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簡牘時代的書寫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中國曾有過一個漫長的簡牘時代。在那個時代,竹、木製作的簡牘是最流行的文字載體。漢世雖出現了紙,但簡牘並沒有被迅即淘汰,而是與紙共存了數百年,到東晉纔漸漸廢止。這樣算來,簡牘在中國的使用歷史至少有千餘年。
自20世紀初以來,一批又一批的簡牘在中國各地陸續出土,目前已達數十萬枚。這些簡牘的年代屬戰國至魏晉,秦漢時期的最多。其中,既有細長的簡支, 又有較寬的牘板。不少簡支原本應是編連起來的簡冊,因編繩斷失而散亂,但也有少量編繩未斷、編連完整的簡冊尚存。它們都是十分寶貴的實物資料。
查看這些出土簡牘上的書迹,知其幾乎全部是用毛筆和墨寫就的。在該時期的墓葬和遺址中,亦往往有文具出土,包括毛筆、硯、墨和書刀等。[1]毛筆、硯、墨是供應書寫的,書刀則是用來修治簡牘和刪削墨迹的。那麼,當人們以簡牘為書寫材料時,其書寫方式是怎樣的?與後世有何不同?在文字資料中,我們幾乎沒有見到相關的記載。但是,在視覺資料中,卻有一些表現書寫情形的畫像和實物,可供觀察和研究。
在畫像中,簡冊因其特徵較為明顯,故不難辨認。如例1: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1.東漢畫像石,山東嘉祥武氏祠[2] 這是山東嘉祥武氏祠畫像石的書寫圖,年代屬東漢。畫面裏,幾個男子席地跪坐;靠右的兩人相對,皆戴尖角前傾之冠,著寬大長服。其中一人似在口授,另一人左手持簡册,右手執筆,正在簡册上懸肘、腕書寫。該簡册的展開部份約有10枚簡支,簡支不太長,可能是一尺之簡(1漢尺約合23.1厘米),依稀可見兩道編繩。書寫者的左手露在簡册之外,則簡册垂下的一端當爲其右端,我們所看到的簡册的展開部份當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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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據此,可推知是從右到左而書。因畫面不甚清晰,書寫者握持簡册的方式和簡册細部的情况不詳。
又如例2: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2.東漢畫像磚,四川什邡搜集[3] 這是四川什邡畫像磚的書寫圖,年代屬東漢。畫面裏,二男子站立相對,皆戴尖角前傾之冠。左立者著寬大長服,袖子甚肥;其左手握持部份展開的簡册,右手執筆懸肘、腕,[4]作正待書寫狀。該簡册的展開部份約有10餘枚簡支,簡支不太長,亦可能是一尺之簡,似有兩道編繩。書寫者所面對的簡册面,應爲簡册的正面,其右端下垂。據此,可推知是從右到左而書。因畫面不甚清晰,書寫者握持簡册的方式和簡册細部的情况不詳。
又如例3: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3.東漢畫像石,山東陽穀八里廟[5] 這是山東陽穀八里廟畫像石的書寫圖,年代屬東漢。畫面裏,幾個男子立於廳堂;靠左的兩人相對,其中戴尖角前傾之冠、著寬大長服者執筆,正在展開的簡冊上懸肘、腕書寫。該簡冊的展開部份約有10餘枚簡支,簡支似較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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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依稀可見編繩。因畫面模糊,書寫者握持簡冊的情況不詳。
以上3幅畫像展示了在簡冊上書寫的情形。還有一些畫像,展示了在牘板和簡支上書寫的情形。如例4: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4.東漢壁畫,河北望都1號漢墓[6]
這是河北望都1號漢墓壁畫的書寫圖,年代屬東漢。畫面裏,一男子跪坐於枰,戴尖角前傾之冠,著寬大長服,袖子甚肥。其左手豎持一枚牘板,右手懸肘、腕執筆,當在書寫過程中。從該牘板的長度看,應是一尺之牘。枰前的地面上,放置着三足圓形研和水器。因畫面殘損模糊,書寫者握持牘板和執筆的手勢不詳。
