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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上博竹簡釋讀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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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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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竹簡釋讀札記


(北京大學中文系)
一、《姑成家父》的“當世”
上博竹簡《姑成家父》6-7號簡記有欒書與苦成家父即郤犨的一段對話,內容如下(釋文用寬式):
欒書欲作難,害三郤。謂苦成家父曰:“爲此世也,從事何以如是其疾與哉?於言有之:顑頷以至於今哉,無道政也。伐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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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吾子圖之。”苦成家父曰:“吾敢欲顑頷以事世哉?吾直立徑行,遠慮圖後,雖不當世,苟義,毋久,立死何傷哉!”[1]
欒書的意思是說,晉厲公無道,致使郤犨一直不得志(顑頷),因此勸他不要再賣力做事,得過且過吧。郤犨回答說,我不敢說自己不得志,我努力做事,如果合乎正義,即使不能“當世”,馬上死掉也沒有什么妨礙。[2]從上下文來看,“不當世”應是“顑頷”的一種表現。
整理者李朝遠先生指出,“當世”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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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昭公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杜預注:“聖人之後有明德而不當大位,謂正考父。”孔穎達疏:“不當世,不得在位爲國君也。”
沈培先生不同意整理者的意見,他說:
“當世”之“當”應是“合”的意思。“當世”即“合於世”。裘錫圭先生在爲王利器《新語校注》一書所寫的評介中對《新語·本行》“然而夫子當於道,二三子近於義”的“當”作過解釋。裘先生認爲,《孟子·告子下》“君子之事君,務引其君以當道”,朱熹《集注》:“當道,謂事合於理。”《淮南子·氾論》“當於世事”,高注:“當,合也。”“夫子當於道”的“當”大概也應訓爲“合”。裘文原無篇題,載《東方文化》第28卷,1990年第1期,第131頁,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刊行。[3]
張萬起先生曾對“當世”一詞進行過探討,[4]他指出文獻中的“當世”有兩個意思:一是當代、當今的意思,一是從政爲官的意思。前者的例子如:
(1)《韓非子·難勢》:“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餓者不活;今待堯、舜之賢乃治當世之民,是猶待粱肉而救餓之說也。”
(2)《楚辭·九辯》:“當世豈無騏驥兮,誠莫之能善御。”
(3)《鹽鐵論·褒賢》:“東方朔自稱辯略,消堅釋石,當世無雙。”
(4)《汉书·苏建传》:“皆有功德,知名当世,是以表而扬之。”
後者的例子如:
(5)《左傳》昭公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
(6)《淮南子·精神》:“是故聖人因時以安其位,當世而樂其業。”
(7)《史記·蘇秦傳》:“期年,以出揣摩,曰:‘此可以說當世之君矣。’求說周顯王。”
(8)《漢書·蓋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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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傳》:“君宜夙夜惟思當世之務,奉法宣化,憂勞天下,雖日有益,月有功,猶未足以稱職而報恩也。”
張先生還指出,跟“當世”後一義相近的詞語有“當國”、“當政”。《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慶封當國”,杜預注:“秉政。”《後漢書·宦者列傳》“儲君副主,宜諷誦斯言;南面當國,宜履行其事”,李賢注引杜預曰:“當國,執政也。”按文獻中還有“當路”一詞。《孟子·公孫丑上》:“公孫丑問曰:‘夫子當路於齊,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從上下文來看,“當路”也應是秉政、執政的意思。
除張先生所舉的兩義外,“當世”還有順世的意思。《戰國策·趙策二》“當世輔俗,古之道也”,鮑彪注:“當,猶順。”“當世”跟“輔俗”相對爲文,此“當世”應該是順從世俗之義。需要指出的是,把“當”訓爲順,跟沈培先生把“當”訓爲合的意思較近,順從世俗也就是合於世俗。
我們上文已指出,《姑成家父》中的“不當世”是顑頷不得志的一種表現,也就是說“當世”的意思跟得志有關。這三種用法中,只有秉政、執政一義最能表現人的得志,簡文的“當世”當即此義。從把“當”訓爲秉、執來看,“當”應該是“掌”的假借字。《莊子·徐無鬼》“於是乎刖而鬻之於齊,適當渠公之街,然身食肉而終”,孫詒讓《札迻》:“‘當’當爲‘掌’。”[5]齊國官印中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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鉨”,[6]李家浩师把“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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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掌路”,認爲相當於《周禮·春官》的“典路”。[7]其說甚是。《徐無鬼》的“掌街”跟“掌路”相似,應該是典路的屬官。“掌世”、“掌國”、“掌政”的結構跟“掌路”、“掌街”相同,只是後者所掌爲具體工作,而前者所掌爲整個國家,權力更大一些。《孟子·公孫丑上》的“掌路”跟掌路鉨的“掌路”用法有所不同,後者的“路”爲實指,而前者的“路”用作比喻,因而才跟“掌世”、“掌國”、“掌政”等成爲同義語。
