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再論簡帛《五行》經、說文之歧異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孟子-再論簡帛《五行》經、說文之歧異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再論簡帛《五行》經、說文之歧異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
幾年前,個人曾對郭店竹簡《五行》與馬王堆帛書《五行》經、說觀點的歧異,有過簡單的提出與述說。[1]事隔多年,卻不大見到學者有相關的討論,今重新檢示帛書《五行》的經、說歧異處,仍覺有許多須更細加辨析之處。
帛書《五行》說文,若依龐樸先生分節,係自第6章“聖之思也輕”以下,亦即郭店簡文的第15簡開始,始有解“經”之“說”文,前此5章(郭店前14簡)皆有“經”無“說”。儘管在龐分第10 ~19章間,簡帛本“經文”次序略有不同,“說”文亦隨“經”而移易;然整體說來,共23章“說”文之解“經”,由於逐句為解,雖“十分拘謹”,“也沒說出什麼新思想來”[2];但大致尚能順合“經”文原旨。唯在配合經義的詮釋過程中,仍有部分觀點明顯歧出。今試就第6~28章(共23章)中“經”、“說”之明顯歧異者而論之,以見“說”文中的孟子學派觀點。
一、“經”首缺“說”首先,“說”文前5章不但對於論“德之行”與“行”、善與德、天道與人道、憂思以啟德、安樂以成德、重仁、智、聖的論述“經”文無解,即使是第6章,“經”文明說:
仁之思也精[3]……智之思也長……聖之思也輕……
“說”文卻只見“聖之思也輕……”的說解,不見對“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長”之說解。而“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長”、“聖之思也輕”三者是應成組的,原“說”者竟只解“聖之思”而不解“仁之思”、“智之思”,這是“說”文對“經”文的第一大歧異。
今實際詳查文物出版社所出之帛書原件圖影,馬王堆、乙兩匣帛書《老子》及其合卷都是連抄卷,甲匣的《五行》佔第170-351行,其中第170-214行是“經”文,共45行;第215-351行是“說”文,共137行。“經”文末行(第214行)與“說”文起行(第215行)間,是清楚銜接的,並無殘損。它们和周圍數行,是保存相當完整的一片。也就是說,“說”文真的是從“經”文的第6章開始為“說”,“經”文的“仁之思”、“智之思”與前5章真的無“說”,並非殘損。
按理說,“說”文作者即使略過前5章“經”文不“說”;也應從第6章的“仁之思”、“智之思”開始“說”才對,說什麼都不該由“聖之思”開始作“說”。因為它和“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長”是成套的。對於前5章重“聖”、“智”的各“經”文之無“說”,我们或可從第10章以下各章“說文”偏重仁、義、禮,解釋為“說”文作者因思想觀點的歧異而刻意無“說”;但對這第6章仁、義、聖三思“說”文之三缺二,除了解釋為作者之粗疏之外,就很難再為說了。
龐樸先生說,“‘經’文原本說理清楚,自我圓滿,無須多加解說,帛書所見之‘說’,是某個時候弟子們奉命綴上去的”[4],是不是弟子“奉命”而為,雖尚有待考證;然其於“經”文,本非一體,而係後學綴上情況則甚為明白。這不僅從郭店竹簡《五行》之有“經”無“說”可以肯定,實際從“說”文與“經”文論述思維與重點之歧異,更可以得到印證。
二、五行與氣第6章以前“說”文既缺,難以比對,固無論矣,第7章言慎獨,第8章言善與德,第9章言金聲玉振,“說”文釋“經”大致無虞;然自第10章開始,“說”文對“經”文的詮釋,明顯有了不同轉化。
“說”文第10章解“經”文“不變不悅”曰:“變也者,勉也,仁氣也”;釋“不直不迣”曰:“直也者,直其中心也,義氣也”;釋“不遠不敬”曰:“遠心者也,禮氣也。”其後至第18章解“經”文“知而行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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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知君子之所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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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行之,義氣也”;解“經”文“知而安之,仁也”說:“知君子所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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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安之者,仁氣也”;釋“經”文“行而敬之,禮也”,說:“既安之止矣,而又愀愀然而敬之者,禮氣也。”。第19章又重複第18章的文字說:
“知而安之,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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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君子所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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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安之者,仁氣也。“安而行之,義也”,既安之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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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行之,義氣也。“行而敬之,禮也”,既行之矣,又愀愀然敬之者,禮氣也。
“說”文在第10、18、19三章中,一再地將仁、義、禮三“行”之發動,解釋為一種“氣”,一種內蘊的潛發動力。這樣的說法是很特殊的,應該是“說”文作者別出於“經”的體會。因為儘管簡、帛本經文在第10至19章間各“行”論述次序先後略有不同,按照前幾章“經”文的意思,仁、聖、智諸“行”之培成,基本上都是源自內心深長的憂、思。因此有所謂“仁之思”、“智之思”、“聖之思”;又說:“無中心之憂則無中心之智”、“無中心之憂則無中心之聖”,聖、智尤其是殷“憂”以“啟”的。10、18、19三章“說”文卻再三強調仁、義、禮三行的發動是一種“氣”,卻沒有說“聖”、“智”之發動也是一種“氣”。“思”和“憂”是一種向內深入回省的工夫,“氣”則是一種內蘊的潛發動力。然則,就“仁”而言,“經”文、“說”文作者的觀點,顯然不一致。“經”文視之為一種精細深入的憂、思,“說”文則視之為內蘊的氣。
由於“經”文前五章半無“說”,我們很難斷定依作者之意究竟“聖”、“智”兩行之發動是否真的與“氣”無關?但它前後說了三次,都只有仁、義、禮三氣,而沒有聖、智之氣,顯然《五行》「說”者的意思就是這樣。但在與《五行》同時出土而抄列於較後(自第451行起,迄於463行止)處,另有400多字的小文獻,整理小組稱之為《德聖》,魏啟鵬先生稱之為《四行》,其內容雖因後半殘缺太多,以致文義不明,然與《五行》之內容呼應性極高。它開頭便呼應《五行》的“四行和謂之善”、“仁義禮智之所由生也,四行之所和則同,同則善”……各章,且略帶補充與統括性的說明曰:
四行成,善心起;四行形,聖氣作;五行形,德心起。和謂之德,其要謂之一,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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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天,有之者謂之冑(君)子,五者一也。
《德聖》完全同於《五行》,以四行之成為“善”,五行之和為“德”,成德在慎獨一“心”,《五行》“經”、“說”作者的觀點一致。但它又稱“聖”行之“形”為一種興發的動力─“氣”,和“經”文的意思明顯不同。而從簡帛兩種《五行》看來,“經”文都不見任何“氣”之類說法,顯見以“氣”為“善”與“德”之啟動,是其後“說”者與《德聖》一系詮釋者的觀點與解說。令人起疑的是:既然“四行成,善心起……五行形,德心起。”說得夠清楚了,為什麼又要說“四行形,聖氣作”?我们若要替《德聖》的作者力為說解,可以釋之為:“四行”修成是“善”,但若讓這“善”、這“四行”持續不斷“形於內”,便能啟“聖”,以達“五行形”,乃至“五行和”,便是“德”;不過,對於“聖”的發啟,《德聖》卻和《五行》“經”文作者不同,而和“說”文作者之解“仁”、“義”、“禮”相同,皆視之為一種“氣”。可惜由於《德聖》後部殘缺太多,我們看不到有關“智氣”的表述,但這應足以說明《德聖》的寫作,時代近於《五行》“說”文,較遠於“經”文。
學者相當一致地推定《五行》篇係思、孟學派的作品;但子思和孟子之間,誠如王博的考證,思想原本亦存在著一定的差異,[5]孟子及其後學的觀點應該也是這樣。這“經”與“說”之間,“憂”、“思”與“氣”的不同說法,或許類似這類的觀點歧異。