又如例5: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5.東漢畫像石,江蘇徐州賈汪區汴塘镇[7]
這是江蘇徐州賈汪區汴塘镇畫像石的書寫圖,年代屬東漢。畫面裏,有多人在廳堂外伏地跪拜,為首者在門口舉謁稟告。廳堂內,兩個形體較大的男子跪坐於榻,皆戴尖角前傾之冠,著寬大長服。居前者以左手豎持一枚牘板,右手執筆,正在牘板上懸肘、腕書寫。從該牘板的長度看,亦應是一尺之牘。榻前的地面置一案,案甚矮。因圖像刻畫簡單,書寫者握持牘板和執筆的手勢不詳。
又如例6: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6. 東漢畫像石,山東長清孝堂山石祠[8]
這是山東長清孝堂山石祠畫像石的書寫圖,年代屬東漢。該圖的背景為一座倉廩,因受篇幅所限,從略。畫面裏,三男子席地跪坐,皆戴冠,冠的樣式不清,著寬大長服。其中一人以手豎持一枚簡支(或為牘板)的中下段,另一手執筆,正在簡支上懸肘、腕書寫。從該簡支的長度看,應是一尺之簡。因圖像刻畫簡單,書寫者握持簡支和執筆的手勢不詳。
以上都是表現書寫情形的漢畫。在晉代墓葬中,曾出土過表現書寫情形的瓷俑,今亦錄列於此。見例7: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7.書寫俑,湖南長沙金盆嶺西晋墓出土[9]
這是湖南長沙金盆嶺9號西晋墓出土的青瓷“書寫俑”。該俑為一男子,跪坐,戴尖角前傾之冠,冠後耳甚高,著長服。其左手豎持一枚牘板,右手執筆懸肘、腕,作正待書寫狀。恐因是瓷塑,該牘板較厚而短。
又見例8: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例8.對書俑,湖南長沙金盆嶺西晋墓出土[10]
這是湖南長沙金盆嶺9號西晋墓出土的青瓷“對書俑”。該俑為二男子,相對跪坐,皆戴尖角前傾之冠,冠後耳甚高,著長服。其中一人以左手豎持一枚牘板,右手執筆,正在牘板上懸肘、腕書寫。恐因是瓷塑,該牘板亦較厚而短。在兩人之間,放一書案。
以上8例,數量雖不算很多,但或可藉以略窺當時的書寫情形。先來看書寫者。諸例的年代屬東漢至西晉。這8位書寫者皆為男性,無一女性。他們皆戴尖角前傾之冠(唯例6中冠的樣式不清),著長服,這應是文者的裝束。據文獻記載,當時的文者多戴進賢冠。[11]《後漢書》志三〇《輿服下》:“進賢冠,古緇布冠也,文儒者服也。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上至博士兩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學弟子皆一梁。”東漢蔡邕《獨斷》記載略同:“進賢冠,文官服之。前髙七寸,後三寸,長八寸。公侯三梁,卿大夫、尚書、博士兩梁,千石、六百石以下一梁。”[12]進賢冠的主體為折角的“展筩”,其前部高企,折角向後而低,正面裝有表示身份的“梁”。將8個書寫者所戴冠的樣式同文獻記載對照,知是進賢冠。因這些書寫者多為側面或造型粗簡,故其冠上之“梁”的情況不明。只有例4中的書寫者,其所戴冠的正面可見一“梁”。還可注意的是,此人的唇上有須,在這些書寫者中稍顯年長。按該圖榜題,其身份為“主薄(簿)”。[13]據考,這位主簿的品秩可能是百石或四百石,[14]正與“六百石以下一梁”之記載相合。
文者當著袍或儒服,這是兩種樣式相近的服裝。《後漢書》志三〇《輿服下》:“袍者,或曰周公抱成王宴居,故施袍。《禮記》‘孔子衣逢掖之衣’。縫掖其袖,合而縫大之,近今袍者也。今下至賤更小史,皆通制袍。”《釋名·釋衣服》:“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15]可知當時的成年男子皆可著袍(包括“小史”之類身份較低的文者);袍為長服,其長度達到脚背。又孔子所著袍的腋間尺寸和袖子寬大,為“縫掖”之衣,此即後世儒者所著的儒服。[16]“縫掖”也作“逢掖”。《禮記·儒行》鄭玄注:“逢猶大也。大掖之衣,大袂襌衣也。此君子有道藝者所衣也。”[17]《列子·黃帝篇》:丈人謂孔子曰:“汝逢衣徒也。”張湛注引向秀曰:“儒服寬而長大。”[18]按此,儒服的樣式當與袍接近而有大袖。將這些記載同諸例對照,見例1至例6之書寫者皆著寬大長服,應是袍;其中有些人的袖子甚肥,或是儒服。例7、例8屬西晉,其雖著長服,然袖子較窄,不似儒服,但亦應是袍。所以會有這種不同,可能與西晉時期的服裝變化有關,也可能是因例7、例8純為小吏,不是儒者。
