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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秦簡《為吏治官及黔首》補釋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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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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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進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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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吏治官及黔首》簡20
遏,原釋文“退”,注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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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作擊,出擊、進攻、攻打。”[1]復旦讀書會指出:[2]
《爲吏》簡20第三欄“進退不毄”,“不”上一字依原簡圖版當釋作“遏”。但“遏”字的意思在這裏不好講通,此處應當就是用爲“退”的。秦漢文字中“曷”與“艮”往往相混,比如見於傳世古書的人名“謁居”,在漢印中或被寫作“詪居”;[3]而複姓“諸葛”之“葛”,所从的“曷”也有寫作與“艮”無別的。[4]這兩個形體在當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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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筆下應當並沒有對錯之別。因此此處可以將其釋爲“遏”後括注爲“退”。
今按:簡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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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與“退”字不類。馬王堆帛書有從“曷”諸字[5],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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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竭)其腹心 《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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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謁 《馬王堆簡帛文字編》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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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辵,曷聲,即遏字。復旦讀書會所釋當是。復旦讀書會把“遏”看作“退”,在與“進”反義幷列時比較順暢,只是其上下文作:
卒士不肅 18
郭道不治 19
進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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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亭障不治 21
從上下文看,其餘三者都是不大好的現象,此處作“進退不擊”,如指進退都不攻擊,不守律令也太過甚,似與事理不大合。
我們曾懷疑讀作“竭”。進竭,猶言盡心竭力。進,通“盡”。《漢語大詞典》引《藝文類聚》卷四四引晋夏侯淳《笙賦》:“開明爽亮,足使慢惰者進竭。”不過“盡竭”文例較晚,在上下文中也不大好解釋。
我們懷疑“遏”當如字讀。至于“進”則有可能用作“雍”。《二年律令》249號簡“進隄水泉”,其中“進”即寫作“雍”,可以爲證。“進”字在秦漢會用作“雍”字,當如復旦讀書會所認爲的“在當時人的筆下應當並沒有對錯之別”。
雍遏,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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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壅塞。《淮南子·主術訓》:“弃公勞而用朋黨,則奇材佻長而幹次,守官者雍遏而不進。”又作“擁遏”,《史記·龜策列傳》:“桀紂之時,與天爭功,擁遏鬼神,使不得通。”《鹽鐵論·褒賢》:“道擁遏不得行。自孔子以至于茲,而秦復重禁之。”雍遏,在簡文中與“卒士”幷列,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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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雍遏(卒士等)仕途之人,與《淮南子·主術訓》所提及的“守官者”形迹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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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讀作繫,《漢書·陳勝傳》“勝乃遣使者賀趙,而徙繫武臣等家屬宮中。”顔師古注:“徙居宮中,示優禮也。拘而不遣,故謂之繫。”張金光先生指出,秦簡中凡言“繫”,除指繩索之外,尚含臨時附繫的意思……凡言“繫城旦舂”者或“繫作”者,皆爲本非城旦舂或應作,而是由於某種原因,臨時附繫拘作於城旦之列或他役。”[6]繫,可與“治”連言,如《二年律令》118號簡“毋敢以投書者言毄(繫)治人。不從律者,以鞫獄故不直論。”岳麓秦簡20號簡“不繫”,與上下文如19、21號簡“不治”幷言,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雍遏不繫,指雍遏他人仕途之人没有得到繫治。

“廉而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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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吏治官及黔首》簡51
“毋”後一字,整理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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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曰:“廉而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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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吏之道》作‘廉而不刖’。廉本義爲棱角,‘刖’本義爲割斷。廉而毋刖,行事正直而不傷人,與《老子》等古書常見的‘廉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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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義。”[7]
今按:“毋”後一字整理者認爲是傷害之義,當是。其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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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上部有一短撇或短橫,整理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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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存疑,這無疑是比較審慎的。不過在其文例与意義都比较明確的前提下,我們可以嘗試着分析其字形。“巾”上部如看做短橫,則不成字;如果看作一短撇,在考慮簡文筆劃有些擠壓的前提下,短撇和上面的代,其實可看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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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伐字。字疑當從巾,伐聲,讀作伐。《說文》“伐,敗也。”“伐”有傷害之義。《詩·小雅·賓之初筵》:“是爲伐德”,朱熹《集傳》:“伐,害也。”故而“廉而毋伐”,與“廉而不刖”、“廉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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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相同。
追記:小文刊載後才發現第二則,陳偉老師《岳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識小》(簡帛網2011年4月8日)第四則已經論及,謹此向陳老師及讀者致歉。
(編者按:[2]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簡稱復旦讀書會):讀《岳麓書院藏秦簡(壹)》,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2月28日。
[3]原注:例見羅福頤著、羅隨祖補編:《增訂漢印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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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紫禁城出版社,2010,117頁“詪”字條。
[4]原注:同上30頁“葛”字條。
[5]陳松長:《馬王堆簡帛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
[6]張金光:《關於秦刑徒的幾個問題》,《中華文史論叢》,1985年1輯。
[7]朱漢民、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壹)》第131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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