以“氣”解說道德的培成與力量,應該與孟子學派有相當關係。“憂”、“思”與“氣”之間,就孟子理論來看,也未必截然不相容。孟子雖然基本上認為仁、義、禮、智是“發乎本性,根於心”(《離婁上》),而有所謂“四端”之說;但他同時也鋪敘一種本始的、布乎四體的生理生命力-“氣”,如何透過集“義”與養“氣”的工夫,不斷擴充、陶鍊、提昇,而轉化成為一種超越的精神生命力、道德生命力,其極致正是所謂驚天地、泣鬼神、至大至剛、沛然莫可抑遏的道德力量,稱做“浩然之氣”(詳《盡心》),它可以讓人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而無怨、無悔。只是在培成的過程中,不論集“道”、“義”或養“夜氣”,都是要在“心”上作。這和“憂”、“思”之直接發“心”,看似不同,其實是相關的。照這樣的說法,道德心或許根源於“性”,道德行為的表現卻是一種“氣”的驅動。《五行》“說”文這種再三強調道德的興發是“氣”的驅動之說法,與孟子較近。龐樸曾以《五行》中“能進端,能終端”的“端”“大概是孟子中的四端”,說明“‘說’文無疑是用《孟子》來解釋《五行》篇”。[6]其實例證並不只止此,仁氣、義氣、禮氣之說,亦可並觀。
其次,對於孟子大別於孔子之“氣”論,有學者認為可能和稷下學說有一定關係,這並不一定意味著孟子的“氣”論內容和稷下黃老精氣論有思想上的關聯。因為黃老精氣說表現為後期道家的宇宙論和養生論,與儒家學說關係不大;而孟子不若荀子,其學說自主性極強。但是,孟子既曾兩次至齊稷下,前後長達近二十年,學生且多齊人,如公孫丑、萬章等皆是。[7]期間,並曾將其保民而王之壓箱大論,力說齊盛主-宣王。“氣”論又是戰國中期由稷下黃老道家創發以流行的當代重要學說議題,孟子身處其時,遊學其間,說學論理援取以為素材,亦極自然之事。先秦道家重“道”、重修養,黃老道家以“氣”說“道”之創生與修養;先秦儒家重道德,孟子及其後學亦以“氣”談道德,也很自然。如此說來,《五行》“說”文的作者為孟子學派後人,應該可靠。龐先生說,“說”文作者以《孟子》來解釋《五行》的觀點,自有一定理據,其例證尚不只此。
三、崇聖、智與重仁、義除了以“氣”述說德行的興發之外,《五行》“說”文自20章以下幾乎全以“仁”、“義”詮釋“經”文。第20章“經”文主論“仁”、“義”之質性一匿一簡,一柔一剛,“匿”是赦小罪,“簡”是誅大罪,最終並引《詩》為說,要求一種不強、不急、不剛、不柔的適中之德。“說”文依“經”逐句為解,當然也以“仁”、“義”為論述對象,而歸之於“和”,曰:
《詩》云:“不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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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剛不柔,此之謂也”勮者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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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急也,非強之也,非急之也,非剛之也,非柔之也,言无所稱焉也。“此之謂者”,言仁義之和也。
“經”文本有其意,“說”文依“經”詮說,可以理解。但自第21章以下,“經”文並不以“仁”、“義”為焦點議題,“說”文卻幾全以“仁”、“義”解“經”。
第21章“經”文主述“君子集大成”、以及何謂“君子”?何謂“賢”?何謂“尊賢”?王公與士“尊賢”之不同。唯中間夾雜了兩句“大而罕者,能有取焉;小而軫者,能有取焉。”應是承上(第20章)的簡、匿(義、仁之質),來補充說明“君子”之治政。“說”文卻因而逐句以“仁”、“義”為內容,大作文章,曰:
“君子集大成”……“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唯金聲而玉振之者,然後己仁而以人仁,己義而以人義……“弗能進,各止於其里”;不藏尤(怨)害人,仁之理也;不受吁嗟者,義之理也。弗能進也,則各止於其里耳矣。充其不藏尤(怨)害人之心,而仁覆四海,充其不受吁嗟之心,而義襄天下。仁覆四海、義襄天下而誠,由其中心行之,亦君子矣。“大而罕者能有取焉”,“大而罕也”,言義也,……;“小而軫”者,言仁也。……“衡盧盧”也者,言其達於君子道也。能仁義而遂達於君子道,謂之賢……
魏啟鵬說:“衡盧盧”即“赫曥曥”、“赫朗朗”,指“集大成”之境顯盛光明。本“說”文明顯以仁、義之徹行為“集大成”與“君子道”之終境;能遍天下,滿四海地行仁義便是“君子道”的達致,也是金聲玉振的“大成”至境。這樣的說法與“經”義是不相容的。依“經”文之意,所謂“君子道”便是“天道”,“聞君子道”而“知之”,叫做“聖”,不叫“仁”或“義”;《經》第17章說:
未嘗聞君子道謂之不聰,……聞君子道而不知其君子道也,謂之不聖;……聞而知之,聖也。……赫赫,聖也。
第18章“經”文接著說:
聞君子道,聰也;聞而知之,聖也。聖人知天道。
第2章“經”文早已說過:
德之行,五和謂之德;四行和謂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
“四行”與“五行”之差,“德”之“善”之別,“天道”與“人道”之異,就在“聖”之能否達致。而“君子道”就是“天道”,是五行全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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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德之境,須賴最後“聖”之“形”成,始能臻至。只有能上臻“聖”境,始能謂知“天道”、知“君子道”,那才是“經”文作者所說,集大成的“赫赫”至境。“說”文卻以徹行仁、義為集大成之“盧盧(朗朗)”至境,二者顯然是不同的。
接著,第22章“經”文主說“心”役耳、目、口、鼻、手、足六官。六官之唯諾、深淺完全應命於心,一無涉及“五行”任何一行。“說”文之詮釋卻重重地增入了仁、義的內容,說耳目悅聲色,鼻口悅臭味,手足悅佚愉:
心也者,悅仁義者也……有天下美聲色於此,不義則不聽弗視也;有天下之美臭味於此,不義則弗求弗食也。居而不間尊長者,不義則弗為之矣。
又將“心”與“六官”喻為“大體”與“小體”,從而解釋“和則同,同則善”曰:
和也者,小體變變(戀戀)然不□(□串,逆)於心也,和於仁義。仁義心同者,與心若一也,□約也,同於仁。仁義心也,同則善耳。
這“大體”、“小體”之說,與“仁”、“義”對舉或連稱,都是孟子的說法。《告子上》以“心之官”能“思”,為“大體”;“耳目之官”不“思”,為“小體”。《孟子》學說雖以“義”為主、為稱,實則獨稱“義”者僅6例,遠不如居首之獨稱“仁”27例。《孟子》言“義”,多結合“仁”或“禮”為說。七篇之中,“仁”、“義”連稱或並舉者高達23例以上,“禮”、“義”並舉或連稱者也在9例以上。這第22章“說”文的仁、義之論,完全是“説”文作者援孟學的思維以增入,它以“仁”、“義”為“心”的內容。“經”文之“和”本有“四行和”和“五行和”的不同,“五行和”稱“德”,“四行和”稱“善”;“德”是“天道”,“善”是“人道”,並無所謂“和於仁義”;“和於仁義”只是二行和,如何稱得上“同”與“善”?換言之,依“經”文,“人道”、“善”的整體內容至少是仁、義、禮、智四行並形才算,“説”文卻一下子以能徹行仁、義為“君子道”、為“天道”,為“德”,一下子又以仁、義為“人道”、為“善”。這樣的思維,似以仁、義為至高,亦即“君子道”的全部內容,既無視於聖、智、禮,也無所謂天道與人道之分,德與善之別。以下數章也大致如此。
我们續看“經”文第23章“目而知之,謂之進之”,“說”文解釋說:
弗目也,目則知之矣,知之則進耳。目之也者,比之也。……循草木之性則有生焉,而無好惡;循禽獸之性,則有好惡焉,而無禮義焉;循人之性,則巍然知其好仁義也。不循其所以受命也,循之則得之矣,是目之已。故目萬物之性而□□獨有仁義也,進耳。“文王在上,於昭於天”此之謂也。”文王源耳目之性而知其好聲色也。“天監在下,有命既雜”者也,天之監下也,雜命焉耳。源心之性則巍然知其好仁、義也,故執之而弗失,親之而弗離,故卓然見於天,箸於天下,無他焉,目也。故目人體而知其莫貴於仁義也,進耳。
“草木之性”、“禽獸之性”……等等譬說,同見於《荀子.王制》。但《王制》原本所說人異於禽獸之性是“義”(其實指“禮義)),而不是“仁義”,這裏也是先循荀意,說的是“禮義”,但接著便直接以“仁義”抽換“禮義”,一貫而下地論說。原“經”文並無“天監在下,有命既雜”兩句;“文王在上,於昭於天”,“經”文原置於第19章“有德則邦家興”之後,此章“說”文與“經”文搭合並不密切,卻因此而增生出許多仁、義之論。雖然理序與思維都有些突兀、不合調,總地看來,應是說“好仁、義”是人“心”、“性”,能“目(侔)”得此理,推知此理,便是“進”道了。經過“説”文這一詮釋,“仁、義”儼然成了“五行”的主體,這與“經”文差異甚大。
再看第24節“經”文“譬而知之,謂之進之”,這章簡帛本“經”文與第25章“喻而知之,謂之進之”對調。“說”文隨“經”以解,雖只此一句,也是舉仁、義以為說,曰:
“譬而知之,謂之進之。”弗譬也,譬則知之矣,知之則進耳。譬丘之與山也,丘之所以不□名山者,不積也。舜有仁,我亦有仁,而不如舜之仁,不積也;舜有義,而我亦有義,而不如舜之義,不積也。譬比之而知吾所以不如舜,進耳。
此處“目而知之”、“譬而知之”,似乎只是作者所最熟悉、順用的語詞與材料,順手取來作譬而已,並沒有什麼特別推崇的義涵。
至釋第25章“經”文“喻而知之,謂之進之”,“說”文則歸於“禮”,它說:
喻之者,自所小好喻乎所大好。“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寤寐思伏”,言其急也;“悠哉悠哉,婘轉反側”,言其甚□□。□如此其甚也,交諸父母之側,為諸?則有死弗為之矣;交諸兄弟之側,亦弗為也;交諸邦人之側,亦弗為也。……畏父兄,其殺畏人,禮也。由色喻於禮,進耳。
舉《關雎》這樣優雅的例子,卻作這樣粗糙的詮解以說明“禮”,“說”文不但破壞了《關雎》原詩的美好情味,離整體“經”文嚴謹圓滿而有深度的義理亦遠。
“經”文這“目而知之”、“譬而知之”、“喻而知之”原本應是承上,言進德之事可經由目、譬、喻而知之、進之,是總括仁、義、禮、智、聖“五行”而說的。但“說”文之解釋卻以“仁”、“義”為例,去詮釋“目而知之”、“譬而知之”,主說的是“仁”、“義”;又以“禮”為例,去詮釋“喻而知之”,主說的是“禮”,“聖”、“智”都不見有“說”。最後第28章再因順“經”文以仁、義、禮、樂、德總結全文,卻幾乎只是增字為解,並無發揮。
從第20-28章看來,自第20章因順“經”意,解說“仁”、“義”之後,第21-25章“經”文明是整體性地說,“說”文作者卻都以“仁”、“義”為解,充滿規定意味地增入了“仁、義”。其所謂的“仁、義”,也缺少“經”文原本由精、長、輕的憂、思,經由悅→安→樂等過程,逐漸培成出來的深重“德”味,而呈現出一種近乎教條的氣質。第26章才說“禮”,對“聖”、“智”仍沒交代。這樣的詮釋,其實並不顧慮整體“經”文的原意與脈絡,卻隨處散見著《孟子》的用辭與材料。若配合著第10-12與18、19章的以“氣”釋仁、義、禮看來,這《五行》“說”文其實真的是隨處充滿著《孟子》學說的殘跡,卻遠不如《孟子》之閎思與條理,或是孟派後學之作。
總之,從“經”文原本完整而周密的結構看來,它強調“德之行”與“行”,再三反覆論述“德”與“善”、“天道”與“人道”、“心”之“憂”與“思”對成德的重要,幾次相當均勻地分別闡述仁、義、禮、智、聖諸行的特質與或成德過程,而特崇“聖”、“智”。“說”文則不然,其對前5章重“聖”、“智”之“經”文無“說”,或是思想上的偏倚;而從有“說”的23章看來,也較少看到對“聖”、“智”的論述,卻遍佈著對仁、義、禮,尤其是仁、義的述說;又以仁、義、禮三行之發動為一種“氣”,其述說且不精采,整體表現出諸多形似於《孟子》,卻又遠不如《孟子》的情況,應是孟子後學所作。
附記:本文曾在2008年10月31至11月2日,由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等主辦,芝加哥大學顧立雅中國古文字學中心承辦的“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8”上宣讀。
(編者按:[1]陳麗桂:《從郭店竹簡〈五行〉檢視帛書〈五行〉說文對經史的依違情況》,輔仁大學哲學系編:《本世紀出土思想文獻與中國古典哲學研究論文集》上冊,第 173-198頁,1999年4月。
[2]龐樸:《竹帛〈五行〉篇比較》,龐樸:《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第93頁,萬卷樓圖書公司2000年6月。
[3]魏啟鵬釋為“清”,說見魏啟鵬:《簡〈五行〉校箋》,魏啟鵬:《簡帛五行箋釋》第13-14頁,萬卷樓圖書公司,2000年7月。
[4]龐樸:《竹帛〈五行〉篇比較》第94頁。
[5]王博:《孟子與五行》,王博:《簡帛思想文獻論集》第132-135頁,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
[6]龐樸:《竹帛〈五行〉篇比較》第138頁。
[7]孟子游齊,在稷下甚久,前後兩次至少長達16-17年左右。第一次據錢穆先生的考證,應在齊威王24年以前至30年後(333-327 B. C.),前後共7-8年;第二次則在其宣王新立,稷下中興時,至宣王8年,派兵發燕,不聽孟子之勸,取燕,燕人叛,(319-322 B. C.),前後計留7年之久,合第一次,共計16-17年左右。說見錢穆:《孟子在齊威王時先已遊齊考》,錢穆:《先秦诸子繫年.先秦诸子繫年考辨第九十八》頁314-317,商務印書館1935年12月初版,東大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1年9月再版;孫開泰:《稷下黃老之學對孟子學說的影響》,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輯第154-15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6月;林麗娥:《先秦齊學考》第207-210頁,臺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2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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