諸例中,例1、例2、例3、例5、例6、例8之書寫者的對面都有一個說話者,故書寫者大抵是在記錄。例7之書寫者雖獨自一人,但從隨葬俑的作用看,其亦當爲侍從中的記錄者。儘管都是記錄,但各自的情況有別,每個書寫者的具體表現亦不同:例1、例3之書寫者弓身前傾,甚為恭謹;例6、例7之書寫者席地穩坐,體貌安和;例8之書寫者聳身湊近對方,態度認真。例2、例5之書寫者則與眾不同,顯得有些倨傲:前者似有質詢之意,後者則似在批答。此外,例4亦僅為一人,此人似是獨自書寫而非記錄。而如前所述,這是一位主掌文書的官吏“主簿”,處理公牘與書寫是其本職。
總之,諸例中的書寫者皆為男性、文者,其書寫多為“記錄”。應當指出,記錄說話者的言論是書寫的基本功能之一,但未必是最主要的功能。這裏出現的“書寫多為‘記錄’”的現象,恐與諸例皆源自墓葬有關,而墓葬中的圖像、人俑等所表現的內容相對簡單,且往往有誇飾的意味。因諸例的情況有別,故“書寫”這一行為本身不足以作為判斷書寫者身份高低的依據。
下面來看書寫姿勢。諸例中的書寫者,除例2、例3是立姿外,其它6例都是坐姿,並且都是跪坐,席地而坐時如此(見例1、例6、例7、例8),以枰、榻爲坐具時亦然(見例4、例5)。跪坐,又稱“跽坐”,即雙膝併攏曲折,雙腳在後,臀部坐在腳跟上。這是當時的正規坐法,其它坐法皆不合禮儀。[19]
從先秦至西晉,與席地起居的習俗相應,家具皆為矮式,主要包括席、矮足的牀和几、案。[20]几、案或窄或低,通常並不用來承托書寫。[21]還應指出,假使當時的几、案有足夠的大小和高度,也未必能適合跪坐狀態下的書寫。[22]文具則陳於地面(見例4),或放在矮小的書案上(見例8)。不依賴家具承托而書寫時,肘、腕自當懸空。在諸例中,不僅例2、例3這兩個立姿的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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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肘、腕悬空,其它6例坐姿的書寫者也都如是。正同書法家啓功所説: “古人席地而坐,直接用右手往左手所持的卷上書寫,右手本無桌面可倚,當然要懸腕,想不懸腕也不行。”[23]
畫面顯示,書寫者皆以一手握持書寫材品(簡冊、牘板、簡支),另一手持筆,如東漢楊脩《答臨淄侯牋》所云:“握牘持筆,有所造作。”[24]書寫時,書寫材品的上端多向外傾斜,筆桿則向內傾斜,兩者形成略小於90度的夾角(見例1、例6、例8),或大致垂直(見例3、例5)。[25]因是懸肘、腕,且因牘板、簡支很窄,而簡冊的寫畢部份會順勢下垂(例1較明顯),故書寫者寬肥的袖子似乎並未妨礙書寫(見例1至例4)。但窄些的袖口會利索一些(見例5、例6),窄袖則更顯方便(見例7、例8)。
總之,在諸例中,書寫者無論立姿、坐姿,都以单手握持簡冊等書寫材品,無依托地懸空書寫。這種姿勢同後世的一般書寫姿勢有很大的差別,當屬簡牘時代之書寫的重要特徵。它是與席地起居的習俗、低矮的家具、跪坐的坐姿以及簡牘這種硬質的書寫材品相適應的。因其素有淵源,歷史悠久,故對古人的書寫方法乃至書寫格式有深刻的影響。筆者已作專文詳論,茲不贅述。[26]
最後來看書寫材品和文具。簡冊所用的簡支,其長度因所書文字的性質、內容不同而有差別,但以“尺簡”最為多見。如《史記》卷一〇二《馮唐列傳》:“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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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尺籍伍符?”《集解》如淳曰:“漢軍法曰吏卒斬首,以尺籍書下縣移郡……或曰以尺簡書,故曰尺籍也。”《漢書》卷五〇《馮唐傳》李奇注:“尺籍所以書軍令。”王充《論衡·謝短篇》:“漢事未載於經,名為尺藉短書。”《論衡·書解篇》:“諸子尺書,文篇具在。”[27]《梁書》卷二五《徐勉傳附子悱》:“及東京曹襃……百有餘篇,雖寫以尺簡,而終闕平奏。”在出土簡牘裏,則可見以“尺簡”編連的簡冊實物。
本文所舉8例中,有3例的書寫材品為簡冊(見例1至例3)。這些簡冊應當是用1漢尺長的簡支編連而成,有上下兩道編繩。畫面顯示,這3個簡冊的懸垂部份各有10餘枚簡支。假定這些簡冊是打開了一半,則单个完整的簡冊當約有30枚簡支。若以每簡的容字量為30餘字計算,[28]則单個簡冊可寫約1000餘字。未知其是否為這種先編後寫、用以記錄的簡冊的尋常規制。
