“刃”旁。戰國文字中,“刃”與“刀”常常互作。何琳儀師稱之為“形符互換”——“合體字偏旁,尤其形聲字形符,往往可用與其義近的表意偏旁替換”。“形符互換之後,形體雖異,意義不變。”並列舉數則“刀”、“刃”互換的例證。[15]“刀”、“刃”互作,戰國竹簡文字亦習見,現擇兩例:
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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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緇衣》簡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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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成之聞之》簡38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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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周易》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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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苦成家父》簡4
由此可見,“☆”字可隸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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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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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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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形體可分析為从“刃”,“圭”聲,應為“刲”之異體。“刲”,可訓為“刺”。《說文》“刲,刺也。”《易·歸妹》“士刺羊無血。”陸德明釋文引馬融說“刲,刺也。”《國語·楚語下》“必自射牛,刺羊,擊豕。”韋昭注“刲,刺也。”《後漢書·馬融傳》“睽孤刲刺”,李賢注“刲,亦刺也。”
“而口”,宋華強先生懷疑讀為“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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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口’即‘刺創爾口’或‘刺戕爾口’,蓋謂使口舌受傷,與《老子》‘令人口爽’義近”。[16]宋說可從。
綜上所述,我們懷疑“☆”字應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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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刲”字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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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口”,可讀為“刺刲爾口”。簡文“刺”、“刲”義近連文,猶《馬融傳》所記之“刲刺”,應即古漢語中習見的同義詞連用,如《左傳》隱公元年“無使滋蔓,蔓難圖也。”《左傳》成公二年“余姑剪滅此而朝食。”[17]此二例中,“滋蔓”、“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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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與簡文“刺刲”情況一致。簡文“刺刲爾口”的具體含義疑為“扎刺你的口舌”,與上述宋先生所云“使口舌受傷”意義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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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1]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212頁,大象出版社,2003年。
[2]何琳儀:《新蔡竹簡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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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簡帛研究網,2003年12月7日;《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3期;《新出楚簡文字考》231-232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
[3]宋華強:《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108頁,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
[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212頁,大象出版社,2003年。
[5]何琳儀:《新蔡竹簡選釋》,簡帛研究網,2003年12月7日;《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3期;《新出楚簡文字考》232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7年。
[6]宋華強:《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104、108頁,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
[7]王輝:《殷墟玉璋朱書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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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64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
[8]孟憲武、李貴昌:《殷墟出土的玉璋朱書文字》,《華夏考古》,1997年2期。
[9]李學勤:《說祼玉》,《重寫學術史》59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10]孟憲武:《安陽殷墟考古研究》83頁,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
[11]何琳儀:《釋圭》,《古籍研究2006》卷下49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6年。
[12]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208、209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
[13]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70頁,中華書局,1985年。
[14]王引之:《經義述聞》780頁,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
[15]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訂補)》229、233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
[16]宋華強:《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108頁,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
[17]趙克勤:《古代漢語詞彙學》136頁,商務印書館,1994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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