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根據簡文苦成家父明明已經掌政,爲什麼他還要說自己“不當世”呢?我們認爲,這是因爲他雖然處在政卿的位置上,努力施政,“直立徑行,遠慮圖後”,“欲長建主君以禦難”,但得到的結果卻是晉厲公的不理解,“今主君不厭於吾,故而反惡之”,因而不能實現他的施政理念。因此,這裏的“當世”是指他能掌握實際的權力來實施自己的政見,而不是僅僅處在政卿的位置上尸位素餐就可以了。
二、《凡物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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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府”字
上博竹簡《凡物流行》有甲、乙兩個本子,其甲本23號、乙本15-16號簡有一段相同的文字,我們把它引在下面(釋文用寬式):
如欲察一,仰而視之,△而癸(?揆)之,母遠求度,於身稽之。[8]
釋文中用△代表之字原作下揭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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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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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本15號
整理者曹錦炎先生把△釋爲“任”,非是。陳偉先生認爲此字右旁下部从“土”,上部所从爲“鳧”字所从的“勹”,是其聲符,應讀爲“伏”或“俯”。[9]凡國棟先生在陳偉先生說法的基礎上,把此字分析爲从“土”从“人”、“勹”聲,又認爲也可以分析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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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加注“勹”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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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異體,明確此字應讀爲“俯”。[10]劉信芳先生認爲此字左旁从“人”,右旁上部从“宀”,下部从“土”,以“土”爲聲符,也讀爲“俯”。[11]
今按:把△讀爲“俯”應該是正確的。“△而揆之”與上文“仰而視之”相對爲文,△的意思應該與“仰”相反。上博竹簡《三德》15號簡有“仰天事君,嚴恪必信;府(俯)視地利,務農敬戒”之語,[12]《說文解字敘》也說“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都是以“仰”、“俯”爲對文,則△所表示的詞應該就是“俯”。上古音“俯”屬幫母侯部,“土”屬透母魚部,二字聲韻皆不近,則△不可能以“土”爲聲符,劉信芳先生的說法恐不可從。“鳧”的古音屬並母侯部,跟“俯”字聲韻俱合,且文獻中有“鳧”與从“付”聲之“符”與“苻”相通假的例子,[13]所以把△的右上旁看作“勹”是有一定道理的。不過從字形來看,此旁跟戰國文字中常見的“鳧”所从的“勹”仍有一定的距離。而且,古今漢字中以“勹”爲偏旁的字非常少,一方面是因爲“勹”是一個生僻字,從古至今造字能力都很弱,人們在爲一個字選擇聲符時不大可能會把它作爲首選;另一方面是因爲此字雖然只有兩筆,但是卻很難書寫,只要稍不注意筆勢就會跟“人”字、“包”字所从的“勹”等混淆,如果選擇它作聲符很可能會不能很好地起到表音作用。因此,△的右上旁所从爲“勹”的可能性也不大。
我們認爲,△就是从“宀”从“付”聲的“府”字異體。上文所引《三德》15號簡的“府”字原文作下引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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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上从“宀”,下从“付”,是“府”字的異體。同此“府”字所从的“宀”旁相比,可知△的右上旁應如劉信芳先生所說,應是“宀”字,而非“勹”字。△與此“府”字有兩點不同:一是△所从的“人”旁寫在“宀”旁之外,這並不值得奇怪,屬於偏旁的移位現象。例如下引“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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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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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唐虞之道》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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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老子》甲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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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璽彙編》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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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璽彙編》2742
後世漢字“匯”或寫作“滙”,也是這種現象。
二是△从“土”,與此“府”字从“又”不同。其實所謂的“土”並非“土”字,而是“又”字下加一橫畫羨筆,“又”字的筆畫又寫得比較平直,所以看起來像是“土”字。古文字常於字形下加一橫畫羨筆,起平衡或美觀作用,無庸舉例。但是在斜筆下加一橫畫羨筆則很少見,例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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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璽彙編》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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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文圖錄》4.25.1