畫面顯示,書寫者的手似握在簡冊未展開部份的中段或中下段(例2較明顯)。依理推想,這部份簡冊應當是捲起的。其捲起的方式,或與紙時代早期人們將握在手中的紙張反捲為紙卷相似(可參《女史箴圖卷》和《北齊校書圖》中的書寫畫面,見本文附圖2)。由於沒有家具承托,簡冊的一端在書寫過程中呈懸垂狀,懸垂的部份當為寫畢的部份。懸垂可使墨迹免被沾拭,亦可便其晾乾。由於未寫的部份是捲起的,可推知簡冊是在書寫過程中漸次展開。還可注意的是,簡冊垂下的一端皆為其右端(例1、例2較為明顯),則右端當為起首,可推知簡冊的行序是從右向左,這與後世在紙上的寫法是一致的。
牘板的長度亦不統一,但以“尺牘”最為多見。如《史記》卷一〇五《扁鵲倉公列傳》:“緹縈通尺牘。”《漢書》卷九二《游俠傳·陳遵》:“性善書,與人尺牘,主皆藏去以為榮。”《後漢書》卷一四《宗室四王三侯列傳·齊武王縯·子北海靖王興》:“帝驛馬令作草書尺牘十首。”李賢注:“蓋長一尺,因取名焉。”《後漢書》卷六〇下《蔡邕列傳下》:“後諸為尺牘及工書鳥篆者,皆加引召。”李賢注引《說文》曰:“牘,書板也,長一尺。”[29]《梁書》卷三三《王僧孺傳》:“久為尺板斗食之吏。”在出土簡牘裏,則可見大量此類的牘板。
本文所舉8例中,有4例的書寫材品可判定為牘板(見例4、例5、例7、例8)。其中,因例7、例8為瓷塑,其牘板規制明顯失真,不論。例4、例5顯示,其牘板的長度大約為1漢尺,此與文獻記載和今存的出土實物相似,其寬度則不大於手掌。在例4、例5和例8中,書寫者的手皆握在牘板的下端。
在本文所舉8例中,只有例6中的書寫材品可能是簡支,但亦不能排除其為刻畫簡單的牘板。不過,從例6的背景是倉廩來看,其為簡支的可能性似乎較大。[30]畫面顯示,該簡支的長度亦大約為1漢尺,此亦與文獻記載和今存的出土實物相似。書寫者的手托在簡支的下面,持其中下段。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1. 簡冊、牘板、簡支書寫之比較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2. 紙時代早期書寫之持紙卷方式示例[31]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3.簡冊示例[32]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4.牘板、簡支示例[33] 諸例中的筆應當都是毛筆。畫面顯示,這些筆的長度大致與簡冊、牘板、簡支相同,亦應為1漢尺。該長度與文獻記載相合。王充《論衡·效力》曰:“須三寸之舌,一尺之筆。”[34]又王羲之《筆經》曰:“毛杪合鋒,令長九分。管修二握,須圓正方可。”[35]“九分”加“二握”,亦近於一尺。[36]今所見出土的漢代毛筆實物,亦皆類此。畫面顯示,書寫時,執筆者多持筆的中段。
除了毛筆,在例4中出現了陳於地面的三足圓硯和水器,硯中有研子,水器下有底托。三足圓硯是常見的漢硯,[37]其體量較大,厚重沉穩,今存實物較多。水器亦是墨筆書寫時應備的文具。在尹灣6號漢墓所出記錄隨葬書囊所盛物品的《君兄繒方緹中物疏》中,除“刀”、“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筆)、“板研”(硯)、“筭”(算籌)等文具外,還有水器“繩杅”(繋繩的杅,杅即盂)和“掊”(水舀或棓,棓即桮、杯)。[38]三足圓硯和水器亦見於其它畫像。
此外,在例5、例8中還出現了書案。當時的案,高度一般為10—20厘米,[39]僅用來承物。書案之低而小,在文獻記載中有所反映。如《漢書》卷七七《鄭崇傳》:“崇因持詔書案起。”李奇曰:“持當受詔書案起也。”《後漢書》卷一一《劉玄傳》:“(韓夫人)見常侍奏事,輒怒曰:‘帝方對我飲,正用此時持事來乎!’起,扺破書案。”李賢注:“扺,擊也。”《南史》卷二五《垣護之傳附崇祖從兄榮祖》:“帝嘗以書案下安鼻為楯……以備不虞。”則持書案者可跪而起身,女子可擊破書案,書案下安鼻可用為楯。畫面顯示,例5之書寫者身前的書案比坐榻還矮。例8中的書案也很矮,放在兩個跪坐的小吏膝前,上面有小箱、筆架和毛筆等物。此類書案亦見於其它畫像。
總之,諸例中的書寫材品,無論簡冊、牘板、簡支,其長度都約為1漢尺,筆的長度也如此,這應是它們的一般規制,製作方便,使用也方便。當跪坐並懸空書寫時,這樣的簡牘和筆大概正可與人的臂長、手的大小、眼睛至筆端的距離相適合,利於握持簡牘、運筆和閱讀。[40]諸例中的其它文具,如硯、水器、書案等,亦皆與該時代的書寫方式相應,頗具特色。或可一提的是,在本文所舉8例中,使用簡支的僅為1例(即例6,此例亦未可完全確定),其數量少於使用簡冊的和使用牘板的。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未知是否與簡支細窄不便刻畫有關,還是受了諸例之題材的影響?或因其時的一般書寫狀況本當如此?因目前所見資料仍嫌不足,不敢遽定,尚有待更多的資料和更深入的研究。
以上,本文對多例有關簡牘之書寫的視覺資料進行了考察。這些資料中的書寫者、書寫姿勢、書寫材品和文具等都富含信息,形象、具體地展示了許多引人注意的細節。其中,有的情況是可與文獻記載和其他相關出土實物相印證的,也有的情況是我們僅能從這些直觀而生動的視覺資料中獲知的。這些信息都很寶貴,後者尤值得珍視。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5. 毛筆示例[41]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6. 三足圓形硯示例[42]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7. 水器示例[43]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8. 書案示例[44] 
文物-簡牘時代的書寫
附圖9. 書寫者群像 2013年10月
本文的初稿,曾以《漢畫所見簡牘時代的書寫》為題,寄送中國漢畫學會第14屆年會(2013年7月)。今復作修改增訂,改為此題。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3月5日22:11。)
[1]毛筆的例子,如內蒙古額濟納旗破城子遺址所出的“居延筆”,甘肅武威磨嘴子漢墓所出的“白馬作”、“史虎作”筆,以及江陵鳳凰山168號漢墓、甘肅敦煌馬圈灣漢代烽燧遺址、敦煌西湖漢代高望烽隧遺址、江蘇連雲港尹灣6號漢墓所出的毛筆等。石硯的例子,如湖北雲夢睡虎地4號秦墓、河北望都2號漢墓、河南南樂宋耿洛1號漢墓、江蘇連雲港尹灣6號漢墓、安徽天長19號漢墓、山東日照海曲漢墓所出的石硯等。墨的例子,如廣州西漢南越王墓、江陵鳳凰山168號漢墓所出的墨丸,湖北雲夢睡虎地4號秦墓、寧夏固原漢墓、河南陝縣劉家渠漢墓所出的墨錠等。書刀的例子,如四川成都天迴山漢墓、河北滿城漢墓、廣西貴縣風流嶺31號漢墓、湖北江陵鳳凰山168號漢墓、安徽天長19號漢墓所出的書刀等。
[2]中國畫像石全集編輯委員會:《中國畫像石全集》1《山東畫像石》,山東美術出版社,2000年,第60頁,圖84。
[3]中國畫像磚全集編輯委員會:《中國畫像磚全集·四川畫像磚》,四川美術出版社,2006年,第115頁,圖156。
[4]中國畫像磚全集編輯委員會,前引書,《圖版説明》第67頁。
[5]中國畫像石全集編輯委員會:《中國畫像石全集》3《山東畫像石》,山東美術出版社,2000年,第207頁,圖223。
[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古代墓葬壁畫》,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44頁;摹本見胡文彥、于淑岩《中國家具文化》,河北美術出版社,2003年,《家具與繪畫》圖31。
[7]此拓片係承徐州畫像石藝術博物館武利華先生提供,原石現藏白集漢墓陳列館。
[8]王家雲、王傳昌主編:《山東長清孝堂山漢石祠畫像》,齊魯書社,2001年,東壁畫像拓片。
[9]湖南省博物館:《長沙兩晋隋墓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59年第3期,第84頁,圖版玖:5。
[10]湖南省博物館編:《湖南省博物館》,文物出版社,1983年,圖158,第201頁。
[11]關於進賢冠,孫機《進賢冠與武弁大冠》一文討論甚詳,可參。孫機:《中國古輿服論叢》(增訂本),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61-165頁。
[12][漢]蔡邕:《獨斷》卷之下,《漢魏叢書》,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第187頁。