可巧的是,上引第一例正是“府”字,也是在“又”下加一橫畫羨筆,與△完全相同。
把“又”寫得比較平直,近似“十”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畝”字。《說文》田部“畮”字或體“畝”作下引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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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琳儀先生根據青川木牘和雲夢睡虎地秦簡“畝”字的寫法,認爲中間所从的“十”爲“又”字的訛誤,[16] 其說得到李家浩師的支持和補證,[17]應可據信。上博竹簡中也有跟《說文》寫法相近的“畝”字,見於《鮑叔牙與隰朋之諫》3號簡:[18]
李家浩-上博竹簡釋讀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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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最早由徐在國先生釋出,[19]甚是。但他認爲左上旁的“十”不是“又”字之變,則是不正確的。此字左上旁與△右下旁去掉一橫之後的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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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完全相同,可證都是“又”字。“又”字加上“人”字就是“付”字異體,因此△應該就是从“宀”从“付”聲的“府”字異體。
(編者按:[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第74-75、245-24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2]這段文字的釋讀,看劉洪濤:《上博竹書〈姑成家父〉重讀》,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7年3月27日。 [3]沈培:《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語苑擷英(二)——慶祝唐作藩教授八十華誕學術論文集》第325頁注[12],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7年。
[4]張萬起:《詞彙札記三則》,《古漢語研究》2008年第1期,第62-63頁。
[5]孫詒讓:《札迻》第162頁,中華書局1989年。
[6]羅福頣主編:《古璽彙編》第57頁0328號,文物出版社1981年。
[7]李家浩:《戰國官印“尚路璽”考釋》,《揖芬集——張政烺先生九十華誕紀念文集》第329-331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
[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第100、125-126、26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這段文字的釋讀,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第276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
[9]陳偉:《讀〈凡物流形〉小札》,簡帛網2009年1月2日;同作者《讀上博楚竹書〈武王踐阼〉、〈凡物流形〉札記》,《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第20頁,中華書局2010年。
[10]凡國棟:《上博七〈凡物流形〉甲7號簡从“付”之字小識》,簡帛網2009年4月21日。
[11]劉信芳:《試說竹書〈凡物流形〉“俯而尋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中心網(http://www.gwz.fudan.edu.cn/)2010年2月23日;又《江漢考古》2010年第3期,第123-124頁;又《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的詮釋》第323-32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1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第141、298-299頁。
[13]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第367頁,齊魯書社1989年。李家浩:《信陽楚簡中的“杮枳”》,《簡帛研究》第二輯第6頁,法律出版社1996年。
[14]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39、4頁,文物出版社1998年。羅福頤主編:《古璽文編》第254頁,文物出版社1981年。
[15]羅福頤主編:《古璽彙編》第314頁。王恩田:《陶文字典》第298頁,齊魯書社2007年。
[16]何琳儀:《戰國文字通論》第269頁,中華書局1989年;同作者《戰國文字通論(訂補)》第293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
[17]李家浩:《戰國官印考釋兩篇》,《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第166-167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第141-144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1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第33頁。
[19]徐在國:《上博五文字考釋拾遺》,簡帛網2006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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