[1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前引書,第44頁。
[14]陳直指出,河北望都1號漢墓的墓主是由河南尹入為三公,但壁畫“所畫屬吏,多為外官典制”,見陳直《望都漢墓壁畫題字通釋》,《考古》1962年第3期,第163頁。則壁畫中的群吏當爲河南尹之屬吏。《後漢書》志二八《百官五》“州郡”條注引《漢官》曰:“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嚴耕望認為“百石”上脫一數字,並說可參看同書《百官五》“縣鄉”條注引《漢官》:“雒陽……員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11頁,第223頁。“主簿”是重要屬吏,按此,其品秩當為百石或四百石。
[15][清]王先謙:《釋名疏證補》卷五《釋衣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影印本,第258頁。
[16]《後漢書》卷四九《王符列傳》:“度遼將軍皇甫規解官歸安定,鄉人有以貨得鴈門太守者,亦去職還家,書刺謁規,規臥不迎……有頃,又白王符在門。規素聞符名,乃驚遽而起,衣不及帶,屣履出迎……時人爲之語曰:‘徒見二千石,不如一縫掖。’”可知“縫掖”在漢代是儒服,也是儒者的代稱。
[17]《禮記正義》卷五九《儒行》,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十三經注疏》本,第1668頁。
[18][晉]張湛:《列子注》卷2《黃帝第二》,中華書局《諸子集成》本,1986年,第21頁。
[19]可參看林澐《古人的坐姿和坐具》,《中國典籍與文化》1993年第1期,第76頁;並見馬怡《中國古代書寫方式探源》,《文物》2013年第3辑,第151—158頁。
[20]參楊泓《華燭帳前明:從文物看古人的生活與戰争》,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4頁,第9頁。
[21]參揚之水《古詩文名物新證》(二)《兩漢書事》,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第377—380頁。邢義田也説:“書案有可能只供放置文書,未必供伏案抄寫。”邢義田:《漢代簡牘的體積、重量和使用》,收入所著《地不愛寶》,中華書局,2011年,第23頁,第30—31頁。
[22]因跪坐時人體的重心在腳跟,雙腿是折叠而相對放鬆的;倘若跪坐時俯身在几案上書寫,重心就要前移,腿肌會緊張,膝蓋會受壓,且腰背蜷曲,讓人感到吃力和不適。見馬怡,前引文,第153頁。
[23]啓功:《學書首需破迷信》,《文藝研究》2000年第3期,第120頁。
[24][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卷四〇《牋·楊德祖〈答臨淄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819頁。
[25]古人的執筆方式亦因此與後世不同,為“三指握管法”,同我們今天握鋼筆、鉛筆的方法一樣。參啓功,前引文,第119頁。
[26]見馬怡,前引文,第147—189頁。
[27]黃暉:《論衡校釋》,中華書局,1990年,卷一二第557頁,卷二八第1159頁。
[28]邢義田曾以江蘇連雲港尹灣漢簡中的《神烏傅》簡(簡長22—23釐米)、山東臨沂銀雀山漢簡中的《孫臏兵法》簡(簡長28釐米)為樣本進行估算,認為單簡的容字量約為38字左右。見邢義田,前引書,第12頁。
[29]按:今本《說文》無“長一尺”之句。
[30]出現在倉廩圖中的簡牘,有可能是記錄糧食出納的券或簡札,二者皆為細長的簡支。可參看馬怡《簡牘時代的倉廩圖:糧倉、量器與簡牘——從漢晉畫像所見糧食出納場景說起》,《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學刊》第七集,商務印書館,2011年。又,在本文例6中,書寫者對面的跪坐者所執的可能也是一枚簡支。
[31]《女史箴圖卷》,作者為東晉顧愷之;《北齊校書圖卷》,作者佚名,該圖描繪北齊天保七年(556年)文宣帝高洋命樊遜等人校訂五經諸史之事。兩圖分見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繪畫編《原始社會至南北朝繪畫》,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第121頁,圖93;第170頁,圖104。按:這種一手持卷、寫畢的卷頁懸垂,另一手無依托地懸肘、腕而書的方法,未知是否唐時學生所謂的“側書”?俟考。(“側書”,見吐魯番阿斯塔納363號墓所出“私學生卜天壽”記於《論語》卷末的雜詩:“他道側書易,我道側書難。側書還側讀,還須側眼看。”又見法藏編號P.3189號“學士郎張彥宗”記於《開蒙要訓》卷末的雜詩:“聞道側書難,側書實是難。側書須側立,還須側立看。”唐人的坐姿和家具已與前代有所不同,其時的書寫姿勢,當處在由持卷而書到伏案而書的轉變過程中。)
[32]“永元器物簿”冊圖版,見邢義田,前引書,第6頁,第7頁。
[33]里耶公牘圖版,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龍山里耶戰國——秦代古城一號井發掘簡報》,《文物》,2003年第1期,簡J1⑨11A、B;“侈與督郵書”圖版,見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國文物研究所《長沙東牌樓東漢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37頁;“候粟君所責寇恩事”冊圖版,見馬建華《河西簡牘》,重慶出版社,2003年,第168頁。
[34]黃暉,前引書,第585頁。
[35]引自[宋]蘇易簡《文房四譜》,《筆譜·二之造》,中華書局,2011年,第57頁。
[36]又《方言》載揚雄《答劉歆書》:“天下上計孝亷及內郡衛卒會者,雄常把三寸弱翰,齎油素四尺,以問其異語。”“三寸弱翰”較短(約合6.9釐米),恐不易握持,此應是揚雄為採錄方言所用的便攜之筆,而非一般的正規之筆。參馬衡《記漢居延筆》,收入所著《凡將齋金石叢稿》,中華書局,1977年,第279頁。
[37]參李則斌《漢硯品類的新發現》,《文物》,1988年第2期,第45頁;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20頁。
[38]馬怡:《一個漢代郡吏和他的書囊——讀尹灣漢墓簡牘《君兄繒方緹中物疏》,待刊。
[39]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增訂本),第256頁。另,揚之水説,“(案)高者十幾厘米或二三十厘米,矮者五厘米左右,或更矮”。揚之水,前引書,第377頁。
[40]胡平生說,“由於常人的小臂恰為秦漢尺長一尺左右,因此一尺長的簡牘書寫起來最為得心應手”。見胡平生《〈簡牘檢署考〉導言》,載王國維原著,胡平生、馬月華校注《簡牘檢署考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8頁。
[41]居延破城子遺址所出毛筆,見黃進興《小學之道——從漢簡看漢代識字教育》,台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3年,第16頁;馬衡,前引書,第276頁。山東沂南北寨東漢墓畫像石之簪筆圖(線圖),見沈從文《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增訂本),上海書店出版社,1997年,第145頁,圖七八;原拓本見中國畫像石全集編輯委員會《中國畫像石全集》1《山東畫像石》,山東美術出版社、河南美術出版社,2000年,圖186。
[42]漢代三足圓形石硯,見張淑芬編《文房四寶·紙硯》,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13年,第3頁;四川廣漢東漢墓畫像磚,見中國畫像磚全集編輯委員會《中國畫像磚全集·四川畫像磚》,四川美術出版社,2006年,第104頁,圖139。
[43]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前引書,第170頁,圖104《北齊校書圖卷》;線圖見沈從文,前引書,第198頁,圖九九。北齊屬於紙時代之早期,其文具和書寫習慣等當與簡牘時代接近。
[44]韋娜:《洛陽漢墓壁畫藝術》,河南美術出版社,2004年,第185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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